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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民国影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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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秀被一帮人领到了堂上,离开房间前,她分明看到有人开始翻检她房里的东西。顿时无比庆幸自己刚刚的举动,只是可惜了她的那些首饰跟好不容易攒下的私房钱。
这林家果然不是久留之地。
“跪下!”那帮家丁的动作十分粗鲁,根本没把她当成孕妇看。
陆秀很想反抗,害怕一尸两命,只能乖乖就范。
“你个不守妇道的淫妇!林家待你不薄,你怎么能做出那种猪狗不如的事来?”林母杀气腾腾他斥责。
肯定说什么都是错,陆秀懒得理她。
见她这么不配合,大丫鬟只能冷着脸接过了话头:“你不肯说是吧?菊花,来,告诉大家,你刚刚看到了什么!”
果然,是因为刚刚陆秀跟张若望的那个拥抱。
“你疯了吗?那是我哥!一母同胞的亲哥!”还没听小丫头说完,陆秀就笑出了声来,仿佛听到了这世上最好笑的事情。她承认之前抱住张若望安慰的事做得的确有些冲动,但没办法,谁让他哭得那么可怜?
“就算他是你哥,他也是男人!搂搂抱抱,成何体统!”林母重重拍了一下桌子,“没见过这么不守妇道的女人!来人,给我家法伺候!”
陆秀倒吸了一口凉气。终于知道前世到底是怎么意外流产的了……
眼看着家丁真的拿着棍子准备过来,陆秀忽然眼前一亮,手指林母:“我是淫妇,那你儿子就是天上天下最大的淫贼了!”
“大姐,你大概不知道吧!”陆秀冷笑着望向坐在一边看好戏的大姐,“你那个好弟弟,他跟你大女儿,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通通都有染!他不仅抱过她们,甚至还亲过她们!”
大姐最大的那个女儿也不过十岁,陆秀的指控的确有些无耻,但既然他们自己先无耻,她也不介意比他们更无耻。
“哦!他不仅跟外甥女有染,跟老太太也不清不楚,前些天我还看到他抱过老太太。跟自己亲祖母搂搂抱抱,这算什么?”陆秀没觉得自己有半点理屈,说得义正词严,“如果你们要对我动家法,那林凤麟岂不是应该直接被浸猪笼?”
“你……你……”林母被气得脸色煞白,捂着胸口,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
趁着这个机会,陆秀取出离婚协议书,在几个家丁的面前展开。虽然不知道前世张瑞云到底是怎么死的,但她知道,现在她要是再不来点狠的,已经不可能有机会全身而退了。果然够狠啊,连孕妇都不肯放过。难怪后来林家会绝后!
“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离婚协议书,看清上面的日期了吗?是前天!昨天林凤麟就已经把这份离婚协议送去警察局存档了。我早已不是林家的人了,今天你们要是打了我,那就不是执行家法,而是故意伤人。我肚子里可是还怀着孩子,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不仅仅是故意伤人,而是故意杀人了。知道故意杀人罪是什么刑罚吗?死刑!”
陆秀嘿嘿一笑:“我的父兄虽然未必奈何得了林家,但是找几个替死鬼替我出气却还是办得到的!你们是喜欢砍头呢,还是喜欢枪毙啊?”
此言一出,几个家丁果然犹豫了。
“好个牙尖嘴利的贱蹄子!以为我们林家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砧板上的鱼肉竟然还敢反抗,林母顿时暴怒了,“既然进了林家的门,就生死林家人,死是林家鬼!竟敢污言秽语,还顶撞长辈,来人,先给我掌嘴,让她清醒清醒!”
如今早已不是满清王朝,就算这帮家丁丫鬟再无知,也已经知道这天下换了主人。虽然他们不确定陆秀说的是不是真的,但也依然没人敢再上前了。
见没人敢动手,林母竟走过来,亲手甩了陆秀两个巴掌,那杀气腾腾的眼神,仿佛面前站着的不是怀了她林家骨肉的儿媳妇,而是杀父仇人。
陆秀倒是能够理解她的心理。她之所以敢这么嚣张,不过是吃定了张启明已经倒台,落架凤凰不如鸡。反正儿子休妻已经把张家得罪了,不如干脆得罪个透。外面一直都说这门亲事是他们林家高攀,想必她也已经不爽很久了,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当然要借机好好抖一抖家长的威风。
只可惜,她没料到张瑞云那么经不起折腾,更没料到张瑞云那个属小强的爹那么经得起折腾,没过多久就又重新复起,不仅没遭到打击,权柄甚至还远超往常。
前世虽然张父没把林凤麟怎样,但她的四个哥哥却是暗地里把林家整得七零八落。也因为这,林凤麟最终才没能抱得美人归。像许小姐那样的聪明人,怎么可能愿意嫁个破落户。
脸上火辣辣的疼,鼻子也有些酸酸的,陆秀伸手一摸,竟然摸了满手的血:“血……啊啊啊……血……”
她其实很想杀气腾腾地用父兄的势力威胁林母一把,只可惜,人在屋檐下,逼急了,对方说不定真的会做出一尸两命的事情来。
看到堂上烛火摇曳,她眼前一亮,一边尖叫,一边把鼻血抹得满脸都是。
“啊啊啊啊啊……我看到了!看到了!好多血……这里有血……好多血……”她就不信,林母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会不怕鬼。
她猜得到那个外室的儿子最终的结局,也知道林母为了稳固女儿的地位,曾经教过大姐类似的手法。她就不信,她们母女两个竟然能不怕鬼。
审这样的丑事最怕被外人知道,所以他们才选择了夜审。而现在,堂上摇曳的烛火,跟夜里呼呼的风声却成了陆秀最佳的道具。
“血……好多血……”陆秀惊恐地尖叫着,她虽然只是个N线的小演员,但好歹也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演技自然不俗,她脸上那惊恐到极点的表情迅速感染了现场不少的人。
“啊啊啊……”一个胆小的丫鬟冷不防被陆秀的眼神吓到,也跟着尖叫了起来。
这栋房子是上一代传下来的老宅,这个大厅不少地方的朱漆已经斑驳,夜风吹动堂上的蜡烛,引得现场的无数人影也跟着摇曳了起来,这个时代的门窗密封性不好,偶尔甚至会没来由的有阵凉风吹过脖子,再没有比这样的地方更适合讲鬼故事的了。
丫鬟的尖叫声响起,现场顿时乱成了一团。
“鬼啊……小男孩……有个浑身都是血的小男孩正在往那边爬……”陆秀手指向林母的方向,仿佛真的看到了什么般僵在当场,一动不动。
她的眼神缓缓顺着林母的身体往上走,就在所有人都被她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的时候,她忽然尖叫一声,撒腿就跑。此刻,她真庆幸自己没有缠足,不然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跑。
“喵呜——”运气不错,她奔跑的动作竟然惊起了庭前的一只黑猫,黑猫尖叫一声,竟然没头没脑地一头扎进了刚刚那个大厅。
“啊啊啊……”猫叫声和尖叫声汇成了一曲优美的交响乐。
陆秀一口气跑回了自己房间,她关上门,却非但没有擦去脸上的血迹,反而拔下发簪,弄乱了自己的头发,甚至还换上了一身白衣。如果有人敢追过来,她保证吓他们一脸血。
果然不出她所料,所有的私房钱跟首饰都已经不翼而飞,只有马桶里的一百大洋还静静躺在原地,散发出阵阵恶臭。
现在,就算想不走都已经不行了。
虽然不知道张瑞云跟林母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但她想弄死她却是肯定的。人在屋檐下,躲得了今天,也躲不了明天。
陆秀当即准备出逃。不过,就算要逃,她也得给他们留下一些纪念品。
她拿起那本已经沾满了她的血的诗集,把事先写好的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塞进了诗集。写下那首诗的时候,她心情不错,不仅写下了中文版,甚至还配上了英文和日文的翻译。本就是为了装逼才默写出来的诗,下面甚至还配了一段装逼范十足的文字。
“烧你一首还你一首,配上英文跟日文翻译,省得你再埋怨我,会说日语却不告诉你!哦,其实我还会一点法语,不过只有半瓶水,就不在你面前晃荡了。
从明天起,我就彻底自由了!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一辈子都没办法鼓起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谢谢你!”后面还画了一张吐舌头的笑脸。
相比那首《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这才是最好的分手宣言啊!当时写下这些的时候,陆秀觉得自己特有才,现在却只觉得好笑。早知道就不跟林凤麟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如果她干净利落地拿钱走人,说不定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了。
哦,不对!也没用!前世张瑞云肯定不可能同意签字离婚,但她依然还是死了!
深夜出逃太危险了,她在半睡半醒间熬到黎明将近才准备行动。
为了让游戏显得更好玩,她没有收拾任何行李,只是捞起了那脏兮兮的一百大洋。用椅子顶住了门,然后从窗户爬了出去。清除了窗户上的痕迹后,才把窗关好。
接着,她大摇大摆地去厨房包了不少糕点,最后,才从侧门走了出去。
之前大厅那边鬼啊鬼的闹了半天,整个林府人心惶惶。虽然有人看到了她,却没一个人敢出来阻拦。这也难怪,现在的她依旧一脸的血,一身白衣,还臭气熏天,如果有人敢过来找她麻烦,那才真叫有鬼了。
第6章
在这个时代,这身白衣跟满脸的血是最好的保护,天还没亮,衣服陆秀没舍得换掉,只在附近找了水潭,洗了把脸,然后洗干净了那一百大洋。
虽然恶心,但擦干净后,她还是把钱放进了棉衣贴身的口袋里。
接着,她静静坐在桥边的一块石头上,一边吃糕点,一边等天亮。因为怕冷,出门前她特意穿了两层棉衣,虽然正是黎明前最冷的那段时间,但却依然在忍受范围之内。
随着天色一点点亮起来,陆秀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城市的模样。这是一座江南水乡的小城,跟影城那一溜崭新的建筑不同,这边大部分建筑都已经有些年份了。青石板的街面,灰扑扑的门板。晦暗的天光下,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
相比街上,反而是水边的景色好看一些。连着好几天都是大太阳,刚刚穿越过来时的那场大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有桥洞背阴的位置还剩下一些残雪,水面没有结冰,微风拂过,水波粼粼。
陆秀正盯着水面出神,忽然听到桥洞那边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循声望去,才发现桥洞下一名戴着毡帽的干瘦老头正瞪大眼睛惊恐地盯着她。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还一身白衣,连忙把罩在外面的白衣脱了下来,顺便整理了一下乱蓬蓬的头发。
“晦气!大清早的,扮什么女鬼!也不怕触霉头!”老头立刻开始骂骂咧咧,他刚刚显然被吓得不轻,声音很大,面目狰狞,恨不得扑过来揍她一顿。
陆秀连忙落荒而逃。
时间太早,小城还在沉睡之中,等了半天,街边的一家店铺才终于打开了大门。陆秀连忙过去问路。除了根据拍戏得来的知识知道这是一座距离上海不远的小城外,她对这里一无所知。张瑞云倒是稍微有些记忆,但她是养在深闺的路痴,根本连火车站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这是一家裁缝铺,店铺的伙计见她过来原本还很热情,得知只是问路,顿时有些意兴阑珊。
“火车站,不知道啊。我又不出远门,怎么知道火车站在哪?”伙计不好好回答也就算了,还用奇怪的眼神开始打量陆秀。
陆秀这才意识到这个时代女子孤身一人大清早出现在街上,的确有些奇怪,连忙告辞离去。
她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一直躲到街上行人渐渐多起来,才终于敢走出来。
还以为黄包车是上海的专利,没想到这边也有,省的她问路了,随便上了一辆就直接说出了火车站的地名。
火车站距离这条街不远,没过多久就到了,陆秀尴尬地摸出了一块银元。
“我没零钱……”她的零钱都在昨天晚上被扫荡一空了,犹豫了半天后,只好把那块银元递了过去。
陆秀原以为对方好歹会找几个铜钱给自己,没想到看着老实巴交的车夫接过银元之后,竟然撒腿跑了。
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理会。会出来拉车的都不容易,拿去就拿去吧,就当是做善事。
不管怎样,火车站总算是到了。
她的目的地是上海,虽然肚子里怀着孩子,到了那边也没办法马上工作。但对现在的她来说,无论到哪里都是异乡客,还不如早点去上海,熟悉一下环境。那边虽然物价贵,但好歹也更像她所熟悉的世界。用了几天蜡烛,如今她已经无比想念电灯。
看看车票的价钱竟然差一半,陆秀原本想省钱买三等车厢的票,看到三等车厢售票窗口那边人山人海,时不时还上演全武行,终于放弃。这个时代国人还没有排队的习惯,因为不识字,经常要在各个窗口之间不停询问,让这边的混乱程度呈指数级上升。
陆秀不过只是远远看着,就捏了一身的汗。还好,二等车厢的售票窗口门可罗雀。虽然票价比三等车厢那边贵一倍,却免了被误伤的危险。对孕妇来说,安全第一啊!
捏着价值五块钱的车票,陆秀长舒了一口气。谁能想到,这个时代连买张车票都会有生命危险?她没有夸张,刚刚就看到有人为了挤占有利位置踹了旁边的人一脚,如果这一脚落在她身上,说不定就是一尸两命的结局。
按照银元对人民币一比一百来算,这个时代的火车票的确不便宜,同样的距离,价格差不多是后世的十倍了。也亏得够贵,二等车厢跟售票口一样空落落的,没几个人,想起火车进站时三等车厢那人挤人的模样,陆秀无比庆幸自己的英明决定。
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陆秀回忆起刚刚那惊险的一幕,摸着肚子,哭笑不得。怀着孩子果然麻烦啊!如果肚子已经显怀了,反而不怕,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阶段,才最危险。
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抚摸,肚子里忽然传来一阵仿佛蝉翼般轻微的蠕动,陆秀微微一笑,不得不承认,有个人陪着的感觉,其实也还不错。
这个城市距离上海不远,火车到站的时候,太阳甚至都还没升到中天。陆秀在火车站买了张招租的报纸,又买了幅地图,开始专心研究到底该到哪个位置去租房子。
如果她知道这一举动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话,她绝对不会做这种多余的事,随便找个地方租了,管它衣食住行方不方便。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等到她反应过来,她已经被几个地痞逼到角落里剥走了藏着全部家当的棉衣。令她震惊的是,那几个熟练地干着打劫勾当的家伙竟然只是几个十二三左右的孩子。
也亏得只是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所以才没有丧心病狂到劫色。饶是如此,几个孩子依然等到确定她身上连一个子都没剩下,才放她离开。看到她里面还有一件棉衣,竟然连那件棉衣都没还她……
“以后新到一个城市,千万别买那个城市的地图。真的!不抢你,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离开前,为首的那个孩子甚至还操着变声期的公鸭嗓,不客气地对着她释放了嘲讽技能。
陆秀欲哭无泪。这个时代又没有谷歌地图,她在这边举目无亲,不买地图,她怎么知道该往哪走啊?这理由,就跟强奸犯怪受害者穿得太暴露一样令人无语。难怪古人都视出门为畏途,一个不小心,真的很容易客死他乡。
她知道,自己错就错在不该孤身一个女子上路,不远处,有个看起来还没她高的年轻人同样拿着地图,也没见那几个孩子对他怎样。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他是男的!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原配宁愿守着弃妇的身份到死了。因为,在这样的世界,一个弱女子独自活下来的几率实在太渺茫了,贸贸然跑出来注定只有死路一条。
她之前想得很好,离孩子出生还有六个月,那些钱足够她这六个月的开销了。等孩子出生,她就能出去工作了,以这个时代电影演员的收入,养活她跟孩子肯定没有问题。没想到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如此残酷。
现在,她进退两难了。
回去?别说五块钱了,她连五分钱都没有。就算她有钱,除非她活腻了想一尸两命,不然也绝对不可能再回那个魔窟。向前?身无分文勇闯上海滩,她又不是三毛,三毛是个孩子,她肚子里倒是怀着个孩子,但这对她目前的处境没有丝毫帮助。
“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她正失神间,忽然被一只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枯瘦的手抓住了衣服。
低头一看,发现竟是个瘦得跟骨架一样的男人,男人一身黑衣,脸部瘦得已经仿佛骷髅,乍一眼看去,仿佛电影里的死神。
陆秀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没想到再定睛看去,那男人却已经闭上了眼睛,也不知是晕过去了,还是已经死了。
望着那张已经皮包骨头的脸,陆秀鼻子一酸,眼泪便止不住地开始往下淌,她无法想像,一个人要饿到什么程度,才会瘦成这副模样。
“爸爸,爸爸,醒醒,醒醒……”陆秀正在抹眼泪,男人的身后忽然钻出了一个男孩。小家伙长着大大的脑袋,衬得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出奇得大,小手小脚细得仿佛芦柴棒一般,肚子高高凸起,一眼看去简直像极了照片里的非洲难民。
陆秀下意识地拧紧了拳,她出生在物资充裕的年代,从来没有尝过挨饿的滋味。眼前这样的景象更是只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如今亲眼见到,才知道到底有多么震撼。她亲眼见到一个男人饿死,亲眼见到一个或许三岁,或许五岁的孩子被饿得仿佛非洲难民。
不是电影,不是电视,也不是跟她不同种族的黑人,而是跟她同样黑发黄肤的中国人!
这一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到了一个跟她所熟知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
只可惜,她醒悟得未免太晚了些。
第7章
不想被活活饿死,陆秀只能尝试着去街上寻找工作。
她毛遂自荐去给人当账房,可惜,虽然她展现了超强的运算能力,但对方不要女人。她放低姿态准备去当女佣,可惜,对方一看到她的肚子就大摇其头。她甚至冲入洋行用流利的英语向对方推销自己,可惜,那家洋行里根本就没洋人,只有一个色迷迷的中国经理,英语甚至比她还差。对方见到她,第一反应竟然是要报警……
万般无奈之下,她甚至产生了去当女工的冲动。但是,一想起小说里对这个时代女工的描述,她便立刻把这个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每天十六个小时的工作强度,以她现在的身体条件,就算隐瞒了孕妇的身份应征成功,也肯定等不到发工资,就已经一尸两命了。
她终于知道这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妓女了,妓女竟然是想要自力更生的女性难得的工作机会。只可惜,就算她想堕落,她也没这个机会。以她的身体条件,只要她敢做,肯定逃不了一尸两命的结局。
最后,她哭笑不得地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选择,大部分竟然都指向一尸两命。这算是某种特别的黑色幽默吗?
兜兜转转又回到之前被抢的那条街,陆秀蹲在路边,欲哭无泪。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史上最惨穿越者。
“爸爸,爸爸……”那个男人果然死了,依旧躺在那里,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那个孩子不知道是还不明白死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无法接受父亲已经死了这个事实,依然在一下一下地推着男人,企图把他唤醒。
一想到自己用不了多久也有可能跟男人一样饿死,陆秀就悲从中来,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之前的奔波非但没替她找到生计,反而消耗了她身体的能量,饭点还没到,她的肚子却已经开始咕咕直叫。她知道理智的做法应该是继续到街上去碰碰运气,但她实在太累了。又累又饿,动一下就仿佛要耗尽浑身的力气。因为被抢走了一件棉衣,现在又加上了一个冷。
她倒是产生过去把棉衣当了的念头,但她更加明白,要是真当了,比起饿死,她肯定先会被冻死。
哭够了,她像个乞丐一样麻木地缩在墙角,静静听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开始还会咕咕直叫,后来,渐渐也就没了反应,估计是饿过头了。比起死,她更担心的是肚子里的孩子会先坚持不下去。明明之前还在不停拱来拱去,如今已经渐渐没了反应。
担心也没用,反正等她死了,孩子也一样活不了!
“小家伙,你的命真不好啊!”陆秀摸着肚子,长长叹了一口气,她以为换成自己能够给他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没想到却依然逃不过命运的捉弄。
对,是他,那是一个已经成型的男胎,林大文豪等到未来意识到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后,曾经满怀着哀思追忆过他。当初,少不更事的陆秀还曾因那篇文章洒下过几滴眼泪,幻想过他如果能够活下来,会是什么模样。
“饿死啊……”还真是做梦都没想到的死法。
“哎,真惨啊……”陆秀正自怨自艾中,忽然听到耳畔响起一个童音。
抬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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