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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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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天很热。我看了看两边的街道,这一带是胡同密布的老城区,不仅街道很窄,像样的门面房也不多,都是一些小杂货店和饭店。真不知道,这个小子为什么会约我在这个地方见面。由于实在没地方好去,我只好假借理发,躲进了路边的这家有空调的发廊里,凉快一下。
没想到这一点会正中高前下怀。他进了发廊就和一个小姐直奔一侧的包房,还建议我也和他一起放松一下,体验体验生活。尽管我对高前的爱好并无意见,但这一次还是多少让我有些不快。
一时无从说起,也无从想起,只能从天气谈起。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南方的人,我感到北京的天气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一无是处。尽管北京的天气和上海一样酷热,但却干爽很多,一点不像上海,走到哪里都像是在洗桑拿浴,浑身湿漉漉的,有时让人想透口气都很难。这点很像上海的建筑,新建的高楼大厦总是鳞次栉比,丝毫不考虑各自的风格和形状是否相宜,还常常是一定要冲到马路中央才罢休。而北京的高楼风格比较协调,疏朗,无形中给人留下了视觉和心理上呼吸的空间,我觉得,仅凭这一点,北京城建上的所有缺点都可以原谅。甚至,不怕被那些热爱历史文化遗产的人骂我没文化,就是再拆几座老四合院也无妨。
坐在理发椅上这么胡思乱想了一会,感觉心情好了点,我也慢慢回想起来,好像这个徒步旅行家说今天要带我到他当年出生的地方看一看,大概就是这里了。没办法,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物了。我拉开挎包,想抽支烟,却发现早上出来的时候,把烟忘在宾馆里了。
屋角那台陈旧的柜式空调在嗡嗡嗡地响着,在宜人的凉风中,我回头看了一下身后的一扇拉上窗帘的门,从里面传来了一阵男女的调笑声。高前显然正在里面快活。我叹了一口气,百无聊赖地拉开门,到隔壁的一家杂货店买了一包烟。可把烟叼在嘴里后,才想起自己的打火机没气了,就又折回去要了个一次性的打火机。因为不好在空调屋里吸烟,我就站在杂货店的外面点了一支。
街对面是一排高大的杨槐树,稠密而细碎的树叶在明亮的阳光中不停地抖动着,看上去有如波光粼粼的水面,让人眼花缭乱。
抽了几口后,我觉得有些口干舌燥,就扔掉了剩下的大半支,重新回到了发廊。不由得有些烦躁。正好座椅前面的一张摆放着剪刀、梳子以及各种洗发水的长桌上,有一台破旧的台式录音机,我就顺手按下了录音机的放音键。
磁带啦啦地转了几圈后,突然传来一曲节奏轻快却不无忧伤的旋律,紧接着就是一个女声,用一种涉世不深的、很单纯的嗓音唱出了歌词:
每次走过这间咖啡屋,忍不住慢下了脚步。
你我初次相识在这里,揭开了相约的序幕。
一曲终了,我迫不及待地倒了一会带,然后又小心地按下了放音键。我觉得,好像在突然之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整个房间里,只有这支歌曲在回响。
今天你不再是座上客,我也就恢复了孤独。
不知什么缘故使我俩,由情侣变成了陌路。
这首歌的歌词一如其旋律,单纯、浪漫,却带有一丝迷惘和忧伤,同时,还有一种无奈和固执。
我从座椅上直起身子,轻轻地按了一下倒带键,然后又按下了放音键。
刹那间,那个遥远的年代,似乎也像磁带上的这首歌一样被倒了回来。我几乎能闻到那个时代的特有的味道,那是一种浓烈的咖啡味道,新奇,苦涩,让人回味无穷,却又让人不知所云。
那是一种我至今仍觉得奇怪的感觉。
芳香的咖啡飘满小屋,对你的情感依然如故。
不知道何时再续前缘,让我把思念向你倾诉。
咖啡味道(2)
我又走过这间咖啡屋,忍不住慢下了脚步。
屋里再也不见你和我,美丽的往事已模糊。
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特征,而不仅仅是我所度过的所谓纯真年代留下的痕迹,芳香和回忆。
时间到底是在流逝还是突然回到了过去,我已经说不清楚。我已忘了我身在何方,身不由己地陷入到这首歌所构筑的那个让人着迷的世界之中。我劈里啪啦地按倒带键,一遍一遍地地播放这首歌,感到有些不能自拔。直到一个小姐过来给我的杯子里倒水,我才反应过来。
“哦,走过咖啡屋,都已经是多少年前的老歌了。”高前也从包房里走了出来。对着我前面的镜子把黑色的领带套到了脖子上。没办法,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这么衣冠楚楚。
“能不能把这盘磁带送给我?”我转头很唐突地问那个小姐。
“当然可以。这首歌是老歌,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听的,很久没听了。” 那位小姐对我的要求似乎并不惊讶,微笑着从录音机里把磁带拿了出来。
那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也笑着看了看我。说到底,我也已经是30多岁的男人了,却对这首只有小姑娘才会喜欢的歌曲如此感兴趣,自己也觉得有些脸红。
我掏出10块钱,放到了录音机边。
出门后,我给那个徒步旅行家打了个电话,让他到宾馆去找我。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上车,饶舌的司机就像警察一样开始询问我和高前的职业,从哪里来等等之类的问题,看到我们都没吭声,他又像说单口相声一样开始介绍沿街的风光。这让人不禁想起上海的出租车司机,除了上车后问一下目的地外,他们从不主动问客人别的东西。当然,也更不会讲别的什么东西。
“你说,”我把那盘磁带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想说点什么,却又想不起来说什么好,“要是能回到过去,该有多好。”
“要是真的回到过去,那你一定要原谅我,”高前看了我一眼,“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
我笑了。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不过,高前说的也是,即使我能回去,又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回去呢?
说到喝咖啡,我当然很难忘却第一次喝咖啡的经历。喏,那是1988年的夏天,我在南京新街口的一家商店门前,看见两个扎着白围裙的女孩正站在一柄遮阳伞下推销一个牌子的速溶咖啡,远远的我就闻到了咖啡的香味,但奇怪的是,并未有多少人上去品尝。那两个女孩似乎有点着急,看到我走过来,立即向我招了招手。看在两个女孩也都是在校大学生的面子上,我走上前去要了一杯,然后一口喝了下去。
我记得,那时还没有一次性杯子,用的是那种厚厚的白陶瓷杯,拿在手里,很有分量。
之前,我对咖啡的了解仅限于书面,从未亲自品尝过它的味道,也从来不知道没有放糖的咖啡会有这么苦,更不知道咖啡闻起来和喝起来是两回事。我立即吐了出来。其中的一个姑娘吐了一下舌头,连忙向我道歉,告诉我忘了放糖。另外一个眉毛又直又黑的单眼皮姑娘却建议我再喝一杯。
“多喝几口就会习惯的。”
我不由自主地接过她又递过来的一杯,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为什么我要习惯这个味道呢?又苦又涩的。”
“你撞上了嘛,不喝也不行呀。”
可能是第一次碰到我这样的人,她开心地笑了起来,直到把一双漂亮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要是我没记错,从她手边的一台录音机里传出来的,就是那首《走过咖啡屋》。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
它不停地播放。反复播放。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在自习教室10点钟关灯后,继续转到学校的通宵教室里苦读柳鸣九编的那本砖头一样厚的《萨特研究》。午夜之后,随着通宵教室的人陆续散去,我也越来越疲倦。为了提神,我习惯性地掏出了一支烟,可刚点上,还没抽几口,一个坐在我前面的女生就突然扭过头敲了敲我的桌子,用手指了指门外,示意我出去抽。我看着她,顺口问了句为什么。因为,在此之前,我还从来没在通宵教室里抽烟被人干涉过。
“为什么?很简单,我这人有两个毛病,第一,我不喜欢抽烟的人;第二,我不喜欢有人在我身边抽烟。”
她把右手的食指竖在嘴边,压低声音神气地说。
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这个单眼皮女孩就是那个在新街口劝我再喝一杯咖啡的小姑娘。
“特别是你!”
她也认出了我,得意地嚼起了口香糖。
我当然拒绝了。我把烟头扔到了地上,用脚踩灭了它。
咖啡味道(3)
因为,我很不喜欢女孩一边吃口香糖一边和我说话。
“这是我的毛病。”我对她说。“这样看起来很没家教。”
2
那时我在南大读大二,我的女朋友,桃叶,她学的专业离我十万八千里,是商学院的会计学专业,虽然在专业名称后面带了个“学”字,似乎和数学、哲学等专业相类,其实无甚高妙可言,说穿了,就是打算盘的。不过,此等专业若是放在今天,一定会让人神往,而且,必定会加上计算机信息处理字样,以披上高科技的神秘外衣,炫人耳目。桃叶高考失败,报中文系未果,才被一脚踢到了刚创立的会计专业,所以对会计这门学问也一无好印象,和我在一起时,也从来不谈她的专业。不过,她也从不和我谈我的专业。
至于我,当然是中文系了。但是很惭愧,虽说中文系的学生在学校里一向有才子之名,我却全无此种天赋,即使是后天发奋努力,也无济于事。我的写作课成绩总在及格线上徘徊。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我开始研读哲学,追求所谓的思想。其实,我本人并不需要思想,之所以要去看那些我自己也看不懂的哲学书,只是为了在那些因为写了几首诗后受到老师或同学夸奖就开始自鸣得意的人面前表示我并非一无所能罢了。也就是说,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人。
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言,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精于算计的人越多,会思想的人就会越少。这话固然有对的地方,殊不知在这个世界上,失败的人越多,思想的人也会越多。我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我的思想没有意义,因为都是在重复别人的思想。实际上,我并未思想。我只是了解、记忆他人的思想而已。
桃叶和我在一起时,我们更多的是走路。当然,走路是她喜欢的。晚上,我们常到南大北园的教学区散步,在建于20世纪初金陵大学的古老的中式大屋顶建筑和一块块精致的草坪间转来转去,然后到学校的大操场上一圈一圈地散步。直到桃叶走累为止。
“你还是回去吧,别陪我了。”
她把握着我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又把那条粉红色的纱巾从嘴上拉下来,对我说。
送走她后,我先到自习教室看书,自习教室关门后,我再转到那几间灯光昏暗由石棉瓦和简易材料搭建的通宵教室看书。
从我认识桃叶的第一天开始,几乎天天如此。
风雨无阻。
有时看书看累之后,我会一个人悄悄来到操场,在星光下或黑暗中跑步。偌大的操场此时已是空无一人。我慢慢开始跑动直到感觉到自己开始恶心,是真的恶心,身体的恶心,才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停下来。只有到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自己真正属于我自己,也再不用去琢磨那些莫名其妙的思想。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最轻松的时光。而这就是一切。
这是我的秘密,我对谁也没说过。
包括桃叶。
也包括高前。
我什么也不对他们说。
每次向人介绍高前,我都觉得是在介绍自己。高前长身玉立,戴着一架方形的黑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额前总有一束头发朝上翘起,模样和比利时漫画家埃尔热笔下的那个喜欢冒险和满世界乱跑抓捕坏人的丁丁差不多,像个洋葱头。此外,他还总是穿西服。我没见过他打领带,但这样更好。总之,他看起来非常成熟,事实上,他也真的像别人认为的那样成熟。在外面,没有人会把他当成学生,有一次,在校园里我亲眼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在向他问路时主动喊他老师。
坦白地说,我并无高前的神采。与其说高前像我,还不如说高前是我的超我,这并不是当时流行的弗洛伊德理论所说的那个“超我”。它并不是约束我的某种戒律,而是一种我想达到的但还不能达到的可能,一个偶像。
至于我的相貌,不说也罢。自认为惟一值得推荐的是我的眼睛,但还近视。所以,为了满足这一点可怜的虚荣心,我从不戴眼镜,即使上课时也只看天花板而决不看老师模糊的板书。我这一点深得高前赞赏。
“不听也罢,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去做两道数学题,活动一下脑子。”高前的脚跷在窗台上,他伸了一下腰,把一个写满推导方程的笔记本扔到桌子上,懒懒地说。
他原来是学数学的,后来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学了两年数学后,转到了历史系,然后又考上了研究生。因为住我们隔壁,一来二往的,就熟了起来,也许他觉得我这人还可以一聊,后来就干脆让我搬进了他的宿舍。他常对我讲,咱们中国的历史学家的脑子有问题,写历史的水平还比不上一个三流作家写男女上床的水平。
咖啡味道(4)
“张生,你不知道,这些人都不是一般人,都是超人,所以脑袋瓜里装的不是脑浆,而是豆浆。他们不只是把中国历史编得一塌糊涂,把世界历史也搞得乱七八糟。真是令人发指。”
他看我一脸蠢相,有些于心不忍。
“瞧,这些历史和你们那些小说一样,都是虚构的。”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了看他的书架上一大堆历史教科书。
“那,你是说这些东西都是假的?”
“假的?有一点吧,但不能完全这么说,这个东西,本来是没有真假的,只是看谁的更符合逻辑,或者说,更能自圆其说而已,但是我们总喜欢说自己写的是真的,而且只有自己才是真的,别人写的都是假的,也就显出假来了。”
高前看我没有声响,就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拿起一支烟点上。
“问题在于,他们非要把自己写的烂东西说成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正确的。”
“我懂了,这就像有些,不,是绝大多数中国作家,总把自己写的那些见不得人的烂东西看成是世界上最好的宝贝,诺贝尔奖不发给他们,他们生气,说别人有眼无珠,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发给外国的作家是诺贝尔奖评委瞎了眼睛。总之,世界上就数他们最好。”
“精辟。”
高前用词高雅,讲话从不带脏字,这一点让我很是崇拜。因为高前是个武汉人,而武汉人无论男女,只要会说话,开口都是以婊子二字打头,高前能超越此种方言规律,当然是教养使然。他的父母是武汉一所大学的数学教授,出身与我不同。我的父母是北方的一个小城,河南焦作市一家百货公司的普通职员,那里除了有限的几条公共汽车线路外,其实和农村差不多。那里还有很多驴车,冬天的大街上听拉蜂窝煤的驴叫是当地的动人一景。不过,高前认为,他父母脑子里装的也是豆腐渣。
“这就叫天下乌鸦一般黑。”我笑着说。
“精辟。”高前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由于长期受到比较正规的教育,我那时脑子里还只有阶级概念,没有阶层概念。高前为此经常教育我。
“不错,我们都是无产阶级,但这是广义的、高度抽象化的,实际上,大家的生活是不一样的。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我不为所动,觉得这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不管哪一个层面,都要生活,而且是不得不过的生活。
我很喜欢被大家视为肤浅的流行歌曲。开始我还担心高前会对此嗤之以鼻,不料他并无此意。他一有空,就在房间里用他那台破录音机放巴赫、圣桑的高雅音乐,为将来在某一阶层生活做好准备。而我当时的水平只是贝多芬,他的一曲铿锵有力的《命运》就已让我叹为观止。我是说,我听了以后并没有什么触动,觉得不听也罢,更不要说《田园》什么的了。但他不以为意。当录音机里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一响,我就建议他关掉。我总是觉得他的演奏风格太华丽,太流畅,太夸张。
“与某些人在一起时,当然要听这些东西了。因为那些人就喜欢听自己不懂的东西,更喜欢谈自己不懂的东西。喏,这就是高雅和品味。所谓皇帝的新衣也。不懂也要装懂。”
“你懂吗?”
我搁下正在乱弹的吉他问。我知道,他所说的某些人,就是指这个社会的上层人物。
“哈哈,胡乱听听,胡乱想想而已。与你弹琴有异曲同工之妙。”高前随手拨了一下琴弦。
“精辟”。我说。
高前并不虚伪,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3
桃叶是那种自然、沉静的女孩。当她看你的时候,你会发现她的眼睛总像湖水一般清澈沉静。而且,在她的沉静中还有一丝隐隐的矜持。她肤色苍白,身形瘦削,一头乌黑的长发整齐地垂在肩头,刘海也整整齐齐地覆在眉毛之上,就和那种在夏天穿着蓝白两色海军服的日本高中生一样清纯可人。如高前所说,她确有一种所谓的古典美。我也说不清楚是不是她的这种气质吸引了我,当时我只是有一种感觉,总感到和她似曾相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她就给我这种感觉。当时她好像是到我对面的寝室还书,但门却锁着,她就径直走到了我的房间。
我正在干什么来着,看书?弹琴?听音乐?不记得了。反正她走进来,把书放到我旁边的桌子上,告诉我这是对面寝室谁谁谁的,让我还给他。我头也没抬就答应了,就像一个常来常往的老朋友。她还顺手拿起我放在桌子上的一本书,让我借给她看几天,我当然也答应了。一切都很自然,似乎就应该是这样的。
后来,我甚至把她忘了。直到她来还我的书,我才想起有这么一回事。再后来我们就交往起来。
咖啡味道(5)
高前曾对我说,像桃叶这样的女孩,每个时代都不多。开始我还以为我听错了。我以为是每个系或者每个年级,而不是每个时代。毕竟时代这个词,无论对谁来说,都还是太大了。
秋天,我们步行到鸡鸣寺,从庙后倾斜的磴道爬上长满芦苇和野草的城墙。阳光下,已经枯黄的芦苇在风中摇曳着,闪出一道道金光。而原本的天际线变成了地平线,各式各样的屋顶像大海中嶙峋的礁石,杂乱地堆积在一起,既无逻辑,也无理由,使人顿生破碎之感。这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世界,只要稍微有一点距离,或者换一个角度,就能看出它的另一种面目。
我们沿着高低不平的城墙,一路朝前走去。脚下就是空旷的玄武湖,远处是巍峨的九华山,而身边却是呼呼的风声,和野草干燥的香气。墙头到处是散乱的城砖。听说南京的城墙上的城砖是全国各地运来的,每一块砖上都烧有产地的名称。我翻开一块城砖,果然发现在砖侧的一面上,有江西抚州府制等几个凸起的字样。桃叶提了一下藏青色的呢子长裙,蹲下来看。
“能找到你们那里的砖吗?”
“不知道,应该有吧,当时建南京城时,明朝的皇帝,大概是朱元璋吧,要每一个地方都送砖来的。”
“那我们来找一找好不好,看能不能找到我们那里的。”桃叶忽然兴奋起来,站起来对我说。
“没问题,我们看谁先找到。”我也很高兴有点事干。我们已经默默无语地走了很长时间了。
“这样吧,你找我们那里的,我找你们那里的。”桃叶沉吟了一下说。
这个主意当然是个好主意。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搬动这些巨大的城砖,无疑是一项艰苦的体力活。我很快就腰酸背疼,但却一无所获。这段城墙的砖大都是江苏各地的。对桃叶来说,我估计也好不了多少,因为她是湖南人。我突然意识到,我们的这个想法是荒谬的,因为各地的城砖不可能很均匀地分配到每一段城墙上。我本想提醒桃叶就此罢手,可看见她弯着腰,一只手捋着不时垂下来的长发,一只手用力翻动着城砖,显得十分投入,只好也硬着头皮找了下去。我决定,不管是谁先找到谁的,只要找到一个,就立即收工。
遗憾的是,不管是我,还是桃叶,都没能找到我们要的城砖。我望着身后被我们一块块掀了个底朝天的城砖,想直起腰来休息一下。可没想到我的腰就像断了一样,一阵酸痛,我一头栽倒在一片不知被什么人压倒的草丛和芦苇之中,大声发誓说再也不干了。
桃叶因为看得仔细,落在我身后,看见我这个样子,赶紧跑了过来。我揉了揉自己的腰,告诉她我不行了,劝她也不要再找了。她虽然犹豫了一下,可还是接受了我的意见。看得出,她也累得不行。我叫她坐下来休息一会。她脱掉一件红色的低领毛背心,垫在地上,然后把穿在里面的白衬衫的袖子往上卷了卷,坐到了我身边。
“累死了。我看,找不到就算了。”
我把随身带的包拉开,递给她一瓶水。她拿在手上,却没有喝。望着眼前的枯草和芦苇,似乎也有些懊悔。
“真的,怎么会找不到?我开始还以为很容易就找到了呢。”她自言自语地说。“其实,我早该想到的,怎么可能找得到呢?”
“那也不一定,只要愿意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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