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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纪元-第3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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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旱魃歪了歪头,认真的看了天罪几眼,随后……转过头偷偷的撇了撇嘴,一脸的嫌弃。
  ‘哼,什么东西?老娘纵横天下的时候你的十八辈祖宗都没出生呐,如今竟然让我来亲自接你这个小屁孩?哼,现在的孩子也真是的,狂妄的没了边际,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谦卑!’
  旱魃心中想了一会,竟然也罢黄帝都怪罪上了,她认为连那个人都不太重视她了,是不是……太多年没有展现出自己的实力来,倒是让曾经的故人忘记了自己的强大?
  “那就请里面走吧。”
  忍了再忍,旱魃伸手将天罪等人让进了那座高塔之中。
  整整一千零一阶台阶,螺旋向上,走的人脑袋都迷糊。越高越细,中空,一眼望下去,如同深井。
  直到尽头,才有一道小小的房门,再走进去又是阶梯,不过这次很少,仅仅十八阶,就到一处房门。
  四周皆黑,只有这里独有金色,突兀而恢宏。
  “呵呵,这个家伙还是喜欢用这种金色,金色以他为始,现代人都以为他喜欢的是几乎永恒不变的金子,以为他用金子来象征自己统治的恒久。”
  天罪轻轻笑着,如是说着。
  旱魃正要开门,听到这话,转头好奇的问道:“难道不是这样吗?还是说……您有什么其他的高见?”
  天罪笑道:“高见说不上,我这人身高不高,见解也不算高,只不过直到他的本心罢了。他喜欢金色,那金色却不是黄金之色,说来惭愧,天朝被誉为是最喜欢黄金的国度,连古文中都经常看到‘金’这个字眼,但事实上……天朝直到数百年前才有了自主的金矿,在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之内,天朝人甚至都不知道‘金子’是什么,金色,是铜的颜色。便是黄铜。而黄铜的金色是极为短暂的,刚刚打磨出来,它会金光闪闪,可稍不注意,甚至只要手指轻轻碰触一下,它的金色就会马上消失,变得暗淡无光。黄帝他喜欢金色,是因为这东西会无时无刻不提醒他,越是灿烂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越是美丽的东西越需要加倍呵护。相传他是累死的,这真的有可能。”
  旱魃听完这些话,眼睛直接瞪得浑圆,她错愕的看着天罪,忍不住惊讶道:“您还真是的……了解他呐。”
  天罪摇头笑道:“不是我了解他,而是我经常会跟他做一样的事情,我也喜欢黄铜,尤其是用它做酒杯,我不是喜欢他的金光闪闪,或者从那金色的酒杯中看到如琥珀色的美酒,如此娇艳,我仅仅是喜欢酒水因为接触到铜酒杯就带上一丝辛辣苦涩,那是铜的味道,那是铁与血的味道。”
  旱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沉声道:“如果说之前我不相信您和他是朋友,现在,我却是有些信了。”
  天罪却赶忙摆手道:“别信!拜托,真的,我绝对不是他的朋友,等之后……你就知道了。”
  门被推开了,旱魃带着疑惑不解,终于将这房门打开。
  而这道门,已经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被打开了。
  黄帝总是在这里,很少出去,或者说根本就不外出,这个房间虽然大,但只有一道门,和门对面的一个窗子。黄帝总喜欢坐在窗边,看着外面,外面是什么?是一片冰雪白茫茫,也许他可以透过那层仿佛迷雾一样的雪,看到整个世界,也许只要看着这些世界,就是他最大的满足。
  但不管什么人第一次看到这房间,即便它很大,都会误以为这里是监狱。
  “尊上,人带来了。”
  除了窗口的光,这里黑洞洞。
  黑色中有一团金色,那是金色丝线织成的棉被,因为门打开,屋内光线渐渐丰润,才能让人看到黄帝赤着肩头,披着金色的棉被,一头长发如黑色血液般‘淌’下来,柔美,坚毅,很矛盾,却又很和谐。
  “呵呵,”天罪哑然失笑,开朗道:“我真不知道你竟然也会憔悴成这幅摸样。”
  “万里江山缩成这偏居一角,寡人累了。”
  黄帝的声音带着沙哑的磁性,说不出的有一种魔力。
  “你这是在怪我喽?”
  天罪死猪不怕开水烫。
  “呵,”黄帝轻笑一声,说道:“不是怪你,是怪这世事无常,时间无情,这世界已经不是寡人曾经的世界,即便是曾经,寡人也是把它丢了。”
  天罪咧嘴笑道:“丢这个词太委婉了吧?明明就是被抢了。”
  黄帝笑道:“终究是自己的儿子抢去,总好过被他人抢走。”
  天罪笑道:“你几百个儿子,儿子……也可以算是‘他人’。”
  黄帝愣了一下,随后道:“你特意跑到寡人这里来,不会是为了奚落寡人一番的吧?”
  天罪笑而不语。
  要说黄帝还真是一个……很奇怪的家伙。
  亘古历,从万年前燧人氏以火成王之后,一直到大禹统一天下部族,这期间一共经历了一百零八位王者,黄帝不是第一个称帝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但他却是在这其中活的最久的一个。
  当初‘少典’传位是传给了炎帝,而黄帝和炎帝之争,却……不是当初黄帝兄弟的那个炎帝了,而是炎帝的重重重重重孙子,那个家伙也叫炎帝,
  至于黄帝为什么当初没有成为少典的继任者,只能通过这种手段来抢夺,其实……少典姓姜,炎帝姓姜,而黄帝姓轩辕。他是一个庶出外姓,更确切的说,他是妖,而非人。
  ……
  天罪和轩辕黄帝两人对视良久,黄帝才苦笑一声,说道:“对于进门之前你那个说法,寡人也可以给你一个肯定,我们确实不是什么朋友,而且我们也不算是敌人,既然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为什么你今天突然要来寡人这里?”
  “愿望。”
  天罪沉声道:“你为什么要散播出能给人实现愿望的传说?”
  轩辕黄帝一脸无辜,说道:“散播?没有,寡人从未做过。”
  天罪冷笑一声道:“那你可曾实现他人愿望?在这高塔之下。”
  “有过。”
  “那你就是在散播!虽然方法迂回了一些,我们之前是从不需要讲求证据的,只问心。你做了,便不要争辩,这样只会显得你很天真。”
  敢说轩辕黄帝天真的,也只有天罪一个了。
  而能让轩辕黄帝点头认了的,也只有他一个。
  “好吧,寡人还真是有些天真了,是的,寡人是要散播这个消息出去,寡人也实现了那些人的愿望,不是吗?”
  他目炯炯的望着天罪。
  而天罪却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十分不耐的说道:“我说……你能不能不总用‘寡人寡人’的自称?你寡吗?你孤独吗?拜托,你还没有享受这种最高级的寂寞的权利吧?而且我听着真的很别扭。”
  “呃……”
  一句话,让全场人都满头冷汗。


第六百六十九章 无味

  怎么才叫痴迷?
  有句话讲,不疯魔不成活,当你为了一件事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包括生活,爱情,友情,亲情,金钱,权势,甚至……自我的时候,你所追寻的那件事情,很有可能会成功。
  就像是一百零七号,极瘦的男子,不难想象他这种身材在曾经的生活中会经历怎样的磨难,但事实上,他曾经十分健硕,比身边的一百零六号还要强壮,但因为某件东西,他就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当他进入到军队,第一次摸到枪的时候,他清晰的感觉到,他正触摸着自己的灵魂。
  当兵能摸到枪,所以他继续当兵,成为好兵能更多的拥有枪,所以他成了好兵,想要得到最好的枪,要有最好的射击技术,所以他日以继夜联系,子弹配额用光了,就连端枪。别人是是练得手掌食指和肩膀都是茧子,他不同,他练得全身是血。
  有人对他说,你已经足够优秀了,很好了,你很不错。
  他却说,这世上最恶毒的话,就是‘还不错’。
  强大,但却胆怯。
  说起来他跟一百零六号的认识也算是有趣,那一天他回到军营中自己的寝室,突然发现有一个壮汉正躺在他的床上,吃着他的泡面,用着他的电扇。
  他要彰显自己的能力,便说‘我是咱们军区有名的神枪手,我可以单凭手枪命中百米靶,获得三次全军区射击大赛的冠军,我甚至可以在五十米以外打中一只苍蝇的左边翅膀!’
  壮汉思考了好久,然后试探的说‘我杀过人?’
  一百零七号就离开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都裹着军大衣搂着枪睡在外面。
  他为之疯狂的是枪本身,而非枪的功用。
  部队的领导总会说,他是个天才,射击方面的天才。可是部队首长在见过他射击之后,仅仅是叹息说‘如果他的天赋能比普通人好上那么一点,他就可以去奥运会了,可惜,他的天赋比普通人还要差。还有你们,别整天把天才天才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就好像那些小家伙们从来没有努力过一样。’
  一百零七号很努力,但他终究还是遇到了自己的瓶颈,枪有枪的极限,很明显,其实人也有人的极限,也同样明显。
  直到他遇到了天罪,突破了自己的极限,枪,也同样突破了极限。
  所以他明白一个道理,若想要让自己的枪变得更加的强大,很简单,拍天罪的马屁!
  而且他真的就是这样做的,只要有跟天罪见面的机会,他总会第一时间跑上来,就差趴在地上给天罪舔鞋了。为什么不?因为舌头舔过了鞋会湿,干净是干净了,但不亮,所以需要先哈一口气,然后用袖子擦。
  天罪不讨厌他这么做,他不会假清高,在他的认识中,每个人都可以使用他自认为可以任何手段,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没有什么低贱和高贵之分,而且……曾经的他自己,不还是成天到晚被女神大人弄得好像是一个奴隶吗?他心甘情愿就好,谁又能来说什么?
  一百零七号懦弱,从对一百零六号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但他并不是胆小。
  此时,当天罪说出一句好似必然会引发冲突的话语之后,他的选择就是从自己的背后抽出一把比他小手臂还要粗的手枪,一晃就站在了天罪的面前。他的枪口是指着地面的,任由重力让枪械自由向下,但正因为这样,在场所有人都突然感觉仿佛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在瞄准着自己的眉心,只要自己稍微动那么一丁点,枪就会响,子弹就会带着火光汹涌的从枪口中喷出来,贯穿试图挡在它面前的一切!
  一百零七号不是胆小,他之所以让出自己的寝室,那仅仅是因为这件小事还不足以让他动用武力去解决,或者说……如果连这种小事都要使用自己不顾一起练就的枪法,这本身就是对自己努力的一种侮辱。
  “你这是干什么?”
  反倒是天罪直接问了出来,好奇的看着他。
  一百零七号沉声道:“长官请放心,即便我死了,我的子弹也是能杀人的。”
  “哈,”天罪哑然失笑,伸手将他推到一边,随后对轩辕黄帝笑道:“看看,我这名手下怎么样?”
  轩辕黄帝也同样是轻轻一笑,说道:“寡人……咳,我觉得他很不错,当初就听说你弄出来一个叫做黑水营的组织,原以为就是 乌合之众,今日看来,倒是我想的简单了。”
  他换了自称!
  天罪不觉得意外,小露不觉得意外,一百零六号一百零七号也不觉得意外,可是旱魃不行,她十分意外,并且有种……被侮辱的感觉。
  天罪走上前,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景色,头也不回的说道:“轩辕呐,现在的我倒是不那么讨厌你了,哎,说说吧,到底为什么要弄出这样一个传说,试图把那些普通百姓牵扯进来,你是要维护这个国度的统治,还是……想要建立起一种宗教呐?当初你就是靠着弄出无数神话传说才能蛊惑百姓从而夺位成功,如今你是又想要故技重施了吗?”
  轩辕黄帝沉声道:“我们说好的,井水不犯河水。”
  天罪耸肩道:“你烦着我了!”
  他猛地回头,两位在这世界上可以说是‘绝顶’的人四目相对,空气中仿佛有火花在噼里啪啦作响。
  “野蛮,不留情面,不讲道理……你不但长得越来越像女人,连性格也是呐。”
  良久,轩辕黄帝错开自己目光,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角,笑着突然说出这样一句来。
  天罪的嘴角一阵抽动,差点一砖头拍过去,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别人说他像女人,话说……他很有自知之明,有时候早上起床看到镜子,也会被吓一跳,还以为不小心走到女子寝室了呐。
  “哼,”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冷声道:“我们好歹算是两个跺一跺脚就能让整个世界颤动的人,却在这里好似市井无赖一样斗嘴,你不觉得不妥吗?”
  轩辕黄帝道:“你明明可以不来。”
  “可是你闹得太过分!”天罪眼睛瞪圆吼道:“没有一个世界应该有神!即便是虚假的神,只要存在两个,这世界就将面临无数的争斗,现在的世界不正是如此?不管是上帝还是真主,存不存在还两说,就让他们打的不可开交,一场圣战打了快一千年,还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趋势,你要干什么?要成为新的神灵吗?要在原本就已经混乱的世界中,再用棍子使劲搅和几下吗?!”
  “我本来就是神!”
  “你!”
  天罪猛地向前一步,又叹了口气,退了回来:“哎,冰岛虽然不大,但应有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比你曾经的时代好上不知道多少倍,你还不觉得满足吗?享受生活不好吗?追求?你到底在追求什么?”
  轩辕黄帝低下头,他真的在认真的想。
  “我,活的太久了。”
  他平静的说着。
  “活得久了,看得多了,经历的多了,这是好事,也是坏事。我不肯死去,好不容易活了过来,我会珍惜这次生命,可是……活着到底能做什么呐?金钱?这世界但凡能用金钱买到的东西,我都可以轻易的拥有,用金钱买不到的,我也拥有很多。女人,对绝大多数平凡人来说,是一生都不会厌倦的,但对于我来说,早就够了,没什么意思了,虽不能达到佛门说的那种红颜枯骨,但这件事真的不是那么有趣了。原本修炼是我的一个追求,可是你,就是你,亲自斩断了我破碎虚空的机会,我一生的成就也只能是这样了,不是我说追求便能追求的,那么……我还能做什么?
  我建造这美丽的房屋,却如同监牢一般,它不可能困住我的身体,却能让我自我囚禁,为的是什么?就是我不想从这里出去,肆无忌惮的将这个世界任意蹂躏,甚至引起那无休止而且更加无趣的征战。
  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仅仅是想要自己不被人遗忘,仅仅是给自己的人生找到一些乐趣,这样……不可以吗?
  而且我的所作所为,不正是你最喜欢做的事情吗?缘分,你偶尔遇见一个人,要跟他讲个缘分。
  我对于虔诚祈祷的人,也给他一个缘分,实现他一个愿望,让他代替我这个不能移动的身子,去整个世界弄出一些声音……我在这里,虽然孤独,但还可以听到那些悦耳,这样不行吗?难道真的,你连这样都不允许我做吗?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你真的是如此决绝与残酷的话,当初为什么还让我活着!”
  撕开了脸皮,一个绝世的强者不顾一切的,仅仅是遵循自己心中呐喊的,不存在一丝隐瞒,不存在一丝自尊,将自己心中的呐喊吼了出来……带给天罪的感觉,却是那般的可怜。
  天罪听到这些之后,竟然有些索然无味。
  他是来兴师问罪的,因为‘操纵信仰’是世间最强大的一股力量,而且轩辕黄帝完全有能力做到这点,所以他必须来制止,正是因为天罪本身就拥有过信仰之力,成为过真神,他才会更加清晰这种力量的危害,而且……这个世界不是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着这种事吗?那种即便再多我们也无法习惯的事。
  “哎……”天罪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好吧,你的想法我了解了,该说的我也都说了,不该说的……你同样也说出来了,我只想再说一句,就是……好自为之吧。”
  他转身离开窗口,走到门前,临出门时侧过身说道:“我准备在你的这个国家游玩几天,你看着安排吧。”
  说完,就领着小露和一百零六零七号离开的高塔。
  整个过程,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旱魃,她几次试图上前跟天罪‘讲道理’,可每一次都被轩辕黄帝的眼神制止住了。
  直到天罪他们离开,良久,才深吸一口气转头对轩辕黄帝说道:“你变了,从傲视天下豪气变成了如风中残烛的老人般的懦弱。”
  轩辕黄帝缓缓出了一口气,突然嘴角一挑,身上那原本金色的被子,不知为何就变成了黑色,那从窗外透过来的阳光也不再耀眼,渐渐被黑色所压制,让整个房间都昏暗起来。
  “他,离开了。不是吗?”


第六百七十章 宋家老宅

  旱魃一愣,随后惊喜道:“我明白了,你是在骗他,将他骗离这里?你说的那些都是假的吧,其实你根本就不是这样想的,对吗?”
  “骗?”轩辕黄帝冷笑一声道:“在这世间,没有人能骗得了那个小子,你不能,我也不能,没有人能。我说的都是真的,心中所想所悟,一丝做假都没有。”
  “你……你真的是这么想的?”
  旱魃退后了一步,目光有些怪异。
  轩辕黄帝道:“我是这么想的,而且也必须这样想。我原以为他会过些时日才会注意到我,没想到仅仅因为一个传说,就让他再次把注意力放在我的身上,这是我们谁都不愿意见到的,而现在,他走了,我还好好的在这里,就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不管我们要做什么,首要的条件,是我们活着。”
  旱魃不可思议道:“他……那个看起来绝对是个毛头小子的小家伙,真的有那么厉害?能让你……你现在不是在把他当作一个敌人,而是在把他当作一个不可战胜只能去躲避的……灾祸!”
  “他就是。”
  轩辕黄帝笑了笑,对于旱魃的嘲笑,他一点都不觉得脸红。
  ……
  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天朝都城,那个让无数人向往的京城之中,宋家老六带着宋家两姐弟,还有一个六十九号,一起来到一座看起来十分破旧的四合院门前,轻轻的敲了一下那面看起来只要稍微用力就会破裂的房门。
  附近几家四合院的正门都是黑色铁门,只有这里,是斑驳的木头门。
  一条只能容纳一辆货车惊险驶过的街道,道路两旁的不足两米高的房门,还有就是里面普普通通的低矮建筑,这不管放在任何村庄里都算是一个十分寻常的所在,但这里却是整个世界都会留意的地方。
  宋天明看到六叔的举动皱了皱眉头,自己上前啪啪的拍门,还转头对六叔说道:“六叔,你敲门怎么这么小声?谁能听到?真是的,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家里人一来到这附近,你们就显得那么谨小慎微的,至于吗?这是我们家,敲个门也至于这么小声?”
  六叔无奈摇头苦笑,但没有说什么。
  倒是宋天骄无力的揉了揉自己的眉头,走到宋天明背后将他往后一拉,好笑的问道:“你从小在这里长大,少说也住了六七年,那你知道我们的邻居都是谁吗?比如右边这个四合院,是谁在住着,你知道吗?”
  宋天明摇了摇头。
  宋天骄叹了口气道:“这是总理的家,他虽然不常回来,但每个星期总也会回来两次。”
  “呃……”
  宋天明的眼睛猛地就瞪圆了。
  他是个想法很简单的人,说的明确一点,是一个很白痴的人。早在他只有十岁的时候,就跟宋天骄十分郑重其事的说,‘我要治好自己的恐高症!’
  宋天骄好奇问,为什么啊?
  他说,万一我哪天变成了克赛,坐进人间大炮里,我要是能飞不敢飞,那传出去多丢人呐。
  所以宋天骄从小到大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弟弟啊,你想多了。
  有时事情他想的很多,但有些事情,他想的很少。他就从未想过为什么自己家距离天门广场会那么近,步行也就五分钟,没事就到那里去玩旱冰鞋。他也不去想为什么这里总会戒严,有一些扛枪的家伙总会路过自己的家门口,他还以为那些是所有家庭的共性。他也从未想过为什么自己家门口会每天都路过那么多的游客,人们仿佛带着朝圣之心一步一停的走到这里来……然后吹吹风。
  宋天骄看着宋天明惊呆的脸庞,随后笑道:“呐,现在换你来敲门。”
  宋天明轻轻敲了下,然后就马上观察一下四周,怕惊到什么一样。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文雅过。
  “哦,是老六回来了!”
  吱呀一声房门被打开,一个中年妇女打开大门,先是一阵惊讶,随后挤出笑容把四个人给引了进去。
  “你们两个也回来了?也好,回来也好,不过……请问您是哪位?”
  中年妇女问向六十九号。
  六十九号没有说话,只是看了一眼宋家老六,就一副老神自在的样子,开始打量起这房子的格局来了。
  六叔赶忙介绍道:“二婶,这位是我的一个朋友,这次我回来仅仅是路过,正赶上要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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