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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天下-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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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的见闻,给他带来太多的惊异了。

    一股妖气,盘绕在美杜莎身上。依靠在树背后的美丽头发,无风自动。宛如重新渡上一层黑色的光泽一样。情景诡异无比。绝美的脸庞,又凄美的迷人心智,妖异诱惑之美,凝聚在那双紧紧闭着的双目。

    众人禁不住有些心神荡漾,均心中泛起骇然之感。

    宙斯见状,不由自主出声询问道:“道长!她怎么样了?”

    叶云闻言也凝视注视过去,心中暗自震惊怔道;她的头发,像极了一条条黑色的蛇在扭动。同时释放偷空神念想看个究竟。好澎湃的精血。猛地叶云心头一凛。念力居然被实质凝固化。大吃一惊之下,叶云目光闪烁地望着美杜莎。天赋能力属于种族遗传,他的精神念力不如元素能力那样直观的表现能力。根据精神念力的渗透性、变化性、融合性、聚合性、传导性、侵入性等特点,确是最强悍的。释放出去的精神念力居然被凝固,这种诡异的能力他还从未遇见过。

    以火树的能力为例,叶云念力的侵入性、渗透性、传导性和融合心特质几乎达到与此数百万年奇异生命同类能力者的顶点,同样对生命体意志的融合和渗透。眼前一个远远不及火树的半人半妖却有着如此可怕的能力。难道其先祖也出现过神道级别大能修士。

    清风也是一阵苦笑不语,盯凝着美杜莎。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想不出什么解决办法来。宙斯神色凝重,嘴角泛起一丝迷惑不解喃喃道:“难道是本能觉醒……”

    清风闻言一震,望向宙斯问道:“什么是本能觉醒?”

    宙斯露出迷惑神色想到了一椿事,欲言又止。苦笑道:“所谓本能觉醒,在西方大陆十分罕见。传说西方大陆许多种族的祖先,都是神族人。拥有着像你们东方修真者一样的强大神力。能够飞天遁地,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拥有这种神力的祖先死去后,他们的后代,也逐渐失去了这种神力。但是偶尔还会出现一两个具备神力的人。能力却远不如传说中“飞天遁地”那么强大!这些本能觉醒者,都会受到帝国的重用。就如黄道十二宫的穿着黄金战甲的星座战士那样,里面有好几个,都是本能觉醒具备神力的人。”

    众人闻言,陷入沉思。

    突然异变突生,美杜莎嘴角,发出蛇一样叫声。全身宛如霞光一样的皮肤,突然慢慢裹上一层蛇鳞。

    众人吓了一跳,红黑相间的蛇鳞,异样刺眼,说不出的邪恶、阴寒。旁边的白银飞马,不安的走来走去,吓得不断发出马鸣声。空气中弥漫恶臭的腥气。最令人惊心悸的是那滚动的魔气,如一位魔妖出世一般。

    清风暗捏降妖法决,眼前之事,太过诡异。如果美杜莎变成邪阴蛇妖。他就替天行道,纵然得罪宙斯,也在所不惜,“降妖伏魔”乃修道人的本分,决不可能因一己之私而忘记。

    不消片刻,美杜莎全身都裹上了一层红黑相间的蛇皮,愈来愈显得无比妖异,飞舞的头发,宛如有了生命一般,逐渐把美杜莎的头和脸,都覆盖起来。而且头部覆盖的样子,呈现三角形状,怪异无比。竟然和蛇头无二。整个人,远远望去,就像一条大蛇。

    美杜莎似乎痛苦在地上翻来覆去,持续了半小时左右。化身为蛇的美杜莎,渐渐移动着。痛苦的蛇躯,这个时候已经和一条披着红黑色蛇鳞的巨蛇,再无区别。缓缓爬行到长满锋利木刺的灌木林中,似乎在寻找什么。

    “脱皮”三人面面相觑,脑海中均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心里却都生出怪异无伦的感觉。

    果然如此美杜莎缓缓移动着身躯,在灌木林中的那些利刺上爬过,让蛇鳞之间的间隙,恰好让利刺沟住,然后缓缓从头上开此脱皮。颤栗着的蛇躯,明显是在忍受着异于常人的痛苦。

    叶云冷静地站在微湿的泥地上,百思不得其解的凝望着美杜莎。那滚动的生命力给予他一种比拟五大玄灵的那强大生物一般的力量,精纯的魔力,令他生出一丝寒意。

    好一会儿过去了,注视着刚刚露出的美杜莎的头颅,众人吓了了一跳“这!这……什么?”头颅上那乌黑美丽的长发,竟然全是一条条小蛇,宛如初生的婴儿般,安详又调皮的扭动着身躯。三人脊梁骨冒起一股寒意,眼前的事情实在太诡异了。满头小蛇,似乎明白美杜莎的痛苦,都安抚似的!轻轻在美杜莎脸上亲呢着!

    又是半个时辰过去了。

    三个大男人,顿时呼吸屏住。

    凝脂白玉,有若初生婴儿的柔嫩的皮肤,润滑而又充满着光泽。修长晶莹洁白的两条长腿,诱惑的纠缠在一起。曲线延伸到娇嫩的黑色森林,渗透着淡淡红色腹部肌肤,竟然没有一丝多余的地方,连刚才的箭伤,都消失的无丝毫痕迹。

    美艳诡异而不可方物,娇挺的乳。房,两颗红色乳。晕,尤其惹人注目。空气中顿时充满着极致诱惑力的体香。

    叶云叹了口气,他比谁都看得更透彻。美杜莎的魔力暴强到了几乎和刚下山时大师兄一拼的境地。拥有如此高绝的觉醒力量,实在太可怕了!如果美杜莎把全身魔力转化魔法发出的话,恐怕那破坏力几乎可以与昆仑风雷雨电等大。法术相提并论。

    封印的蛮荒世界当真是令人出乎意料,也不知那云梦古泽的大荒生物,会强大到什么地步。

    宙斯的喉咙里发出一丝吞咽口水的声音,抬起虚弱的手臂指着美杜莎,满眼震惊道:“大魔导师的魔力域,这……这怎么可能!”

    叶云微微一怔忍不住好奇问道什么是魔力域

    宙斯脸上现出微微思考神色之后,苦涩笑了笑道:“这是晋阶大魔导师的特征,美杜莎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种族,传说他们体内封印着天神般的力量。她的身体里封印的上古本能魔力觉醒。竟然强大到了如此骇人的境地。换句话说,美杜莎现在的情况与你们东方修真者进入天劫初期的强者差不多。”顿了顿,宙斯眼中浮现出淡淡忧色,苦涩道:“我知道她的志向,恐怕将来帝国有难了!”

第一卷  第三百三十二章 蛮尤遗族

    叶云满脸平静听着,心里却是渐渐有了分寸,看来宙斯没那么简单,他竟然对修真者的实力一清二楚。。13800100。/top/ 小说排行榜眼前这位道藏以上高手,真的是悲天悯人的人吗?叶云打心底不相信。这里的帝国情况叶云已经知道了大概。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如今西方大陆与神州大陆南向封印的大门,让自己误打误撞打开了。最怕的是这些个部族朝神州大陆发展。

    宙斯自然没想那么深。凝望着尼罗河道岸外的草甸上,还残留着血腥作战的痕迹,土丘下最深的那片草丛中,被叶云一枪杀死的人马射手的断肢与残缺兵器。

    “美缔斯毕竟是延续上朝帝国皇族血脉之祚。乃天下正统,&;#160;周边部族林立野心者不在少数

    强大部族有如狼族狮族精灵族等建号国家的如巨人国与沙漠帝国最为强大

    美缔斯盘踞在这片大陆上。将威慑投向四周所有的小国部落,实际上是西方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四夷来朝的威势,为西方大陆百姓的心中敬仰。但美缔斯看似强大,然实则不然。这个国家的制度已经腐朽到了可怕的境地。农奴起义,部族叛乱!时有发生。美杜莎就是曾经参与叛乱部族中最大的一个首领!”

    叶云平静听着,不时微微颌首示意。在谈话之中,结合自己的所知道的资料,叶云对于西方大陆目前的朝政也有了一个模糊地认识。

    西方大陆皇帝姜央,眼下也才四十多岁,还年轻着,那位皇帝陛下亲政不久,根本无法完全控制住朝政,各族官员在朝上各有一方势力,在进行着无声的抗衡。

    克拉尔,&;#160;锡格尔德,&;#160;&;#160;奥丁,锻铸大师赫斐斯塔斯,帝国统帅庄蠕。&;#160;普罗米修斯,&;#160;&;#160;伊希斯是上层家族政治势力的代表。

    美杜莎,第一个拥有着传奇经历的土系与水系魔法师的兼修者。

    蛇妖族居住在最接近北边海洋一个人迹罕至的村落。美杜莎之所以能名震斯美缔斯大帝国。是传说在帝国统帅庄蠕在东下自由之城斯巴达克,平剿一次声势浩大叛乱,在和半兽人种族时交战时。

    美杜莎就是叛变的半兽人种族之一。美杜莎的聪明和智慧,致使平乱军团首战连连失利。帝国统帅庄蠕,派出龙骑士普罗米修斯。没有想到连火龙骑士,都被她打败。

    战争持续三个月后,叛乱的半兽人种族平民和奴隶,忽然投降。然而这一次投降的所有参与叛乱的半兽人种族,却遭得到了美缔斯大帝国皇帝的最高赦免。

    美缔斯大帝国的国都,建立在西部大陆上。地理位置极为优越。首都名字巴洛克。另外还有五座繁荣不下于首都巴洛克的大城市。

    如北部兽神之都黑龙城,南部的魔法之都。

    东部自由之城。尤其是东部的自由之城,其面积比首都巴洛克还大上一倍。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下等种族,就居住在这座城市。相对其它五座城市来说,这座城市,由于离王廷距离太过遥远。

    “所谓天高皇帝远”的道理大概就是如此。而拥有着相对的独立和自由,加上土地又并不缺乏,仅仅这一座城市,就占美缔斯大帝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这里几乎是贫穷与财富象征地。

    盛产各种贵重皮毛和食物、盐等等材料。往南又四百里就是十万南荒之地。往东又八百里就是云梦古泽。

    往北一千八里就是一片汪洋大海。

    往西延伸三千五百里,就是几乎处于同一地平线上,遥遥相望的美缔斯大帝国的首都巴洛克。途中经过无数大小不一的城邦和村落。

    自由之城又叫斯巴达克,这里居住的各种半兽人的部族。因为地幅辽阔,各部族经常出现撕杀抢掠。这里虽然名为自由之城,但是同样也是一个弱肉食强的城镇。所有又有人称这里是地狱之城。但是这里的繁华,却是无可比拟的,仅仅在首都巴洛克之下。这里同样是通往巨人国的商贸港口。

    一条浩大的尼罗河,自阿尔匹斯山脉蜿蜒而下,经过斯巴达克,和发源地于北部之极幼法拉底河,相交于斯巴达克美缔斯帝国之内。还有一条发源于西亚的底格里斯河,途经魔法之都苏美尔,叙利亚大草原及首都巴洛克的周边一些城邦、村落,再转道北部的兽神之都黑龙城,和幼法拉底河相交,再经过北部神秘莫测的阿卡德沙漠,在沙漠中居住着一些崇拜火神部族。这些部族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沙漠帝国。尼罗河最后流经的大陆由此进入浩瀚的大海。

    美缔斯大帝国虽然强大,但是对这个地方,由于某种原因,又加上鞭长莫及,所以一种对这里采取放任管理的方式。只要你不是造反,你就是和其它种族发生重大的战争,他也不会干涉。

    斯巴达克城邦城主克洛诺斯的曾祖父传说是被剥夺皇族姓氏的苗族人,因为参与谋反后,又悬崖勒马,悔悟自新,整个家族才获得国王的赦免,被委以重任世代镇守在斯巴达克城邦。

    据美缔斯帝国官方统计,斯巴达克城邦高耸的巨大城墙,最近一百年年的统计,投入巨资高达三千万金币,其它方面物资不在计算在内,相当于美缔斯帝国一年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奴隶民工人数高达三十八万人。死亡工事建筑奴隶就有二十七万。

    城墙的花岗岩巨石,是经过五千里之遥的最高山峰珠穆朗玛峰,开凿采集而来,再经过尼罗河,流转水路几千里才到达斯巴达克。途中运转材料,伤亡的人数及损耗的财力、民力、物力不计其数。

    巨大的花岗岩石,按照能减轻魔法元素和物理攻击能力原理修筑,尤其是在现在斯巴达克城主的治理下,在每隔一百米的距离的墙头上,都镶嵌入一颗昂贵的魔法宝石,以增强斯巴达克城墙的抗魔能力。现在的自由之都斯巴达克,用铜墙铁壁来形容也丝毫不以为过。也之于次,斯巴达克才成为最繁华的港口。它森严的法规和高大的城墙,保护着商人的安全。

    与美缔斯大帝国相对持。最强大一个国家是巨人国。两国曾经发不断的生过过战争,因为几乎每一个帝国,都会对巨人国发起一场战争。传说是讨伐之战,但数万万年过去了,谁也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战。只是习惯成自然的,每一任在位者,都必须对巨人国发起一次战争,以证明自己的功勋。

    缔斯大帝国有着庞大的人口,也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种族。每个种族都有以自己的祖先为基本信仰,都在自己的城邦,建立庙宇来崇拜。魔神蛮尤的信仰,因为时间的流逝,已经被逐渐消弱。

    当年入侵人界的蛮尤遗族,种类繁多。虽然基本上以五族为多,但庞大的后勤补给线,却都是由巨人族负责,所以其实巨人族部类的头领夸父叛乱后,留下的巨人族,因为而受到牵连,世世代代都永为平民。被发放在当年离帝国首都最远、最荒凉的自由之城。当然这个历史原因,早以被时间埋藏着历史的灰烬之中。

    但是,巨人族大部分都居住在阿尔匹斯山脉,因为居住的地方和美缔斯帝国首都,相隔有万里之远。途经阿耳戈利斯地区的克雷渥纳大森林,及伯罗奔尼撒大草原。除了谋取暴利的商人,几乎没有人和巨人国接触。

    巨人国位置,处于自由之城斯巴达克和首都巴洛克成一个三角形的最极西的地方。巨人族同样建立有自己的文明和帝国。巨人国以泰坦巨人为主,其他如独眼巨人、阿特拉斯巨人、堤坦巨人等几系巨人,仅仅占据巨人国一亿人口的百分之十不到。巨人国采取议会的政治制度由二十位巨人族的首领组成其中十二就是泰坦巨人

    联想到众神大战,叶云心头思索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西方大陆应该是蚩尤当年的十万魔族溃兵,他们在这囚禁的大荒世界里用无数鲜血,在险恶的上古荒兽的聚集之地,争取一块块栖息之地。繁衍后代。

    任何战争的记忆在时间的流逝中都会别洗刷干净。甚至他们忘记自己是魔界的出生,而彻底把自己当成了人界的主人。

    繁衍在众神结界里面,这片神秘土地上的蛮尤遗族,遗忘了他们的祖先。遗忘了他们如何来到这片土地上。漫长岁月,他们也在这里建立了他们新的灿烂文明。

    这块土地上出现过数个灿烂文明的帝国,但是天下之势“分之必合,久则必分”。淹没了无数的繁荣的帝国和文明之后,在三千多年前,才诞生了一个强大的美缔斯大帝国。

    这个封印的结界之地,其实并不是外面流传的那么简单。众神的封印,主要结界力量,是以西方通往魔界方向的西部大陆。一块集合荒原、丘陵、高山、河流复杂地形的大陆。整个诸神结界之内,又以分为东部、西部、北部、南部、中部五个封印结界。每个结界是互通。美缔斯大帝国的帝国之都,位于地形复杂的西部结界。而南部大门已经被自己打开,想到这里,叶云忍不住心头有些苦涩。

    这些安静的生存土地,是牺牲无数的蛮尤遗族第一代精锐战士性命换来的结果。众神的封印结界里,流动着充足的结界元素力量。蛮尤遗族利用魔法,将这些元素力量,重新利用起来。以新的魔法结界,保护着五个从各种南荒凶兽中抢夺回来的气息之地。

第一卷  第三百三十三章 斯巴达克

    然而这样,同样导致魔法师大批的耗尽魔力死亡。使用138看书网阅读器看千万本小说,完全无广告!导致数万万年来历史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魔导士。

    在南荒开疆辟地生活下来后,当年数十万落败的魔结各部,逐渐形成五个强悍的部落。分别是苗族、白族、黎族、羌族、黑族。

    五族之中,黎族的战士最为强大,善于他们擅长使用非凡的意念力,来召唤幻兽凯化。幻兽来自魔界的生物,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经过数万万年和十万大山,及云梦古泽中上古荒兽的杂交。原来的强大的魔界生物“幻兽”已经退化了到下阶的地步。幻兽以百年为一单位,分上、中、下三。级。杂交后的幻兽,要出现进化的可能几乎是零。

    掌握天地间,冥冥流转的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的力量是黑白两族。拥有和自然元素沟通的神奇魔力。黑白魔族拥有着现在美缔斯大帝国中上层社会地位。两族关系亲密,合居住在魔法之都。

    羌族战斗实力最弱,擅长铸造各种各样的锋利兵器。在现在的美缔斯大帝国,已经沦回最下的种族。然而还存在着些比羌族地位还低下数倍的半兽人种族。

    他们没有什么纯正的血统,比如最普遍的半兽人的人马族,熊身人头的有熊族,背有双翼的羽翼族,牛头人身牛族,阿特拉斯巨人族等等。

    羽翼族又细分好几系。比如擅长弓箭的天使系。据说他们的箭术之精准,即使是被称为箭之王者的人马族,都远远不如。只不过气力不能远射而已。还有就是擅长精妙绝伦剑术的精灵系。其剑术和擅长使双手巨剑,拥有骇人杀伤力的阿特拉斯巨人族都望而叹息。

    巨人族也分为好几系,阿特拉斯巨人族是其中一系。还有堤坦巨人、独眼巨人、冰霜巨人等好几系。

    美缔斯大帝国将全国居民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上层社会,主要是五大种族为主。第二等级是平民等级,是指拥有极小部分土地半兽人种族。第三登记是奴隶等级,就是历年###下的叛乱半兽人种族。

    数目之多,竟然占据着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这些人都是世代为奴,当然拥有军功者,和特殊贡献的奴隶,是有机会获得赦免,成为平民。但是这种机会少之又少。

    美缔斯大帝国出现过不少诸王为争夺皇权的叛乱,奴隶虽然被征用为士兵,但是却是最下等的步兵。基本上用来做战前炮灰。

    各个等级在政治经济上权利和义务有着极大的差别,第一等级的五族之人,享有许多的特权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奴隶人口。还可以以贵族的身份,受轻处罚。第二等级不仅仅要承受各种沉重负担徭役,还要担当起各种岢捐杂税等等。第三等级最为悲惨,他们可以被作为买卖的货品,没有半点自由和任何权利,甚至连半分自尊也没有。

    整个美缔斯大帝国,三亿庞大人口。这些半兽人的种族,却占据着三分之二的人数。然而真正纯正血统,却早已经极为稀少。在上层社会,五大主要种族是婚姻自由。但是美缔斯大帝国有宪法规定,五大种族之人,严禁和低等种族婚配。凡有违此令者,无论其身具任何地位,都将以火刑处死。

    因为五大种族有着灿烂的历史文明,即使是现在沦落的羌族,也不允许其和下等种族通婚。其实在这些杂交种族之中,骁勇善战,实力不下于五族的种族,也有不少。但是因为身份卑微,即使在“以强大力量为尊”的魔神蛮尤信仰之下,他们依然没有能够提高社会地位。其最大原因,是这些种族,实在是复杂多元。即使他们拥有不弱于皇族的智慧,不弱于黎族的强悍。

    数万万的历史上,永无休止的发生过一次次为争取地位的杂交种族的叛乱。但是缺乏真正智慧和力量的情况,没有一个杂交种族,能抵抗住五大种族的联合围剿。

    苗族最为神秘,擅长巫蛊秘术。作为智慧最为出色的种族,经过征伐兼并,战争的溶合与杀伐。苗族成了五族之中如今美缔斯大帝国的皇族。

    五族在数万万年的争夺皇权的战斗中,身体强悍黎族,擅长魔法的黑白两族,都曾建立强大的帝国文明。

    唯有羌族,一个永远只懂精于打造兵器的种族,似乎他们的智慧,只能用于打造精妙绝伦的各种器皿,和锋利无比的兵器之上。

    姜央十五岁登基,真正继承皇位权利的时间却并不长。

    帝国统帅庄蠕,掌管着帝国强强大的龙兽兵团。(一种近似乎蜥蜴,具备龙的黑龙血统战骑。不能飞行,体积约是马的三倍。奔跑速度虽然不及马的一半,但是具备强悍的体格,坚硬的粗糙的皮肤)庄蠕,一个美缔斯大帝国承袭三千年世族,一个黎族的伟大元帅家族,一个军名威镇整个美缔斯大帝国的传奇元帅。曾一度建立过辉煌的战绩。###过数次,东部自由之城半兽人种族的叛乱。美缔斯大帝国历史上,总共两百七十一次半兽人种族或诸王叛离,其中两百七十次,都是又这个家族###下去。

    斯巴达克,这座西方大陆曾经拥有无数辉煌的历史都城,在近数万年,历代帝国建嫌弃它为历代战乱中心,故改帝都于巴洛克,斯巴达克因而失去曾经帝国皇冠之荣耀。但成为自由城邦的斯巴达克,却并没有走向没入,而是逐渐从政治中心转变为商业中心!斯巴达克的繁华更远胜帝国首都星巴克。

    而在宙斯的眼中,这位英俊的东方修真者是一位心狠手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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