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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之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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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中说些谈吐优雅,冠冕堂皇的话,其实无不是另带着一层目的和用意。作为一个有理想的女青年,她自小就对这些不满和厌烦,产生了逆反心理。她自小内心就向往一些美好的东西,例如欧洲的艺术,例如青年李达闻。
大一下学期,李达闻刚追求到于芸,他们如胶似漆,除了学习时间和睡眠时间都粘在一起。畅谈欧洲的艺术,李达闻故乡的风土人情,毕业后的理想,和虚构的家居生活的细节。
大二,于芸开始抱怨李达闻不浪漫不够体贴,不具备她理想中情人应有的欧洲般的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
大三上学期,于芸总是说李达闻欺骗了她的感情。
大三下学期,于芸总是说李达闻欺骗了她的肉体。
大四上学期,李达闻怀疑于芸接受了别的男生的追求,可李达闻一说话,于芸就骂他说话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血口喷人杀人不不用刀。
大四下学期,于芸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爸爸的关系双管齐下,考上了欧洲一所名校,去读研究生。
临行前,于芸和李达闻进行了最后一次谈话。
于:你后天来送我吗?下午三点四十的飞机。
李:不来了。我怕到时万一忍不住哭出来。多丢人。对你的面子也是严重的损害。
于:。。。那你还等我回来吗?
李:。。。你打算去多久呢?
于:不知道,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一辈子。
李:你又没有个明确的计划,未免太煎熬我了吧,难道这些年我还等得你不够吗?
于:我可以三年后明确地告诉你。
李:那这三年这么办呢?隔这么远,我又不够长,解决不了生理需要。。。
于芸最痛恨人庸俗,狠狠给了李达闻一巴掌,走了。
那天下午,李达闻躺在学校里一块草地上,整个下午看着表,到了三点四十分的时候,他凝望着蓝天,点燃了自己生平的第一根烟。
他没有对她坦白的是,他认为自己这个穷小子满足不了她美好的追求,不想耽误了她似锦的前程。只能对着蓝天,默默地祝福她。
第八回 莱曼
05-06欧洲冠军杯足球赛,是两支近十年打法最华丽的俱乐部足球队的对决,巴塞罗那和阿森纳。上半场18分钟,这场球就发生了个大事件。巴塞的小罗纳尔多巧妙直塞至禁区边缘,有“猎豹”之称的埃托奥突破越位陷阱上去追球,前面是一片空旷。此时,德国门将莱曼被迫出迎,但年纪不小,速度不快,怎么比得上速度和爆发力都在世界足坛数一数二的埃托奥。电光火石之间,莱曼来慢了,仓促之下,他在禁区边缘外一点把埃托奥拉倒在地!裁判鸣哨!红牌!
尽管后来阿森纳曾一球领先,但全场少打一人的疲乏和替补门将的不济,最终还是被巴塞两球逆转。很多年后,谈起这场球,阿森纳当时的主教练温格和队长亨利都双双长叹:莱曼啊,来慢了!
李达闻的德国上司也叫莱曼。莱曼四十来岁,高高胖胖,温文尔雅,常带微笑。李达闻进来工作的前一年,他从德国总部自愿请缨调动到中国华南地区的分公司做头头。原因是他在书本和电视上道听途说,喜欢上这个古老国家的文明和自然风貌,于是稍微假公济私,来这个城市就任几年,准备把这文明古国玩个通透。而他是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唯一会讲汉语的人,这一提议顺利地被总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其实他的汉语水平,比一般中国初中学生的英语水平高不了多少。
这个岗位工作量十分小,形同虚设。主要是向总公司详实汇报分公司里的财政状况和业绩,而且在中国的工作,很多事务也不是不了解国情的他能处理得了,多是由公司里的中国老总完成。那要他干嘛?无他,总公司的人不直接信任中方工作人员。就像明朝的皇帝,生怕武将造反,一定要派些太监去做监军。
那也正中他的下怀,终日借故出差,到处游山玩水,搜集中国的艺术品。差点自命梅妻鹤子。李达闻进了公司后,他便经常带上李达闻游访名山大川,皆因李达闻对事物的见解常有惊人之论,得到了他慧眼的青睐。当然,最主要的是李达闻英文口语比较流利,方便交流,否则一切也无从说起。
曾经在五岳某一岳的山峰上,莱曼认真对李达闻说(用英语,以下同):小李啊,能够和你一起在这么美丽的地方旅游,这就是你们中国人所说的缘分吧。
李达闻说:老总,我这些只是小百姓,不值一提。你热爱我们的祖国,是国际主义精神在发扬,像以前的白求恩大夫一样。这种缘分,才是可歌可泣的故事。
莱曼说:我是高雅的人,高雅的人是很容易迷上古老的中国文明的。
李达闻说:那是那是,我国文明,你确实比大多数中国人还要了解,观感也比大多数中国人要深刻得多。
莱曼说:可我还是有些遗憾。住在你们城市里的感觉其实和欧洲相差不多,只是比欧洲拥挤和不清洁。我原来还以为我来中国里能住上那些亭台楼阁。
李达闻笑了:那是你看《红楼梦》看多了吧。
据他所知,莱曼把《红楼梦》连续剧的影碟两年间翻看了三次。书莱曼也有,但看不懂。
莱曼说:你再看看我们上来的路上,经过了多少收费点。好端端的山水,就这样被铜臭味薰臭了。
李达闻也赞同,无言沉思,陪莱曼唏嘘。
过了一会,莱曼对着群山用汉语长叹了一声:莱曼啊,来慢啦。
第九回 龙雅人
李达闻和李大文在西餐厅追忆似水年华的时候,莱曼在吃东北菜。莱曼结了帐,想了想,无所事事,不知道饭后该去哪里消磨时间。眼前东北菜馆人声鼎沸,杯筹交错,服务员大声吆喝,这种气氛,在世界上的饮食行业都是罕见的。马上就离开这热烈的人气,自己又是孤身一人,异国游子,难免有些失落。莱曼的国家传统上并不强烈要求结婚,连人口都出现了负增长的趋势。而他更自命是个洒脱之人,像只没有脚的小鸟,又像没有轮子的客机,感情上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因此他并没有老婆子女带来中国。
莱曼拿出移动电话,在中文电话簿的菜单上找出个名字——龙雅人。打了过去。
李达闻的手机响了,李达闻看了看电话,闪烁着显示“龙雅人”。李达闻就接了。
莱曼:小李,你在哪儿?
李达闻:我正在和我堂哥吃饭,公司楼下的餐厅,老总你吃了吗。
莱:我吃了,你们呆会有什么事情要处理的吗?
李:暂时没事,老总你不是又要去听交响乐吧,这个月来我们已经听了八次交响乐了。
莱曼哈哈大笑:不是去听交响乐,这样就把你吓坏了,还说自己是龙雅人呢?
李:龙雅人也会累的,龙这种生物估计就是这样绝种的。恐龙尚且还有化石,龙连灰也不见。
莱:明天不用工作,我们去上次那个酒吧喝酒吧,播巴西音乐那个,比一般的舞厅情调好很多。
李:这还能接受,你是打的士过来还是我开车去接你。
莱:我自己打的士过来吧,我中国话进步了这么多,再也不会被司机骗了。
李:司机不骗你,该轮到人贩子了。
莱:什么是人贩子?
李:就是从事贩卖人口的人。
莱:怎么样贩卖我啊?
李:像以前贩卖黑奴到美洲那样。。。你还是先过来吧。
两个龙雅人之间的对话结束了,究竟什么是龙雅人呢?原来这是由他们的一番对话引发的名词。
这两年来,莱曼频繁地薰陶李达闻,向他灌输古今中外的艺术养分。直至某一天,两人在谈一个艺术上的问题一起会心大笑,就像赤壁之战备战时瑜亮一齐亮出手中“火”字般的默契和共鸣,而且是高境界的。
莱曼欢呼:高雅,实在是高雅。
李达闻说:何止高雅,我简直就是龙的传人里面最高雅的品种,简称龙雅人。
莱曼很惊奇:我怎么没听过你们中国话里有这么深奥的代号。
李达闻得意洋洋:当然没听说过,是我刚才想出来的。
莱曼很羡慕:我虽然不是中国人,但我酷爱中国文化,中华文明也流传到我精神和灵魂里了。那我也是龙的传人吧。小李你说我能被称为龙雅人吗?
李达闻说:那好,你也是龙雅人。
第十回 李大文莱曼畅饮记
二李和莱曼所要去的酒吧,很久前也曾在本市红极一时,财源广进,是当时城中新潮青年男女晚上爱去的地方。那时酒吧还是歌舞厅,总是请一些歌喉不逊于港台明星的优秀歌手来驻场歌唱,台下的观众兴致到了,就用纸条写上几首歌点唱。也真难为这些歌手,会唱这么多歌,而且不能假唱,比现在做明星的还困难。
后来有了卡拉OK,歌舞厅的生意日渐衰落,因为人们都不来听歌手唱歌,情愿听自己唱,即使很难听。歌舞厅为了适应历史潮流,转型为酒吧,开始的时候生意还不错,没想到后来又兴起了夜总会和摇头丸,酒吧里连黑社会都不来,想做个藏污纳垢的地方都做不了。每晚店里的客人比苍蝇还少,喝进去的酒比撒出来的尿还少。
看着生意日益惨淡下去,酒吧的老板娘终日愁眉苦脸,以至花容失色,乌发落地。
某一天,她去逛街,在大街上遇上个卖打口唱片的,她随便问了问。
老板娘:怎么你们卖的唱片都是烂的?
打口唱片销售者:这叫打口唱片,是外国处理过来的垃圾,不过只剪烂了一点,大部分歌还能听。
老:那我干嘛要买你这个烂的,我买些新的没烂掉的听不好吗。
打:这些唱片别说是没烂的,就是烂的也很难找到,那些搞艺术的和鬼佬都很爱听这个,昨天一个白人还跟我一下子买了二三十张。
老板娘商业头脑中忽然灵光一闪:连垃圾都这么稀罕啊?一张多少钱?
打:十块。
老:我把你这两箱子都买下来,便宜一点吧。
酒吧开始不再采用中文的流行曲作为背景音乐,长期播放那两箱子打口碟。居然客似云来,引来了不少外国人和艺术人士,包括莱曼这些名流雅士。外国人消费力相对较高,老板娘便把酒价提高了百分之三十。老板娘很得意,钱赚了不少,人也漂亮了不少。花了两箱打口碟的钱就把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经营得红红火火,她也自诩为出色的民营企业家。
这天晚上酒吧播的是桑巴音乐。
不对影成三人,刚在酒吧坐下来,李达闻介绍李大文和莱曼认识,李大文没和老外打过交道,很拘束,结结巴巴地说你好。
李达闻叫了支洋酒,又叫了些饮料。
李达闻先和莱曼说些闲话,李大文参与不了话题,自斟自饮了两大杯洋酒,而且没有泡饮料。他平时喝的都是白酒,啤酒都很少喝,更不用说洋酒。居然有点不适应。开始面红耳热轻飘飘。
李达闻见李大文无聊,便提议大家玩七八九,两粒骰子轮流摇,摇七点的倒酒进公用的杯子里,摇八点的人喝一半,摇九点的人喝光,喝了还要继续摇,摇到七八九以外的点数才到下家。这个游戏最简单,没有技术可言,喝酒也最快。李大文运气不佳,又迅速灌了几杯。一支洋酒一场足球比赛都不够的时间就喝完了,大部分进了李大文的肚子,李达闻还要开车,控制酒量,只喝了一点。
第二支洋酒来的时候,李大文抢着要给钱,李达闻制止他,说自己能报销。一开了酒,李大文又马上倒满了大家的杯子,只泡了一点饮料,还是很浓。他端起杯子敬莱曼:“来!今天第一次见面,我敬你一杯,喝了这杯,你good。。。我也good。。。”。莱曼交了个新朋友,也很高兴,一饮而尽。李达闻微笑着拍李大文的肩膀,叫他慢慢来,别喝多了。
喝光这杯,李大文点了根烟,一边抽烟一边和莱曼攀谈起来,他已经头重脚轻百无禁忌,哪里还有刚才的拘束。他高兴地对莱曼说:今天这个酒很不错,酒也是一种文化嘛,你们洋人喝洋酒,我们白人喝白酒,就是各有各的文化。
第十一回 李大文打人记
喇叭里的桑巴音乐丁丁登登的,让人想起轻灵的巴西足球的盘带,曼妙的桑巴舞娘的火辣。人家巴西,经济还比我们差一些,治安也比我们差一些,却是个到处洋溢着欢乐的国度。
李大文又说:“老外,我考考你,洋人喝洋酒,白人喝白酒,那中国人喝什么?”莱曼一连想了好几个答案,什么米酒假酒的,都被李大文否决了。李大文大笑说:“中国人嘛,他们什么都喝。”李达闻也笑了,把李大文杯里的满满的酒喝光,剩酒无多,再稍微喝一下就可走人。李大文歪倚在卡座上,举手招呼服务员说:“再来,再来。。。”李达闻示意服务员别理他。李大文继而放声高歌:“今朝有酒今朝醉,喝了这杯没下杯。”看样子醉得不轻,可这不伦不类的歌词倒挺符合桑巴音乐的狂欢精神。
昏暗灯光里,一个男人向他们三人走过来,嘴里说:“还以为你小子是个维持交通秩序的好市民,原来和这农民是一伙的。爸爸我还正后悔没把你们俩车牌记下来。”背后又跟着一女三男。
一看原来是小汽男。连衣服也还没换,还是凌晨时分那套衣服。旁边是小汽女,也没换。三个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紧随着他们。
原来这小汽男是个小型的赌博庄家。日常的工作就是听电话,接受足球和六合彩的外围投注。大杀四方的时候花天酒地,倒霉的时候连加油的钱都得借。凌晨时分他的车子碰花了一点,经已大呼倒霉,不料到了晚上,真的输了个一塌糊涂,每支被下重注的球队都赢球又赢盘。他心情不好,带上小汽女和几个小弟出来喝酒,他的汽车拿了去维修,就近选了这个酒吧,不想居然碰见二李。本来小汽男一进门就看见二李,他仗着人多想发作,顺便出输钱的气,可马上又看见个老外,便有些投鼠忌器,不知这三人什么来头。后来经不起小汽女和小弟们的一再怂恿,便过来挑衅一下。
李达闻知道他们只不过想无理取闹,讨个口舌上的便宜,并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也不敢。他报以一笑:“这位大哥,真是巧,二十四小时不到不用约好又碰面了,其实我和这位师傅确实是认识的,这两件事,可见是同等的巧。”小汽男说:“这么说,明摆着是我被你们俩耍了一道了。”李达闻说:“那小弟跟大哥喝杯酒,作为道歉吧。”小汽女在旁边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你看他像是这么善罢甘休的人吗?”
李达闻一冷笑,想这群流氓真无聊。他低声对小汽男说:“你可别乱来,这老外是国际奥委会的成员,来视察奥运会筹办情况的,你要是动了我们半根头发,明天这事不上各报纸头条也肯定上体育版,那时警方出动所有警犬也誓必把你们拘捕。”
小汽男听说了五环圣火,虽说不知是否属实,但忌惮是强烈的。他也不敢与这全民一致的目标有任何形式的对抗。便想在手下面前显示一下威风就速速罢休,他说:“那好,你爸爸我。。。。。。。‘
本来歪斜着的李大文猛然站起来,没头没脑地大喝:“爸你妈!”手中操着个烟灰缸,往小汽男额头拍下去。
小汽女尖叫了一声,这烟灰缸正中了小汽男的眼角,一面的烟灰和鲜血。小汽男一摸,见流血了,也不管你是五环圣火还是武林圣火令,就声嘶力竭地招呼手下动手。
一时间这三人便对抗起对方五人来,李大文酒醉力蛮,李达闻也身手灵活,莱曼更是人高马大,所以他们人数虽少,反而占了上风。空间狭窄,大家推推搡搡,拳来脚往,客人纷纷回避,桌子纷纷翻倒,满地的酒瓶滚来滚去叮叮当当。背景音乐还是那桑巴音乐,这场面真是热闹非凡。
打着打着,音乐突然停了,又开了个很亮的灯。传来一声娇喝:“住手!”老板烫着波浪头,穿着超短裤,带着两个保安款款走近各滋事者。她厉声喝道:“狗日的,居然在老娘的场子里闹事,要打架到大街上打去,打死多少人我送多少副棺材给你们。”
各人也纷纷停手,小汽男也明白不该在人家店里闹事,整理一下衣服,手捂着额头,带领小汽党离去。
老板娘站在酒吧中央,正在监视众破坏分子离开她的地盘,忽然看清楚了李大文,刚才那一脸的气焰顿时消失了个无影无踪,她走近李大文,小声地对他说了声:“怎么是你?”
李大文一愣,也不理会老板娘,扭过脸对旁边的李达闻说:“今天看来是真的醉了,痛快。”便弯下身子,就地稀里哗啦吐个不停。
第十二回 孙美红
老板娘法律上的名字叫孙美红,很土的名字,一般很少提起。孙美红三十来岁,正是徐娘半老芳华,骨肉匀称,打扮火辣,身段迷人,骚味浓郁。有人叫她老美腿,有人叫她老红唇,就像叫老张老王一样亲切。缩写起来又刚好是她本名。
九十年代中,孙美红还不是任何企业的老板娘,以打扮自己为每天的工作,以欣赏自己为每天的爱好。工作和爱好以外,偶尔和李大文温存一下。
有天她去采购自用的时装,采购了好几套,价格合理,款式满意。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提着大包小包步行回家。她走在大街上,穿着当时流行的连衣裙和高跟鞋,高跟鞋的步伐一翘一翘的,让她像一朵微风里颤动的鲜花,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那是一个美女还不普及的年头,即使在这个大城市。
她走着走着,身边缓缓驶来一辆黑色的高档小轿车,车窗打开,开车的是个中年男人,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镜,长相斯斯文文,类似当时电影里的台湾特务,礼貌地问她到某某路怎么走。她耐心地告诉这男人方向和距离和路线,这男人思考了一下,又礼貌地请求她上车,指引他去目的地。
孙美红犹豫了一下,该不是坏人吧。却自恃老娘她也不是好惹的,就上了这个男人的车。
男人的车窗关上了,车厢里很宁静,似乎和窗外喧嚣凡俗的大街是两个隔绝得遥不可及的世界。车里还播着邓丽君。这个以柔美的情歌震撼了整个华人世界的女歌手在唱:路边的野花你不要踩啊。。。。。。
那个年代,年轻小伙子以拥有摩托车为荣,摩托车乃是泡妞无往而不利的利器,风驰电掣,一骑绝尘,多么有型,如果驾驶员再穿一身王杰常穿的黑皮衣那就更锦上添花了。多数摩托车驾驶员都幻想自己是《天若有情》里的刘德华,多数摩托车女乘客都幻想自己是自己是《天若有情》里的吴倩莲。摩托尚且如此,更何况高档的奔马级别的小汽车。
孙美红坐在小汽车上,欣赏邓丽君的歌,和路人艳羡的目光。那男人告诉她,这车是走私回来的。言下之意是能开上这样的车,意味着他不光有钱,而且本事很大。
到了目的地后,男人说,既然我找到了这地方,那我把你送回家再来吧。然后他知道了孙美红的住址。
第二天,孙美红又去逛街。一下楼,就见到那辆豪华汽车停在路边,车窗是打开的,台湾特务在车上向她微笑。她走过去,那男人问她能否请她吃饭。她上了男人的车。
然后几个月过去,这期间李大文出入时也常见到楼下泊着架漂亮的车子,男人一般喜欢汽车,李大文也总看上这车子个三四秒的。要是他知道这车上的就是他的情敌,那别说是豪华汽车,就算是坦克也肯定要变废铁了。
台湾特务不断地游说孙美红,希望她离开李大文,孙美红要求台湾特务和妻子离婚,让自己得到合法的身份。台湾特务并不希望和原配离婚,害怕引起财产权的纠纷。也不打算和孙美红结婚。一翻讨价还价之下,终于决定了由甲方台湾特务把名下的几个物业转到孙美红名下,包括后来的酒吧,乙方孙美红交出她身体的使用权。
协议即将生效之际,孙美红也思前想后思左想右的,思想在做极大的斗争与挣扎。她从一个高工作量的工厂女工到成为李大文的女主人,生活条件已经得到较大的改善,是否需要再作出更大的牺牲去换取更大的改善呢?可又想这李大文虽然勤劳,也能赚点钱,可人老实,在这样的世道,终究是池中之物。又叹息那台湾特务不肯跟自己结婚,将来玩厌了,把自己甩了也是轻易的事。一时间内心充满了迷惑,前路似是金壁辉煌,又似是荆棘满途。
想来想去想来想去她也不想了,把心一横,把破罐子破摔,做个彻底的坏女人罢了。她提了李大文五万元存款存在自己名下,以防万一他日台湾特务抛弃自己。
走的那天,她收拾好自己喜欢的衣服,台湾特务的车照常在楼下等她。她一面冰冷,上了豪华汽车,对台湾特务说:“这回你满意了吧。”特务不说话,打开了音乐,还是邓丽君,车开了很久,邓丽君唱了几首歌后,唱到了叫做一首《再见,我的爱人》的歌,“goodbyemylove我滴爱人再见。。。从此和你分离。。。相见不知哪一天”
后座上的孙美红,趴在装满漂亮衣裳的行李箱上,大哭起来。
第十三回 唐小乙
唐小乙没有穿衣服,躺在宿舍里的木板床下铺抽烟。烟往上飘,烟灰往下掉,掉到那遍布烟头无人打扫的地板上。唐小乙望着满地的烟头,无限唏嘘。他在想:烟头啊烟头,人们需要你的时候,贪婪地吮吸你,不需要你的时候,多么不屑地抛弃你,甚至连打扫你都不屑。
时已正午,阳光灿烂,撒落在刚睡醒精神仍萎糜的唐小乙身上,他父母要是目睹这一场景,一定更希望生了朵向日葵而不是此人,即使此人是在校大学生。
李达闻上完课回到了宿舍,还带上唐小乙的粮食。唐小乙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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