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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罗刹女-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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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名夺利哪里都一样。”
他同意,颔首是说,“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纷争,有结党。为谋利,为营私。桃花源只是文人臆想,真实的世界里绝没有存在的可能。”
“你……不会是心灰意冷了罢?”他紧接着问。
她想了想,自己从来就没抱着多大希望,没有希望,当然也没无从谈及失望。
“也还罢了,这里不欢迎我,我就离开。天下之大,总能找个容身之所。”
他一惊,几乎要跳起来,牵动伤口,疼得冷汗直下,雪白的脸更显惨淡,“何必呢?说了哪里都一样,你有本事又桀骜不驯,总会有人心生嫉恨。既然来了,就该想着怎么立足。我……我别的帮不了你,但至少我在这里还有些根基。天王信得过我,我心里清楚。你,你可以考虑一下,如果和我……和我在一起,我定然能护住你,不受别人猜忌。”
等了这么多天,终于在听闻她有离去之意时,将这些话倾囊道出。蒋钊偏着头,认真说道,“我对你的心意,你现在都清楚。无论你愿不愿意接受,至少应该仔细想想未来的前途。和我在一起,对你没有任何坏处。日久生情,这种事不是不可能,我,也能等得。”
他能等,但她不确定自己的心意何时才能扭转,她可没有自信能违拗得了那颗一贯执迷的心。
淡淡笑笑,她无谓激得病人情绪激昂,“再说罢,眼下养伤最重要。”她蓦地一扬手,掷给他一支青色小瓷瓶,“这是我师傅留下的,说是治外伤有奇效,我没什么机会用,所以不知道有没有那么神奇,你试过再告诉我罢。”
不再逗留,话音落,她人已跃窗而去。清影疏淡,几个纵身之后,回到一面山墙阻隔的自家宅院。
沈寰清楚知道了谁是敌人,敌人也对她更加留意。她以不动不觉应付外间瞬息万变,敌人干脆就主动出击,请她入彀。
几日后,她得到邀约。那位刘仙君的管家亲自登门,称仙君对她仰慕已久,一直未得合适机缘。如今前方战事稳定,听闻她伤势休养无碍,遂决定请她过府一叙。
该来的总会来,她笑而不语,颔首应了下来。
☆、第77章
赴宴要有赴宴的规矩,造访刘仙君这样潼关城内天师级人物的府邸,至少明面上不该携带任何兵刃利器。
沈寰出门前,白音又在做绣活儿打发时间。她看了一会儿,趁白音不注意,从针线包中拿走了三枚绣花针,别在右边中衣袖口处。
兵器不再多,好用就行。
刘仙君住的地方,从前是城内富户的宅院。据说商人仰慕他的神通,自愿把家宅让出来供他居住,然后举家搬出,非但丝毫不以为意,反倒是阖府上下与有荣焉。
北方宅院,通透开阔,没有江南园子那么多曲径通幽,曲水流觞。不过书斋处还是别有一番意趣,庭内有天井,围着院墙种了一圈芭蕉。墙外有一棵大柳树,枝繁叶茂,柳丝拂过院墙,有不知名的鸟儿藏在叶底深处啾啾鸣唱。
房内有八卦图,也有罗盘咒符等物,刘仙君身穿绛色道袍,迎出来时候笑容可掬。
进屋前,府内侍卫上前预搜身。刘仙君略显尴尬,大而化之笑道,“沈爷是贵客本不须如此,奈何他们是天王特意赐予老夫的。平日里谨慎惯了,不拘什么人前来总要例行公事一番。上回险些连陈将军的副将都得罪了,老夫也拿他们没办法,毕竟是天王的好意,还请沈爷多担待。”
沈寰含笑道了一声好说,伸展手臂,任由侍卫们前后左右翻腾了一阵。侍卫官见找不出可疑之物,这才挥手示意可以放她入内。
房门敞开,二人坐在窗下品茗。刘仙君点茶的手艺不错,茶汤看上去浓淡适中。
沈寰抿了一口,笑赞两句。扭头见身畔漏窗的花纹精巧富丽,刻的是一则道门典故,母鹿断肠。
“仙君这处书斋真是别致,连漏窗都和北方传统人家不同。”
刘仙君摸着光洁的下巴,不无得意,“沈爷好眼力,此处还正是老夫特意命人改过的,仿效苏杭时兴的样式。要说考究二字,还真得是他们南边人精于此道啊。沈爷四海为家,不知有没有去到过江南繁华风流地?”
沈寰的父亲曾任浙江水师总兵,驻防浙东一带。不过那时节她只是个三岁的女娃儿,等闲也不出门,以至于到了今天,她对江南风物早已印象模糊。
“小时候随家人去过,记不大清了。不比仙君,博古通今,大江南北,足迹遍布。”
刘仙君摇摇手,谦逊笑笑,“不然,修道之人,吃斋化缘,走得地方多些也属寻常。倒是每至一处,总要留心那里的风水地貌,这也是积年的老习惯了。像是金陵,历经千载,几朝的古都,可惜啊,时移世易,如今的金陵城王气泄尽,都是败在那一条胭脂水米分染就的秦淮河上。”
他说着哈哈一笑,“你看看我,三句话总是不离本行,沈爷莫怪。老夫也是有感而发,好好的一座皇城就此陨落,可见阴气太盛,阳气便会损耗。这女人……”
他忽然抬眸,笑看了一眼沈寰,“女人总归不是善类,沈爷是侠客,想必平日里也是禁绝女色的了。”
沈寰点点头,忽然一笑,“想不到仙君对女子倒是颇有微词。不过依沈某看,女人也未必一无是处。譬如前次陈将军带回来的那三十名少女,现如今荣养在城中,日夜为天王祈福。这样高妙的主张,不也是出自仙君的神机妙策?”
她盯着刘仙君看,他的双目微眯,露出一丝一闪而逝的讶然,还有不豫。
她趁机接着说,“仙君是道门中人,早前听闻道家修炼的法术繁多,其中有一类是专修阴阳调和之术的。我觉得倒也合乎自然天理,由此可见,道家也并不是尽数排斥女子。”
刘仙君没料到她说话这么咄咄逼人,稍稍有些发愣,半晌仍是笑意盎然道,“说的在理,沈爷对道门知之甚多,看来还是老夫太过狭隘了。”
二人相对一笑,气氛变得松快下来。那好茶恰似醇酒,两杯下去,刘仙君对她已然换了称谓。
“沈老弟提到修炼之法,我近日确是有些心得。前些日子才刚练就了一盏桃花仙酿,今天既与老弟一见如故,少不得,就要拿出来与你分享一二。请老弟务必赏光品评品评。”
沈寰欣然道好,心中暗笑,今天的重头戏终于来了,且看看他有什么花样再说。
刘仙君的桃花酿,质地醇厚,气味诱人。分别呈与两杯中,然后像是有意为之,他用精心养出的小指指甲挑起了自己杯中的几滴,含入口中。尝过之后,目光清幽,望着沈寰但笑不语。
沈寰素性/爱洁,看着这一幕心里直觉得有些犯恶心。垂下眼自己消化了一番,余光见他拿起另一只酒盏,向自己面前推来。
她佯装低眉沉思,实则眼睛紧紧盯着刘仙君的手。于是看得一清二楚,刘仙君那枚一寸长的小指指甲正对着酒盏,轻轻滑过。
他的动作极快,瞬息间手指已离开。然而沈寰的眼力和她的耳力一样好——她曾在漆黑的夜里靠掌风聚拢一群萤火虫,一只只的细数它们的数目,直到连数十次答案相同才肯罢休。所以刘仙君在她眼皮子底下,将指甲中一星没有颜色的米分雾落入酒盏,便丝毫没能逃过她的注目。
比谁的手法更快么,那就试试看罢。举盏之时,她以大袖遮掩,迅雷不及掩耳般将杯中酒泼洒向窗外。紧接着连声大咳起来,借以掩饰酒水落在花叶上的声响。
“不好意思,喝得急了些。都为仙君的桃花酿滋味太好,小弟失态了。”
刘仙君摇首笑笑,不以为意,“老弟喜欢的话不妨多饮几杯,寒舍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东西,也不过借此物聊表寸心,以贺你为天王立下的奇伟大功。早前你只身前往敌营,取那王介瞻的性命如探囊取物。天王能得到老弟襄助,真乃如虎添翼。”
沈寰一派闲雅,连连摇头,“仙君谬赞了,实在令沈某汗颜。其实我不过是杀人的时候,手法够快而已。”
“沈老弟风采卓然,这一个快字足以睥睨当世。”刘仙君颇有兴致,笑问道,“不知可否露两手绝技让老夫开开眼界?”
他一边说,一边眼睛不离的观察着她。
沈寰心中冷笑,她知道,他在算也在等,等她毒发那一刻尽快到来。
双双起身,沈寰和刘仙君步出书斋。她走到墙根下,柳树梢上正栖息着几只麻雀。
藏在袖中的手指捏上绣花针,她回眸冲刘仙君嫣然一笑。蓦地里扬起头看向其中一只麻雀,刘仙君紧紧盯着她人,这会儿也就不由自主跟着她的目光仰起脸。
她在此时瞄准麻雀,手不抬,纯以指尖力道射出绣花针。细针破风的声音轻不可闻,刘仙君什么都还没来得及看清,就见那麻雀身子一晃,直直地坠在了地上。
他急忙走近前,仔仔细细,前前后后的查看,到了居然没能在麻雀身上找到一丝伤痕。
刘仙君不会知道,沈寰用的是一枚绣花针。力道掌控的够好,便足以将针身全部没入麻雀腹内。
他转过身来,与沈寰目光相对,她终于在他脸上看到了一丝惊恐。
面色渐渐有些发白,他颔首哂笑,“高手,高手,果然厉害。”
她淡笑,请他再回书斋之中,方才踏入槛内,她忽然反手阖紧房门。
他不解的回过头来,眸光凝重,“老弟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缓缓点头,她歪着脖子打量他,“你不好奇么?我怎么到了这会儿,还能活着!”
脸色骤变,他兀自干笑两声,“老弟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扬了扬下颌,示意他看窗外。一片郁郁葱葱中,正倒毙着一只通身漆黑的猫儿。
“它喝了你的桃花酿,死在了花丛中。”沈寰踱着步子,慢悠悠地说着。
刘仙君目光如炬,死死的盯着她,“我劝你,还是不要撕破脸的好,年轻人不可冲动。你应该知道,我现在喊一声,你就插翅难逃。不管你的功夫有多好,我不信,你可以敌得过城内过万的兵马。”
“是么?我有没有本事,你不是都看见了?那麻雀身上你也仔细瞧了,连一点伤痕都不见。”她笑意玩味,眼中却汇聚起浓郁的狠戾,“你此刻有没有想明白,我究竟是用的什么法子,杀人?”
她幽幽一笑,手指已捏紧袖中另一枚绣花针。
“你……”他睁大双眼,大约是想要再威慑两句,可惜只说了这一个字,整个人便似愕住了,呆立一刻,身子猛地向后倒去。
双目瞪大,眉心正中处有一枚红点!沈寰有些厌恶的瞧了一眼,伸手摘下他的汗巾,将那道红轻轻抹去。
“是你先要杀我,就别怪我下手不留情。”她淡笑着扔下汗巾,站起身,没有迟疑的跳窗而去。
回到家,白音还在灯下绣着荷包。沈寰立刻吩咐她,收拾东西,去隔壁蒋家兄弟那里,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她今天赴宴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白音唬得花容失色,蒋铎更是一脸讶异,不知道从何问起。三人乱哄哄的,倒把屋里养病的人惊扰了出来。
“你杀了那个妖道?”蒋钊原本惨白的一张脸登时更添凄惶,“你……”一瞬间他仿佛听见了千军万马喊打喊杀的声响,“你不能待在这儿了,趁他们还没派人来拿你,得赶快走。”
“我知道,只是来告个别,顺便把白音托付给你们。”沈寰冲着蒋铎说,“能认识你们兄弟二人,是我来潼关这段时日最为快慰的事。眼下我留不住了,白音却不方便再跟我颠沛流离。她是个好姑娘,在我心里就像是姐妹一样。如今托付给你,希望日后你能善待她,给她一个承诺,一个完整的家。”
蒋铎讷讷的,简直不该如何应答。白音比他敏感得多,已然泪如雨下。
“您真的要走了?我,我还没和您待够呢。咱们不是说好要一起……说不准还能杀回京城,改朝换代的嘛。”
改朝换代,谈何容易?高凤翔被刘仙君这样心胸狭隘的妖道所骗,在她看来已算心智眼界有限,只怕将来就算以武力攻克京师,那个位子也不见得能坐牢靠。
不过她没必要打击这些热血男儿,只是笑笑,“我离开这里,就决定还是回到京城去。在那儿等着你们也是一样的,他日有缘,咱们还会再见。”
拱拱手,就要告辞,沉默许久的蒋钊忽然出声,“你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走,真当潼关城的守兵是吃干饭的!我知道议事厅后头的山上有条小路,可以直通渭河,过了河你就安全了,跟我走。”
她惊诧,蒋铎阻拦,“不行,你的伤还没好。”
蒋钊理都不理,披上一件斗篷,催促道,“快些,再晚就来不及了。”
两人匆匆上马,沿着小巷子一路往议事厅驰去,沿路隐隐已能听见喧哗骚动的声音,应该是刘仙君的尸身已被发现,眼看着就快闹将起来。
天色暗沉下来时,一弯新月挂上树梢,二人已行走在山间。山麓崎岖,不得已只能下马,牵着缰绳继续往前走。
蒋钊走在前头,气息有些乱。大约又行出四五里路,她顿住步子,“你该回去了,前面的路,我知道怎么走。”
他回过头来,眸色清浅,目光温柔,“我不回去了,咱们一块离开这里。”
她愕然,不是一点感动都没有。他唇角的笑容有些疲惫,也有些欢喜,欲说还休。
“蒋钊,多谢你,愿意陪着我,但是不必了。于我来说不需要,于你而言划不来。你的根基在潼关城里,好生回去罢。”
他摇头,样子很是执拗,“我说过,想要和你在一起。哪怕你现在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日久生情,我信这句话。”他伸出手来,神情充满诱惑,笑容也和那诱惑配合的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她静静的望着他,忽然觉得,平心而论,他也算是个惊才绝艳的男人。这样一个人陪伴在身边会省却很多麻烦,因为他足够聪明,足够世故,也足够有手段。
一个出色的男人向自己抛来橄榄枝,她再一次感觉到,自己不是一点都不心动。
只是那份心动里存在着太多猜度,太多计较,太多权衡,却没有分毫发自真心的悸动和雀跃。
深深吸气,她笑着摇了摇头,“蒋钊,你离不开这儿,因为你的恩还没报完。如果一走了之,你哥哥就是孤身一人,你放心不下。”
停住话,眼睁睁看着他的手一点点的垂下去,“你做不来那样的人,因为你心里还有愧疚,更有对他的情谊。做兄弟,有今生,未必有来世,珍重罢,不要让自己将来后悔。”
他缄默不语,方才亮得闪耀火花的眼睛,终于慢慢冷却下来,凝固成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
“再往前走三十里左右,有一片不大的村落,你可以去那儿找户人家歇脚。明日天亮前尽快离开,如果他们要搜山的话,难保会有麻烦。”冷静叮嘱过后,他似乎叹了口气,“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就到此为止罢,你一路保重。”
她很欣慰他的决断明快,果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又或者说,其实他从来也没有爱到割舍不下的那个程度。
“好。”她朝他拱手,“你也多保重,好好养伤。最好别留下什么疤,不然以后怕是会吓坏你的新婚妻子。”
他嗤笑一声,凝目望向她。深深的看着她的眼睛,好像要透过那里,看穿她的魂魄。
“你会在京里,等着我们的消息,是么?”
她说是,“希望你们能成功,这个腐朽的王朝也该有人取而代之了,我会为你们祝祷。”
他不忘挪揄,“祝祷?说得好像你信满天神佛似的。”说过一叹,垂眸望着地下,“你到底叫什么名字,现在不说,以后,叫我怎么找你?”
她心里蓦地一酸,敛了笑,正色答他,“我姓沈,单名一个寰字,声振寰宇的寰。”
“好大的气势!不过,也堪配你。”惊艳过后,他偏过头不看她,半晌吸了一下鼻子,抬起亮晶晶的眼睛,“你走罢,日后,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
万里河山,有缘再会。沈寰朗声笑笑,牵起马绕开他,往茂密的山林中走去。许久,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她不必回首,也知道他业已朝着相反的方向走远。
月朗星稀,密林深处,愈显静谧。倏忽间嘎地一声,一只乌鹊从头顶掠过,扑棱着翅膀向一棵槐树飞去。它叫着,声音暗哑凄怆,在山林中久久回荡不息。
她抬头,默默看了一刻,眼中忽然有泪水滑落,滚烫的,一颗颗跌落在衣襟上。
☆、第78章
渭水横亘在眼前,河面开阔,波光粼粼,可惜顺流而下不通京城。她饮马歇息,心中一片茫然,实在不知自己下一步该何去何从。
说是回京,偏生这会儿内伤又未愈,功力没有进益,报仇雪恨的事儿,眼看着还是遥遥无期。
此刻京城里呢,物是人非,曾经最亲密的人,怕是早已封妻荫子。再见面,又该如何相对?
亲人,仇人。她默默长叹,这世间仅剩下的一个至亲骨肉,藏身在茫茫西北边陲。她不能忘记还有这样一个人,仰面兴叹,无论是生是死,她都应当去找寻他——她的嫡亲三哥,沈宪。
改换章程一路西去,甘州首府西宁卫算是个重镇,人口不多,但回藏汉人混居。满眼都是异族,满街的小白帽子。她瞪大了眼睛瞧,也还是没能在人海里划拉出沈宪的踪影。
她记得王介瞻说过,沈宪是和当地的回回在一起。回人抱团,聚居的地方不难找。那一整条街人头攒动,净是烟火气,小白帽儿们沿街摆摊兜售他们的吃食。也有女人出来看摊的,裹着素色头巾,连一缕头发丝儿都不露出来。
在这里,她一个汉人倒成了异类。她不在乎,也无所谓旁人看她的眼光,一门心思的寻找,见了商铺就进去溜一圈,逢着面善的老人家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姓沈的汉人小伙子。
摇头的次数多了,心就慢慢冷下来,一点点沉到不见天日的深渊里。好几回梦里惊醒,沈宪可能早就不在了。他孤身一人,活下去多艰难,不是死了就是远遁了——好容易逃出生天,也许他再也不想生存在大魏的疆土上。
这样想着,心揪成一团,疼得浑身发颤,只好转头安慰自己,她是个傻子,三哥一定还活着!只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怎么好用过去的真名真姓。
一连找了十几日,还是一星头绪没有。她的执着劲儿又上来了,既然找不着,索性住下来。三年五载,十年二十年,只要她活着,就一直找下去,直到人死身灭为止。
像赌气似的,她也知道不上算,奈何满心满肺都觉得苦。恍恍惚惚地,看见前头街口把角有铺子在卖甑糕。一个带黑纱巾的回回女人吆喝着,甑糕,甜甜的蜜枣甑糕……
她走上去,吩咐女人称二斤给她。女人笑着说好,微微一拧身,她看见她肚子浑圆,顶上尖尖,原来是怀了身孕,还这么抛头露面的,真是不易。
“再称三斤,凑个整儿。”她极少生出恻隐,也许是因为近来太多焦虑,太多愁绪,挤压得她向来坚硬的心都柔软下来。
女人抬首,冲着她微微一笑,是高鼻深目,很漂亮的模样。那笑容尤为甜美,看着就让人觉得,像是含了一颗蜜枣在唇齿间。
称好了拿黄板纸一包,挺着实的分量。才要道谢,铺子里头转出一个人来,头戴白帽,寻常的回民打扮。他踱到女人身后,声音似水温柔,“去后头歇着罢,前头有我呢。”
她一窒,目光如电。看清楚时,禁不住双手发抖,甑糕啪地一声,全覆在了地上。
“哎呦,怎么掉了,你没拿稳当,我再给你重新称。”女人有些心疼,但还是大大方方的说。
身侧的人跟着看向她,两下里对视,她更加愕住,整个人愣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想起自己的脸面目全非,此刻是个黄瘦的汉子样儿。怪不得,他的眼睛里没有震惊,也没有此刻溢满她眼眶里的,那些泪水。
“沈宪。”她低低的叫了一声。
男人浓黑的剑眉皱起,满眼紧张,如临大敌的盯着她看。
“你是沈宪,对不对?”她嘴角的弧度像哭又像笑,“三哥,我是沈寰。”
男人身子猛地一晃,下颌颤抖,声音支离破碎,“寰丫头……是你,真的是你?”
手臂纠缠在一起,两两凝望。她眼里的泪光那么真诚,虽不曾掉落,却转动得令人心悸。
她终于还是找到了他,在接近心灰意冷,绝望无边无尽袭来前。他也终于见到了故人,上穷碧落,他们是今生,彼此唯一的血脉亲人。
坐在铺子后头的小院里,她拉着他的手不放,听他缓缓讲述这些年发生的事儿。
原来他在这里待了三年,有了新的回人名字,赛布。方才的女人叫海纳,是他在这里遇上的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她不嫌弃他孤苦无依,身无分文,也不在乎两人隔着教门,就这样接纳了他,给他一个安定温暖的家,如今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就快要出世了。
“真好,我就要当姑姑了。”她笑中依然有泪,知道他故意不提过往,便努力地不让泪水滚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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