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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鉴-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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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哥。没错,那上面的号码和他说的一样;嘿,这小子神了……”
回来之后,东子使劲的在秦风脸上看着。都醉成这样了,眼神还这么好使,要是清醒着,会不会隔着裙子就能看到女人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啊?
“嘿嘿。李大哥,我没说错吧?”
秦风一脸的傻笑,“李大哥,你找那老板干什么啊?是不是想问他借点钱花?那人可小气的很,肯定不借给你……”
“借的屁钱,老子要去抢!”
李桀看傻子一般的看着秦风,嘴上却说道:“不问他借钱,我要去和他谈生意,等我发财了。到时候你小子就来跟着我干吧!”
“我才不跟着你干呢。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
秦风虽然一脸醉意。但此刻和李桀对视着的眼神,似乎突然间明亮了许多,说话的声音也变得低沉了起来。“对这些有钱人,就该抢光他们的钱。再一刀子捅死他们……”
“对,你说的对,抢光他们的钱,捅死他们!”
看着秦风的眼睛,听着秦风口中的话,李桀的大脑中,忽然就冒出了这个念头,浑身的热血似乎都沸腾了起来。
“老黎,这不是个事啊。”
坐在旁边一桌的黄炳余,看着李桀那桌闹哄哄的样子,苦笑着说道:“你有没有警察局的朋友,来个人吓唬下他们,把秦风给拉回来啊!”
这宵夜早就吃完半个多小时了,原本黄炳余想喊着秦风回去,没成想过去叫秦风的朱凯,直接挨了一耳光外加屁股上的一脚,被对方给踢了回来。
如此一来,谁也不敢再去那桌触霉头了,就连大排档的老板,也不敢招惹那几个人鄂省人,只能等他们吃饱喝足自己离开。
只是都到了这点钟,即使现在走,也不可能再去夜总会里玩了,黄炳余和黎永乾早在心里将那几个小混子骂了个狗血喷头了。
黎永乾想了一下,开口说道:“有倒是有,不过这么晚了,麻烦别人不好吧?”
“该麻烦就要麻烦啊,一会我去买两条好烟,给你那朋友……”
黄炳余有些担心的望了一眼那桌,压低了生意说道:“那几个人都喝多了,回头秦风被他们捅一家伙怎么办啊?”
刚才在踢朱凯的时候,那个疤痕脸的后腰处,掉落了一把磨的锃亮的匕首,虽然那人捡起来的快,但也被黄炳余等人看在了眼里。
“你说的倒也是,我给我堂哥打个电话吧,他是这个辖区派出所的,就是不知道今儿是不是他值班。”
黎永乾摸出了手机,拨了个号码打了出去,他讲的是潮汕话,叽里咕噜说了好一阵,这才挂断了电话。
“怎么样?你堂哥值班吗?”
看到黎永乾挂了电话,黄炳余一脸希冀的问道,今儿忙活了一整天,都累的不得了,偏偏秦风去凑那热闹,被人拉着不让走,黄炳余这会都困的快要睡着了。
“还真是巧了,我堂哥今儿正好值班。”
黎永乾长吁了口气,低声说道:“他带两个联防队员的人过来,估计五分钟就能赶过来,回头他们到了,咱们躲到外面去……”
作为本地人,黎永乾知道在这种地方,尤其是喝完酒之后,那些小混混未必就买警察的帐,一会万一闹起来,他们离得这么近,说不定就会殃及池鱼的。
“那……那秦风怎么办?”
黄炳余有些为难的看着旁边那桌还在一杯一杯喝着啤酒的秦风,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他还真没看出来,秦风居然如此好酒。
“管他干嘛?”
刚刚挨了一巴掌和一脚的朱凯,没好气的说道:“我都给你们说了,秦风那小子吃不了亏的,你们偏偏不信,妈的,那些人喝醉揍他一顿才好呢……”
朱凯此时也是满腹怨言,他知道秦风跑去那桌喝酒,肯定是在打着什么主意,而且秦风也绝对不像他现在表现出来的那样唯唯诺诺。
前段时间《真玉坊》开业的时候,朱凯见过何金龙带着的那帮江湖味十足的人,那些人在秦风面前都恭恭敬敬的,这几个小混子算个屁啊?
“行了,我堂哥他们一会就要来了,到时候拉走秦风就好了。”
这些事朱凯知道,但是黄炳余和黎永乾并不晓得,两人一个劲的看着手表,就等着警察同志来解救秦风于水深火热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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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哎,我说,你扶着我啊!”
夜总会门口传来一阵鬼哭狼嚎的歌声,听得那些吃饭的人都皱起了眉头,这肯定又是有人在里面喝多了。
“老赵,你还行不行啊?”
窦健军和刚才那个小姐,一左一右的将赵峰剑给搀扶了出来,右手却是一把将赵峰剑的手给打开了。
“行,怎么不行?老窦,信不信我一会和这浪蹄子大战八百回合?”
出得夜总会的大门,被一股凉风一吹,赵峰剑浆糊一般的脑袋清醒了几分,伸手就往左右身边人的胸前摸去,嘴里怪笑道:“这*还真软啊,回头我检查一下,看看是不是假的?
妈的,现在都流行造假,什么东西都他妈的是假的,你们这些浪蹄子,去做个缝补手术也能出来当处女卖!”
赵峰剑也不顾身边小姐那难看的脸色,一边不干不净的骂骂咧咧,一边还伸出手去,在身边架着自己的两人身上不断掏摸着。
“咦,还真他妈的是假的。”摸着右边的胸脯,赵峰剑口中忽然发出一声狼嚎,“怎么这么硬啊,现在的小姐都是练健美的吗?”
“滚你妈的!”
窦健军实在是忍不住了,一把推开了赵峰剑,他一大老爷们的胸脯要是软的,那岂不是他妈的人妖了?
“回家摸你妈去吧,你个变态,老娘不伺候了……”
那位原本看在钱上面没吱声的小姐,也是突然爆发了,一巴掌扇在了赵峰剑的脸上,转脸就跑掉了。
“嗯?咪咪怎么没有了?”两边的人一放手,再加上挨了那一巴掌,赵峰剑顿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扶着夜总会的大门站起身来,赵峰剑觉得手感也变差了,伸出嘴去往大门上亲去,却是只闻到了一股油漆味。
刚刚新装修没多久的夜总会,那油漆刷了还没半个月,刺鼻的味道顿时熏的赵峰剑的肠胃翻江倒海起来,忍不住扶着大门哇哇直吐。
“哪来的王八蛋,在这里就吐上了?”
赵峰剑要是吐在外面,自然没人管,但就吐在夜总会的大门门口,里面看场子的人顿时不乐意了,出来两个人架着赵峰剑就要往外扔。
一旁的窦健军皱了皱眉头,开口说道:“我朋友,你们别管……”
“是窦老大啊,对不住,实在是对不住。”
那两个内保一看是窦健军,连忙陪起了笑脸,一人说道:“窦老大,要不要小弟找辆车,帮您把他给送回去?”
“不用了。”在外人面前,窦老大还是威风十足的,摆了摆手,说道:“我叫了车,马上过来接我们。”
“那好,我给这位老大拿瓶水去……”
听到窦健军的话后,那两个内保转身进了夜总会,一人是去拿水的,另外一个则是不想多管闲事。
“这……这还真他妈的是个极品啊!”
发生在夜总会门口的这一幕,看得秦风是目瞪口呆,一时间都忘了提醒身边的李桀,那位喝醉酒的人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财神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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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击毙
“这人比我们还混蛋啊?”
秦风看到了赵峰剑的丑态,李桀等人自然也见到了,不光是他们,那些吃宵夜的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那不就是有钱的老板吗?”
秦风抬起头往夜总会门口看了一眼,嚷嚷道:“那就是赌石的老板,他钱可多了,包里都是一叠一叠的钞票,妈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一刀捅死……”
说完这番话后,秦风似乎不胜酒力,只听“砰”的一声,却是秦风一头撞在了那塑料桌子上,嘴里已然是响起了打鼾的声音。
“废物,真他妈的废物,喝这么点酒就不行了……”
李桀看了一眼烂醉如泥的秦风,嘴角不屑的撇了撇,原本他还想着以后将秦风收为小弟呢,现在却是绝了这个心思。
“疤哥,干不干?按这小子的说法,那人包里有十多万呢。”
东子凑了过来,说道:“他们就两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咱们只要抢了包跑就行,回头租个车,直接去羊城做火车回家,谁知道是咱们干的啊?”
在粤省混了两年,总共才搞了几万块钱,眼下有个机会一下子搞到十多万,东子等人早就眼红了,要是李桀这老大说不干,估计他们都能立马翻脸。
“干,当然要干了,不过咱们要计划一下。”听到东子的话后,李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作为这个团伙的首脑人物,李桀对东子抢了他的话。很是不满意,按照一般规律而言,像这种战前动员和战后安排,都应该是他来发布的。
看到李桀慢条斯理的样子。另外一人也有些急眼了,按着桌子就站了起来,说道:“疤哥,还计划什么啊?那俩人一会要走了怎么办?”
“嗯。是不能等了。”
李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说道:“东子,你带着老三去抢那大个子的包,我和二毛照顾那个喝醉酒的,东西到手马上就跑,然后到老地方集合……”
李桀显然深得做老大的精髓,那就是柿子捡软的捏,那个没喝多的黑脸男人肯定不好对付,这样的事交给手下办就行了。
“好。就按疤哥说的办。老三。活干的麻利些……”
要不说东子在这个团伙里只能做老二,原因就在于他的智商比李老大还是要差上一些的,早就被那十多万的数字刺激的热血沸腾的东子。还还顾得上那么多?
招呼了一声老三,东子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十几米的距离,也不过就是三五个跨步,一转眼的功夫,东子就来到了窦健军的面前。
一把抓住了窦健军夹在胳膊肘子下面的手包,东子使劲往外一扯,也不顾后面的人如何,径直就往前面的马路跑去。
这个夜总会是建在马路边上的,出了绿化带就是一条宽敞的马路,沿着马路四五十米都在夜总会的范围,要跑出去五十米,才能拐入到小巷子里去。
此时就看出了各人的天赋来了,要说东子不去练短跑真是可惜了,还没等窦健军口中喊出抢劫两个字眼来,东子已经在二三十米外了。
“妈的,竟……竟然有人敢抢老子?”
这些年横行惯了的窦健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傻了眼,还是他旁边一位刚从夜总会里出来的客人喊了一句“抢劫”。
“我操,动作这么快?”
傻眼的不止是窦老大,连李桀都愣住了,他显然低估了东子的渴望发财的心理,他们哥三个这会还没能跑出大排档,东子的活居然都已经干完跑路了。
“妈的,还都他娘的愣着干什么?快点上啊!”
深感自己老大位置有些危险的李桀,伸手在二毛头上拍了一记,三个人同时跳出了大排档,往夜总会门口冲去。
刚刚才见到抢劫一幕的众人,没想到还有后手,还站在原地有些发呆的窦老大,冷不防自己手里的手机和脖子上的金项链,都被人一把给拽走了。
干这事的人是老三,他和刚才的东子一样,得手之后头也不回的追着东子跑开了,虽然天赋没有东子好,不过速度也不慢,扎眼之间也就只能看到个人影了。
反倒是这边捡软柿子捏的李桀和二毛,遇到了一些麻烦。
因为赵峰剑虽然喝多了,但却是将那包死死的抱在怀里,李桀一拉没拉出来不说,反而将赵峰剑的身子拉转了过来,迎面被赵峰剑吐了一脸。
“我操你大爷!”闻着那股子怪味,强忍着想要吐出来的冲动,李桀心里那叫一憋屈,重重的一拳打在了赵峰剑的脸上。
只是李老大忘了,酒精有麻痹神经的作用,虽然这一记直拳打掉了赵峰剑的两颗牙齿,不过赵峰剑的双手,还是死死的抱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
“你他妈的傻了啊,快点把他的手掰开……”
李桀冲着二毛发出一声怒吼,他已经决定了,回头分赃的时候,给二毛两千块就行了,这小子简直比喝醉酒的那“老乡”还要废物。
“是,疤哥,我……我掰他的手……”
二毛是李桀做传销时招揽到了手下,原本也是个善良孩子,平时跟在李桀后面狐假虎威还行,不过这干真格的,他顿时感觉有些手脚发软。
“干什么的?警察,都给我住手!”
就在二毛刚想下手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吓得他脚下一个踉跄,也顾不得去抢包了,转身就往马路上跑。
“疤哥,快跑吧,警察来了。”
二毛跑出了十几米,才想着李桀还没走,不过这会他哪里还顾得上老大,扔下一句话后,直接就逃之夭夭了。
“警察?警察也他娘的不能耽误老子发财?”
李桀闻声回头看了一眼,他发现二三十米外,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察,一边发出警告声,一边正在往这边跑着。
只是那警察看上去岁数应该不小了,加上又是一个啤酒肚,虽然是在跑,但实在比走快不了多少,李桀感觉自己完全可以得手后从容逃离。
“妈的,快点松手啊……”情急之下,早已红了眼的李桀,冲着赵峰剑脸上又是重重的打了几拳。
不知道是感觉到了疼痛,还是刚才那个警察喊的住手让赵峰剑产生了错觉,赵老板的手还真的松开了,李桀一把将包抢在了手里。
“快点跑……”抢到包后的李桀,拔腿就想跑,不过他脑子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脚步又停了下来。
“抢了他的钱,一刀捅死他!”一个魔鬼般的声音在李桀脑海里响了起来,已经抢到了包的李桀,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
本能告诉李桀,抢钱走了就可以了,但是那魔鬼一般的声音,却是让李桀完全迈不开脚步,似乎只有捅死面前的这个人,他才能安心离去一般。
“捅死他,捅死他!”
这个声音不断在李桀脑子里回荡着,左手拿着包,李桀的右手,不知道在何时已经将腰后面插着的那个匕首拔了出来。
“钱,我的钱,抢……抢劫啊!”
被重重的打了几拳,赵峰剑终于清醒了过来,不过脑子清醒了不代表身体也听指挥,此时全身瘫软在地上的他,只能用双手抱住了李桀的小腿。
“放屁,这是老子的钱,都是老子的!”
正被脑海中那“捅死他”的声音搞得一片混乱的李桀,在听到赵峰剑的喊声后,顿时大怒,捅死他的声音在脑海中却是占了上风。
“妈的,是你找死啊!”李桀口中发出一声嚎叫,蹲下身子一刀就插在了赵峰剑的后心处。
拨出匕首后,李桀遵循着脑海中“捅死他”的命令,对着赵峰剑的脖子又是死命的捅了进去,随着匕首的拔出,一股鲜血喷了他一头一脸。
“舒服啊,终于被我捅死了。”
在这一刻,李桀心中居然有种很舒畅的感觉,就像是夏天睡觉时蚊帐里进了蚊子,耗费几个小时也要把蚊子打死,那觉才能睡的安稳。
“我这是在干什么啊?”
舒服过后,李桀的嘴中感觉到了一股腥味,伸手在脸上抹了一把,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和脸上,全都是红殷殷的鲜血。
“我这是在抢劫?”
李桀的大脑终于恢复了正常,一脚踹开了正在地上抽搐着的赵峰剑,挥舞着匕首,李桀就冲了出去,杀人之后的兴奋,让李老大感觉自己无所不能。
不过要说李老大也够悲催的,他被赵峰剑脖子上喷出来的血蒙住了眼睛,这撒腿跑的方向,却是跑反了,冲着那迎上来的警察一头就撞了过去。
“把匕首放下,我是警察!”
一个声音传到了李桀的耳朵里,李桀左手抹了一把脸,只是鲜血黏住了眼皮子,他怎么都看不到和听不清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砰!砰砰!”
随着接连响起的三声枪响,所有目睹了这一幕的人都看到,那个满身是鲜血、张牙舞爪挥动着匕首冲向警察的歹徒,被干净利索的放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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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催眠
三声枪响过后,现场一片寂静,所有人都愣在了当场,瞠目结舌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就连装醉趴在了桌子上的秦风,此刻也是傻了眼。
原本按照秦风的思路,被猪油蒙了心满脑子都是钱的李桀,在经过自己的心理暗示后,干掉赵峰剑之后,应该是可以顺顺当当的逃走。
但是秦风怎么都没想到,这半路居然杀出了个程咬金,将李桀给当场击毙了,事情似乎超出了秦风的想象。
“杀……杀人了!”
片刻之后,场内终于响起一声撕心裂肺般的嘶喊。
不管是夜总会门口脖子往外流血还在抽搐着的赵峰剑,还是一身是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李桀,都带给众人的视觉上,带来了莫大的冲击。
“我……我打死人了?”
那位老警察拿着枪,似乎还不敢相信刚才是自个儿开的枪,当了一辈子的警察,他除了在每年系统内的实弹训练中开过枪之外,那手枪对他来说只是个摆设。
“大哥,你……你立功了啊。”
原本坐在大排档棚子里的黎永乾走了出去,脸有惧色的绕过地上的尸体,走到了那个老警察的面前。
“立……立功?”
两鬓已经有了白发的老警察,茫然的看着黎永乾,眼神忽然一凝,一把拉住了他,说道:“你小子不是说有人闹事吗?怎么变成抢劫杀人的了?”
此时李桀从赵峰剑手中抢到的那个包,已经散开了,里面整齐的几叠钞票掉在血污中,显得是那般的刺眼。
“我哪儿知道啊,刚才就是这个人,拉着我们不让走。我不是想喊你来解围吗?”
黎永乾闻言苦起了脸,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要抢劫的,大哥,这事儿可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有没有关系先别说,李华,现场的人一个不许走,我马上打电话向上级汇报!”
老警察叫黎永兵,是黎永乾大伯家的儿子,他干了一辈子的派出所片警。虽然没什么能力,但也熬到了副所长,原本想着安安稳稳退休的,没成想遇到这么一档子事。
看到本家大哥魂不守舍的样子,黎永乾安慰道:“大哥。那人持刀抢劫杀人,您当场将其击毙,这是大功劳啊!”
“真的?”
掏出手机的黎永兵脸上好看了几分,神情也镇定了不少,招呼跟来的那两个联防队员,将现场给保护了起来后,这才拨打了电话。
发生了人命大案。而且还死了两个,公安局的办事效率不是一般的高,在黎永兵的电话打出去还没五分钟,七八辆警车就将夜总会包括旁边的这条街都给封锁了起来。
“秦风。你……你没事吧?”
见到黎永乾出去找老警察说话,黄炳余则是看向了秦风,不过此时的秦风眼睛明亮,哪里还有一丝醉酒的样子。
“没事。吓也被吓醒了,真没想到。这几个家伙竟然敢抢劫杀人?”
秦风做出一副后怕的样子,倒是能解释得通醒酒的原因,黄炳余虽然心中有着诸多疑问,但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询问。
“唉,今儿看样子是别想睡觉了,等会都要去派出所做笔录。”
看到蜂拥而来的大批警察,黄炳余叹了口气,秦风是之前唯一接触过犯罪分子的人,想必回头他也是要被重点审问的对象。
“去就去呗,那几个人非要认我做老乡,拉着我喝酒,我有什么办法?”
秦风无所谓的说道,当他看到一辆救护车将赵峰剑抬上去的时候,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从赵峰剑头颅垂下来的动作秦风就能看出,他绝对是已经死翘翘了。
对于赵峰剑的死亡,秦风没有任何愧疚的感觉,因为他本身就不是什么好鸟,就凭着这些年走私文物的行为,都足够枪毙他几回的了。
不过李桀的意外死亡,却是秦风没有预料到的,虽然这家伙也不是个什么好鸟,但是秦风不知道他是否犯下够杀头的罪行,否则这次可是白送了一条人命。
“他们拉着你喝酒的?”
黄炳余晚上也喝了不少的酒,脑袋这会有些迷糊,不过下意识的就感觉秦风这句话说的不对,当时的情况,好像是秦风主动凑过去的。
“当然是他们硬拉着我去喝酒的。”
秦风看着黄炳余的眼睛,说道:“黄大哥,你忘了吧,他们因为拉我过去喝酒,还踹了凯子一脚呢,我不敢惹他们,只能过去了……”
“好像还真是的,那些人真不讲理,活该被枪毙……”
听到秦风的话后,黄炳余的神情变得有些迷惘,像是忽然想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很认真的点了点头,浑然忘了自己拉着秦风不让他过去的事情。
“对了,就是这么回事。”秦风打了个响指,黄炳余微微一愣,眼睛恢复了清明。
“还真是累啊,这催眠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
收回了和黄炳余对视的目光,秦风只感觉脑袋一阵疼痛,他知道,这是注意力过度集中所导致的,接连催眠了李桀和黄炳余,就是秦风也有些受不了了。
所谓催眠,用学术上的话来说,就是由各种不同技术引发的一种意识的替代状态。
处在催眠状态下的人,对他人的暗示具有极高的反应性,是一种高度受暗示性的状态,并在知觉、记忆和控制中做出相应的反应。
虽然催眠很像睡眠,但睡眠在催眠中是不扮演任何角色的,因为如果人要是真的睡着了,对任何的暗示就不会有反应了。
所以“催眠”这个名字,本身是带有一定误导性的,真正的催眠大师,是将自己的意识灌输到想要催眠的人大脑之中,而不是让对方进入睡眠才叫催眠的。
秦风之前对李桀所做的。就是催眠中的一种方式,他不断的在暗示着李桀,让他仇视有钱人,并且在行凶之后杀掉对方。
经过秦风三番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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