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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第2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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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垂冷冷一笑,“那又如何?我只有一到一千骑,可对面的征东军还有多少人,也只剩下一半人了吧,如果他敢散去军阵前来袭击我,我还巴不得呢?你马上出发,或者,听到你的马蹄声,那面的孙晓就要跳脚了!”

孙晓的确在跳脚,听到那迅即离去的马蹄声,孙晓知道,对方的主将终于想明白过来了,现在派人前去袭击大雁湖了。

“郭荃,你能再重现积石城防守的奇迹么?”虽然心中还抱着万一的希望,但孙晓知道,这个希望太渺茫了,积石城之战,虽然积石城遭到数万敌人的围攻,但有积石城坚固的城防,有叶真统率的三千士卒,而大雁湖,现在什么也没有。

“司令官,我们要回撤救援么?”部将惴惴地问道。

孙晓痛苦地摇头,“如果我们散去军阵,在骑兵的眼皮子底下回撤,不谛于是将脑袋送到敌人的刀口之下。”

“那大雁湖怎么办?”

孙晓沉默不语,此时回撤,他能得到的结果只能是人财两空,什么也得不到,大雁湖照样无法保全,而自己这里剩下的数千儿郎也必将命丧草原。

此时的孙晓,竟然除了绝望,再也不剩下什么了。

第六百零三章:不屈

郭荃很害怕,郭荃很惶恐。孙晓派回来的信使秘密向他汇报了东胡骑兵出现并截击到了出击的五千步卒,很有可能在接下来会袭击大雁湖,而孙晓不能派出一兵一卒回来救援。

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郭荃几乎昏了过去,他以前只是一个奴隶,后来时来运转,在征东府体系之中,一路青云直上,坐到了征东府门部高官之一,成为了征东府高层之一,但从根子上来说,他只是一个擅长营建的普通人而已。

而现在,大雁湖这数万人的生死存亡,居然尽数悬于他手,他有种想要立刻死了才好的感觉。看到郭荃脸上恐怖的表情,信使忍不住出言提醒,“大人,您是工部尚书,是征东府在这里级别最高的官员。”

信使出身军中,尸山血海之中爬出来的人物,对他而言,死,不过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要死得有价值,能在临死之前拖上几个敌人垫背,自然不能理解郭荃此时的胆怯,心中甚至浮起了隐隐的鄙视和不满。

“我不是怕死!”郭荃自然不傻,他听出了信使话里的意思,“我一大把年纪了,以前也险些死过去好几次,我是怕自己担不起这个责任。”

此刻他们站在一段约百米长的在建城墙之上,城墙之下,是密密麻麻的正在工作的民夫。指着这些民夫,郭荃颤声道:“可是将这些人的生死托在自己的肩上,我,我有些担不起。”

“大人,此时此刻,你不来担,还有谁人担?”信使眼光灼灼,“为了都督。为了征东军,纵使千刀万剐,亦将奋起一搏,兔子急了还蹬鹰,狗急了还跳墙呢!咱们这里好几万人,还怕了蛮子不成!”

听了信使一翻话,郭荃的心里也似乎烧起了一团火,这火自心底而起,渐渐地冲到了头脑之中,脸孔涨得通红。是啊,自己区区一个奴隶,能有今日之高官显爵,如果不是都督,不是征东军,会有自己的今天么?

“好,说得好,那今天咱们就置之死地而后生,来人啊!”郭荃扬声厉喝。一名属官大步走到他的跟前。“去,召集这些人,马上到我帐中议事。”郭荃一连声地吐出了一串人名,这些人里头。既有留守的哨长以上军官,也有去年参与过积石城大战的青壮,现在已经是民夫之中的头目了。

一柱香过后,当这些人齐聚在郭荃的大帐之时。所有人不禁凛然,数十人挤在大帐之中,居然鸦雀无声。此时的郭荃身着他工部尚书的大红袍官服,正襟危坐于正位。

这些头目之中,多数人都是跟随着郭荃建起了积石城的老人,他们很清楚,郭荃异常珍惜这身大红袍,除了去都督府议事,平素从来都不穿在身上,而一旦穿在身上,那就是代表着有极重大的事情发生了。

果然,郭荃一开口,众人不由都是呆了。

“诸位,东胡人打来了,他们一支人数多达五千人的骑兵想要偷袭我大雁城,在半路上与孙司令官相遇,现在孙将军正竭力阻挡敌军,但是敌人是骑兵,很有可能分兵前来攻打我大雁城,所以,我们必须要作好一切准备。准备与敌血战!”‘

郭荃扫视着帐中众人,有人兴奋,有人茫然,有人恐惧,人生百态,瞬息之间,便齐聚在数十人的脸上。

“大雁城孤悬草原,根本没有躲藏的地点,我们连跑都没有地方跑,诸位,如果跑的话,只会死得更快。”郭荃一语便堵绝了一些人的念头,“我们这里有几万民夫,还有堆集如山的武器,要做待宰的羔羊,还是食人的猛兽?”

他蓦地提高了音量,大声喝问道:“是正面敌人而死,还是背朝敌人而亡,大家心中可有决择?”

郭荃是个瘦巴巴的干枯的小老儿,平素在众人眼中,也只不过是一个邻家老头而已,因为出身的关系,他极少摆出自己的官威,但现在,拍案而起了他,在众人的眼中,一时觉得他在此刻尽然是顶天立地,无比高大。

“死战,死战!”帐内诸人一时之间,竟是战意高昂。

“我们有数万人,他们只有几千人,便是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们。”

“一人一刀,也将他们扎成筛子!”

“好!”郭荃喜形于色,“唐校尉,打开你看守的后勤大营,将内里的武器,全都分发给民夫。”

“末将遵命。”一名将领霍地站起,他是孙晓留在大雁湖的一个连队的连长,手下两百余名士兵,任务就是看守这里的军械以及粮草。

“各部民夫头目,回去之后组织本部民夫,以队为单位,齐至城下集结。”

“遵命!”

大帐之中黑压压的人郡顷刻之间便散得一干二净。

半天过后,数万民夫手中都拿到了武器,开始一队一队地向着那一截百来米的城墙下集中,而在城墙之上,数十台床弩已经安装就位,唐青正指挥着他手下的士兵将床弩一架架的绞弦上箭,而在城墙之下,一队队的青壮已经汇集到了一起。

参加过积石城之战的青壮民夫站在最外围,然后依次是其它青壮,最靠近这一段城墙的是妇孺和老人,当然,这些人也不能闲着,他们得负责替臂张弩上弦。

站在城墙之上,看着城墙之下虽然战意高昂,但却弯弯曲曲,几不成形的民夫队伍,郭荃心中长叹,先前他虽然鼓起了民夫的战意,但是他知道,民夫与军队之间的差距,岂是以热血就能弥补的?不知道这一战之后,还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郭尚书!”唐峰走了过来,向着郭荃行了一个礼,“所有床弩都已调教好,民夫之中能射床弩的人也都就位了,末将要下去了。”

“唐连长,你是这里唯一的一名军官,你还是留在城上指挥吧,我对指挥作战,可是一盼望不通。”郭荃看着对方,道。

唐峰苦笑,“郭尚书,今日一战,不需要指挥,也指挥不了,大家只需抱定必死之心,向着眼前的敌人挥出手中的刀,刺出手中的枪,射出手中的箭,那就足够了。我以及麾下两百儿郎,是这里唯一的正规军,保护治下子民,是我等应有之责,所以,我们将挡在最前面。直到我们死光死绝,敌人才能冲到你们的面前。”

“加上我一个!”来报信的信使抽出了手中的刀,站到了唐河的身边:“我也是军人!”

看着决绝的二人,郭荃的眼中顿时酸涩起来,“我征东军有你们这样的儿郎,定然能战胜一切强敌。好,好,我替你们擂鼓助威。”

唐峰与信使两人躬身向郭荃行了一礼:“郭尚书,一切都拜托你了。”

二人转身,毅然离去,片刻之后,两百名征东军士兵列阵而出,走到了所有民夫的前方一百米处,列阵而立,巍然不动。

身后民夫先是一阵鼓噪,而后慢慢安静下来,数万人竟然没有发出一丝声音,而是凝眼注视着站在他们前方的这些军人的背影。

“杀敌,杀敌!”不知是谁,扬起手里的大刀,厉声高喝。

“杀敌,杀敌!”一声声高喊渐起,慢慢地汇聚成一声声嘲,直冲云宵。

城墙之上,郭荃受这声嘲感染,仰天长笑,“我倒想看看,这些东胡人到了这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心中会是什么感受!死战,杀敌!”

“郭尚书!”一名属官提着刀,奔到了郭荃身边,“有一些民夫不敢作战,竟然私自逃了。”

郭荃脸色一变,“多少人?”

“大约有二千来人!”

“不战而逃,不堪为人!”郭荃冷声道:“记下他们的名字,等此战过后,将他们从我征东府中除名,驱逐出去,我要让这些不敢,不愿为征东府而战的人,在征东府治下,没有立锥之地。”

“是!”属官凛然。

地面渐渐震颤,地平线上,陡地出现一道黑线,烟尘渐起,慢慢地遮天蔽日,东胡骑兵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来了,来了!”城下,响起了慌乱的叫声,不少人开始双股战战,先前鼓声的热血,在东胡骑兵铺天盖地袭来的威压之下,竟是一点点被压了下去。有些人甚至开始哭泣起来。

咚咚!

咚!咚!咚!

城墙之上,响起了沉重的战鼓声,郭荃瘦小的身影卓然而立,奋然挥舞着手里的鼓槌,猛力敲击着面前的牛皮大鼓。

“死战,死战!”他嘶声大吼。

鼓声,呐喊声,渐渐地将恐惧驱散,一个个佝偻下去的腰开始挺直,特别是当他们看到站在最前方的那两百名军人,手持长矛,喊着整齐的号子向着铺天盖地的敌骑坚定地走去的时候,所有人只觉得一股热血轰然一声冲上了脑袋。眼中开始模糊,唯一留下的影像,便是那藏青色的军服以及飘扬着的鲜红的征东府大旗。

前进!前进!

死战!死战!

第六百零四章:千均一发

宇文明有些震惊,亦有些震怒,他原以为会看到狼奔鼠窜,惊恐万分的一副场景,但现在呈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他准备要屠杀的对象,居然在好整以遐地等着他,看那两百个人列成的一个小小的方阵,居然不知死活地在向着他的马队挺进,他们脸上的表情,不似是在赴死,倒像是准备收获庄稼一样。

这是传闻中的那些孱弱的燕国人?全民皆兵,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中原国家之中,却从来没有看到过。

愤怒淹没了他的情绪,马鞭前指,对着那两百个悍然向前挺进的征东府士兵,他怒吼道:“杀光他们。”

郭荃所立的那一段残墙之上,指挥床弩的一个民壮头领猛地扳动机插,巨大的床弩带着凄厉的啸声中脱弦而出,在空中划过一段长长的残影,射向远处那铺天盖地的东胡骑兵,三千骑兵散开来攻,所占据的面积实在太大,他根本就不用费习去瞄准,只用射出床弩就好了,随着他的动作,残墙之上,几十枚床弩几乎在同一时间呼啸而出。

床弩越过了那小小的藏青色方阵,落在他们前方正狂奔而来的骑兵从中,带起朵朵鲜红的花朵,但旋即被更多的骑兵浪潮所淹没。

“快,上箭,上箭,再射!”头目挥舞着双手,大声吼道,刚刚他一直在追随着自己射出去的弩箭,亲眼看到好几个东胡骑兵被那弩箭击伤,兴奋溢于言表,

“我射死了三个!”

“我也射死了两个!”

在他身旁,几个年青人亦是兴奋的又叫又跳。

杀敌,就是这么简单。

城墙上的人因为杀敌而兴奋着,手忙脚乱地替床弩上弦,可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士兵。想要快速地床弩绞弦上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他们这些人?越忙越乱,越乱越慢,这些威力巨大的城防武器,在射出一箭之后,竟是沉寂了下来,而接下来,奔来的骑兵淹没了那藏青色的方阵。

“征东军!”唐锋举起手中的长矛,厉声大喝。

“万胜!”二百名士兵高声回应。

“上步!杀!”唐锋站在方阵的正中央,嘶声狂喝。

随着呔的一声厉喝。数十柄长矛齐齐捅出,捅翻了正面的十几个敌人与战马。而骑兵的冲击,亦让这个方阵向内凹陷了一大块。

“上步,杀!”看到第一个回合,自己的兄弟便有数十人倒下,唐锋怒极,亦是悲极,呼喝而出的声音尖厉而高亢,浑不似他平常的声音。

骑兵团团围住了这个小小的方阵。从四个方向向着这个顽强的敌人发起攻击,一个个链锤飞起,落在方阵当中,将征东军士兵砸翻。一根根大棍,狼牙棒横扫,将长矛打断,只是一次攻击。二百人的方阵,便被削薄了一大层。

“上步,杀!”唐河再吼。

四个方向上的征东军同时大吼着刺出他们手里的长枪。方阵在扩散,露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缝隙,骑兵立即纵马而入,从这个缝隙里钻了进去。唐锋的这个方阵,没有弩箭手,没有刀盾兵,根本无法填补这样的漏洞。

“各自为战,杀敌!”唐锋抬起了手中长枪,咆哮着向前杀去。

“兄弟,等等我!”那个自孙晓军中而来的信使将手里执着的那面鲜红的征东府大旗重重地插在地上,反手拔出腰间的钢刀,紧紧地随着唐锋向前冲杀而去。

两百人的军阵被彻底打散,一个又一个的征东军士兵被卷入到骑兵的旋涡之中,顷刻之间,便没了身影。

“射击!”残墙之上,民壮头目带着哭喊声,再一次射出了手中的弩箭。

城下,亦是传来一声同样的怒喝:“射击!”

一片密密麻麻的弩箭从城下飞出,向着远处的东胡骑兵如飞蝗一般的扑去。最前方的东胡骑兵顿时纷纷跌落马下。

郭荃双眼泪水长流,两百战士,顷刻之间,便化为墼粉,此刻大雁糊,已是危如累卵,拼拿舞动的鼓槌的双臂已经没有了力气,大张的嘴巴不停地在呐喊,却再也发不出声音,他的声音已经完全暗哑了。

城下,数万人聚集在一起,虽然人人手中都握了武器,但在宇文明眼中,仍然只是一些待宰的羔羊,瞧他们那弯弯曲曲的队形,高低不一的武器,以及愤怒,惶恐,害怕等汇聚的各式各样的神情,他就想开心的大笑。

列阵而战?!这可不是一般的人就能玩出来的。即便是中原最精锐的士兵列阵而战,东胡勇士都能冲而破之,更何况是一些草民?

他面带微笑,拔出了腰间的弯刀,正要下令出击,让士兵的刀锋染满鲜血,西方,突然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他霍地回头,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霎时之间,目瞪口呆,一片艳红在第一时间完全塞满了他的眼眸。

高远率领的亲卫营一千余骑兵,终于在最危险的关头,赶到了大雁湖城下。

残墙之上,郭荃看到那火红的一片,先是呆若木鸡,接着是狂喜,短短的时间之内,与他而言却是悲喜两重天,竟是在天堂与地狱各走了遭,脑子里神经再也无法承受这样的猝然转变,竟然是两腿一软,直接摔倒在地上,倒是将他身边的两个卫兵给吓得不轻。

高字大旗迎风飘扬,火红血云迅速地向这边飘扬,大雁湖畔,欢声雷动,高远一直都是他们的救星,现在,在他们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他们的救星又一次神兵天降了。

宇文明拔出去的变刀缓缓垂了下来,眯着眼睛,看着远处那一片迅速接近的红云,侧耳听着残墙之下那数万百姓的欢呼之声。

高远,征东军的最高首领,高远,居然出现在这里,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抬头,打量着远处正在迅速接近的骑兵,最多有一千骑,自己的部众是他的三倍,他的嘴角弯也一个浅浅的角度,一连串的命令便从他的嘴里涌出,东胡骑兵开始调整队形,迎向远处的红衣骑兵。

高远名声远播,但对于宇文明来说,却没有什么震慑感,相反,对于高远,他只有浓浓的不服气。宇文明的年岁与高远相若,但两人的名气,以及地位,却根本无法相比,高远已是一方雄主,而他宇文明,却还只是依附父亲,虽然在军中也是以骁勇闻名,但离独掌一军,还差得太远。

看到高远,宇文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机会来了。对方只有千余骑,而自己的兵力是对方的三倍,自己的部队此时战意正旺,而对手却是一路狂奔而来,不论体力还是战意,自己都是占了绝对上风。如果一战而下高远,河套定矣,征东军将不战自溃,再也无法与东胡争夺河套平原。

“杀了高远!”他一挟马腹,战马箭一般的向前窜出。

高远手搭凉蓬,看着远处那一段残墙之下聚集着的密密麻麻的人影,听到那震天的欢呼之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总算是及时赶到了,如果让东胡骑兵屠杀了这几万来此建城,屯荒的百姓,对于征东府开发河套平原的战略计划,将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哪怕自己将这些东胡人杀尽杀绝也无法挽回这个影响。

所幸,一切都还在轨道之上,至于眼前正向自己扑来的气势汹汹的东胡骑兵,高远却是压根也没有在意,马上,他们就会体会到自己亲卫营的厉害。

亲卫营的衣服为什么会特意选择成这种血红色,就是因为这里头的每一个老兵,都身经百战,他们的身上,都曾经被敌人的鲜血沾满。

“打垮他们!”高远提起手里的陌刀,喜气洋洋地道,总算是又捞到亲自上阵的机会了,随着地位日高,亲自上阵杀敌的机会,竟是愈来愈少了,而像蒋家权等人,动则就以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来教训自己。

亲卫营的箭头,自然便是第一连。

杨大傻回首看着两个一左一右跟在自己身侧的梅华与吴崖,“小子,牢牢地跟着老子,老子可不想你们第一次上阵杀敌,就翘了辫子,你们死了不打紧,但是折了老子第一连的名声,老子可是不依的,小心便是做了鬼,也被老子从阎罗殿里拖出来痛殴一顿!”

梅华和吴涯显然没有听清楚杨大傻在对他们说什么,此时,第一战的紧张正笼罩着两人,两人死死地盯着远处的敌军,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护着他们一点!”杨大傻回头对身后的第一连的几个老兵吼了一声,看着两个新嫩的样子,他不由得想起自己当初踏上战场之时,便与梅华与吴崖两人差不多,全靠着几个老兵的照应才挺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关头。

而现在,那些曾经关照过自己,救过自己的老兵,要么已经长眠于地下,要么已经因伤退役了。

“杀光这些兔崽子!”杨大傻举起了雪亮的陌刀,一边想着往事,一边向着前方冲去。

第六百零五章:融雪

从本质上来看,东胡骑兵与匈奴骑兵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都是依靠着骑兵们自小练到大的精妙骑术以及熟练的马上格斗技巧来克敌制胜,近几十年来,匈奴之所以被东胡死死压制着,并不是东胡骑兵比匈奴骑兵要强上多少,而是因为东胡出了一个杰出的统治者,米兰达,而匈奴王庭却无力统御那些势大的部落,因此两族每每起了冲突,东胡人始终能将力量聚集在一个拳头之上,而匈奴人却是力量分散,各自为战,这样下来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御。

但即便如此,东胡人在匈奴未被秦人击灭之前,仍然无法染指河套平原,这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也说明了秦人的强大。秦人能在击溃匈奴主力之后,仅凭两万骑兵便撵得匈奴王庭狼狈而逃,最终也没有保住,并不仅仅是步兵之威,他们的铁甲骑兵,号令统一,进退有度,虽然个人实力远不如匈奴和东胡,但集合起来的力量却尤为胜之,其实,这与贺兰燕与在正的着手训练的骑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而高远的这支亲卫营,说起来与这些东胡骑兵的底子都是一样的,正是因为个体太过于强大,反而不能像贺兰燕那样将每一个实力平庸的骑兵都练得犹如一部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这些强大的个体,任何一个探出头来,都会破坏整体,所以亲卫营的进攻,便如同他们对面的东胡骑兵进攻一般,都是以个人为主。

唯一不同的是,亲卫营是三人一组,一人主攻,两人协攻。

两边合计四千余骑兵,完全舒展开来,铺天盖地的轰向对方,杨大傻自然并不是真的傻。只是他作战之时,从不后退,不绕路,一门心思向前,哪怕面对的是刀山火海,他也是不管不顾地一头扎过去,但气运却是出气得好,身背创伤数十处,每次却都是能好端端地活下来。他这大傻的名头,便是这样叫出来的。到得现在,真名恐怕只有征东府的军官名册上才记录得有,其它人,便是他的上司,也都是叫他杨大傻。

但这样一个在刀枪剑林之中无数次都能活下来的人,又怎么可能是傻子呢?

咆哮声中,杨大傻单手执陌刀,数十斤重的陌刀,竟然能被他单手举起。他恐怖的力量由此可见一斑,左手却是掏出了骑弩,扬手之间,前面的三名东胡骑兵已是一个倒栽葱落下马去。反手挂回骑弩,对面的一个东胡骑兵已是迎面冲来,雪亮的弯刀兜头劈来,杨大傻却在这一瞬间整个人都伏到了马背之上。弯刀掠过,却是劈了一个空,杨大傻已经一头钻进东胡骑兵群中。紧跟在他身后的梅华狂吼一声。手中的陌刀斜地里劈下,将这面东胡骑兵沿着脖子斜斜地劈成了两半,鲜血喷溅,一股腥气扑鼻而来,梅华只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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