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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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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睿瞧她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神色,嘴角也忍不住翘了翘,黑色的骏马引着明秀的枣红色小母马往前面更宽阔的地方去。

这边儿是陆家的庄子,几倾的庄子改装成马场,地势平阔,平常也不会有外人闯进来。陆旭尧策马跑了一圈,回头就发现叶子睿和小表妹不在视野里了。

实际上——

明秀被叶子睿提溜上他胯下的骏马上,以倚靠在他胸膛前的姿势,被叶子睿一手握缰绳禁锢着,一手同时甩鞭,骏马长嘶一声,一溜烟朝着前头窜了出去。

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结实刚劲的男性躯体隐约传递来的热度让明秀的脸懵了,第一反应就是——卧槽,好歹您也提前吱一声啊!这突如其来的惊吓闹哪样啊?男女有别瓜田李下啊大爷!

“我说——”

“别怕。”深沉厚重又充满磁性的声音,这一声安抚如丝绒般柔软,而且离的很近,饶是明秀不是个声控也觉得这声音特么的好听,特么的有磁性,关键是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别怕你妹啊!

“那什么瓜田李下的——”妈蛋,你这是害我呢还是害我呢。这话说出来明秀都觉得自个太矫情了,要真说起来她还就没那什么男女大防的意识,前世的思维不可能一下子就改变,比方说让一个无肉不欢的人改去吃素,不说可不可能,就是一时也不会适应啊。很多时候她的表现都出格了,可幸运的是每当她出格的时候都没旁人知道。

再说她情商也不算低,从身后这个男人的眼里看得出来是对她感兴趣了,大概是觉得她与别的闺秀表现的截然不同,觉得新奇了好玩了,过来逗逗。要说明秀应该为这种逗弄感到气闷的,可关键是她自己对这个男人没什么抵抗力,如果是以前她还真不介意勾搭勾搭,可如今封建礼教害死人呐!这个时候女孩儿的闺阁名声说是比性命还重都不为过,原文里‘沈明秀’是怎么个下场,被人毁了名声,也不必嫁人了,直接剪了头发去庵里做了姑子。

“别怕。”叶子睿是个寡言的人不假,可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懂,见明秀黯然失神的模样,寡言的安抚道。

明秀嘴角抽抽,软了身子靠在叶子睿胸膛前,不说话了。——反正这庄子是舅舅家的,都是自己人,嘴严。

叶子睿表情柔和了些,甩鞭,策马奔腾,明秀不得不抓个浮木,感觉风刮过脸颊生疼生疼的,可见这速度有多快了!

这丫的绝对是故意的!

“太快了……慢点啊……”

卧了个大槽,这话儿也太那啥了些,饶是脸皮厚如明秀,也有那么丝不好意思,悄悄的脸红了。

叶子睿的马术没得说,不一会儿骏马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只不过这不是在飞奔是在散步吧。

“快点……”

“小丫头要求挺多,叫一声哥哥来听听。”

明秀一个激灵从刚才肆意被风吹的激情中回了魂,接着打了个哆嗦,突然觉得这个晴天有点冷。

一千头草泥马在脑海里奔腾而过。妈蛋这典型色情的对话是要闹哪样啊口胡!明明他们只是在共乘一骑啊。咦,马上运动也很销魂啊有木有,脑海里吐槽迅速歪楼了,朝着香艳旖旎的方向一发不可收拾了。

骄阳,热辣辣。

俏脸,红艳艳。

双眼,水蒙蒙。

娇躯,软绵绵。

“小丫头?”没得到小丫头回应的叶子睿,慢慢不善的眯起了眼,手里的鞭子又有扬起的趋势。

明秀装鸵鸟,敏锐的觉察到身后男人的似乎不悦了,顿时无语凝咽。男人心海底针,她嘴皮子利索起来:“啊啊那个,我们跑得太远了,没和哥哥说一声,他会担心的,我们还是回去吧。真的让别人看见就不好了——”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啊大爷!

叶子睿嘴角紧抿,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明秀心里内流,不带这样的,六月天都没有变这么快的。

那匹小母马还等在原地,冷不丁手腕骤然一紧,灼热略带薄茧的厚实掌心蓦地抓紧了她的手腕,天旋地转间,明秀就跨坐在小母马身上了。

她惊讶地抬头,不可避免的触及叶子睿愈发黝深的眸子。“你——”

看着面带不解的明秀,叶子睿低沉的嗓音却很淡:“去找陆旭尧吧。”

“那你——”明秀话没说完,策马转身的某人随手抛过来一件东西,明秀忙不迭的伸手去接,等到拿到手里才发现是一柄有巴掌长的匕首,匕首鞘上镶嵌了大小如一打磨细滑的数十颗宝石,夺目耀眼,一看就不是凡品。

“防身。”叶大爷潇洒的说完这两个字,走了。

明秀嘴角抽抽,大爷您确定是防身,而不是招眼拉仇恨,光是这匕首鞘上的宝石抠下来就值不少钱吧,再说这匕首拿出来还不得刺瞎人的钛合金狗眼。

不过明秀嘴角弯弯,绝不承认心里头涌现了那么一丝丝的甜蜜,才没有呢。

抽开了刀鞘,顿时一股雪亮的锋芒直射明秀的双目,明秀眼睛都直了,带了丝难以言明的炙热,小心翼翼的阖上刀鞘,塞到怀里,笑的眉眼弯弯,梨涡儿闪烁,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上了。

陆旭尧找到明秀,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训,“你这妮子跑哪儿去了?不知道表哥我担心啊,你要是少一根头发,父亲不还得生撕了我。真是——”见明秀傻笑被气乐了,“你这妮子当真是没心没肺——”

“哪里比得上表哥您狼心狗肺呢。”

“……我能被你气死,说吧刚才去哪儿了?别想着转移话题,我这边一转眼就瞧不见你了,还有那谁,他呢?”

“那谁是谁啊?我说大表哥您什么时候说话也跟个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了。”

“……你跟我装傻是不是?”

“没呢,我不正在思考大表哥您说的那谁是谁的么?您别急啊,他那么大个人了,还能丢了不成?大表哥就是太爱操心了,小心长皱纹哦。”

“我这是为了谁啊?”

明秀双掌合十,有一丝丝讨好:“就知道大表哥最好了,小表妹我要去歇会了,大表哥回见。”勒马走了。

陆旭尧无奈的摇摇头,一想,又被这妮子忽悠了,问了半天正事儿半点都没问出来。皱皱眉,一甩鞭子勒马往明秀过来的反向骑过去了。

等下午他们往回走的时候,明秀都没再见到叶大爷,一问才知道人家早走了,明秀顿时一脸血,合着这半天她白纠结了是吧。傲娇的哼一声,爱咋咋地,本姑娘不奉陪了。

骑马是个磨大腿内侧的小妖精。骑前整装待发,兴致勃勃→骑的时候英姿飒爽,肆意飞扬→骑完整个人就跟秋后的蚂蚱似的,蹦跶不了多久了。明秀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两腿走路的姿势稍微有那么些僵硬,整个人就跟被尽情蹂躏了似的,如果不是知道她是去骑马了,这副模样儿还真的会惹人误会。

沈明嫣被司琴扶着走过了好几道弯,穿过了几回廊,终于到了明秀的院子。饶是脚腕已经被私下里偷偷用空间出品的药膏处理了的沈明嫣也是娇喘吁吁,香汗淋淋,再看明秀的院子清幽宽敞,再加上碧竹森森,中间一条鹅卵小路,虽然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可小院里头自有一股儿清凉之意。

游廊里正有几个小丫鬟晾晒,见了人来,都忙垂手侍立,微微低着头。沈明嫣一眼扫过去,小丫鬟都穿着一色的湖绿色坎肩儿,葱黄色裙子,瞧着都是齐齐整整的。

绣凤端了铜盆出来,见着沈明嫣过来忙福了福身赔笑道:“二姑娘可是找我家姑娘有事?可是不巧呢,姑娘刚睡过去,可是要奴婢去把姑娘叫起来?”

沈明嫣不由道:“可是出了什么事?怎么这会子睡去了,这可是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绣凤回道:“二姑娘有所不知,今儿姑娘学骑马兴头大的紧,再加上舟车劳顿的不免有些精神不济,二姑娘可有什么事儿,不若告诉奴婢,等我家姑娘醒了奴婢也好转告给她。”

沈明嫣用帕子擦了擦嘴角,柔声道:“原来如此,明秀她向来大开大合惯了,做事也拿捏不好分寸,这会儿倒被累着了,实在不该。我哪有什么事,只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怪是无聊的,想来找明秀说说话,既然这样我就回去了,等明秀醒了你差人来告诉我一声吧。”

绣凤应下了,心里却不怎么高兴,每每这二姑娘端着姐姐的架子来说话,虽说有些开玩笑的意思在里头,可明里暗里都不是说姑娘的好话。再说哪能这么巧呢,她们前脚才回来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二姑娘就上门来了。

等明秀醒了,早就月上柳梢头了,下头的丫鬟们听到声音利落的进来伺候,饭菜厨房早就热了又热,这会子也有条不紊的端过来。

明秀也有些饿狠了,陆府里头有两个川菜厨子,做的川菜味道正宗,明秀正好这口,这几日饭桌上十个菜里头有五六个是川菜,吃的津津有味。

绣凤等明秀吃完了,才把沈明嫣过来的事说了。

明秀‘哦’了一声,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去把这件事告诉拂柳。”

绣凤半信半疑的下去了。

明秀手里把玩着那柄华丽丽的匕首,挽了个刀花,莹润的宝石光泽在晕黄的灯光下更好看,所谓灯下看美人就是这样。

回想今天的事情,捋了捋思绪——啊啊话说那男人到底在生气些什么啊!“嗷嗷嗷——”男人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明秀烦躁的抓了抓头发,抱着被子滚来滚去,一边纠结着,一边睡着了……

第019章 瓜田李下(五)

沈明嫣扭了脚在陆府小住,这等脚好的差不多了,七八天过去了。

她的脚早几天就好了,她的随身空间里有好多珍贵药材,早些时候她也磨着沈厚德买了不少医书,看着药方子配药。随身空间出品都是极好的,就像是明秀当初差点毁容也多亏了沈明嫣配出来的生肌美肤膏,小脸蛋儿水嫩水嫩的。

可现在她们是在陆府,沈明嫣不能让别人怀疑她的脚腕怎么好的这么快,所以还得继续装了几天的柔弱,药还得继续喝,清淡菜品也得继续吃,实在是熬不住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进到空间里吃些水果。可水果又不是主食,几天下来沈明嫣脚步虚浮,后继无力,可身上却跟被清泉洗涤过一般的清灵水嫩,嫩如娇花。

容光焕发。

沈明嫣堵着一口气,她要是想住个两三日就回去了,毕竟这里是陆府,是明秀的亲舅舅家,说起来跟她还真没什么大关系的,明秀能把这里当自己家,她却是不能的,她只是客居在客房里的表小姐的姐姐。名不正言不顺的,可沈明嫣硬是拖着不走,在这期间陆旭尧她也见过几次。

陆旭尧容颜清俊,凤眸含笑,端的是陌上年少足风流。他放下身段来讨好人的时候,基本上没谁能抵挡的了,想想沈明翰上街给几个妹妹掏了些小玩意儿就破天荒了,可陆旭尧他丝毫不在乎这些,每每回来总会带回些讨女孩子家欢心的小礼物,当然他主要是给自家可爱的小表妹带的,出于礼貌也总有沈明嫣的一份。

这般俊俏风流的公子总是讨女孩子喜欢的。

饶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沈明嫣都不得不承认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像陆旭尧这样随和风趣不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可算得上奇葩了,实在是让人讨厌不起来——就算他是明秀的表哥。

沈明嫣住的客房离明秀的院子不近,可每日她总会托着还未好全的脚绕过几道走廊到明秀房里来小坐,要么是拉着明秀吟诗作对,要么是要教导明秀女红针线,要么是做了新奇点心来让明秀品尝——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吟诗作对→明秀揉揉额头,苦恼道:“作诗啊要研究兴致,怎么办人家没有这份闲情逸致哎。”

女红针线→明秀晃了晃自己白皙如玉的手腕,纤细而脆弱的样子,可怜兮兮道:“人家的手骑马的时候勒缰绳的时候磨的可疼了,拿不起来针线。”

点心厨艺→明秀捻了一块儿泡芙吃了,擦擦手笑盈盈道:“二姐手可真巧,这泡芙吃起来松软可口,又甜而不腻。嗯嗯,人家想吃二姐做的蝴蝶酥了,二姐明儿做给我吃吧。”

比无赖脸皮厚,沈明嫣哪里比得上明秀,心里头气的个仰倒不说,面上还得端着温婉宽厚的形象,第二日不是做了明秀指名的蝴蝶酥来。

沈明嫣赌的就是这么一口气。

相比于沈明嫣的憋屈,明秀可自在了。原本她在第二日就得回沈家去的,可偏偏沈明嫣把脚扭到了不好有大动作,明秀一个人回去留她一个人在陆府就说不过去了,所以对于沈明嫣不知趣一小住住七八天,明秀心里别提多乐呵了。

在陆府她是老虎不在猴子称大王,而且没谁敢在背后嚼舌根,陆舅舅和陆旭尧都巴不得她长住不走了呢,待她如珠如宝,没有规矩拘泥着。可在沈府就不一样了,谁脸上都带着个面具,就连原本‘偏爱沈明秀’的沈母都和据说的不同,而且还有新请来的教养嬷嬷虎视眈眈着呢。

一边是天高海阔,一边是桎梏囚笼,啊啊虽然没那么夸张,可也差不多吧,作为一个正直的抖S不抖M的少女,选哪个是很明显的。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练剑,射箭,踢毽子。

陆府的小丫头一溜儿跟水葱似的,水灵俏丽,踢起燕含珠,分花拂柳,百蝶穿花等花样儿,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大表哥闻弦歌而知雅意,赶明儿就带回个蹴鞠,明秀迫不及待地穿男装踢起了蹴鞠。在穿上男装的那一刻,明秀突然生出了一种‘啊啊还是穿男装觉得正常’的感觉,只不过低头看着即使是宽松些的男装也挡不住的水蜜桃,有种淡淡的忧桑。这跑动起来也会累的有木有!

束起来协调多了。

收拾好后对着铜镜仔细打量了一番,左右瞧瞧总觉得缺了些什么,等出来瞧见打着折扇的大表哥,恍然大悟。

连忙走过去,不客气的夺过大表哥手中的扇子,潇洒一撩衣摆抱拳道:“陆兄。”

陆旭尧目瞪口呆,上下打量了一遍,道:“你这样打扮下来还真像个男孩子,事先不知道的碰着了也不会觉得是个姑娘家,顶多就是觉得这小子细皮嫩肉,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

明秀翻翻白眼儿:“大表哥你直接说我像个小白脸不就得了,不过好似这话你没资格打趣我吧。”

“……这倒是,小白脸太不雅,我这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们那是羡慕嫉妒恨。”

明秀恍然大悟:“原来阁下是人称一朵梨花压海棠,趴在墙上等红杏的玉面小白龙陆旭尧陆公子,久仰久仰。”

‘噗……’陆旭尧一口茶直接喷了出来,眉角抽搐,绷着脸道:“你这话从哪儿学的?好好的姑娘家说这样的话像话吗?成何体统!”

明秀眼睛眨了眨,一脸无辜道:“从话本上看到的啊,我觉得挺适合大表哥你的啊,不是一句夸赞男子长得好看的一句话吗?难道有什么不对?”

陆旭尧不知该为明秀本意夸他长得好看而高兴,还是该向她解释那句实在不是什么夸人的话而苦恼。不过陆旭尧跟明秀相处的久了,说了解还有那么几分的,这小表妹别看年龄不大,说话一套一套的,该懂得都懂,不该懂的说不定也懂。看着挺无辜的,就是太过刻意了些,这妮子什么时候这么直白的夸过他嘛。

“那些话本不准再看了,有时间不如学学女红厨艺,再不然看看书,你不是喜欢作画吗?让下人去买画具来,陶冶些情操也是好的。”

明秀不再撩拨大表哥了,眼泪汪汪的凑过来道:“大表哥咱不是说好的要踢蹴鞠的吗?我没几日清闲日子过了,等回了沈家我可轻易没这般自在了。走啦走啦——”

这一‘走啦走啦’从蹴鞠场走到了街上,明秀跟着陆旭尧上街了,这时代大家世族的闺阁小姐太坑爹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出门赏花赴宴坐车轿还得隔着帘子,出门上街戴上帏帽,简直快赶上人家伊朗妇女用黑布蒙头蒙全身了,想想人家现在还是女人穿太清凉会被抓起来(─。─|||……

像这样素面朝天出门多不容易啊!

陆旭尧再次瞧了眼打着扇子装纨绔子弟的小表妹,内流满面,她绝对是有预谋的。而且就像他之前说的明秀打扮起来就是个男生女相的小公子哥儿,眉毛画粗了,脸色打上暗底色,看上去皮肤没有那么细滑水嫩,耳洞也用粉饼遮掩住,再加上她个子不高,就是个青涩小男孩儿。

走路姿态绝壁没问题。

沈上校原本就是英姿飒爽型的,在军队里呆的时间长了,很多姿势态度都大而化之,丝毫不扭捏。好在‘沈明秀’本来性子就有些张扬,小姑娘还处在正往女人进阶的初期阶段,走路不扭腰摆胯的,要是让她穿成‘沈明嫣’那样弱柳扶风,柔若无骨的,她还不得哭死。

原本穿女装瞧不出什么异样来,如今穿上男装竟没有丝毫违和→_→感谢束胸,感谢粉饼,感谢化妆师绣凤。

“大表哥,你总得给我个身份吧——”大喘气,“我是说万一你遇到什么熟人,人家问起你怎么说。”

陆旭尧无奈,从明秀手里把他的扇子拿回去,随口道:“就说你是我小厮好了。”

明秀鄙视:“谁家小厮穿成我这样?”青莲紫点白色花纹半袖长衣,藕荷小衣,还束了条珍珠琉璃白玉带,长眼睛都知道不可能。

“那就小侄子吧,世侄。”

“合着您就想占我便宜是吧,要不回去和舅舅商量商量啊。”

“……说不过你,世弟行了吧。再说哪能这么巧就碰上熟人 ?'…'”

好的不灵坏的灵。

迎面走来一众人,怎么说呢——贵气逼人,华丽照人,逼退众人,一看就是属于人生大赢家的那种人。

陆旭尧一愕,想假装没看见根本就不可能,人家都出声打招呼了。扭头看明秀已经假装‘我不认识你’想扭头撤退了。废话,她刚才也只是说着玩呢,更坑爹的是对面那群人里还有她认识的啊!

今天出门忘记看黄历了。

陆旭尧这一看,明秀嘴角抽抽,这不打自招是闹哪样啊。

一眨眼那群不是普通人的人就到眼前了,陆旭尧一拱手:“二爷,五爷,世子爷。”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做什么大动作,被他招呼的几人仅点点头以示会意。

“可真巧碰到你了,你身后的这小子眼生的很,以前好像没有见过啊。”宝石蓝起花锦缎的男人用眼角瞧了明秀一眼道。

——妈呀,发现小秘密。

陆旭尧道:“世叔家的小子,带他出来瞧瞧世面。”拉着明秀出来给几位爷见礼,明秀苦逼兮兮的学着陆旭尧的动作做了一套,结果人家高高在上连个眼神都没施舍。

明秀瑟缩了下,躲到陆旭尧身后去了。

“哎呦,二哥和子睿别绷着脸,瞧把这小东西吓得。”

……小东西你妹!

“五弟。”冷冰冰两个字打下来,珹郡王收敛了不少,显然还不放弃,对陆旭尧说:“正巧我们打算到前面酒楼里歇脚,你也一块儿来吧。”

明秀明显是被捎带的,铿铿锵锵的跟在陆旭尧后边,眼刀子唰唰射他背后,爆他菊花,陆旭尧只觉得背后一凉,菊花一紧,心里苦笑这完全是无妄之灾啊!谁能料到这几位爷怎么有闲情逸致出门,还正好被他们碰上了,相逢就是缘,缘分来了挡都挡不住。

缘你妹的分!

明秀又不傻,没听见陆旭尧的称呼排序吗?说明什么啊说明这两位大有来头啊,出门天上掉下个俩大头,惹不起还躲不起,不过貌似另外一位没认出她来,呼呼庆幸。

等到了酒楼,明秀抬头一瞧,《聚芳楼》,真巧。沈明嫣为了展现她的经商天分,不仅温泉庄子里的冬季蔬果,还有这酒楼,当初去云居寺上香时司琴特意念叨了好几回这聚芳楼,说是这名字还是沈明嫣娶的呢。

大爷们要了一雅间。

雅间装扮的十分典雅,明秀跟在陆旭尧身边,眼观鼻鼻观心,装背景。偏偏有人不安分,“小东西你哪家的,叫个什么名?”

明秀恨不得一坨翔糊在他脸上,可事实上她诚惶诚恐地回道:“回五爷的话,奴才名叫贾月禾。”西贝货。

陆旭尧端茶碗的手不明显地抖了抖。

“月禾?怎么像个姑娘家的名字?”

“奴才生来体弱,奴才父亲怕奴才压不住福气,就给奴才起了这么个稍显女气的名儿,说是贱名好养活。”

“呵呵,果然长得人如其名。”

“呵呵。”你个傻×。

之后就没有明秀这个小人物什么事了,里面最擅谈的就是珹郡王了,另外两位爷在比‘到底谁更能制冷’,陆旭尧打酱油,明秀装背景。

——见过背景说话的吗?

不知怎么的就谈到诗作上,但听珹郡王道:“……我最近得了一首诗,觉得不错。……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接下来大谈对这首诗的欣赏,怎么听着觉得不像是在夸诗,而是在夸人。“果然是能写出‘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这等以梅自喻的品格高洁的诗作的才人。若有机会能和这般才人绿蚁新醅酒,促膝长谈,诗香萦绕,岂不美哉。”

明秀低着头,双手握拳,不让自己笑出来,李太白和陆放翁会爬上来找你促膝长谈的。还有能这么一本正经的说着不正经的话吗?别人不知道她是知道的,这一诗一词是沈明嫣作的啊!

刚才珹郡王甫一开口说话,她就听出来了,他就是那位与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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