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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老实人惹你了?-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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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勿吉的这五千骑兵是在草原上驰骋惯了的勇士组成,其战斗力根本不是北邙骑兵可以比的,霍水仙即刻下令锁城、不应战。勿吉骑兵虽来势汹汹,但他们没有充足的粮草供应,必定呆不长久。
    勿吉的统领苏可查看透了霍水仙的缓兵之计,他命人把城外的北邙百姓都抓来,绑住了扔在城门外,高声喊话道:“北邙的国君陛下,我们勿吉人只是想要一点粮草,冬天马上就要来了,我们的羊没有草吃,孩子没有奶喝,只想你们强大的北邙国可怜可怜我们!若是连这点要求您都不能满足,那就让你们的子民现在就陪葬吧!”
    霍水仙站在城楼上,看到城门前躺了一地的老弱病残。那些人看上去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他们充满地希望地向上看着,希望他们的国君能够救他们一命。
    城外不安定,城内也骚动起来!很多士兵的家人朋友就住在城外,就在那被抓的一千多人里面,他们高喊开城门,要出去救他们的父老乡亲。
    “肃静!”霍水仙长在高台上高声喝道,“孤王知道你们心急如焚,这些人是你们的亲人,难道就不是孤王的子民吗?”

    【小剧场】
    星空:
    张斌:为什么这次没有我们的戏?
    霍水仙:都没人了,有什么好看的。镜头省着点用。
    张斌(欲哭无泪):搬石头砸脚系列。明明想给我自己加点戏,玩过了,嘤嘤嘤。
    ①勿吉:是南北朝时女真族的称呼,这个故事的背景类似于南北朝,但是不尽相同②我:南北朝时,皇室人一般自称为“我”,不过国君就算了。
    
    
    第55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2)
    
    一个黄衣铁甲的士兵在人群中高声喊道:“出城迎战!迎战!杀了勿吉狗!”这一声一喊,台下山呼而应,虽说五千北邙骑兵对付勿吉五千铁骑胜算不大,但是他们有七万人就在后方!
    可是霍水仙知道,他们是先行军,提前赶了回来,而那大几万的步兵还有半个月的行程,若是此刻开城门迎战,不一定会输,但是对北邙的骑兵绝对是致命的损伤。伤敌一千而自毁八百,非明智人之选。
    最无奈的解决办法,才是战争。
    “安静!要出城迎战的站出来,讲你的理由!”霍水仙站在高台之上,北邙的狂风吹得他衣袂翻飞,几乎要把他卷到天上去。
    吵闹的兵士安静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有人站了出来,高声道:“陛下!王太后娘娘在后宫里,而我们的母亲,此刻正在城外!”
    立刻就有将军怒目而视,高声呵斥道:“岂可将王太后娘娘与尔等庶民相提并论,以下犯上,军法伺候!”有人下去拖那个说话的士兵。
    霍水仙扬手制止了,道:“都是生养我等的娘!孤王不会忘记,是有了她们,才有了孤王麾下大好男儿,孤王不仅不会让她们身处险境,更会善待她们。你们要问为何不战,孤王告诉你们,为了她们!为了不让她们白白死了儿子!哭烂了眼睛!勿吉骑兵孤王自有办法解决,孤王不是好战之人!若是尔等执意选择战场厮杀,作不必要的牺牲,孤王看不起这种人!”
    台下一片寂静,继而有人哭出声来,若不是逼不得已,谁又愿意拿命换取安稳?这一席话让在场兵士大为震动,并在北邙的国史中记下了浓重的一笔,传遍天下,获得无数文人墨客交口称赞,周边国也大为赞赏北邙王的政治理念,纷纷推广传唱,只希望自己的邻国都这样爱好和平才好。只不过,两年之后,众人痛心疾首:北邙王就是个大骗子!
    勿吉族以游牧为主,骑兵精良,但是整个小国的兵力、国力却弱的很,甚至都不能算是一个国,只能算是游牧部落同盟。霍水仙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粮食,过冬的物资。容易,北邙多得很,给你!
    不仅今年给,孤王还要年年给!
    不仅年年给你粮食,我还要给你奢侈品!丝绸、茶叶,别客气,拿去挥霍吧!
    然而勿吉的统领查木萨却犹豫了,因为北邙王要求以每年三千匹的战马作为交换。优良的战马是勿吉的生存之本,是勿吉唯一的物产优势所在,若是给了北邙,那北邙转过身来不就成了一个最强大的的骑兵国,一脚就能把他们给端了?
    双方进入了谈判的状态,因为北邙给的诱惑太大、无法抗拒,作为谈判的诚意,勿吉将抓过来的百姓毫发无伤地放了回去。
    谈判因为查木萨的犹豫而进入了僵持的状态,他担心北邙那个年轻的国主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他看不透钟明朗,是年少轻狂?还是大鹏待飞?
    “陛下,这都十天了,咱的主力过不了几天就到了城外了,您还犹豫什么,一锅端了他们!干。他娘的!”宇文将军是个粗人,他没法理解霍水仙的求和。求和是什么?是软。蛋!身经百战、流血不流泪的宇文将军有点想哭。
    “孤王的大将军,你就只想要那五千个人?”霍水仙笑得让宇文极心里发毛,“去,别闲着没事儿,带一队人,去草原上拜访勿吉的那些老家伙。”
    宇文极被迫带着三百精兵,踏上了勿吉拜访之旅,雄赳赳气昂昂,身着华丽丝绸衣裳!宇文极憋屈极了,他回头看一眼身后几十车的茶叶、蔗糖、丝绸、大米,恨不得把衣服给扯了,狗。日的钟明朗!不过当他看到了勿吉王族们眼里炽热、羡慕的光,他忽然有点明白国主要干什么。
    宇文极一行人尚未回到北邙国都,查木萨就不甘不愿地答应了霍水仙的协议——他不怕敌人,却不得不考虑部落中举足轻重的老家伙们的压力。那些人已经被北邙的丝绸与茶叶给迷了眼,还有他们枕边的美人,那些女人可真是爱死了滑溜溜的丝绸!
    勿吉第一批战马送来的时候,宇文极跟着霍水仙去城外迎接。三千匹精神抖擞的战马在城外嘶鸣,宇文极看向霍水仙的目光是狂热的:“晋国的进贡,换勿吉的战马……咱北邙没花一个铜子儿啊!绝了!”
    霍水仙拍拍宇文极的肩膀,道:“派人都赶到北邙山后面去,高凌怕是等得心慌了。”
    宇文极欢快地应了一声“嗳!”甩着鞭子领命走了。高凌是已故元帅高战风的孙子,高家一父三子都牺牲了,只留下了一根独苗苗高凌。高凌留着高家的血,他向往着祖辈用热血洒透的战场,他像一只蛰伏的猎豹,等待进攻的机会!霍水仙扛着高家妇孺不满的压力,把高凌从高家调了出来。
    高凌,别让孤王失望。
    北邙身处华夏腹地以北,北靠草原,南临晋国,西通西域,东有高丽,身处交通枢纽,人口流动频繁,因此手工艺制造水平和商业水平都要高于周边几个国家。北邙会缺丝绸、缺战马,唯独不缺技艺精湛的铁匠,可以说,整个华夏大陆中四之有三的铁匠都在北邙国中。
    因此,即使整个北邙国中有几百个铁匠凭空消失了,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顶多有些识货的买家发现自己一贯用顺手的老师傅不见了,或许由出去游历拜访名师了吧,毕竟咱北邙的手艺人总爱精益求精呢!
    在北邙边境外放牧的勿吉人倒是发现有些不对的,有些地方未曾去过,草皮却有被啃食过的痕迹,难道是野马群?一伙人兴高采烈地守了几个晚上,打着喷嚏失望地离开了,唉,野马估计走了。
    ***
    南方的晋国皇宫逐月公主的娥华殿中,面如凝脂的美人坐在国师的华丽,繁复的桃粉宫裙被洁白的国师朝服拥簇着,逐月愁眉不展,忧心忡忡道:“奂郎,钟明朗还是不肯死心吗?”那日城墙一跳,虽然没有伤到性命,但是逐月受惊过度,生了一场大病,丢了脸又忧思过虑,她现在看上去就像个极易破碎的瓷娃娃,见而生怜。
    国师何奂稍稍拥紧怀里的女孩,将脸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上,瞳孔黑得吓人:“最新的线报,钟明朗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去过后宫了。前殿被他清洗了,什么消息都没打探到。听说他还三天两头往军营里跑。”
    逐月小小地吸了一口气,心有余悸道:“他莫不是还会再来?”逐月心忧地抱紧了何奂,将头埋在何奂的胸膛上,软软的黑发蹭得何奂心头一痒。
    “我倒是希望他来呢,再来几趟,搬空了这晋国,我们再夺了他的北邙,岂不是正好?春日里,你我二人策马去草原看漫山遍野的鲜花,秋日里池鱼肥,我钓鱼,公主与咱们的孩儿们吃鱼,岂不快哉?”
    逐月脸上一红,含嗔带怒地推开何奂,小声道:“谁要和你生孩子。”脸上却笑容浮现,抿嘴也抿不下去。
    何奂复又搂住逐月,蜻蜓点水般一吻,道:“钟明朗难成大器,晋国永远是你父皇的。”怎么可能?何奂这辈子只有一个心愿——让晋国亡国!若是天下能够更乱些,战火烧了一切,那更合心意,妙哉妙哉!
    话题的中心,霍水仙又往军营赶去。军营里的训练一如往常,宇文极领着霍水仙进了暗室,小心翼翼地拿出刚打出的一批弓。弩,激动得声音直颤:“陛下,有了这弓。弩,咱北邙还怕谁?”
    霍水仙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因他图纸画得细致,那些打铁师傅手艺也高超,这批弓。弩都勉强达到了预计,霍水仙把手中的弓。弩放到一边,道:“走,上次劳烦将军给孤王精选的三千骑兵,看看去。”
    宇文极宝贝地将那一套弓。弩小心翼翼地收好,本是五大三粗的络腮胡子大汉,却做出一副怀抱小婴儿的神态,着实引人发笑。霍水仙没笑,他心急想要赶紧去看那三千骑兵。
    一声军令,校场内尘土飞扬,三千骑兵一炷香内集合完毕,站得整整齐齐。宇文极颇有些得意地指着场内兵卒,道:“陛下,这三千男儿是正是为您而选,请陛下一观。”
    霍水仙居高临下看着台下三千年轻的兵士,道:“家中有父、或兄弟在军营中的,上前一步走!”
    人群中一片骚动,议论声顿起,渐渐有人站了出来。霍水仙眉头一皱,继而又道:“你们的父兄可有一人退伍回家,宇文将军,这件事交给你了。”宇文极应了一声“诺!”。
    台下的议论声更大了。霍水仙严厉地看了眼宇文极,宇文极后背直流冷汗。
    “因为你们进了这骑兵团,就是九死一生!不想加入的,现在即刻离开此校场,退回原来的队伍中去。孤王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陆陆续续走了几十人,剩下的人反而更加坚定了意志。家中不必牵挂,何不战场厮杀?贫苦人家出来的子弟,能混上一口饭吃就满足了,更何况是跟着由北邙王亲自带领的军队?富贵险中求。
    “好!剩下的就是不怕死的了。”
    霍水仙下令让这三千兵士分作两队互相厮杀,双方人马你来我往,人嚣马嘶,好不热闹,霍水仙看着眉头却越来越紧,最终是再也忍耐不了,跃上战鼓台,连击九下战鼓,台下混战的兵卒都愣住了,保持着造型,囧囧有神地看着台上飚力的国主,耳膜震颤。
    “你们像什么兵?你来我往地比划,很好玩?还有你!”霍水仙一指台下一不起眼的灰衣小将,怒道:“我没记错你就是勿吉来犯之时,坚持要上战场杀敌的那个兵卒!就你这个样子,战马能跑出去十丈吗?”
    那灰衣小将涨红了脸,不服气道:“陛下您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也没见过我们挥汗如雨地训练,却要我们自相残杀,属下不服!”
    “不服?”霍水仙没有多说,将手中的战鼓棍扔出去,隔着五百步的距离,一举将那兵卒的战盔打掉在地上,那兵卒受力后退数步,单膝跪地高声喊道:“属下服了!”这样的精准度与力量,他做不到。
    “孤王要你服吗?孤王要的是你们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下!宇文将军,孤王对你的训练很不满意,这三千骑兵团,以后由孤王亲自训练!”
    宇文到底是多年的老将军了,被一个毫无经验年轻人这么打脸,虽说对方是国主,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当然,当他三个月后再看这骑兵团,只恨自己当初怎么没加入其中,当一个小卒子也好啊!
    
    第56章 倾国倾城乱世美人(3)
    
    “孤王要的铁骑军,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铁骑军!你们将要代表的,是整个北邙军人的脸面,你们是北邙的军魂!懂不懂!”霍水仙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中,让人热血沸腾!
    “懂!”两千八百一十五人的声音整齐化一,震动山河。
    “不,你们不懂。”霍水仙脸上流露出不屑,他瞥了一眼台下开始骚乱的人群,道:“哪怕你们是宇文将军从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三千勇士,你们仍旧远远达不到孤王心中军人的标准!从今天起,孤王颁布三条军令:“一、服从长官指挥。违者,斩!
    “二、列队时必须经由长官允许,才可讲话。违者,斩!
    “三、不允许私下斗殴。违者,斩!
    这次台下没了议论的嘈杂声,所有人紧闭着嘴巴。霍水仙点点头,又道:“记住,你们只是孤王的刀,一把劈向勿吉恶狼、齐国饿虎的刀!你们的背后,是这个国、是你们的家!从今天起,你们接受的是超出你们能想的程度的训练,孤王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也会和你们一起。”
    所有人都热水沸腾、睁大了眼睛,陛下说的是“我”,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陛下拿咱当自己人!把自己当做和我们一样的兵!有些人热泪盈眶,死死咬住了嘴唇,有些人却忍不住还是抱有怀疑态度,觉得年轻的北邙王不过是嘴上哄他们,他们爱这个国家从而更担心会失望。不过,很快他们就会知道,霍水仙没有骗他们,不管前一句,还是后一句。
    第二天一早,晨起负重五十斤沙土跑二十里,很多人跑了一半就受不了了,但是陛下背着比他们还重的沙袋也跑在人群之中,离他远的兵卒还能偷偷松口气,跟在霍水仙身旁的那一群,手脚都酸痛得不是自己的了。
    陛下你就不要勉强啦,你的胳膊和腿已经在打颤了,你就要倒下啦!有兵卒特地跟在霍水仙后面,等着看国主的笑话。
    然而,霍水仙脚步虚浮气喘吁吁地跑到了终点以后,并没有停下,又飘飘悠悠继续往前跑。他看上去随时能倒下去,但是却又不折不扣地倒腾着向前。霍水仙没停下,跟在他身后的兵卒哪里敢喘气,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直到跑完三十里,这近三千人才终于停了下来,一个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不想起来。
    霍水仙放下背上的沙袋,他的肩膀已经被磨出了鲜血,一股子腥味加着汗臭味直往鼻子里钻,但是他的背依然挺直着,大声呵斥道:“你们是军人,站起来!”
    兵卒们接二连三地爬了起来,虽然累得不行,看到国主像一个树一般戳在眼前,也不敢再歪歪扭扭,一个个咬牙站直了,列队整齐。
    “高凌何在?”
    “诺!”高凌从队伍中跑出,他养了半个月的马,皮都痒得发麻!当初霍水仙把他从高家的娘子军里调出来,既没有封官也没有授职,但是高凌还是满怀希望,他知道陛下一定是慧眼识英才的,结果是让他养了半个月的马!虽说是从勿吉来的战马,一匹匹膘肥体壮,赏心悦目,可惜不是三千兵。高凌心中不甘,但是他就是个兵种,服从命令是他骨子里流着的血,他老老实实去养马了,带着手下百十来个兵,把马养得很好,养得很称职,养得他都以为自己真要一辈子当个马倌儿了,昨晚一道军令,鲜红的朱砂封——紧急军令!让他血液都沸腾了!
    “高凌,孤王任命你为蓝旗营营长,统领今日跟着孤王跑完全程的兵!”
    “遵王令!”高凌单膝跪地领命,沉稳地仿佛仍然是让他去放马。
    “胡冲,出列!”
    “诺!”胡冲跑出队列,站到台下,他就是上次喊“不服”的那个灰衣小将,这次二十里越野跑在第一个,他心中紧张,不知国主是否要秋后算账了,但是又一想,怕什么,若是明主,定不会草菅人命,若是昏君,早死早好!
    “孤王任命你为红旗营营长,领今日跑在孤王前面的近一千五百个兵!”霍水仙控制着速度,今日越野大概跑在一个一半的位置。他要两种人,一种无所畏惧,速度够快,跑在前面;一种耐力足够,定力持久,吃苦耐劳!
    “诺!”相比较高凌的稳重从容,胡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千五百个兵啊!这么大的官儿,他只有做梦想过。
    “两营营长只需听命于孤王,无须受限于其他军中高官。营内分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尔等自行推选后上报营长。每月都有营内比试,小队长最后两名,从他们所在小队中择优顶替,大队长、中队长同样!明白了吗?!”
    “诺!”
    “解散!”霍水仙迈开大长腿,挺直了背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关上了门,疼得吸了一口气。钟明朗这个身体素质没法跟那帮操练惯了的老兵油子相比,不过好歹是个男人的身体,要是是战国公主要领兵报仇什么的,那就跪了。磨破了皮的血肉黏了吧唧地贴在肉上,衣服脱下来扯得皮肉钻心地疼,霍水仙撤了硬汉形象,龇牙咧嘴地清理这伤口上的污渍。
    他试着念起聚灵真诀,“观宇宙如法。宇则万象生,空间如有;宙则万象起,时间如是。宇尽而宙生,宙停而宇崩。见一切诸法空相,容德容禀容听,凝一切有力之力,能收能纳能融……”
    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天地灵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霍水仙的身体中,从解散队伍到晚饭的五六个时辰,霍水仙没有动一丝一毫,他感觉到身上的伤口正在一点点愈合。
    而在这段时间内,两营骑兵吃到了他们当兵生涯中最好的一顿伙食——有白面饼、有菜、甚至还有肉,是肉啊!本来还有些人打着退堂鼓,用完餐后——谁都别拦我,我要跟着陛下干!有肉吃!
    霍水仙站起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的伤口几乎也都愈合了七七八八,但是他反而皱了眉头,聚灵真诀能够在此世界运用,说明这个世界是有灵力存在的,虽然很少,但是聊胜于无。这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其他人同样具有着超出自然之力。霍水仙仔细回想着剧情,却找不到任何和这个相关的记录。难道这个剧情同“爱上道士大叔”那个世界一样,存在两本小说交叉的情况?
    霍水仙想着走出了房门,他换了一身衣衫,不是王宫中龙袍,也不是北邙的战衣,是量体而裁的高丽棉布军装。霍水仙根据上一个世界的军装做了调整,更利于干净利落的马上作战,他只是把大概的要点说了说,北邙国的裁缝们就给做了出来,这会儿刚送过来,霍水仙就给穿上了,整个人显得更加修长,挺直,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军容模特,走到哪儿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出人意料地就把新式军服给推销出去了。
    拿到新衣服的兵卒们训练得一丝怨言都没有,新衣服啊,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吗?陛下一下子发了两套,还……说不出来的好看!
    高凌有些忧心地看着那些欢天喜地的兵卒,霍水仙知道他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肩头,道:“放心吧,只是小规模的改动,北邙大军暂时还是稳定的。”况且,晋国还给了十万两黄金的军费呢,不好好利用,怎么对得起人家一片好心?
    这边,北邙的新式骑军如火如荼地秘密训练着,另一头的晋国王宫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逐月公主的驸马,余光瑞。
    余光瑞是晋国左元帅余奉先的独生子。余奉先一生纵横沙场,如今依然老当益壮,掌握着晋国十万大军驻守晋国东南,抵抗来自越国、唐国的威胁,只可惜他有十二个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别人都说这是他杀孽太重,遭了报应了,余奉先心中其实也颇为相信这种说法,因此,为了防止余家的香火断了,余奉先想让唯一的儿子从政。送去书院读了几年书,余光瑞没读出个圣人来,倒把自己给养残了,一副脑满肠肥、不着五六的模样,活活一个纨绔子弟。
    余奉先也后悔了,眼看儿子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报国家,索性熄了心思,让儿子尚公主吧!
    晋王当初把余光瑞劝留国度,为的就是能够牵制珍兽东南的余奉先老将军,正愁怎么继续把余光瑞留下,免得他跟去了军营里,天上掉馅儿饼了,当下就答应了。逐月确实是晋王最爱的公主,可也只是之一,况且能够留在国都内,不必远嫁他国和亲,父王爱你!
    逐月第一次看到余光瑞,扶着额头就晕倒了。这猪一样的人是本宫的未婚夫?还不如北邙那个女孩子般的质子呢!
    因此,当初她爬上城楼的时候,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含屈受辱,她是解脱的,她甚至是渴望钟明朗去救她的,然而这一点藏得太深,她当时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沉浸在守节殉国的幻想中了。
    “驸马爷,驸马爷!您别……您不能往里面走了。”小宫女根本拦不住新驸马这个吨位的选手,被余光瑞一个屁拳撞到了一边。
    “公主?逐月公主?咱什么时候完婚啊?”余光瑞油乎乎地脸伸进了公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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