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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超级奶爸-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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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霸点点头,道:“不错,这贡觉玛之歌确实是贡觉玛之歌,乃是本王子薛延陀的秘库中翻出来的!”

    “王爷,什么是贡觉玛之歌?”

    李元霸话音方落,霞儿就眨巴着眼睛向了他,只听她继续说道:“小的时候就场听说这贡觉玛之歌,可是奴婢在宫中也未曾见过,是以……”

    李元霸这次倒是明白了,只听他继续说道:

    “这贡觉玛之歌,其实就是俗称的血玉,其因色彩殷红而得名!这种玉十分难得;传说中的贡觉玛是当惹雍湖的女神;她住在当惹雍湖心底四四方方的绿宝石宫殿里;宫殿的四面墙有不同的颜色;红色是歌唱。贡觉玛之歌;也就是当惹雍女神歌唱的意思。”

    “啊,没想到这小小的玉石还有这样的来历!”

    霞儿惊讶地张开了小嘴,那双眸子却是再一次低了下去:

    只见这五副血玉手镯全都是玉镯分圆条开的寿镯,圈口形状为圆条、条子也为圆形,看上去庄重大方,古色古香,一看就是大师出手!(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分赃(下)

    “这镯子可是从乙失夷男的床头底下翻出来的,如果不是本王观察仔细的话,怕是就此错过了!”

    李元霸从行辕上跳了下来,顺手将这五副镯子从青玉盒子里拿了出来,分别递给了武顺、高阳公主、霞儿以及赵菁菁几女,一人一只。

    倒不是李元霸小气,实在是这五副镯子那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一人带上一只已经是不错了,如果是一人真地戴上一副的话,除非那人有泼天富贵加身,否则的话,怕是真得会折损阳寿了。

    毕竟人能养玉,玉亦能养人。这是彼此相互作用的一个过程,人玉需要互补,可是一旦一方的磁场过于庞大的话,那么就不仅仅是互补了,折损精元也是迟早的事。

    李元霸前世的时候就听说过这样一个小故事:

    说是有一个土豪地产商人,为了彰显自己有钱,不在车、房子、手表、衣服上面下功夫,反倒是钟情一些玉石饰品,特别是华夏的软玉。

    譬如和田玉制成的吊坠、纽扣、手链、珠串……诸如此类,全都是价值不菲。

    他把对玉石的追求,似乎当成了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都把这些个东西穿戴在身上,那样子倒是极其符合他土豪的身份。

    可是有一天,这土豪地产商去庙中烧香,却是在烧香的过程中突然晕倒,这可吓坏了他的保镖和随行的亲人们,这些人当时就要抬着这土豪下山去意愿。

    这个时候,庙中一个扫地的老和尚却是把他们拦了下来,说这土豪地产商虽是富贵命,却是一副短命相,若是想挺过此劫怕是有些困难。

    起初的时候,土豪地产商的家人还并不相信,认为这身着破旧僧袍的老和尚是在蒙他们。其目的不过是想要坑他们点香油钱。

    可是当时那土豪地产商的身子剧烈颤抖着,眼看着就要命归西天了。

    这土豪地产商的家属们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向那名老和尚求救。

    老和尚叹了口气,什么话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把土豪地产商身上除脖子上的羊脂白玉吊坠之外的所有玉石饰品都摘了下来。

    起初的时候,那些土豪地产商的家属还有些诧异,你说你治病救人就是了,干嘛要把这些东西都摘下来?难不成你这老和尚六根不净,想要贪墨了这些玉石?

    可是接下来。令他们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因为效果是立竿见影的,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土豪地产商身上的所有症状开始渐渐变弱,到最后竟然彻底消退了下去,土豪地产商也像是没事人一样地清醒了过来。

    当土豪地产商的家人把老和尚救他的情形细数一遍的时候,土豪地产商是痛哭流涕,哭着喊着追问病因。

    老和尚给他说:“施主此病非是他因,乃是中了玉石之毒!玉石之毒藏于无形之中,若是中者无大富大贵长寿之命。怕是有性命之忧!”

    此事之后,土豪地产商说把那些极品玉石制品都锁进了银行的保险柜里,那突发的病症,亦再也没有在他身上出现过。

    这故事听起来似乎很是离奇。不过却是真事。

    ……

    武顺和高阳公主,对于李元霸递过来的血玉手镯没有丝毫犹豫地接了过来就带在了手上,而霞儿和赵菁菁却是开始推拖起来。

    “王爷,如此贵重之物。奴婢不敢收!”赵菁菁眸中闪过一丝期待之色,不过最后还是开口拒绝了。

    “王爷,奴婢……奴婢也不能收!”

    别看小丫头霞儿看起来柔柔弱弱。好像谁都可以欺负一下的样子,可实际上,这也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子,若是一旦做出了什么决定,怕是很难更改。

    李元霸轻轻拽过两个丫头的手,亲自将手镯戴在他们如玉般的皓腕之上,道:“这东西嘛,既然已经打制成型,自然就是要人来戴的。你们都是本王府上的最近之人,不予你们,总不能是本王戴吧?”

    “就是,霞儿姑娘,菁菁姑娘,你们看四皇叔这里可是还得有三十来个盒子,里面铁定都是与此相当的珍宝,就这么几件东西,怕是四皇叔根本就未曾入眼哩!”

    李恪在一旁帮腔,只是那双眼睛,却是贼贼地瞄向了那三十来个锦盒,看那样子八成也没打什么好主意。

    “这……那奴婢便谢过王爷了!”

    赵菁菁和霞儿对视一言,这才勉强收了下来,右手在玉镯上面轻轻抚摸着。

    看得出来,两个小丫头很喜欢这血玉手镯。

    “顺儿,这三只镯子,回头你就交给岳母大人还有两个妹妹,成亲这么久了,本王还未曾送与她们任何礼物,想想也真是不应该!”

    见两女不再推脱,李元霸又从盒子中取出了三只桌子,直接递给了武顺。

    武顺脸上闪过一抹温柔的笑容,道:“妾身代母亲和两个妹妹,谢过夫君!”

    李元霸摆摆手,转身对李恪说道:“小子,挑吧,早知道你这臭小子一双贼眼都瞄了半天了!”

    “嘿嘿,还是四皇叔了解我!”

    李恪嘿嘿一笑,死命搓着一双大手在那三十多个盒子面前来回转悠着,突然他眼睛一亮,走到角落中,拿起了最里面的一个只有拳头大小的盒子,道:“四皇叔,我就要这个了!”

    李元霸见状微微一愣,诡异地笑道:“你确定?拿了可是就不能换了!”

    看到李元霸的反应,李恪下意识地以为这盒子中的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想要就此把盒子丢下换另外一个,不过看到李元霸脸上那一丝诡异的笑容的时候,心道:

    “四皇叔不是在诈我吧?没准这盒子里的东西才是最宝贝的一个,四皇叔只是用这种方法,想要我放下!嗯,一定是这样的!~”

    想到这里,李恪狠狠地点了点头,道:“四皇叔,我不换了,我就要这个!”

    李元霸无奈地耸耸肩,道:“成吧,反正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你愿意选它,那就是它了!打开看看吧!”

    “嘿嘿,我才不上当呢!”李恪心中笑着,顺手扭开了小木盒的盖子。

    可是在打开盒子的一瞬间,他脸上的笑容就彻底将住了。

    因为啥?因为这盒子中的东西,对他来说根本没用,而且他连这东西是啥都不晓得!

    只见那盒子中有一抹炫目的紫色,在昏暗的太阳光的照射下,就像是黑夜中情人的眸子一般,散发着奇异的光彩,光可鉴人。

    在这一刻,场内所有女性的目光,都被这小小的只不过蛋黄大小的东西给吸引住了,再也舍不得将眼神挪开,当李恪发出一声失望的声音之后,众女方才清醒了过来。

    “这又是什么东西?宝石吗?颜色倒是挺艳丽的!”

    李恪表示很失望,这东西一看就是用来做饰品的,他一个大老爷们,可不稀罕这些个物件。

    李元霸间几女全都露出了好奇地神色,边说到:“这东西叫做翡翠,算是一种宝石吧,乃是产自掸国(缅甸古代旧称),听说倭国也有一些,只是没有掸国的量大,量好。”

    翡翠是在宋朝的时候才开始出现并且流传起来的,到明末清初,翡翠才开始大肆流传起来,而且其价值更是节节攀升,一些极品、顶级翡翠,甚至远超金价。

    至于唐朝的时候,翡翠并非是人尽皆知的东西。

    “翡翠,那不是鸟吗?”李恪倒是听过这个名字,皱眉说道:“据说在西南之地有一种鸟,这种鸟,毛色非常地美丽,而且有蓝、绿、红、棕……等各种颜色。而且最为奇特的是,这种鸟雄性均为红,谓之‘翡’,雌性均为绿,谓之‘翠’。”

    “不错!”李元霸道,“正是因为这翡翠的颜色各异,而色彩又和翡翠鸟相近,故此才将这种宝石称之为翡翠!”

    “那说出个大天来,这东西还是个饰品宝石啊?”李恪失望地说道:“这东西哪里算珍贵了?充其量也就是观赏品而已!”

    “你不要,送我!”高阳公主早就垂涎这枚紫色的翡翠了,见李恪那很不情愿要的样子,上前两步,一把就将其给抢在了手中,爱不释手地把玩了起来。

    李恪是欲哭无泪啊,这臭丫头手真是太快了,几乎是没等他反应过来,东西就已经易手了。

    “圣人至!”

    就在李恪还想要和高阳公主理论理论的时候,刘三水那特有的高调嗓音出现了。

    “锵锵……”

    一队盔甲撞击声响了起来,却是老熟人李长庚领着一队黑甲禁卫,率先列队走了进来。

    “哈哈哈,四弟,你真算是回来了,将近两月不见,朕可真是要想死你了!”

    身着一袭明黄色常服的李世民,龙行虎步地走了进来。

    李元霸领着一大帮子的人赶紧上前去行礼,道:“臣弟李元霸见过陛下!”

    “妾身……奴婢……”

    随后便是一帮子人,乌央乌央地躬身行礼,口中高声唱诺。

    “快快起来!都免礼吧”李世民伸出手去扶李元霸,道:“这些日子不见,四弟却是清减了不少,真是辛苦你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 纯均,纯均!

    “皇兄又拿臣弟开玩笑了!”李元霸顺势站起身来,笑道:“臣弟这些天吃得好睡得好,无聊的时候还能杀杀人,解解闷,没什么辛苦不辛苦的!”

    “哈哈哈,不错,这才是朕的四弟,李元霸!”李世民闻听此言畅快地哈哈大笑了起来。,

    “儿臣见过父皇!”

    就在这时候,李恪上前挪动了几步,恭顺地向李世民行了一礼。

    李世民微微一愣,道:“恪儿,你怎么在这!对了……高阳,你躲什么?你以为朕没有看到你吗?”

    高阳公主拽着武顺的衣角躲在一边,听到李世民的话后,有些扭捏地露出了一个头来,声如蚊呐地说道:“儿臣,儿臣见过父皇!”

    “哼,回头再收拾你!”

    李世民狠狠地瞪了高阳公主一眼,旋即环视了一下周遭,见这车辕边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盒子,不由得说道:“四弟,你这是……”

    李元霸倒是对于这些东西的来历并不避讳,因为他相信李世民不是那种为了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的人,所以就直接说道:

    “哈哈,皇兄,你来的正巧!这些东西都是臣弟从薛延陀王城,天鹰城秘库中搜出来的宝贝,其中有一件却是臣弟特意留给你的!”

    “哦,还有朕的?”李世民好奇地说道:“元霸,看来这次你收获不小啊!”

    李元霸笑着摇了摇头,径直走到了那一个特意留下来的木盒之侧,一手取了过来,交到了李世民的手上。

    李世民低头打量着木盒,只见这是一个长约三尺,宽近乎三寸的紫檀雕就的木盒,上面没有别的图样,只有一团雾蒙蒙地云气笼罩。在那云中还有条威猛的巨龙正在仰天做张牙舞爪状。

    李世民眉头陡然一皱,冷笑道:“雕龙?这区区番邦小国的国主,还真是把自己当回事啊!”

    “咔嚓!”

    一边说着,李世民手上青筋暴突,竟然直接就把那坚硬的紫檀木盒给捏碎了。

    看得出来,李世民见到这木盒上的龙,还是挺生气的。

    木盒损毁,出现在李世民手中的,是一把长约二尺左右,通体布满青绿色铜锈的一根破棍子。而且看那破棍子的样子。就算是拿去做烧火棍,怕是都会被人给嫌弃。

    “什么玩意,都锈成这样了?看来这乙失夷男的眼光也不怎么样,竟然把个烧火棍当宝……”

    李恪见到那个像是烧火棍一般的东西,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嘴中不由得轻声嘀咕了两句。

    李元霸抬手就狠敲了李恪一记,道:“臭小子,你应该回去好好读读历史传记,这哪里是烧火棍。分明是秦汉之时的青铜剑,只不过是锈地太厉害了罢了……”

    “四弟所言不差,这确实是一把秦汉之时的青铜剑,不过有些不对啊。这上面的锈迹怎么似乎还有着这么多的铁锈!”

    长安城的皇宫里面,就收藏了很多秦汉之时的青铜剑,毕竟李世民乃是马背上的皇帝,对于这些彰显武力的刀剑。还是很喜欢的。

    “皇兄,只不过是区区锈迹罢了,臣弟自有办法将之恢复原貌!”

    说着。李元霸轻笑了一声,道:“白福,你去叫人把这些东西都收拾一下,然后将这些盒子搬进屋子里,另外再给本王找一把锉刀,还有用来绑东西用的布帛来。”

    “是,王爷!”

    白福恭敬地应了一声,匆匆吩咐王府的下人们开始行动了起来。

    “皇兄,随我进大堂吧!”

    李元霸转身对李世民说了一句,领着一大帮子人进了后殿正堂。

    ……

    没过盏茶的时间,李元霸所吩咐的一切就已经安置妥当,而锉刀和布帛也到了李元霸的手上。

    “元霸,你这是要做作甚?”

    看到李元霸把那根烧火棍丢到了桌子上,李世民顿时心头一颤:这得根这条烧火棍有多大的仇啊,直接就给丢上去了,也不怕这棍子给折了。

    再看到李元霸手中拿着一柄上面满布着螺旋状问路的小锉刀,就在那剑柄上‘咔嗤、咔嗤’地刮了起来,李世民更是看地目瞪口呆。

    自己这四弟这么多年了,性格脾性还真没怎么改变啊,就这么死乞白咧地拿锉刀狠刮,这完全就像是在磨刀啊?即便这真得是一把绝世宝剑,可是锈成这样之后再研磨出来,那也不可能锋利到哪里去了。

    其实李世民哪里知道啊,李元霸前世的时候不仅是历史学家,更是考古学博士,对于这种刨坟掘墓,修复古物的事情,他不晓得作过多少次了。

    以他纯专业的技术手段而言,怎么可能伤了这柄他认定的好剑!

    “唔,皇兄你不要着急,过一会咱就能给你磨出来……”

    李元霸并没有像李世民所想的那样,直接去用锉刀打磨那锈迹斑斑的剑身,而是在小心翼翼地清理干净那似乎是剑柄位置的的铜锈、铁锈之后,用那些绑缚东西用的布帛,一圈圈地绕在了那柄被清理出来的剑柄之上,随后李元霸便伸出手去,单手握住了这柄依旧锈迹斑斑的长剑。

    “砰砰……咚咚……锵锵……”

    紧接着,李元霸就拿着那柄小锉刀,在锈迹斑斑的剑身之上轻轻地敲打了起来,它所使用的力道并不大,不过对于剑身上每一寸的锈迹,他都会逐一敲击。

    由于这些或是青绿或是黑红色的两种锈迹几乎布满了剑身,所以在李元霸敲击的时候,开始的时候发出的声音还非常的沉闷,可是紧接着那声音就开始慢慢变得清脆了起来。

    到底是当兵打仗的人,行伍多年的李世民,在看到李元霸那小心翼翼地举动之后,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道:“四弟,你不会是想,要这些锈迹自行脱落吧……”

    当然了,众所周知,再好的刀剑,如果不放在真空之中的话,时间久了都会被腐蚀。

    可是这世界上也有一些不腐不朽的,譬如传说中的湛卢、干将、莫邪这等宝剑,在经过一番敲打之后,应该可以让故意做旧上去的锈迹自行脱落。

    这条烧火棍,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和那些个传说中的宝剑搭上边的样子,怎么可能让锈迹自行脱落呢?

    李元霸没有功夫搭理李世民,因为他还在小心翼翼地瞧着铜锈……

    过了好半晌,李元霸觉得差不多了,便倒拎着烧火棍,同时手中的小锉刀猛地对准烧火棍的正中间位置敲了下去。

    “哗啦啦……”

    让众人感到颇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便见那青铜剑上满布着的青铜绿锈以及黑红色的铁锈,竟然在李元霸的敲击过后,真得开始脱落了下来。

    只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光亮的汉白玉地面上就已经布满了两色的锈迹渣滓。

    再看那青铜剑身,原本难看的烧火棍模样已经一扫而光,剑身虽说依旧有些脏,不过没了那些铁锈却变得顺眼了许多。

    看来李元霸先前的猜测并没有错,这柄剑上的锈迹还真是故意做旧上去的,这也就能够说明,这明明是一把青铜剑,为何上面会出现铁锈了。

    “噗……”

    轻轻吹了吹手中长剑上的锈迹,李元霸手一伸,道:“白福,去给本王取一条湿布来!”

    白福没有回话,只是扭头就往后堂走,没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又走了出来,手中已经多了一方白色的锦帕。

    李元霸接过锦帕,直接对着那青铜剑仔细地擦拭了起来,随着那些锈迹的残留粉末被逐渐剥离,略微有些发黄的青铜色剑身,终于呈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那剑身光洁而闪亮,不仅剑身上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的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的琉璃以及绿松石,镶嵌成了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线缠缚好像云雾缠绕,又像是高山流水一泻千里,直达剑尖,锋刃处还隐隐透着寒光。

    当然了,这些还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柄在清除了外部锈迹之后,毫无锈迹的剑身最下方临近刀柄处,还刻着“越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清晰可见的古篆。

    竟然是越王勾践剑!

    看到这几个古篆的李世民和李元霸两兄弟,当时就瞪直了眼珠子,那眼睛睁得比牛眼都大!

    “尊贵无双之剑——纯均!”

    半晌之后,李元霸嘴中呐呐低语。

    “纯均?”李世民刚好也从震惊中清醒了过来,听到李元霸话后,惊呼道:“元霸,你放才说什么,这柄剑便是纯均剑?”

    “不对啊,四皇叔!您看这上面的铭文古篆,不是刻着‘越王勾践自作用剑’吗?怎么可能是纯钧剑呢?”

    李恪倒是知道普及知识的重要性,他跳了出来,指着剑柄处的古篆诉说道。

    “《越绝书。外传记宝剑》中曾言,‘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 ‘胜邪’,四曰‘鱼肠’, 五曰‘巨阙’……”

    说到这里,李元霸顿了顿继续说道:

    “纯钧剑……扬其华,如芙蓉始出,观其纹,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此所谓纯钩耶。”(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章 纯均无锋?

    “那能说明啥?不过是一些对于纯均的描述,并不能说明眼目前这柄越王勾践剑便是纯均剑吧?”

    李恪这家伙很固执,摆明了不弄清楚就不罢休。

    其实李世民也有些不敢相信,毕竟有关纯均剑的传说虽说很多,但是真正见过纯均剑的人却没有几个。

    李元霸却没管那么多,继续说道:“我曾见过一奇书,名曰《越绝书》,书中曾经说了一个小故事,说:

    战国时期,有一天下第一相剑大师,名曰薛烛。

    越王勾践将薛烛请到了王宫,要他欣赏刀剑。

    而勾践酷爱刀剑,收藏了很多的名刀名剑,他知道薛烛阅剑无数,一般的刀剑肯定难入他的法眼,于是,勾践便叫手下取来了自己最为宝贝的纯均。

    薛烛见这剑身上的光华绽放宛如出水的芙蓉一般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阳光浑然一体像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像壁立千丈的断崖崇高而巍峨……

    过了好久,薛烛方道:‘这就是纯钧吗?’

    勾践点头,得意地说道:‘是,有人要用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来换这把宝剑,你看行吗?”

    那薛烛忙道:‘不能换。’

    勾践问道:‘却是为何?’

    薛烛激动地大声对道:‘因为这把剑是天人共铸的不二之作。为铸这把剑,千年赤堇山山破而出锡,万载若耶江江水干涸而出铜。

    铸剑之时,雷公打铁,雨娘淋水,蛟龙捧炉,天帝装炭。铸剑大师欧冶子承天之命呕心沥血与众神铸磨十载此剑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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