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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钉子户-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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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星闪动,一枚重重的炮弹飞出,正好落在了人群中间。

    十八磅的红衣大炮在海上或许不算什么,可是面对陆军,乃是杀戮神器,偏偏鞑子又站得极为密集。

    炮弹所过之处,一条狰狞的血胡同,无数鞑子在这一刻粉身碎骨,变成了满地的残肢碎屑,绝望的嚎叫声,让所有人都发麻。

    “开火!”

    甲板上的鲁密铳手端起了枪,射出致命的子弹,临近的鞑子像是割麦子一样,纷纷倒地,鲜血流入海水之中,大海都在变色。

    “射击,射击!杀光鞑子!”

    枪炮声音不断,鞑子顷刻之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两三百人丢开了性命,其中一半是被火炮轰碎了,连尸体都没有。

    “退,快退!”

    鞑子像是受惊的鸟兽,撒腿就跑,码头乱成了一团,不少鞑子被同伴踩在脚下,变成了一堆尸体,失去了声音。

    大船冲到海边,士兵们纷纷跳下船只,趟着齐腰深的冰凉海水,大步向前。明文远亲自带队,他不喜欢用火器,最信任的就是手里的大刀。

    他一口气砍了五个鞑子,明文远格外享受这种鲜血的刺激。

    “弟兄们,跟着我冲!”

    明军死死咬住了鞑子,在后面紧追不舍,不停有鞑子被斩杀。

    这时候被晕船折磨了好几天的于伟良也登上了陆地,双腿软的像是棉花,不过他浑身气势不弱,看明文远抢了先,顿时大呼小叫。

    “孩儿们,都快着点,不然连汤都没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银行争夺战

    西中岛上,西海岸有一处山坳,离着海岸近在咫尺。张恪就选在了这里落脚,扎下了一片帐篷,作为临时指挥所。

    搬到岛上的第三天,突然杜擎领着一个人急匆匆前来。此人见到张恪之后,离着老远,揉了揉眼睛,撒腿就跑了过来,和张恪来了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

    “我说恪哥,真是你啊,胆子也太大了吧!”

    来人正是乔福,很长一段时间,他都销声匿迹,默默无声,当然不是淡出了义州兵,而是另有安排。

    乔家兄弟作为张恪的铁杆心腹,他必须帮着规划好未来。乔桂性子质朴,一直主管新军训练,后勤军需,勤勤恳恳,做得相当不错。倒是乔福很有点小机灵,如果留在张恪身边,充其量能升到副总兵。

    就算是能破格得到总兵衔,也是个杂号总兵,无足轻重。因此张恪一狠心,直接把他送到了京城,去参加武举。

    这下子可把乔福坑苦了,武举主要考两项,先是策论,接着是马步弓箭,也就是实打实的功夫。

    乔福的功夫不差,一手箭术更是相当了得,可是唯独策论可难住了他,充其量认识几个字,距离写文章,差着十万八千里。

    张恪让邓文通帮忙,请来四位先生,辅导乔福一个人。武举的策论并不像四书五经那么难,只要文理通顺,尤其是字迹漂亮,就能通过。

    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乔福都在练字,毛笔写秃了一大堆。他算是明白了,轻轻的一支笔,竟然比起刀剑还要重。

    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乔福参加了天启二年的武举,竟然夺得了会试第一名。

    要知道武举没有殿试。会试第一就是武状元!

    而且天启听说乔福过去立过战功,亲自叫到金殿问话,竟然亲自加封副总兵之职。

    这就是武将和文官的不同,哪怕是考上了文状元,也只能授予从六品的翰林修撰,想要升官,一步步熬着吧!

    至于武将,有人赏识你,一两年之内,提升到一品总兵。一点难度没有。更何况乔福以往还有偌大的功劳,加上朝廷正在用人之际!

    当上了副总兵之后,他在京营盘桓了几个月,负责训练士兵,辽东战事紧张,又被派到了关外。

    几乎和于伟良同时,乔福领着三千人马从锦州出发,坐着大船赶到了长生岛战场,兄弟相见。格外的兴奋!

    “怎么样,听我的没错吧,不然哪有状元郎的威风!”张恪拍着乔福的后背笑道。

    乔福难得脸蛋通红,嗫嚅着说道:“还不是姐夫帮忙。给我找了好多几十篇考官的文章,还专门把有关军事的见解画了出来。到了考场上,我脑袋都空了,背什么就写什么。没想到还真的中了状元!”

    “哈哈哈,这就叫傻人有傻福!”张恪笑道:“状元郎,有没有心思大显身手啊?”

    “当然!”乔福拍着胸脯说道:“我过来就是打仗的。没想到比于伟良那家伙慢了一步,可恨,可恨!”

    “不要着急,长生岛这么大,于伟良一个人吞不下来,你马上领兵攻击南信口,切断鞑子向陆上的退路,来个瓮中捉鳖!”

    乔福来之前早就研究过地图,南信口距离长生岛最近处只有三百多米,是逃出长生岛的必经之路,只要卡主,岛上的鞑子就只有死路一条。

    “恪哥,你用兵还是这么狠辣,不过我喜欢!”

    乔福转身撒腿就跑,招呼江边的弟兄。

    “还是风风火火的,没有状元的样子!”张恪摇头苦笑。

    其实乔福当上了武状元,最大的好处就是日后可以调到山东,蓟镇,或者是宣府大同充任总兵。一个总兵不算什么,可是一个拥有张恪支持的总兵,那就全然不同了!

    男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就想拥有更多,这就是一种毒药,却让人心甘情愿地无药可救……

    “杀啊,别放走了鞑子!”

    喊杀声惊天动地,士兵们疯狂的冲击,狭小的长生岛对鞑子来说极为不利,他们的战马骑兵根本展不开,加上缺少火炮反制,只能任由明军轰击。

    先是一顿大炮,打得鞑子抱头鼠窜,队形散乱,接着火铳手排着整齐的队伍,端着火铳,不紧不慢地射击。

    整齐的队伍,就像是一座泰山,压倒了头顶,把鞑子一点点碾碎。

    负责守卫长生岛的建奴头目是达尔泰,他是五大臣之一的扈尔汉的兄弟,作战勇敢,深得老奴的信任。

    达尔泰本以为长生岛处在海上,高枕无忧。当然他也知道明军有水师,可是这么多年,明军的水师毫无战绩。而且有包士卿在,明军要是动员水师,他也会提前知道。

    因此达尔泰就放松了警惕,在岛上安心享受着太平日子。

    征战多年,达尔泰也厌倦了,他像是普通小老头一样,可是有些莫名其妙的爱好。包士卿暗中打听之后,给达尔泰送来了一批精致的琥珀。

    尤其是其中还有两个里面有着小虫子,虫珀!

    达尔泰视如珍宝,天天把玩,对着里面的小虫子,一看能看两个时辰。

    轰!

    炮响惊天,达尔泰手一哆嗦,琥珀落在了地上。他也顾不得了,抓起墙上的腰刀,就冲到了外面。

    “怎么回事?”

    “启禀主子,明狗杀来了!”

    “什么!”达尔泰气得暴跳如雷,大声喝道:“还等着什么,给我杀回去!”

    “是!”

    建奴勉强集结起来,他们刚冲出军营,迎面正好明军杀了过来。

    “射击!”

    一排铅弹打过来,建奴身上血花迸溅,纷纷倒在地上,义州兵的火铳不断改良,在六七十步之外,轻松打穿鞑子的铠甲。

    筋骨碎裂的鞑子躺在地上,不停地哀嚎,声音比夜枭还难听。

    “该死的尼堪,杀,杀了他们!”

    几十个白甲兵仗着衣甲厚实,冲在最前面,可是他们的明亮亮的铠甲成了最好的标志。明军的火铳全都对准了他们。

    “开火!”

    嘭!嘭!嘭!

    枪声响过,白甲被打碎,血雾团团,残破的肢体碎块漫天都是,落在了后面的鞑子身上,让他们胆裂魂飞。

    眼看着最精锐的白甲,不到一刻钟,完全淹没在了硝烟之中,明军大踏步前进,踏着他们的尸体,向着军营冲来。

    “杀!杀!杀!”

    明军好似天兵下凡,势不可挡。达尔泰看在眼里,惶恐不安,浑河岸边的一幕幕还在眼前回荡。

    “该死的明军!”

    达尔泰咬了咬牙,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忙说道:“你们都给我顶住,不许后退,违令者斩!”

    交代过了之后,他撒腿就向银行跑去。

    长生岛无关紧要,可是上面的银行可囤积着一百多万白银,那是各个贝勒的积蓄,要是有了闪失,骄横的贝勒们能把他撕成碎片!

    “快,跟我走!”

    达尔泰招呼着亲信人马,一口气冲到了银行门口,只见银行大院门口紧闭,防守严密,看到了这里,达尔泰长出了口气。

    “去,把包士卿叫出来!”

    “哈哈哈,达尔泰,你家包爷爷就在此,有何指教啊?”包士卿站在院墙之上,大笑说道。

    “你!”达尔泰一看他的样子,心里就明白了**。

    “莫非是你勾结的明狗,背叛了大汗?”

    “错!包爷爷自始至终都是大明的人,合适效忠你们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肮脏野兽!你们的报应来了!弟兄们,给我狠狠打!”

    包士卿发誓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威风过,一声令下,两旁的火铳手仿佛从地下冒出来一样,照着达尔泰等人就是一顿枪,一点不留情面。

    达尔泰也彻底疯了,要是丢了银子,他保证丢了脑袋。

    “勇士们,给我冲!”

    鞑子迎着火铳,蜂拥而上,和银行里面的士兵就杀在了一起,每时每刻都有人丧命,包士卿单手提着腰刀,浑身颤抖,嘴里不停念叨着:“少保大人,少保大人,救苦救难,千万快点来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鞑子的七寸

    踏入没过膝盖的海水,刺骨的寒冷从脚底涌到了头顶,一瞬间张恪差点冻僵了,两条腿筋硬的像是棒槌,他只能缓缓迈步,脸上努力保持着微笑,向着岸上走来。

    旁边的人一看张恪不慌不忙的样子,全都暗暗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张少保,上岸都这么有风度,不像我们跟逃命似的,难怪人家当少保,我们只配当卒子呢!

    某个装相的家伙总算是到了沙滩上,正准备换一双靴子,突然杜擎手捧着一只鸽子跑过来。

    “启禀少保,飞鸽传书。”

    张恪顾不得别的,急忙接过来,展开一看,顿时急得一拍大腿。

    原来书信是包士卿送来的,上面只有三个符号“???”

    跟着张恪一段时间,包士卿也学会了标点,一看连续三个问号,一个比一个大,张恪就明白了,包士卿这是在质问自己,援兵在哪里?

    “杜擎,于伟良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让他抢先拿下银行吗?”

    杜擎脸上发苦,急忙说道:“大人,于总兵似乎主攻鞑子的军营,能多杀点鞑子总是好的!”

    “放屁!”张恪气得暴跳如雷,厉声说道:“银行的钱库有一百多万两鞑子的存银,那可是建奴从大明手里抢来的民脂民膏,比什么都重要!”

    杜擎这才恍然大悟,一百多万两银子,差不多抵得上这次出兵的军费了!顿时杜擎的声音都变了:“大人,让卑职去吧,我保证鞑子拿不走一两银子!”

    “好,你立刻就去!”张恪焦急地说道,长生岛最重要的就是银子,不光是一笔巨款,更是经济原子弹,要是让鞑子带走了。张恪甘冒奇险就成了无用功。

    情急之下,张恪都忘了寒冷,额头冒出了汗珠。

    杜擎不敢怠慢,带着五百士兵,朝着长生岛东侧冲来。一路上到处都是建奴,到处都是火光,他们冒烟突火,神挡杀神。杜擎很久没有亲自上阵杀敌了,攒了一身的力气。手中宝刀挥舞起来,就像是风车一样。

    鞑子只要碰到他。绝对是死路一条,大刀所过之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不管多少鞑子冲上来,全都是死路一条。

    跟着杜擎一起来的,还有两百个最神秘的士兵,他们手上握着义州兵最先进的火铳——燧发枪!

    孙元化经过一番努力,突破了弹簧钢技术,可以大批生产弹簧。虽然成品率只有可怜的百分之十五,但是也足以开工生产。

    与此同时,义州兵工厂还突破了两项重大技术,第一是水力钻床。巨大的水车在流水的作用下缓缓转动,通过传动装置,带动石磨转动,在石磨上安装有钻头。凭着这套简单的工具。就能生产出标准如一的火铳管!

    原本一个成熟的工匠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生产出一条合用的铳管。当然也可以用烧红的熟铁,缠绕在铁棒上面。打制出铳管,只不过这么做出来的射程有限,张恪只是装备了新军。

    真正的精锐老兵每一个都千金不换,张恪舍不得用他们拼命,因此装备必须是最好的。

    有了水力钻床,差不多六天时间就能钻出一根枪管,极大提高了生产速度。

    此外通过和西洋传教士合作,义州又生产出来一批机床!

    不得不承认一点,到了明末,西方的技术已经开始超越大明,只不过差距不是那么令人绝望而已!西方的工匠已经用机床加工钟表用的零件,还有火炮。

    大明也有类似设备,根据《天工开物》的记载,大明存在用来切割玉石的磨床。相比之下,高下立判。

    不过好在大明的工匠还比较聪明,西洋人造出了机床之后,他们立刻领悟了要领,并且用到了新式火铳上面。

    张恪敢毫不客气地说,他手下近卫营的燧发枪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器。枪管极长,燧石击发,射程达到一百五十米。

    标准化的零件,一般损坏在战场就可以更换。强大的火铳,给予士兵前所未有的的信心。

    每逢杜擎冲到困难的时候,前方鞑子成堆,寸步难进,火铳兵就会立刻支援,对着鞑子就是一顿枪。犀利的子弹穿透铠甲,巨大的动能砸碎筋骨,鞑子的肢体飞上天空,内脏打成肉泥。

    如果说面对以往的火铳,他们还有一战之力,可是全新的火铳就是不可战胜的神器,就连最勇敢的鞑子都从心里往外恐惧。

    上百个勇士,很快就被吞没,变成了一地的尸体,坚不可摧的三层铠甲都保护不了他们。

    “跑!”

    念头升起,就像是草原的野草,迅速蔓延,鞑子迅速逃跑。

    杜擎连续又砍了好几个,还意犹未尽,可是猛地惊醒。

    “弟兄们,跟着我去银行那边!”

    士兵们像是一条不可阻挡的狂龙,碾碎一切敢于阻挡的鞑子,当杜擎气喘吁吁冲上了一座土丘。银行就在两百步之外,一群鞑子正在攀爬墙头,向里面杀去。

    眼看着防线被冲的七零八落,危在旦夕,杜擎眼珠子都红了。

    “弟兄们,杀!”

    这一次杜擎没有单枪匹马往前冲,他指挥着火铳手排着整齐的队形,小跑着压上去。

    距离鞑子还有一百多步,杜擎大喝:“准备!射击!”

    士兵们单膝跪地,只见枪口冒出一阵硝烟,一片鞑子就摔倒在地,狼狈大叫,声音惊动了正在指挥冲杀的达尔泰。

    “卑贱的尼堪!”他气得狠狠一跺脚,眼看就拿下银行了,他岂能放弃。急忙挥手,拨出去两百名建奴。

    “去,你们阻挡一阵!”

    达尔泰贴身的鞑子,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勇气经验都是最顶尖的。他们注意到来的火铳兵气势汹汹,其实人数并不多。

    张恪拨给了杜擎五百人,可是一路上分出去不少,还跟在身边的不到三百人。

    鞑子看出了这点。顿时就有了底气,火铳虽然厉害,可是必须有足够的火力密度,不然被冲破了阵,火铳比起烧火棍还不如。

    鞑子迅速结成了一个三角阵,前面是重甲死兵,后面是弓箭手紧紧相随,为了吸引火力,他们特别集结了十几匹战马。

    狠狠抽打,战马被蒙住眼睛。只知道往前冲,枪声响起,火铳手将这些牲畜无情轰倒。可是后面的鞑子也趁机冲了上来。

    前排鞑子提着大盾,跑得极快,转眼就冲到了八十步以内,再近一点,只要再近一点,弓箭就能射倒明狗了!

    鞑子们如是想到,可是就在奔跑之时。突然枪声响起,瞬间鞑子的眼睛就瞪圆了。

    他们根本不敢置信,明军的火铳虽然厉害,可是每逢打仗的时候。身上必须挂着火绳,甚至要提前点燃,这样才能保证顺利点火射击。

    可是眼前这些明军身上没有火绳,射击的时候也没有点火动作。可是偏偏一扣扳机,子弹就打了出来。

    这些明军神了,他们的手指头能生火不成?

    鞑子当然理解不了自生火铳的厉害。只能被子弹击穿大盾,打碎盔甲,成片倒下去。而明军毫不迟疑,开枪之后,立刻后退,枪声再度响起,中间几乎没有停歇。

    这就是燧发枪的厉害之处,义州兵的射击速度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区区三排士兵,火力的密度竟然火绳枪的两三倍以上。

    别说是步兵,就算是骑兵,也足以把对方轰成渣滓了。

    二百多鞑子,还没有冲到六十步以内,就被击毙了六七十人。重甲死兵被杀了个精光,剩下的弓箭手简直跟没有防备的一样,就凭他们身上的皮甲,比起破布强不了多少。

    “开火!”

    明军迈着整齐的步伐,一边射击,一边向前,步伐坚定,气势如虹。鞑子稍微迟疑一下,就被子弹打成了马蜂窝。

    “跑啊!”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残存的鞑子全都不顾一切,掉头就跑。

    “主子,大事不好了,咱们也走吧!”有奴才扯了扯达尔泰的衣袖,达尔泰猛地一回头,正好看到自己部下狼狈逃窜的样子,他气得炸了肺。

    “饭桶,没用的奴才,我杀了你们!”

    任凭他怎么叫喊,都没有作用了,其他的鞑子再也不敢和明军拼了,纷纷向着东边海岸冲去,逃出长生岛。

    “完了,都完了!我还有什么脸面见汗王陛下!”

    达尔泰说着,举起腰刀,就要自刎。这时候两旁的奴才慌忙扑了上来,抢走腰刀,架起他就跑。

    “主子,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快走吧!”

    鞑子疯狂逃散,杜擎一马当先,冲到了银行的院墙外面,踏着口子,他一下子跳了进去。

    包士卿此时提着宝剑,坐在地上,呼呼喘气。一听脚步声,只当是鞑子冲了进来,他眼中垂泪,举起了宝剑。

    “大功未成,只有一死而已!”

    “先生且慢!”旁边的士兵急忙喊道:“包先生,是天兵来了!”

    包士卿猛抬头,正好看到了杜擎等人,他咧嘴一笑,浑身的力气都跑光了,倒在地上,就昏死过去。

    ……

    “包先生没事吧?”

    “启禀少保,安然无恙,只是太过伤神,我给他用了安神的药,睡下了!”吴有性笑着答道。

    “嗯,他可是有大功之人啊!”张恪笑着,手里正拿着一份存款清单,满脸都是笑容。

    “哈哈哈,奴酋的家底儿都在我这儿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真正杀招

    长生岛最近距离大陆只有三百多米,达尔泰被奴才们架着到了岸边,此处已经聚集了无数的鞑子,原本停在这里的几艘小船不知道哪去了。会水的纷纷跳下去逃命,可是鞑子多数都是旱鸭子,看到大海就眼晕。

    偏偏这时候,明军追杀上来,他们万般无奈,有的抱着木质盾牌,有的找一截木棍,就像下饺子一样,跳到了冰冷的海水里。

    鞑子水性本来就不行,加上海水冰冷刺骨,没有游几步,就纷纷抽筋,像是石头一样沉入海水里。还有人呛了几口苦咸的海水,就昏死过去。

    尤其是明军越来越多,很多鞑子连木棒都找不到,就被挤到了海水里,扑腾几下,就丢了小命,眼看着不宽的海峡都被尸体堆满了。

    达尔泰被送到了岸边,有几个包衣奴才扔了铠甲,扶着他,拼命向对岸游去。正在游着,还在挣扎之中的鞑子拼命抓着。

    众所知周,被淹得差不多的人,哪怕是一根稻草,也会死死抓住。达尔泰就是如此,被几乎昏迷的手爪死死扣住,几乎深入了肉里。

    带着一个人岂能游过去,达尔泰发了狠,抽出靴子里的匕首,狠狠砍去,把手腕都砍断了,结果五指和手掌还抓着他。就带着这样的手掌,达尔泰好不容易爬上了对岸。他浑身的力气已经耗光了,可是还不能休息,明军随时都可能到来。

    “走,快走!”

    他挣扎着爬起,在两个家奴的保护之下,一瘸一点向北方逃去,大约跑出了五里,正巧有一片树林,达尔泰就想钻林子,刚刚跑到了林子边。突然觉得脚下绊倒了什么,虽然一根绳索弹起,他就被放倒地下。紧接着两边冲出士兵,拿着渔网,轻松把达尔泰套在里面,捆成了粽子。

    “启禀大人,是第138个了。”

    乔福叼着一根枯草棍,摇了摇头:“娘的,鞑子也没本事平常,还以为能跑出来多少呢!弟兄们。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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