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安阳城内,闹市。时节已经是初冬,阳光明媚,然走在街道上的人并不曾感觉到有任何的暖意,呵口气出来都凝结成雾。
就算安歌很会享受,一路坐着马车,食物也不曾有缺,但如此近一个月的路程,还是骨头架子都快散掉了,温朗月也好不到哪去,不过她的精神很好,一双眼睛目光灼灼,兴奋地往外面看着,“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地方呢!比起沌洲内更热闹!”
其实安歌倒没觉得,也因为她对这里很熟悉了,曾经的记忆还那么鲜明未曾淡去,这里有太多的伤痛回忆,她因此只是沉沉地躺在车里,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就是想找个地方好好的睡一觉。”
“去哪里?”
“当然是龙凤客栈,别看这个客栈不太大,却是闹中取静,环境好到不得了,而且掌柜的人很好,一定会好好招待我们的。”
“你怎么知道的啊?你以前来过安阳?”温朗月有些儿好奇。
“听说的,听说的啊,这么出名的地方,当然是有人到处为它做免费宣传了!”
温朗月点点头,向马车夫道:“那就问道儿,我们先去龙凤客栈安顿下来。”
……
一会儿,温朗月看到一位锦衣公子骑着大马慢悠悠地走在街道上,远看便觉得异常俊美,慢慢地走近了才发现是个龙章凤姿,天质自然的美少年,此时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不知道是在找着什么人。
温朗月有点儿感叹,这安阳不愧是邾国的都城,街道上随便一个少年,都能美成这样子。
☆、郡主的马车
这时,为少年牵马的小厮道:“王爷,小人觉得,那伶儿姑娘就是在诓您,她说人群中戴花儿的人就是她,可您看,这来来往往的人,头上戴花儿的人可太多了,谁知道哪个是她?”
原来这少年正是八王爷曹煣,这时笑着道:“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她的歌喉那样的动听,人定也是很美的。”
小厮有点愤愤不平,“小人却觉得这伶儿姑娘就是故弄玄虚,唱曲就唱曲吧,还要在前面遮一帘子,今次若不是八王爷得了这招儿“街道上寻戴花儿人”,恐怕整个安阳城能见到她庐山真面目的人还真没有了,其中说不定很丑。”
小厮的目光也在人群中搜索,忽指着一戴花女子道:“莫非是她!”
曹煣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满脸麻子的女人戴着朵大红花儿,此时摇摇摆摆地走在人群中,一看就是那种没有自知之明还自诩为美女的半老徐娘!
小厮的头上挨了不轻不重的一鞭子,“你乱指什么?伶儿姑娘怎么可能长成那样子?!”
小厮挨了打,一时委屈,不敢再胡乱指认。
却惹得温朗月噗嗤地笑出了声……
因为这时候安歌的马车与曹煣的马几乎是擦肩而去,曹煣就听到了这声哧笑,转目看去,就看见马车车窗前露出一张干净利落,眉宇间透着股英气的女子的笑脸,这笑容着实比阳光还灿烂,曹煣的心里微微一动。
就在这时,忽听得有人喊,“快,快,百福楼又在选花魁了!”
花魁大赛,三年一度……
每次都由百福楼牵头儿,这事吸引了曹煣的注意力,对小厮道:“走,先去百福楼,否则时间就晚了。”
而本来躺在马车里装死的安歌也蓦然坐了起来,向温朗月道:“掉头,掉头,我们也去看看。澉”
温朗月笑道:“不过是选花魁而已,想来没有当年我们老虎寨里选武状元来得有意思。”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花魁大赛可不是普通的大赛,百福楼也不是普通的酒楼。”
因为害怕温朗月问东问西的,她话至此就不往下说了。
倒惹得温朗月也对这场大赛好奇起来。
马车掉头往百福楼而去,在离百福楼还有半里路的时候,就被迫停了下来,原来是聚集的人太多将道路都拥堵了。安歌和温朗月只好下了马车,挤在人群中伸长颈子往前观看,却只见人头撺动,根本看不清百福楼高台上的情况。
安歌想起三年前,也是百福楼,也是花魁大赛,曹煜带着她过来观看这场大赛,被安排在百福楼第二好的位置,从露台往下看,人山人海,而选台上则美人来去,衣香鬓影,实在是美不胜收,还可以悠闲地品美食,喝好酒,不似现如今,挤得满身汗臭味儿,却连美女们一根头发都见不着。
她倒并不是悯怀过去的日子,只是这对比鲜明,使她心绪有些复杂而已。既然挤不进去,她干脆退了出来,站在旁边一个卖头饰的小摊前喘口气,目光却往百福楼的露台看去,果然上面已经有人坐在那里,悠闲地观望下面的风景,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到底是谁在上面。
温朗月有点懊恼地说:“看样子,我们是没法看这个什么花魁大赛了,我现在是真的很想看啊,想来这些参赛的女子都是美人中的美人……”
事实上温朗月觉得自己也是挺美的,当然,她本来就是美人儿,美人儿听别人夸赞别的女子美,心里头总会将这女子与自己对比一番。
对于花魁大赛中参赛的女子,温朗月实在有些好奇,她们是凭着什么,居然引得整个安阳城的人都关注这场比赛呢?
正在这时,听得有人呦喝,“让开!全部都让开!”
喝声相当的不耐烦而蛮横,众人看过去,只见一辆华丽的马车正快速驶来,就算这里人群拥堵,马车竟也不减速,马车夫神情倨傲凶恶,手中的马鞭毫无顾忌地挥舞着,随便殴打挡道的人。
安歌扯着温朗月赶紧避开,众人也都往旁边退去,只是前面依然有人退避不及,跌倒在地上。
那却是个挑着一担梨子的老妇人,马车即刻到了近前,她被吓得僵住了。眼见着马车就要从她的车上驶过去,忽然有人到了她的身边,伸掌往马的脑袋上推去,马儿被推的嘶声叫着,人立而起,这人将老妇人趁机扯到一边儿,却因为马车失去平衡,随着一声尖叫,从里头滚出一团金黄色的人儿来。
为什么说她是金黄色的呢?因为她头上有许多金子做的钗,脖子上和手腕上有许金子做成的项链和手串,甚至连衣服鞋子上都是布满金线和金饰,可能因为金子太重了,她好半天都爬不起来,惹得众人笑了起来。
好不容易爬起来,众人也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只见皮肤白暂,小嘴儿嘟嘟的若含珠,一双眼睛黑黝黝水灵灵的,真是个好看的姑娘,就是满脸的刁蛮之意,发现周围的人在嘲笑她,她娇喝一声,“来人呀,把这些贱民都给本郡主抓起来!”
安歌一时有些疑惑,这位哪位郡主呀?她虽然在安阳生活了三年多,却不认得这位郡主,关键是她还这么大的谱儿。
因为她的命令,立刻有一队官兵走过来,就要抓众人。
这时有人道:“是郡主有错在先,为何要抓无辜之人?”
这位郡主看向说话之人,只见他的身边还站着之前挡道的那个老妇人,知道刚才阻马上前的人定是他,这时她叉着腰走到他的面前,仰起下巴道:“你是谁?你居然敢害本郡主出糗,你不想要命了?”
“在下况离。”男子微微施礼,不卑不亢。
“况离,这名字怎么觉得有点熟……”郡主露出思考的神情。
而旁边的安歌,自老妇人被救,就看清救人者乃是况离,没想到刚来安阳就见到了他。
若是从前,她肯定忍不住走出去相认,现在经过了妃子墓事件,她只是默默地在旁边沉默着,老老实实地当一个看客。
这时,又有一辆马车停了下来。
人还未下车,车里就传出一个女子娇媚的声音,“妹妹,这位况离先生可是皇上最器重的风水师,你莫要对他无礼。”
随着说话声,车上走下来一个相貌美丽,下巴尖削,颇有妩媚气质的女子,她同样穿着华贵,却没有像之前的小郡主那样,好像将家里所有的金子都穿在身上了的模样。
见到她,之前的小郡主忙迎了上去,“姐姐!”
这位“姐姐”,安歌却是认得的,她是何嬛之。
她的父亲何宴前些年是湖广总督,后来调回京里当了御使大人,据说为人刚正不阿,却是头脑清晰,刚刚上任就办了不少大案,在民间很有声望。后来曹煜登基上位,为了拉拢这位御使大人,就给他封了候,再后来,又给他的两个女儿都特列封为郡主,而他的儿子何子渊,亦成为曹煜很好的朋友,如今乃是骠骑少将。
这何嬛之正是何宴的大女儿,当时她被封为郡主的时候,安歌已经被关进了深宫之中软禁起来。不过二人在那之前就有数面之缘,是以认得。
而这位小郡主,莫非就是何宴的二女儿何佟之了?
“佟之,出门时爹爹对你叮嘱了什么?”
何嬛之对于这刁蛮女的称呼应证了安歌的猜测。
安歌倒又想起一个传闻,这位何佟之据说自小被家里人宠爱有加,十三岁之前就没有出过何家大宅的门,却早已经因其美貌而在安阳有不小的名气,今年约莫十四岁,没想到今日能够见庐山真面相。
果然极精致漂亮,却也只是小巧佳人罢了,与安歌心目中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还是有段距离的。
因为何嬛之的责问,何佟之略微收敛了嚣张的气焰,却依旧不服气地说:“可是他居然打我的马,害我从车上滚了下来。你看我精心准备的妆容,都乱了,一会儿上了台,必要比不过那位谢芊芊!”
可不是,她精心准备的装容,此时虽然没有被完全破坏,可是全身披挂黄金,又金钗歪斜散乱的模样,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花魁大赛联系起来。
何嬛之道:“这还不是因为你打扮的时间太久耽误了时间?也怪不到别人的头上。”
说着,微笑地来到况离的面前,先给况离身边那位老妇人掬了一躬,“舍妹不懂事,还请您原谅一次。”
☆、她已经不是她了(二更)
老妇人如何敢受千金大小姐的一拜,连忙道:“没事没事,我没事。”
何嬛之又向况离道:“况先生好功夫,不过这次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我妹妹佟之之前很少出门,因此少学了规矩,还请况先生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放在心上。”
况离倒是有礼地给何嬛之也微微回掬,道:“严重了。”
“况先生也是去百福楼吗?”
“正是。玛”
“那不如一起过去吧。”何嬛之盛情道。
“好。澉”
见二人达成一致,何佟之无奈地跺了跺脚,上了车,向马车夫大喊道:“还不赶紧走啊!”
安歌牵着温朗月的手,跟在何嬛之的马车后面,温朗月刚想说话,安歌连忙嘘了声。
经过刚才那一闹,此时人群已经主动让开了道儿,二人跟在他们的马车后面,果然顺利到达花魁大赛现场。
安歌带着温朗月混入人群,况离等人自始至终并没有发现安歌的存在。
这时候离高台已经很近,抬头就能看到台子布置的很华丽,淡紫色的幕布和铺了地毯的台面,已经有些女子大胆走到高台之上。
这些女子中,倒还未出现特别漂亮的。
温朗月笑道:“安歌,你说我能去参加花魁大赛吗?”
“你想参加啊?”
温朗月点点头,又摇摇头,“从小的时候,我爹就说我不像个女孩子,真正的女孩子不该像男孩子一样打打杀杀,抛头露面的。我……”
“你若想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得准备万两黄金。”
见她满面茫然,安歌淡然地道出百福楼的来历。
“其实,百福楼听名字是很普通的,但是背后的主人并不普通,乃是当朝天子的表哥谢流云,多年前先皇在世时,就被晋为逍遥候,虽然是候爷却并不在京办事,这百福楼就是他经营了快十五年的产业,从经营的第一年起,就举办了头一届的花魁大赛,那一年,花魁是司徒兰。”
“司徒兰?为什么感觉上这个名字有点熟呢?”温朗月道。
“就是后来的兰妃。”
温朗月大吃一惊,“就是那个闹出很轰动的事情的兰妃?”
“嘘——”
安歌压低了声音,“此处人太多了,不宜在此地讨论这件事。”
温朗月点点头,听得安歌继续说:“从那时候起,百福楼的花魁大赛就不是普通女子可以参加的,要么必须得是享有盛名的真正的大美女,要么就是达官贵人家里的贵女及大商贾的千金小姐、有名气的才女,甚至是郡主、公主……”
温朗月叹道:“没想到百福楼的花魁大赛规格如此之高。”
安歌接着说:“选花魁的精要也并非是在一个‘选’字上,当然如果成为花魁是最好的,如果成不了,也可以在高台上尽显自己的风彩,谁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司徒兰呢?
是以,参加花魁大赛的资格也早已经明码标价,拿来出~售,有那原本没有资格参加的,却又想借高台一展美貌,从而改变命运的家族和女子来说,便多了一个机会,只是这样的一个参赛资格,须得万金才能获得。”
安歌忽然想到了谢流云,看今年这阵仗,这位逍遥候今年又赚大钱了。
温朗月听闻,有些沮丧地说:“这样的话,我是没有办法参与了。”
安歌意味深长地道:“或许等到你可以参与的时候,你又不想参与了,今年且看看热闹吧,反正再过三年,又会如此折腾一次。”想来那谢流云是绝不会放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的,说不定将来一年举办一次也未可知。
她的目光往百福楼的露天阳台上看去,果然那里已经也坐满了人,八王爷曹煣此时正在座,目光依旧在人群中搜索,似乎还在找那位戴花的伶儿姑娘,发现他似乎往她们这个方向看来,她连忙低了头。
过了片刻再往阳台上看去,只见格局又有变化,曹煣旁边的台子上坐了一个身着深色锦衣的冷峻男子,漠然地看着楼下拥挤的景象。
安歌的心不由咚地一跳,此人正是齐王曹炟。
见他平安归来,她一直提着的心莫名放下。
除了两位尊贵的王爷,还有些女眷也被安排在那里,刚刚到场的何嬛之也上了楼,正向两位王爷请安,两位王爷都是微微点头。伙计大概安排了比较中间的台子给她,何嬛之却摇摇头,主动坐到右侧比较靠边的台子上。
而那位何佟之就到了曹煣跟前套近乎,嘻笑着不知道说着什么,曹煣也笑着,扶了扶她发上歪斜的钗。
何佟之露出有些羞涩的情态,大概想起还要精心再修饰打扮一下,匆匆地离开了阳台。
而阳台之下,从高台的左侧缓缓走上来一个人,此人唇有微须,身材修长,气质儒雅,一袭流云褂,一把黑白扇,行动间真个有如天边流云,充满魅力。
正是许久未见的谢流云。
安歌唇边的微笑,就这么渐渐地淡去。
记得当初她被送入深宫时,犹记得要来见谢流云一面,当时的谢流云神色略微尴尬,再不是以前挥洒自如的样子。她还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何如此?他回答说,只怕这一分别,要好久不见。
安歌觉得他说的不对,她只是入宫,又不是去做牢,随时都可以出来,为何要可能好久不见?
后来的后来,她终于明白了,谢流云自她被送入深宫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是再没有机会出来了。
可是他并没有阻拦她,甚至没有提醒她,他亲眼看着她被送入深宫,还一口一个好妹妹的叫着。
他曾经明明说过,若好妹妹有难,为兄第一个出面替她摆平。
原来,都只是他随便说说吧?
安歌想到这里,眸子里的受伤已经难以掩饰,若不是经历了那个雨夜,她依旧会傻傻的,想信所有人说过的话。还自以为自己很重要,其实,他们所有人,早就已经抛弃了她,忘记了她!
温朗月见安歌神色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安歌摇摇头,眸子里的水雾一闪而没,“没事,只是觉得,觉得好热闹,呵呵,真的好热闹……”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熙熙融融中,独占高处俯瞰全场。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红绿繁华中,被众人所仰望。
如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似乎都没有变,而她,却已经不是沈婥了。
……
谢流云到了台上,其实也只是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花魁大赛于今晚正式开始!
引得台下百姓一阵欢呼。
为什么是晚上?而不是白天?历届百福楼花魁大赛都是在晚上举行,为什么?安歌曾经这样疑惑地问过谢流云,谢流云说,因为在晚上这样朦胧又华丽又摇曳的灯火中,才能将女子显出更非凡的美。
普通的女子变成美貌的女子,美貌的女子变成绝色美人,绝色美人变成倾国倾城的仙子……
他果然说的没错,除了百福楼花魁大赛,在与曹煜在一起的几年里,她还分别看过别处的几次花魁大赛,皆没有百福楼这样的盛况,女子的容貌似乎与百福楼的参选人员有不少的距离。安歌一度认为,“夜晚选美”,才是百福楼花魁大赛胜于别家的制胜武器。
她有点儿饿了,不是,是很饿。
她想念杨传老厨的小酒和糟鸭,也想念七哥卤味及食楼的炖鲜鱼……
犹豫了半晌,还是决定先去杨传老厨,美美地吃一炖再说。
和温朗月退出人群时,其实已经是傍晚,吃完饭再赶过来,时间上正好。
因为杨传老厨与百福楼一东一西,是以西边的杨传老厨今日非常冷清,平日里热热闹闹的老店子,今日只有寥寥二三桌人在吃东西,而且隔得都很远。安歌走到以前最喜欢的台子上坐下,便见伙计慌里慌张地赶过来,“二位客官不好意思,此台已经被客人预定,请二位另寻台子。”
安歌听闻虽然觉得有点不习惯,却也并不为难伙计,另寻了一处靠窗的台子坐下,半扇屏风正好将此台与别的台子隔开。
坐下后,依照从前的习惯,点了糟鸭和二两女儿红,想到二人今天一天就吃了这一炖,干脆又点了两碗阳春面和一盘子牛肉。
温朗月当年自占山头为王时,日子过得也好,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山寨里的好东西都可劲的往她面前端。她实际上也是过惯好日子的,觉得这么久以来,就今天这炖还像个样子,马上放开胃口,大吃大喝起来。
然而尝到熟悉味道的安歌,却只吃了一口糟鸭,就吃不下了,倒了杯女儿红,慢慢地喝着。
☆、竞美
从离开,到回来……细细地算,也不过两三个月吧。
于她,却是两世了。
不过这杨传老厨的美食,却的确近一年没有吃到了,自从被关进了深宫,宫外的这些都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回忆。
想到菀青当初也是很喜欢这里的糟鸭,不过从进入深宫,直到被曹煜杀死时,再没有机会吃过一次。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伙计又迎来一位客人鹕。
“客官您请进,您的台子给您留着呢!”
安歌探了半个头出来,发现一位着深蓝色锦衣的男子被引到刚才她选中的台子前咕。
那人坐下,安歌看到他几乎完美的侧面。
倏地将探出的半个头缩了回来。
看温朗月还在认真地吃东西,她也不打扰她,自是努力控制着自己怦怦怦狂跳地心,竖起耳朵听那台子上的人说话。
“庞鹰,你不必陪我,去隔壁台子上要点吃的吧。”
“是,公子。”
庞鹰坐到了不远处的台子上,点了两样菜。
原来这二人,正是曹煜和庞鹰主仆二人。
安歌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同时也有些疑惑,为什么曹煜偏偏会预定这个台子?
而且他点的菜也是从前的老三样,小酒、糟鸭和牛肉。
菜很快就上来了,他却并不举筷品尝,似乎是在等人。
果然,过了一会儿,一抹青色进入店中。
如水的眼眸中带着深不见底的寂色,正是在花魁大赛附近见过的况离,他向曹煜微施一礼,曹煜示意他坐下。
二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听得曹煜说:“今日花魁大赛一定很成功,老五和老八都去了。”
“是呀。”况离道:“还有何宴大人的两个女儿及芊芊姑娘也都参加了大赛。”
曹煜噗嗤地笑出声来,“这下有好戏看了。”
“您不担心吗?芊芊姑娘她……”
“有什么好担心的,她不是有太后罩着吗?”
“我是说,担心她欺负别人。”
“不担心,若是聪明的人,自会躲她远点。若是不晓得躲开她的,也就活该被欺负了。”
曹煜说到这里,忽然道:“我让你查的事情有查到眉目吗?”
况离摇摇头,“没有,恐怕……”
曹煜冷冷地哼了声,“一定要查出,到底是谁动的手!这就好像有一个敌人在身边,却不知道是谁,这让我很被动,随时都会被他算计。”
“那会不会是齐王殿下?”
“不会,当时他一心只是忙着婥儿的事情,我们离开安平镇的时候,他还都没有离开,我敢断定,婥儿的墓定是在森林里,只不过他比我们先一步到,又挪走了,要想再次安置,需要耗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