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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民国影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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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特别的故事,让我想起小时候的睡前故事。”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杜雪怀脸上的笑容灿烂无比。
    睡前故事?陆秀忽然有些好奇,他的洋妈咪睡前到底给他讲的都是些什么故事了。
    “不是我故意要偷看的,毛团尿湿了,替她换尿布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一看就停不下来了……”大概也意识到随便偷看人手稿不道德,他连忙弱弱解释。
    “没事。”竟然能在这个时空遇到喜欢《回魂尸》的人,陆秀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生气?
    杜雪怀长舒了一口气。
    “对了,你的那个小麻烦处理得还顺利吗?”
    杜雪怀竟然一噎:“……很顺利。”
    总觉得言不由衷啊!既然杜雪怀不愿意说,陆秀当然不会傻到去追问。
    大概是知道陆秀意识到了不对,杜雪怀主动转移了话题:“之前请六叔做的那些衣服都做完了吗?”
    “做完了,昨天就已经全部送过来了。”
    “那就好。”杜雪怀点点头,打量了陆秀一眼,“今天这身也很漂亮。”
    “谢谢!”陆秀撇了撇嘴,果然是弯的,关注的重点竟然在衣服上。
    因为她是杜雪怀带过去的,所以六叔把她的那几套衣服放到了最优先。陆秀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全部拿到,没想到那边没几天就把所有衣服都做完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身绛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原本只想要普通的料子就行,六叔却使用了有着“织中之圣”美誉的缂丝面料,也不知他一个老裁缝从哪里弄来这种古时候给帝后做龙袍凤袍的料子的。要不是陆秀曾在某档时尚节目中看一个一线女星拿着同样面料的高端礼服炫耀过,她还不一定能认出来。
    缂丝面料的旗袍,在现代起码十万块打底。陆秀前世只是个三流小演员,就算是最红的时候也没穿过如此贵重的衣服,如今莫名其妙穿回民国当了歌女,却反而有幸穿上了原本做梦也无法想像的衣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不过,正因为这身旗袍,她倒是终于反应过来了,六叔根本就不可能是什么普通的老裁缝。普通的老裁缝能随随便便在衣服上订满水晶,随随便便甩出缂丝这样的高端面料吗?比起在做衣服,六叔给陆秀的感觉反而更像是在精雕细琢一件件艺术品。
    想起杜雪怀之前面对六叔时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陆秀只能感叹上海这样的地方果然每一个角落都卧虎藏龙。
    对于把做衣服当成了一门艺术的老头来说,陆秀那些漂亮又独特的设计果然有着难以言喻的魅力。让学徒把做好的衣服送到陆秀家里的时候,六叔还特意让学徒带话过来,说是只要陆秀有新的设计都可以过去找他。
    身上的绛红色缂丝旗袍实在太过抢眼,虽然陆秀依旧穿着被她自己戏称为妈妈鞋的民国风高跟鞋,配上烈焰红唇的精致妆容,整体效果却依然相当不错。
    跟杜雪怀寒暄完毕,陆秀拿出纸笔,去茶几那边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旁若无人地开始了誊写。
    “这篇小说你准备投去哪里?”没想到,杜雪怀竟然眼巴巴地跟了过来。
    陆秀抄得正起劲,头也不抬:“《小说月刊》。”
    “啊?《小说月刊》是中文的……”杜雪怀竟然一脸的失望。他虽然看得懂英文,面对汉字的时候却是货真价实的文盲,也难怪他会忧伤。
    陆秀微微一愣,难道他以为自己准备投给外文杂志吗?外文杂志?!陆秀忽然哭笑不得,才反应过来,其实当时她完全可以直接把《回魂尸》投给上海的外文杂志跟报纸。不过现在,既然已经跟《小说月刊》那边说好了,当然不可能再反悔。
    “这个故事我原本是用中文写的。但是,《小说月刊》那边说这个故事太出人意表,如果是译作的话,才能考虑发表,于是我脑袋一热就承认了这的确是译作。只能想办法炮制出这篇原文……”
    “原来如此。”杜雪怀恍然大悟。
    “那个……”顿了片刻,他才忽然弱弱道,“其实,你文中有几处用词跟语法错误。”
    陆秀抬头,难以置信地望着他。她手里的这篇可是原作啊原作!海因莱恩的原作!他竟然说原作的用词跟语法有错误!愣了片刻才猛然反应过来,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这篇小说要到几十年后才会发表。
    语言是一种永远在缓慢演进的工具,交流是它唯一存在的意义。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随着大量不同族裔移民的涌入,一些原本的外来语渐渐被吸收进了标准英语之中。
    就像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无法理解脑残,脑补,残念是什么意思,就像平安时代的日本人不知道天妇罗是什么意思一样,杜雪怀也无法理解文中那些几十年后才会成为标准英语的外来语。
    陆秀想起了那句著名的“”,原本被看成是典型的中式英语,后来却成了被广大美国人民普遍接受的标准英语,公开出现在出版物中。但不管怎样,在被美国人民普遍接受之前,这句话的确是有着严重语法错误的病句。
    想明白这一点,她瞬间冷汗淋漓。幸亏有杜雪怀提醒,如果她就这么把原文拿出去,那可就要闹大笑话了!
    “你……你能不能帮我改一下?”身为一个只学过现代英语的二十一世纪公民,陆秀实在看不出来,海因莱恩的原文中到底有什么错误。
    “好。”杜雪怀从她手中接过了钢笔,毫不犹豫地对着原文批改了起来。
    陆秀惊奇地发现,被外面的人传为文盲的他,竟写了一手漂亮的花体字。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他一比,她那一手原本还算端正的英文钢笔字瞬间就被秒成了渣。
    男神!嗷!男神我好崇拜你!
    
    第35章
    
    陆秀对杜雪怀那一手漂亮的花体字惊为天人。得知今天他并不是特别忙后,厚颜无耻地央求他帮忙誊写原稿。杜雪怀原本脾气就很好,没有丝毫犹豫就一口答应了。
    望着杜雪怀坐在办公桌前奋笔疾书的模样,陆秀心脏狂跳不止。这大腿抱得实在太值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这么想着,陆秀甚至觉得他那张逆光下的脸正隐隐散发出光芒。帅!简直太帅了!他原本以为关于他会英文的描述是言过其实,是小弟们对死去大哥的美化。现在才知道原来杜雪怀真的就是这么屌,不会读写汉字,却会英文什么的,逼格简直逆天了。不亲眼看到,一般人绝对无法相信。
    一想也对,他那位把抢女人当成业余爱好的父亲估计连自己到底有多少孩子都不知道,当然更不会关心孩子的教育。杜雪怀的母亲不识字,后来又早早带着他离开了那边,回到家乡后就更加不可能供他上学了。汉字又不同于英文那样只要能够读出来,就能理解意思的表音文字,没有人手把手的教,根本不可能学会。他会成为“文盲”,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杜雪怀手里拿到誊写完毕的原稿,陆秀连连道谢。他的一手好字比打字机打出来的还干净漂亮,让原文的逼格上升了不止一星半点,让她对接下来跟周广平的会面又多了几分信心。
    为了不影响百乐门那边的工作,会面的时间被陆秀定在了上午,会面的地点则由周广平定在了上海大学的校园里。理由很简单,因为他除了《小说月刊》主编的工作,还兼着那边客座教授的职务。
    刚好陆秀对这个时代的大学校园好奇不已,于是,欣然应允。
    要进大学校园,自然不能跟在百乐门时那样浓妆艳抹,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从箱子底下拿出了那身曾经让她在百乐门里遭到过嘲笑的棉布旗袍,这身衣服去百乐门那样的场合太素净了,去大学校园,却刚刚好。
    换上棉布旗袍,把头发扎成一束垂在脖子一侧,镜子中的女孩俨然变成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陆秀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确定不会露出破绽后,这才放心地出了门。
    这样的会面当然不可能带上两个孩子,害怕两个小家伙饿,出门前,陆秀特意喂饱了他们。她离开的时间不会太久,有翠翠跟张妈在,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周广平很体贴,甚至还为陆秀画了上大的地形图,陆秀很轻松就找到了会面的那个图书馆,凭着他给的介绍信,成功进入了图书馆。
    这个时间大部分学生应该都在上课,图书馆里静悄悄的。
    害怕出现突发状况,陆秀习惯重要的约会每次都提早半个小时,此时周广平还没到。百无聊赖之下,她随便去拿了一叠报纸过来看。学校图书馆的效率果然很高,虽然还是上午,当天的报纸却已经被收入了进来。
    陆秀原本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看到报纸上的头版头条,却霎时僵在了当场。
    “十六铺码头发生枪战,疑似黑帮火并”上面竟然还配了惨死尸体的照片,幸亏这个时代的照片都是黑白的,而且清晰度还欠佳,不然乍一眼看到,肯定会被吓到。
    上海滩也就那么几股势力,陆秀实在没办法不把这跟杜雪怀联系到一起。
    这就是他口中的小麻烦!
    陆秀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此刻简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他竟然还能面不改色地回来帮她誊写小说。
    难怪那天晚上他表现得那么奇怪,当时她只觉得他是想开导自己,现在想来,简直就像是在总结过去,完成最后的遗愿一般。还真是荣幸啊,原来跟自己吃面算是他的遗愿吗?
    想起那天晚上他那句谁敢对陆小姐不敬,就打断腿丢出去,陆秀不知怎的,竟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他这算是在做最坏的打算吗?就算回不来,也要尽量护他们母子周全吗?
    那个家伙……
    “同学,能否请你换个位置?我约了人在这个位置碰头。”陆秀正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忽然听到面前响起了一个好听的男声。因为是在图书馆内,所以他可以压低了声音,但依然能感觉到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充满了男性的威严。
    陆秀抬头,果然看到了一张曾经出现在教科书里的脸。这张脸的主人看起来比教科书上年轻一些,面容也更柔和一些,此刻正一脸尴尬地朝她微笑。
    这个时代没办法像后世那样拿着电脑互发照片,不知道长相的人约到一起见面,必定会搞得跟特务接头一样。陆秀跟周广平约定的暗号的是两人都拿一本过期的《小说月刊》,陆秀拿了杂志,不过却被展开的报纸压在了下面,也难怪他会误以为她是不小心误坐了他们指定位置的学生。
    陆秀连忙收起了报纸,拿起那本过期的《小说月刊》,笑道:“你就是周先生吧?久仰大名!我就是张瑞云。”
    笔名太多,不如直接报真名。反正无论笔名怎么变,最后领稿费用的都是这个名字。
    她这句话说完,原本还因为想让她挪位置而有些尴尬的周广平瞬间愣在了当场。脸上竟然定格了一抹难以置信的表情,定定地望着她的脸半天没有言语。
    陆秀此时才反应过来,张瑞云这个名字可男可女,自己的行文又干净利落,没有半点女孩子应有的细腻婉约,周大神大概把她脑补成了一位风度翩翩的有为青年。印象中的有为青年突然变成了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也难怪他会震惊。
    原本是抱着膜拜偶像而来的,没想到才一出场就把偶像吓到了,陆秀一时间竟有些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说好的小说原文!”愣了片刻后她慌忙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英文版《回魂尸》。
    看到那叠原稿,周广平终于不再怀疑,放下手提包,在陆秀对面坐了下来。
    “看来你真的把那篇小说变成了译作!罗伯特·海因莱恩……”周广平笑容满面,别有深意地打量了陆秀一眼,“真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北岛竟然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陆秀苦笑,她才不是什么小女孩,都孩子他妈了。
    “真想敲开你的脑壳看看里面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会写出如此出人意表的小说来!”气氛缓和下来,周广平甚至还开了个玩笑。
    陆秀心说这根本不是我写的,嘴上却笑着答:“周先生难道不会偶尔产生这个世界只有自己一人的孤独感吗?我写这篇小说是想告诉大家,这世上唯一会爱你的只有你自己!”
    听到这话,周广平脸上的笑意竟然敛了敛,似乎想从陆秀的脸上看出些什么,顿了片刻才笑道:“有趣有趣!不过,你太悲观了。”
    陆秀笑而不语。小说这种东西向来见仁见智,她承认她解读《回魂尸》的时候的确投射了她自己的情绪。不过她并不觉得自己悲观,这可是她活了两世才悟出来的宝贵人生经验。
    周广平收起稿纸,从包里拿出厚厚一摞信件:“这是白天让我转交给你的。”白天就是那位老爱扒陆秀马甲的倒霉编辑的笔名。
    “他之前做的事,希望你不会介意,他只是不想让你这样的大才明珠暗投。”显然,连他也觉得那家伙扒陆秀马甲的事做得不地道。
    既然马甲都已经被扒了,又不可能再穿回去。生气也没用,陆秀当然只能笑着说并不介意。
    两人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大部分都是围绕《回魂尸》。令陆秀惊奇的是周广平竟然对时间旅行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听他在谈话中透露出来的细节,应该还真的对此做过一番研究。陆秀愣了愣才想起,自己之前把《回魂尸》寄给《小说月刊》的时候,的确附了大段大段关于时间旅行可行性的探讨。
    看他那兴致勃勃的模样,陆秀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不小心把他未来的写作风格带偏了。要是不小心把未来的大文豪掰成了科幻小说作者,那可就麻烦了。
    正担心中,周广平忽然从包里拿出了厚厚一叠书:“你不是曾经问过怎样才能写出养家糊口的文字吗?这些书应该会对你有帮助。”
    虽然如今陆秀早已不需要再靠写文来养家糊口了,但对方如此热情,她实在不好拒绝,谢过之后,恭恭敬敬地接过了。暗叹周广平倒是的确如传闻中那样提携后辈。
    告别了周广平,陆秀抱着书,走在了上大的校园里。大概是到了下课时间,校园的小径上到处都是三五成群的大学生,叽叽喳喳,好不热闹,一个个都洋溢着青春的朝气。
    望着校园里无忧无虑的同龄人,陆秀油然而生一种失学儿童的怅惘感觉。
    张瑞云的学习成绩一向不错。如果张家没有选择让她辍学嫁人的话,以她的成绩有很大的概率也会出现在这里。可惜,只是如果而已。如今的她,身份与面前这帮天之骄子早已有了云泥之别。
    “林先生,等一等!我还有问题要问你!”不远处,一名男生小跑着追上了一名长衫男子。
    “别跑!别跑!我又不会丢下你跑了!”
    陆秀正为张瑞云的倒霉遭遇郁闷不已,忽然听到了一个令她刻骨铭心的声音,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了林凤麟的脸。那家伙此刻正一身长衫站在距离她不过几步远的位置,手里还拿着教案,应该是刚下课不久。
    林凤麟!她虽然也知道他曾经在这所大学教过书,但却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巧刚好跟他碰上。毕竟,这所大学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后世,但也绝对算不上小了。偏偏,这种小概率事件竟然还真被她给碰上了。
    现在还不是能够跟他碰面的时候!
    短暂的呆愣过后,陆秀立刻一个转身,拔腿就跑。
    “啪!”跑得太急,其中一本书竟然掉到了地上。知道一旦被林凤麟认出来,她肯定没好果子吃。陆秀顾不上捡书,继续撒腿狂奔。
    “喂!同学,你等一下!同学,你掉东西了!”没想到,就在她以为自己即将成功避开林凤麟视线的时候,身后竟响起了一个热情洋溢的男声。那个男声清清亮亮,透着一股少年特有的蓬勃朝气,光听声音就能知道那一定是个热于助人的阳光少年。
    
    第36章
    
    如果是平时,碰到这样热心肠的阳光少年高兴还来不及。可惜,陆秀现在却根本就不需要他的热情帮助。听到身后的声音,她跑得反而更快了。
    “喂!同学,你干嘛跑啊?你掉东西了!”身后响起一阵脚步声,那家伙竟然追了上来。
    知道林凤麟肯定能认出自己的声音,陆秀不敢开口,只能低着头一个劲猛跑。
    “同学!同学!”没想到,身后那家伙竟然紧追不舍。他那中气十足的声音瞬间引来无数人的侧目。
    “希文!可逮到你了,你的论文呢?”
    “林先生,我现在有事!一会儿,一会儿我一定过去找你!”
    陆秀欲哭无泪,那家伙招惹谁不好,偏偏招惹到了林凤麟。她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了想要回头的冲动,眼见着眼前出现一个拐角,急忙闪过去躲好。
    那家伙为了还她那本书还真是拼了,她都已经如此明确的表示不想要那本书了,他竟然还是追了过来。
    “同……”眼见着林凤麟真的被他引了过来,陆秀心一横,悄悄放下书,扑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进了旁边的林子里。
    虽然那名少年比她高大很多,但对方显然没料到自己竟会被一个女孩子偷袭,猝不及防之下,被陆秀轻松得手。
    突然从大太阳底下跑到阴暗处,人的眼睛会有短暂的失明,等到他搞清楚状况,已经被陆秀捂着嘴拉到了一棵树后。害怕对方挣扎,陆秀从身后紧紧抱住了他。这家伙果然是个纯情少年,意识到自己竟然被个女孩子抱住后整个人都僵了,别说挣扎了,连呼吸都是一滞。
    “嘘——”陆秀的嘘声出口,那家伙的身体又是一僵。
    “希文,朱希文!你给我出来,全班就只剩下你一个没交论文了!”听到林凤麟的声音,陆秀心下一松,原来面前这家伙也在躲他啊!
    “臭小子!跑得倒挺快!”林凤麟找了一阵,终于还是走了。
    陆秀长舒了一口气。神经放松下来,才猛然意识到此刻她跟那个倒霉孩子的动作到底有多么不妥。天气很热,加上刚刚那阵跑动,两人此刻都是一身的汗,前胸贴后背,单薄的衣衫被汗浸透,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谁的汗了。
    眼前的倒霉孩子估计从来没受过如此刺激,心跳声大得陆秀都能感觉得到,身体微微颤抖,连呼吸都变得粗重了起来,灼热的鼻息一下一下喷在陆秀的手指上,仿佛火烧一般。陆秀慌忙松开手,如遭雷击般推开了他。
    “同……”他咽了咽口水后才僵硬地将那本陆秀落下的书递了过来,“同学,你的书……”
    陆秀此刻站的角度非常不好,刚好是逆光。看过去只能看到一片灼目的日光,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但那孩子显然看到了她的脸,肢体动作刹那间变得局促万分。
    “谢谢……”陆秀接过书,捡起地上剩下的书,这就准备离开。
    刚一转身,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咦,原来你会说话,我还以为你又聋又哑呢!”
    “你才又聋又哑!”陆秀哭笑不得,这就是他之前穷追不舍的原因吗?
    “既然你能听到我的声音,那刚刚为什么要跑?”
    陆秀努力眯起眼睛想看清这个好玩的大男孩的模样,可惜,他身后的太阳实在太亮了,根本看不清。
    “哦,我知道了!你怕林先生!”
    这么说其实也没错。陆秀没有否认,嘴角一勾:“你自己不也一样!”
    “我才不怕他,我只是讨厌写文章,每次写文科类的论文都比杀了我还难受。那篇论文我真的已经快要写完了……”他挠了挠头,“其实,林先生人很好的,文章写得好,人也和气,不像其他先生那样永远板着脸。他把我们所有学生都当成朋友,就像大哥哥一样。而且,他还经常跟我们讲留学时的见闻。”
    把所有同学都当成朋友吗?陆秀皱了皱眉,果然,倒霉的张瑞云是这世上唯一没被他当成朋友的人。
    “同学,你也喜欢《小说月刊》啊!”大概是看到了陆秀那叠书中露出的封面,少年的声音忽然变得兴奋了起来,“林先生这一期在上面发表了一篇小说,名叫《日出》,非常好看!”
    虽然陆秀曾经也当过林凤麟的脑残粉,但融合了张瑞云的记忆,突然听到有人当面称赞他,那种感觉真的相当微妙。
    《日出》?她不记得林大文豪的创作年表中有这样一篇小说!难道是她的存在引起的蝴蝶效应?有机会倒是要好好拜读一下!
    “多谢提醒!”
    “同学,你没事吧?你的表情不对,是中暑了吗?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医生?”那家伙果然是热于助人的新时代好少年。
    陆秀连忙拒绝,抱着书落荒而逃。
    天气实在太热了,回到家,她已经是一身的汗。因为之前的亲密接触,身上甚至还沾上了一丝不属于她的陌生男子的味道。一到家,她就第一时间冲进浴室洗了个澡。
    换下那身让她被认成同学的素净旗袍的时候,她百感交集,总觉得之前的阳光,书香,跟陌生少年的气息,就像是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的东西一般模糊跟遥远。
    正在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她急忙放下旗袍,用最快的速度跑出了浴室。给两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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