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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世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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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伤感之中。
“怎么了?” 沈伟忠看着晓晓若有所思的样子,不免认为家里有什么事情发生。
“而且一回到家,我大概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啦。”她的话很伤感,似乎是泪汪汪地看着沈伟忠,而沈伟忠透过汤冒出来的丝丝热气望着晓晓,觉得晓晓更加伤感了。
这姑娘有一种随意改变她身边气氛的魔力,沈伟忠想,她的眼神是悲伤就是悲伤,是快乐就是快乐,一清二白!这应该是属于最幼稚的单纯吧?或者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对她怜香惜玉,没有来伤害她!
“不会的。你回家了还可以再来杭州啊,只要你喜欢这个城市,它是不会拒绝你的。”
“也许我回到家就不会再出来啦。”
“为什么?”
晓晓没回答。
“对了,你退伍后那几天一直在忙什么呀?不是说好的,退伍了就来看我的吗?”
沈伟忠无奈地说:“亲戚朋友什么的,都来找我,这几天去做客都来不及呢。”
“哦?真的就这么简单吗?”晓晓瞪大了眼睛,一副无赖的样子望着沈伟忠,“这可不像伟忠哥哥的为人啊。”
“我的为人?”
“是啊!不是在你没退伍的时候,总说什么孤独啊,可怜啊,痛苦啊,寂寞啊什么的,退伍后,你还不大开杀戒?”
沈伟忠感到可笑极了,“什么大开杀戒?”
“那至少在这几天里是把刀磨的亮亮的,准备大开杀戒吧?”说着,晓晓呵呵地笑了起来。
“我还要磨刀吗?”
“是啊,伟忠哥哥这么帅,天生一把刀,不用再磨啦。”
“就算我是一把刀,周围的姑娘也都是大理石花岗岩什么的,我无能为力啊。对那些石头来说,纸才是最好的办法呢。”
“两次和我谈到钱了哦,原来伟忠哥哥真是个大财迷。”晓晓把汤匙放进汤里搅了一下,找到鱼片,撂起来放到沈伟忠的碗里。
“谢谢。”
“说什么谢谢呀,该是我说谢谢,今天可是伟忠哥哥请客哦。”晓晓的眼睛里在闪光。
沈伟忠盯着晓晓伸过来的手,真想一把抓起来,可这只是想象而已,凭他还没那个胆量和心理准备。他发现晓晓手指上闪亮的戒指,有意无意地找话题,“你喜欢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吗?”
“被你发现了!我原本打算拿下来的,戴着戒指是不是连整个手都不漂亮了?”
“不是啊,很漂亮。”
“可我有时候还是觉得不戴戒指,手更漂亮,当我把戒指拿下来,两只手平放在眼前,觉得最自然和清爽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戴呢?”
“有时候觉得不戴的话手指上少了什么似的,连工作都不舒服,我的工作是用手指的嘛。而且,对戒指天生有一种喜欢,也许别的女孩子也和我一样吧,那就干脆戴着。”
“不过,对戴戒指的手指可是有讲究的。”
“什么讲究?”
“戴无名指的话,就说明你已经结婚了呢!戴在中指上的话,就是订婚或恋爱,食指是没婚,对了,小拇指是失去婚姻。”
“你可真厉害,会研究这个,那戴大拇指上表示什么呢?”晓晓的说着,把手放在桌子上。
“从没见谁戴大拇指上去的啊!”
“那好,就请伟忠哥哥帮我把戒指拿下来戴大拇指上去吧。”
晓晓嬉笑地伸出左手,放在沈伟忠面前,右手托着下巴支撑在桌子上。
“为什么要戴大拇指呢?”
“伟忠哥哥不是不知道戴大拇指是什么意思吗,我也不知道,那大拇指就是个神秘的手指,我想戴大拇指上,看看会发生什么神秘的事情啊。我的手可在你面前放了好久了,好酸啊。”
沈伟忠左手抓住晓晓的手腕,右手轻易地从晓晓指尖拿下了戒指,当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手指,温暖迅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全身的每一个细胞!只感觉到晓晓的手腕好柔软,因为他不敢抓的紧,只是轻微地拿着,仿佛她的手臂是用豆腐做的,他只削稍稍用力,眼前这段漂亮的手臂会粉碎,像豆腐一样化开似的。沈伟忠更加清晰地看清楚了这只小手,是自己手掌的一半啊!他的手在部队里可是增长了不少老茧,皮肤也格外粗糙,不过现在似乎连老茧也重新睁开眼睛,获得了生命,大口大口西呼吸晓晓手指间的芳香,这使沈伟忠整个人都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多么柔软的一只手,如果可以双手毫无顾及地握住,放在嘴边,那多好!
晓晓似乎一点力气也没使,把整个手都交给了沈伟忠,皮肉间青色的经脉隐约可见,这么细嫩的皮肤,也许能通过皮肤感受到他的心跳也不一定。
沈伟忠抬起眼睛看看晓晓,发现晓晓正直勾勾地盯着他拿住的那只手。
沈伟忠左手抱着右手,放在鼻子边闻了闻,或许还能闻到晓晓的芬芳!晓晓时刻在他脑海里徘徊不去。过了那么多天,他的手指竟然还能轻微地感受到抓着晓晓手臂那种醉人的情怀。手上的细胞也是有记忆的吧?它们记住了晓晓的味道,也许手指比他的记忆更能持久的记得,这是遥远而又原始的触觉,是最原始的本能反映!
一个礼拜前,圣诞节过了,却什么礼物都没送她呢,也没能去杭州再看她。她一定会觉得失望吧?我是个不称职的哥哥吧?沈伟忠想,我才不去为成为她的哥哥而努力呢,不称职也罢,最好她不要把我当作哥哥呢!可她这样叫,使我的动作都缩手缩脚啦,晓晓在一见面就对我和她应该发展成的关系划分了界限。心理学就是这么公布的:大多数女孩子都是这样,在一见到对方,就会在心里确立去要和对方建立起的关系,然而要打破这种心里已经形成的定格的心态,是很难的,而女方只会对在心里确立要成为情人的男子努力。这多可惜啊,这么好的姑娘,为什么总叫我哥哥呢!想抓住她的手都感觉难为情。
沈伟忠安静地躺在床上,竟然把所有过去晓晓跟他说的点滴都重新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
晓晓曾说过她出来外面工作已经三年了,首先是在广州呆了一年,然后就一直留在杭州。杭州这个城市有她故乡美吗?大山里的姑娘也许羡慕和喜欢平原吧,可沈伟忠却格外对大山感兴趣。他是一定要跑去云南看看的,他尤其喜欢云南姑娘穿民族服时候的样子,这种少见多怪,更增加了他对晓晓的喜欢。晓晓是纳西族的姑娘,当时,沈伟忠是第一次听说纳西族这个民族,他就觉得这一定是个神秘莫测的民族,连晓晓给沈伟忠带来的感觉也是神秘莫测的。这个带着神秘感觉的姑娘,也只有少数民族才存在吧!
如果能看见晓晓穿着民族服站在他面前多好啊!也算完成了他心底某个小小的愿望了。
“除了大山还是山,连找个人说话都没有!”这是种什么样的情形呢?沈伟忠寻思:她的家是在半山腰吧? 用毛竹搭起来的还是用泥土粘起来的呢?听说那边的人都很苦的,夏天的时候,蚊虫赶不尽杀不绝。如果这样纯洁善良的姑娘回到家里,不再回来,那多可惜啊!我也将看不见她了!她的清秀更是属于江南水乡的,而她的纯洁,是水乡女子所不具备的。沈伟忠竟然假想了晓晓的家是在一个孤绝的山腰,周围一点交通都没有,只有这样,才像晓晓说的,除了大山还是大山,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吧!只有这样,晓晓的习气才会一尘不染吧?才会如此纯洁,连她的衣袖里散发出来的气息都是那么清新!
沈伟忠尽在床上胡思乱想,因为他退伍刚回来,还没有工作,所以他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他拒绝了政府的工作分配,签下了城镇居民退伍自某职业合同,得到政府发放的两万块补贴。其实他知道,政府分配这个制度是名存实亡的,或者说是不存在的。现在沈伟忠在家,母亲欣喜异常,简直当他是个宝贝,因此,任他睡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来吵他。不过他母亲听到楼上有动静,就喊:“你起来啦?要不要早餐给你热一下?”
“哦!”沈伟忠敷衍道。他打开窗,望着窗外,对面是一幢更高的楼房,阻挡了他的视线,左边望过去可以望见道路两旁几株梧桐,还有一段路,就什么都没有了;右边是个酒店。哎!这就是湖州的景色啊!他感叹道。我还宁愿住在半山腰呢。
有这样抵触的思想,跟他是个自由崇拜者有关系。他认为,自由,就是融入大自然,让自己成为一只鸟儿翩翩;自由,就是想去哪就去哪,不用为俗事牵拌;自由,就是自己属于自己!他忍受不了人们对他斥责,忍受不了一切违背他思想和和违背属于他的人生观的东西,忍受不了趋炎附势,媚上欺下,他内心的自由崇拜感另他产生一种疾恶如仇的性格。可他不知道自由在哪里,只是对自己绝对的命令道:我要追求自由!连自由在哪里都不知道,一切追求都是徒劳的吧,自己本身就被自由概念围困的不自由了吧!
他当初所接触的各类著作,似乎给了他一种特别的思维方式和选择的生活方式!
还有一个多月不到就过年啦,过完年找工作,这是他对父母的承诺,这也是他自己撇开追求自由的想法建立在现实基础上重要的一点,正因为这,他才不至于成为了一个绝对幻想者。
沈伟忠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对他母亲说:“我想去杭州找工作。”
母亲听了一怔,说:“湖州不是很好吗?干吗要去杭州,这么远!”这是母亲相隔了两年没见面的亲情在作怪,在刚相距,他又想跑去杭州。
“湖州这么小,哪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啊,而且在湖州一点发展前途都没有。在杭州的话,至少也算大城市,机遇也会多点吧。”
母亲没说话,他们早就约定,自己想去做什么由他自己决定。母亲是个家庭主妇,除了孩子的终身大事,什么都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对孩子的终身大事倒可以卯足了劲,比谁都关心,但也因为孩子还年轻,并不用怎么操心。父亲是个普通农民,常年在江苏承包鱼塘养鱼,还请了几个伙计,养殖生意搞的挺大,十几年来,不仅在市区繁华的地段买了房子,还为沈伟忠将来积蓄了一笔可观的财产。
沈伟忠之所以要去杭州工作,目的也是显而易见的。杭州有一位比西子更美的姑娘,一位带着纯纯微笑,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可爱的虎牙的女孩子。这个姑娘曾经在他极度压抑和痛苦的时候闯进他的心灵,治疗他的创伤,安抚心灵,成为了他心中的一份热爱,因此,这成为了他思维的全部中心,他竟然把自己对事业,对自由的追求和和思考同这个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晓晓就是我的理想啦!他思虑。
从这一刻,或许早就开始了,他把晓晓升华到理想的高度!
“舅舅要你什么时候去他家吃饭,说两年没见到你了,想看看你!”母亲说,并用慈爱的眼神望着沈伟忠
“是乡下那舅舅吗?”
“是啊!人家挺惦记你的。想看看你在这两年里的变化。”
“有什么好变化的啊!妈,现在我没时间,等过年的时候我们都要回乡下,那时候不就见到啦!”
“舅舅是关心你啊!你现在不都空着吗!”
“妈,我明天要去杭州一趟。”沈伟忠旦旦地说。
“去杭州干什么?”母亲有点疑惑。
“在部队里憋了两年,现在真想到处走走,我还没去过杭州呢。”显然,他母亲不知道前几天他的去向,况且,那天,他很早就坐车回来了,虽然没赶上回家吃晚饭,可推脱说跟几个朋友在外面吃的,朋友好久没见,在一起聚聚,自然不会引起什么怀疑,“而且顺便去杭州看看工作的事情,毕竟明年就要找工作了!”
“那你和谁去啊?”母亲问。
“我一个人去!”
“那早点回来!”母亲说,见沈伟忠大踏步地走了出去,“这孩子,跟两年前变了个人似的。”
夜晚,沈伟忠播通了晓晓的电话。
“伟忠哥哥,元旦快乐哦!”对方一接通电话,就甜蜜地祝福起来,沈伟忠的心一下子兀地飞向远方。
“元旦快乐。”他说。
“我也正想给你打电话呢,白天的时候工作太忙啦,没时间打,想在晚上的时候给哥哥你送去祝福的,没想到还是你先打给我了。伟忠哥哥没生我的气吧?”
“没有!我怎么会生你气呢!打这个电话我还觉得不好意思呐,想到要向你道歉!”
“怎么了?”
“圣诞节那天,不是连电话都没打吗?还有礼物的事情!”
“没关系的!这些都不重要啦!可别自责哦!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
沈伟忠钝了一下说:“晓晓,我明天想去杭州看你!”
“伟忠哥哥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真高兴,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能见到哥哥了,因为上次你答应了来看我,我都不好意思再向你提来看我呢!”
“我明天早上就坐车过来,我们一起吃饭吧。”
“可是,真不好意思,这几天我都好忙,因为快年终了,公司里许多年终报表,杂七杂八的,还有很多档案的整理,我实在抽不出时间陪你,要请假也应该请不下来。虽然很多东西都不归我管,可是我是做文秘的,多多少少和我搭上点关系!伟忠哥哥会生我的气吗?”
沈伟忠听了,心情自然凉了一大截。
“要不等礼拜天好吗?你礼拜天过来的话,我一定好好陪哥哥一整天。”
沈伟忠在心里计算了一下距离礼拜天还有两天,“好吧!那我礼拜天来看你。”
“就这么说定啦。”晓晓说,“礼拜天一定要来看我!”
“恩!”
他挂了电话,失望地躺在床上,两眼凝望天花板,望着那雪白的灯管。
——晓晓可不像我一样自由啊!不过明年我也会像她那样,为工作的事情烦心吧!因为工作的羁绊,自己的很多事情都做不成,那多可怜啊!连想陪喜欢的人出去走走,也成了奢望,用自己最快乐的时间去兑换金钱,回报来的却只是烦恼加不顺心!每天早九点晚五点,为了金钱这样生活可不行!可是,如果要找工作的话,势必会走这一条路,连出路都瞧不见,好象远远地,通向生命的尽头!
——如果我工作的话,那也是短暂的过度时期吧?为了增加人生阅历那样,然后就可以做自己的事情,或者经商,像我爸爸那样做鱼生意,既搞养殖,又做鱼贩子,那样也总比在一个单位上班,把自己埋葬了的强呀!至少那样会有很多自己的时间做自己的事情吧?在淡季的时候,不就可以游山玩水了吗?
——况且工作的话,凭我的学历,一千快钱一个月对我来说已经是看的起我了,那点钱能够我做什么呢?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养老婆了!是啊!工作对我来说只是过度时期罢了!
——晓晓可真漂亮啊!她的声音也是那么好听,仿佛微风轻轻吹过湖面,柔和,心旷神怡!那段灵活地火一般的舌头会是什么味道呢?刚才她是拒绝我了吗?她有这个意思吗?如果她是喜欢我的,一定不会错过和我在一起的机会呀,工作真的有这么可怕吗?比爱情还厉害?她应该不爱我吧,确实只是把我当做朋友,当作哥哥才下得了口拒绝吧!
沈伟忠忽然觉得自己可悲了,想到晓晓并不爱他,胸口一阵莫名地酸楚,这就是爱了吧?谁都会喜欢晓晓的,这么好的一个姑娘!这么说,我对她所做的只是一种徒劳吧?就算是徒劳,我也停不了手!等她真正拒绝我吧!
他胡思乱想,在心理经营着由晓晓引发的思维情感波澜,他有时候兴奋不已,有时却黯然伤神。
第三章
轻松地过了两天自由的生活,和久违的朋友聚会,大侃在部队里所获得的宝贵经历,这段于他痛苦的经历,倒成为了他在人前炫耀的资本。
终于在美好的梦境中迎来了期盼的礼拜天。一大早,沈伟忠还没起床,电话就响起来了,是晓晓打来的,要他别忘记了今天的约定。晓晓的声音成为了他新的一天的美好开始。
他第二次坐上了去杭州的车,掏出手机来看了下时间,才刚巧九点,那么到达杭州的时候应该才十点钟,离吃饭还早。他走去车站,买了票,很快便上车了。
车子重复往返,运载联系了多少对恋人呢?他看着车厢里的乘客,也许其中某个人正像他那样接近心爱的人身边呢!
他到了杭州,打了的士,就直奔晓晓。在还没下车的时候,沈伟忠就透过窗子看到了晓晓穿着白色外套,里面是一件红色羊高领羊毛衫站在门口。沈伟忠下了车,向晓晓走去,一个美丽而动人的微笑就像昙花瞬间展现在他面前。见到晓晓,他仿佛见到了自己美好的未来。
晓晓的长发分成三股分别披散在两肩和背后,透明的耳朵从浓黑的发间钻出来。她背了一个黄色小背包,背包的带子从肩膀转过,沿着乳沟穿过,分开了晓晓的一对突起的胸脯,更加明显的显示出晓晓的婀娜丰匀。修长的牛仔裤紧紧地包裹她的双腿,晓晓的手相互抓着,垂在腹部,一对水汪汪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沈伟忠。
也许是因为急切盼望的缘故,晓晓在看到沈伟忠走过去的时候,就迎上来,抢在他之前开口说话:“伟忠哥哥。”话语很简单,但这叫声中掩饰不了的轻松愉快之情在弦外飘散开来。
“今天休息哦!”沈伟忠问了一句没有意义的话。
“是啊!”晓晓微笑着说,“要哥哥等到今天,真不好意思!”
“没关系!”
沈伟忠本来想趁势说晓晓今天特别漂亮,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反倒有点讨厌自己的敏感了。但这次见面不像上次那样拘谨和约束,他心情轻松愉快,仿佛长了翅膀地在晓晓身边飞了起来。
晓晓像刚从地里拔出来洗净的萝卜,活脱脱地站在沈伟忠面前,眼睛一眨一眨,柔波温暖地荡漾进他的心里,他还是抵挡不住晓晓散发出来的清新脱俗。但当沉默的时候,即使只是片刻,沈伟忠就会有一种危机感,也许是因为他太在意了,总希望自己和晓晓之间神秘的间隙满满的,而沉默的话,这当中就会被空格般一格一格隔开了。他早早就盼望着相聚的一刻,但他在情感方面隐秘和内敛的性格使的他在融入这一刻时出现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他总是想道:如果她是我的多好,这样一切奇怪的心思也就不存在了。他在心里问自己:她喜欢我吗?
晓晓陪着他在路边走着,路边和公路隔离带的花坛里的花草修剪的齐齐的,那些草木几乎连叶子都掉光了,证明这已经是深冬。不过行人的穿着却很时尚单薄,甚至还能看到有些女孩子竟还穿着裙子,群摆至膝部,而脚上套着长筒皮靴,靴子和群摆的中间结合段露出来,能清楚地瞧见洁白圆润的膝盖。虽然她们也围披着各种绒毛坎肩,但鸡心领或者低圆领还是毫无遮掩地露出胸口的一部分皮肉给寒冷考验。
礼拜天,街上行人也比平时多了好几倍,今天阳光明媚,一对对情人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低头耳语,柔情蜜意,使得这对一左一右的男女极不协调,在沈伟忠心里这种不协调感更加旺盛。但他们也算是俊男靓女,自然,回头率也还是瞒多的,也许在别人的眼里,会说:他们是多般配的一对。可在沈伟忠心里,则是:真羡慕你们呀。
“晓晓,我们去哪里玩啊,你应该尽尽地主之宜。”沈伟忠按耐不住地问。
“伟忠哥哥,你愿意陪我去西湖逛逛吗?”晓晓转过身,面对着沈伟忠,脚步也停了下来。
“当然愿意。”
“那我们就去西湖吧。”
“恩,我们打的过去吗?”沈伟忠本想打的士,可晓晓阻止了。
“不打的士了,伟忠哥哥,你不知道西湖有多远吧,在杭州是打不起的士的,我们做公交车去就行了,公交车才几块钱,如果打的要几十块呢。”
接着,他们为去找工交车站走过物美超市,原本在益乐新村大门口对面的站台就有去曲院风荷的公交车,可因为他们在起先不知不觉已经错过了这个站台。
他们在站台等待的时候,站台已经是人满为患,这就是礼拜天坐公交出行最头疼的一点,一个车子里往往挤的连站的位置都没有。不久,车子来了,随着涌动的人流,他们也挤上了车子,可车子上早就没位置了,沈伟忠站在晓晓身边,像护花使者般护着她,因为实在拥挤不堪,倒也成全了沈伟忠一翻美意,他们靠的很近,几乎没有距离,沈伟忠闻到了晓晓发间淡淡地香味。
晓晓摇摇晃晃的,时常和沈伟忠撞在一起,这车子仿佛是月老的炼炉,在撮合着这对有心的人儿,可往往是有人有心,有人无心。晓晓究竟是怎么想的呢?这个纯洁的躯壳是发自内心的纯洁,这么纯洁的心,难道会总像我那样思虑着情爱?这么说来,我还真成了无耻的淫贼了。我要抛开这一切纷乱杂沓的思想,让自己变的纯洁去融合晓晓的这份纯洁,这样的话,一切问题不都解决了么。我太刻意了,对,一定是我太刻意了。沈伟忠想。
晓晓经常转过头来看看沈伟忠,其实她早就感觉到了沈伟忠有时候异样的情绪,就是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眼珠子老是神离心飘,像不在自己身边似的,但有时候过分地感受到沈伟忠细微的心思,猜到那心思是在思虑自己。
他们下车的时候,晓晓问沈伟忠:“伟忠哥哥,你有什么心事吗?”
沈伟忠被她这么一问,惭愧起来,有两股冲动的意愿要脱口而出,可这两股意愿只能说一种,而另一种自然就被说出来的那话给扼杀掉。他权衡之下,他选择了第二种,他朝晓晓笑笑说:“我在想以后的事情。”
“什么事情?”晓晓盯着他的嘴唇,仿佛要用眼睛先去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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