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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大帝-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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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咱们谁也不帮,咱们就中立好不好?

这就是山姆的办法,说实话,这已经是讨好奴隶主的一个方案了,但是!

“你休斯敦不加入南方的叛乱!你就下台吧!”

当时德克萨斯州的议会就是这么告诉休斯敦的,于是,这个传奇人物回老家了,没两年他就死了。

从这个事儿能看出什么来呢?

德克萨斯州啊,这个地方的南方势力是非常强的!

其实,不光是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这都是南方的强势州啊,因为这两个州都有美国最主要的黑奴贸易港口啊!

所以。这样的地方,被北军给占领了,那会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遍地的游击队呀!

有点儿文雅的词儿,那就叫地方武装势力割据。但这些个游击队很有意思。毕竟是内战,有支持南方的,就有支持北方的,所以,这些个游击队也分两派。而且乱的吓人。

现在最有名气的支持北方的游击队叫‘蓝鹰队’,而南方最有名的一支叫‘砍树队’!

但很有意思啊,李梦杨通过他的情报网络知道,那个砍树队的首领,名字叫做威廉。科特里尔,可是这个家伙以前是蓝鹰队的人呀!

所以,这不是一锅粥是啥?

乱,乱,乱!

那么面对如此的乱局,李梦杨将会如做呢?

现在的目标。就是解亚特兰大之围,但不过,李梦杨的帝国大军,可是第三股势力呀,好像是两边都不讨好的。

那咱们不如就来个大棒加萝卜!

……

威廉。安德森,这个家伙有个绰号叫‘血腥的比尔’,所谓比尔,就是威廉的另外一个叫法,在美国就这样,当然了。这个家伙不会知道100多年后有叫克林顿的家伙当了总统,别人也叫那个家伙比尔。

可是,血腥的比尔不是白叫的,这个家伙的坐骑是一匹黑色的骏马。而他为了装饰自己的爱马,给这牲口戴了个项链,那项链穿的可是联邦士兵的头骨啊。

如此凶悍的人物,他以前是跟那个威廉。科特里尔混的,而现在,这支砍树帮已经是分裂成了许多的匪帮。这帮家伙除了打北方联邦的士兵,他们还没事儿的就去抢劫当地的一些个有钱人。

没办法,你说他们的军饷能从哪里来呢?

而且别忘了,他们可是反对北方联邦的,也就是说,他们打出的这个大旗,就是反对侵略者,而我反侵略,那么我就可以以这个名义去抢劫,我们是对的……

逻辑上很有意思的哦,但这样的逻辑其实是普遍存在的。

但不过,毕竟是要跟北方佬作战,那帮家伙可不是什么怂蛋,而且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激起了民愤,许多的人组织了起来形成了民兵,所以,威廉。安德森队伍的日子并不好过。

而这一天,他的队伍里来了一个人。

“头儿!就是这小子,他带着砍树帮的标志!”一个满脸脏兮兮的,穿着牛仔服饰的家伙跟威廉。安德森汇报着。

“嗯?”安德森昂起他的那张已非常凶恶的脸,没办法,他杀人杀太多了,而且还虐尸,不然那些个头盖骨哪里来的?面由心生,他已经完全不是以前的样子了。

“把那个混蛋煮了吃吧!”

这就是威廉。安德森的命令,而他的手下,都感到了一阵恶寒,这真的要吃人了吗?

“头儿!”之前的那个牛仔可是不想吃什么人的,“那家伙是弗兰克。杰姆斯,我以前就认识的,这个,不好下口啊。”

“哈哈哈……”威廉。安德森大笑了起来,露出了他森然的牙齿,“好吧,把那个什么杰姆斯给我带上来!”

弗兰克。杰姆斯,他以前就是砍树帮的头领科特里尔最信任的手下,科特里尔这支部队,其实是在堪萨斯起的兵,早年来说,他们就是制造了那个‘流血的堪萨斯’的主要成员,当然了,当初那最风光的时候就是跟着约翰。布朗。

好吧,约翰。布朗这个反奴隶制的英雄,他恐怕万万不会想到,自己原来的手下后来会加入南方来对付联邦的士兵。

弗兰克作为砍树帮的老人儿,他自然人头很熟,而这番来找威廉。安德森,也是有他的目的的。

“安德森先生,你要吃了我也可以,不过,我这身肉老了,而且好长时间没有洗澡了,酸的很,恐怕不太好吃。”

弗兰克。杰姆斯跟威廉。安德森一见面,那这话里面就带着火药味。

“我说杰姆斯先生,你是干什么来了?难道说科特里尔那个家伙被吉姆。莱恩干掉了?”安德森所说的吉姆。莱恩,就是蓝鹰队的头领。

蓝鹰队,其实也是从堪萨斯起来的,也就是说,大家以前还真的是一个队伍的战友,但现在,要是见面那必然就先开枪再说。

“那当然还没有。”弗兰克。杰姆斯摘下了自己的牛仔帽拍了拍,上面全是土,显然来的这一路很幸苦,“但也快了,所以,我这不就过来找你了嘛。”

“哈哈……”威廉。安德森明白了,这个弗兰克一定是走投无路了,然后过来投奔的,但不过,“你弟弟呢?”

“哎~他运气不错,见上帝去了。”弗兰克。杰姆斯有个弟弟叫昆西,而在说这个话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帽子有戴上了。

“哈哈……我看他是下地狱的可能性大!”威廉。安德森说话真的是很损啊。

“随便吧。”弗兰克。杰姆斯并不在意,也对啊,他是来投奔的嘛。

但是,投奔过来,那就这么容易吗?我们中国这边的山寨什么的,那得要个投名状吧?

“你就这么来啊?我这里也没吃的!”果然,威廉。安德森就给了弗兰克一个白眼儿。

“安德森先生,你的运气好,我的运气也好,我在来的路上,看到了一个队伍,好像是最近进入德克萨斯的美利坚帝国军队的粮食车队,如果我们……”原来,这个弗兰克。杰姆斯是有备而来呀。

“我凭什么相信你?”威廉。安德森这家伙很警惕。

“哈!”那弗兰克。杰姆斯笑了,“我又不是上帝,那个车队我又创造不出来,你们只要跟我去,一看便知,如果你们不去,那么我就去找别人了。”

也对呀,只要看到那个车队,那不就成了吗?以威廉。安德森队伍的抢劫经验,只要去看一下,自然就可以确定,能不能抢了。

也就是说,这个抢劫的关键是,如何在广阔的德克萨斯的大地上,找到这么一个车队,而现在,弗兰克。杰姆斯就提供了这个信息。

“你这么肯定?”

“安德森先生,我可以以我弟弟的命来发誓!”

那都这么说了,威廉。安德森还有啥犹豫的?再说了,一看情况不好,大家就跑嘛!

德克萨斯这个地方也好跑,地域广阔,有马你就可以纵横驰骋……

没多久,血腥的比尔找一帮人,就在那个弗兰克。杰姆斯的引导下,来到了一处小山坡,那山坡下面有差不多半英里的距离,就有不少的大车,而且还有不少的人,而从车辙上来看,明显那里面是有东西的。

而现在,那帮家伙,也就是那个美利坚帝国的人好像在休息,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堆,还准备点火做饭了。

好机会呀!

“兄弟们!”那威廉。安德森还合计什么?

“呜啦啦!”

“哈哈!”

都不用命令,这个匪帮直接就冲上去了,他们有七十多人,也就是七十多匹的马,这从山坡上往下一冲,真的是也很壮观,好多的烟尘被带了起来。

“……”那弗兰克。杰姆斯一开始也跟着冲来着,但是没出去多远,他就好像一个没弄好,从马上跌了下来,但其实,马当时的速度还很慢……

血腥的比尔根本就不管那个笨蛋,但是突然间他听到了一个怪声。

嗡嗡嗡……紧接着!

突突突!突突突!

如果是见识过美利坚帝国军队的人,那一定能听的出来,这就是加特林机枪的声音……

PS:  感谢大家的支持!真心感谢!

第三百零二章横穿德克萨斯!怎么一下子就要跳到维克斯堡呢?

广阔的德克萨斯州草原上,之前的一阵喧嚣已经是尘埃落定,那些个刚刚耀武扬威的从山坡上下来的家伙,直接被撕碎在半路上。

而又归于了平静,之前被惊走的动物又回来了,特别是天上有那么几支秃鹫,他们好像随时准备下来饱餐一顿,但不过,现在目标那里有人,还不少。

但不过,在远处,一拨人,他们身处古怪的机器之上,帝国老百姓都知道那是汽车,可是德克萨斯这边就没见过了。车上其中一个身着笔挺的戎装,那之上绣着一条金龙,非常的引人注目。

没错,这当然就是美利坚新唐帝国的皇帝,李梦杨陛下了!

本来,他一般在战场上,是不穿这一身引人瞩目的衣服的,但是这回嘛,真的是小CASE,一个几十人的匪帮而已嘛。

“陛下!威廉。血腥比尔。安德森已经被全部剿灭!之前的那个弗兰克。杰姆斯还活着,还请陛下圣裁!”

显然,刚刚的一场战斗已经结束,而那个弗兰克。杰姆斯就是一个二五仔,是我们帝国安排进去的卧底,让他把那个安德森给引出来。

“虽然那个家伙也是血债累累,可是这回也算是有些功劳,之前答应过他的,就让他自由了吧。”李梦杨挥了挥手,觉得这个问题太小了。

“YESYOURMAJESTY!”那传令官马上就下去了。

“ALLHAILLEE!”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跟在皇帝身边的,可是有好几个大员,他们一见皇帝陛下如此的重言诺,那口号马上就来了。

不过,面对这一切,看到如此壮阔的景色,已经刚才那如砍瓜切菜一般的战斗,李梦杨的心中当真是感慨万千,只听他说道。

“春天来了,草原上又到了交配的季节……”

好吧。李梦杨这个家伙这是想起了后世的高收视率节目,动物世界……

但是,现在的这个话,可不是某赵老师说出来的。这是帝国的皇帝陛下呀!

“噢!上帝啊!陛下所讲的每一句那都是真理!”

“陛下一语,就道出了此处的精妙所在,简直让我等不能不佩服!”

“正是!这句话,极有极深的道理,而且还带着高深的科学道理。生物学的专家恐怕也无法反驳陛下!最关键的是,文学性也是极高的……”

面对此情此景,李梦杨这也不禁是老脸微红了……

美利坚帝国的大军,在突破了埃尔帕索之后,那很自然的就顺便的拿下了旁边的布里斯堡,紧接着,长驱直入,杀进了德克萨斯州深处,他们自然是遇到了很多的如血腥比尔的匪帮,还有蓝鹰队什么的。但没关系。

就这种武装,如果不放下武器,那么就直接屠灭!

而如果愿意放下武器,那么好啊,帝国给钱,这个钱就是买你们手上武器的钱,而且你想回家那还给路费,如果不想回家,随意啊,也有一份小钱等着呢。当然了如果你想加入我们,那也可以,反正部队上有吃的……

这就是李梦杨的手段,而之所以这么做。其实也很简单,他就是因为了解了此时德克萨斯的真实情况,他知道这些个匪帮,也就是游击队其实并不得人心,所以,他可以大刀阔斧的出手重击。

而且。还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李梦杨率领的大军,那是外部势力,这个势力是一定会受到所有德克萨斯人的抵抗的,也就是说,你现在给他们好脸,根本就没用啊!

那干脆吧,咱们就先玩狠的,等展现了咱的拳头,那么咱再给你们糖豆吃。

所谓的糖豆,其实就是帝国军队到了这里之后,执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就是我们需要的给养,那都从当地采购,我们用真金白银换呀!

本来,德克萨斯州这个地方,那是紧邻着墨西哥的,所以,很多的给养其实是可以从墨西哥那边直接拿过来的,也就是说,可以不采购的,但是李梦杨坚持这么做,其实就是为了像当地的居民来展示一下,帝国军队的风貌。

这年头当兵的那可狠了,而且不光是什么正规军狠,就是民兵都老凶悍了!

很多人恐怕不知道,民兵也是真杀人的,而且他们的手段也相当的残忍,就别的不说,南方这边把,民兵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抓逃兵,抓到了就是杀掉,包庇者也连带着杀掉,包庇者大多是亲人,所以经常灭门啊……

对自己人都是如此,那对别人呢?

所以,当帝国的军队表现出了跟其他军事势力不一样的东西之后,咱们比较的讲道理,而且咱们这队伍里也是有不少的白人的,那这个时候,德克萨斯州,至少从老百姓这个角度来说,真的就没什么抵抗了。

德克萨斯州其实民风彪悍,几乎每一个男子就是一个牛仔,而玩枪骑马这种事情简直是吃饭一样,这些个普通的,不想参合战争的人不抵抗帝国军了,那么整个的形势就好了很多很多了。

另外,帝国这边还杀戮匪帮呀,这个事儿对当地是有好处的,应该说,无论是北方的游击队,还是南方的游击队,那都是不得人心的!

是呀,他们就可以利用自己的那个‘大义’,就是我们是为了抵抗北方佬,我们是为了保卫家园,而北方佬也是如此,他们就可以打着大旗拉虎皮,就说自己抢劫啊,屠杀老百姓啊,都可以说是正义的。

那个弗兰克。杰姆斯,就是原来科特里尔的手下,只不过科特里尔这个砍树帮的大头头,已经被李梦杨重拳给消灭了,而这个弗兰克。杰姆斯一看,干脆吧,不如就投奔这个皇帝陛下好了。

要知道,他还有一个弟弟,就是昆西。杰姆斯,这兄弟俩一过来。那马上就是献计献策,说他们对德克萨斯这个地方熟悉,所以,干脆吧。我们帮你们把那些个匪帮都给引出来。

这回就是呀,而且昆西。杰姆斯其实还是变相的作为一个人质,他哥哥去说服那个血腥比尔,要是跑了怎么办?

结果,自然就是一战建功了。

即帮着灭匪。然后还公平交易,这样的好人上哪找去?

于是,帝国这样一来又获得了不少的民心,这整个攻略德克萨斯的进展自然是快了好多了。

三月份进入的德克萨斯,没到四月,圣安东尼奥已经被拿下了,紧接着德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丁宣布投降,到了六月,帝国的大军已经横穿了整个德克萨斯州!

要知道,这是德克萨斯这个地方可不小。这可是一个好大的州呀!

其实,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州大,但是人不多,所以,如此快速的拿下也属于正常,而且,李梦杨其实并没有全境的都控制,他只是在重要的路线上,也就是这些个比较重要的城市。留下自己的士兵,至于主力部队,那还是要往东走,目标还是亚特兰大。

但是这样的一个战情。华盛顿方面能受得了吗?

“卡梅隆先生?!你之前不是说那个暴君不会这么快的取得什么战果吗?”

白宫里,林肯总统在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他整个人都快要暴走了,这又丢了一个州,这还了得?!

“……”卡梅隆此时脸色苍白,说实话。他当时说的不是这样的,但大意差不多,他不知道应该如何的反驳,但是这个责任他必须得推了。“总统先生,这个事情根本就是因为谢尔曼那个混蛋,他失职!他没有有效的布防!这才让那个暴君这么轻易的拿下了德克萨斯!”

你要说这个事情,卡梅隆说的也有点儿道理,因为谢尔曼新败嘛,他手上只有一部分残兵加上迪亚斯的墨西哥流亡政府军,可是这些个人加一起那也有万人以上了。

其实,这就是整个德克萨斯州几乎全部的北方联邦的力量了,但是这才万人啊。

帝国军那边有八万之重,虽然李梦杨认为能打的也就是三万,可是也比谢尔曼的人多呀,当然了,华盛顿方面是不会这样考虑问题的。

“这个……”林肯一听,他真的是想反驳一下卡梅隆,真的是想给这个老头一个教训,可是又一时无从下口。

这回开会,那自然是林肯内阁的最重要人物都来了,史沃德,蔡斯他们自然不会缺席。

只听史沃德说道:“当下的情况不是推卸责任,我们应该找到解决那个暴君的办法!”

“难道说又来一次的刺杀?”蔡斯这个家伙又想要曲解史沃德的意思。

“先生们!”贝斯特这个司法部长看不下去了,“我们现在总得知道一下,那个谢尔曼在什么地方吧?”

哎对,这个问题问的好,谢尔曼其实才是德克萨斯,乃至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这三个州的关键人物呀!

林肯马上就反应过来了,“对!先生们!我们要命令谢尔曼将军,他必须要守住路易斯安那!我们合众国,不能再失去一寸土地了!”

这个话,说的真叫一个大义凛然,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会议室外面有人敲门。

叩叩叩……

“进来!”林肯也没什么好气儿。

走进来的是他的一个秘书,叫约翰。尼古拉的,他啥也没说,就是递给了林肯一张电报。

“总统先生!我定然死守维克斯堡!……威廉。谢尔曼,于休斯敦……”

这他妈的是什么意思呢?

林肯被气的差点儿鼻子都歪了……

PS:  那啥,感谢大家的支持!另外说个事儿,那就是在局座退休之前啊,上过一起的解码,那期节目里,局座大谈21D不存在嘛,根本就是扯淡的嘛,结果93之后……不说啥了,局座您幸苦了!您简直是鞠躬尽瘁!黑车服了!

第三百零三章目标,维克斯堡!

谢尔曼到底想干什么呢?他怎么就突然间往维克斯堡跑了呢?

要说谢尔曼也是挺悲催的,他在墨西哥吃了大亏之后便退回了德克萨斯,但是要知道他的这一路可是相当的不容易。

谢尔曼本来是南下,那么后撤就是往北退,但是谁都不会这么傻,那个帝国军能在铜谷设伏击圈,北面就是一条康庄大道?

更何况在德尔诺特的西南角还有一个大缺口呢!

所以,谢尔曼的选择也是非常的正常,作为名将他不可能自投罗网,他是往东跑的,汇合了迪亚斯的那些个墨西哥部队,渡过了格兰德河。

要说这个路线没问题,可是有问的就是时间!

对呀,这么一绕,那谢尔曼如何能来得及去埃尔帕索呢?

应该说,等到谢尔曼稍微的恢复了一下精气神儿,便传来了埃尔帕索陷落的消息。

就这个消息,其实也在谢尔曼的意料当中,因为从地理条件来看,也就是他这回逃亡的这个路线,那真的不适合大军的行动,好多的山川啊,这一路上不少逃出来的美国大兵都交代在哪儿了。

那么,如此情况,谢尔曼可怎么办?

他很聪明的选择了防守休斯敦!

为什么去休斯敦呢?

其实这是一招好棋,也许从表面上来看,德克萨斯州的大城市,也就是理论上可以让谢尔曼快速恢复元气,经济基础好的地方,可以让他抢劫的地方,那应该是圣安东尼奥或者是奥斯丁,这两个城市距离他并不远。

但是要知道,这里是德克萨斯,这个地方遍地是游击队,原来的奴隶主们有不少都组织起了武装,这地方民风彪悍,对于谢尔曼这样的刚刚打了败仗的北方佬。之前他还有那么多的暴行,你说他敢来吗?

之前牛逼的时候,手上数万大军的时候,那自然OK了。可现在,他是落水狗啊!

所以,谢尔曼再次做了一个聪明的选择,那就是利用手上的条件,他乘船顺着格兰德河而下。直接到了海上,然后在往东,到达加尔维斯顿港,这里基本上就是休斯敦地界了,而这个休斯敦也是德克萨斯的大城市,有谢尔曼需要的一切。

毕竟已经是把德克萨斯控制在手中好几年了,这些个大城市相对还是安全,而且走水路这就为谢尔曼争取了时间,要知道这年头走陆路是很慢的,特别是大军行动。

这个决定。甚至让谢尔曼有时间去操练士兵,有时间去把休斯敦的周围给挖的是沟壑纵横啊!

战壕嘛,咱谢尔曼就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是左等右等,没人来!

李梦杨就没走那条道,从一开始他就没把休斯敦给当作一个目标,不是他不想打下这个地方,他也知道休斯敦很不错,但是他现阶段很难拿下这个优良的港口。

很多的事情,其实是有限制的,比如打仗。那最重要的限制就在地理问题上,休斯敦在德克萨斯的南方,而圣安东尼奥,奥斯丁这样的地方。相对来说在中部,你要是想占领休斯敦,那就要往难绕一圈,这就必然花很多的时间,另外,海上的情况也制约了帝国大军。

奥卡西不是有个计划嘛。那就是打下了埃尔帕索之后,就顺着格兰德河一路下来,然后走一路打一路,这周围的土地都拿下,接着再配合海军,控制墨西哥湾的这些个港口。

应该说,这个计划是相当不错的,而且其实这也是之前李梦杨在新墨西哥打美军的时候,当时的那个计划,虽然这个计划没成,但是后来李梦杨跟别人探讨的时候透露过,奥卡西也是老人儿嘛。

这个计划的好处就是快,利用海陆的便捷,可以最快速度的到达佐治亚州,而且是绕过了巍峨的阿拉巴契亚山,另外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现在的迪亚斯墨西哥流亡政府,其实他们现在的地盘就是墨西哥以东沿着格兰德河的那一片,要知道,这一片地带不好拿下,因为往西的话,那就全是大山了,所以,当初李梦杨虽然攻略下了墨西哥,但是对于这一片地方,他也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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