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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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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目前下棋的人,已经有了观自在菩萨一个。不过看来绝不仅仅是她一个。

    李志常虽然想了这么多。却还没有马上就要参与进去的心思。

    现在首要的目的,便是去京城,将那皇帝的私玺借来一用,练成妙道真身,方才真正有了立足这方天地,可进可退的本钱。

    在中洲东北之处,森林茂密,山脉起伏。绵延不止多少万里。

    在这白山黑水当中,又不知道有多少虎豹财狼。还有异族猛士。

    但是无论是黑山白水中修炼成精的妖魔鬼怪,还是那世世代代在此繁衍生息的异族人,都不是这片大地的主人。

    这不知多少万里的山林,只能有一个王者,那就是七杀魔宫的黑山老妖。

    这雄视古今的妖中之妖,王中之王。

    就在那黑山白水的绝顶处的大殿——七杀魔宫中。

    这处大殿雄伟壮丽,即使当初昆仑世界中的以周流八部神通建成的‘帝下之都’,都逊色许多,差距之大,就像是乡下土财主的庄子和皇宫大内的差距。

    不但是外表差距,更是内在那种气质的天渊之别。

    大殿中央,猩红的炭火,足足有一人之高,焚烧的尤其剧烈,闪出的灼热,让这空旷幽冷的大殿,生出暖意。

    而在大殿正中的现出一个宝座,底下有朵朵黑色莲花托起,生出一股子万法不沾的意味。

    凡是有眼力的人都可以看出这是一件法宝,极其厉害的法宝。

    这就是黑山老妖——阿鼻王座,已经自有灵性,即使天仙人物,论实力也不过和这阿鼻王座伯仲之间而已。

    但它仅仅是黑山老妖的座椅。

    老妖奢华,可见一斑。

    宝座之上,却是一团团星云,如果李志常观看到,就知道这演绎的是外太空景象。

    里面星体运行,各行其是,有种纳宇宙于芥子的意味。

    如非老妖亲自见过虚空之外,星体运行,绝不会演绎的如此生动形象。

    那无数星云凝聚,最后结成一个人形,衣服也随之形成,如波浪般抖动不已,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卷出一个稽,一通体晶莹,没有半分杂色的玉簪插着。

    这人便是威震天下,雄视今古的强人,天地间第一号巨妖——黑山老妖。

    他两只眼睛睁开,好似两颗耀眼的星辰,晶亮无比,大殿登时亮了倍许。

    这两眼光芒,是他几乎不可摧毁的性灵之光的投射,亦有如此可怕的场面。

    其人的深刻莫测,已经超乎人间道能够承受的极限。

    他修长的手指,上面的指甲比石灰还要白,足有尺长,轻轻一弹指,便是一道黑色的火焰:“去把少主给我叫来。”

    黑色的火焰如有灵性,在虚空上一起一伏,就像人类点头,转眼就袅袅飞出了大殿。

    这是法有元灵的境界的火焰,对黑山老妖而言,如若平常。

    魔宫深处,一池清水之中,有个男子盘坐其中,他一头披肩长发,有些微卷,膝盖上横着一把宝剑,周围的池水漫过了他的胸口。

    干净的面庞,没有一根胡须,俊朗的面貌,足以迷倒万千少女,眉眼间流露的冷酷,增添了一丝奇异的魅力。

    一朵黑火,翩然飘来,停在他身前。

    空气似乎有种无形的律动。

    男子轻声道:“老爷游荧惑归来了么?”

    荧惑便是离人间道这方天地最近的一颗星辰。

    这男子就是七杀魔宫的少主,黑山老妖的传人,在七杀魔宫中,许多人虽然不敢说,但是都知道,当年老爷自六道轮回中掳走一个魂魄,可能便是这位少主。

    谁都知道黑山老妖六亲不认,一切皆可杀。

    那真是逢佛祖杀佛祖,逢亲眷杀亲眷,即使至亲至爱之人,也能毫不犹豫斩杀的绝世人物。

    这般以杀成道的凶历大妖,居然肯精心培育一个传人,没有人能够想明白,即使这个少主,他自己也不明白。(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太上京

    黑山老妖的想法,没有人可以猜测。

    这位俊朗无匹的年轻人,拿起手中的绝世名剑——一夕剑,径直去见黑山老妖。

    空旷的大殿中,老妖眼中似乎冒着两团傪绿的火焰,一身纯黑色,不带半点杂色的华服就这么笼罩着他身子,而腰间系着一根明晃晃的金绳,闪闪发亮。

    此绳看似简单,但是年轻人作为七杀魔宫的少主却知道,只要念动咒语,天仙以下的人物,直接就能绑了,连同元神,也能一起封禁在肉~身之内,直逼上古那条传闻的捆仙绳。

    黑山老妖负手而立,漠然无情看着他的传人,声音充满冷漠,不带丝毫感情~色彩说道:“我要你下山去杀一个人。”

    “谁?”

    黑山老妖袍袖一挥,大殿上空,就生出一团光影,里面先是出现一座魁伟壮丽的都城,然后拉近人物景观,无一不清晰,秋毫可见。

    他认得这地方,正是中洲大夏王朝的都城——大兴城,又称之为太上京。

    里面人物,熙来熙往,但一人悠然鹤立于鸡群,十分瞩目。

    此人正是李志常,步入这神京帝都,当真是天家气象,万国来朝。

    本朝天子,已经年近八十,却依旧精力旺~盛,又添了一位皇子。

    李志常天子望气,观察皇宫大内,只见到那中央大殿上方,一条五爪金龙足有千丈,鳞甲分明。龙气凝聚,潜伏爪牙。

    显得这大夏王朝正是繁花似锦,烈火烹油。

    若是谁仗着法力通天。敢杀这一朝天子,人道之力定然反杀,让这人永世不得超生,非得亿万功德,才能化解灾厄。

    面对这样鼎盛气象,李志常自然不会妄自动手,且不说这龙气力量浑厚。承载人道,即使毫无意识,也能自皇宫大内。辐射整个神京帝都,让修道士神魂受到压制,不能全力发挥。

    另一方面,皇宫大内。必然也是藏龙卧虎。贸然进去夺取那私玺,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况且首要目的,便是确定那个巫尊所言真假。

    别闯进去了,却为他人做了嫁衣,自己落不下半分好处。

    人潮流动,商铺林立,李志常却不知道这时候,自东北外域。一匹黑马,载着一个年轻人。化作一道流光,毫不停留地朝着太上京而来。

    这位黑马主人,来这的目标,也正是他。

    李志常悠悠漫步人群之中,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人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顺着感应望去,只见到前面酒楼之上,一个中年人和一名士人,把酒临风,似乎在攀谈什么。

    而那中年人说话的同时,不时眼角余光朝他扫来。

    等李志常注意他的时候,对方亦报之一笑,算是回应。

    那酒楼上,一名士人见到中年人神色,奇怪道:“宗玄先生在看什么?”

    这中年人身着素淡的道服,没有多余的饰物,随意接了个发髻,面容温润,犹如玉质,一双眼睛,格外深沉,包含太虚,有着令人不由自主,便生出敬畏心理的奇特气质。

    他淡淡笑道:“玉成可曾注意到那个年轻人?”

    这位被唤作玉成的青年士人,朝着楼下街道望去,顺着中年人的手势,便看见了正朝他们这边走来的李志常。

    青年士人先是摸不着头脑,跟着忽然奇怪道:“这底下街道,人来人往,他怎么能够不疾不徐地按着一条直线走路。”

    他仔细观察,才发现,李志常行走的路线,十分笔直。底下熙熙攘攘,行人如潮水一般。

    可是似乎李志常用了避水诀似的,那些行人无论看没看见他,都提前一步避开,给他让出前进的空间。

    行人身处其中,未必能够发觉,他们居高临下,仔细观察,就一览无余。

    被称为宗玄先生的中年人,端起茶,抿了一口,微微笑道:“这虽然这天子脚下,奇人无数,不过此人到底有说不出的厉害处,他那一番作为,身上没有半分异力波动,可见全由自身威势导致,让行人心中下意识做出避让的选择,且没有分毫勉强的地方。正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此是天人手段,令人又惊又叹。”

    他缓缓放下茶杯,脸上犹自带着嘘嘘之色。

    青年士人听到‘天人’二字,免不了有些吃惊,修行者的天人,可以类比那些大书院的大儒,轻易等闲见不到,却能在庙堂之外对于朝堂局势产生深远影响。

    就说朝廷屡屡剿灭不绝的几大邪~教,据传亦有天人级数的人物坐镇。

    放在这神京帝都,如此人物,恐怕都是凤毛麟角。

    所谓天人,大抵练成元神都可如此称呼,不过对于修行士,至少要挨过三次天劫,才愿意自称天人。

    他吃惊一下,免不了分神,再看底下人潮来往,已经失去李志常的踪迹。

    他少年进士,心思最是浮动,对那些神魔鬼怪,没有似一般执拗的读书人那般敬而远之。

    因此见到连‘宗玄’先生都称赞不已的人物,就这样突然消失,不免有些失望。

    何况前代费长房的故事,至今仍在流传,心中难免有些怅然。

    却说费长房的事迹是什么,这也要从这帝都神京说起,

    千年前,这都城有一个人叫做费长房,那日~他正在酒楼喝酒解闷,偶见街上有一卖药的老翁,悬挂着一个药葫芦兜售丸散膏丹。卖了一阵,街上行人渐渐散去,老翁就悄悄钻入了葫芦之中。费长房看得真切,断定这位老翁绝非等闲之辈。他买了酒肉,恭恭敬敬地拜见老翁。老翁知他来意,领他一同钻入葫芦中。他睁眼一看,只见朱栏画栋,富丽堂皇,奇花异草,宛若仙山琼阁,别有洞天。后来,费长房随老翁十余日学得方术,临行前老翁送他一根竹杖,骑上如飞。

    后来这费长房就修成了天人手段,能令人起死回生,成为在世仙人。

    有时一日之内,出现在相隔数千里的许多不同地方,留下许多神仙事迹,最有名的是东海之滨有三年大旱,却是因为费长房关了东海龙君三年,不能行云布雨。(未完待续。。)

    ps:  感谢醉眼千峰顶 的588赏以及深水区的于 的打赏

第一百零五章金谷园

    虽然不知真假,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他这样的年轻人,听说这些,总免不了心向往之。

    虽说帝都之中,藏龙卧虎,他也到这里几年了,却一个异人都没遇到。

    眼前这宗玄先生倒是能算上半个,不过对方并无教他什么方术的打算。

    而且对方是崂山上清宫嫡传,派驻帝都的头面人物,他一个堂堂翰林院编修,要是跟对方学什么方术,对两人影响都不好。

    中年人对于青年士人的心思,十分了然。

    这孩子天资聪颖,可惜到底是富贵中人,一时间对神鬼妖魔产生兴趣,却不会真的坚持下去。

    想起他年少的时候,若不是因为进士落第,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想起当年恩师跟自己打赌,若是自己进士落第,便披发入道,自己果然真的落第,只得履行前言。

    后来到底不甘心在山中清修,又入了这滚滚红尘,到这帝都主持一方。

    他正欲开口,却见到楼梯口有人出现,正是之前那街上的年轻人。

    知道对方多半是为他刚才注目而来,对方虽然看着年轻,其实深不可测,中年人亦不敢拿大。

    招呼青年士人起身,对着李志常道:“这位朋友请入座。”

    李志常当然毫不客气,施施然落座。而且既然引起了对方注意,此人又是同道中人,所以李志常干脆找对方。看能不能知道一些帝都修行界的一些情况,好为那件事做准备。

    两方互通姓名,叙了一会话。李志常才知道此人叫做吴筠,另外一人叫做丁玉成。

    丁玉成在这京城也算小有名声,是本朝天子在位时,最年轻的进士,如今在翰林院为官,算得上清贵。

    而这吴筠师从崂山上清宫法主潘师正,受授上清经法。

    如今在京城上清别院。是京城的大名士。

    即使当朝天子都多次召他入宫,应对皆名教世务。此人常常微言讽帝,深蒙赏赐。

    世人常以前代东方慧比拟。

    这些细节。李志常当然初来乍到京城,没有明了。

    但他精通望气观人,知晓二人必定是京城中少有杰出人物。

    吴筠见识不小,知道李志常的厉害。身上不经意间的威势。甚至有些类似于他恩师上清法主潘师正,因此并没有怠慢李志常。

    两边旁敲侧击,各自套对方话,都感到对方老奸巨猾。

    倒是丁玉成城府还浅,暴露了自己进士身份,不过对李志常而言,丁玉成不算修行中人,本不必多费唇~舌。

    可是李志常却了然了两者有些渊源。所以开口笑道:“丁公子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父亲可是在清水县做过县尊的丁先生?”

    丁玉成摸不着头脑。回道:“贤兄怎么知晓,难道你们这种人物,真的掐指一算,就能看清别人来历?”

    他进士出身,天子脚下,自有人道护佑,一般的地仙,在这天子脚下,恐怕都不能算出他的仔细来历。

    李志常虽然厉害无比,耗费心力的确能算出来,却不值当。

    只因为这丁公子跟丁乘鹤有几分相似,加上他知晓丁乘鹤的儿子中了进士,故而有此一说。

    李志常挥了挥手,摇头道:“我只是和令尊有过一面之缘而已。”

    丁玉成忽然拍掌大笑道:“我知贤兄是谁了,‘乌臼平生老染工,错将铁皂作猩红。 小枫一夜偷天酒,却倩孤松掩醉容’ ,这首仙气盎然的七绝,便是出自李兄之手吧,早该想到兄台就是家严赞之不绝的李忘生,都说贤兄出门游学,没想到却成了仙道中人。”

    李志常道:“看来丁县尊并没有忘记在下,不知他现在何处。”

    丁玉成道:“家严已经告老还乡,不过我家乡离京城不远,我们每月也时常通信,方才知道李兄的诗词文章。而且我还听说叶师傅跟贤兄一见如故,算起来我该同样奉贤兄为师长才对。”

    他好歹官宦世家,怎么不知道打蛇上棍的道理,攀上这层关系,等这个奇人给自己传授点仙术,自是非常好玩。

    李志常道:“我们还是各论各的,吴道友你觉得是么?”

    吴筠悠然道:“各论各的好,礼教又不是为我等人而设,只是道兄莫非是谪仙人,不然按照玉成的说法,道兄年纪并不大啊。”

    听到对方有意无意,暗藏机锋,李志常淡淡扫了吴筠一眼,缓缓道:“不妨直接告诉吴道友,在下只是一介清修散仙,不属于道门九派。”

    吴筠此时还不知道李志常就是那跟九尾妖圣都能过招的人物,但知晓对方不是道门九派的修士,亦免不了多了些警惕。

    毕竟道门九派和佛门六宗,都视中洲世俗为根基,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这些散仙外道,做事相对任情恣意,搞出什么麻烦,真会令人头疼。

    丁玉成却没有吴筠的烦恼,毕竟对他而言,李志常是什么来历都不重要,况且对方又和父亲、叶师傅有些渊源,当然不算外人,关系搞好一点,总不是坏事。

    他只是想学一些术法而已,又不是要求长生,不信大家关系好了,李志常会不答应。

    一念及此,丁玉成说道:“正巧今晚冯大家在金谷园举行诗会,不若我们都去凑凑热闹。”

    冯大家本名冯玄玄,字小青,人称青娘、冯大家,有帝京第一才女之称。

    她举办的诗会可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非得得到邀请不可。

    但丁玉成乃是东华门外唱名的少年进士,吴筠更是常在圣上面前露脸的大名士,不要什么邀请函,也能去参加这诗会,带一个人自然不在话下。

    吴筠道:“我倒是没问题,不知李道兄愿不愿意去?”

    他看着李志常,似乎十分期待李志常的答案。

    李志常听到‘金谷园’,心中便计较已定,说道:“我也是才到京城,左右无事,若是两位不嫌弃,我当然没意见。”

    吴筠笑道:“岂敢嫌弃,道兄若是肯去,必然增色不少,前代有青莲仙人,谪凡临世,斗酒诗百篇,道兄若有兴趣,亦可以不让前人专美。”(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壕

    金谷园以金谷春晴,闻名于世,故而得名。

    此乃昔年天下第一富商石壕所建,因石壕富可敌国的财富,为人称羡,后世之人便将‘壕’字拆开,以土豪为雅称,来称呼当今之世的富人。

    只是近来人间道,世道浑浊,这些富贵中人豪气少,而土气多,有石壕这等雅致的人,自是少之又少。

    因此土豪,不知不觉已经成了一种不好的称呼,令人可笑。

    但如今金谷园虽为一位土豪所有,可这位土豪却没有任何说他土气。

    因为这帝京第一才女冯小青,有时会来这里举办诗会,而主人更是慨然提供场地和佳肴。

    每逢这等诗会,都是文人骚客的盛事,主人也得了豪杰名声。

    到了金谷园口,里面当真灯火辉煌,映得半边天都染上了晕红,好似美人的胭脂,煞是好看。

    有侍者上来致歉道:“三位官人,这圆中小票已经卖完,诸位若无请柬,还请下次再来。”

    进金谷园这诗会,要么有才,要么有财。

    才这个很难判定,不过一般都会提前给那些有名的名士、才子送去请。

    有财更是简单,只需要花上百金便可入内。

    因为这样,有钱的人自然不在乎这区区百金,而才子、名士不花钱就可以进去,享受金谷园的风光,在诗会大放异彩,自然不会觉得主人铜臭,反而会大加赞誉。此亦表明主人手段不小,颇通经营之道。

    丁玉成笑骂道:“小子新来的吧,去叫你们管事的来。”

    这侍者看三人气度。都不是畏首畏尾的穷措大,摸不着底细,只好去请示。

    不片刻,便有一个长得十分和气的胖管事到来,老远就看见了吴筠和丁玉成,另外一位李志常虽然不认识,也知道能跟二人一起来的。自然不可小觑。

    他人未到,笑声已至,十分爽朗。跟着便道:“原来是宗玄先生和丁公子来了,当真是蓬荜生辉,早先东家还在说给二位居处送了请帖,却盼到现在还没来。正打发我去找你们二位。不然没有两位贵客,这诗会总有不足。”

    一番话,说的滴水不漏,又吧吴筠和丁玉成捧得高高的,纵使两人有些不快,也都烟消云散。

    更何况人家的确送了请帖,只是两人之前没有一定要来的打算,都没带在身上。所以怎么也不会生气,还得夸这位管事会做人。

    丁玉成和吴筠知道这管事八面玲珑。极会做人,也不难为他。

    那管事虽然不知李志常来路,却也不多问,恭恭敬敬将三人请进去,就告罪一声,去招呼其他客人。

    丁玉成虽然是帝京名人,翰林清贵,当然也不至于他如此重视,只是听说当今相国梁王,欲要招他为女婿,虽不知真假,还是能不得罪为好。

    吴筠更是圣上眼前的大红人,有当今‘东方慧’的名头,也是极有分量。

    两人带来的人,他又何必追根究底,搞个不好,让对方不快,就自找麻烦。

    金谷园随地势高低筑台凿池。园内清溪萦回,水声潺~潺。灯火清辉之下,令人耳目清爽。

    当初石壕因山形水势,筑园建馆,挖湖开塘,这金谷园周围几十里内,楼榭亭阁,高下错落,金谷水萦绕穿流其间,鸟鸣幽村,鱼跃荷塘。

    当真是天上少有,人间难寻。

    石壕当初更派人去海外用绢绸子针、铜铁器等,向鲛人换回珍珠、玛瑙、琥珀、犀角、象牙等贵重物品,把园内的屋宇装饰得金碧辉煌,宛如宫殿。

    一到阳春节气,风和日暖的时候,便桃花灼灼、柳丝袅袅,楼阁亭树交辉掩映,蝴蝶蹁跹飞舞于花间;小鸟啁啾,对语枝头。

    此时虽然是夜晚,沿路的树上,彩灯无数,照的那地上凋零的梅花,树上怒放的桃花,缤纷无比,犹似人间天上。

    而高空中,明月如轮,片云也无,月华灯火,让园中通明,胜过白日,可谓既有春晴之景,又有冷月之幽,难以足道。

    这便是‘金谷春晴’的由来了。

    前面便是散花楼。

    昔年石壕在楼上饮酒,天女散花,白衣赤足,西方极乐亦有所不及,故名‘散花楼’。

    今日的诗会,便也在这散花楼上举行。

    上得散花楼,果有一位白衣赤足,貌似天仙的美丽女子,盈盈一礼,樱~唇晶莹红~润,眉目青山勾勒,说不出的风情。

    她柔声道:“三位官人好。”

    丁玉成对旁边李志常悄声道:“你看着小青姑娘如何?”

    李志常轻声笑道:“只看这位姑娘,便难知小青姑娘又是何等天人了,岂非月里姮娥、水月观音,方能比拟。”

    那女子抿嘴笑道:“丁公子,你这位朋友,眼力真好。”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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