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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水浒之武大郎传奇-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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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武大从四大金刚嘴里得知,这个地步是袁有望那位已经故去的大哥所选的,他舍不得离开。

    既然如此,武大也不好强求,只能派人多在附近“撒网”,一定要留神不要被人直接杀到老巢里来,还一无所知。

    二龙寨一次又一次的下山收拾辽兵,终于把辽兵给成功惹恼了,如今的辽兵,但凡出动去抓壮丁,已经不是几百人了,而是动辄上千人,装备齐全,战马嘶鸣。

    以二龙寨的实力,根本就不可能吃得下。

    那么同样的问题又来了,怎么解救那些百姓呢?

    这里不是阳谷,武大在这里没有那样的号召力与实力,他也不可能无中生有。

    苦思良策而不得,武大决定另辟蹊径,在那些父母官身上动些心思。

    良乡县县令,名“胡毅”,字“无为”。

    这胡不为的确够无为,也够无能,他不是契丹族,他是正宗的华夏儿女。

    燕云十六州,所有的地方官员,大多数都还是大宋子民,用大宋人治理大宋百姓,会少一些反弹,这也辽国控制燕云十六州的一种手段。

    反正这些官员手里只有一些不成气候的衙役,掌兵的全都是他们辽国契丹族,还能反了天不成?

    而这胡不为自上任以来,莫说为百姓谋福利,整日战战兢兢,生怕丢了他这来之不易的官位,一心阿谀奉承,从不管百姓死活。

    这胡不为有俩儿子,大儿子脑子有问题,就是传说中的痴呆,二十好几的人,智力大约还停留在五六岁左右,二儿子倒是生的一表人才,人也聪明,可惜除了留恋风月场所之外,一事无成。

    除此之外,胡不为还有一个小女儿,传说他这闺女长的那就叫一个闭月羞花,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深得县令胡不为疼爱,十分宠溺。

    听说胡不为早年曾经放出话来,他这闺女,非状元郎不嫁!

    “啧啧,好大的口气!”

    武大还真不相信,就这胡不为的为人处事,有朝一日如果他的闺女被契丹族给看上了,他还敢反抗不成?还不得老老实实的双手奉上?

    “刚子,去把咱们的县令大人的闺女给我绑来,我要瞧瞧她到底是如何闭月羞花。”

    吴刚得令,颠啊颠的下山而去。

    他心里头门儿清,他太了解武大了,要看看这姑娘是假,恐怕武大是想以此要挟,要跟这县令大人好好唠唠才是真的。

    毕竟,他是良乡县县令,岂能对辽兵满世界的抓壮丁视而不见?

    四金刚赵四凑上前来,嬉笑道:“二当家的,又有主意了?这次咱们下山打谁?”

    武大笑而不语。

    大当家袁有望赏了赵四一个暴栗,笑骂道:“就你话多,滚一边去!”

    但他自己走过来之后,却低声问道:“我说兄弟,你绑县令的闺女干啥?难不成……想那事了?也对,你也该找个女人了。”

    武大满头黑线,这都什么逻辑!

    ……

    其实就武功以及隐匿手法而言,李信或许比吴刚更适合去绑人,但李信还太年轻了,不如吴刚做事老练,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手到擒来的事情。

    事实上的确如此,吴刚在县令胡不为的府上猫了一天了,也没被人发现。

    他那闺女啊,始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就连闺房都很少出来,吴刚只看到有几个侍女偶尔进进出出。

    这日半夜,吴刚悄悄遁进了人家闺女的闺房。

    那大家闺秀躺在床上,回头朝里,睡的正憨。

    吴刚整了点迷香,伸手凑到她的琼鼻前晃了晃,然后用被褥把她包裹起来,抗在肩上,几个起落,就消失不见了。

    可怜的,闺女都丢了,整个县令府上还一无所觉。



309。第309章 老马失前蹄

    绑人这种事情呢,必然是不能大张旗鼓的,事实上此次行动,只有吴刚一个人。

    当然,他一个人也就够了。

    不过,良乡县县令居住的府邸,自然是处于良乡县县城,离二龙寨距离颇远。

    吴刚一个人把县令的爱女抗回去,自然也有些辛劳。

    再加上他不可能在大白天里扛着个大活人满世界乱窜,只能选择趁着夜色疾奔。

    吴刚出城之后,一路狂奔,翻山越岭,于天亮时分,找了个山洞,暂时栖身。

    把肩膀上用被褥裹起来的县令大小姐放到地上,吴刚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胳膊,回头,愕然发现,原来这位县令大小姐早已醒了过来,正瞪着一双萌萌的大眼睛,满脸好奇的望着他。

    吴刚老脸一红。

    大意了啊,虽然吴刚是经历数次生死之战的好汉,可绑票这回事,还真的头一遭,何况绑的还是一位大小姐。

    吴刚这一路心里复杂的很,早就忘了,这大小姐只是闻了闻迷香而已,早该醒了才是。

    不过这小姑娘也的确很聪明,她居然一直没有大喊大叫,如若不然……吴刚当然不可能伤害她,但最起码还会让她继续保持昏迷。

    话说,这县令大小姐也的确就像传言中那般,一看就是个大家闺秀,不过算不上是貌美如花,因为这丫头至多也就十四五岁豆蔻年华的样子。不过在这个年月,十四岁的确就已经开始嫁人了。

    小丫头穿着睡衣,小脸蛋儿红扑扑的,皮肤极为白皙,两只大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吴刚,楚楚动人,是一位极为可爱粉雕玉琢的……小姑凉。

    面对如此纯真的小姑娘,尤其是这小姑娘还一眨眼也不眨的直勾勾的盯着吴刚,这让吴刚有些心慌慌,心乱乱。

    过了半晌,吴刚长吸了一口气,“不要乱喊乱叫,不然……咳咳,不然我就再把你打晕。”

    小姑娘眨了眨眼,满脸无辜的问:“谁呀?”

    吴刚微怔,“你。”

    小姑娘愣了愣,反问道:“咋滴了?”

    “咳咳咳……”

    吴刚指着小姑娘,脸上故意露出几分狰狞,恐吓道:“别给我装傻充愣,别出声,明白了吗?”

    小姑娘依旧是那副懵懵懂懂的样子,呆了一下,再次问道:“谁呀?”

    吴刚:“……”

    得,看来传言果然不能信,这丫头长的的确很水灵,可要说她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打死吴刚都不信。

    如若他没看错,这丫头分明就跟她大哥一样,脑袋有问题,是个小白痴。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你爹是胡不为胡县令不?”

    或许是提到了胡不为这三个字,小姑娘眼睛一亮,“我爹叫胡不为,是良乡县县令,我叫胡小月,是我爹最疼的女儿。如果谁捡到我,麻烦您把我送到县令府。”

    得,明白了,这丫头的确就是个小傻瓜,恐怕还经常走丢了,这套说辞,很明显是县令胡不为强行教给她的。

    “你被绑架了知道不?知道绑架是啥意思不?就是要听话,要乖,明白不?”

    小姑娘望着吴刚,突然从被褥里伸出双臂,扑到吴刚身上来。

    吴刚本来想躲开,但看着小丫头的确没有杀伤力,怕她摔坏了,便索性没躲。

    “哥哥,你长的真好看。”小姑娘亲昵的蹭着吴刚,整个身子都挂在吴刚身上,笑嘻嘻的说道。

    吴刚:“……”

    被女人夸奖长的好看自然是一大喜事,可如若是被一个小萝莉,还是一个傻了的小萝莉这样夸奖,吴刚就有些纠结了。

    最为重要的是,别看这小姑娘的脸庞看上去不算大,可身材却发育的极为良好,她是大半夜正在睡觉被吴刚给绑来的,只穿着睡衣,此时她挂在吴刚身上,蹭啊蹭啊,吴刚顿时感觉有些心猿意马。

    忙活了一晚上,这大早晨的,作为一个男人,身上挂着一个柔软火热的萌妹子,谁能不心动?

    不过,咱家吴刚很正直,不是那种趁人之危落井下石之徒,强行驱散掉脑海里那些不健康的想法,虽有些不舍,却还是坚决的把小姑娘从自己身上推开,喘着粗气,大声道:“我是绑匪,我是穷凶极恶的绑匪,明白不?”

    小姑娘歪着脑袋,一双大眼睛继续扑闪扑闪的,可爱的嗲声嗲气的说道:“咋滴了?”

    说罢,小姑娘再次整个人都缠在吴刚身上,亲昵道:“你长的真好看!”

    吴刚恨不得吐血三升。

    做绑匪做到这个份上,也真的是丢绑匪的脸面啊!

    被绑的旁若无人,挂在身上,一口一个夸赞吴刚长的真漂亮,这这这……吴刚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刚再次把她给扒拉下来,郑重其事的说道:“小姑娘,我是绑匪,我脾气不好,你可别惹我,明白不?”

    小姑娘似乎在考虑吴刚说的到底啥意思,半晌后,终于期期艾艾,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脾气不好就改改呗,我娘都是这样说我爹的。”

    吴刚在风中凌乱,“我是绑匪,明白不!?你可以不尊重我,但要尊重我绑匪的职业,知道不?”

    小姑娘再次扑了过来,“咱俩玩一会儿呗?”

    疯了,吴刚要疯了,作为一个绑匪,人质居然要跟他玩一会儿?

    许久之后,吴刚叹息一声,终究不想伤害这个脑子有问题的小丫头,“玩啥呀?”

    小姑娘似乎很兴奋,“这样,你问我,你是小白兔吗?”

    “啊?”

    吴刚揉着脑袋,迟疑了半天,才说道:“你是小白兔吗?”

    “是呀,我是小白兔呀!”

    小姑娘越来越高兴了,“好不好玩!?”

    吴刚嘴角一抽一抽又一抽的,差点被整成神经病。

    再一遍又一遍的关于“你是小白兔吗”的白痴对话中,吴刚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小姑娘给哄睡了。

    小姑娘就那样搂着他,缠着他,沉沉睡去。

    吴刚突然发现,这个小丫头似乎还挺好玩的。

    拨弄了一下她额头前的长发,吴刚叹息一声,也睡了过去。

    ……

    不知过了多久,小姑娘突然睁开了双眼,眼中还带着一丝狡黠,与之前的天真无辜甚至白痴状,判若两人。

    而吴刚,却还在沉睡当中。



310。第310章 人心险恶

    吴刚真的很累。

    一夜操劳,扛着一个小姑娘跑了十几里路,完事还要哄这样一个小傻瓜睡觉,身体累,心更累。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似是个白痴的小姑娘,在扑到他身上这数次,已经把他身上藏的“小玩意”都给摸透了。

    比如,吴刚身上的迷香和火折子。

    此时,吴刚正在沉睡当中,他虽然还保持着一丝的警惕,但那是针对外人的,绝对不包括怀里这个小姑娘。

    而这位名曰“胡小月”的小丫头,缓缓的,慢慢的,轻轻的,一寸一寸的移动着自己的手指。

    吴刚似有所觉,把怀里的小丫头搂的更紧了。

    胡小月俏脸微红,闭眼等了一会儿,发现吴刚没有醒来的意思,又重新动作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胡小月终于取出了吴刚身上的迷香与火折子。

    此时二人的姿势极为暧昧,彼此搂着彼此,紧紧贴在一起,甚至彼此能够听到彼此的心跳。

    山洞外,鸟儿在脆鸣,风儿在歌唱,一切都是那般的美好和睦。

    而胡小月紧紧搂着吴刚,双臂探在吴刚身后,用火折子轻轻点燃了迷香。

    然后,胡小月屏住了呼吸。

    半晌后,吴刚脑袋一沉,彻底被迷晕了过去。

    而胡小月则赶紧抽出身来,跑到洞外,把点燃的迷香掐灭,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许久许久之后,大约等到洞里的迷香已经散尽了,胡小月重新回到了山洞。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闭着眼睛,有些娇羞的脱吴刚的衣服。

    不要误会,这胡小月显然不是个“好色之徒”,她只是要穿吴刚的衣服而已。毕竟,如今的她,还只穿着睡衣,怎么逃?

    穿上衣服后,她没有停下来,甚至没有逃跑,而是把被褥用力撕扯开,撕成条状,叠了好几层,把吴刚的双脚双手牢牢的绑在一起,又把他的身体彻底绑了几圈,才松了口气,重新点燃迷香,跑出了山洞。

    胡小月跑啊跑啊,终于在山林中碰到一位砍柴的老汉,她表明了身份,请这位老丈去城里头快快请她爹来。

    老丈半信半疑,直到胡小月把她的贴身挂在勃间的小“金锁”取出来,老丈才终于信了。

    胡小月把自己藏了起来,等待她爹胡不为的到来。

    不得不承认,这胡小月是个聪明人。

    她昨晚尚且还被吴刚抗在肩上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自己被绑架了,但她没有声张,反而在吴刚发现她醒来后,故意装作是个小傻瓜,把吴刚迷惑了过去,这才得以彻底脱身。

    然而,她并没有想到,人心险恶,那位老丈一开始的确是要去县城给县令大老爷报信的,但他在半路上被他的儿子给拦了下来。

    他的这个儿子,就是一个闲汉,二三十岁的人,整日里好吃懒做,这都上午了他才刚起床,可怜的,他爹却早已在山上砍柴。

    这当儿子的看到自家老爹慌里慌张的跑,就拦下问老爹不在山上砍柴,瞎跑什么。

    这种大事,老丈不可能瞒着自己儿子,就把他碰到被绑架的县令女儿,要去县衙报信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儿子。

    这种奇葩的遭遇,儿子并不相信,直到老丈把那纯金打造的小金锁取出来,他才信了。

    但是,这小金锁值不少钱呢,儿子见财起意,心想这荒郊野岭的,一个绑匪,一个孤女,有啥可怕的?

    于是乎,儿子夺了金锁,把他老爹锁在屋子里,提了一把砍柴刀,“哼哧哼哧”的跑了很久,终于跑到了山上。

    “县令千金大小姐!你在哪儿,我来保护你了!”

    嘿,小伙儿虽然懒,虽然不孝,却很聪明,居然使了这么个法子来诱胡小月出来。

    胡小月略一沉吟,心想这一定是那位老丈的儿子,便欢欢喜喜的现出身来,“我在这儿呢!”

    懒汉循声跑上前,看到胡小月后,顿觉眼前一亮。

    无他,这胡小月虽然穿着吴刚的衣服,但她的容貌的确是极为水灵的,这懒汉整日住在荒郊野岭,何时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正所谓,机缘巧合遇千金,懒汉先起贪心,再起色心。

    胡小月一看到懒汉的眼神,就知道坏事了。

    这懒汉的眼神实在太坏了,比洞里那个所谓的绑匪要坏多了。

    “你是什么人?刚才那位老丈呢!?”

    懒汉狞笑道:“县令千金?嘿嘿,哥哥是来保护你的呀!”

    说罢,懒汉就扑了上去。

    胡小月吓得花容失色,慌忙逃窜。

    可是,这荒郊野岭的,她一个小姑娘,又能往哪儿逃呢?

    懒汉逐渐逼近,胡小月一狠心,往山洞里跑去。

    此时此刻,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昨夜绑架了她,却从未轻薄于她的吴刚了。

    她突然有些悔恨,她不应该在走之前点燃迷香的,她怕吴刚还处于昏迷状态。

    或许是因为生死之际激发了胡小月的潜力,或许是因为那懒汉好吃懒做,体力不支,居然迟迟没能追上她,让她顺利跑回了山洞。

    然而,当懒汉看到胡小月居然进了山洞后,又忍不住嘿嘿笑了起来,眼神中冒着淫光,一步一步,缓缓逼近。

    ……

    山洞内,吴刚早就醒了。

    其实,在胡小月绑他的时候,他的意识就已经清醒了过来,只是还不能掌控身体而已。

    胡小月走后,吴刚逐渐恢复了一些体力,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滚动”身体,将重新点燃的迷香碾灭,然后闭目养神,恢复体力。

    吴刚终究是有功夫在身的硬汉,普通的迷香,他虽然无法做到全部免疫,但的确是有一定的抵抗力。

    胡小月回到山洞的时候,吴刚闭着眼,但他听到了,是胡小月的脚步声。

    此时的胡小月,没有再做“痴傻”状,而是疯狂的用力摇着吴刚的身体,大喊道:“喂,你快醒醒,快醒醒,有危险,快醒醒呀!”

    吴刚依旧在装作昏迷,他想看看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到底要搞什么鬼!

    但就在此时,那懒汉提着砍柴刀,走了进来。

    “嘿嘿,县令千金原来在山洞内藏了一位情哥哥啊!哈哈,让我先来尝尝那**的滋味!”



311。第311章 同生共死

    有一句老话叫做,前有狼,后有虎。

    聪明伶俐的小萝莉胡小月,本想驱狼赶虎,当然,那位老丈还称不上是一匹狼,却的确引来了一匹大色狼。

    那懒汉走进山洞,胡小月避无可避,已经不能用花容失色来形容了,而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大宋这个年月的女子,不像后世交无数男朋友,还为之沾沾自喜那些女子那样不在意自己的名节,在如今这个年月,除了不幸沦落风尘的娼妓,普通女人十分在意自己的身子是否还是完璧之身,不,她们甚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莫说是男朋友,就连普通的异性朋友都不会有,更没有所谓的男闺蜜,这也正是“大家闺秀”的由来。

    整日锁在闺房里,才是大家闺秀嘛。

    如若此时真的在这荒郊野岭,被这懒汉玷污了身子,不用懒汉动手,胡小月就会一头撞死在山洞里。

    可惜,懒汉看出了她的想法,也断了她的退路。

    “啧啧,县令千金,不得了啊,你不会是想死吧?请便,你就是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更不会放过你的身体!”

    这特么的就是大变态啊!

    胡小月脸色惨白一片,方寸大乱。

    她再次看了吴刚一眼,心底鬼使神差的冒出一个极为古怪的想法,与这懒汉相比,这绑匪要比他强了太多太多。

    毕竟,在之前那样的情况下,这绑匪都没有一丝要刻意占她便宜的意思。

    “你若醒过来,我便是嫁了你又有何妨?”

    胡小月幽幽叹息道。

    吴刚嘴角微微翘起,却在心里破口大骂,臭丫头,你还真看上老子了?还要嫁给老子?难道昨夜你装疯卖傻说老子长的好看,不是假话?去你丫的,就你这种满脸天真却满肚子鬼主意的臭婆娘,老子还真不乐意娶你呢!老子是谁?老子是堂堂武府三统领,阳谷附近的姑娘排成队,老子随便挑都可以,凭啥要娶你?

    胡小月这声叹息,那懒汉自然也听到了,嘿嘿笑道:“别介啊,小娘子,嫁给这个即将成为死人的家伙有什么好?难道你想当寡妇?别急,哥哥先宰了她,再跟你好好玩。”

    胡小月娇身一颤,也不知是从哪儿生出来的勇气,伸开双臂,挡在吴刚身前,大喊道:

    “不要伤害他,这件事与他无关!你……你要怎样,我……我……”

    胡小月咬着下嘴唇,却无论如何都说不下去了。

    吴刚突然心头微颤,那种感觉,似乎……似乎有些自己都看不懂。

    居然有个女人,能为了自己而选择……献,身吗?这有点……看不懂啊。(女孩的心思你别猜,别猜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懒汉舔着舌头,吞着口水,猥琐道:“你便从了我?哈哈哈哈,乐死了,难不成县令千金,居然看上这绑匪了?莫非你二人昨晚在这山洞里发生了一些有趣的小故事?不行,我得先尝尝!”

    说罢,懒汉直接就扑了过来。

    “啊!!!”

    胡小月大叫一声,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便在此时,吴刚睁开双眼,一手抓住胡小月,把她拽了个踉跄,摔倒在地,然后吴刚卯足了全身恢复的所有力气,被绑住的双腿横空而出,一双大脚丫子,恰好揣在扑过来的懒汉胸膛上。

    “嘭!”

    懒汉惨叫一声,被踹飞了,撞在山洞墙壁上,闷哼一声,似乎直接晕了过去。

    这突然的变化,让胡小月目瞪口呆。

    吴刚喘着粗气,翻着白眼,没好气的说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松开给我!?”

    “哦哦。”

    胡小月回过神来,赶紧给吴刚松绑。

    可是,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此时却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笨丫头。

    被她一拨弄,非但没有给吴刚松绑,反而捆的更紧了。

    吴刚表示彻底无奈了,叹息道:“小祖宗,我真服了你了,去把那家伙的砍柴刀拿过来吧。”

    胡小月微羞,颠啊颠的跑到懒汉身边,想要拿砍柴刀给吴刚松绑。

    然而,就在她拿起砍柴刀,转身的时候,异变陡生。

    那懒汉突然从地上蹦了起来,一手掐住胡小月的脖颈,一手夺过砍柴刀,面目狰狞道:

    “臭,婊,子,敢算计老子!”

    吴刚凛然。

    那懒汉松开手,胡小月剧烈的咳嗽了几声,他抓起胡小月,把砍柴刀架在她的脖颈处,推着胡小月,一步一步逼近吴刚,破口大骂道:“王八蛋,你敢踹老子,老子杀了你!”

    吴刚心里头那个气啊,刚才恢复的体力,已经几乎耗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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