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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征战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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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征战记》
作者:软弱狼
作品相关和不相关
93真·背景·完全版
主角:艾尔文·尤金·隆美尔三世。在故事的开头,他挖掘了一个巨大的坑……这个有点预示意味。这个坑被他改造成为一个可以生活的地窖。
未出场的主角父亲:隆美尔二世,小艾尔文·隆美尔,已经去世
伊莎蓓尔:主角故乡比绍领主侯爵大人的女儿,主角的青梅竹马,一个航模小组的。
约瑟芬:斯通纳的女儿,主角的青梅竹马。双方的家庭有意让他们两个结婚。
老伯:斯通纳,枪械制造专家。约瑟芬的父亲,老隆美尔的好友
故乡:比绍。小城镇。
卢瑟福:比绍军事人民委员,面包店的老板
伊萨亚斯:革命军官。指引主角开始了他的革命生涯。其实就是征兵把隆美尔带到了阿克苏姆。
里:每里1500米,合3华里
阿克苏姆:斯通纳的家乡。主角战斗生涯开始的地方。市长给吊死在政府广场。
圣西尔:著名军事学校,现在被贵族军占据。
查尔斯:凯尔特王子。在故事开始之前带领皇家来复枪团也号称高地燧发枪团的部队支援卢瓦尔王室支持者。脸很长,被革命者们称为驴脸王子
鄂图泊:一个小镇子。在绍佛与阿克苏姆之间。被保王党屠城。
傅塞斯:负责军需的一个胖子,曾经的香肠商人。阻挠隆美尔的行动,被打晕。其香肠被分了吃掉。
普鲁东:京城人士,头发卷曲皮肤黝黑的汉子,看上去挺憨厚的,身材高大,骨骼厚重,手大脚大,厚唇深目,神情憨厚,一看就是干体力活的。其实是阿克苏姆盗贼公会会长。掷弹兵指挥官世家出身,本人也当过几年掷弹兵。
巴库宁:邻国京城的人士,目光游移不定,皮肤白皙的瘦高个。阿克苏姆盗贼公会副会长。
塞巴斯塔:一个狗熊一般的男人。巴库宁对他的评价是:就是一个饭桶,不,大饭桶,不,人形饭缸才对。作为盗贼公会干部,主要作为打手。曾经和普鲁东一起当过兵。
亨利十五的迦太基赦令:迦太基王位战争期间,为了应付突然袭击领土的外国部队,亨利十五下令组建新军队,同事搜刮国内火枪装备这个新军队,许诺免除最多三年赋税。这个承诺如同其他命令一样没有被很好的执行。但是,大大加快了民间火器的现代化——老式步枪全叫国王军拿走了。但是,这个赦令对历史的影响绝对不仅仅是在武器发展上面。
让·保罗·阿利奥:子爵。阿克苏姆王军指挥官。经历了三代国王的统治,打了几十次大仗。
拉末什:阿克苏姆前公安局长,现在实际上的步兵指挥官。
道格拉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头发是亚麻色的,阿利奥的会计。长的与拉末什有些相似。但是本人对这一点不是很高兴。
布吕奈尔:阿克苏姆保王党军队的骑兵军官。在骑兵指挥官阵亡之后,他暂时负起指挥责任。当阿利奥子爵撤出战斗之后,他也迅速离开战场。失去了胜利与城市,但是保住了骑兵。
费尔南德斯:盖尔内西子爵
盖尔内西:一个商业城市。经过发展,实际上已经和原本分为两处的港口何谓一城。费尔南德斯家的领地。
盖尔内西子爵伊耶达六世:费尔南德斯的父亲。一个更像是商人的贵族。沿海一带有数的大船主。当九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亨利陛下巡幸凯尔特的日子之后没几天,得知国王出游的他马上扔下手头的生意,挥动着拐杖,一边高叫着“我是三级会议议员!我参加了国民会议!我有11月2号的代表证!”去凯尔特,为国王奉上三万里弗作为王室在别国首都旅行时的开销。为此升为伯爵。
冬穆尔丹:费尔南德斯的弟弟。混卢瓦尔科学院的。当对贵族的风暴来临之际,资助了一个露西亚贵族同学去考察条顿风情。后来到凯尔特养病,成了很受名门淑女欢迎的对象。
哥列莫尔:费尔南德斯家中的管家,数代服务于盖尔内西家。仅仅其父祖当盖尔内西子爵家的管家已经三代了。
克斯尼:破落骑士。作为费尔南德斯的朋友获得了资助,身上名为破灭的铠甲价值二百多里弗,以及大量装备,都是他阔绰的朋友大方的赞助的。为此斯科尼下了决心,他的剑要为老费尔南而战,而他的甲,是费尔南给的,自然也要保卫费尔南!在骑兵部队当中作战,是费尔南德斯手下第一号骑士。
盖·杜威·维尔榭:共和国正规军中校。在流传到后世的不多的关于他的记载当中,有一个描述是“维尔榭先生是一个好人”。这个好人,此前已经消灭了数千名保王党的军队,在战场上干掉了一个将军,三个子爵,绞死了一个侯爵,男爵,卢瓦尔的有七个,条顿的有两个,爵士勋爵什么的有半个连队。
弥瓦:盖尔内西子爵领地的一个村子。维尔榭把这里作为他的基地。
凯:凯尔特伯爵。自称是嘉美乐十二骑士当中的凯爵士的传人,永远的阿瓦隆看护者的五十四代传人。在营救一名贵妇过程中与竞争者产生友谊。而这个人被维尔榭杀死。所以在护送完贵妇之后带着三十多人的骑兵投靠费尔南德斯并资源在其手下作战,以杀死维尔榭。
西撒:罗姆鲁斯的统治者。
巴巴罗萨:力抗十国的条顿英杰。这两个人都是维尔榭的偶像。在维尔榭严重,都是为了权力挑起战争的人物。
瑞宁:哥列莫尔的儿子。但是被费尔南德斯花钱买了骑士身份。刻苦练习武艺的骑士,以赶超斯科尼为目标。
瓦莱丽雅·琼尼特:鼻子是尖的,下巴是尖的,眼角眉梢也是尖的狡猾的象狐狸骄傲的象猫咪的黑头发美女。在费尔南德斯失败之后追随他,成为他的女仆兼情妇。当知道费尔南德斯不会成为家业继承人之后卷走了他的财产还有四匹马溜走了。
小胡子:跟费尔南德斯打牌的人。此后还会出场。
贵族出身的炮兵指挥官:信奉大车轮、小炮架、多征马、全员拉,就是巴别塔也可以移动这个信条,为了机动力只带着六门六磅炮轰击盖尔内西。最后使出杀手锏二十四磅攻城炮这个所有守军的噩梦击败费尔南德斯。太有名了,以至于我现在还在编造他的名字。
昨天晚上感觉不妙
挖出仙丹妙药VC银翘片吃下去两粒
果然把并压下去了没感冒
但是,代价就是今天睡了一整天……
连续四天胡混
竟然懒病发作到如此地步……
明天开始继续更新吧,要不没脸见人了。
终将会被转移的
一下是从前发的一段感言
现在翻出来再抵挡一下子
在评论看到一个不错的发言,回复的字数有限制,就骗更新一把
喵,说到窃明,我买了全套的说……
不过作为一个漂没党,龙套党,我没法觉得我这个作品跟窃明能够比较——尤其是那年春节之前,窃明每天一章,每章一万字更新,更是我这个每天一章,每章一千无法比拟的……
而且,窃明作为一本穿越小说,已经很好很强大了,再加之有袁黑袁粉的争议……
而我这个,作为非穿越,无历史争议(至少目前没有)的,其前景……
好吧,再说说恶搞。不知不觉中,——我是今天中午睡醒了砍了留言之后回想才发现——我好像把三个火枪手写进窃贼团伙了:贵族的普鲁东,狡猾的巴库宁,大力神塞巴斯塔。不过当初绝对没有这个想法哦,塞巴斯塔在草稿中甚至没有出现。
但是,既然已经出场了,为了不造成巨汉开会的效果,只好把他先受伤退场,日后再详细描写。反正都已经退场了,搞笑一点也没有坏处吧?
都怪我的设定,骑着驴的保王军大汉费尔南德斯、以及龙套党的某人马上就要出场,而大汉们的碰撞还是晚一点比较好……希望能达到四猛八大锤碰撞的效果。几个英雄,这里是指希腊神话里面那种半神半人的英雄,当然,夸大了,就是不平凡的战士,他们有着各自的故事,不同的经历,最后,在某个时刻,命运交汇在一起,对手、朋友、打酱油的……希望能有一个小小的高潮。
说到龙套党人,嗯,目前只出场了一个,塞巴斯塔,由某群的吃货饕餮担纲主演。话说这位也是相当祥瑞啊,第一次出场之后,我更新不是在半夜吗,结果第二天早上上班遭遇两次车祸……这几天露面比较多受伤比较深,结果我这一个礼拜就看见一天半太阳……。侧面描写了两个,火枪一队二队的两个队长。一队长的门板出场比本人还多,嘎嘎,二队长基本连背影都没有……其他的龙套党人会慢慢出场的。毕竟,才不到六万字,能出场的那不是龙套,那是盒饭。好比凯尔特海军的诸位,现在连凯尔特王子先头部队都没遭遇,怎么出场啊?我倒是有一个美女的龙套,骗财的那种,都没人认领。各位耐心等待,总有一天会出场的。
嗯,字数是太少了。我其实是这样对自己说的:你已经不小了,一定要做点什么东西出来。于是要求自己,每天必须发一千字以上。我每天写一千字,保持了一个多月,除了五万多字。这个速度,大约是某个就是流氓的主一天的量,可是,对我自己已经很不错了。此前,半个月四万,也有过,但是那个坑是我失业,电脑被老妈霸占无法上网的情况下达到的。而这五万字,是我边上班边预备自学考试,还要考虑单位新架设内部网,以及做系统杀毒……我强迫自己,每天都要更新。而这个目标最大的敌人其实是懒惰。以明天更新一章大的为借口给自己偷懒的机会。所以我每天都要更新一千,不给自己借口。
好吧,随着塞巴斯塔的退场,大规模恶搞暂时告一段落。关键不会撒狗血啊。
好了,现在的情况是
存稿全光了
正在纠结是继续每天更新一千字
还是停更一段时间打草稿……
最后,懒病占了上风
您现在在一个坑中,这里没有明显的出口
我不会说什么,找什么理由。
哪怕忙了两天的毕业论文——经过十年努力,废柴狼也终于到了可以写毕业论文的地步。
找理由是没有必要的。我说我去探望一个重症肾炎的同学有什么用处?当然,要是看望就能让他多活六十年(这可是神人的三倍啊)我就天天去。
说那天不更新之后显示器的异状?
开机,显示器的字母不是白色的,是红色的。
把显示器打开,五六年没有打扫的地方究竟有多么大的灰,自己想想一下……
来回清洗很多次,抹布从白变成黑,再从黑变成白,来回数次,搽除很多灰,但画面还是泛红。
好像是从停止更新之后就这样了呢。嗯,或者应该说,自从显示器泛红就没有更新呢。
忙活毕业论文真累,但是可能,不,肯定能挤出时间更新来着
可是没有去更新。
把7500显卡取下,换上9200,白色的字从红色变成了……粉色。而且WORD的白色背景出现波纹抖动
拿下来9200安装了9800,文字确实锐利不少,可是依然粉红。
折腾到了一点半还没有入睡。
当然,这不是不更新的理由
但是不更新,真舒服。
可以从容的干些事情——或者不干一些事情。
不过在这里,我要干些那些在我不更新的时候还关注本书的朋友
是你们,把大陆征战记推到了曾经的日点击第六
是你们砸了三百五十个点击
是你们使分类点击榜还能看到软弱狼……
为了你们,是不是……
最后提示您,本书只是不定时更新,绝对没有TJ!
一张黑票引发的大坑
我愿化作露水
我和她,就象广袤宇宙里的两颗星星,运行在各自的轨道,永远不会相遇。
我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她,她却不知道。
因为,我不过是无数向她眨眼的星星中的一颗。我只能看着她。仅此而已。
我不愿失去她,我不想仅仅能在记忆中追思她。我骗不了自己,我一定要靠近她。
我可以放弃在天空中的地位,化为陨星冲向大地,降在她的身旁。可我不能。这样
只会带给她伤害,哪怕我烧的只剩下尘埃。
我也不能在神佛的面前求上五百年,因为那样只会让我错过。
我化作一滴最晶莹的露水,凝在她的花瓣上,在一个大雾的早晨。当太阳升起之时,
我便会消失。
我注定不会象小美人鱼那样幸运,能幸福的活过,死后还化作海上的泡沫,让人知
道她曾经存在过。不会,不会那样幸运,我会消失,不留一点痕迹。太阳会将我一点点
的抽去,生命转瞬就成为过去,我会人所有的记忆中消去。不过,在我短暂的生命之中,
我活过、想过、爱过。最美最可爱的花上,化作一滴露水。
我走过许多的路,看过许多的星,经历过许多美好的事物。可最幸福的,是在一朵
最美最可爱的花上,化作一滴露水。
我把无尽的寿命,化为露水,只为静静的,看她绽放花蕊。
我化作露水。
2000。??。??
这篇文章和正文一点关系都没有。它,只是,为了纪念…………的纪念……
悠长的一天
斗鱼
大陆上的战争已经持续一百多年了。很久以前,罗国人说了,这个世界就是大鱼吃小鱼的世道。所以,夫族的土地让他们吞并了不少。然后,布国人说,这个趋势已经变化成快鱼吃慢鱼了。于是布国海军的快船开始打遍大洋无敌手。教皇看形势不错,也赶紧拉上兰国曼国,要扩大他的领地。可惜,让一直争夺半岛霸权的丁国与里国合伙咬下去一大块土地。教皇宣称的圣鱼吃俗鱼成了笑柄,他本人也成为死后没有封圣的唯一一位教皇。曼国和典国联手,对付四处出击的罗国,说,现在该轮到专心致志的鱼吃掉三心二意用心太杂的鱼了,简称专鱼吃杂鱼。
后来,在百年前大陆的兰国,王座上挤进了一位大下巴胖身子国王。他的嗜好是一边吃肥鹅肝一边看他发明的断头台斩人。可惜原本强盛的国家现在已经外强中干,这位太阳王的孙子发现国库中的金币越来越少,就向他的祖父学习,跟周边的国家开战。但是得罪了几乎所有邻居的兰国除了将几万兵士留在他国当肥料之外,什么也没有得到。或者说,还有一个收获——国库的会计可以下岗几个了。加之穷鬼们最近又读了几个不安分家伙的书,竟然对加税的国王陛下说不。等镇压的时候国王先生才想起来,他的一半部队已经肥了外国的庄稼。没法子,被穷鬼弄翻了王座的他只好溜到曼国小舅子家呆着继续吃肥鹅肝了。无聊的时候写几封信给大陆上别的国王,发发牢骚。
不想一向跟兰国不对付的布国竟然很同情大下巴国王,决定出兵帮助他复位,并声称绝对不是贪图绍佛的纺织机器来编织布国的羊毛,说是对穷鱼吃贵鱼感到不安。大下巴国王毕竟是太阳王的孙子,觉得几百年前跟兰国打了一百多年仗的布国不会那么好心,但是手下没有一个骑士的他还能怎么样呢?
于是布国的王子带着舰队在绍佛登陆了。
所以革命政府决定征召志愿兵打击侵略者。
于是,故事开始了……
历史的齿轮开始转动
软弱狼的铁锹开始挖掘,在他30岁的最后一天
1试刀
刀,已出鞘。
冷冷的光,在上面慢慢流动。刀尖微微抖动,将太阳的光芒映进主人的眼睛。
而那双眼睛,仔细的看着刀刃。刀刃上面,镜子一般显着那双明亮的眼睛。
那眼睛,好像可以射出太阳一般的光芒。
握住这把刀,视线缓缓的从护手移向刀尖,那波浪一般的光亮刀刃,在厚实凝重的黑灰色刀脊映衬下格外的夺目。看着,凝神看去,仿佛整个精神都被那刀子吸收进去……
挥动了一下,这把长度刚好是使用者从肘到指尖的利刃,仿佛延长了的手臂一般灵活,就是长了一截的手臂,在小院的葡萄架子下面,展示着善良的光芒。
刀子忽然停住,然后指向了葡萄。架子上面硕大的叶子没有意识到什么,依然在清风中摆动,向阳光展示自己。只是一个同样有着光,带着冰冷光泽的人造物,和太阳的恩惠一样,也把这绿色的叶片作为目标。
缓缓的,刀尖靠近了叶片,轻柔的触摸着它。叶子被碰的微微一缩,就给锋利的刀尖破开,刀子慢慢的前进,波纹刃口也一点一点挤开叶子,将之最终撕成两片。
缓慢的,但是不可阻挡的,除了染上一些绿色的汁液,没有任何损害。人类的造物战胜了自然的造物。
大手轻柔的在刀背上摩挲着。这双手熟悉刀子上面的每一道花纹每一个煅痕,它慈爱的抚摸着刀子,就像父亲对他的孩子。是的,正是父亲和他的孩子。是这双手,赋予了一块顽铁以生命。也是这双手,赋予了一柄利刃以使命。
人,还有刀子,共同的使命。
随手又舞动了两下,刀子被放到一张桌子上面。然后,那双大手拿起了倚在小树旁边的步枪。
看了看枪口,探了探膛线,又拿起了刀子,倒转过来,将刀柄塞进枪口。
那刀柄是他亲手车出来的,破开成了两片,打磨好,再夹住刀刃下方伸展的铁条,紧紧栓在一起,再用麻线好好缠上。就是那麻线也是一根一根挑好,再精心缠绕上去的。就跟此前数次试验的结果一样,刀子顺顺溜溜的滑进枪管,但是有弹性的麻线跟枪膛咬合的结结实实,怎么甩也不会脱落。
一双鞋合适不合适,脚最清楚。
不过一把刺刀合适不合适,却不能问枪。
为了生命,千万要精心检验,用心调校。
为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自己的生命,一定要好好打造刺刀,精心养护枪械。慢慢的磨合它们,一点一点的改变……当然,如果差的太多,就要用火与冰来反复淬炼,认真修改,直到,它们配合的再无瑕疵。
这是力气活,也是细致活。还要有耐心。绝对匹配的兵器,不可能最初就存在。就是旁人用好了的,却并不意味着对你也合适。所以就得用大力气,花大耐心,精益求精的把它们调校到最适合自己的地步。
当然,除非不要命了,不然不会有人把自己生命的延伸和保障撅成两半,弃之不理。
那样的笨蛋,还真是没有见过。
爱惜的拿出一块软布,将刺刀上面的污物擦拭掉,哈口气,赶紧搽两下免得生锈。然后用通条再清理一下步枪。正在此时,院子外面传来了一声召唤:“隆美尔,快一点,马上就要集合啦!”
2保护
答应了一声,隆美尔又扫了一眼小院。炉火早已熄灭,门窗也已关严,现在,这个平日很吵闹的小院马上就会归于宁静。因为,它的主人要走了。
隆美尔是村里的铁匠,现在家里就他一个人。这一走,也不知道屋子会不会给顽童祸害了。当然,比起小捣蛋们乱写乱画,四处胡闹,隆美尔还有更加担心的事情。
“咣”沉重的盖子狠狠的扣在地窖口上。木板扣上之后扬起的灰尘飞的老高。隆美尔往后退了一步,看着那窖口。下面,是他在这混乱的世道里费尽心机存下的足够普通一家三口吃上一个半月的已经加工好的食物,大量的清水。这些在平日就很难积攒下来的粮食现在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不过,还有更加不能让人知道的——地窖下面的更加隐蔽的藏身地窖里,那被共和国革命政府通缉的侯爵大人。和他的夫人。以及,隆美尔的青梅竹马,侯爵大人的女儿,伊莎蓓尔小姐。
加了一个一掰就能断开的小锁头,撒些土沙到那木板上去,用脚划拉两下,再踩上几个脚印,这地窖就很难被发现了。而且即使有人无意中找到了它,大概也会以为这不过是隆美尔为了掩盖那些出于私心藏下了的珍贵食物所设下的布置。他相信,不会有人发现地窖下还有一个藏身之处的。人啊,往往无法发现那些就在他们眼皮底下的事情。
铁匠将腰上刚刚检查过的匕首又拔出来一截,闪烁着的雪亮光芒是它在夸耀自己的锋利。将它收回刀鞘,看来不必再上油了。把装火药的小皮包拎起来挎在右腰,活动了一下,身上的装备没有乱动,都老实的呆在应该在的地方。摸了一下胸口的皮囊,一粒粒的子弹鼓溜溜的,让隆美尔放心不少——这,就是今后他保命的家伙了。
从院子里那加工金属器械的桌子上拿起两把手枪,一边一把绑在大腿外侧。活动一下腿,没有束缚的感觉。行了,时间快来不及了,得赶紧去队伍那里了。从这小院里唯一的一棵树上将那线膛步枪捡起来扛在肩上,往地窖那又看了一眼——尽管什么都看不见,但他还是多看了一眼。接着,便将小院的门关严,上了他能找到的最结实的锁,然后将钥匙揣到贴胸口的口袋。
你,就作为我的护身符吧,而我也将用我全部的力量来保护你。
这个小屋,连带那个不大的院子,虽然不起眼,但是和侯爵大人的承包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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