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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养成攻略-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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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杨氏都很沉默,但赵彩凤知道杨氏素来就不是一个爱八卦的人,所以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两人回到家里的时候已是巳时三刻了,杨氏急急忙忙的就进灶房张罗起午饭来了。
    赵彩凤想去宋明轩的房里头借一张纸,算一下迄今为止的装修费用,却瞧见宋明轩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幸好这家里头家徒四壁的,连半点值钱东西也没有,不然的话,他睡成这样,只怕家里遭贼了都不知道呢。
    赵彩凤看了一眼宋明轩靠在桌面上的脸颊,那眼睑下也是一片乌青,显然是昨晚并没有听自己的话,早早睡觉。看着书桌上几张团成一团的废纸,就知道宋明轩这文章写的只怕是用脑过度了。
    幸好这几日天气算不得太热,赵彩凤也就随他这样睡了,只从一旁的衣架子上拿了一件大袍子给他盖上了,便转身出去了灶房给杨氏打下手。
    赵彩凤才走进去,便闻到一股肉香味,反射性的就咽了咽口水。
    因为身边的银子有限,所以全家每日的开销都是有定例的,生怕到时候银子不凑手,闹的真需要宋明轩出去卖字为生就丢人了。
    而厨房里挂着的这几条咸肉,是上回李全送杨氏她们出来的时候,杨老头给塞上的,杨氏来了这将近一个月了,也就只见她切过几次。每回都是用这咸肉的汤底来烧上一窝青菜汤,又好吃又解馋。
    所以,赵彩凤见杨氏这一口气切这么大块下来,便有些好奇的问道:“娘,今天有喜事吗?都切肉庆祝了?”
    杨氏只一面烧火一面道:“店铺都被砸了,能有什么好事,我不过就是觉得这几天没吃什么荤腥,嘴里有点淡罢了。”
    赵彩凤见杨氏这么说,也不追问了,刚穿越来的时候赵彩凤看见肉都两眼发光,但后来吃了几回,发现也就这样,她前世就不是一个肉食爱好者,对于肉的热衷度,大约也是因为到了这里实在吃不着而已。
    “这咸肉看着不错,不如蒸一蒸,切成片给钱大叔送过去吧,宋大哥过几日马上就要考试了,这两天还是吃一些清单好克化的,这些鱼肉的,我觉得还是少吃点,喝些汤倒是不错。”
    杨氏见赵彩凤这么说,竟是正中下怀的话,心里头也舒坦了不少:“我也是这么想的,一会儿下午我送了菜过去,去买一只鸡回来,熬一些鸡汤给明轩补一补。”
    赵彩凤见杨氏故意没提咸肉的事情,只又说起了鸡汤来,便知道她方才那些话是说对了,只笑着道:“那就买一只瘦一些的,大热天的,鸡汤太肥腻了容易坏。”
    杨氏只点头应了,把焯过水的咸肉捞起来,放在蒸笼里面蒸了起来。
    当天晚上,被赵彩凤折腾了半个月的那件新衣服也终于给做完了,赵彩凤低头咬断最后一根线,伸手狠狠的伸了一个懒腰,揉了揉额头,看见坐在自己对面的杨氏正飞速的缝着衣服。赵彩凤只努力眨了眨自己的眼睛,拿起衣服凑上去看了一眼针脚,只开口道:“娘啊……这针脚真能飞得过蚊子,咋办?”
    杨氏停下手边的活计,拿过去看了一眼,又丢给了赵彩凤道:“做的还行,比以前强一些了,不凑过去看也看不见针脚,明儿洗一洗,等明轩下场子的时候就能穿上了。”
    杨氏说着,只忽然站起来,走到房间里仅有的一个小柜子前头,打开柜子拿出压在最底下的一张折成方块装的红字,走过来递给赵彩凤道:“这是我上去在朝山村的土地庙求的,听说还挺灵验的,等明儿衣服洗干净了,你把它缝到这衣服里面,一定能保佑明轩高中的!”
    赵彩凤听了,只急忙摆摆手道:“那怎么行呢,进去考试可严格了,身上一张纸片都不能有的,我把这缝到衣服上,万一监考的人以为这是小抄,宋大哥可就连考试的资格都没了!”
    杨氏听了,只下了一跳,急忙把这东西丢在一旁,口里默念了几遍阿弥陀佛道:“竟还有这么一说,那老和尚居然骗我,我瞧着那里香火挺好的,还以为很灵验呢。”
    赵彩凤只笑着道:“菩萨若真是有求必应,那咱也别忙活了,只每天拜菩萨就够了。”
    杨氏本就虔诚,听了赵彩凤这话,只数落道:“你又胡说,不能对菩萨不敬!阿弥陀佛,百无禁忌啊!”
    赵彩凤头一次做成一件连杨氏也说不错的衣服,心里头还是有些得意的,毕竟这些技术在现代可都是专业技能呢,不学上几个月如何会?如今她也不过才两三个月的光景,能缝出一件男人穿的像样的衣服,也算不愧对于她学霸的称号了。
    赵彩凤只笑着把衣服抱在怀中,去找宋明轩去了。
    为了能让宋明轩更加专心的看书,赵彩凤还去药铺买了驱蚊的熏香,点在宋明轩的书桌子底下。不过这熏香不便宜,所以赵彩凤和杨氏在隔壁喂蚊子,这种待遇只有宋明轩一人享受到了。
    赵彩凤挽了帘子进门,一股淡淡的香味便沁入鼻息,宋明轩这时候正埋头看着手里的文章,打算明儿拿过去给刘八顺和韩夫子过目。
    赵彩凤这会儿也玩性大发了起来,把衣服往自己肩膀上一挂,上前用手捂住了宋明轩的双眼,笑着问道:“猜猜我是谁?”
    说起来这种幼稚的游戏,以前赵彩凤在电视里看见了都要换台的,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居然也会有这么脑抽的一天。
    赵彩凤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太无聊了……顿时觉得羞的无地自容了起来,正要把手指松开,却被宋明轩给按住了。
    “我来猜猜看。”宋明轩说话的声音总是这样轻轻柔柔的,比少年人沉稳,比中年人清脆,是赵彩凤最爱的带着磁性的声音。
    只见他若有所思的皱了皱眉头,仿佛在很努力的思考着,然后才慢悠悠的开口:“这么一双灵巧的手,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有,那就是我的媳妇。”
    对于宋明轩最近越来越甜的嘴赵彩凤也是无语了,明明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连烧菜时候用的配料砂糖都没有了,他到底是怎么做到这样甜死人不偿命的?
    赵彩凤只把手从他脸上手回来,却被他给牢牢的握住了。宋明轩摊开赵彩凤的手掌,瞧见指尖上还依稀可见几个深深浅浅的小针眼。赵彩凤本来就不善于女红,一见衣服做下来,十个指头还在她都觉得可以去烧高香了。
    宋明轩见赵彩凤的手指果然和自己想象的差不多,只叹了一口气,低下头,含在嘴里舔了几下。赵彩凤被宋明轩这样带着挑逗的举动弄的心里痒痒的,只红着脸把手藏到后背,小声嘟囔:“你脏不脏啊!”
    宋明轩平常几乎是被赵彩凤牵着鼻子走的,每每都被她强悍的气氛给镇住,所以难得瞧见她这个样子,便有些得寸进尺了起来,只脱口而出:“不脏,你身上每一个地方,我都觉得喜欢,哪里还会觉得脏呢!”
    赵彩凤只觉得这话越听越不像话了,唬着脸假装生气道:“行了,看完书早点洗洗睡吧,把这衣服试一下,明儿一早我还要洗呢!”赵彩凤说完,只把手从宋明轩的掌心抽了出来,伸手出手指在他脑瓜上点了一下,却是没用什么力气,转身就闪了出去。
    宋明轩见赵彩凤这怎么忽然变脸了,也只吓得不敢开口了,暗暗恨自己太过得意了,赵彩凤哪里有那么好哄的!
    作者有话要说:  改个错别字,下面还有一章= =

☆、第126章

第二天一早,宋明轩应约要去碧月湖游玩。杨氏见赵彩凤在家也没有什么事情,便推了她和宋明轩一起出门。两人其实谁也不认识那碧月湖的具体方位,便打算去巷口问一问街坊,慢慢的游荡过去,反正这会儿离邀约的时间还早着呢。
    还没出巷口,就瞧见门口有一个小厮打扮的人进来,见了两人便开口道:“我家少爷和姑娘正在外头车上等着两位呢。”
    赵彩凤细细瞧了一眼,见是刘家的下人,上回她去刘家的时候见到过。两人跟着小厮到了巷口,才瞧见门口停着两架马车,果然稍微有些银子的人家,就都很忌讳男女避嫌的问题。
    刘八顺见宋明轩出来,已经从马车上探出了头来,只开口道:“宋兄,这边请,一会儿我们先去箍桶巷接先生,然后再一起过去吧。”
    宋明轩对京城不太熟悉,记忆中箍桶巷似乎住着不少老翰林,古代皇帝其实也有分配房子一说,翰林院的大臣们就基本被分配在箍桶巷这一带。
    但是这些房子不是白给住的,一旦致仕了,房子都要一起归还朝廷,等着下一任的官员入住。韩夫子因为受广大学子爱戴,在为朝廷输送人才方面着出了巨大贡献,所以他的宅子皇帝并没有收回,直接就送给他颐养天年了。
    马车一路行驶在行人稀稀朗朗的大街上,刘八顺只稍稍挑来帘子,看着外头白墙青瓦的围墙,笑着道:“每个读书人都渴望着能在这边有一栋宅子,这大概是作为一个读书人最大的荣誉了。”
    刘八顺所说的宅子,大概就应该是皇帝赏下来的私有财产了,这是莫大的荣誉,大雍开国以来享受到这个待遇的,也没有几个人。不过宋明轩虽然学问很好,可他的目标却不是想当一个老翰林,读书人能一直研究学问固然是好的,但他更向往能得到百姓的爱戴,做一个好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
    这大概就是寒门学子和那些豪门子弟之见的差别,豪门子弟看见的永远是自己家族的荣誉,他们的心里不说彻底没有百姓吧,至少对于老百姓这种群体的理解是不够的。可宋明轩生于田埂之间,吃着粗茶淡饭长大,深知一个好官关系到一方百姓的疾苦。
    两人在车上坐着无聊,就聊起了秋闱以后的事情。刘八顺只发问道:“宋兄,秋闱之后第二年就有春试,宋兄是打算再接再厉,直接就去参加春试呢?还是打算休息个一阵子,准备三年后的那一场?”
    对于科举来说,两人的年纪都算小的,就算再等个三年,也不过就是刚及弱冠的年纪,比起那些考了好几十年的老秀才,都是属于小弟弟的级别了。
    宋明轩原本对这次秋闱都算不上很有信心,幸好有赵彩凤一路支持,前几日赵彩凤甚至已经许诺,就算他再念三年,她也会再供他三年,只是……要让赵彩凤赚钱养家,宋明轩心里还是多有不舍。宋明轩只拧了拧眉,肃然道:“若是这一次侥幸得中,那就再接再厉,直接准备明年的春试。”
    刘八顺听了,只佩服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的,只不过,从现在到明年春天,那才几个月的时间,宋兄这样劳神,可要注意身体才好。”
    宋明轩听了刘八顺这话,只问道:“难道八顺兄弟不打算去考?”
    刘八顺想了想,只拧眉道:“我一时还没想好,且要等这次中了再说,若是这次都没中,那还谈什么春闱呢!”
    宋明轩算是见了比自己还没信心的人了,只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十年磨一剑,况且你我从开蒙到现在,只怕也不止十年了,你又是做足了准备,韩夫子又对你如此看重,这次肯定能榜上有名!”
    刘八顺只叹了一口气,心下还是有些担忧,又道:“今儿我娘去紫卢寺给我求状元泉去了,我一向不信这些神佛之说,到时候若是不喝倒是枉费了她的一番好意了,既然大家都觉得那状元泉很灵验,不如我和宋兄你一人一半,也算是求个安心。”
    宋明轩一听这状元泉脸色都变了,又见刘八顺一片好意,只游戏为难道:“其实……我也不太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不过你若是真的想喝,还是烧开了喝比较好一些。”
    刘八顺见宋明轩的脸色有些不对劲,以为他是笑话自己这样迷信,只锁着眉头狠心道:“不喝了,若是真的喝了这泉水就能高中,那京城的状元都满街跑了。”
    宋明轩终究觉得自己比不上刘八顺,他能下这样的决心,可自己却还是喝了那状元泉的……虽然最后的结果……不提也罢了。
    却说赵彩凤出来之后,才看见门口停了两辆马车,一辆是刘八顺坐着的,还有另外一辆里面坐的是钱喜儿。
    送走了刘八顺和宋明轩,钱喜儿只让小丫鬟把赵彩凤迎上了马车,只笑着道:“前一阵子大姑奶奶给我和大娘在珍宝坊里头定了一套首饰,她如今正在坐月子,没空过去取,只让我自己先去看一眼,若是觉得哪里不好看,当场就让那边的工匠给改一改,正好今儿我有空,你陪我一起去好不?”
    钱喜儿无父无母,从小被刘家收养当的童养媳,虽然日子过的不错,可她的身份毕竟有些尴尬,平日里也没有什么朋友,如今认识了王燕和赵彩凤,早已引为知己。可惜王燕如今在王府里头当丫鬟,并不容易出门一趟,所以钱喜儿便想到赵彩凤。
    赵彩凤也不知道那珍宝坊在什么地方,不过既然是定做首饰的地方,想来不是她这种人合适去的。赵彩凤只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幸好这几天天气太热,她穿的是杨氏给她改的死去的舅妈的那几件衣服,瞧着还挺鲜亮的。
    钱喜儿穿得也不算华丽,就是普通小户人家姑娘的打扮,身边的小丫鬟就更朴素一些,这样也不至于衬得自己太土掉渣了。
    钱喜儿见赵彩凤看打量自己的衣裳,只开口道:“我上回给你那几件衣裳,你怎么没穿呢,你长的这么好看,穿起来肯定比我好看多了。” 姑娘家能比较的也就是容貌和衣服的,不过钱喜儿这么说,没有半点攀比的意思,纯粹是夸赵彩凤呢。
    “我回去试了一下,你身量比我高,裙子有点长,我觉得改着也挺浪费的,不如等明年穿,也不知道我这个子还会不会长了……”说到这里赵彩凤自己也有些忧伤了,前世她虽然不是美女吧,但好歹一米七的个子,平常就算不穿高跟鞋也可以秒杀一群三等残废,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如今这赵彩凤的身高却跟打了矮壮素一样,就是不见长……
    虽然她每天和宋明轩吃的是一样的粮食,可宋明轩却跟吃了激素一样,身高拼命的往上窜,不过才几个月而已,赵彩凤只觉得她和宋明轩只见的差距似乎又拉高了。
    钱喜儿听赵彩凤这么说,只笑着道:“我觉得女孩子个子小一些也好,像我这么高,八顺还经常笑话我,说我站着就跟细脚伶仃的筷子一样。”
    赵彩凤回想了一下刘八顺的身高,忽然觉得他有这样的抱怨也不奇怪了,不过男孩子一般都比女孩子晚熟一些,刘八顺的身高应该还有发育的机会。
    赵彩凤才想劝她两句呢,就听钱喜儿拧着眉毛道:“原先他一直说自己是念书念多了所以才不长个头的,我也信了这么多年,谁让我认识的那些男的,都不是念书的料子呢,直到我瞧见了你家宋秀才,才发现原来八顺他一直骗我呢!”
    赵彩凤听了只哈哈大笑了起来,没想到刘八顺居然这么可爱,这样看来宋明轩倒是比他木讷很多,不过宋明轩最近似乎也有些开窍的迹象,总时不时也撞着胆子逗她几句,看来她是最近没发威,让宋明轩给得意的。
    从讨饭街到朱雀大街的路就有些远了,平常钱喜儿也不是经常出门,去的最多的地方是自己学刺绣的绣坊,偶尔会陪着李氏出来逛逛。
    李氏是个勤俭的人,虽然家里如今过的殷实,却也不喜欢那些有钱人的奢华,还一向坚持着艰苦朴素的传统,这次若不是刘七巧在珍宝坊定了首饰,她也不耐烦去这种满屋子都是金银闪瞎眼的地方,李氏总觉得自己就算再有钱,也变不成那种可以挥金如土的人,所以只让钱喜儿过来瞧了,把东西带回去就好了。
    马车停在珍宝坊的门口,这时候时辰尚早,客人也不多,店里头招呼客人的年轻媳妇迎了出来,见是两个穿着很朴素,却坐着马车来的姑娘,心下也觉得有些疑惑。
    不过她们做了几十年的生意,除了看穿着打扮,也练就了一副看面相的本事,等那媳妇瞧清楚了这两人的长相,脸上便堆着笑迎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苏苏觉得自己有一些虚脱了,要去躺一会儿,一会儿起来写明天的更新……

☆、第127章

这位招呼人的媳妇尤记当年她第一次招呼宝善堂大少奶奶进店的时候,那时候她也不过就是一个丫鬟,可如今才没几年,已经成了名动京城的送子观音了。而她如今瞧着这里头一位,虽然穿戴的过于朴素,但脸上的神色表情,和当初杜家大少奶奶是如出一辙的,没有半点小丫鬟的畏缩怯懦,虽然看似寒酸,可站在这样堆金铺银的地方却坦坦荡荡,丝毫没有格格不入的感觉。
    店家招呼了两位进去后,才知道这其中的一人是杜家大少奶奶娘家的姑娘,遂请了丫鬟去里头把她们定的东西拿了出来。
    姑娘家都爱这些亮铮铮的首饰,钱喜儿身边的丫鬟见了,只开口道:“姑娘快看,这次比上次做的还好看呢,听说上头的珍珠是杜家二爷去南方的时候带回来的,怪不得有这么一大颗,还这么亮。”
    赵彩凤也瞧了一眼那简直快有龙眼那么大的珍珠,心道这东西要是在现代大概也能称上是无价之宝了,也不知道在古代卖多少钱?不过她虽然好奇,但是鉴于问过价格之后,未必还能保持这样淡然的表情,所以她还是放弃了。
    钱喜儿虽然这几年也见过不少好东西了,但是这东西一年比一年好,她也看着有些惊叹了,只笑着道:“我家大姑奶奶就是这样,每次都这么阔气,这样的东西我们小门小户的人也不方便带,每年也就带个一两回,拿回去过不了多久又要沾灰了。”
    赵彩凤只笑着道:“以后等你当了举人太太,有的是时候带,出门应酬啊,接待客人,总要把自己打扮的体体面面,这样才不丢你家男人的脸面呢!”
    钱喜儿听了,脸上顿时就红了起来,只娇嗔道:“你还不是一样?”钱喜儿说着,视线就停留在赵彩凤没有半点装饰的发髻上,只拉着她的手走到店里头的一排柜台前头。赵彩凤顺着那柜台看了一眼,只见里面大多摆满了赤金的簪子,并没有几样是自己喜欢的,只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放着一枚银色梅花簪,看着倒是精致的很。
    钱喜儿见赵彩凤把视线落在了那簪子上,只让那待客的媳妇把一根银色的梅花簪取了出来,问道:“这个看着倒是别致,上回来还没有,怎么卖?”
    那媳妇见了,只笑着道:“这几样都是我家姑娘闲来无事自己做的,平常她做的东西,都是赏给丫鬟的,可这银子又不值什么钱,这次据说连丫鬟也看不上了,所以就摆到店里来,说是谁要是看上了,就免费送给她了。”
    赵彩凤听了,倒是觉得那位小姐的性情真是有意思的很,不过再看一眼那根簪子,确实和这周围金碧辉煌的装潢有些格格不入,倒和自己的遭遇有些相同,来了一个不属于它的地方。
    “我倒是觉得这簪子做的很别致呢,梅花花瓣上的细纹和花心里的花蕊都清晰可见,这手工还当真不错!”赵彩凤只由衷的赞叹了一句。
    那媳妇只笑着道:“可不是,我瞧着也觉得好,可毕竟用料太不讲究了,这要弄一根金簪,只怕就更多人喜欢了。”
    赵彩凤只连连摇头道:“要是金簪就更不好了,梅花高洁,金子俗气,这两样配到了一起,那就是俗不可耐了。”
    那媳妇只一脸纳闷的看着赵彩凤,一拍大腿道:“姑娘你说这话,怎么和我家姑娘的如出一辙呢!看来这簪子是非你莫属了,我先帮你包好,也让我家姑娘高兴高兴,她做的簪子总算有人要了。”
    赵彩凤看了一眼那簪子,用料确实不考究,不过一两钱银子的样子,价格大抵也不会太贵,便问道:“这多少银子?”
    “刚说了不要银子,姑娘您忘了?”那媳妇把簪子拿出来,用一块绒布包着,放入了一个简单的首饰盒中,递给赵彩凤。
    赵彩凤这会子也觉得不好意思了,只看了一眼钱喜儿,钱喜儿便笑着道:“店家这么好意,那你就收下吧。”
    赵彩凤只思量了片刻,开口道:“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实在不好意思接受馈赠,况且我和那位小姐,虽然想法一样,但毕竟没有见过,不过是两个陌生人,如何能接受馈赠?所以这簪子我不能收,还请店家收回去吧!”
    那媳妇听了这话,见赵彩凤回绝的很彻底,只叹了一口气道:“那也不知道这簪子,要何年何念才能送得出去了。”
    这里头正忙着,外面又来了新客人,钱喜儿拿了东西,又在这边定做了一个赤金璎珞项圈,说是要给杜家大少奶奶新生的那个闺女百岁宴的时候送过去的。赵彩凤便在店里头等了一会儿,抬头就见到了新来的那位客人。
    那人见赵彩凤穿的朴素,一开始以为是这店里头新招的小丫鬟,可再定睛一看,却是一个月前在诚国公府别院救下的那位姑娘。
    “赵姑娘,怎么会是你?”程兰芝瞧见熟人,便高高兴兴的迎了过来。
    赵彩凤只抬起头看了她几眼,一时没认出来,只拧眉想了片刻,才开口道:“哦……你是程姑娘?”赵彩凤见程兰芝今儿穿着一身女装,也不好意思再喊他公子了。
    钱喜儿正在里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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