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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诱惑-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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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一张薄薄的白色信纸从门缝悄然飘入甲D楼24-G号公寓。上面写道,
“亲爱的安妮,那天酒醉走错楼门纯属偶然,遇上你却似天意。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里与我享受平淡生活以外的甜蜜憩息,但是你我都明了,我有我爱的她,你有你爱的他。我们总要回到我们原本的轨道。结束了吧,这一切。你应该回到他的身边。我衷心祝愿你幸福。”
信的落款——轩孜。
可是,甲D楼24-G公寓早已人去楼空。公寓的主人已经退房搬回以前的住处。空荡无声的公寓安静地沉睡着,只有尘埃在无光的角落里偷偷飘飞。
是否,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是否,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是否,失去时,才能刻骨铭心地悟出珍惜?
——题词
一
素心,人如其名,淡然、清雅。
素心,不漂亮,却耐人寻味。
素心,很平凡,却有着固执的矛盾与高贵的矜持。
素心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与慕尔笙相识、相惜、相爱、分手,完结了一段没有结局的爱情故事。
当故事结束时,素心才知道,他们根本是两条无法交结的平行线,故事,不属于她。
只是她的心早已丢给了那个重重的氛围,躯壳依旧守着这段未完的故事。
素心,爱静,从不轻易动感情;
慕尔笙,活跃,从不轻易表露对女孩子的爱慕;
双方相遇,棋逢对手。
慕尔笙对素心不温不火,只是水到渠成的略所表示。
素心对慕尔笙不柔不烈,只是淡淡渔火对江心。
在别人眼中,他们是水与火不相溶的人。
感情之事,何以定义?
往往看似最不可能发生的,却偏偏发生。
有时快得象电影中的细节,会在一夜间,迅速成熟。之中精彩的细节,唯有双方心知。
素心与慕尔笙,对感情都如此矜持的人越走越近。
在素心眼中,慕尔笙是集一切优点为一体的男人,温柔、体贴、幽默、才华横溢。
尽管她知道这样的男人最难把握,她仍渴望能与他一起燃烧,这份渴望,令她如同扑火的飞蛾,义无反顾地向火光飞去。
在慕尔笙眼里,素心是男人心目中的贤妻良母,是能帮男人撑起一片天地的最佳助手。基于这份感知,他很用心地喜欢着素心。
世上痴情深几许,唯有心自量。
人实在是激端的制造者,更是两极分化的主导。
再如何冷静成熟的女孩,一旦爱上,便会失去她固有的方寸。
再如何稳重理性的男人,一旦喜欢,亦会感性执着。
素心与慕尔笙
在爱与喜欢的旋涡里浮沉,
在爱与喜欢中相持,
在爱与喜欢中争吵
然后又在爱与喜欢中和解。
日子就这样在反反复复错错落落中循环。
在被岁月碾过的痕迹中,素心敏锐地觉察到慕尔笙与她在爱的天平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
终于有一天,慕尔笙告诉素心,他三年前便爱上一个女孩子,但那女孩一直对他若即若离,他曾经在心底发誓,要用八年的时间来等待女孩。
原来,这便是爱与喜欢的真相。
在真相面前,素心没有哀求,亦不哭泣,那份超常的平静令上帝也无法不为之动容,因为在这片平静的背后,该是如何的玉石具焚。
原以为从此你情我侬,却不料竟做秋扇之绢。
洗尽铅华的爱犹似洗尽铅华的妇人,已存在太多的缺憾。
素心没有倒下,素心也从不把失落写在脸上。
班照上,电视照看,网照上,玩笑照开。
在竞争激烈的都市中生存,女孩子也早被塑造得冷若冰霜、坚若钢铁。
否则,如何能撑得起自己的一片天空?
二
秋风徐徐,景色惑人。
素心站在山顶,心中百味陈杂。
女人对爱的缅怀,实在无法用外表冷漠深邃来掩饰,心中的苦、精神上的累以及茫然无助渗透血液,毕竟那是用了心的爱情。
虽然她决定离开慕尔笙,可是仍不时惦记着他的种种好处,惦记着他对她所负出的体贴与真诚,黯然神伤之余;倒也能产生一分慰藉一分甜蜜。
山,依然是那座山;雾,依然那么浓,只是此时却已物是人非了。
“尔笙,这里的雾好大,我看不清你。”
“素心,雾中的你好美,象仙女。”
“雾中的你也好帅,象玉树临风的王子。”浓雾中传送着素心银玲般的笑声。
突然,素心的脚被滕蔓勾住摔倒在地,慕尔笙一个箭步冲上,牢牢地抓着素心的手。
望着抓着自己的手,素心有片刻恍惚:尔笙,你会永远拉着我的手吗?
造化弄人,在忽来幻去的生命中,几经平坦几经坎坷几经拼搏,到最后所有曲线都被拉直,赤裸裸来到这世上,离去也带不走一片云彩。
既然如此,人性何苦总被爱情被事业被荣华富贵所左右?
想来人类都无法超然,所以必须承受着生命的痛苦。
素心望着满山的雾,嘴角荡出一抹带着伤痕的笑靥,
活着,真的便是幸运吗?素心不知道,但她知道,活着,是必须的。
素心不知她为何答应同事来登山,她并非登山爱好者,她连最简单的运动都很少做。
此时,她找到了答案。
她是来寻找那份已成云烟的往事;来寻找生命中匆匆离去的爱情。
素心实在无法责怪慕尔笙,能对爱情专一又痴情的男人,一直是她所渴求。
更何况慕尔笙对她真心实意,并非虚与委蛇,虽然他最爱的不是她,却一直努力着做到最好。
经过努力仍然无法把喜欢转变为爱情,那么再多的付出只能加深心中的负累。
“素心,怎么不去抽签?听说很灵验呢。”同事的呼唤唤回了素心飘浮的思绪。
位于山顶的小庙,香烟缭绕,观音像前跪着些看似很虔诚的信男信女。
世上真的有神灵之说吗?只怕是信男信女们自欺欺人的方式吧,这世间的所谓神灵,不过是信者有,不信者无,迷上便信,不迷不信。
素心并不迷信,但此时她也很希望真的存在神灵之说,能为她解说关于爱情、关于生命、关于未来。
素心有样学样地抽了一根签:“吉,因果随缘。”廖廖几字,道破红尘。
三
公司位于繁华处,然,走进公司的大门,一切繁华与喧哗声都被关在门外。
进入公司,素心遇上她最想避开的人。
避已无从可避,何况来日方长,她又能避到几时?除非她走亦或他的离去,否则注定相聚。
四目相对,两人皆无语,伤痛在彼此的眼底被丝丝强化着。
素心很疑惑,为何她竟觉得慕尔笙的眼底也有份类似伤痛的东西?她的离去对他亦有影响吗?
“下了班一起,好吗?”慕尔笙丢下这句话便自离去。
怡心亭——一家很小的洒吧,虽小,却有着很诗意的情调,落坐的客人也很自觉把声音放低。
第一次发现这地方,素心便喜欢上它的雅致,后来这里便常常是他们小坐之处。
此时,坐在这,却感觉有许多羁绊许多束缚许多不安。
“素心?”
“嗯?”
“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素心真的没想什么,此时她的头脑处于空白状态,只是她一脸的沉思状,也难怪慕尔笙这般猜测了。
“我决定把紫雨忘了。”
“哦??”素心听了心一跳,不敢猜测慕尔笙话里的含义。
“我要忘了紫雨,我不再等她,这些天你离去,我很心痛,我竟不知你在我心里的份量已经这么重,将失去你的感觉,让我很慌乱,也很害怕。”停了下,慕尔笙又说“我们还可以继续吗?”
“你真的能忘了紫雨吗?你确定?”
“对不起,我此时无法回答你,但我答应忘了她,我就会尽量去做,相信我。”
素心不知她该回绝,亦或是应承,到底怎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方式?
人生有时真让人啼笑皆非。
答应了,很怕只是一场睁着眼做的美梦,不答应,眼前的男人可是自己最中意的人。
“可以”“不可以”这简单却又繁复的答案,无论选哪个,都会营造不同的心情。
无法取舍的心情随风云转,素心沉默了。
“不要急着回答我,你考虑下。”
“好!”
四
“是否,得不到才是最好的?是否,失去时,才能刻骨铭心地悟出珍惜?”
这册短信素心已读了无数遍。
纠缠不清的情感,欲去还休的迷离,素心在心里已得出了答案。既然无法拒绝对慕尔笙的思念,既然无法把他从心里否定,既然无力回绝他的呼唤,那么何苦再做矜持状?
素心与慕尔笙又走到了一起,重拾的爱情让他们更加珍惜彼此。
无需言爱,因为只要在彼此的身边就已是最真实的幸福。
一天,慕尔笙的家里。
为了庆祝素心的生日,慕尔笙买了许多菜,此时他正独自在厨房对付着买回的东西。
手机响起,是慕尔笙的。
“尔笙,你的手机有短信。”
“你帮我看看是什么。”
“尔笙,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对我宠爱有加,我只享受着你的爱,却从不付出,我一直漠视你的关心,漠视你的爱,如今你决定离开我,我突然发觉我是那么的需要你,失去你,心很痛,很害怕。我该怎么办?紫雨。”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远逝的芳菲
北方的初春仍然有些干冷,风挟着透骨的寒在这边陲小城的夜里肆虐,阔别母校两年的罗菲菲漫无目的地走在学校那熟悉的小操场上,冰冷孤寂四面逼来,泪水一直在那张依然恬美的脸庞滚落,此刻她脑中尽是那初秋独有的、暖暖阳光下一张充满倦意的脸……
记忆中那个初秋的阳光那么明亮,毫无征兆,一个名为小方的男生同罗菲菲分到了同一个班级.从入学起,罗菲菲就一直是众多男生关注的焦点,家境富裕,长相漂亮的她吸引着各种版本的情书轮番到访罗菲菲的书包,但最后无不被窝成一团,扔进废纸篓。她那聪颖灵动的双眸时不时的略带傲气扫过,留给他们的只能是一片叹息。而罗菲菲也因此得到了“冰芙蓉”的外号!
小方在罗菲菲当时的记忆中相貌并不出众,只算得上五官端正,眉眼中似乎总带着一丝倦意,那双眼中的一切似乎都与他无关。然而同学眼中的小方更是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怪胎,这位“觉没睡醒的小方”从来不跟女同学接触,即使平素里撞见,也假装没看见,匆匆溜过,男生们戏称其为“绝缘体”。爱同男生调侃的他还经常嘲笑那些热恋中或者深受情伤的同学,时不时地一脸严肃说上一句“我辈江湖大好男儿应胸怀大志,小儿女之情怎可挂在心上!”小方真正的天堂应该是篮球场上,场上无所不能的他和现实中没睡醒觉的他似乎完全是两个人,当他以一记记精准的投篮博得八方喝彩的时候,场边那双傲如冰霜的眸中依稀投来一丝暗许,当然小方并不知道。几次擦肩而过的相遇,双方的对话从来都很少,有时不过点头示意。
时光依旧,那秋日的阳光依然明亮,“冰芙蓉”依然如同往常一样傲意绽放,球场上生龙活虎的小方在同学中依然风光依旧。转瞬间已到了大四上学期,迫于就业形式的压力,罗、方二人无一例外的加入了考研大军。罗菲菲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十月的漆黑的晚上……
那天晚上罗菲菲多学了一会,十点半,一同来自习的小静早已回到寝室,只剩她背起沉重的书包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途径学校的稍显偏僻的小操场时,突然,两位黑衣青年从道旁树丛窜出,罗菲菲吓了一跳,仔细一看,一个长着刀条脸的高个子和一个中等身材的青年正对她不怀好意的笑着,“祥哥,咱哥俩今晚运气不错,遇见个这么漂亮的小妞,你先来,我替你放风嘿嘿,顺子,够意思!等会我玩完了给你把风!那高个子边说边向罗菲菲走去,“你们想干什么?再走过来,我就要报警了”,罗菲菲壮起胆子大声得喊道。此刻,她一张俏脸早已吓得惨白,那双饱含怒意的双眼中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慌张,只盼有人听得道她那底气不足地叫喊。祥子越走越近,罗菲菲掏出手机便要拨110,祥子抢上前去一下便打落了手机,“想报警?嘿嘿,等我们亲热完了,我替你报!”罗菲菲万念俱灰。祥子的话音刚落,,一个书包从旁边飞来,咚的一声,正打在那个叫做祥子的脑袋上,“你们两个败类,敢在黑灯瞎火之处欺负我们班良家女同学,问问你们方爷爷的拳头答不答应?一个高高的身影挡在罗菲菲的前面,来人正是那位“绝缘体”小方,这下罗菲菲可抓住了救命稻草,只觉那身影从未如此亲切,那双倦意十足的眼从未如此明亮,而那充满戏剧性的出场从此彻底让小方走进罗菲菲的心中。那祥子被砸的晕头转向,眼冒金星,手捂着头一看,是个瘦小子,“他妈的,你哪儿冒出来的?敢坏你二位爷爷的好事,顺子一起上,给我揍扁他!顷刻间,单薄的小方同两个地痞扭打在一起,而此时的罗菲菲如同傻了一般看着那单薄的身影正奋力地同他们厮打着,那一刻,她似乎心中对小方不仅仅是感激而已,“罗同学,快报警”!小方大声喊了一句!罗菲菲这才回过神来,捡起祥子扔掉的手机拨通了110……
小方被送到了医院,他被那两个流氓打的遍体鳞伤。而从那以后,罗菲菲那傲若冰霜的眼神在小方面前已不复存在,那如春花般恬美的笑容,也只有在小方面前才会出现,当然,小方那层“绝缘壳”也伴随着二人之间的欢声笑语悄然退去。考研日渐临近,而近一个月的时间小方依旧活跃在篮球场上,只是场边经常会多一位貌美如花的女观众在默默地为小方加油。他们互相约定报考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一起读研,一起工作,如同小说中描写的一样,郎才女貌的爱情故事在罗菲菲和小方之间展开,研究生入学考试最后一科考的傍晚,他们相约来到了海边。落日的余晖给海面上涂了一层玫瑰色,这样的灿烂映在了两张写满青春与真诚的面孔上,那句俗套的海枯石烂的誓言还是从他们嘴中说出。
然而,上帝是公平的,1月里的黑色似乎注定是属于篮球场上无所不能的小方,罗菲菲如愿地考上了北京一所名校的研究生。临别时,那倦意的双眼依旧,只是那眼中依稀闪着泪光,互道珍重后,罗菲菲告诉小方,她会在北京等他。而小方也为了这句承诺,毅然决定扔掉该死的篮球,争取来年考入罗菲菲的大学。
没有了小方的生活对罗菲菲来说几乎难以忍受,与日俱增的思念象锥子一样不时刺着罗菲菲的心,然而,这样的痛苦随着学业上的压力以及大城市的新奇感逐渐变得淡了,关于那所学校的记忆似乎正逐渐从罗菲菲的脑中逝去,尽管她就读的学校中美女如云,但罗菲菲依然以那恬美的相貌和优异的成绩傲视群芳,她依旧是众人的追慕者.似乎这里华美的一切,雍容的一切才同她相配,半年过后,罗菲菲的身边多了一位高大英俊、谈吐优雅的研究生,他们经常谈笑着出入网球场,咖啡厅,高档西餐厅,兴致勃勃的谈论着几分熟的牛排才最好吃,此刻小城的学校里那充满倦意的眼,正对着考研资料埋头苦读,每当累了的时候,看看手机里面那张春花般笑容的照片,就又有了动力……
一年终于过去,罗菲菲信守着那份不止一次许下的约定,回到了他们共同的家乡,回到了那所大学,见到罗菲菲的那一刹那,小方脸上的笑容如同她们初见时的阳光一般,随即他们说起了双方这一年的经历,谈笑间,小方并没有注意到罗菲菲眼中的惶恐,说道考研的成绩马上就要公布时,罗菲菲那恬美的脸上第一次在小方面前闪过了一丝不安。
两天后,考研的成绩公布了,小方分数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罗菲菲就读的那所大学,他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至罗菲菲的住处,第一时间告诉他心爱的菲菲,然而他却不道,罗菲菲就在知道这个消息的同时已决定向小方坦白一切,“恭喜你,小方,我们晚上一起吃庆功饭吧!”罗菲菲的笑容明显有些不自然,但在此刻已心花怒放的小方眼里,那笑容依然如芙蓉般美丽。“好啊,你想吃什么,我都请你。”小方幸福地答道。
晚上,坐在餐厅里的罗菲菲看着对面那个眉飞色舞的小方,心里一阵歉疚,当她颤抖着告诉小方关于那个MBA的一切时,她第一次看到了一个男孩那样的表情,那张熟悉的脸顷刻间如死灰般沉了下来……
饭后,他们共同走在那一条条熟悉的校园路上,而罗菲菲心中想好的千百句歉语在面对那单薄凄楚的背影时却如鲠在喉,就这样默默地、一前一后地走着,突然,一条黑影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妈的,臭小子,害我们哥俩坐了一年的牢,今天废了你!”听那声音赫然是地痞顺子,罗菲菲的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手机,然而后面却伸出祥子那强而有力的胳膊紧紧勒住罗菲菲的脖子,“菲菲,小方大叫一声直冲过来,迎面一拳打在祥子的鼻子上,瞬时鲜血直流,勒罗菲菲脖子的手自然松开了,”你怎么样?菲菲?小方满是关切地打量着罗菲菲,妈的,老子宰了你们!恼羞成怒的祥子回身从腰间抽出了尖刀直奔罗菲菲冲来,“小心”!罗菲菲眼前一花,只看见那单薄的身体一把挡在自己身前,后背那明晃晃的刀尖在滴着血……
无限的悲痛出现在一个原本灿烂的脸上.不断涌出泪水的眼睛呆呆地望着怀里那张逐渐枯萎了的脸,那原本充满倦意的双眼此刻只有不舍和爱怜,没有丝毫怨恨。时间,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凝固了——
今天是小方一周年的忌日,罗菲菲放下了繁重的学习任务,一个人从北京赶回来。夕阳斜下,一身黑衣的她静静站在孤零零的坟前,心中的千言万语却都化作泪水从那美丽的眼中流出,那无限哀伤的双眸中似乎流露出无限悔意。晚上,罗菲菲独自一人回到了那所学校,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小操场,在清冽的寒风中,她要把所有和他的曾经慢慢地回忆……
也许在罗菲菲的心里,关于那人、那事的回忆已被刻上永恒,然而,这份“永恒”的代价就是罗菲菲心里那道永远也难以愈合的伤口,即使用时间来医治,也只能在那伤口上结一层痂,也许在某个风香月明的春夜,或是阳光明亮的秋日,伴随着一阵心痛,那层痂就会被揭开,露出那伤口在滴滴地留着血,直到后来,罗菲菲才明白,原来这种痛叫做刻骨铭心……
路遥知马力
我是个很蠢的女人,蠢到公司组织去本市出名的避暑山庄旅游时,我穿高跟鞋。
于是在到达寒山脚时,我的脚便磨出了水疱,走路一拐一拐。所以,当同事都去爬寒山的时候,我只能捧着我的脚回到旅社的房间里独自嘘唏长哀。
我狠狠地把万恶之源——那双害人的高跟鞋用力地朝门外摔去,又在它即将飞出落地的刹那,我赤脚飞奔过去一把将它接住,轻轻抚掉鞋面上细微的灰尘——整个过程在一瞬间完成,比起武打剧中的女侠,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由于巨大的冲力,我身体一时刹不住,继续保持向前冲的运动轨迹,越过门槛,重重地摔在门外走廊上,双手向上高高举起高跟鞋。
我痛苦地趴在地上,云里雾里看见头的地板前方停下一双崭新的NIKE运动鞋。“哇噻!居然是NIKE啊!而且还是今年刚出的新款啊!好几千块啊!有钱人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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