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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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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抄家,缸里瓮里扫了个底儿朝天。吓得老婆大病一场,央告他死也不要再告了。第二次抄家,把早年准备修房子的木料全拉走了,老婆哭得寻死觅活。第三次抄家再没什么可拿的了,要封他的门。他不让,被拉到了学习班。老婆吓得不吃饭光拉稀,没几天就死了。    
        学习班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便偷偷跑到县里告状。县里批评公社连个戴帽子的分子也管不了。公社说打也打了,罚也罚了,家也抄了,学习班住得没有人了,公社的手段使完了。    
    县里只得交给专政机关实行专政。公安局要抓他没理由,集体讨论,伤了半天脑筋,想出了    
    妙计:学大寨白天黑夜连轴转,他进城告状就是反大寨,反大寨就是反革命,抓他“流窜”天经地义。把他在看守所押了73天,只要答应不告状就放他。他咋也不答应,人家要放他,他咋也不出来,最后还是说:“这回连你们也告。”    
        “刘书记,我这事太麻烦,我把材料放下,你抽空看看,也不要听我一个人说,调查调    
    查就清楚了。”他见我一直在听他讲述,脸上的怒气消了许多。“一次也没有处理过?”    
        “处理过,这不是纪委文件?你看看,原来定了286块钱,    
        这回定成了725块,我保存了几十年的账,他们说丢了,我说他们是毁了。你说这是解决问题哩,还是继续治我哩?”已消失的怒气又上来了。    
        “这文件上说给你开门、分地执行了吗?”我看了文件问他。“门是开了,窑里什么也没了,拿走的粮食呢?拉走的木料呢?都得有个说法吧?地只给分了自留地,口粮田、责任田至今没给,没口粮田我吃啥?”    
        我从他的材料中拣出了几份:“这几份先留下,其余的你拿着,需要时再向你要。”按照我的惯例,只要留下材料,这个案子就算接受了。    
        “还有一份材料,你看看最好不要留。”说着他从布兜里又取出一份递给我。这份材料上全是人名,按照上边的记载,是历次工作组调查组成员的名单,办学习班人员名单,还有临时处理过他这事的领导和承办人员名单。我数了数共169人。好家伙,这么多干部与他的案子有关,怪不得他只让看不让留。这要是在“阶级斗争”时候,还不说是一本“变天账”!我刚看完,他便伸手去接,我递给他,装作若无其事。    
        “别看我这个草木之人,你看动了多少像样的人。”他先把这一份材料收起来放到布兜里,然后才收拾别的。    
        “你这事看来一时半时解决不了,你先回去该干啥干啥,过几天再来。”    
        “我还能干啥呢?”说着他脱掉鞋,挽起裤子,“你看这腿肿成甚了,男怕穿鞋女怕戴帽,还不知道能活几天哩。跑路也跑不动了,你看我拄的这棍子。咱山里狗多,狗咬败家,拄着它除了能顶条腿,还作打狗用。”他把材料小心翼翼地收进布兜里,把布兜挂在脖子上,深深鞠了一躬:“这些年了,还没有人听我说过这长时间,很对不起,你说我啥时候再来?”    
        “20天左右吧。”我把时间说得长点,一来怕一时调查不清,二来不愿让他跑冤枉腿。“那我到时候再来。”说着他从门后边摸过木棍走了。    
        送到门外,望着他的背影,他一瘸一拐地走着,木棍礅着楼板,发出“嗒嗒”的响声。我没觉得他有什么可怕,也没难缠的感觉。除了具有山里老百姓共有的特征外,在他褴褛的衣服里,浮肿的皮肉里,包着一副少有的“傲骨”。    
        “县委书记应该抓大事”,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全县发展的思路规划和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安排使用,群众积极性的调动,这些无疑都是大事。同这些大事比起来,一个人的事往往被认为是“小事”。比如眼前这个陈培基,他说他的事“比天还大”,也不无道理。他一个普通百姓,从他的角度看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就从我们的角度看,他的问题关系到党的政策,关系到法律,关系到党的威望和形象,关系到干部作风,关系到群众情绪和积极性,这能算是小事吗?而且这种事,除了县委书记去抓,谁又能抓得起来,谁又能解决得了呢?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3)

        从信访局调来案卷,厚厚几包都是陈培基的告状材料,多数是上边批回来的。从纪委调来案卷,只有最后一次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论。调查情况是查账的材料,而账本却说是在学习班里丢失了。原定贪污286元的依据早没有了。新定贪污725元的根据也没有了,简直是个“无头案”。    
        这时我又想到了陈培基记录的那个名单。虽然我对整个干部情况还不太熟悉,但有不少现在就在县委部级政府局级岗位上,还有的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且不说二分之一,就算三分之一的人是中层领导干部,这是多大的面呢?要处理陈培基的案件,理所当然要牵动这些人,特别是对他有过过火行为的人。这些人会怎么想呢?他们又会怎么做呢?老陈呀,老陈!怪不得你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你这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谁愿意去得罪这么多环节干部呢?不冤你冤谁!此后,在同干部接触和谈话中,我便留了点心,在适当的时候,顺便提一下陈培基的事,吹吹风,摸摸他们的看法和态度。多数人说他“是个坏人,就爱告状,爱闹事。就这号人,得了告状闹事的病。死不改悔,整得还轻。”部分人说他自讨苦吃,本来问题不大,硬是越闹越大。“小胳膊偏要拧大腿”,“蝎子光往鸡窝里爬”,不是自找倒霉?这号人秉性难移。只有个别人说他确实冤枉,但他也确实闹得过分。自古以来,谁家坟里没有屈死鬼,天下事哪能都那么顶真。到头来家破人亡鬼吹灯,叫你哭娘老子都找不到坟头。    
        一次,去加楼公社下乡,谈完了公事,我顺便问起了纪检书记。“陈培基的问题你经手过?”    
        “经手不只一次,县委总算解决了,还专门发了文件。”“文件上定了的都落实了?”    
        “一部分落实了,一部分大队支部还有意见。”“县委决定是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吗?”    
        “支部书记是个老同志,老模范,县上也挂了号,现在又在公社工作,他一时想不通,慢慢来吧。”“陈培基接受吗?”    
        “他哪能接受。接受不接受都是那了。”“他不是还在告吗?”    
        “再告也没用,文件各级都有了,谁还会理他。”“原来286元,这回咋成了725元啦?”“那是从他账上查下去的。”“账呢?”“丢了。”    
        “怎么能丢了?”    
        “同其他材料一块放着,最后别的材料都在,账本咋也找不见。”这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7年之后,是在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宣告结束3年之后。说是给他落实政策,其实纯粹是为了应付上边,证明他确实有问题,告状属无理取闹。该增加的增加了,该纠正的文件上纠正了,这就叫“实事求是”?落实政策也不能搞“一风吹”嘛。这就是后来在《天网》官司中,原告称陈培基的问题早就解决,根本不是我解决的,仿佛我是无事找事,或贪别人之功为有。    
        我们的原则是:对过去的事“宜粗不宜细”。而陈培基偏偏做不到“宜忘不宜记”。条条桩桩、字字句句记得那样清楚、真切。对照政策条款、法律条文合辙合缝。你认为他是“变天”也好,“认真”也好,反正是白纸黑字,俨然给你摆下了一道“难题”。我把这事提到常委会上,县委决定了的事情,3年过去了还没有落实,大家虽对问题各有说法,但一致认为已经定了的口粮田、责任田该分。他因没分口粮田现在生活困难,我建议从大队提留粮里给上200斤,让他吃饭。    
        万没想到给一个农民分了口粮地、责任田,竟然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给一个没饭吃的农民半碗饭,会酿成轩然大波。有的说新来的书记不抓运输专业户、煤炭专业户,却粘上了告状专业户。有的说陈培基的案要翻了,牵连的人一个也跑不了。有的说县委不抓大事抓小事,说到天边上,陈培基的事不抓,也影响不了全县工作。熟悉的人告诉我,有人声言要为此事告状。    
        20天头上,陈培基来了。他说,我从加楼回来,就给他分了地,给了200斤玉米,看来有了行动。    
        他又拿出两张报纸,上边密密麻麻、整整齐齐贴满了火车票和汽车票,说:“几十年的票全在,一张都没丢。”又在我面前放了一份材料,是历年扣罚工分粮食和4次抄家拿走的物件清单。我又一次被他的细心和“认真”惊呆了,心想我们的基层干部在随意抄一个农民的家时,决不会记下这样的单子,而且还会把人家的账弄丢了。又感到这又是他们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一个原因。    
        “老陈啊,你的事大体清楚了,许多细节还得调查。”    
        “调查吧,过去凭权哩,现在是由他们口说哩。”他对这次调查很不放心。    
        “你不想让调查?”    
        “我最愿意让调查,越细越好,调查多少次了,我有根有据,他们都是凭口说。光找我的问题,不看我的损失。”    
        说到他的损失,两张报纸上贴的车票加起来大几千元。连同抄家拿走的东西,上了万元,老伴的死,几年没分地,儿子……这损失如何计算呢?我一时也不知该咋说好,便要他先回去,让我再考虑一下,他问我啥时再来,这回又说了20天。临出门时他说:“我记名单,不是要报仇,我记账不是为了算细账,只是证明我不是胡说,是有根有据的。过去的事不说了,但不能胡说,总得有个公道,还我个清白。”    
        去地区开会,一位领导对我说,县委领导要抓全县性的大事,特别是过去处理过的事,不要再去翻它,容易引起麻烦。话音里我听出有人告了我的状。看来陈培基这个普通百姓的事还真不简单。    
        在一次县直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会议上,针对当前干部思想情况,我亮出了陈培基的事,提了几个问题让大家讨论:286元的问题为什么告了20多年,是陈培基生来爱告状,还是因为越告越冤?他是告共产党的状,还是找共产党告状?封门、抄家算不算侵犯公民住宅权、个人财产权?捆绑打骂算不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离县城8里路,进城算不算流窜?任意扣押73天是什么性质?286元查成了725元,为啥偏偏把人家的账本丢了?陈培基的老伴是病死了,每次抄家后就病,第三次得了“拉屎痨”,怎么解释?事关人民生命财产,是大事还是小事?该不该搞清楚,该不该有个交代?    
        当然问题形成和发展有许多原因,当时也有当时的形势和情景。除极个别人外,谁同他也没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过去的事宜粗不宜细。陈培基也说过,过去的事不说了,他只是为了讨个公道,讨个说法。为啥就这还放不过他?让一个农民有地种,让一个百姓有饭吃,怎么就犯了天条啦!我们共产党讲为人民服务,讲党性。什么是党性?我说党性就是良心,就是共产党员的良心。一个人如果连起码的做人的良心都丧尽了,还讲什么党性?若要公道,打个颠倒,把陈培基的事放到我们头上或者放到我们亲朋好友身上,我们将作何感想?我摆出一副要动真格的架势,老实讲这件事要动真格的,不少人是很害怕的。    
        我带了信访局和纪检委的同志,又叫上公社书记,来到了陈家垣,让人们知道我就是要正儿八经抓陈培基案件了。    
        吉普车直开到陈培基土窑前,我坐上陈培基的炕头,端起陈培基的破碗喝水,听他讲抄家封门的情况,听他讲老伴死的情况,看了堆放木料的地方,让他说了个痛快。他拿出一摞书来让我看,是20多年的历书,原来那些书上标着他上访出门和归来的日期,在外边的行踪。哪一天在什么地方,去了哪个机关,见了谁。哪一天进出学习班,哪一天进出看守所,有人名和记事。用这种形式记事,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干了几十年的办公室工作,常常因一些人名和时间问题烦恼,却没想出这个办法来。我又一次感到这个人不简单。整他的人,接待过他的人,给他做了不负责任答复的人,见了这些证据,会被惊得无话可说的。    
        原支部书记已调公社,现任支书没有到场,说是不在家。老百姓听说来了县委书记,而且是在陈培基家里,而且呆了一上午,院子里、窑顶上站了不少人。我让叫几个人进来,谁也不进来,最后进来几个年纪大的,座谈中说了些情况。说到陈培基的遭遇他们都落了泪。    
        别看山区交通不便,这号消息却传得很快。舆论180度转弯,成了“一边倒”。都说陈培基的案件,早该平反。我深知这样说的人不一定会出自真心,但有了这样的舆论总比阻力强,心里想着“宜粗不宜细”的解决方法。    
        平时说让他啥时候来,非常准时。这回却超过几天了不来。打电话问公社,公社不知道。派人去问,说他病了。我让安排他住院,他咋也不去,说顶几天就过去了。知道他是因为没钱,便硬拉着住了院。我去医院看了他,见他病情较重,更使我有了从粗从快解决的想法。    
        调查组汇报:原定陈培基286元的问题和后来725的问题,因惟一的依据账本丢失,无法再查。后来扣款抄家的问题,大队没记载,而且不能算作陈培基的问题,无需再查。    
        我把情况提交常委会,一致同意,并本着过去的事宜粗不宜细的精神,做出如下决定:一、给陈培基彻底平反;二、推倒一切不实之词,恢复名誉;三、退还粮食500斤(由公社和大队负责),救济现金3000元(由民政局救济款支付)。    
        我拿上这个决定去征求他的意见,老汉泣不成声地说:“给个公道就行了。过去的事不说了,共产党还是真的。我还得活下去。”    
        果然,他出院了,又一次出现在我的办公室。“这问题要是早十年解决了,我还能为社会作点贡献。现在老了,什么也干不成了,你为我的事花了很多时间,以后再不麻烦你了,让你有足够的时间为咱全县的人办事,也算是我一点贡献。”说了这话他还不走,我问他还有啥事。他面有难色,想了半天才说:“叫我怎么感谢你呢?我什么也没有,只好给你磕几个头。”说着已溜下椅子趴下了。我忙去拉,怎么也拉不起来。他说到做到,再也没来找过我。第二年五月端午,他提着10个黄米粽子来看我。说是他种的,亲自包的,我没有推辞收下了,当着他的面吃了一个。    
        3年后他病逝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沉沉的。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为了清白,苦苦追求了30个年头。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多么的难得啊!维护法律的威信就是维护党的威信 人世间的不平事,实在太多了。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4)

        民谚说:“身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身处逆境,头顶高压,违心屈服。大有忍受屈辱,接受不白,无可奈何之感。这种“低头”如果是暂时的,又有“好汉不吃眼前亏”、效韩信“胯下之辱”以图未来,以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有“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的人。尽管为此碰得头破血流,却“宁折不弯”,呼号着“还我清白”,硬是要“讨回个公道”。    
        社会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了,偌大一个汾西县,还没有一个律师。说要“以法治国”,喊着“以法治县”,虽还不能说是空喊口号,总还是觉得缺了什么。我没有感到惊讶,山区贫困县嘛,什么事都来得慢点。交通闭塞所致,哪能同平川地方相比。我也顺便问过法院:开庭审案,没有律师辩护,不成了“一边倒”?回答是没有这玩意儿倒省事,有了它们光为罪犯说话,往往弄得我们下不了台。法院的回答,真使我有点惊讶了,心里沉甸甸的。    
        再问别的干部,回答说几年前律师考试,考中两人:一个是经委的干事,另一位是中学教师。他们同获兼职实习律师资格,办了几案,声名大振。后来经委的那位在“严打”中违法受审,被吊销律师资格;中学那位吓得不敢接受案子了。我心里记下了这件事,没有再去细究。新来乍到,忙得像腊月里的王八,哪能顾得上,只得搁置一边,随后再说。    
        时过半年,六个干部子弟和两个农村女子的案件判处了,农民曹建祥状告公社副书记的    
    案件处理了。“律师违法受审”的事,才“千呼万唤始出来”。    
        忙了一天公务,晚上又看了堆积几天的文件,时至深夜,突然断电,通讯员点燃蜡烛,催我早睡。山区断电三天两头有之,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一般都是八点左右高峰期掐断,十一二点低谷期才又来。怎么今天都破了常规?幸喜没人来找,只有睡了。躺在床上,很快便迷登起来。    
        这时有人敲门。我还未来得及搭话,听见通讯员已经出来,把敲门人引入他的房间。经验告诉我,大凡此时来找的人,多是紧要事情。不是发生什么急案,就是山林着火,或者……大凡如此,都是先来电话后来人。非如此者,深夜造访,定是告状人了。我忙穿衣起来,打开房门,通讯员闻声端着蜡烛进来,身后紧跟着一人。通讯员说:“我说你已睡着,又停了电,让他明天来,他说怕碰上他哥。”“他哥是谁?”“赵科长。”    
        “你是赵黄龙的弟弟?”    
        “嗯,我叫赵水龙,在经委工作。”烛影里看他有点不好意思,又愠怒满面,用拳头擦了一下眼睛,有点想哭,却没有流出泪来。“我就是那个兼职律师。从看守所出来,我爸把我们弟兄仨叫回去开了会,要我在他面前发誓,冤死也不得告状。如发现我告状,他就要在我面前碰死。让我哥监督我。”    
        赵黄龙是县委办公室的秘书科长。我不打算配专职秘书,下乡、开会都是他跟着,许多事都是由他去办的,可以说是不离左右。他却从来没在我面前透露过他弟弟的事。怪不得在接待一些上访群众时,人家哭诉他落泪,人家愤恨他咬牙。询问他一些情况特别是案件,他从不表态,从不讲自己的看法。起初我还以为这是在领导身边工作时间长了,是种职业病。没想到他受了父亲严训,怕也是对天盟过誓的。既是如此,我只得打发通讯员去睡,关住门。把这个时间给了他,由他谈个痛快。    
        面前这位赵水龙,年方三十,中等个子,瘦身条。说话快捷,口若悬河。听得出遣词造句都很讲究,肚子里墨水还不少。他高中毕业参加工作,现在是经委的主办干事。上传下达,文件报告,领导讲话,都出自他的手。这方面的能耐不在他哥哥之下。父亲是个退休教师,还有个弟弟在师大读中文系。看来其父在对三个儿子的培养方面,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他想当律师,觉得在法庭上当众辩论,能施展他的辩才,很有意思。听说招考律师,他就找来有关法律书籍学习。结果一举中第,取得了兼职实习律师资格。那时候的山里人,对律师是干啥的,律师能在案件中起什么作用,律师的辩护顶不顶事,全然不知。他要办案还得找当事人宣传,不收费白尽义务。人家愿意用他,就算高抬他了。好容易人家答应用他,真是高兴极了,便身心投入,阅读案卷,调查案情,查阅法律,写辩护词。当庭辩护更是唇枪舌剑,毫不含糊。官司还真的打赢了。这样试办了几案,消息不胫而走,开始有人上门请他了。继而外县也有人上门了。一霎时他竟成了红人。事情都是这样,随着好名声的传开,另一种名声也传开了。检察院的人说他专替罪犯说话,专跟法律作对;法院的人说他无理抢三分,大闹法庭;公安局的人说他无权侦察,破坏办案。哥哥找他谈话,说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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