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女配归来-第6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纨猜测,刚刚他一定去看了来电人,那人向来就是有电话就接,似乎从来没有看来电显示的习惯。
“嗯,是我。”
“林哥,你现在还好吗?没出什么事吧?”
“老子能出什么事?”林纨说话仍旧是平常的语气,只是他的面容看起来却非常平静。
“没事就好。”
“对了,你知道那个小白脸是什么身份吗?”
“啊?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哦……”林纨话还没说完,那头便传来有些急迫的声音。
“林哥,我马上要登机了,不能在说了。”
“你要去哪里?”
“去A市拍戏,我挂了,林哥。嘟——”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呢?闻华。
谎言这么拙劣,连丁点心思都不肯多花,是笃定了他一定会信吗?
因为知道他要倒霉了,所以连一个电话都不愿意打,是吗?
林纨握着手机的手青筋直蹦,那个向来都嬉皮笑脸的那人,好像一瞬间变得叫人难以捉摸了。
然而,这种变化并不是一瞬间就可以发生的,只不过是由量变到质变的累积,在某一个契机到来的时候,“嘭”地爆炸了。
而在另一端的闻华,匆忙挂了电话,脸色十分难看,他低咒一声,“他竟然没事!”
“什么没事?”刚刚走进房间的女人好奇的问道。
闻华缓了缓脸色,冲她道:“是林纨,又叫他逃过一劫。”
女人闻言脸色立刻就变了,“难道这次又有人在帮他?”
闻华将女人拉入怀里,狠狠地吻了一口,不满的道:“谁知道呢?”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结束的好快~感觉这两天像是失忆了一样,“嗖”就没有了(? _ ?)
赶快让哥哥成长起来,这样阿时就可以去谈恋爱~(≧▽≦)/~啦啦啦
晚安么么哒!
☆、第130章
林纨并不是真蠢,他只是安于享受,很多事情既然有人帮他扛了,那么他自然就没必要去费心思了。
就像当年,林清时初来乍到,为了解决眼前的难题,将公司的事情揽下来。有了由父母精心教导过对公司的事情得心应手的妹妹在,林纨自然不愿意为了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事情殚精竭虑。
林清时起初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扼杀了林纨的成长,她只以林纨是真的没有商业天赋,所以也就没有勉强他。等到她后来回过劲来,意识到是自己无声的纵容了林纨的时候,已经晚了。
她义正言辞的说过许多次,但林纨始终还是那样,不愿意改变已有的生活模式。
这是出于对她这个妹妹的信任,也是他逃避责任的一种表现。
后来,她渐渐就不再逼迫他了。
林纨的生活很自在,没有必要去强行打破这种模式。
而且,她认为,时候还不到。林纨需要一个契机来唤醒他。
如果等不到这个契机,那么林清时就安心的管理公司,不再提这件事。
而现在,当她发现哥哥有了不能对她说的秘密之后,她意识到,这个契机到了。
作为妹妹,她希望自己的哥哥可以幸福。
幸福分很多种,也并不是只有功成名就才可以达到。但林纨将来是要结婚生子的,所以事业是他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男人,不一定要成为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也不一定要占据家庭里全部的主导地位,但他必须要独立,要有一份事业。这是由目前的社会现状决定的。
林纨现在就像一个没有完全断奶的孩子。她的存在,无形之中兼任了母亲和妹妹两种角色,给了他一种可以躲避和依靠的错觉。
这一次,她必须要抓住机会,督促他成熟起来。
林清时有意的冷落果然让林纨慌乱了起来,这是他唯一的亲人,他自然不愿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离。
但林纨也有自己的想法,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想法和林清时不谋而合了。
他想要自己处理这一次的事情,他也想要自家妹妹看看,她的哥哥也可以独立去做一件事情的,他甚至迫切的想要做出一件事来,让自家妹妹刮目相看,借此告诉她,她的哥哥已经改变了,不再是过去那个只贪图享乐的二世祖了。
虽然过去一直都处于松懈状态,在自家妹妹进入公司之后,他几乎是完全放手,但毕竟年岁在那里摆着,又接触过有关事务,真正开始认真起来的林纨发现:这一切果然比想象中的更……难处理。T^T
索性,林纨对这件事情的热情丝毫没有因为工作上的受挫而有所消减,渐渐地,他也摸索出一些规律来,不多,但总算是在一点点的进步了。
同时,他单方面的切断了和过去的那帮狐朋狗友的联系,对那个有所图谋的闻华更是见也不见。
他开始派人调查闻华,但只查到了一些闻华私下里的作风问题,他知道的时候,只有一种感觉:果然如此啊。
要说失望是有的,伤心却还谈不上。
他只是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闻华的为人。
只是他真正想查的东西,并没有查到。
他没查到,林清时却查到了。
林清时拿到调查结果的时候冷冷的笑了,明明可以在商场上见分晓,却偏偏要将主意打到她哥哥身上,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公司而已,也值得他们费这么大的劲,绕着圈子的要害她哥哥。
那闻华是出道几年,私生活一直隐藏的很好。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早在大学的时候,就和吴达企业的千金交往了。而吴达企业,正是林清时他们公司的竞争对手。
吴达企业老总吴南的女儿名叫吴雅,一年多以前开始接手吴达企业,说是接手,也不过是叫她在公司里锻炼一下,做些小型case练练手而已。
那个时候,林家的公司琛雨公司已经隐隐有了要超越吴达企业的趋势,而林纨闹出丑闻的时候,正是吴雅刚刚上任三个月之后。
林纨闹出丑闻的原因,正是因为和吴雅的男友闻华在一起,被拍到了勾肩搭背的照片。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勾肩搭背,本来也没什么问题,但林纨的风评向来不太好,便很容易被有心人诱导了。
后来丑闻事件渐渐平息,闻华反而因此和林纨走的越来越近了,直到最近两个月,两个人之间似乎有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林纨以前虽然交往过很多任女友,但说实话,大多都是自己贴过来的,他自己也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从没有上过什么心,更别提有什么心动了。
闻华以朋友的身份接近他,又加上丑闻事件时的出手相助,自然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林纨从小到大没有过什么特别的追求,一直都是那种推一步动一步的典型,所以他没有做成过什么大事,自然而然,他缺少成就感。
男人天生需要被依靠和被崇拜,这是雄性生物的共性。在这种时候,有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对自己满怀信心,还不像女人一样妄图从自己这里搜刮什么,始终保持关注,却又带着适当的疏离,留有空间,不让人窒息,如果被短暂的迷惑了,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林纨又向来是个混不吝的人物,性别问题对他来说啥都不是。
在闻华有意无意的举动下,友情和爱情,林纨自己恐怕都分不清。
在林纨分不清的这段时间,就足够利用他做很多事情了。
不得不说,想出这个点子的人,对林纨的性格十分了解。
但林清时最惊讶的还是,竟然真的会有女人愿意让自己的男朋友出卖色相,做这样另类的事。
真不知道她对自己太过自信了,还是对她那个男朋友太过自信了。
即便闻华从始至终都没有什么真正的损失,她就不怕有个万一吗?
不得不说,林清时结合着调查来的资料,和对自家哥哥的了解,将事情猜了个七□□。
另一头,闻华也是气得要命。
他和吴雅大学就开始恋爱,但他们两个的家世相差太多了,吴南是不会承认他们两的关系的。
大学之后,他和吴雅在吴南的干涉下,分了手。
偶然的机会下,他进了娱乐圈,靠着八面玲珑的手段,渐渐有了些名气。
直到一年多以前,他在一场商业聚会上再次遇见了吴雅,两个人再次走到了一起。
而不久之后,吴雅进入吴达企业,为了摆脱联姻的命运,迫切的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过的闻华,自然见过很多不入流的手段。两个人琢磨许久,想到了“仙人跳”,将目标锁定在了林纨身上。
林纨在外人面前是将琛雨公司发展起来的领导者兼第一功臣,但作为竞争对手的吴南怎么会看不出其中的曲折,他知道了,吴雅自然也就知道了。
起初“仙人跳”定的人临时落跑了,好不容易抓到机会的闻华自然不愿意放弃大好的时机,只好亲自上阵,不过他毕竟要顾忌自己,所以不敢做的太过,只是弄了几张似是而非的照片而已。
这种东西,只要洗白得当,他不但不会受到伤害,还能借此名气更上一层。就算真的有什么,只要毁了林纨,他也不亏,大不了就退出那个圈子,左右他身后还有个吴雅。这一次,他要是做成了,即便手段不光彩,吴南也要承他这份情。
更何况,他从始至终都可以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他连后续的关于如何陷害林清时的事情都想好了。他可是知道,林家还有一大帮子“好亲戚”呢!娱乐圈媒体人可不少,一人一句就够林家兄妹受的了,等到谣言最盛的时候,这帮子亲戚用在刀刃上刚好。
可偏偏,一切都进行的好好地时候,出了岔子。
吴达企业已经做好了准备痛打落水狗,这个时候他只要火上浇点油,站出来以受害者的身份公开的的指责林纨,顺带泼泼脏水,不怕毁不了他。林纨毁了,他那个妹妹纵然真有能力,也无法力挽狂澜。
这个时候,吴达内部却突然出现了问题,先是名下的好几个厂子里出了事,然后是资金链的断节,几个合作伙伴还同时毁了约。
很显然,有人在针对吴达。
事情只能不了了之,吴达在这个时候是没有能力吞下琛雨这个可与之相提并论的庞然大物的,所以,他不得不主动站出来,澄清一切都只是误会。
事件平息之后,吴达内部出的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又经过了一段时间,便渐渐重新恢复了生机。
他也在吴雅的帮助下,名气更盛从前。
后来与林纨的几次接触之后,他渐渐发现了他的弱点,投其所好,很快就成了他的好朋友。
其后,或多或少又下了几次手,只是每次都让林纨给躲了过去。
这一次,他计划了几个星期,借着身份的便利,好不容易打听到白家那位最近才来到H市的大少爷的行踪,算好了天时地利人和,却还是叫林纨给躲了过去。
吴雅本来已经有了要停手的意思,实在也是不值得在林纨身上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大不了另寻他路。但闻华在林纨身上花了那么多功夫,要是不得手,他怎么能甘心?
钻牛角尖久了,若是出不来,就只会形成执念。也得亏他没有直接将手伸到林清时身上,不然自会有人剁掉他的爪子!
这一天,林清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她感到十分惊讶,没想到白朗居然会给她打电话。但林清时很快就淡然了,他们互相都没有留电话号码,可白朗若是想要弄到她的电话,实际上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通话时间相当短,挂电话的时候,她看了一下通话时间,还不到一分钟,她除了在开头白朗喊她名字的时候“嗯”了一声,啥也没来得及说。
白朗话说的十分简洁明了,先报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报了一个地址,随之很认真的告诉她一定要去。
林清时有些摸不着头脑,再打过去时,对方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当然,这认真是林清时自己理解的。
在白朗看来,他明明只是在例行公事的通知她而已。
他看了一眼床头的照片,轻哼一声,“既然你那么喜欢,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好了。只有这一次机会。”
床头的照片里,是一对模样十分青涩的男女,身上穿着中规中矩的校服,女孩儿长得十分漂亮,而男孩儿模样很普通,却有一双十分出彩的眼睛,望着镜头的时候,眼里闪着喜悦和羞涩的光,看起来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双十一之前一定要甜一次!明天的主题是“约会&亲吻”。
☆、第131章
白朗的邀约林清时本来还犹豫要不要去,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去赴约,却又发现白朗根本就没有告诉她时间(⊙﹏⊙)b,电话又打不通,她也只好就此作罢。
反正,不是她不想去,而是他没有告知确切的时间。╮(╯_╰)╭
而白朗显然也意识到了自己忘记告诉她约会的时间了,懊恼了一会儿,他就决定约会当天亲自去接林清时。
知道了这个消息的“另一个自己”显然很高兴,竟然几次兴奋的想要出来,掌控身体。
是的,另一个自己——和他共用着同一个身体,却大多时候都蜷缩在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
比兄弟手足更为亲密无间,能够少部分的感受到彼此的情绪,甚至是了解到彼此的所思所想。
他们,是同一具身体里的双重人格。
跟一般的具有双重人格甚至多重人格的人相比,他们显然要更幸运。他们互相知晓对方的存在,甚至渐渐的有了可以相互感知的能力。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寄居在同一具身体里的两个完全独立的灵魂,因为巧合,所以相遇,共生。
白朗知道医学上从未有过这样的例子,但人本身就存在着无限可能性。他觉得像他们这样的奇妙存在用已经有人广泛使用的“双重人格”一次来定义,简直是侮辱了他们。当然,主要是侮辱了他!
所以,白朗将他和白默称为独立的两个灵魂。
直到一年之前,白朗才意识到自己身体居然还隐藏着另一个灵魂,只是那个灵魂很少出来活动。
但这么奇妙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淡定如白朗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他开始拍摄一些简短的录像,留下只言片语,试图和另一个自己交流。
另一个自己对此也是好奇的,便依葫芦画瓢的留下了一些可供他了解的东西,但显然,另一个自己对此事十分恐慌,白朗觉得,那个和自己共用一具身体的灵魂简直是个胆小鬼。
哎,这样小家子气的灵魂怎么会和他出现在同一具躯体里呢?高傲如他,对另一个胆小懦弱还和他共生一体的灵魂显然十分瞧不上眼。
不过,既然是和他在一具身体里不知道共同生活了多少年的“难兄难弟”,怎么说也算是自己人,他就勉勉强强接纳他好了。╮(╯▽╰)╭
而且,两个灵魂,很有趣不是吗?
后来,他知道原来那个灵魂是有名字的,不叫白朗,而叫白默。
默,是沉默的意思吗?的确很适合他沉默寡言的性子,人如其名。
然后,他知道,这个只会沉默,不爱出来活动的灵魂,有一个暗恋的女孩儿。
他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猛然发现,周围似乎突然多了许多照片,书房里,卧室里,床头上,墙壁上。照片里是一个陌生的男孩儿,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儿。
白朗这是才陡然意识到,尽管自己是掌握这个身体主权的人,但他却是后来者。
若是按照医学上的说法来,他是由白默衍生出来的副人格。
白默,才是这具身体最初的主人。
也许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时候韩叔看他的眼神那么纠结,那么奇怪了。
他,白朗,比白默更加优秀,可以为白家带来大笔的利益,所以白家对他和白默的事情只字不提,而在从小就陪伴白默长大的韩叔看来,只有白默才是他真正的少爷。所以,叔叫他郎少爷,叫白默少爷。
但白朗可不是会悲天悯人的性格,他从被衍生出来的那一刻,就注定是骄傲自信的。
只要他在一天,这具身体的主导人就只会是白朗,世人知道的那个注定璀璨的名字也只会是白朗,而不是那个躲在角落里凄然无助的白默。
不知道为什么,白朗从没有想过要一个人占据这具身体。
他只吩咐人,把所有不该出现的东西全部收起来。
只有这一次,那个一直以来躲在身体里不愿意出来的白默爆发了,他竟然抢过了身体的主导权,大声的阻止正在动手清理的佣人们,甚至险些不顾形象的动起手来。
有趣,真是有趣!
胆小鬼竟然发飙了!
多有趣的一件事。
白朗为了看到更有趣的事情,他妥协了,为白默留下了那些东西。
有一天,他再次看见床头的那张照片时,他心里一动,这个时候他已经可以直接和白默进行短暂的交流了。
白默在身体里看不见外面的情形,于是他将自己的意识传递给对方:“你想要再次见到她吗?”
白默的情绪波动的异常的剧烈,不需要通过录像听到他开口,也不需要特意凝聚全部心神去感受他的想法,白朗已经知道了他的答案。
白朗摸摸自己的胸口,那里在说:
“想,很想很想。”
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向来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和欲…望的白朗第一次感受到了名为渴望的情绪。
心脏的跳动节奏会比平常快上很多,带着微微的痛楚,眼角发涩,喉咙发干,脑袋里只有一个声音,于寂静之中震耳欲聋:
“想!”
“既然想,那你自己为什么不去见她?”白朗问。
像是一盆冷水泼下来,所有的热切和期冀都没有了。白朗只能感觉到一片冰冷的沉默,白默似乎彻底消失了一样,一点反应都不愿意给他。
白默的沉默彻底燃起了白朗的兴趣,他开始让人暗中去寻找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儿。
为此,他还曾经特意乔装了一番,来了几次擦肩而过的偶遇。
甚至在有人在对她哥哥下手的时候,他还神不知鬼不觉的帮了她一把。
而这一切,白默都不曾知晓。
每一次擦肩而过的时候,白朗都在想,如果我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眼前,她会不会突然认出我?或者说,认出白默?
但他没有这么做,作为一个完美的男人,怎么可以在这样的场合下主动搭讪呢?
后来,白朗终于在一次外出的时候碰到了自己认为最完美的机会——她的哥哥不要命的在公开场合下要对他动手。
白朗对于自己平白受了无妄之灾的事情感到愤怒,但送上门的机会让白朗决定勉强原谅那个出门不带脑子的男人。
他带林纨回了家,之后果然接到了那个女人的电话。
白朗觉得,正式见面的场景一定要极尽完美,才符合他这么完美的存在!至少,也要足够的令人惊艳,才对得起少爷他这张完美的俊脸!
只可惜,白朗自己想好的招,甚至连光照的角度,转身的时机都算好了,最后却通过录像的方式,手把手的交给了白默。
白朗想,就当是你在打电话的时候主动说了我的名字,所以还你一次。左右那个人是你喜欢的,和我没有什么关系。
安静的呆在身体里,将主权交给白默的白朗,可以感觉到白默剧烈波动却极力抑制的情绪,白默很开心,这是白朗第一次从他身上感受到这种情绪。像是来了一场艳阳,将所有乌云全部驱散。白默好像从漫长的沉睡中苏醒,开始焕发生机。
白朗也想看看那个唤醒了白默的女人究竟有什么魔力,他重新占据了身体主权,却看到一副极其刺眼的场景。
白默那样喜欢她,喜欢了那样久,她却在他面前和另一个男人那样亲密,尽管那个男人是她哥哥,也不能如此啊。
白朗莫名觉得那场景令他十分不舒服,他很气愤。
他觉得那是白默的感情影响到了他,不然他怎么会有嫉妒这种丑陋的情绪呢!
都是白默!
哼!╭(╯^╰)╮
不过看在过一阵子是他的生日,嗯,勉强算是他们共同的生日的份上,他就大方一点,答应胆小鬼的请求,再给他一次机会,替他约一次人好了。╭(╯^╰)╮
生日那天,白朗磨蹭了很久,自觉将白默打扮的帅破天际了,不给他这个同居者丢人了,才昂首挺胸的出了门。
到了林清时家附近,白朗无比潇洒的靠着车子,摸出手机,打了那个他早就记得了的号码。(过目不忘也好烦人!他才不是故意记得这么清楚的!╭(╯^╰)╮)
电话一接通,白朗言简意赅的只吐了两个字:“下来。”便高贵冷艳的挂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林清时一愣,看着屏幕上显示的陌生来电人,好久才反应过来那个声音是谁的。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稍微收拾了一下拿着包出门了。
果然,出了大门没多久,林清时便看到了停在路边的无比骚包的一辆大红色的轿车。轿车上靠着一个男人,正是只见过一次的白朗。
林清时上前打招呼,看着斜倚着车子,一脸倨傲的男人,却总是微微侧头向她这边瞟的样子,心里忽然想到最近网上十分流行的一个词——傲娇。
只是,和上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