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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夜话-第2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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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他更加把叔叔遗给他的这本符咒当作宝书了。这本书完全是手写的,后面还有许多页是说到幽灵的性质。
麦德细细看下去,虽然有些并不太懂,但他约略领悟到那内容是说,每一个幽灵有他独特的性格,必须予以适应,才能应付自如。
比方说,有的幽灵是非常性急的,要他做事,就要非常快捷,迟了他便不耐烦。
有的幽灵是易请难退,把他叫来了,他就不愿离去。对付这种幽灵,书中另有一种恐吓的咒语,可以威迫他离开。
有的幽灵很漂亮,有的幽灵很丑陋;有的喜欢吃东西,有的好色;有的喜欢现形,有的喜欢隐藏;有的胆怯,有的粗鲁……总之,每个幽灵有它的性格,就像人类一样。困难的是要适应每一个幽灵,并不是容易的事。
麦德成功了两次,志得意满,他觉得幽灵的世界真好玩。暗笑其他人庸庸碌碌,为甚么不懂得像他一样,钻研驱策幽灵的学问,从而镇压人类,纵横天下。
自此之后,麦德整个人变了,他不再回到美国去念书,在汉堡购买一幢华丽的房子,雇用八个雇仆,出入驾驶名贵的汽车,俨然是暴发户一般。
汉堡的社交场合对这样一个人物都另眼相看,他们不知道他的钱财是从甚么地方来的,但见他挥金如土的手段,人人都相信他不是亿万富翁,便是油国王子了。
麦德以前不接触女性,但现在一改常态,每晚和一大群美女为伍,谁要是愿意的,他便把她带返家渡宿。要是有一个美女不愿意随他回家,他便施用银弹政策,把一叠叠钞票堆在桌上,越竖越高,直到美女心软为止,他这种政策是无往而不利的。由于他手段的阔绰,一百万美元很快便用完了,他必须筹措第二笔款项。
这天晚上,麦德按照老方法,先沐浴更衣,把房内门窗全部掩闭,只开亮一盏淡淡的红灯。然后把符咒念出来:「马巴加通,马巴加通……」
大约五分钟后,一阵淡紫色的烟雾出现在房内,但紧接著另一阵咖啡色的烟雾也涌了进来。
这咖啡色的浓烟十分霸道,迅即弥漫整个房间,并且把紫色烟雾挤出去。
麦德隐隐听到有争吵的声音,一个女声说:「这时辰是我的,你为甚么要来争夺?」
一个粗鲁男声道:「老子闷得慌,要现形活动活动,你管不著!」
「你这狗娘养的!」
「你这贱婊子!」
在一阵争执声和尖叫声之后,淡紫烟雾终于完全消失了。
咖啡烟雾越来越浓,它逐渐凝缩,成为一个高大的人形。
以前两次作法,麦德都没有见到幽灵的面目,他以为每次都是一样,但这一回,他给面前的情况吓坏了。这个人不,这个鬼的相貌真可怕,脸上满是血痕,两眼突出,三枚失利的牙齿在唇边伸出来,那样子好像要吃人一样。
麦德向后退缩了几步:「你……你是甚么……」
「我是八百年前的幽灵,姜爵士当年我是被毒刑处死的。我恨透了人类,恨不得有一个机会出来杀人。哈哈,你有甚么吩咐,要我杀人,是不是?鄙人乐于效劳。」
「不,不,」麦德摇手说:「我所要的只是金钱,我急需一笔款项。」
「金钱?很好,你要多少?」
「我要……一千万美元。」
「可以的,我立刻去办,哈哈!」
不一会,那幽灵的凶恶形象和浓烟都消失了。
麦德松一口气,暗暗庆幸没有出甚么岔子。在这一时刻,姜爵士已到了汉堡最大的银行。他打开银行的保险库,取了所需的金钱,但是他没有立刻回去向麦德覆命。
姜爵士在盗走银行的钜款后,狂性大发,在门口勒死一个银行守卫。接著,在马路上又继续行凶,挖了一个行人的眼睛,还将一个夜归少妇的头发连头皮一起剥去。
当他回去向麦德覆命的时候,至少花了半个钟头。
麦德急得团团转,因为被召来的幽灵,不能露面太久,迟了他就回不去阴间,而永远留在人世,倘若他留在人世,麦德的烦恼可就多了。
一见姜爵士时,麦德便面露出责备的神色:「甚么事情把你耽误得这么久?」
「你不知道,我难得在人世露面一次,总得杀个把人才痛快!」姜爵士得意洋洋地说。
「混帐!」麦德眉头一皱:「现在快点回你的老家去吧。」
他望著姜爵士那血痕满面的脸孔,实在有点恶心,而且说老实的,他真有点害怕。
「叫我回去?可没那么容易!」姜爵士哈哈大笑:「阴间又冷又寂寞,老子没有兴趣!」
「岂有此理,你敢在我面前撒野?」麦德的声音颤抖著。
「他妈的,你以为会念几句符咒就管得著我,老子出也出来了,才不怕你哩。」
「我命令你立即回去!」
「偏偏不回去非但不回去我还要把你……」姜爵士狞笑著,露出狰狞的面孔,张开两臂,向麦德一步步迫近。
「你敢无礼?」麦德头上豆大的汗珍渗出来,在这危急关头下,幸亏他想起叔叔遗著上克制恶鬼的咒语,马上在嘴边喃喃念出来。
这符咒果然有效,姜爵士立即显出痛苦的神色,两手搅住头部:「啊哟,我的头好疼,我的头好疼……他妈的,你……这小子的符咒真有一手……我答应你……我回去,我回去了……」
他的形状渐渐融化,又回复一团咖啡色的烟雾,逐步消散。
麦德松了一口气,摸一摸额上,全是汗水。刚才自己若把符咒念迟一步,又或者没记热那几句制服恶鬼的口诀,这一次恐怕要丧生在姜爵士的手上了。
他望一望地下,那一袋钞票还在地上,捡起一看,不觉大喜。这些钱,足够他花一年半载了。
第二天,他又继续往日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一掷千金,比以前更加豪爽。
不过,他没有注意到一个危机,他所花的钞票,在银行里都有号码记载下来。警方正在追寻这些钞票的去处。
在这时候,麦德认识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歌女,名叫丽奴,她非但美丽,而且风流媚荡,有一种令人颠倒的气质。
麦德一见她就著了迷。不惜以一百万美元的代价,要求一亲香泽。
丽奴也给他的财富打动了,从此便常相往来,成了他的情妇。
二人的感情如胶似漆,麦德对丽奴言听计从,她要甚么便给她甚么,就是天上的月亮,如果能拿得到的话,他也愿意拿下来给她。
但女人是娇纵不得的,一娇纵惯了,她便变本加厉,不可收拾。
一天,丽奴无意中发现那本载有符咒口诀的书,她追问是甚么东西,麦德起初不肯说,经不起她撒娇撒痴,终于一一说了,并叫她保守秘密,切莫对人提起。
丽奴听说他有这样大的本领,便坚持一定要他表演一次给她看,不论麦德怎样解释,说那是非常危险的事,她依然不听,一定要见见鬼魂降临的样子。
经不起她再三要求,麦德又一次屈服了。
这天晚上,他与丽奴二人沐浴更衣后,便在房中作起法事,丽奴蜷伏在床上,又是害怕,又是好奇地注视著。
咒语念过后,不久便出现一阵蓝烟。一个具有磁力的男声道:「我是二百年前的幽灵,法国的美男子洛桑,听候差遣。」
他的话声完后,一个人形逐渐显现,这男人身高六尺,的确美得十分英浚他穿一条短裤,上身赤裸,肌肉结实,充满了男性美。当他一笑时,更具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能令女性神魂颠倒。
麦德和他一比,不觉自惭形秽,生出一种渺小的感觉。
丽奴轻轻吹一声口哨,从床上爬起来:「我从来没见过鬼魂,原来鬼魂是这样英俊的。」
「鬼魂有很多种,」洛桑露出潇洒的笑容:「有的鬼魂凶恶,有的鬼魂和善。像我就属于和善的一类。小姐,你有甚么事要我替你效劳吗?」
「洛桑,」丽奴亲热地叫道:「你号称美男子,生前大概有很多女朋友吧?」
「有的,我也记不清了,大约总有一二千个。她们每一个都对我那样好,有的为我抛弃丈夫和家庭,有的为我自杀,有的和我春风一度后,甘愿终身不嫁。唉,也许我作孽太多了,所以上帝罚我年纪轻轻的便魂归地府。」
「你真的能那样吸引女人,我不相信。」丽奴向他抛一个媚眼。
「小姐,我可以用事实作证明。」洛桑向她一步步走过去。丽奴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反而张开两手欢迎他。
麦德著急起来:「不,不,丽奴,人鬼殊途,你不能和他……」
但丽奴和洛桑不理他的叫声,已拥抱在一起,嘴唇印在一块。
麦德满头大汗,叫道:「丽奴,我警告你,他是魔鬼,会伤害你的。」
但丽奴好像听也没听见,她本身是一个荡妇,见了洛桑那样罕见的美男子,早已意乱情迷,不理他是人还是鬼了。
在洛桑的怀中,她自动把衣裳除下来,露出那饱满而美妙的身材。
洛桑抱著丽奴,在她身上肆意轻薄,旁若无人。
麦德大怒,冲上前去要将洛桑拉开,那知洛桑转身一脚把他踢倒。他身材又高又大,讲起打架,麦德实在不是他的敌手。
「岂有此理!」麦德大骂一声,想起那能令恶鬼屈服的符咒,急忙自脑海中搜寻出来,在嘴上念念有辞。
哪知叔叔留下来那符咒是专对付恶鬼用的,对付洛桑这种不害人的鬼,却无所施其技。
麦德念了几十遍,满身大汗。洛桑依然无损分毫。他非但不走,还和丽奴一同宽衣解带,当著麦德的面,做起那男欢女爱的事情来,把麦德气得半死。
他只好去把叔叔的符书再找出来,东翻西觅,寻求对付「善良鬼魂」的方法。
但他耳中听见丽奴那淫荡的叫声,眼中看到她那婉转承欢、欲仙欲死的神态,气得他两手发抖,心不在焉,哪里找得到那适当符咒的所在。
他一气之下,在抽屉中找出一把手枪,一言不发对著洛桑连开了五响,每一枪都打中他头部或胸膛,鲜血从他身上直冒出来。
但过了片刻,鲜血便自动凝住,洛桑又谈笑自若,一点也没有损伤。他对麦德笑道:「我是一个幽灵,本来已经死了,你还想再打死我一次,这不是笑话吗?」
丽奴本来吃了一惊,但见洛桑丝毫无损,便也格格娇笑起来:「麦德,不要胡闹了,我又不是你的老婆,爱跟谁睡觉就跟谁睡觉,你凭甚么干涉我们?」
麦德气得半死,他指著丽奴和洛桑道:「我……我要你们好看……」
他又坐下来找寻叔叔的符咒,但不知不觉,洛桑出现的时间已超过应有的限度,他再也不能回到阴间去了。
麦德好不容易在叔叔的遗著上找到制服善良鬼魂赖著不走的方法,但已经太迟了,洛桑离开阴间太久,黄泉之门已为他封闭。
麦德把符咒念了一遍又一遍,都没有用,因为洛桑已回不去了。
床上的丽奴与洛桑欢爱已毕,丽奴得到极大的满足,在洛桑怀中沉沉睡去。
最令麦德生气的是丽奴依然一丝不挂,一条雪白的腿搭在洛桑身上,荡态毕呈。
麦德暴跳如雷,喝道:「滚,你们都给我滚出去!」
丽奴睁开眼睛,小嘴一撇,露出一个不屑的表情,起来穿上衣裳,在洛桑脸上一吻道:「我要走了,达令,明天在甚么地方再见?」
「还是老地方,」洛桑说:「此地。」
「好,明天我再来。」丽奴拿了手袋,摇摆著水蛇一般的腰肢,走出门口。洛桑以「主人家」身分,把她直送出去,道了晚安。
「你为甚么不一块儿滚?」麦德气得双眼圆睁。
「我能到哪里去?」洛桑摊开双手,一笑说:「这里就是我的家,我把你视作我的兄弟一般。」
「谁是你的兄弟,他妈的!」麦德道。
「你尽管骂好了,我不会生气的,我是一个善良的鬼魂,决不会陷害别人。」洛桑又一次强调说。
他迳自走到床上去躺下,摆出一副死人不理的样子。
不论麦德怎样推他、踢他,他也丝毫不动,就像一块石头。
麦德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去睡觉。
第二天,当他吃早餐的时候,洛桑也坐到桌边来。他不吃甚么,却只对著麦德戆笑。
仆人不知原因,以为麦德来了客人,问道:「这位是……」
洛桑微笑道:「我是他的表兄弟,刚从乡下出来渡假。」
「我没有这样的表兄弟,不要听他胡说,他是一个无赖!」麦德扳起脸孔说。
「表哥,我知道你在生我气,可是亲戚总是亲戚呀。」洛桑还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旁边站著的仆人,被他们的对话弄得昏头昏脑,不知谁是谁非。
麦德气得连早餐也不吃了,站起来,匆匆出门而去。
几天后,人人都说,富翁麦德家里来了一个表弟,英俊潇洒,全汉堡的女人都为他著迷了。
原来洛桑穿了麦德的衣裘,出外应酬,到处宣扬他是麦德的表弟,拈花惹草,三四天内,已和一打以上的女人拉上了关系。
至于丽奴,更和他打得火一般热,每天晚上都到麦德家来和他幽会,麦德还要到客厅去睡,把房间让给他们!
为了想法子驱除洛桑,麦德伤透了脑筋。把叔叔那本遗著翻破了,也找不到方法可把离开阴间太久的鬼魂送回到地府去。
他用许多方法要把洛桑扑灭,用火烧他,用水淹他,用刀子刺他,但他都无损分毫,永远是那样笑嘻嘻的。
最后,麦德不得不使用哀求的方法,向洛桑道:「我求求你,请你回去你的老家,不要缠住我吧。」
「你何必一定要把我看成眼中钉,」洛桑道:「我住在你家,未必是对你无利的,将来你也许要感谢我。」
「不,如果你再不走,我恐怕要活活给你气死了。」
不论麦德怎么说,洛桑依然住在他的家里。
一天下午,一辆警车鸣呜地驶到门口,三个警探进来找寻麦德。
「我们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偷窃银行钞票的匪首。那些记下号码的钞票,都是你用出来的。」
「不,不,我并没有做过窃匪。」麦德非常惊惶。
麦德虽然极力否认偷窃银行巨款,但警方说证据确凿,不由他不认,所有从他手上用出的钞票,都与银行记录下的号码相符。
他们不由分说,取出手铐来,将他带走。
在审讯的时候,警方更加控麦德以谋杀罪。因为失窃巨款那一晚,三个市民同时遇害惨死。
这宗大案轰动一时,麦德两项罪名成立,终于宣判死刑。
在狱中,麦德后悔不迭,鬼魂是不能随便差遣的。想不到玩弄符咒,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他在狱中每天哭泣,表示要痛改前非,但法庭的判决自不会因他这时的表现而有所改变。
令麦德更伤心的是,许多曾经巴结他的酒肉朋友,没有一个来看他,和他相好过的情妇,也没有一个人为他一洒同情之泪。
当麦德快要执行死刑的前夕,丽奴还与洛桑在麦德家中卿卿我我,恩爱情浓。
「达令,麦德死了真好,今后我们来往更自由,无人干涉了。丽奴吻了吻洛桑「不,」洛桑皱一皱眉:「我来到人世将近百天,只要一满百日,我的身体便会逐渐乾枯,成为一具骷髅,我是不能永远『活』下去的。不过,我是个『善良的鬼魂』,在我离开人世前,准备做一件好事。」
「你要做甚么好事?不,我不要你离开我!」丽奴撒娇撒痴。
「你不要离开我,除非你也变成一堆白骨,随我而去。」
「肮丽奴尖叫一声,她开始觉得恐惧起来。
「那么,你明天晚上就不要再来看我了,因为我出去有点事,以后也不会回来。」
丽奴哭得很伤心,不过,她的眼泪不能改变甚么事实。
第二天,洛桑果真不在家了,他已到警局去投案,说他是麦德的表弟,偷窃银行巨款和在街上杀人,全都是他干的。
警方起初不相信洛桑的说话,但洛桑追述当晚偷窃银行巨款和在街上杀人的经过历历如绘(事实上是他编造出来的),警方不得不重新予以检讨。
当法庭重审这一案件时,汉堡为之轰动。少女们挤满了旁听席,都要一瞻美男子的风采。洛桑在庭上力称,麦德是他的表哥,一向待他情如手足。这次代他承认罪名,令他非常感动,但经不起良心的打击,他终于向庭上自首。
两天后,案情急转直下,法官相信洛桑的说话,判他死刑。麦德无罪,当场获释。
这对麦德来说,实是一个天大的意外,他闻讯之后,喜极泣下。
但他不知道洛桑为甚么会这样做。当他到狱中去探视洛桑的时候,提出一个疑问。
「我在你家中好吃好住,过了三个月。这算是我给你的报答。」洛桑依然嬉皮笑脸地说。
「这不是最好的理由。」
「你要知道最好的理由,三天后,留心一下报章的消息吧。
麦德满腹疑团,不知道洛桑的用意何在。
三天之后,报章果然刊出惊人的消息,在洛桑所住的牢房中,不见了洛桑,只剩下一具穿著囚衣的白骨。
这件事再次轰动全市,经专家检验,那具白骨的高度和身体特徵,确是属于洛桑的。有人怀疑他是服了剧毒的药剂自杀,死后,毒药继续腐蚀,令他化为腐骨,但是找不到证据。
不管怎样,洛桑的死刑已不能执行了。因为他已死去,这段案件也算告一段落。
至此,麦德才明白洛桑代他认罪的原因。他自知限期到,应该回去黄泉,索性趁此机会,做了一次好事。不过,经过这次教训后,麦德再也不敢施用召唤鬼魂之术,宁可安安稳稳做一个普通的人了。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二辑之35原著:余过法国人说的:情尸=======================================在法国中部有一个小镇,名叫费堡。这个小镇有三样东西出名:一是当地的女人特别浪漫,十二三岁起就与人偷情;二是当地的小点心(加酒做成的糕饼),特别好吃;三是当地常有鬼魅的传说,居民言之凿凿,令人不能不信。
巴黎有个青年人萧纳,最不信鬼,而他又喜欢女人和吃小点心。为了这三个原因,他觉得非到费堡去一次不可。
他选了一个夏天假期,驾了自己的小汽车,来到费堡。
到达费堡的头一天,当地居民就警告他,晚上十时过后,千万不要到郊外去,因为镇外有很多鬼怪和尸,一到晚上就是它们的天下。
萧纳唯唯应诺,但他心里已打定主意,晚上偏偏要出去,看看鬼魂能耍甚么花样。
午夜时分,他便悄悄从酒店溜出来,驾车到镇外行驶。
他实在没有甚么目的,因此随便乱闯,只拣僻静的小路开行。这晚月色很好,本是夜游的好机会,可惜他身边没有一个女伴。
大约半个钟头后,他已离开市镇很远,驶到一个树林前停下来,旁边是一条小河,还有一个瀑布,水珠在月光下溅射,风景很美。
萧纳正在欣赏之际,忽然发现有个人影,全身黑色,从树林中奔出,纵向小河边,低头取水吸喝。那行动有些怪异。
萧纳本想叫喊,转念一想:「莫非这就是鬼魂?且不要惊动他,看他要作甚么。」
当那家伙从河边离去时,萧纳便暗暗跟在他后面。只见向东而行,经过萧纳驾车而来的小路。
那黑影在路上走了一程,转入一条山径中。萧纳暗中跟随,见他在一座屋子前停下来,这地方十分荒僻,想不到也有民居。
那黑影在屋前敲门,萧纳匿身在树后,月色下看得清清楚楚,那人是一个身体甚高的男子,全身黑衣,还戴著一顶黑帽。
不久,屋门打开,有个女人从里面走出来,这女人穿著紫衣紫裙,身材苗条,相当动人。
那男子见了她,热烈拥吻。萧纳暗笑:跟了半天,原来是男女幽会,真是枉作小人。
但萧纳年纪轻,不免有点好奇。为甚么一个女人会住在这样偏僻的小屋中?这小屋究竟作甚么用途,瞧它十分陈旧,连墙壁也有些破烂。
他蹑足走上前去,在小屋旁边偷听一下,一男一女在里面的说话,听得清清楚楚。
那女的叫男的做「阿蒙」,男的叫她做「云蒂」。二人谈的尽是男女私情的话,萧纳听了一会,只觉心痒难搔,忍不住爬起来,向罅隙中偷窥。
屋内显然不是一个住所,并无陈设。那双男女脱去衣裳,在地上搂抱调情。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女的媚态万千,萧纳怦然心动。
听两人交谈的语气,他们是晚晚见面,可是犹未满足,嫌时光太短,他们缠绵欢爱,无休无止,萧纳简直看得呆了。
不知不觉,已是凌晨四时许,那「阿蒙」对「云蒂」说:「天就快亮,我要回去了。」
「瞧你这胆小鬼,」云蒂好像不大满意:「离天光还早呢。」
「可是路途远,我怕万一有甚么阻碍,便回不到家。」阿蒙讷讷地说。
「算了,你要去就去吧。」云蒂大发娇嗔。
阿蒙依依不舍,又搂著云蒂亲吻了好一会,才穿衣离去。
他离去不久,云蒂便起来梳理头发,神态娇慵,眉黛间仍饱含春意。
萧纳见了云蒂的媚态,不禁生出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心里想:如果我现在闯进去,她会对我怎样?欢迎还是拒绝?听说费堡的女人是最风流的,料想她也不致拒绝我。
他是个小伙子,敢想敢做,脑筋在转动著,脚步已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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