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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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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满,她颇有点科学头脑,小小年纪,一直想要个小弟弟,她也懂得夫妻不在一起,生不出婴儿,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
她喜欢小婴儿,已有一段日子,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不嫌其详的问问题,又爱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面孔身体。
人家的父母感动,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
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她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多了不起,一早接受性知识。
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一直失望,弟弟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不是因为辛苦。而是人实在难做。
那么可爱的婴儿,粉红色的一团肉,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多么没有意思。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
午夜梦回,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很有点感慨,起床找杯水喝,看看钟,才十点正,越来越早睡,如乡下人。
我下床去看女儿,她睡在那里,箱一只小动物,呼吸起伏,有些微的音响。
我爱她,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如果有枪弹射过来,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觉得生命真的奇妙,而活着还是好的。
第二天,天气转得很凉很凉,比早一日低了十度,简直要我的命。
照照镜子,很是感慨,有些人是不会老的,但我就不是。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她的职业是导演,美得不象话,已经够令人羡慕了,满以为她三十八九,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八。
我张大了嘴,合不拢。近五十岁!
我简直不相信,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未免太过。我就不行了。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于是披上衣服上班。
以前是潇洒,或是故作潇洒状,现在可随和了,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我也不关心。漂亮有什么用,整洁已得。办事能力才要紧。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话又不一样了。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呼。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呼,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我并不觉得委屈,生气的是对方,不是我,不管他为什么生气,我如果能过令他平静下来,一定是好事。看,多成熟多可爱的态度,结果自己胃气痛。
过几日,丈夫回来了。
风尘朴朴,一脸劳累,看到他还是好的,我连忙服侍他,放了一缸颇为烫热的水,又撒了浴盐。
他累得话多不想说,吻我一下,跳进浴缸,几乎没在水中睡着,是我叫他起来,他浸得连手指皮都皱了,擦干身子,换上运动衣,也不说什么,立刻倒头大睡。
这一觉起码十个小时。
我为他掩上了门。
他带回来的衣箱需要清理,我把它们打开来,全部都是脏衣服。
因为他成日出门,渐渐买了好几打衬衫与内衣裤,于是我把脏的取出,交女佣洗烫,把干净的放进去,又检查他牙膏香皂可有短少,还有剃须水这些。袜子放在一只布袋中,方便他找,还有新出的书籍,共他在旅馆消遣。
他在旅途喜欢怎么样的消遣,我也不甚了了,我莞尔。
这次回来,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又要出去,还是把一切准备妥当的好。
女儿很不高兴,她埋怨父亲每次回来便倒头大睡。
小孩子不懂得累的可怕。人一疲倦,意旨力完全崩溃,什么都不想,门口有钞票都不要去拾,只想睡。
人真是无用。
我知道疲倦的滋味,有一次熬完夜,我痛哭失声,哭完之后喝一杯水,睡倒傍晚,起来再喝一杯水,然后再继续睡。
女儿寂寞的进房来数次偷窥我醒了没有,好同我说几句,我知道她在我身边,也觉得歉意,但无论如何睁不开眼睛,说不出话,连转身的力气都没有。
女儿是寂寞的小孩。
现在的小孩都寂寞,父母实在太忙,不是为钱,而是赚钱不容易,老板一声令下,万里关山也要赶了去,为生活,不做固然不行,不做全套异不行。
今女儿巡来巡去,想与父亲说话,但她父亲没得空。
我拉住她,同她讲故事。
她们现在可不要听玻璃鞋,快乐王子,人鱼公主这种故事,女儿认为无聊,坏的人太坏,好的人太好,她不相信,她爱听的故事是卫斯理的科幻故事。
又听又怕,特别爱比较简单些的,于太空人结触这些。即使在很不开心的时候,只要我肯读故事给她听,她就高兴起来。
一杯热牛奶,一碟饼干,一小时的故事,我们母女俩的感情便加深又加深。
她认识的中文字比较少,还不足以自己读这些故事,但她会努力。
我叫她坐在我旁边,把《蓝血人》第一章读给她听。
听完后她有点累,我便叫她去睡。
丈夫仍然没有醒,但也得准备食物。我都不知道他要吃什么才好。煮了粥,他嫌水汪汪。做小菜,他嫌干。一个人精神不足,脾气便不好。
我伤透脑筋。
不过看见他还是好的。
我在听音乐的时候,他醒了。
只问要一碗汤。
幸亏有下火的猪肉萝卜汤,盛一碗给他。
好在也有饭菜,连忙侍候他。这个时候佣人已经睡下,我只得自己动手。
女人不好做,我没说错吧。
饭后他抽一只烟,说声谢谢。烦恼的事仿佛很多,他像是不愿多说,我也不去问他。
我们所做的行业不同,我帮不了他,唯一可做的是精神支持他。
他问有无水果。
我立即捧出果盘,他选了只桃子。
随即叫我到房去把公事包取出了,我交给他,他便拿出一只礼盒,打开来,是一条养珠链条。
我很诧异,上次他已买过同样的给我,怎么搅的,工作太紧张,忘记了?一时也不知怎么说,先戴上再说。
然后他说累,又上床。
只剩我一个人,仍然把唱片放来听。
丈夫是自己拣的,一切经过刻意安排,故意避开热恋,加入理智的成分,互相尊重,爱护,照顾,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系,明澄愉快。
但每听到缠绵的爱情故事,一些人如何为了虚无飘渺的感情大牺牲大悲痛,我便怅惘,恍然若失,并且有那么一丝羡慕。
我微笑,有时丈夫的鼻鼾也是很大的安慰。
我早起,他比我更早起,桌子上放着支票,是这个月的家用,他要回公司报到。
我也要回公司,女儿则已上学。
今日黄昏回来,总可以一家欢聚了吧。
谁知在写字楼接他的电话,叫我去做头发,他们那边的老板要请客。
我很犹疑。女儿又见不到他,再下去父女见面便如末路人。将来长大成为名人,记者问她幼年最需要什么,她会说:我父亲的爱。
太糟糕了。
我不跟去更不行,他会报怨,人家会笑话他妻子是个隐形女。
我左右为难,在任何危急的情况下,包括战争,儿童总是牺牲品。
于是女儿被排出局。
我与她通一个长电话,所谓长,也不过十五分钟,我尽量安慰她,并答应她早些回家,还有,复活节一定与她在一起。
女儿很懂事,有时环境会逼得一个人成长。
她的声音有点冷,也不允许她不答应,于是就这样成为一个早熟的孩子。
我早些下班去做头发,赶回家洗浴,换衣服如同打冲锋,接着化装,一层一层油漆般扫上面孔。两夫妻各忙各的,也不讲话,接着开抽屉找饰物,他找呔针,乱成一片。
女儿坐在旁注意我们,也不说话。
我穿戴整齐,去找鞋子,一只脚踏在裙角,拌住,立刻跌一跤,丈夫一手没把我捞住,我结结棍棍跌在地上。
跌倒自然马上爬起,但暗自觉得脚踝已经扭伤,因为赶时间,也不便说什么。丈夫还埋怨我手足不灵。
我觉得非常感慨,脾气真是太好了,什么样的暗亏都肯吃。
我抓起披肩跟丈夫敢出去。
站在酒会中,脚越来越痛,我笑得身不由主,巴不得回家把脚浸在热水中。
那夜直如受难一般,散会在车子提起裙子一看脚,连他都失声,哎呀,肿成这样!又青又紫,害得我一夜没睡好,跑到女儿房去坐着,咱们三口子越来越妙,各有睡觉的时间,闲时只能看别人睡相,要说话得留字条。
这是什么样的关系嘛,唉。
第二天还是去看了医生,因为穿得比较好,同时又楚楚可怜,很希望再能再路上碰见旧情人。
但没有。
碰见旧情人时,我永远蓬头垢面,旧情人永远光鲜英俊。
丈夫又要出门了。他很怨,很不愿意动身,也同公司交涉过,无奈老板硬是不肯收回成命,只肯加薪水。
在大门口女儿与他紧紧拥抱,又提到关于弟弟的事。
弟弟。她认为只有的弟弟可靠的,因不会走路,不会离开她。
看见女儿就像看见自己的影子。
我已经有两年没出门旅行,为也是为着陪她。
下午与她去吃饭,看到临座的小宝宝,她又去研究人家。
以前听见女人说,多生一个,为了陪大的,甚觉荒谬,现在觉得是对的。
我一只渴望有个姐姐,当然没有实现的可能,于是又希望有妹妹,后来看到姐妹不和至大打出手,才停止那不实际的想法。
晚上尽可能推却所有的应酬,夜是罪恶的,一出去便不想回来,所以不去。
又怕人引诱我:丈夫去那么久,不想、不怨、不气?
所以太阳一下山,我便匆匆忙忙赶回家。
女儿在等我,科幻小说也在等我。
丈夫与这间公司的合同尚有一年,他说合同一满起码要休息六个月,否则真会垮下来。曾经有一个男人,不停的打电话来,叫我出去。
我拒绝一次又一次,到后来已成习惯,倒不觉困难,人家当然也不再来缠牢我,干么,又不是天自第一号,于是便静下来。
或者有别人好过我丈夫,但我们是有感情的,经过风和浪,尽在不言中。
还有女儿。
有时在灯下,我也觉得自己像小说家笔下的寂寞闺中少妇,永恒地在等丈夫回来。在极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电影,叫做<没有月亮的晚上>,男主角是永不回家陪妻子的年轻大律师,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与一个拆白党发生关系,结果被坏人抓住证据勒索,她开枪插杀死拆白党。
到这时候,她丈夫反而为她辩护,替她洗脱罪名,女方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谁知道丈夫故态复萌,仍然夜夜笙歌,不肯回家,女主角觉得真正的绝望,用同一把枪,朝胸膛自杀。
这个主题给我的振荡感强烈莫名,难以形容,在极小的心灵中留下烙痕,至今难忘。
寂寞原来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一钻进牛角尖便难以自拔。
现代人幸亏有工作,忙忙忙,做做做,总得与人结触,日久生情,多多少少,有点理解,可以说几句散散心,不比从前,女人有冤无路诉。
下班跟一大堆女同事出去买春装。衣服是必须品,人靠衣装,不穿是不行的。
我比较喜欢式样古典的衣服,肩脯是肩脯,袖子是袖子,腰是腰,看不懂的衣服我不买,也不会穿,尤其是几个日本设计师的设计,不适合一般职业妇女。
我甚至不喜欢衣服有任何款式,我不想有人注意我。
假如有人要记得我,我希望那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不是我特别会穿、特别骚,特别耀眼,特别温柔。
不像香港人吧。
我喜欢白色,一整个夏天都是白衣白裙白裤,女儿也是,有时小裙子上有蓝色小点点,就是那样。很多人说我们像是市政厅里检查卫生的职员。
白色,什么都是白色,单纯的白色,丈夫与我的兴致并不见得一样,但轮到室内装修,异口同声:白。
也许因为白色永不出错。
于是我挑了三四条白色的衣物。
有条桃色的裙子,我拧在手中很久,还是不敢买,等丈夫回来之后再说吧。叫他来看看这只颜色可适合我。
又去帮女儿选裙子,高得快,没办法。我的品味直接影想她,我断不肯给她穿灯笼裤,炮炮袖,花边、蝴蝶结。
也算是满载而归。
女儿看到新衣服很高兴,但仍然怅惘没有弟弟。
这是我下决心的时刻。
两年来我都没有在丈夫身上加压力,但此刻他的合同要满,我怕他会以为我不在乎,糊里糊涂的又签下一纸合同。
我写信给他。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从来没有写过那么长的信,许多中文字已经忘记,一个个字去查出来。
然后把它电报传真送出去。
信不信由你,有时候夫妻也不方便说话,不得不下此策。
三天之后,丈夫的电话来了。
他的声音很清晰,他说:“我已经向公司表态,决不续约,这次回来,不再出门,你同女儿说一声。”
我并不见得很兴奋,但有一丝高兴,这个晚上,不会没有月亮吧。
看样子我的信感动了他,原来我是一个写信的好手。我微笑起来。 伤健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金粉世界》
那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天气非常的好,我推开窗户,就看见他们两兄妹,哥哥坐在轮椅里,妹妹推着地走,两个人长得那么相像,一看就知道是同胞,我感觉到非常诧异,我们住在游人不常到的郊外,这么说来,他们竟然是新搬来的邻居了。
我没有与他们打招呼。
但凡搬到这里来住的人,都是为了避热闹,如果我贸贸然冲上去大声问候,未免太过唐突,故此我只在窗口站了一会儿,就回书房读书。
我到姨女家来住,是为了做一个报告,家在市区,不能专心一致,故此暂来这里用功。
偌大的屋子,就是我跟群姐两个人。
群姐与我一起吃早餐。
我问:“邻居搬来了!”
“是的,姓万。”群姐说。
“是两兄妹吗?”我到底遮掩不了好奇心。
“哥哥叫万达,妹妹叫万里。”
“多别致的名字。”
“隔壁那座比我们这里还大,不知两个年轻人如何打理,况且哥哥还坐轮椅──多可惜。”
我连忙安慰群姐,“.没有关系,现在的人残而不废,一样可以做一番事业。”
“嗯。”群姐点着头。
“嗳,群姐,中午做我爱吃的炒三鲜如何?”
“中午我出去替你买更好的东西回来。”
“什么东西?”
“刚上市的大闸蟹。”
“哗,”我开心得几乎昏过去,“群姐,你真是个大好人!”
“有得吃就把人认好人?表小姐,你做人要当心。”
我大笑。
我性情好动、调皮、活跃,到了乡间还是停不下来。十点多群姐到城里去,我就放下书本,沿溪涧散步。
没走多远,就看见那个姓万的男孩子坐在轮椅上钓鱼,他妹妹不在。
是他先向我点头的,我心释然,既然人家主动,大家不妨多个朋友。
“我知道,你叫万里。”
他微笑,“不,我是万达,妹妹才叫万里。”
“对不起。”我拍拍脑袋,在他身边坐下。“鱼大不大?”
“还没上钩,听张伯说是大的。”
“张伯是谁?”
“我们管家。”
我就蹲在他身边,不愿意离开。
谁不怕寂寞,我是生根的城市人,静了数天,有说不出的难过──虽然在城市,我也不是天天非到的土高去的人。
万达看我一眼,他像是非常明白我的样子。
不知怎地,他有股平常人没有的气质,并且一脸平和信实,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好人,和蔼可亲,换句话说,你可以相信这个人,把他当大哥。
“尊姓大名?”他问我。
“他们叫我小云。”
“有心事?”
“要做报告,心思不能集中。”我索性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的蓝天白云,“天气真好。”我赞叹。
他会心微笑,仿佛洞悉了什么。
我无故涨红了脸。
有脚步走声,万里来了,她与哥哥一般长着圆脸与大眼睛,看上去精神相,见到我,她只扬扬浓眉,并没有太大的意外。
万达为我们介绍。
她说:“一起吃东西吧。”
我一听到有吃的,也顾不得了,马上精神抖擞。万里自一只藤篮里取出各式乳酪与白酒,还有特别的水果与沙律。。
这些东西一直吃不腻,我梗放怀大嚼起来。
我简直忘了大闸蟹,直到司机老李来寻我。
他笑着说:“表小姐,蟹在叫你呢,蒸老了就不好吃,这两位先生小姐,也一齐来尝尝新吧,我们已经照会府上的张伯了。”
万家兄妹大方的接受邀请,妹妹推着哥哥上门作客来。
群姐一见到我就责怪,“表小姐,你在什么地方喝得脸红扑扑的?我特地替你买了半斤陈年绍兴花雕送蟹,熨熟了在那里。”
我抱歉,“人就是这样被纵坏的,我在别处已经吃过了。”
“这孩子。”群姐又去招呼客人。
万达、万里似扪。斯文,但又不见拘谨,一边谈笑风生,我好欣赏他们两个。
万达说:“趁热吃这个蟹黄。”
万里笑说:“不知怎地,我老觉得吃蟹十分奢靡。”
我说:“是受红楼梦影响,一顿蟹吃了穷人整年的粮。”
万里说:“或许是,”她根风趣,“所以有种犯罪的感觉。”
我被两种酒一粮,顿时晕头转向,群姐笑我没有酒量又要拼命喝。我往沙发上一倒,也不分辩。
群姐说:“你不招呼客人了吗?”
“原谅我失礼。”是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是傍晚,群姐笑说:“来,喝杯热茶醒醒。”
我叹一口气。
“万少爷小姐请你过去吃饭。”她说。
“我要写功课。”
“不急在一时呢。”重姐说:“心情不好,更不应关在屋内,出去找朋友说说话,散散心。”
“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我心情不好?”我懒洋洋地问。
“表小姐,你全身的感受都写在面孔上,谁看不出?”
我讪笑。
万达推着轮椅来看我醒了没有。
“醒了醒了,”我不好意思,“我喝醉了从来不声不响,一定埋头大睡。”
他幽默的说:“酒品好得很呀。”
我推他过去吃饭。
万宅布置得古色古香二堂旧酸技家俄,蓝白二色作主色,有种清爽磊落高贵之气。小菜很清,据说是张伯最拿手的几味,我肚子正饿,吃了两碗饭,放下筷子,忽然悲从中来,跟万家兄妹说:“在旁人眼中,我不知算是猪猡还是算人──睡了吃,吃了又睡。”
他们忍不住笑。
万达说:“心情不好,是这个样子。”
饭后万达建议下棋,我没心情,万里去写长信,我跟万达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振作一点哇。”他说。
“没法度,悲观。”
“是感情的问题吧。”他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嗯,人家不要我了,只好躲在乡下来避窘。”
“于是喝醉酒?”他通情达理地笑。
我长叹一声。
“有很多事比爱情更重要呢。”地劝励我。
“是吗,说来听听。”我没精打采。
“健康、自由、工作、亲友、嗜好……”
“但十多岁的人还是认为爱情价最高。”我用手托着下巴。
“你几岁,小云?”
“廿一了,老天真。”我嘲弄自己。
“就是呀,还不长大?”他又鼓励我。
我不响。
“是同学吗?”
“同学的哥哥。”我倾诉,“喜欢公主型的女郎!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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