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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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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功到了他这个地步,一个呼吸的时间,在他眼中都可以变得很长很长。李志常轻轻伸出筷子,轻轻一夹,这根快如流星的剑就被夹住了。

    差点被利箭贯脑,年轻人丝毫不觉得惊讶,筷子一松,利箭落在桌子上,发出沉重的声音。这只利箭居然是精铁打造,瞧其工艺,制作十分精良,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

    而外面的民居上却赫然已多了好几排弓箭刀斧手,纷纷向那名刺客射去。刺客在半空中无法躲避,被射中后,犹若风筝断了线一样,栽倒下去。

    自然有人去找那刺客的尸体,朱厚被刺杀后,依然很镇定,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似乎是司空见惯的。

    朱厚赞叹道:“好厉害的一只手,用一双筷子就能接住这‘天神弩’射出的‘夺命箭’你绝对是第一个,也很难再有第二个。我知道江湖上有一个人,据传能用两根手指头夹住世上任何兵器,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这种地步。”他连刺客用的什么兵器都很清楚,岂不是说明他对这次刺杀早已心中有数。或者说李志常不帮忙,这利箭也穿不了他的脑袋。

    李志常抱歉道:“很可惜,我用剑。”

    朱厚瞧着李志常腰上那口漆黑如墨的长剑,有些遗憾道:“用剑啊,江湖上已经有了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你用剑要成为天下第一剑我觉得很不容易。”在他眼里,似乎如果要做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不然还不如不做。当然他也认为,在剑法上也不可能超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他的想法没有错,这两个人天生就是最厉害的剑客,三百年以来的剑手没一个剑手比这两人名气更大、剑法更高。当然三百年前还有什么剑手,已经没人记得了。(未完待续。。)

第二章传说中的那把剑

    (感谢醉风沐雨0000的打赏,下一更可能会很晚,大家可以明早看)

    李志常听到‘叶孤城’三个字,眼中露出莫名的神色,低叹道:“‘天外飞仙’的确是江湖上空前绝后的剑法,也的确是没人能破解的剑法。”说到这李志常腰间的无常剑有了轻微的律动,似乎在说什么,似乎又什么也没说,独孤九剑号称破尽天下剑法,但能破解‘天外飞仙’么。

    朱厚瞧见李志常听到叶孤城三个字,并没有如同寻常江湖人那样,或者是害怕,或者是想要挑战,而是一种莫可名状的心情。同时他忽然很能理解这种心情,那是一种登临绝顶,无话言说的苍黄与凄凉,那是寂寞。

    李志常吃完了混沌就离开了,朱厚当他是朋友却没有挽留他,也许他知道有一种人你是留不住的。至少李志常是这样的人,他不是浪子,却是行者。两人同样没有问对方的来历,两人同样没有透露自己的来历。

    等李志常离开之后,挑担的货郎、捏泥人的手艺人、卖糖葫芦的老爷爷还有那混沌摊的老板纷纷在朱厚的面前躬身道:“微臣罪该万死,居然事先没有发现刺客。”

    朱厚当然是当今皇帝,他淡淡的说道:“这次微服私访,我只告诉了海大伴一个人,看来连他也不值得信任了。”说到这他很是惆怅,他是君临天下的皇帝,可是他却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从小和他相熟的人。他是皇帝。有什么不能给这位海大伴的。为什么对方还是要出卖他。也许是金钱的诱惑,也许是权力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更或许对方被人抓住了把柄。可是一旦对方真的做下这样的事,那就是对他的背叛。他讨厌被背叛的感觉,他也决不会姑息这种人。

    四人都是大内高手,但没人敢在这接下话茬。

    皇帝只是一阵感叹,他不需要人附和。

    等到皇帝神情开始缓和,那位挑货担的的抬起头。可以看出他是个面貌清癯,气度高贵的人物,就算是放在江湖上,也是那种说一不二的角色。他开口道:“陛下不该让那人刚才离你那么近,说实话刚才微臣等人心中怕得很。”

    皇帝有些好奇道:“魏统领难道连你们都没有丝毫把握留下刚才那位朋友。”

    魏统领本名魏子云,未入江湖前外号‘潇湘剑客’,一手潇湘夜雨的剑法,足可名列江湖十大剑客。他旁边的捏泥人的手艺人,脸色苍白,名叫‘摘星手’丁敖;卖糖葫芦的老爷爷。目光如鹰,鼻子也好像鹰勾一样。乃是‘大漠神鹰’屠方;而混沌摊的老板叫做‘富贵神剑’殷羡殷三爷,他不禁剑法好,混沌也做的极好吃,皮薄馅美,让李志常吃得赞不绝口。

    这四人便是大内四大高手,有他们四人在,所以无论天下哪一个高手,都不能刺杀到皇帝。当然有些人是例外,因为有一种人只要他们要杀一个人,就绝不会失手,除非他们遇到了跟他们一样的人。

    魏子云感叹道:“陛下不瞒你说,这条长街都是我们的人,可是那个人居然能随意穿过我们的重重封锁。无论如何高估他也不为过。刚才陛下让我们不要轻举妄动是对的,因为一旦激怒这种人,我们很难预料到他的下一步。”

    其他三个人很认可魏子云的看法。

    皇帝对于刚才李志常可能能杀他,并没有感到后怕,他这份气度,足以成为一代高手,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武学高手。他淡淡道:“魏统领你见多识广,可能瞧出那位朋友的来历?”

    他本来对李志常的来历是不感兴趣的,可是听魏子云等人一说,又开始好奇起来。

    魏子云道:“这也正是微臣的疑惑所在,有这样武功的高手,不可能在江湖中毫无名气。”

    ‘富贵神剑’殷羡沉吟道:“或许我知道一点东西。”

    ‘摘星手’丁敖道:“殷三爷难道认出了这个人?”

    殷羡叹道:“不是,我只是认出了他身上那口剑。”

    魏子云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有些惊疑不定道:“莫非是传说中的那把无常剑。”

    殷羡道:“百年前嵩阳剑客在兵器谱排名第三,因为前面三位是‘天机棒’、‘龙凤双环’、‘小李飞刀’,所以说嵩阳剑客郭嵩阳已经可以为天下第一剑手,当然那时候飞剑客名气还没有后来那么大。郭嵩阳纵横天下,生平只败过一次,而击败郭嵩阳的那人所用的正是‘无常剑’。”时隔百年,因为‘无常剑’的主人只在江湖上出现过几次,加上一些江湖上大佬若有若无的淡化,已经没有人记得了他的名字,但是那场绝世之战留下的剑影,却依然留在了人们心中。

    魏子云道:“可是无常剑只留下了传说,是不是有这回事也没人证实。殷三爷如何能确认那口剑就是无常剑。”

    殷羡苦笑道:“只因为我母亲是郭家的后人,那口剑的样子乃是先祖郭嵩阳亲手所画,我小时候见过几次,绝不会忘记。”

    皇帝听到这些江湖事,很有趣味,忽然问道:“那么‘无常剑’可能胜过叶孤城和西门吹雪。”

    众人摇摇头,魏子云道:“无常剑如何厉害终归是传说,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却是三百年来最负盛名的剑手,纵使飞剑客重生,也绝对不是这两个人的对手,更何况飘渺虚无的无常剑。”

    大漠神鹰屠方道:“陛下今后真的不能随意出宫了,若不是在皇宫大内,属下等人很难在这等人物面前护住陛下的安全。”紫禁城有上万兵甲,除非对方是神圣仙佛,不然绝不可能杀入紫禁城,取皇帝的性命。

    皇帝有些遗憾,摆摆手道:“好了我知道了,我们现在就回宫。”

    月圆,

    雾浓。

    圆月在浓雾中,

    月色凄凉朦胧,

    变得令人的心都碎了。

    李志常舒缓脚步,才吃了一碗混沌的他,其实并没有吃饱。

    这时候前面传来了糖炒栗子的香气,很香,很香。(未完待续。。)

第三章两根手指头

    炒栗子能炒的很香的人有很多,但这么香的糖炒栗子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炒出来。

    可惜炒出这么香栗子的人,却是个身材拘偻的老妇人。

    她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直弯着腰,在地上找什么东西一样。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满是皱纹,看来就像是张已揉成一团,又展开了的棉纸。

    “糖炒栗子!”她手里还提着个很大的竹篮,用一块很厚的棉布盖着:“刚上市的糖炒栗子,又香又热的糖炒栗子。”

    一个孤苦贫穷的老妇人,已到了生命中垂暮之年,还要出来用她那几乎已完全嘶哑的声音,一声声叫卖她的糖炒栗子。

    老妇人看着李志常说道:“公子可要吃这新鲜出炉的糖炒栗子。”天这么冷,她又这么辛苦,好似李志常如果不买她的栗子,就是一件极大的错事。

    李志常不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可是他还是愿意买栗子,因为这的确很香。他说道:“这栗子怎么卖。”

    老妇人道:“十两纹银一斤。”她的声音寒恻恻的,好像九幽里面的恶鬼。而且这栗子卖的这么贵,难怪这么香,都没有客人来。怪不得之前没有人同情者老妇人,卖这么贵栗子的人,绝不该同情,谁买谁就是傻子。

    李志常微笑道:“十两银子我还是出得起的,但你这栗子凭什么可以买到十两一斤。”

    老妇人抬起头来,李志常才发现她的眼睛并不像普通老人那样浑浊,而是如刀锋一样锐利。这绝不该是一个老太婆该有的眼睛。这应该是十几二十岁人才有的眼睛。老妇人瞧着李志常。眼神仿佛要把他吃了,可是口气很是平静,她道:“因为这里是京城。”

    李志常笑了,京城米贵,居大不易,当然这糖炒栗子自然也能卖的贵一点。可是李志常还是说道:“这确实是一个理由,可是就算是在京城,这栗子最多也只该卖到一两纹银一斤。”

    老妇人淡淡的道:“这一颗糖炒栗子却足以毒死三十个人。一斤足有五十颗之多,这便可以毒死一千五百人。难道一千五百条人命,还不值十两纹银。”

    雾更浓了,月色也更迷人。

    李志常道:“如此说来,十两银子买一斤糖炒栗子,我岂不是占了天大便宜,可我还是要试一试,你这栗子能不能毒死人。”

    若不能毒死人,那自然是骗人的了,既然骗了人就不该给钱。说话间。李志常已经在剥栗子吃,栗子还很热。又热又香,确实是美味至极的享受。

    老妇人冷冷的看着他吃栗子,也不阻止。她的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死人,的确任谁吃了她这么多的糖炒栗子,绝不可能活到明天天亮。

    可是很快老妇人就不这么平淡了,因为李志常把这里的栗子吃完了,却还没有事。看得出他吃的很饱很舒服。

    李志常的语气却变得很冷漠,他冷冷道:“现在栗子吃完了,可我还没有死,你说你是不是在卖假货,你说我该不该拉你去见官。”任谁买东西受了欺骗,都应该生气。可是他既然没有死,那应该值得庆幸才对。

    不过有时候乡间的农妇因为受不了家里的气,买了毒药准备自杀。可是吃了之后才发现她买到的是假药,这时候这名农妇的心情可也未必是庆幸的。因为既然没死,那就要继续活着受苦。

    栗子绝不会有假,因为毒药是老妇人亲自下的,而李志常没有死,这却是事实。所以他说的话也是事实,但是老妇人能让他把她带走么。

    老妇人道:“你到底是谁。”

    李志常道:“我就是我。”

    老妇人笑了,李志常也笑了。老妇人笑的时候,从篮子里抽出双短剑,吹毛断发的短剑。以李志常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出,这双短剑的锋利,他还可以看出这双短剑是出于古大师之手。

    古大师打造的兵器天下闻名,古大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传承。每一代都只有一个古大师,而每一代的古大师都很珍惜自己的名声。除非古大师愿意给你打造兵器,不然你就搬座金山银山,他也不会正眼瞧你。

    李志常不是第一次见到古大师打造的兵器,无论是荆无命的青刚剑还是郭嵩阳的铁剑,都是出自古大师之手。而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罕见的人物,而如今面前这老妇人居然同样拥有古大师的兵器,至少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人不简单。

    老妇人的剑上系着鲜红的彩缎,在月光下飞舞,很美丽,很灵动。就在李志常看见这双短剑的时候,剑光一闪,剑锋已到了他的咽喉。

    这果然是志在必得的一剑,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快的出手,老妇人很自信。无论面前这个怪物有什么厉害之处,也绝不可能躲开她的剑。

    江湖上有人说过西门吹雪的剑法是最干净利落的,但她不信,她觉得她的剑法同样干净利落,也绝不会比西门吹雪慢。可惜只因为她是个女人,就注定了她不能如西门吹雪那般受人瞩目。也正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有钱就够了,名声也是她用来换钱的工具而已。

    这一刹那她想得足够多,这一刻她很自信。她想如往常一样,这短剑应该轻轻捅破对方的皮肤,血花绽放出来,那样迷人,那样美丽。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难道这就是昔年的翟公孙大娘,教她弟子所舞的剑器?

    李志常感受着喉头的凉意,注视着这飞舞的剑气。

    他动了,或者是他看破了。他只退了一步,就这一步,公孙大娘剑的速度由最快开始变慢。就在她的剑由快变慢的那一刻,李志常伸出了手。这是一只很干净的手,也是一只很有力的手。他只用了两根手指头,便夹住了这锋利的剑器。(未完待续。。)

第四章花满楼

    而那剑身发出的森寒剑气,对他的手似乎没有丝毫影响。

    这是一只带有魔力的手,居然让无坚不摧的剑气也不能伤害它。

    只有公孙大娘明白,不是对方不怕剑气,不是对方的手可以挡住短剑的锋利,而是对方这出手十分巧妙,出手的时机和速度都恰如其分,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他已经看穿了你的剑路。

    ‘神遇而不目视,以无厚入有间’,这已经是技进乎道的境界。

    可惜公孙大娘不只有一把剑,另一把剑如一条毒龙一般,钻向李志常的小腹。同样的剑气肆意,而且若是给这把剑的剑气稍微刺中,伤了他这一块的经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公孙大娘不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更是很了解男人的女人。只要是男人绝不可能不顾忌这一点,只要李志常的精神集中到这里,他就再难以截住他面前这把短剑。顾此失彼、顾彼失此,公孙大娘觉得她胜券在握,这就是胜利的滋味,尽管她已经尝过许多次,但胜利的滋味就是那么迷人,让人百般回味毫不厌倦。

    可是这一剑并没有刺中李志常,因为李志常的小腹那边的肌肉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因为李志常身子居然变薄了,公孙大娘本以为这一击她不会失手,所以她的力气绝不肯多用一分。

    就是这一分,让她从胜利的边缘,到了失败的深渊。这时候李志常的另一只手到了。轻轻挥手。虚空一砍。剑上的绸带断裂。

    公孙大娘丢了一把剑,索性连李志常指头夹住的这一把剑也不要了。她的身子缓缓飞到空中,长裙飞舞,她的身子也不再弓着,而是露出了曼妙的身材,同时她露出了自己脚底下的红鞋子。

    可以看出她有一双很美丽的小脚,有这么双脚的女人,绝对应该死很漂亮的女人。可惜她现在是老婆婆的模样。

    她在半空中咯咯笑道:“好小子,你既然喜欢这双剑,那我就送给你了。”一个高明的剑客,从来都是人在剑在,可是公孙大娘毫不在意自己的剑,说丢就丢了。

    李志常犹有余暇接住这两把剑,公孙大娘固然很会用毒,可是他不怕毒,因此剑上是否涂有什么厉害的毒药,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可怕。

    月光之下。两人相互追逐。

    公孙大娘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已经是天下顶尖的一类,即便是传说中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也未必比他轻功更好。可是就这样的轻功居然不能摆脱身后那个年轻人。

    两人始终保持有五六丈的距离,不曾拉近也不曾拉远。公孙大娘暗恨道:“不该起好奇心随便招惹这小子,这人没有四条眉毛,居然那也能两根手指头夹住我的剑到底是什么人。”

    京城之大超乎人的想象,高阁楼台,花园假山,不住的在两人脚下倒退。这种绝世轻功,这一场追逐,绝对比任何两位剑客交手更要好看,更要惊心动魄。

    公孙大娘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还没被追上,就要被累死了。

    好在前面出现了一群乞丐,公孙大娘忽然洒出一大把金钱出来,在天上在地上,引起乞丐们一哄而上。

    李志常停下了,这些乞丐太过疯狂,要是不要命的向他扑过来,可是不美。毕竟他是个爱干净的人,尽管他很懒。

    公孙大娘趁着这一下,终于摆脱了李志常。

    李志常望着公孙大娘远去的背影,轻轻笑道:“你的味道我记住了。”只是这句话声音太低,除了他自己只怕也没有人听得见。公孙大娘的轻功固然高,可是这并不代表李志常就追不上。

    平南王府里面南王世子正在练剑,他的剑法十分齐整,隐然间有王者之气。作为一个天皇贵胄,能把剑法练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可是即使这样又如何,他父亲是藩王,他将来也会是藩王,他永远都不能离开这片天地,再高明的剑法,再惊人的才华都得不到施展,这就是他的命运。

    院中的枫叶悄然落下,平南王世子手中的剑丝毫不停歇,一剑又一剑,枫叶围绕他的剑盘旋落下,到最后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地上的枫叶组成一个大大的‘君’字。

    王府的管家在旁边赞叹的拍手,似乎在说小王爷的剑法当真是厉害极了。

    早有下人递来毛巾,平南王世子擦干额头的汗水,淡定道:“京城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

    管家道:“海公公已经死了。”

    小王爷道:“很好,如果我们这些藩王府没有什么小动作,我那位堂兄恐怕才真是寝食难安了。”

    如果李志常在这就会发现这位小王爷和他先前遇到那个年轻人长得一摸一样。

    花满楼住在布满鲜花的阁楼上,他热爱鲜花那浓烈的香气,那是生命的气息。住在这样的楼阁上,他的生命里会充满阳光。

    这已经是黄昏的时候,这也是他一天最爱的时辰,不算炽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很温暖。晚风习习,更是柔软。

    如此美妙宁静的黄昏,若非是上天赐给他生命,他又怎么能享受到这一切美好。

    这时候他听到楼下有一个脚步声,一个陌生的脚步声。很少有人在这个时候上楼。纵使他不说,他家的下人也绝不会放外人进入这里。能来到这里的人,往往都很有本事,当然也往往是他的朋友。不是因为他的朋友有本事才能成为他的朋友,而是他的朋友必然很有本事。

    可是如今这个上楼的人,的确很有本事,但绝不是他的朋友。

    来人是一个身穿月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他腰间一口漆黑如墨的宝剑十分扎眼。来人是李志常,当然花满楼现在还不认识他。

    李志常瞧着这个男子,看着他你就知道什么是生命,什么是阳光,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男子,也是一个睿智的男子。

    李志常道:“能不能请我喝一杯酒。”

    花满楼开口了,他道:“能。“

    李志常道:“可是好酒?”

    花满楼道:“绝对是最好的酒。”

    李志常除了让花满楼请他喝酒以外,什么也没说。或许正因为这样,花满楼才愿意请他喝酒。(未完待续。。)

第五章花凋

    花满楼很乐意去帮助别人,但很少请人喝酒,除非那个人是他的朋友。

    岂非他现在把李志常当成了朋友。

    这世上总有那么些人,只需要一句话,一个声音,或者一个不经意的细节,他就能把你成朋友。但若是你觉得这种人会有很多朋友,那就大错特错。这一种人有时候终其一生也未必能遇到一个朋友。

    花满楼是幸运的,他的确是这种人,但他的朋友虽不多,但也有三五个,而现在又多了一个。

    花满楼姓‘花’,请李志常喝的是花雕酒,花雕酒有三年陈、五年陈、八年陈、十年陈,甚至几十年陈等,以陈为贵。而花满楼请李志常喝的是字号最老的浙江绍兴天水楼二十年陈的‘花雕酒’。这酒乃是选用上好糯米,辅以江浙明净澄澈的湖水,加上天水楼的秘制而成,每年天一楼不过制成三坛,这坛二十年陈的花雕,如今天下独此一坛,就算是皇帝想喝都没有。

    李志常面前这杯花雕酒酒色已经橙黄清亮,逸散的酒香馥郁芬芳,他喝了一口,酒味甘香醇厚。当然他喝的这一杯酒,即使同等重黄金也比上这杯花雕酒。若是遇到那好酒之人,哪会舍得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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