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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宫阙,废柴嫡女要翻身-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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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不停蹄的赶回公司大厅,怀秋进门便愣住了。
眼前的景象实在是,太诡异!
他的员工们齐刷刷的趴在地上,踩在他们背上的恋夏还在那开心的跳起了橡皮筋:“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晴恋夏!你在干嘛?!”
恋夏被他的呼喊吸引了注意力,停下脚步来看他,兴高采烈的说道:“我在报仇雪恨啊!好爽哦!”
怀秋接收到员工们传来的求救目光,板起脸将她拽了下来,厉声训斥:“我是不是把你惯坏了!”
终于能够起身的员工们感动的都快泪流满面了,救星终于来了!虽然恋夏很轻,穿的也是平底鞋,但再踩下去,他们的肾就要踩废了!
哪知恋夏一梗脖子,毫不畏惧的点了下头:“是!就是你惯的。”
怀秋无奈的揉了揉她的脑袋,声音也不自觉的放柔了许多:“可你也不能这样啊。”
恋夏嘟着嘴,“可怜巴巴”的啜嗫道:“他们以前都好欺负我的啊,我现在也只是提醒一下他们,不要总那么势利眼,欺软怕硬的,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我这是在救他们,你还吼我……”
这一下可不得了,怀秋的威严瞬间被她这卖萌的攻势给击溃,脸上的心疼明明白白的呈现在众人眼前:“我错了好不好,我不该吼你的。”
“原谅你了,”恋夏见好就收,挽住他的肩膀,腻腻歪歪的说道:“我们去吃饭吧。”
“好。”
怀秋宠溺的笑着,任由她挽着自己出了公司。
身后的员工们纷纷捏了一把冷汗,心说可算走了,再不走啊,他们就要死在这里了!看来以后坚决不能挑软柿子捏了,谁知道她是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下来微服私访的呢,这教训,有一次就够了!
恋夏坐在怀秋的车里,单手撑着大开的车窗,盯着那匆匆飘过的景色,一言不发。
绚丽的霓虹,街道上车水马龙,流光溢彩,高楼大厦上的彩灯和电子屏幕闪着魅惑的光,每个路人却行色匆匆,或是赶回家去享受那一刻的团圆,或是仍旧潦倒,无助的在街头徘徊,现代,呵呵,久违了呢。
只不过,如今的她却对这里没有了一丝留恋,现代虽好,她却无依无靠,但在那个时空,还有一群她割舍不下的人在苦苦等着她。人生,就是一道选择题,她选了那边,就要放弃这边,没关系,她不会后悔的,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怀秋手握着方向盘,眼角的余光却是不断的瞟向身边那心事重重的人,轻咳一声打破了沉默:“想吃什么?”
原本思路被打断,恋夏歪着头想了一会,最后抛出了三个字:“麻辣烫。”
额,从没吃过那些东西的怀秋稍稍有些勉强,但为了不扫她的兴,还是咬着牙点头答应。
不一会,两人坐进了路边摊子里,可是恋夏刚坐一会就说要出去买点东西,他要陪她吧,她说不用,只是抽过了他的银行卡,问过密码之后,转身就跑没影了,竟就把他一个人扔在了这里。
其实,他的密码很好猜的,按照通俗剧情,很明显就是恋夏的生日嘛。
只不过怀秋刚刚开完会就陪她出来吃饭了,身上还穿着笔挺的西装,坐在这里,怎么看怎么格格不入,但毕竟是帅哥,就算不搭调,也还是吸引了很多惊艳的目光。
“侬是小夏的男朋友伐?帅的嘞!”
操着浓重上海口音的老板抽过一个小马扎,坐到了他对面。
恋夏男朋友这个称呼,让怀秋心情大好,万年不变的冰山脸瞬间融化,堆满了笑容:“嗯,是啊。”
“小夏这姑娘好啊,常来这里吃饭,老喜欢她嘞!小伙子,你有hu气啊,这样的lv朋友不是有钱能买的到的,好好珍惜啊。”
“大叔,是不是在说我坏话啊?”提着一个牛皮纸包回来的恋夏笑眯眯的坐下,见老板在跟怀秋聊天,不禁插了句嘴。
“哪敢哪敢,偶在说你蓝朋友帅的嘞。”老板起身,将做好的麻辣烫端到她面前,和蔼的说道。
恋夏也不否认,甜甜的应了一声“我也觉得”,将手中的银行卡和袋子递给了怀秋,“呐,刚买的提拉米苏和意大利面,知道你不吃这些东西,总不能逼着你拉肚子吧?可是,我没有钱,只能刷你的卡了,快吃饭,我饿了。”
怀秋接过袋子,胸口翻涌着感动,在这之前,他们从未说过一句话,她竟贴心到这个地步。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你的,但这句话,他却不好意思再说出口了。
恋夏将嘴里的面条咽下去之后,头也没抬的回答:“你以为你对我的付出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么?谁让你胆子那么小,一直都不跟我表白的。我怕啊,我再不主动,你就得孤独终老了。”
好吧,其实她不抬头不是因为贪吃,而是怕自己撒谎心虚,被他看出来,毕竟,她也是在后来才知道他的存在的啊,扒瞎也是需要技术的,她没这技术,她承认。
怀秋听后脸颊浮上一层红晕,一门心思都在她说的“谁让你胆子这么小”上,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不自然。
酒足饭饱之后,恋夏拦住了他想要开车的动作,“我们走走吧。”
怀秋不可置否,点头应允。
两人默默的沿着马路走,似乎是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未来之路,恋夏心里无限感慨,这世界,你好啊,明天,我就要彻底消失在这里了呢,让我最后,再看你一眼吧。
一个城市的繁华,在夜晚的时候,是最容易显现的,因为这时的人们大都已经卸下了面具,或悲或喜的亮起那只属于自己的微渺灯盏,万千灯火汇集,才是这城市最美的景色。
站在这流光溢彩的街道上,恋夏突然停住了脚步。
这里,竟没有一盏灯是为她而留,而她,在这一瞬间也感悟到了所谓放下的真谛:谁比谁好,能差到多少?大家最后都要跟上帝报道,短短一生,何必计较外物?我们终会以某种形式向我们的生命致敬,或好或坏,或早或晚。
所以,缘来缘去,随缘而安吧,计较什么呢。
见她突然停下脚步,怀秋也跟着停下了,不解的歪头看着她,眼里的柔情似水简直都快溢出来了。
茫茫人海,有这么一个人肯为你诚心守候,不离不弃,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所以,就在这一瞬间,恋夏做了一个很,冲动的决定。
伸手拉过他的手,将两样东西郑重的放到他手心,在他的不解目光中从口袋里掏出了九块钱,目光炯炯的盯着他,认真的宣布:“刚刚的提拉米苏、意大利面和麻辣烫,都是刷的你的卡,现在呢,换我请你,这是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民政局登记,九块钱,我请你,好不好?”
怀秋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不同意啊?那算了。”
“不不不!同意!”怀秋赶忙抓住她要抽回户口本的手,激动的将她抱起,开心的转圈圈,“天呐,幸福来的这么突然的吗?”
“嗯,就是这么突然。”恋夏抵着他的肩膀,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无奈的补充道,“我明天要参加舞蹈大赛,没有空,户口本呢,你先拿着,万一有点什么意外,你可以替我做主……”
怀秋将她放下来,轻轻的刮了刮她的鼻尖,沉浸在狂喜之中的他只是觉得恋夏这话很不吉利,并没有多去想什么:“怎么会有意外?傻丫头。”
恋夏只是笑着握住他的手,沉默的继续往前走。有些事情,他还是不知道的好。其实,能够做到无知,才是最大的幸福。


 第七十五章自己成功找死

这一夜,恋夏躺在自己那小窝里,盯着天花板发了一宿的呆。是缅怀?是告别?是不舍?她也说不清。
这感觉其实比意外穿越要来的纠结,毕竟这一次,她提前已知即将离去,走前必然是万般不舍。
这屋子,这桌上缺了一角的杯子,衣橱里清一色的白裙子,厨房里万年洗不掉的油渍,隔壁永远停不下来的吵架声,之后,便与她无关了,好开心,呵呵。
第二天一早,一夜没睡却还神清气爽的她买了大包小包的礼物,去了孤儿院。
院长妈妈和这里的孩子们是她最后的牵挂,离开这里,她就该雄赳赳气昂昂的,穿越了。
穿着素白裙子的恋夏坐在秋千上,晃晃悠悠的看着小朋友们嬉闹玩耍,不觉出了神,其实她小时候也这么调皮的。
等一下,她貌似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死法。
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缅怀啊、最后的诀别啊,恋夏只坐了一会就从秋千上起来跟院长妈妈和孩子们告别了,半句废话也没有,就只是“好好照顾自己”什么的,走的时候那叫一个干脆啊,打了车就绝尘而去,丝毫没有预想的那么热泪纵横。
因为,她知道自己该怎么死了!
匆匆赶到舞蹈大赛的准备现场,恋夏进门的这一路,那叫一个畅行无阻啊,没办法,她现在可是公司里的准老板娘,昨天刚给了公司员工一个狠狠的下马威,谁敢拦她?
到了还在准备中的现场之后,恋夏急急忙忙的走进选手化妆间,熟练且准确的找到了自己的衣柜。
因为这一次是大规模的比赛,所以投资方,也就是怀秋啦,在这个项目上,砸了不少钱,选手们的衣服啊、鞋子啊,都是他们公司提供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恋夏现在要做的,就是换掉那双高质量的鞋子,换成自己那双劣质的,高跟舞鞋。
其实啊,刚刚她在孤儿院回想自己的儿时经历,突然想起,她六岁那年因为调皮从树上摔了下来,脑袋上留下一个大洞,那可是她的致命点,医生当时都说过了,再伤到那个地方,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的。
偏偏她就是记得,之前在准备舞台的时候,因为她的一时失误,木质舞台被音响砸了一下,留了个小窟窿,只要她到时候踩进去,让鞋跟断掉,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摔下台来,把自己给整成植物人,怎么感觉,这么辛酸呢。
之所以要寻找一个合适的死法,完全是她的善心作祟。
因为只有这样,怀秋才不会将她变成植物人的过错怪罪到任何人身上,也就不会牵连到无辜的人了。
啧啧,希望好人有好报吧,老天啊,她这么为别人着想,到时候可一定要让她成功穿越回去啊!
就在她刚要把那双劣质鞋装进鞋柜的时候,场务恰好走了进来,见她这换鞋的动作,犯了嘀咕:“你在干嘛啊?”
“额,那个,”恋夏装作自然的一边将鞋继续放进去,一边为难的说道,“你也知道,每个舞者都有自己的跳舞习惯、跳舞的鞋子,我实在是不喜欢你们准备的这双,所以,只好偷偷换掉。”
“您不喜欢可以跟我说啊,我给你换一双。”
“哎,不不不,不用,我就是不想搞特权才特意来偷着换的,你懂得,他的地位那么高,我不想让他为难,你会帮我保密吧?”
场务瞬间就懂了,大老板选中的女人,大部分都是爱低调的,所以她高深莫测的挑了挑眉毛,冲恋夏做了个ok的手势,转身就悄悄的出去了,她什么也没看到,没看到。
她才刚一出去,恋夏就瘫软在衣柜上,捂住胸口大喘了口气,妈呀,这也太险了。
终于,夜晚的比赛来临了。
第二次参加的恋夏,还是一如既往的紧张,第一次是怕拿不了冠军,第二次则是怕她死不了,这颠覆程度,真也是醉了。
“恋夏,快,到你上场了,加油哦。”
浓妆艳抹的场务一脸的恭敬,催促着化妆台前正按着心口平复情绪的恋夏。
呵呵,想起第一次她那不耐烦的脸色、毫不客气的催促,再对比这一次的恭敬,恋夏无声的笑了,这算不算她的梦想间接成真了呢?
深吸一口气,恋夏翩然走上了舞台,抬眼看了下二楼正在喝茶的怀秋,温婉一笑,然后对着观众深深一鞠躬,这怕是她的最后一舞了呢,不隆重一点都对不起自己这身份。
又是一曲惊为天人的《青花瓷》,银白色的聚光灯下,伴随着周杰伦那微沙的嗓音,身穿素白青花长裙的恋夏再次翩然舞在舞台中央,惹来底下观众的一片哗然,美,太美了。
舞台上的恋夏专心致志的舞着,心说,只要完成最后的旋转,一切就又结束了。
上一次,聚光灯上出现了夏夏的脸,这一次,她自己来。
恋夏不动声色旋转着,将脚踏到了那小洞上面。
劣质的鞋跟陷入洞中,承受不住这突然的扭曲,嗒的一声就断掉了。
然后,失去了重心的恋夏颓然倒下台,瞄准底下的映照灯就把后脑磕了上去。
陷入晕厥之前,她摆过头去看了正奔下来的怀秋一眼,眼睛里的情绪复杂难言,最后彻底的,晕死过去。
怀秋从楼上冲下来,拨开拥挤的人群,二话不说的抱起地上的她,驱车就往医院赶,在几个小时的焦急等待之后,却仍旧被残忍的告知,恋夏不会再醒过来了。
这一次,他意外的平静,没有像第一次那样砸东西,也没有接受不了的嘶吼,只是默默的抱起床上昏迷不醒的她,一言不发的回了家。
不知道为什么,医生从手术室里出来,摘下口罩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然而他也在那瞬间明白了恋夏最后投过来的眼神里的含义,那是一种暗示、一种支持,那感觉,就像她是在告诉他,不要担心似的,所以,当医生说她不会醒来的时候,他并没有相信。
的确,在医学上,恋夏是变成了植物人,但他也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奇迹,存在着用科学没法解释的东西。
轻柔的将恋夏放在他昨天刚布置好的双人房间的床上,怀秋探身轻吻了她的额头,哑着嗓子说道:“你看,这里是我们的新家,快点醒过来好不好?你答应过我,要请我去领证的啊,怎么可以食言?”
怀秋就这么安静的坐在床边,握着恋夏的手,久久凝视着她沉睡的面容,不肯移开。
总有种感觉,她真的只是睡着了,明天天一亮,就会醒过来。
另一边,已经成功穿回到空间的恋夏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魂魄,还好,没有缺胳膊少腿!兴奋不已的她如饿虎扑食般的冲过去,也不管大神现在已经是白发苍苍,整个人都挂在了大神身上:“大神!我成功了哎!成功了!”
“死丫头赶紧下来!想勒死我么?!”大神无奈的扒拉着她的手,上气不接下气的吼道。
恋夏从他身上蹦下来,见他的脸都被自己勒成猪肝色儿了,这才不好意思的冲他吐了吐舌头,毫无底气的解释道:“太高兴了嘛。”
大神冷着一张脸,不管怎么哄,就是不肯搭理她。
恋夏对着他的背影翻了个白眼,撅着嘴就转身去找豆豆了。好嘛,好嘛,惹不起你,那走开总可以了吧。
将豆豆托到手心,恋夏温柔且讨好的问道:“豆豆,现在可以给我们两个移植记忆了吗?”
豆豆乖顺的点头,默默的爬到靠在石头边,还在昏睡的夏夏旁边,转过头来,晃着小爪子招呼恋夏赶紧过来。
恋夏乖乖的坐到池边,依言握住了夏夏的手,刚刚还在感叹这迷药的药效真是猛啊,却在豆豆将要催动灵力的那一刻突然叫了停:“豆豆,你可要看清楚,是将我穿越之前那些有用的记忆替换过去,不是全部啊,而且,你可不要连我的记忆一起消掉啊,我可不能忘记这些事情的……”
豆豆听着她的絮叨,突然就觉得她好烦啊,紧张归紧张,念叨个一两次就算了,一直念叨算什么事儿啊?把它当成小白痴了吗?它可不至于愚蠢到连换个记忆都换不了吧,不就是挑选并且转移有用的记忆到夏夏那里么,有多难吗?
有些气结的豆豆连理都没理她,却是将直接爪子摁在她手上,加快了灵力催动的速度,很快便准确的找到了她从出生到穿越之前,再加上有关于现代怀秋的一切记忆,原样复制了一份之后,将其凝结成光球,托在爪子之上。
而覆在夏夏手上的另一只爪子则将夏夏全部的记忆都给凝结了起来,化成光球取了个精光。
将爪子上那由恋夏的记忆凝结成的光球植入夏夏的脑海之后,豆豆虚脱的松了口气,另一只爪子却是将夏夏的记忆啪的一声,捏了个粉碎。
往事随风,既然要重新开始,这些过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现在,她,就是晴恋夏,行走在21世纪唯一的,晴恋夏。


 第七十六章 所嫁非人

恋夏见豆豆成功,赶忙翻起了自己的记忆,在发现它们还能完美的连贯之后,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她的记忆没丢。
有的人就会问啊,何必这么麻烦呢,直接让夏夏失忆就好了嘛,反正摔得那么严重,说她失忆也没人会怀疑,干嘛还得复制移植什么乱七八糟的记忆啊。
嘿嘿,这个问题就得问人性了。
失忆的确是个好方法,但每个人的性格养成都是从小到大一步步养成的,就像夏夏,其实从她跟六阿哥艾子霆认识的过程中就可以看出,她儿时的性格是很活泼的,只不过后来发生的一切逼得她不得不冷漠罢了,一个人的面具一旦戴的长了,就很难再摘下来,更妄图恢复本性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让她失忆,她潜意识里所形成的性格习惯还会是那么冷漠,根本改不过来,而怀秋喜欢的可是那个精灵搞怪、天真可爱的恋夏,如果夏夏不改变性格的话,就会马上露馅的。
所以,她只从根本入手,彻底的把夏夏变成恋夏,这样子才会真正实现,你好、我好、大家好。
原本冷着脸的大神见豆豆已经换好了记忆,酷酷的设下阵法,一道光闪过的功夫,原本倒在那里的夏夏已经不见了。
“大神,她回去了吗?”恋夏厚脸皮的凑过来问道。
大神高冷的哼了一声,“恩”。
“漂亮!”恋夏激动的蹦跶了几下,扯住他的衣袖来回的晃,“矮油,大神啊,伦家都快走了,不要再冷着张脸嘛,给彼此留一个好印象好不啦?”
大神一想,也是,他一个活了上万年的人,真心是没必要再跟她计较了,再说,这丫头也马上就走了,这里又要变得冷冷清清了,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想到这里,原本冷硬的表情变得有些松动,伸手威严的打了她的小脑袋一下,大神冷哼:“就你话多,我得赶紧把你送走才行,图个耳根清净。”
恋夏就知道大神不会真的生气,赖皮的往玄光镜前一坐,俏皮的说:“这么急着赶我走吗?可是你要失望了哎,我是个善始善终的人,非得看到他们圆满了才行。”
大神又是冷冷的笑了,这傻丫头,她给夏夏下的那些迷药啊,都两天了药效都没过,看样子,估计得明天才能醒呢,要等就让她等去吧!
潇洒的一甩袖子,大神捧着豆豆就走了。嘿嘿,恋夏走的这两天,他跟豆豆玩的可好了!这小东西磨牙的时候真的是很好玩的,而且啊,他给它喂过的花生仁什么的,它全都藏在腮里了,鼓鼓囊囊的真可爱。
恋夏看着大神捧着豆豆离去的背影,好笑的摇了摇头,他俩都能玩起来也真是够奇葩的。
不想再去管他们,恋夏盘腿坐在玄光镜前的石凳上,将纤细的手放到了上面,驱动了古代时空的影像,嘿嘿没办法,她想她家男人了嘛。
谁知道,镜面一晃,她就看到怀秋正坐在亭子里跟宇轩喝酒!丫的,她都还没活过来呢,他就有心情喝酒了?!这个禽兽!
然而,很快她便发现了不对劲,他们身后的背景是皇宫没错啊,怎么张灯结彩的啊?
对了!算算日子,明天语凉就要嫁给她哥了啊!合着,宇轩这是借酒浇愁啊?
“皇叔,你说,我该怎么办?为什么她要嫁人,我会这么痛?”宇轩已经喝到快不行了,整个人趴在桌上,无精打采的摆着手,还在一个劲的猛灌酒,“我不要她嫁给别人啊!”
怀秋优雅的举着酒杯,点头应和:“那就抢亲。”
“可是她说,求我放过她!我放过她,谁来放过我啊?当初明明是她先来招惹我,到最后,却要我放过她?”
宇轩抱着白瓷酒壶,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站在亭子边缘,伸手在天空划过一道弧线,凄凉的笑道:“你看这满室的嫣红,人人脸上都写满了喜气洋洋,现在就在那里,”他指着语凉寝宫的方向,“那个人可能正在试她的嫁衣!日后还要对着她心爱的笑靥如花,可,她要嫁的人,不是我!”
佳人对镜梳妆,口若朱丹,指如葱尖,眸光流转着女儿家的羞涩,柳眉微蹙紧拧着出嫁前的激动紧张,庭院里入目鲜红,张灯结彩,新郎翘首以盼,紧张的来回踱步,只盼着明日骑上高头大马,迎佳人回家。
呵呵,多美的一幅图画,可他,却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前几日,他曾暗中跟着给她送去喜服的宫女,潜进过她的寝宫。
宫女的声音里满是祝福的笑意,“语凉公主,喜服送来了。”
“放桌上吧,我自己试,你们出去。”语凉坐在桌前,单手扶着额头,连动都没有动,柔声吩咐着。
宫女们虽然不解,但主子发话了,她们能说什么,乖乖巧巧的应着,退了出去。
刹那间,这屋里,便只剩他跟她了。
语凉坐在那里,深垂着头,屋外的光影被窗棂切割的破碎不堪,凌乱的投影到她的身上,看起来整个人都透着股落寞。
宇轩一直躲在屏风后凝视着她,从她木然的拿起喜服到一件件的换上,他都亲眼见证过了。
她那纤柔的背影被宽大且艳红的嫁衣这么一烘托,竟是格外的耀眼,如锻的黑色散落在背上,更衬出她的娇媚。
不知怎的,看到她穿上这艳红的嫁衣,他突然就有了一种好想娶她的冲动,好想冲出去跟她说“不要嫁给晴天,嫁给我吧。”
可他也记得,之前她是那么的苦苦哀求他,求他放过她,求他不要再惊扰她的幸福。
所以,就算是有那份冲动,他还是犹豫了,他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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