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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淫-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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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就是,把自己年迈掉漆的手机换成新崭崭的智能机。
    所以我在这里换成,主角将自己的智能机换成的只能玩玩贪吃蛇的直板机。其实不仅仅只是为了有点点新意,主要还是想反映一个社会现状。
    那就是现在我们出去玩,无论是跟朋友,还是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抱着手机玩,反而没有说话,甚至是无话可说。那种诡异的沉默,像是死寂一般,安静得让人害怕。时代进步带来的科技,竟是拉开的我们的距离。仿佛有些人没了手机就活不下去一样,现在究竟是我们在掌握科技,还是科技在主导我们呢?
    前不久我看了一个优酷上面的视频,叫作“我有422个朋友,但我很孤单。”
    大概内容是说,作者有422个朋友,但他还是孤伶伶的一个人。他每天面对着屏幕上面的很多朋友,却没有一个人真正了解他。
    这些所谓的社交软件,其实并非社交。当我们打开电脑,打开手机,我们就关上了社交的大门。社会的陪伴,朋友的包容,这些只是科技给我们带来的假象。我们在上面分享属于自己的快乐,悲伤一切可以分享的事情都被发上去。可是如果没有人在的话,还会是一样吗?
    我们编辑夸张的词语,渴望博得别人的关注,我们假装没有注意到社交孤立,我们将我们的文字依序编排,将我们的生活点缀得闪闪发光,我们甚至不晓得是否有任何人在倾听。你盯着手机,哪怕发呆也不愿去与人面对面的交流。
    我无法忍受在繁忙的地铁里面,安静得像死人堆一样,所有人都埋头看着自己的手机。没人想要开口,因为怕看起来像疯子。于是渐渐的,我们正变得无法正常的谈话,我们丧失了与人交流的能力。
    我经常会去踢球,把膝盖摔得烂兮兮得也毫不觉得疼痛,不看医生等它自己结痂。不像现在的孩子破点皮都要擦酒精上药那么娇气。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到哪里,都抱着IPaD,拿着IPhoNe或者其他的游戏机。他们无师自通,甚至比大人玩得还要顺畅。
    你是否看能看见小孩子像是我们年幼的时候,在大街小巷的奔跑,欢声笑语一片呢?不知道,反正我只看见每次家庭聚会的时候,年幼的孩子围在一起各自玩着各自手里的游戏,安静,像是死寂一般。孩子们认为这是一种常态,因为他们的家长都是这样的啊。不会有孩子提出想要去玩扔沙包,跳格子之类的游戏,因为他会被所有的孩子嘲笑的!笑他不会玩“游戏”!
    周而复始,恶性循环。大家都失去了交流,我无法想像若是你走在大街上面,四周一片死寂,所有人低着头看手机,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场景。
    当有一天你去旅游,在街上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你向她问路,于是两个人的故事从此展开。
    当爱情席卷而来时你会永远记得:
    她第一次牵你的手、或是第一次吻你的唇之时。
    你们第一次争执,但你还是爱她爱到一发不可收拾之时。
    你不必细数上百件你才刚做好的事之时。
    因为你只想和这个人分享此时此刻。
    你卖掉你的电脑,好能买只戒指之时。
    为了你梦中的女孩,她现在是千真万确的事情了,你想要成家之时。
    还有那一刻,你第一次抱著你的小女儿,内心激动之时。
    她整晚让你不得安宁,你想要的只有休息之时。
    还有当你的宝贝长大后离巢而去,你擦去泪水之时。
    你的宝贝女儿回来,带著个男孩给你抱抱之时。
    还有他叫你爷爷,让你感觉自己真的好老之时。
    你记录下所有你曾做过的事情之时,仅仅是透过重视生活。
    还有你多么庆幸你没有将它给浪费掉,因为光低头看著手机。
    你握著你妻子的手之时,坐在她的床边,你告诉她你爱她,并在她头上留下个吻。
    接著当她的心脏跳最后一下时,她低声悄悄地告诉你,能够在街头被那个迷路的男孩叫住,是她一生莫大的幸运……
    但这些时光从未发生过,你未曾体验过这之中任何一个。因为你忙着低头看你的手机,你看不见你错失的机会。低头的瞬间,便会错过许多美好的事情。
    向你重视的人说出爱,而不是给他们一个赞。
    别浪费你的人生沉迷在网路中,当人生终点来临时,没有什么比悔恨更糟糕的。
    于是,你应该学会关掉电脑,关掉手机的屏幕。
    去看看吧,世界很大,去邂逅同样期待与你相遇的她(他)。
    
    

第一百五十八章来自武当的人
    等秦云天气喘吁吁的来到教室的时候,早就已经开始了上课。然而很不幸的是,这一节正好是那个恐怖的烈焰红唇,李小燕的语文课。
    “小伙子,你今天又是为什么迟到啊?”烈焰红唇推了推鼻梁上面的金丝眼镜,一张因为涂了口红而红得吓人的嘴,正笑嘻嘻的看着秦云天。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很和蔼的笑容,如果你有幸亲眼见到的话,你会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为恐怖的红唇,比恶魔还要令人闻风丧胆。
    咕嘟,秦云天咽下一口唾沫,然后抬手擦了擦额头上面的汗水,“那个,昨天晚上我想到快要开学了,就在网上看了看要学的古文,背了一些,结果因为背得太起劲就睡晚了。”
    不得不说,这个家伙说谎话张口就来,而且说得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哦?这么爱学习?”说着,烈焰红唇舔了舔自己猩红色的嘴唇,这个动作让秦云天很是怀疑她有没有把自己的口红吃进肚子里,随后听她说道:“既然如此,你就给大家背诵一下今天要学习的《琵琶行》吧。”
    此言一出,全班顿时哄然。白居易写下最让人痛苦的古诗,我想莫过于《琵琶行》和《长恨歌》了吧。《长恨歌》都还要好点,似乎大多地区都不要求背诵,可是《琵琶行》是一定要背诵的。
    不过虽然全班不少人幸灾乐祸的看着秦云天,其中就有李博乐,吴浩,文尉,肖威等人。而可爱的黎歅小美女则是一脸担忧的妄望向门口的少年,一个假期没有看见,总觉得好想念。
    但是秦云天接下来的表现就让盼着他出丑的人失望了,因为秦云天不仅遗传了老妈的外貌,还继承了老妈的智商,过不不忘什么的太简单了,而且《琵琶行》是很就已经他就看过的古诗。
    轻咳两声,顺了顺喉咙,秦云天张口便道:“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这一首诗背的流畅无比,没有丝毫的停顿,加上少年略带低沉的声音,抑扬顿挫的语调,更是凭添了几分凄凉的色彩,让人不由有了司马青衫般的愁怨。
    “好!好!好!背得好!你回去坐着吧。”一连三个好字,无不说明烈焰红唇此时是多么的高兴,便让秦云天会座位去。
    这小子,是个可塑之才啊,若是加以辅导,未必不能成为今后的状元。烈焰红唇满意的看着秦云天,眼里充满了欣喜之意。难得发现一个状元之才,可得给其他各科老师说说,让大家一起来好好教导这个小家伙。
    不过,在秦云天眼里,烈焰红唇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沙漠里面的人发现了绿洲那般饥渴,简直是火辣辣赤?裸裸的灼热目光。
    莫不成,这个千年老妖婆看上我了?天哪,虽然我长得的确是天下第一帅,潘安宋玉都比不上,可是我可不想背老妖婆看上啊。
    心里不住的嘀咕着,秦云天走回了座位坐下。
    今天的小美女似乎比上个学期出落得更加水灵了,一头马尾扎在脑后,明亮的双眼仿佛蕴含了一个星宇在其中。笑起来的时候,颊边微现的梨涡带浅,格外迷人。特别是脱掉厚重的棉衣之后,秦云天发现她的某些部位,好像又发育了一点点。
    当然,这些过程自然都是只能默默进行的,内心里面虽然龌蹉,但是表面上还是得装作正人君子,秦云天变道:“黎歅小美女,一个假期没见,你好像又便漂亮了呢,放假的时候看不见我,是不是觉得很寂寞?”
    把脸凑上去,几乎都要贴着黎歅的鼻尖了,秦云天肆无忌惮的开始了调戏。结果自然也是早有预料的,小美女再一次红着脸趴在了桌子上面。
    见又一次成功的调戏了小美女,秦云天很是满足。便把放在兜里面的葫芦拿出来放在桌上,淡淡的绿色,被阳光照见之后,葫芦呈现了一抹晕人的乳白色。
    “于是,这便是你说的学校?”这个时候,脑海里面传来了酒仙子的声音。在有人的时候,自然不可能用本体说话,两人就只好灵识交流。
    不然要是秦云天桌子上摆了一个会说话的葫芦,恐怕全班人都要吓个半死吧,接着第二天秦云天又出名了:一中神秘少年,拥有会说话的葫芦!
    再接着六扇门和不良人又该找上门来了。其实秦云天一直很好奇,这六扇门跟不良人两个部门的人,到底是个啥样的呢?于是他琢磨着是不是要搞出点动静,把这两个部门的人招惹过来瞧瞧。
    不得不说,秦云天这个疯子的思维真的很奇葩。别人都是巴不得躲着六扇门和不良人,他倒好,想尽办法要看看六扇门和不良人。
    之后的时间呢,就是随便听听课,调戏一下小美女,再和酒仙子聊聊天。而让秦云天惊讶的是,酒仙子不知用了什么手法,竟然可以和如花灵识交流。于是秦云天,如花,酒仙子三个人就凑成三丁拐,各种聊。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了,秦云天感叹着时间的缓慢。坐在教室脑袋放空的等待,距离下课吃饭之前的那十分钟,是过的极慢的。你一次又一次的看表,却发现那秒针像是蜗牛一样在爬,而分针更是如同被冻结了一样,动都不动。
    召集了一群狐朋狗友,秦云天说一个假期没见,先出去搓一顿,好好叙叙旧。
    “老大,老大,怎么不见嫂子啊?”出了校门,胖子就凑上来一个劲的问秦云天。毕竟,他很在意秦云天有没有把最后一步做了。
    闻声,李博乐他们几个人也是转头看着秦云天。
    “唉,一言难尽呐。”秦云天叹了口气,众人顿时哑然,莫不是分手了?想想那个漂亮的少女和秦云天在一起的时候,简直就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啊。
    看了看众人疑惑而惋惜的眼神,秦云天才说道:“她暂时回家去了,她家离我们这里有点远。”
    或许,这是比较好的解释了吧。
    一听没有分手,大家才算是放下心来。而胖子笑道:“看老大你这历尽沧桑的表情,还得我们还以为你分手了呢。要真是这样,我们可生气了,嫂子那么好的人,你要是敢分手我们绝对逼着你去把她找回来。”
    是呢,无论如何我都要去找她的。坚定了自己的信念,秦云天有点感动的看着眼前这群关心自己的朋友。
    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知心的朋友,愿意真心为你着想的朋友,值了。所谓的朋友,不是你有钱的时候跟着你花天酒地,而是在你没钱的时候陪你煎熬度日的人,才是最只得珍惜的朋友。
    当秦云天还在感慨的时候,兜里的酒仙子一听见要去吃饭,顿时来了劲,吵着闹着要出来,她要吃东西!
    自此发现了还有跟喝酒一样有趣的事情―――美食,酒仙子第二志向就是要吃遍美味的东西。
    现在的酒仙子对于美食的执着,仅限于喝酒。而她这么一闹可把秦云天吓坏了,真怕她直接就从葫芦里面蹦出来,那还不把胖子他们吓死在这里?!
    擦了擦冷汗,秦云天对胖子他们说道:“你们先去虞熙家那里,我去接个人,马上就来。”
    说完,飞奔似的,秦云天扭头就跑。
    “嘿,瞧他这个样子,逃命啊?”李博乐怪里怪气的看着秦云天一溜烟,就跑不在的身影。
    找了个没人的巷子里面,秦云天才气喘吁吁的说:“好了,出来吧。”
    随后,一道白光闪过,美得不像话的酒仙子一身白裙出现,欢喜的搂住秦云天,“哎呀,还是你最懂我,知道我现在要吃东西。”
    但是忽然嗖的一声,从天而降两个人。
    卧槽,你们拍戏啊!这两个突然出现的人吓了秦云天一跳。
    来人是一男一女,他们一出现就带给秦云天强大的压迫感,恐怕,至少都是御器期的修为!
    这两人男的穿着灰色的道衣,女的身披白色道衣,用一条绸带系在腰间,背上都背了一把剑。不难看出,此二者均为修道之人。
    当看见抱着秦云天的酒仙子时,那男子略微失神,他第一次见到如此除尘的女子,宛若天仙一般,同样那女子也是呆住。果然酒仙子的美丽,是无人可挡的。
    但毕竟是修道之人,心性还是比较稳定的。调整了一下情绪,男子开口道:“冒昧来访,还望道友不要见怪。在下乃是武当弟子范玉尘,这是我师妹范玉雪。”
    说罢,男子伸手指了指身旁白色道服的女子。
    (Ps:一般小说里面,主角貌似都不怎么讨老师喜欢,于是我想塑造一个所有老师都喜欢的坏学生,为什么坏呢因为秦云天经常逃课旷课打架什么的。可是又为什么好呢,因为他学习处于顶尖水平,所以让老师们又恨又爱,又舍不得打。)
    

第一百五十九章白马非马
    听得范玉尘这么一说,秦云天才打量起这两人来。
    范玉尘一对剑眉微挑,双目炯炯有神,他似乎保留了蓄发的习惯,一头长发用髻子盘在脑后。而他的师妹范玉雪生了对大眼月眉,鼻子下一张小巧的嘴,肌肤白皙,倒也是个美人。至少,这两个人看起来并不让人讨厌。
    瞧见人家这么有礼貌,自然也不好冷眼相向,秦云天便是一笑,回道:“在下秦云天,不知二位前来有何贵干?”
    “是这样的,”说着,范玉尘一挥衣袖,大有名门之秀的风范,“前不久百毒苗寨宣布出世,魔教实力倍增,开始了对正教的反击。现如今天下大乱,我们现在所在的阳市也鱼龙混杂,聚集了不少人。我看道友年纪轻轻,一身正气,却是修为了得,想必也是名门之后,于是便生了邀请道友一同对抗魔教的想法。”
    这一听,秦云天心里面可就开始打起自己的小算盘了。百毒苗寨居然已经出世?先前去到百毒苗寨的时候,秦云天可是丝毫没有感觉到那里有凶恶的气息,虽然是魔教可是人家也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反而待自己很友好。而且,对于性子极烈的百灵,秦云天直到现在也还心存愧疚。
    仔细一想,秦云天还是不打算参合这正魔两派的争斗。反正小丫头是个半吊子,疯老道又不靠谱,自己也没个正经的师傅,所以即不算正教也不算魔教。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去趟这浑水。毕竟只要是争斗,还是免不了危险吧?况且自己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做,哪里有时间管这些闲事?
    便是笑着摆摆手,秦云天拒绝道:“在下不过一个喜欢闲云野鹤的山野之徒,瓮牖绳枢之子罢了,无意去参与这些纷争。”
    “嘿你这个人,身为修道之人,如今天下大乱你竟然不挺身而出,匡扶正义,真是不知道你师傅怎么教你的。”这个时候,见秦云天拒绝了邀请,范玉雪便是开口埋怨,仿佛不在危难关头伸出援手,是秦云天多大的不是。
    “首先呢,我并没有师傅,其次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秦云天倒也没有生气,毕竟范玉雪说得也有道理,况且人家也算个美女了吧,于是说道:“打个比方吧,你觉得白马是不是马呢?”
    “是啊。”不假思索,范玉雪张口就答,但是心里面却疑惑眼前这个俊朗的家伙为什么问这么稀奇的问题。
    见对方回答,秦云天又问:“那么黑马是马吗?”
    “当然是啊,你到底想要说些什么?”秦云天老问这无聊的问题,不说正事,范玉雪都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见对方已经上钩,秦云天心里暗自一笑。果然这些大门派出来的人都不过修为高深,可是对于人情世故,博弈心计之类的都太嫩了。说白了就是一根经,太单纯。想当初小丫头也是这样,傻得可爱。
    “你别着急嘛,听我说完。”秦云天不急不躁的说着,似乎已经心有定数,“既然你说白马是马,黑马也是马。同样的,马等于马,那么白马岂不就是黑马?”
    “你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歪理,白马怎么可能是黑马?”被秦云天的话搅得脑袋里面乱七八糟的,不过好歹范玉雪还有点理智,没有赞同秦云天的说法。
    其实呢,秦云天这个例子,引用了战国时期,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孙龙著名的“白马非马”诡辩一说。
    马者,所以名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名形者非名色也。故曰:白马非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马故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由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如果你不同意,那就是说明白马不是马咯。既然如此同样的道理,正教之人是修道之人,魔教之人也是修道之人,同为修道之人,可为什么魔教之人没有匡扶正义,维护天下?正魔两教又为何打得不可开交呢?”既然对方已经落入了自己下的圈套,秦云天就继续追问。
    “这,我,我怎么知道啊!”一会正教之人,一会魔教之人,一会还有修道之人的,范玉雪已经给秦云天绕晕了。
    发现对方的思维已经混乱了,秦云天便是给她最后一击,“你不同意我说的白马就是黑马,那也就是不承认白马是马,即白马非马。于是按照你的说法,正道之人不是修道之人。与魔教争斗是你们正教的事情,可我只是一个修道之人,所以自然不会去参加你们的纷争。”
    其实利用数学中的集合论可以轻松地解决个问题,并清楚地看到这个辩论的要点在哪里。
    如果将马做为一个集合,定义为集合a。白马属于马这个集合中的一部分,是集合B。这里用到集合论中的两种符号,一种符号是包含“?”,表示集合包含某个集合的一部分。另外一个是“≠”,表示两集合不等于。所以有以下的结论:
    1、B?a2、B≠a翻译成语言就是:B包含于a(成立)=》B是a(成立)=》即“白马是马”(当然成立)。
    同样的,B不等于a(成立)=》B非a(成立)=》即“白马非马”(当然成立)。
    “是”表示等于,”非“表示不等于,这当然属于合理的用法。范玉雪辩不过秦云天,很明显的地方就在于没有强迫秦云天把“是和非,正魔两教跟修道之人”的表达定义清楚。从结论上来说秦云天并没有说错,这也不是诡辩,是集合论中正常的表达。而秦云天也没有使逻辑或常识产生矛盾,因为以上的1和2是同时可以成立的,只是范玉雪被忽悠了而已。
    “阁下好口舌,我等这就告辞,打扰了。”看见自己的小师妹虽然哑口无言,却仍然还想要上去理论一番,范玉尘赶紧拉住了自己的小师妹,唤出灵剑,然后半拖半拽的将她带走了。
    啧啧,能够御器飞行,至少也得是御器期啊,还好人家是名门正派的人,不然要是打起来我还真不一定是对手。看着飞走的武当弟子,秦云天琢磨着自己的修为是不是还得再进一步,毕竟人家武当随便出来个弟子实力都这么高。
    在赞叹别人实力高强的时候,秦云天却不知道纵是范玉尘在武当,也属于年轻一代之中的佼佼之辈。况且,他们修行的时间都远超于秦云天这个修炼还不足一年的家伙。所以要真的说起来,真正的妖孽因该是秦云天才对。
    “其实吧,如果真打起来的话,有我在,只要你跟别人的实力不是差了好几个大境界,还是有一战之力的。”因为彼此之间心念相通,所以现在酒仙子也可以知道秦云天的想法,便是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管那么多干嘛,反正逼急了我就用如花和你的力量,或者把蔻血樱放出来大家一块玩完儿。”以秦云天的性子,自然是不会想那么多。他现在只想尽快提升实力,然后去蜀山找小丫头。
    随后,便是伸手搂着酒仙子不盈一握的细腰,感受到那软软的触感秦云天不由使劲捏了捏,接着笑道:“走,今个儿老爷请你吃酒,放宽了吃,敞开了喝。”
    发现某只咸猪手的动作,酒仙子也不由白了秦云天一眼,笑骂道:“就你会贫嘴。”
    
    

第一百六十章阳市惊现杀人狂魔
    “你们点好菜没有。”一声晴朗的话语,秦云天带着酒仙子走进来。
    胖子一抬头,回答道:“那是当然点……”
    可是这话却还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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