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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说系列-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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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瑜仍是幽幽的看着他兄弟俩,浅浅一笑:“想不到吧?”

“相信你们也想不到,我也会想到你们会走吧?”

应雄叹道:“是的!我真的没料到你会知道,也没料到,连你也来了。”

“既然连我也来了,那……”小瑜一面说一面朝英名、应雄步近,遽然身不由己的,猛地投进英名的怀里,哀求道:“请你们也不要甩下我!”

“请你们也带我一起走吧!”

小瑜突如其来的举动,令应雄英名诧异不已;应雄更纳罕问:“小瑜,你又……为何要走?”

小瑜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如诚直答:“因为,若然慕府内没有……你们,我留下去;也再没意思!”

“我,会不该如何处置自己!”

万料不到,连小瑜如此荏弱的一个弱女,也有这样的勇气与他兄弟俩一起往外闯!

可见她对他兄弟俩之情深!

应雄回望英名一眼,兄弟俩都知道,根本再没有理由拒绝小瑜一颗不舍他俩的心!

蓦地,应雄又响起他那惯常的豪爽笑声,道:“好的很!既然小瑜表妹不怕捱穷挨苦,不怕每餐也为我兄弟俩烧菜弄饭,而沦为厨里蓬头垢脸的阿姆的话,我们真是求之不得!”

应雄说话总是如此,也习惯了,更何况得应雄答应,她更是喜难自禁,轻笑:“放心!我一定会尽力而为,给你们弄最好吃的。”

“如果你们不介意偶尔会中毒的话……”

此语一出,应雄更是笑得无比开心;英名亦是深深一笑。

他看了看应雄,又看了看小瑜,看着二人两张为他义无反顾的脸,他遽然发觉,自己原来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只不知,至这片刻的相聚,这片刻的欢笑,这片刻的真情,这片刻的幸福……

可以在他将要悲痛莫名的一生中维持多久?

※※※

一头早已心死、折翼难飞的火里凤凰。

一头本可振翅高飞、却又誓要死守在折翼凤凰身畔不欲高飞的鹰。

还有一只飘零乳燕。

凤凰鹰燕,一旦毅然离巢,面对天地之大,又将要往何方歇息?

何处栖身?

三个月后,一年将尽。

岁暮。

在一条不知名得小村。

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屋……

小屋内外满是剑。

木造的英雄剑!

应雄看着小屋内外的木造英雄剑,不由温然的笑了一笑。

他如今所置身的小屋,是一个两丈丁方不到的小石居,残破且又陈旧,屋内仅得两个小得无可再小的寝室,以及一个比寝室还要小的所谓厅子,且当中还布满杂物,以及这些大大小小的木造英雄剑,情况相当恶劣。

这个小屋,比诸以前应雄所居慕府之美轮美奂,何止相距十万八千里?简直便是天堂与地狱之别!

然而,应雄却毫无厌色,脸上且流露相当满足的神采,因为这间小屋,是他与英名、小瑜的家。

他亦希望,这会是他们三人永远的家!

还记得三月前的那夜,他与英名、小瑜离开慕府之后,便一直往前走;三人也不知该往何处何方,只知必须要远离慕龙镇,愈远愈好。

终于,他们停在了一个小村,这个小村真的是一条不知名的小村,只因小村实在太小了,小得一众村民也省得为其起名字。

然而,这正合应雄及英名的心意;应雄遂以仅余的随身碎银,在村内租了这间小屋,以及买了一些简及必需的家当,三人终于定居下来。

小屋异常细小,应雄唯有与英名挤在同一寝室,就让小瑜睡在另一寝室;不过在这条小村居住有一个好处,便是没有人知道他们三人来历!也没有人知道应雄是大名鼎鼎的慕将军之后,更没有人知道英名是在慕龙镇名闻遐迩、人神共怕的孤星!

他们三个在这里,恍如三个全新的人,一切都可重新开始!

离开慕母自力更生,一切都是值得的!

街坊邻里们只以为他们三人是三兄妹,见他们平素兄友弟恭,妹子温柔,一团和睦,倒是羡煞不少村民。

唯一的遗憾,便是当中的英名在村民眼里,身体较差,时常因体弱多病,而令其兄及妹子彻夜难眠,不过每次在其兄及妹子悉心照料之下,英名总是渡过难关!

而三人的生计,亦因应雄随身携带的碎银已经“床头金尽”,而必须面对现实!

为补生计,应雄终于脱下了自己那身如雪白衣,换上粗衣麻布,甚至赤膊上阵,在村子市集内卖武维生!

对一个曾是翩翩俗世佳公子的人来说,如今要靠江湖卖武,才博取人们抛下一个半个铜钱,不是不令人惋惜的!

然而,应雄从无怨言,这一切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怨得了谁?

应雄虽是每日努力不懈的卖武,唯单靠他一个人在干活,仍难以维持三个人的生计,后来,小瑜也不得不随其同场卖唱,而英名……

为了帮补生计,也为了证明自己并非完全废而没用的寄生虫,他终于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小瑜那里学会了拉奏胡琴;在应雄卖武,小瑜卖歌的同时,他也卖着他的胡琴!

想不到,他在胡琴这方面的天资,竟不比他在剑方面的天资为低;自他学会如何拉奏胡琴之后,他更愈拉愈精,甚至比小瑜更精于胡琴之音。

到了后来,他所拉的胡琴之音,更逐渐自成一格,他所拉的胡琴沉郁、苍凉,恍如有诉不完的衷情、故事,令听见的村民无不神往。

而亦由此时开始,英名更“爱”上了胡琴!

这样也好!应雄心想,横竖英名的一双手也无法再提起他的英雄剑,他既无法再“爱”剑,他“爱”胡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好可令英名不会终日自惭废人!

然而表面上,应雄虽赞同英名向胡琴资道求进,唯,私底下呢?

或许,在他深不可测的心坎深处,仍有一丝万一的抱望,他仍在暗暗盼望,投火的凤凰会有重生的一天,剑中神话会有重提英雄剑的一日……

只是,为免自己这万一的盼望,会令英名感到喘不过气,令他感到压力,他一直也只是把这心愿藏在心中,更把英雄双剑埋在小屋后的荒地之下。

可是,他每天在卖武回家之后,还忘不了英雄双剑,有时候晚上无聊,他便会以破柴雕成英雄剑的形状,久而久之,如今小屋内外,已布满大大小小的木雕英雄剑了。

就像今夜……

今夜的星光异常灿烂,因为今夜本应是一个花好月圆的大日子——岁暮。

明天将是新的一年。

这是应雄、英名兄弟和好如初后所过的第一个岁暮,也将是兄弟二人与小瑜离开慕府后的第一个新年,故此为了好好庆祝,三人今日都不往市集卖艺了,反而为预备过年的事而忙碌。

英名与小瑜负责置一些过年的糕品以及斋菜回来,故此早便出外去了;只余下应雄负责打扫小屋,以及在墙上贴上一些他亲手所书的大红挥春。

不过应雄似乎心有偏好,他所写的挥春,都不是那些“财源广进”、“一本万利”的贪心话,他所写的,只是“一团合气”、“阖府平安”而已。

也许,对于曾经拥有一切的他来说,财源滚滚、金银满屋根本微不足道,纵然如今活得清贫,他亦不再希罕;他唯一祈求的,只是他们三人能永远像目前一样一团和气,阖府平安;最重要的,是英名与小瑜能平平安安。

只是最后,应雄还是忘不了写下最后一条挥春——“步步高升”!

他希望谁能步步高升?昭然若揭!

写罢挥春,时候还是相当早,故应雄取出一些干柴,又再次百无聊赖地雕雕琢琢,所雕的还不又是英雄剑?

雕呀雕,一时忘形,他也忘了时间,终于就在他雕成了一柄新的英雄剑的时候,方才发觉天已渐黑,英名与小瑜却仍没回来。

应雄心里不免有点忐忑:“啊?已是申时了!英名与小瑜怎么还未回来?他俩只是外出买菜,怎会去了这样久?不会……遇上什么麻烦吧?”

一念至此,应雄唯有安慰自己:“不,不会的!也许他两只是一时兴之所至,在街上多逛一会吧!是了!之前我不是给了他们一些压岁钱,叮嘱他俩为自己买些新衣过年,想必,他们一定是在买衣裳了!对!一定是!”

一想到那些压岁钱,应雄便不期然苦苦一笑。

其实,在这段日子里他们已是清贫得很,怎还会有压岁钱买这买那?那些压岁钱,实是应雄把他那袭如雪白衣卖给村内大街上的“贾富户”所得。

这袭如雪白衣缝工精美,更是真丝所造,相当名贵,应雄离开慕府也仅短短三个月,这袭白衣并非残旧,故只要应雄肯割爱求卖,亦必会以人愿意求买。

本来,若应雄再次披上这袭白衣过年,也不会寒酸到那里,只是应雄已习惯了如今的粗衣麻布,也不希罕穿什么新衣过年,最重要的,还是英名与小瑜比他所穿的更不像样,他反而希望他俩能换上一些像样点的衣裳,所以最后,他毫不犹豫的卖了那袭白衣!

那袭其实是慕龙于其十六岁生辰之时,亲自为他所买的白色锦衣……

时间一点一滴溜走,可是英名与小瑜仍是踪影杳然,应雄这次是真的担心起来了:“不……妙!即使是往最远的绣庄,也该回来了!他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我太多虑了!英名虽已没有武功,但有小瑜在他身边,他……一定会没事的!”

不错!无论英名走往哪儿,小瑜亦总是在他身边伴着他……

一个女孩子,若非对一个男孩子有过量的情意,又怎会无时无刻想在他身边?无时无刻关怀他?

小瑜的心,应雄是明白的,他又苦苦的笑了笑。其实,小瑜对英名形影不离,应雄的心,又何尝不是对小瑜……?

在岁月的洪流中,他也记不清楚,自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小瑜有一种特殊的感觉,由那个时候开始,他甚至在梦中也会看见她待人以诚的笑脸,和她暖暖的温柔细语。可是,小瑜对他,虽然有说有笑,但总是与他保持着一段不长不短的距离;她对英名,却是那么亲近,还经常伴在英名身边。

纵是最不解温柔的人亦能一眼瞧出,她心中所思念的人,到底是谁了。应雄虽然有时候会感到不是味儿,但他却从没妒忌英名,因为他比谁都明白,有些事情不能勉强,并非人力所能强求……

反而英名若真的得到小瑜的钟情,他身为大哥,总算也不用为他的将来费心,所以,应雄一直都只是把自己对小瑜的一颗心,藏在心坎最不可告人的深处……

如此一想,应雄霎时想得痴了,手中雕琢的木英雄剑,更突然被他手里的柴刀误削,“拍”的一声,那柄木造的英雄剑赫被一削为二!

剑断!

应雄一怔:“真糟!虽只是一柄木雕的英雄剑,但年近岁晚,却在这个时候剑断,莫非是……不祥的兆头?今夜会有不祥之事发生?”

“啊?我……是否太胡思乱想了?”

不!他一点也没胡思乱想!就在剑断的同一时间,蓦地有人拍门!

应雄火速前往应门,可是,门外的并不是他渴望尽快回家的英名与小瑜,而是他在市集卖武时认识的——癞头小三!

“不得了哪!应雄哥,不得……了哪!”小三满脸慌张,乍见应雄,已上气不接下气的急叫。

应雄见小三如斯仓皇,已知不妙,当下不由分说问:“小三!镇定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三慌忙吞了一口涎沫,答:“应雄……哥,你……二弟……在村内大街之上……”

“出事了!”

出事了!

“隆”的一声!恍如一声晴天霹雳!应雄整个人如遭电殛,呆在当场!

应雄势难料到,英名自失去武功后竟然如斯多灾多难!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小……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二弟……如今怎样?”饶是应雄向来处变不惊,此刻亦难免有点不知所措!

“应雄……哥,听说你卖了自己那袭丝质白衣给大街上的富户贾大户,来换取压岁钱给你二弟及妹子,但……你二弟及妹子见你粗衣麻布过年,心中不忍,且还说……你那袭白衣其实是你爹送给你的,对你极有意义,所以……你二弟及妹子便往找贾大户,希望可用那些钱换回那袭白衣给你……”

“谁知那贾大户极为盛气凌人,坚持说你既然把衣服卖给了他,他绝对有权不换;除非,除了给回他那笔钱外,你二弟可以为他充当杂役一天!”

“那贾大户明知你二弟体弱多病,此举分明是留难他!但你二弟竟毫不考虑便应承了!唉,也不知他为什么,一定要换回那袭白衣?”

小三虽然不明白,但应雄却绝对明白,英名坚要换回那袭白衣,是因为若他能与小瑜在回家时,把这袭白衣送回给应雄,应雄便一定会为二人对他的关心而开心不已,却不虞那贾大户会诸多留难!

应雄想到这里,不由一阵深深感动,心忖:“英名啊英名,你也实在对我太……”心里想着,口里仍不忘问:“那英名既已答应充当杂役,后来又怎会……出事?”

小三答道:“那个贾大户亦没料到你二弟纵使体弱,仍毫不犹豫答应为仆,这些大富人家,最喜欢便是折磨我们这些穷人了!他于是不许你妹子小瑜帮你二弟,硬要你二弟在今日之内打二十桶井水!唉!即使是我们这些龙精虎猛的人打二十桶井水也不行啦!更何况是你二弟?”

“那……他怎样了?”应雄听到这里益发担心。

“真令人想不到啊!”小三在回忆、惊叹:“我以为你二弟连一桶水也打不了!谁知他紧咬牙根,竟然慢慢熬过,终于打足了二十桶水;只是,他已咬得牙根出血,全身大汗淋漓,如同虚脱一样,显见极为辛苦!满以为那贾大户一定会如言换回衣服,谁知,那贾大户竟然冷笑一声,说你二弟是病君,更是天下第一大蠢材!他说他根本便没意思要换回衣服,一切都只是闹着玩的,还要立即赶你二弟及妹子走!”

“什么?”应雄一听之下勃然大怒!

“是呀!你二弟及妹子当然不走了!那贾大户便放出他府内那二十多头又大又凶的恶犬,叫它们咬你二弟及妹子!”

“你二弟虽然已精疲力竭,甚至连站起来的气力也没有,但为了保护你妹子,却仍勉强自己站起来掩护她,终于你二弟便给那二十多头恶犬咬得遍体鳞伤,还……”

想不到,龙吟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应雄听到这里,已经无法再按捺自己,仅是为换回一件衣服给应雄过年,他不惜为奴为仆,受人愚弄,更被人放狗欺凌!英名已经废了武功,他如今实在不堪设想……

“英名——”霍地,应雄豁尽他毕生最快的轻功,如一道电射奔雷,嗖的一声!发狂冲出门去!

小三更是瞧得目瞪口呆!应雄平素在市集内所卖的武,也仅是寻常不过的武功,小三造梦也没想过,他还未及眨眼,应雄已经在他视野之内彻底消失了!

“阿……”

小三见状不由诧异惊呼:“应……雄哥……竟是一个……快得……如此可怕的……人?他……竟然……身怀……旷世……武功?”

“那,他……何苦要……与他的二弟……及三妹……耽在此……穷乡僻壤?”

“他……到底为了谁……而如此……委屈自己?”

“他到底是谁?”

“他又是为了谁啊?”

也许,只有应雄自己一个知道!

他,是为了一头凤凰!

已死凤凰!

小村不大,但应雄的轻功实在太快!

故此,不到半盏茶的时间,应雄已经闪电掠至大街之上!

还看见了一幕他永世难忘的情景!

咋见贾大户的门外,正围着一大群人,他们并非袖手旁观的好奇群众,而是一群咬牙切齿、正在喊打喊杀的村民!

是的!谁都不能不咬牙切齿!因为呈现在村民眼前的,是一幕为富不仁的人视人命如草芥的惨剧!

群情汹涌,他们喊打喊杀的对象,正是贾大户门前咆哮着的二十多头巨大恶犬,而那些恶犬正在包围着扑噬着两个人——

英名。

小瑜。

只见二十多头恶犬仍在不断向被它们围在核心的英名及小瑜扑击,但英名虽已精疲力竭,手中还拿着一根如剑般长的木棒挥来舞去,他还在强自支撑着,不让任何恶犬会咬及他身后的小瑜!

应雄一眼便已瞧出,英名此刻挥动木棒的手法,完全是用剑之势!纵然他已尽失内力,但他在剑的资质还是如往昔一般神妙得令人咋舌,仍能以棒唬退不少扑近的恶犬!

饶是如此,却仍有不少恶犬凶残至极,不惧被木棒击中,扑前如蚁,英名的木棒虽能击中这些恶犬,却苦无打痛它们之力,所以,他身上已有无数部位给群犬咬伤,甚至不少皮肉亦被硬生生咬下来!

可是,无论如何遍体鳞伤,英名还是不屈不倒,他如此拼命坚持,或许除了因要保护小瑜之外,也因为他今日一定要拿回那袭他应得的白衣,他将要送给应雄的白衣!

那些群众本欲上前帮他,只是那二十多头恶犬,头头壮硕如牛,站起来甚至比一个须眉大汉还要高,群众虽看不过眼,惟毕竟只是凡夫俗子,欲帮无从,只得在一旁喊打喊杀,大家都在破口大骂。

那贾大户却还是不知廉耻地以双手叉腰,趾高气扬的笑道:“嘿!你们尽管骂吧!反正你们也帮不了他!亦不敢上前帮他!哼!瞧这小子倒是有点本事!一副病容,竟然也可与我二十多头大狗周旋这么久!”

“不过,看他遍体鳞伤,也支持不了多久!是你们亲眼看见的,并不是我贾大户杀他的呀!而是二十多头恶犬咬死他的!唉!人杀人当然要偿命啦!但狗咬死人,便叫狗去填命吧!不干我的事呀!即使告到官去,我也没罪的呀!”

真是厚颜无耻!分明是他故意放狗咬人,还如此为自己狡辩,群众听得怒不可遏,有几名村民忍不住想上前帮住英名及小瑜,可是走不了数步,便给恶犬咬伤,逼得愈退愈后!

“哈哈!怎么样?没人敢上了吧?唉,你们见死不救,真是不应该呀!嘿!就让我大发慈悲!给他一个了断吧!”

神州之内,永远都有这种恃势凌人、恃财行凶的卑鄙小人,那贾大户狞笑一声,猝地一声口哨,那二十头恶犬听见主人如此下令,登时亦再不顾英名那软弱无力的木棒之势,霍地齐齐暴吼一声,赫然全部向英名扑过来!

英名真是苦不堪言!他本已给群犬咬至遍体鳞伤,更逐渐麻乏力;要继续以棒代剑逼退群犬,已是相当艰难;如今还要二十多头巨犬向他一同扑过来,他根本已没有任何能力可以抵挡得了!

然而,永远都在千钧一发之间,永远都有一个人,会在他最难难的时候现身救他!

正如,若然他还有内力的话,他亦会永远在那人有难时现身相救!

瞿地,天上赫然传来一声沉雷暴喝,一个人已如天将下凡般,砰的一声!闪电自半空落在英名与二十多头扑近的巨犬之间,还一面怒极朝天狂吼:“畜生——”

“就凭你们也想杀我二弟?”

“你们全都不配!”

“统统给我——”

“分!”

“尸!”

怒极!恨极!痛极!

应雄就在眼见英名因他而被群犬伤辱之间,就在怒不可遏之间,完全失去理智,他,豁尽了自己所余的半成功力,疯狂向这群也是疯狂咬人的巨犬……

狂斩过去!

瞬息之间,整条大街登时兴起一道滔天血浪!

血洗街头!

血洗街头的当然并非应雄,也不是英名、小瑜,而是那二十多头巨大恶犬!

赫见于一刹那间,那二十多头壮硕如山的恶犬竟然被应雄以一只血肉之掌,徒手劈为五十段碎尸,有些身首异处,有些遭拦腰斩杀,有些更从至踵遭一破为二,肠穿肚烂,死状教人不忍卒睹!

更可怖的是,这二十多头巨犬都是在众人还未及眨眼之间,全部丧命!所有的村民尽皆震异于这个本在市集卖武的十六岁男孩,居然会有如斯骇人、神乎其技的武功!

就连英名与小瑜亦呆住了!英名万料不到,从未杀过人的应雄赫然会辣手如斯,一切,都只因为救他……

“大哥……”

那个贾大户更是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两腿发软,适才的威武及趾高气扬,已经彻底荡然无存!

他瞥见应雄狠狠的瞪着他,目露凶光,似会随时喷出熊熊烈火,不由惊叫:“哇!你……不要杀我……呀!求求你……不要杀我呀!”

“我就把你那件……白衣还给你们吧!”说着已从身后其中一名婢仆手中夺过那件白衣,慌忙抛给应雄,但应雄并没有接。

贾大户更是怕得尿也撒了出来,怪叫:“哇!你……怎么不要自己的衣服?你……是想要钱的吧?好好好!我多少钱都给你呀!求你放过我吧!”

应雄冷冷看着他,遽地沉沉的道:“不要用钱侮辱我!”

“钱对我来说根本毫无意义!”

“你一定曾用你的钱和狗,害死许多人吧?”

贾大户一时之间被应雄问得哑口无言,不懂回答,惟从其鬼祟的神色之中,应雄已经找到答案!

但听应雄又再冷冷道:“果然!”

“你果然比你的狗更不如!”

“你这条恃‘财’傲物、草菅人命的猪,这个世界已经没有让你这种渣滓生存下去的理由!给我——”

“死!”

死字甫出,那贾大户立想转身夹尾而逃,可是,他那及应雄之快!赫听“噗”的一声,应雄忽地一脚踢起地上一个给他徒手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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