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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天尊-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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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后,余雅柔略带哭腔的声音里多了一丝嗔怨。“你不来找我,我只能过来找你了。”

“我想去找你……”凌轩一句话顿住了。

下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我去找过你,却被挡在王都之外。”这样的话说出来太伤他的自尊,他说不出口,只能更加紧拥着怀中的可人儿。

“分别虽然只有几个月,我却很想念你,你还好吗?”余雅柔也终于是止住了心中的激动之情,略带羞涩地挣脱凌轩的怀抱。

她依偎在凌轩怀中还好,如今离开凌轩的怀抱,周围狩猎者偷笑的模样立即就映入她的眼帘,让她更加的害羞,脸颊红的像苹果,热的像火炭。

“喂,那不是我们公会最近声名正劲的人物凌轩吗。”

“他就是凌轩?真有福气啊,居然拥抱着这般美丽的少女。”

“这少女是谁,模样长的比韩如烟还俊俏一些。怎么我以前没有见过她。”

“她胸前没有狩猎者的徽章,是怎么进入到公会的?”

旁人的议论让得余雅柔更加的羞涩,拉起凌轩就向外奔去,一口气跑到无人的地方,她才用她那双大眼睛,认真地盯着凌轩。

“几个月不见,你更帅气了。”余雅柔吐下舌头说道。

“你也是,更加漂亮了。”凌轩也是夸道。

虽然只有数月未见,余雅柔确实漂亮了许多,相比鹏城时的随意打扮,她这次显然更加用心,粉装玉琢、红飞翠舞,绿色轻裙一尘不染,身上的挂饰与发簪似乎也经过精挑细选,让她看起来比数月前成熟了一些。

少了一丝蛮横任性,多了一丝少女独有的娇羞可爱。

两人互视,忽然间尴尬地发现,他们除了久别重逢时的喜悦与激动之情外,竟是不知道说些什么好,而就在两人尴尬之间,一个小家伙却是从凌轩的怀中窜了出来。

“好香啊,开饭了吗?”巴掌大一点的小金牛从凌轩的怀里钻了出来,露出一个小脑袋瓜子,占据了半张脸的大鼻子动了动,然后睁开大眼睛望向余雅柔。“她是谁?”

“哇,好可爱。”

见到小金牛,余雅柔立时欢快起来,恢复了几分以往的性格,一把将小金牛抱了起来。“好可爱啊,这是什么生物,是你的宠物吗?”

“我捡的。”凌轩挠挠头,如实招来。

“真是可爱,他是什么生物,叫什么名字?”余雅柔连续问出几个问题。

“你可以叫他小金牛。”凌轩说。

“大花猫叫我蛮牛大人,你也可以叫我蛮牛大人。”小金牛挺起胸脯说。

凌轩冷汗。小金牛所说的大花猫自是青云山的穷奇凶兽。

“小金牛更适合你一些。”余雅柔捏着小金牛说。

“我饿了。”小金牛知道在称呼这方面,他没办法强迫眼前的两人,只能用动自己的杀手锏,用它可怜惜惜的大眼珠子闪动着泪花,不停地说着。“饿了,饿了。”

“好,我们去吃东西。”余雅柔爽快地答应了。

“这小家伙太显眼了,还是把他藏在我怀中吧。”凌轩说。

“外面的世界如此美好,我才不要藏起来。”小金牛今天居然是一反常态,不肯钻进凌轩的怀里,而是在余雅柔的胸前蹭来蹭去,让凌轩有种将它摔死的冲动。

“你那一身金光,太招摇了。”凌轩才不理会小金牛的反抗。

“那我收敛金光。”小金牛继续反抗。

在反抗的过程中,小金牛身上的金光果然收敛了,原本金灿灿无比耀眼的金光消失了,只留下一身金色却并不耀眼的皮肤。

“咦,你还有这能力?”凌轩见状,瞪大了眼睛。

小金牛虽然只有巴掌大一点,但一直藏在凌轩怀中还是让凌轩感觉不舒服的,可是小家伙一身金光实在太招摇了,凌轩不敢让他示人,如今一身金光收敛,看起来倒是普通多了。

“呃,我也是才发现的。”小金牛明显也是愣了一会。他刚才也只是不想钻进凌轩怀中随口说说的,没想到一身金光就真的消失了,如此一来倒也为他省去了许多麻烦。

“走吧,我们吃东西去。”

余雅柔见小金牛不再那么耀眼,知道凌轩的顾虑消失了,就抱着小金牛爱不释手地向着公会外走去,小金牛从她怀中爬到肩上,凌轩可以看到那货眼中的邪恶与得意。

“感情这小家伙的心与身子一样,是黄色的?”凌轩愕然。

走出公会,凌轩感觉身后有一双眼睛时隐时现地盯着自己,他知道那一定是余雅柔的贴身侍卫,说不定会是井峰,反正没有恶意,凌轩也就不在意他是谁了。

来到一家食府。

余雅柔为小金牛点了一桌子好菜,小金牛收敛了一身金光,第一次不用在餐桌上躲躲藏藏,吃起饭菜来就更加的嚣张与胃口好,这一次竟然是连吞了两桌子菜,直把他的小肚皮撑的有椅子面那么大,横躺在桌上动不了。

“呵呵,真是有意思的家伙。”余雅柔嘤嘤一笑,甚是美丽。

“雅柔,你不是在王都之中吗,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凌轩再次寻问。

于是余雅柔就将事情的经过向凌轩述说了一遍。

原来余雅柔在王都之中闲来没事,就出了王都到城中逛逛,想到在鹏城时逛地摊的场景,雅柔就不自觉地来到了洛城最为杂乱的地摊市场。

那里比较靠近洛城公会,所以摆摊的叔叔大爷们常讨论公会里的事情,一些狩猎者也是时常出入地摊市场,散布一些公会里的新闻与特殊消息,而到了那里,余雅柔就听到了凌轩的名字。

原来凌轩已经十分出名,他一个月内连做十个地榜任务的事情,不仅仅在洛城公会创下了史无前例的新记录,更让他的事迹传遍了洛城内外有狩猎者出入的地方。

人一但出了名,他的种种事迹都会被翻出来。

凌轩也是。

当人们在谈论他是如何一个月内完成十件地榜任务的时候,有关于凌轩的种种事迹也被翻了出来,比如剿灭铁盗团一伙,比如生死间内击杀狩猎榜前十的黑无义。

余雅柔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本来还不以为意,直到她听到凌轩的名字。

于是雅柔就来到了公会,找到了凌轩。

“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吧。”凌轩笑了笑,感觉他与余雅柔的相聚,就像是上天安排好的。

余雅柔也是轻笑着点头。

久别重逢的感觉很好,可是美好的时光过的总是很快,当凌轩拉着余雅柔在街上散步,看着西方天际那一轮耀日渐渐隐没的时候,一个身影突兀地出现在他们的前方。

“小姐,时候不早了,该回了。”紫衣青年井峰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紫衣轻动,长衫随影,井峰淡漠地看了凌轩一眼,就像是看见一个陌生人一样,没有任何的表示。

“还早吧?”余雅柔讨价还价。

“对,夜很漫长,时候还早,不过你还是要回王都,不然烈王可能会罚你和二公子继续呆在赤炼洞中苦修。”井峰不无威胁意味地说道。

凌轩见余雅柔有些为难,说道:“先回去吧,我们还会有再见面的机会的,我不是说过吗,终有一天我会凭借自己的力量进入王都去找你的。”

凌轩的话语坚定,每次当他决定去做一件事的时候,他的身上总能散发出让人毋庸置疑的气势,就像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想要做的每一件事都能成功,余雅柔就喜欢凌轩身上的这种独有的气势。

“嗯,嗯。我相信你。”余雅柔点着头。

“回去吧。”

凌家尚有家规,何况王府,虽然心有不舍,凌轩却不想余雅柔受罚,冲着井峰微微一笑,说道:“雅柔就拜托你了。”

“她是我的命。”井峰轻笑着说。

凌轩一怔,旋即也跟着笑了。

小金牛还在余雅柔的怀中,本来余雅柔想将这个小可爱抱回去玩几天的,可是小金牛又飞窜回了凌轩的怀里。

凌轩虽然经常让小金牛吃不饱,还不让他出来见人,常把他塞进怀里。但小金牛毕竟是凌轩从石中解放出来的,对于凌轩小金牛有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谁也取代不了。

第132章找人废了他

余雅柔走后,凌轩的心里升起一丝失落之情。

不过这种失落很快就消失了,因为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少女又出现在洛城公会。

这一次暴风众人都在,当他们看到貌美如仙的余雅柔时,一个个都心中惊艳,没出息的大嘴巴更是流出了口水,后被凌轩狠狠地踹了一脚。

“昨天就听到公会里有风声,说有个倾城小萝莉将你强行拉出了公会。当时我们还以为那消息是假的呢,因为最近听到的关于你的消息太多了,也不尽实。”

“没想到这条倒是真的,凌轩你不厚道啊,有如此漂亮的女朋友,都不让我们知道。”

暴风众人不知道余雅柔的身份,因此都很是随意。

余雅柔却被他们说的脸红,从凌轩肩膀上(小家伙自打身上金光消失以后,再也不愿意钻进凌轩的怀里被衣服蒙着)抱过小金牛,有些害羞地捏着小金牛的鼻子。

“团长,你们不是还有任务,快去吧。早些追上我的贡献星值。”凌轩冲白沉远眨了眨眼,白沉远立刻识趣地带着暴风众人离开了。

“没想到你今天又来找我。”凌轩抓住余雅柔的手欢喜地说。

“王都在外人看来是个天堂般的存在,那里辉煌荣耀,于我而言就是个牢笼。再说了,你在这里,我又怎么能够在王都呆的下去。”余雅柔轻吐舌头说。

凌轩听后心中一阵感动,拉起余雅柔在洛城公会中漫无目的地转悠了起来,小金牛躺在余雅柔的臂弯里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阳光明媚,凉风习习,原本喧闹名利的路段如今却有着一丝温情。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

到了残阳西斜、灯火亮起的时候,井峰再次冷冰冰地出现,催促着余雅柔离开。

余雅柔只能又一次依依不忍地与凌轩道别。

第三天,余雅柔又一次出现在凌轩面前,将凌轩逗的又想笑又想哭,想笑的是这个古灵精怪的少女每次离别的时候总是弄的很伤感,好像最后一次离别,并不告诉凌轩第二天会再来相见。想哭是因为感动,感动于余雅柔一个女孩子每天不辞辛劳地跑来跑去,与自己相会。

连续一周的时间,凌轩都沉浸在与余雅柔朝夕相依的温情中,他们每天早上相见,晚上离别。

每次见了面都要抓起对方的手分享一晚的思念,初恋相思苦情总是难受的,不过一想到天一亮就能相见,哪怕是夜晚,哪怕是分隔两地,他们的心似乎已被星空那一轮圆月连在了一起。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凌轩与余雅柔共望明月的时候,正印证了那一首诗词的独特韵境。

这一日正午,凌轩牵着余雅柔的小手,带着她在城中闲逛,一个方头圆脸的光头男子,却是带着一群面色不善的青年,挡在了凌轩的面前。

“小子,你知道她是谁吗?”光头男子冷声问。

凌轩眉毛皱了起来,冷声说:“当然知道。你又是谁?”

“林大头。”余雅柔轻呼。

“你们认识?”凌轩问。

“哼,当然认识。”光头男子林大头依然态度恶劣,指着凌轩说道:“小子,我劝你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最好离雅柔郡主远些,否则你会死的很惨。”

“林大头,你什么意思?”余雅柔一听,俏脸上扬起一丝怒容。

“什么意思?”林大头虽然嘴上恭敬地称呼余雅柔为雅柔郡主,面上却没有多少尊重,冷着脸说道:“你既然已经与我家主子定下婚约,就该恪守妇道,已有婚约的女子每天与其他男子手牵手逛大街算什么?”

“主子,婚约。”

听到这两个词,凌轩的身子一颤,仿佛有把刀****心中,不断地绞痛。

“凌轩,我们先离开这里。”余雅柔拉起凌轩。

“小子,放开她的手。”林大头冷声说。

面对林大头的威胁,凌轩非但没有松开余雅柔,反而握紧余雅柔的小手,说道:“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冒出来的,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警告你,如果再对雅柔有任何言语侮辱,我会让你后悔出现在我的面前。”

“哈哈……”

林大头一行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

“你以为你是谁。”

“你以为这是哪里?”

“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在公会里有点名气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林大头身后的不良青年们都是一边嘲笑,一边指着凌轩各种不堪入耳的谩骂响起。

余雅柔羞红了脸,她身为王女,身边的人对她都是尊庞有佳,可是眼前这帮人就跟流氓一样,可是她又无可奈何,因为他们背后的家族实在太大,而且今天的事情确实是她的不是,她不想把事情闹大。

“我们走。”余雅柔羞愧难当,再次拉起凌轩。

“等等。”

凌轩却是未动,一双明眸之中有怒光闪动,这突然冒出来的家伙,一站出来就谩骂自己,让凌轩无比的愤怒,他的双眼扫视众人,一道魂阵在眼眸中亮了起来。

可怕的火意透过他的双眸怒扫向林大头等人,火意升腾如同九幽之火般炽烤着他们的战魂,林大头身后的一群不良青年当场就痛苦地嚎叫起来,倒在了地上来回滚爬,就连林大头也是抓着地面强忍着痛苦。

“你……”林大头咬着牙,显然没想到凌轩会在城中动手。

“我们走。”

做完这些,凌轩拉起余雅柔的小手,飞快地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一口气跑出几条街,来到一个隐蔽之地。

“怎么回事?他们是谁,他们的主子又是谁,婚约又是怎么回事?”今天的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让得凌轩完全清醒了过来,一个礼拜的温情被怒火冲击而灭。

“林氏宗族。”

余雅柔轻咬红唇,眼中的泪光让凌轩心疼。

“父王给我定下了婚约,未婚夫是我未曾见过的林氏宗族的少主,林氏是我们风月古国中一个古老而又强大的家族,他们在风月古国势力很大,影响力也很强,就算是我的父王也不能拒绝他们的婚约请求,只能应下这门亲事。”

说到这里,余雅柔两个眼珠子里打转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两行清泪划过脸颊在她的小脸上留下两道让人心疼的泪痕。

“林大头是林氏宗族少主林应贤的随从,我与林应贤未曾见过面,只有林应贤托林大头送来的几封书信,我对他并无好感,我喜欢的是你,可是父王不会允许你我在一起的,凌轩,我该怎么办?”余雅柔说到这里已经完全哭了起来。

凌轩一把将余雅柔揽入怀中,心知这件事不能怪余雅柔,她也是受害者。

“你放心,我会尽早让自己强大起来,我一定会想办法让烈王接受我的。”凌轩认真地说。

“嗯,我等你……”余雅柔点头。

暗处,井峰看到余雅柔眼角的泪花,心中在隐隐的痛。

刚才林大头羞辱余雅柔的时候,他就想冲出去给林大头两巴掌,可是他不能,因为林氏宗族在风月古国太过敏感了,连皇族都叮嘱自己子孙不要与林氏宗族起冲突,免伤皇族与林氏宗族和气,烈王对于林氏宗族的婚约也只能点头答应,他一个侍从能怎么样?

他只能忍,只能躲在暗处看着自己的主子哭。

井峰心中很痛,这个时候他竟然有些羡慕起凌轩来,至少凌轩能够在余雅柔哭的时候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

林大头终于从火意术的折磨中挣脱出来,方头圆脸上,两个小眼珠子散发出惊人的凶光。

他狠狠地踢了一脚身旁还没爬起来的没用的手下,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玉片,那是一枚同心玉。

“少主。”林大头的声音响起。

隔了一会儿,他手里的同心玉亮了起来,一道极具威严无比冷静的声音响了起来。

“什么事?”

林大头一下子就听出来,这道声音正是自己的主子林氏宗主的少主林应贤。

听到林应贤的声音,林大头立时就肃然起敬,那份敬重是发自内心的。

林应贤在林氏宗族是一个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是宗族重点培养的年轻一代,也是无数年轻一辈心目中的神话,更是林氏宗族指定的族长继承人。

林大头身为他的侍从,却是发自内心地尊敬着自己的主子。

“今天在城中见到雅柔郡主了,他还与那少年在一起,我按着您的吩咐去警告那少年,可是他却嚣张之极,在城中公然使用魂术向我们出手。少主,这事儿要不要禀报城卫长?让城卫长追究那小子的责任?”林大头添油加醋地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林大头早两天就知道余雅柔每天在私会一个男子,今天的冲突也是在回报了林应贤之后得来的指示,原本是想警告下凌轩,让凌轩识趣离开,却没想到凌轩如此强硬地回击他们。

“一点小事,不劳烈王府的人出面,我们林氏能够自己解决。记住,你身处洛城,代表的就是我们林氏的颜面,不要损了我们林氏的威严,你所说的小子是魂术师?”林应贤在同心玉里回应。

“是。”听到林应贤说自己代表着林氏的颜面,林大头很是激动。

“魂术师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找人废了他。”同心玉中又响起林应贤很是随意的声音。

“是。”

第133章灵气浇灌

回到公会,凌轩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本来我以为来到洛城距离雅柔就近了一些,现在看来这该是多么可笑的想法,王都与我现在的距离虽近,却是一道天堑一样,难以逾越,别说让烈王接受我,就连进城都进不去。”

凌轩感觉很受刺激,紧紧地握住双拳。

他回想起今天离别时与余雅柔说的话。

“雅柔,你回去吧。这段时间就先不要来找我了,再过一个多月就是狩猎大会了,到时候我一定会拿下狩猎大会的冠军宝座,以狩猎者新人王的身份登门拜访,等我。”

“狩猎大会。”

洛城公会在洛水郡算是一个极有分量的势力,每一届狩猎大会的新人王,也都是能够得到烈王一系招揽的潜力股,大会的冠军宝座还是极具含金量的,因此凌轩若是能够拿下狩猎大会的冠军,距离余雅柔确实会近一些。

不过事情又怎么会那么简单。

如今狩猎榜上第一名的存在,那可是魂变第三境的强者,仅差一步就能够突破到拥有毁天灭地之能的神威境。

只要达到神威境就能一飞冲天,鲤鱼跃龙门,实力翻番不说,还能立时前往狩猎总会,受到最优的待遇,获取狩猎总会的资源。

在洛城公会,那位让无数狩猎者仰首观望的强者,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只要提到他的名字,整个洛城公会都会静上三秒,只要提起他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的名字叫做费南王!

如今洛城公会,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狩猎无数是叶漠,永坐第一费南王。”

意思很明显,在洛城公会,狩猎妖兽数目最多,在公会出入最多的是狩猎榜第二名叶漠,但若说谁是第一,必然是费南王,只要他还在洛城公会一天,就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名。

在洛城公会他就是近乎神一般的存在,如烈日如皓月,闪动着耀眼的光芒,无人能比无人能敌,当之无愧的狩猎榜第一名。

相传,费南王曾只身一人进入到青云山,斩下一头四阶高级妖兽的头颅。

那一战惊动了整座青云山,惹恼了青云山的霸主,三头天阶妖兽齐动。

那一日妖云漫天遮蔽了整个青云山脉,方圆万里之内都见不到一丝的光线,漫天的云层中响彻着轰雷般的炸响,云中三头天阶妖兽张开了它们足以吞纳一座城的巨嘴。

妖风涌动,天地色变,狂暴的风似天谴毁城翻地,那阵风甚至刮到了洛城,触动了洛城的远古大阵,惊的无数的强者围聚在城门前维持着大阵的稳定,生怕三头天阶妖兽冲入城中。

然而,纵然三头天阶妖兽齐动,依然没能留下费南王的性命。

滚滚的妖云之中,一个骄狂的身影,手持战刀挥刀斩开了笼罩万米的妖云,从妖云的束缚中逃了出来。

他虽然是一身鲜血从妖云中逃出来的,可正是他,让光线又一次降临大地,照亮了农田与耕地,是他让无数城池,再次沐浴在阳光之下。

而那一刻手持战刀的青年,他那高大伟岸的形象,响亮狂傲的大笑声,也是深深地烙印进千万观战的洛城子民心中。

从那一天起,费南王的名字比雷声还响。

关于费南王的种种传说实在太多,说上三天三夜都未必能够说完,与费南王一比,凌轩身上的光环就少的可怜了,虽然洛城公会现在最热议的人物是他,可若是将他与费南王排在一起,相信大多数的狩猎者都会无视掉凌轩。

可是凌轩为自己定下了这么样一个对手,他就是要与费南王与叶漠争第一。

他在第一次被拒在王都之外的时候,就已经向暴风的众人说过他要参加狩猎大会,他要争第一,这些话可能被暴风众人认为是开玩笑,但只有凌轩自己清楚,他是认真的。

有关费南王的种种传说,凌轩也是在定下争狩猎大会第一的时候,从白沉远那里听来的。

费南王是一个高大的坎,是一个常人只敢仰望不敢试着跨越的坎,可凌轩为了能够进入王都,为了距离余雅柔更近一些,他为自己定下了这么一个常人不敢想象的坎。

“狩猎大会时间不多了,我要尽可能地增强自己的实力才行,现在的我还是太弱了。”

凌轩咬牙,噬灵境确实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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