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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子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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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瑜
【'。'整理,。】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在starbucks迅速占领了自己常坐的那个座位。
旁边坐了一个老头儿,酷似马克思,尤其那一把充满了智慧感的大胡子。他面前摆着一杯咖啡,一叠报纸。
但马克思先生没在读报纸或者写资本论。他在晃,一直在晃。开始是上半身前后呈30弧度地晃,然后上半身停下来,右腿开始晃。这样晃了一个小时之后,他消失了。我大喜过望。结果过了5分钟,他又回来了。这次,他非常有针对性地面对我,弯着腰,两个胳膊肘撑在大腿上,低着头,开始晃,先左腿,后右腿,先左腿,后右腿,象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一样,摆动幅度、方向、频率非常机械均匀。
我在备课。我,一个人民教师在从事神圣的备课事业,但是两尺之外的马克思先生在不停地机械地晃动。当然我可以换一个座位,但是我对不断晃动的马克思先生的体力和毅力发生了好奇心,这种好奇心甚至超过了我被annoyed的程度。于是一个有晃动强迫症的人,和一个有好奇心强迫症的人,僵持在了那里。
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这是Tom Waits的一首歌。虽然这是他的歌里我比较不喜欢的一首,但是当老头儿在我左边做机械摇摆运动时,我脑子里不停地冒出这句歌词。What is he building there? What thehell is he building there?
百老汇大街上100街到110街处,每天出没着一个黑人。穿黑色西装,打领带,戴着黑沿帽子,背着一个大黑包,手里举着一本圣经。大喊: Lord,I love you! I love you! Hallelujah!Hallelujah! Hallelujah!……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一天深夜,外面下雨,我还透过雨声听到他在大街上喊Lord;Iloveyou!I love you!
你想想,深夜的大街,雨中,路灯下,一个带帽子的黑人举着圣经高喊 Hallelujah,还有比这更诗意的疯子吗?
大一那年,我去教二四楼上自习。那是一个中午,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低着头看书。这时候走进来一个人,我并没有抬头,因为觉得是另一个上自习的人。那个人走到了窗口,站在那里眺望窗外。我看书看着看着,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已经长得有些蹊跷了,于是我抬头,看见那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孩,在对着我手淫。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成年男子的性器官,以至于我都没有认出来那是一个性器官,因为它与我小时候见过的“小鸡鸡”是多么的不同啊。它竟然是红色的!但是理智告诉我长在男人那个部位的只能是性器官,理智还告诉我面对一个在中午的教室里玩弄自己性器官的青年行为艺术家我作为一个洁身自好的女大学生应该夺门而逃。于是我就夺门而逃了。
我记得自己刮过他身边那一刹那,他的眼神特别特别……哀怨。
也许“疯子”并不是一个政治正确的词汇,政治正确的说法应该 是 : those people with another level of mentalequilibrium。
Equilibrium,我喜欢这个词,它表明一切上升或者坠落或者旋转或者破碎都有一个优雅的终点。
我有一个奇怪的理论,就是相信所有的疯子,都是因为尴尬而疯的。他们不能承受自己说过的蠢话、做过的蠢事、交过的蠢朋友,羞愧难当,所以一疯了之。出于从记忆中解放自己的美好愿望,他们乘坐着秘密飞船,飞到了另一个equilibrium里。 当然也许这不是什么理论,表达的仅仅是我对自己前景的恐惧。也或者,在我看来,羞愧比愤怒、比悲哀、比伤心、比颓废更本质地反映人的处境,因此更具有杀伤力。
到我离开starbucks的时候,老头终于停止了晃动。
他晃累了,晃累了的马克思先生静静地坐在他的椅子上,象咖啡馆里所有其他老头一样,安详地读纽约时报。
So; what has he built there?
自然(暂缺)
另一个博客(暂缺)
在作家圈子里,要历数左翼作家可以说信手拈来:格拉斯、马尔克斯、拉辛、冯内古特……而要找到一个右翼小说家却需绞尽脑汁。说到安?兰德,美国头号左翼知识分子乔姆斯基说:“她是20世纪最邪恶的人之一”,而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称兰德曾是他的精神导师。能引起如此鲜明的爱憎,于是我拿起了《源泉》。
《源泉》是怎样一本书呢?如果把尼采和米尔顿?弗里德曼放到绞肉机里搅拌搅拌,合成一个新人,让他来写小说,那将是《源泉》。就是说,这本书充满了对“个人意志”的极端信念,其中,“意志”那个部分属于尼采,而“个人”那个部分属于弗里德曼。
故事是这样的:20年代的建筑系大学生HowardRoark因为笃信现代建筑、鄙夷传统建筑而被学校开除,他来到纽约自己开业。由于对自己的设计原则不做一丝一毫的妥协,其事务所生意寥寥,最后沦落到不得不去做采石场工人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大学同学 Peter Keating由于善于迎合而在建筑业平步青云。由于极少数几个“另类客户”的存在,Howard得以重新开业,事业终于有了起步。但这时,一个叫ElsworthTootey的建筑业头号评论家,却开始实施摧毁Roark的计划:他先是怂恿一个富翁去找Howard设计一座庙宇,然后在庙宇建成之后,又怂恿他去状告Howard,Howard输掉官司之后再次失业。一个媒体大亨Wynand却在这时慧眼识珠,找Howard去设计他的房子。由于Toohey的操作,项目落入Peter的手中,Peter无力设计这样的项目,于是和Howard达成协议:Howard幕后帮助他设计房子,但是Peter得到所有名分。房子设计出来之后,Howard惊诧发现他的设计已经被改动——他可以容忍自己得不到名分,但是不能容忍自己的设计被改动,于是偷偷炸掉了该建筑。又一场官司降临到他头上,Wynand试图用自己的报纸为他辩护,但是读者们纷纷弃他而去,工人们也开始罢工抗议,迫于压力Wynand不得不妥协转而谴责Howard。Howard在法庭上以一个精彩演讲扭转了陪审团意见,他被判无罪。Wynand给了他一个摩天大楼的订单,让他建造一个“自我精神的纪念碑”。
兰德后来承认,她是把Howard作为一个“完美的人”来塑造的,他的完美不在于其外形品德——小说里Howard并不英俊、性情可以说冷若冰霜,他的完美在于:在每一次他必须在自己的原则和他人的意见之间作出选择时,他都选择了自己的原则。他本可以不被学校开除,如果他……;他本可以不去做采石场工人,如果他……;他本可以拿到巨额订单,如果他……;他本可以不被起诉,如果他…… ;在校长、在同行、在客户、在评论界、在资本家、在法庭面前,他选择了自己。在兰德的观念里,成功与功成名就没有什么关系,成功就是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完整性。在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念时,兰德说:道德只能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它的基础不应该是任何宗教、情感、社会、国家、阶级以及任何形式的集体。
这不是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审美选择,这甚至不仅仅一个在勇气和懦弱之间的人格考验,这是在人的存在和虚无之间作出选择。在兰德看来,宗教、民主、福利国家、共产主义都是在试图埋葬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捣毁人之为人的本质。而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值得颂扬,归根结底因为它就是人的精神,是对人的“存在”的坚持。
Howard让我想起《立春》里的王彩玲。这样两个貌似非常无关的人,其实似乎是精神上的表亲。王彩玲,一个当代中国县城里的音乐老师,象Howard笃信自己的建筑才华那样笃信自己的演唱才华。她本可以象其它县城妇女那样结婚生子过“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的,但是不,她每天坐在自己的小破屋子里演唱意大利歌剧。王彩玲和Howard的结局却迥然不同:Howard最后建成了摩天大楼,而王彩玲却只能在那个小县城里无声无息地老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彩玲这个角色比Howard更有意义:如果对个体意志的赞叹并不依赖于它是否引向“成功”,那么兰德分配给Howard的最后成功命运就是个多余的情节。不但多余,甚至是误导性的,它给人造成“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错觉:不,功夫常常是会负有心人的;功夫负不负有心人本该没有那么重要的;“有心”的价值是不能用“负与不负”来衡量的。
兰德为自己小说人物性格过于鲜明这一点辩护时说:我的写法是浪漫现实主义。世上真的有“浪漫现实主义”这种东西吗?Howard这个“完美的人”之所以能坚持自我是因为Rand赋予了他两个秉性:绝对的才华和对他人意见绝对的绝缘。而这两个秉性几乎是反人性的,更不要说二者的结合。如果说Howard惊人的才华可以为其对自我意志辩护的话,那么,一个不那么有才华的人可不可以那么“坚信自我”呢?如果那个“自我”并不可信呢?如果是非信条只是一种相对的、主观的事物,那自我怀疑是不是比自我信念更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力量呢?这大约也是为什么Rand坚持自己的哲学基石是“客观主义”,因为如果现实不是“客观”的,信念就不可能是绝对的。
更重要的是,一个对他人意见完全绝缘的人是可能的吗?在Rand笔下,Howard无亲无故,十岁那年就知道自己要成为建筑师,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建筑。一个人的意志可能这样从天上掉下来吗?难道一个人的自我不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形成的吗?难道人作为群居动物,真的丝毫不需要来自于他人的温暖吗?难道人的社会性不正如个体性,是人的本质之维度吗?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源泉》一书与萨特的《苍蝇》同一年出版。这两本貌似南辕北辙的书,在我看来,表达的东西惊人相似:都是在说不要让某种集体的意志或者情感蒙蔽自我,你比你所想象的更自由。两人的不同在于,萨特一生都在试图揉合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果只是让马克思变得不再是马克思主义而存在主义也不再是存在主义,而兰德却逆战后左翼知识分子的思潮而动,直接了当地将她的文学和哲学观念引向了对资本主义的歌颂。这从她后来出版的几本书名也可以看出:自私的德行》、《资本主义:不为人知的理想》、《新左派:反工业的革命》。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兰德在经济学家当中比在文学界更有影响力——事实上大多文学评论家对兰德恨之入骨,其作品之所以50年长盛不衰完全靠的是普通读者的“口碑”而已。经济学家米塞斯却曾在阅读兰德的作品后,热情洋溢地给她写信说:“你的小说不仅仅是小说……它是对‘道德食人’的无情揭露”。左翼们对她的痛恨也因此情有可原了。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兰德却说,人是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给揉成一团,再扔到垃圾桶里去的骄傲而已。
词语洁癖
最早发现自己有词语洁癖,是很多年前,第一次听朋友说起“美金”这个词的时候。
“我这个表,是在友谊商店买的,500美金。”他说。
“美金”这个词从他嘴边跳出来时,我的皮肤迅雷不及掩耳地冒出一层鸡皮疙瘩。不就是美元吗?为什么要说“美金”呢?难道一个国家有钱点,连个货币名称也要拽一点么?
其实不是愤恨,而是难为情,为这个词里包含的,穷国对富国的、穷人对富人的谄媚之意。
还有“高尚住宅”这个词。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的时候,我心里骂:还有“卑鄙住宅”不成?
以前有个时尚杂志记者迫切地追问洪晃:请问,你们上流社会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洪晃毕竟是洪晃:“什么上流社会,我属于下流社会!”看来有钱人其实也不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愚不可及。
还有一些词,它们本身是很无辜的,但是由于被使用的频率太高了,被用旧了,用脏了,这样的词,也遭人烦,比如“残酷青春”,比如“郭德纲”,比如“西藏旅游”。
哦,对了,还请不要跟我提起“乔姆斯基”。我真的讨厌他,更讨厌精神上的狐假虎威。跟“乔姆斯基”一个系列的词汇,还有“现代性”、“权力装置”、“范式”、“新左派”……谁要拿这些来跟我吹牛,我特想派吴君如去扁他,并且叉着腰骂道:你小子学什么不好,学那些干嘛!
红唇 (暂缺)
我是我所住的这个宿舍楼的Resident Advisor。这个职位,说好听点,叫楼长,说难听点,就是居委会大妈。我至今也想不通为什么我们这栋楼需要一个 Resident Advisor――我们有superintendent,也有security guard,还有清洁工。这么多管理人员,显然架空了我这个楼长,于是我几乎是唯一的任务,就是给来自五湖四海的青年做各种“思想工作”。
我的工作一般是这样展开的:某个学生或者清洁工找上门来,痛诉他们宿舍有什么什么问题,让我出兵干预一下,然后我召集大家开会,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做人的道理。群众经常反映的问题包括:厨房太脏了;有人偷冰箱的东西;有人太吵了;有人回来太晚;客厅里堆满了东西,等等等等。就在上个星期,两个10楼的女孩来找我,拽我上去目睹“犯罪”现场。我说有什么问题你直接跟我说不行吗,她们说不不不,你一定要一睹为快。我以为什么振奋人心的风景呢,结果我到了10楼,发现她们让我欣赏的,是马桶里一大砣屎。那砣屎玲珑有致、仪态万方,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很具有观赏性。可是她们远远地站在一边,脸上写满了振奋、惊恐、恶心、害怕,仿佛马桶里是一只会咬人的野兽,我只好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豪迈地把屎冲了下去。
这就是我的工作。除了“为人民服务”,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词。
在过去这三年里,我象一个政治辅导员那样,在我们这栋楼上下奔波,四处走访,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其间,我成功化解了一个尼泊尔人和一个印度人的纠纷:据说那个尼泊尔人老是回家太晚,而那个印度人就用半夜起来大声朗诵课本来抗议;我还调解了一个台湾女孩和一个日本女孩的矛盾:那个台湾女孩老喜欢开着窗户,而那个日本女孩就用把她的内裤扔到窗台上抗议;还有一次,我成功制止了一个噪音问题,据说一个似乎是菲律宾也可能是柬埔寨的女孩,信仰一种奇怪的宗教,每天在房间里大声地祷告,以至于她的邻居告上门来……总之,此类先进事迹,不胜枚举。我一边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一边领略世界各国人民具有民族特色的变态方式,可以说一举两得,获益匪浅。
但是,我面临的最严重考验,也就是我迄今没有克服的困难,是我自己的宿舍。确切地说,是我宿舍的厨房问题。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宿舍的格局。这是一个十人共享的宿舍,男女混住,每人有自己的房间,但是客厅、厨房、卫生间共享。别误解,卫生间有男女两个。一般来说,一个厨房的干净程度,是和这个宿舍里中国人的数量成反比的,原因很简单:中国人爱做饭。而且做起饭来,绝不象老外包一个sandwich那么简单,而是声势浩大,每一场饭做下来,厨房里象发生过一场战争一样“横尸遍野”:灶台上全是油腻,地上全是青菜叶子,水池子里全是饭粒,柜台上全是没洗的碗筷。
我们宿舍的厨房很不幸,十个人里面有六个中国人。其中又有四个中国男生(最近刚搬走一个)。我原以为男生多的话,厨房应该清静一些,毕竟,男生有几个爱做饭的呀。但是,事实证明,这四个男生,做起饭来,一个比一个有激情,一个比一个声势浩大,都把对祖国的思念之情化为了巨大的做饭热情,每天在厨房里将美国没有猪肉味的猪肉和中国人没有生活情趣的生活炒得乒乓作响。相比之下,倒是我们两个女生,一个星期也就做那么一两次饭,可以说有愧于祖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
仿佛还嫌形势不够严峻似的,新搬来一个阿联酋的阶级兄弟,竟然也是个做饭爱好者。甚至连一个住在走廊尽头的美国女孩,一反美国人从来不动油锅做饭的常态,竟然也时不时地西里哗啦地炒青椒鸡丁(顺便说一句,她好像只会做这个菜,再倒到pasta里面)。于是,我们可怜的厨房,象是八国联军手下的中国,每天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每天都硝烟弥漫、横尸遍野。
虽然横尸遍野,但是按理说,也不是什么无法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法很简单:打扫啊。虽然我们这栋楼有清洁工,但是清洁工只是一个星期来打扫一次,根本无法对付我们厨房狂放不羁的做饭形势,所以每天的基本维持,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我们的housing contract里,也明文规定了cooking以后要自己打扫,“法理”上来讲,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打扫本来也挺简单,就是每天做完饭以后,擦一擦灶台,切菜用的柜台,洗洗锅碗瓢盆,把sink里的东西捞干净,仅此而已了。
但是,这个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目标,却始终无法实现。现在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的厨房,你就知道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因为有了“社会”,也就是有了两个以上的人,变得如何复杂险峻起来。走进我们的厨房,首先映入你眼帘的是灶台,灶台上铺着一层深黄色的混合着油腻、菜汤、肉汁、饭粒、及其它不明物的物质,看了之后,保证你本来想吃4两饭的会只能吃下2两,能吃下2两的,就不能再吃下了,如果本来就吃不下饭的,肯定还能吐出来点。对了,请你注意那个最大的burner,看见没?底下的圆形盘底里面,物质非常丰盛,有五天前的稀饭,有三天前的菜汁,昨天的肉丁,和今天的饺子汤。它们浑然一体地凝结在园盘上面,形成一层不黄不绿不三不四的“锅巴”,也是一种很开胃的风景。然后,转身,你会看到一个白色的柜台,柜台的雪白,与躺在上面的几棵葱片的绿色、切肉板上流下的血水的红色、及其来路不明的肉汤的黄色,可以说相映成趣。对了,虽然我们这个楼规定公共空间上不应当放私人物品,但是柜台上摆满了大大小小3、4个电饭煲,想要在葱片、血水、肉汤和电饭煲之间找到一个放切菜板的位置,也需要一些统筹规划的智慧。顺便提一下,在这些电饭煲当中有一个电饭煲,长达两年之久,外面挂着两道长长的鼻涕状物质,能够每天欢快地吃下里面煮出来的饭的人,可见其胃口之好。其它的,水池子、垃圾篓、地面等等情况,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反正大家可以顺着我描述的情形继续想象,总之,我们这个六平米左右的厨房,可以说是一个胃口的地狱,小强的天堂。事实上,我们这个宿舍里,小强的队伍也的确稳步发展,很有点要从连级单位扩展到师级单位的架势,与同样在迅猛发展的老鼠兵团瓜分地盘。
这种局势的形成,有一个慢慢恶化的过程。我一共在这个公寓住了5年,前三年,可以说是基本和平期。那时虽然也有过不少中国人出入做饭,但是大家都遵纪守法,和平共处。期间只有一个印度女孩捣乱,但她也只住了一年就搬走了。后面一年半,由于几个老室友的搬走,两个酷爱做饭的中国男生A和B的加盟,厨房的形势急转直下,可以说是厨房下滑期。最后这半年,由于又有两个中国男生C和D和那个阿拉伯兄弟E的加入,厨房的形势一落千丈,进入谷底。我和厨友之间的持久战,就是两年前开始的。这个过程,这么说吧,重新书写了我对人性的认识,彻底改造了我的政治观。
这两年里,无数次,我问苍天,问大地: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人可以这么不讲理,这么没有公德心,以至于无论你用和风细雨的微笑外交,还是暴风骤雨的撕破脸皮外交,都无法使他们每天做饭之后花上30秒的时间cleanuptheirshit?????
苍天无语。大地叹息。
如果说两年前我是哈贝马斯“沟通理性”、“协商民主”的信徒,今天的我,由于这个厨房经历,更接近了施特劳斯式的用强力捍卫自由民主的信念。如果说两年前,我对“制度主义”有一种迷信,由于这个厨房经历,今天的我,对文化如何影响制度的实施、降低制度的成本,有了更深的认识。如果说两年前的我会随随便便轻轻松松把一个政治家说成恶棍白痴,今天的我,可能对他们抱有更多的同情和尊重。如果说两年前的我更倾向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拉美、非洲、甚至亚洲一些国家的宪政试验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今天的我,会反过来问:为什么宪政会在欧美国家成功?因为现在我更多地意识到,民主宪政的失败几乎是“必然”的,而成功才是“偶然”的。
人的非理性、顽固、自私之地步,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原先它刚到达月球时,我以为已经到达了极限,现在它已经到达了火星,还在飞驰。比大海更深不可测的,是天空。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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