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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尸档案-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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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想:或许,等周玄业回来,我们可以想办法再弄一具好的尸体驱使?之前那洞里不是还有只紫毛吗?或许我们可以找到那只紫毛,想办法制服它,然后再让周玄业出手?

我将这件事放在心里,喝了些水,便继续写笔记。

接下来,我和乌史铃在山崖上等人,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天,离宋侨明跟我预定的时间已经超了一天**,但周玄业等人还是没回来。我有些坐不住了。

难道他们出了什么危险?

我看了看自己的装备,甚至有一种想去找人的冲动。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理智的告诉我,现在去找人,绝对是个很傻逼的举动。一望无尽的热带雨林,两拨人即便方向一样,但要走上同一条路的几率几乎是零,现在去找人,在附近找还行,走远了就完全是添乱。

反倒是旁边的乌史铃要镇定一些,说:“这丛林里变故太多,或许是什么事情耽误了,别急,咱们再等一天,到时候如果还没回来,我们再想办法。”

又等了两天,周玄业到是没等到,反而等来了几个陌生人。那几人就站在山崖下,显然是发现了垂了一半的绳索,站在下方朝我们张望。那是四个男人,也是狼狈不堪,每个人身上都还背着装备。

乌史铃一看,激动的大叫:“啊!他们、他们逃出来了!”

我立刻意识到,这几人应该是乌史铃的同伴。

逃出来?

他们居然从女野人的手里逃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不对劲,但乌史铃已经顺着绳索下去了,无奈,我只能提上枪支跟着下去。

这五人团聚,一番叙旧不必说,我观察着那四个男人。一个是黄皮肤的外国人,人高马大的,中文说的很溜。一个染中红头发,时不时会警惕的打量我,对乌史铃很是上心,我看了看就明白过来,他八成是乌史铃的追求者,这是拿我当情敌了。

第三个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挺有礼貌的,长了一双小眼睛。第四个人身量稍矮,看起来沉默寡言。

几人叙旧完毕,我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和野人正面打过交道,再加上宋丰老爷子的亲身经历,经过宋侨明传达给我,因此对于野人,我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四人身上根本没有枪支,估计他们也没能力弄到军火,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逃出来?

第六十一章枪支

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看样子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看样子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看,立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看见洞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william,william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看就是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看病,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看病,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看的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如此半个多月时间,人就行了,连药都没吃过,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也觉得这道医是门很神奇的手段。

那活人堂能不声不响,不显山不露水的做起了全球化的生意,可见背后的当家的,必然是一位能人。

因此,当我听到这小眼睛是活人堂的伙计时,不由得便多看了两眼。

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w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看样子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看着我,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看见他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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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野猪

刑磊峰见我不理他,有些气急,又阴阳怪气的接了一句:“这么说,你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救人了?”

脾气再好的人,被一个认识不到一小时的人三番两次挑衅,估计也得炸毛,我忍不住了,低喝道:“我和小玲说话,你差什么嘴!”

“你、你……”他显然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句,顿时气的满脸通红,手一扬,竟然是想打架。所幸乌史铃是个明事理的,喝止住了他,对我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提这种让你为难的要求。天顾大哥,不论如何,谢谢你救了我,但我们不能抛弃傻大个,我们必须要去救人。”说完,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紧抿着唇,一脸倔强,对其余人说道:“走吧,往西北走。”

期间,那小眼睛的伙计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我一看,是张名片,上面写着活人堂的地址。

“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我们医馆。”他笑眯眯的说了一句,就跟着其他人,顺着绳索下去了。须臾,五人都下到了山崖地下,乌史铃站在下方,抬头看我,冲我挥了挥手,双手放在嘴边喊道:“天顾大哥,再见!希望你的同伴早点回来!”

同伴?

算上今天,离跟宋侨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我在这个山洞里整整待了十天!

他们究竟是被什么事情给耽搁了?

我看着乌史铃等人渐渐走入丛林的身影,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撕下一张纸,留了言,以防有人回来。紧接着,便背上装备,下了山崖,追上了乌史铃几人。

乌史铃明显觉得惊讶,张大嘴诧异道:“你、你怎么来了?”

我道:“我的同伴也是往西北而去,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我准备去找他们,所以,搭个伴一起走吧。”

“太好了。有你在,我们可安全多了。”

他们携带的武器是匕首和砍刀一类的,比起枪来自然差了许多。我们六人搭伙,开始朝野人山深处进发,沿途我时不时的会吹一下信号哨,期待着能从远处的某个地方传来一些回应,但始终一无所获。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或者和队伍错过,沿途我们还留下了很明显的记号,就这么白天走,晚上扎营,一直走了两天。

此时,我们其实已经走到了野人山深处,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计划的尸身的搜索范围,之前宋侨明所说的七天,是指来回往返加上进行搜索的时间。

如果他们还在这里没有离开,那么在大面积的搜索下,或许会留下什么信息。

沿途一直是卫冕在找路,一来他对丛林环境比较熟悉,二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能最快的寻找到一些野人留下的踪迹,我跟着这几人一起行动,一面帮他们留意野人的动静,他们也同样帮我留心谭刃等人的线索。

第三天开始,我们没有再前进,而是开始展开搜索,为了安全起见,众人也不敢分开行动,因此搜索的进展很慢。

这地方山高林密,时不时能见到悬崖峭壁,河谷奔腾,适宜的环境,使得这里的植被疯长。极目所见的大树,盘根节错,连成一片,时不时的能看到一些树洞。

这些树洞大多是树木生长年龄过久,病变而形成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些甚至大的都可以容纳野兽当天然洞穴了。

我们在丛林里寻找其余人的线索,一直到了当天中午,热带丛林多变的天气又开始下雨。按理说秋天的雨一般不会下的很大,但这地方的雨,却下的跟豆子一样。

刑磊峰骂骂咧咧抹着脸上的雨水,我们不得不找了一个树洞避雨。

常识虽然是不能在树下躲雨,但搁在这地方其实都一样,反正不论怎么走,我们都是在树下面,与其如此,不如找个干燥的地方。好在这地方树洞颇多,没多久众人便找了个稍大的。

躲进去时,还有一些昆虫爬来爬去,我顺手喷了些驱虫剂,便将它们给驱除了。

众人缩进树洞里,脱了湿外套,一边休息躲雨,一边吃些干粮。

“咱们这么找下去,得找到什么时候。”刑磊峰说了一句,一头红发上面全是草渣滓,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秋蚊子叮咬出来的大包,看起来挺搞笑的。

乌史铃道:“坚持就是胜利,这才找了三天而已你就没信心了,你看天顾大哥,为了等他的同伴,可是一个人在山崖上等了十天。现在跟着我们走同样的路,人家说什么了。”

刑磊峰被噎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讪讪的闭嘴了,不过那眼神实在是不怎么友善。

倒是领路的卫冕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道:“如果找不到你的同伴,你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说真的,我还真没有想过,因为潜意识里,我并不觉得周玄业等人会出事。但事实上,野人山太大了,如果真的出什么意外死了,我们这几个人,要想在这么大的区域内去搜索几句尸体,那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这实在不是个让人高兴的话题,我嚼了口压缩饼干,没有吭声。

混血人william看起来精神十足,啃压缩饼干啃的有些不满,看了看外面已经变小的雨势,便道:“我刚才看见不远的地方,有野果,我去摘一点来。”

乌史铃低喝道:“别摘什么野果了,万一你遇到野人怎么办。”一个人,手无寸铁的遭遇野人,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william耸了耸肩膀,露出一副相信我的模样,说道:“放心,现在不会有野人的。”

听他这信誓旦旦的口气,我不禁有些好奇,问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回道:“野人身上有毛,但凡有毛的生物,都是很讨厌水的。现在下雨,它们肯定和我们一样,在洞穴里躲雨,不会跑出来的。”说完,自己批了个外套,拿着匕首就去弄野果了。

这个外国人,体力还真是有些好的过头了,众人累的都只想躺着睡觉的档口,他竟然还肯为了口吃的跑出去,对美食也未免太执着了。william走后,我们其余人便卷缩着躺在树洞里,在山间攀爬行走了一上午,现在能躺下,实在是一种享受。

或许是大雨减弱了人的防备意识,躺着躺着,我竟然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就在我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丛林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惊叫。是william的声音!

这声音惊的我一下子坐了起来,其余人也是一个激灵,面面相觑之下,二话不说,提起装备就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william出什么事了?

所幸那地方离的并不远,众人还没靠近,便听到了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

“啊……咻、咻,滚!”william的声音从一颗大树上传来,抬头一看,便能看到这小子正爬在树上,眼睛盯着下方,似乎在驱赶什么东西。而那个不断发出吭哧吭哧的声音的,赫然是一头黑皮大野猪!

这野猪块头很大,肌肉结实,毛发浓密,前面还有两颗翘出来的獠牙,此刻赫然正在撞树,那架势别提多凶恶了。

乌史铃看见这情况,忍不住惊呼出声。这一声,立刻将野猪的注意力引到了我们这边。

我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山里有种说法,叫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是野猪比黑熊和老虎还厉害,因为野猪这东西脾气非常暴躁,打起架来有不要命的架势,往往黑熊和老虎都要避其锋芒。

这密支那本来就生存了很多野猪和各种猛兽,只是沿途而来,我们都是避开兽踪而行,所以一直没有接触过。没想到这贪吃的william,一出来,竟然就惹到一头野猪了。

那野猪撞树撞的那大树叶子簌簌往下掉,自己就跟不知道疼似的,这会儿见了我们几个在地上的,哪里还有顾忌,顿时朝着我们横冲直撞过来。

情急之下,我喊道:“分开!”这时候扎堆儿,简直就是送死。

众人立刻作鸟兽散,迅速的窜开,周围植被茂密,这一散开,也霎时没影儿。我也往右边的位置跑,没跑两步我就发现,这该死的野猪,竟然就认准我追过来了。

难不成我长得特别招它喜欢?

人哪里跑的过野猪啊,为了不被它追上,我只能在大树间绕圈子,利用野猪身体庞大不适合转圈的特征,勉强拖延时间,没被它给追上。这要是一追上,光是这蛮快头撞过来的冲击力,也能直接把我给撞死。

一边跑,我一边朝野猪开枪,但我并没有经常接触枪支,也没有经过这方面的训练,明明是瞄准野猪打的,但后坐力总会使得子弹给大偏了。有时候野猪移动的快了,甚至根本就打不上。

好不容易终于有一枪打中了,却只打到了野猪的后大腿上。

那地方皮糙肉厚,子弹八成根本没伤到骨头,那野猪只是痛的吭哧吭哧直叫唤,却根本没有伤到要害,这一枪反而激发了它的凶性,一双猪眼霎时间不满血丝,速度更快的朝我冲了过来。

第六十三章手术

横冲直撞下,野猪的半颗猪牙都蹦了,却根本不停下来,这不要命的打法,难怪连熊和老虎都要避让。

几乎在瞬间,那野猪就冲到了我跟前,眼看我就要被它给撞飞之际,旁边猛地扔过来一个东西砸到了野猪头上,将那野猪硬生生砸的停顿了一下。

只见那赫然是块儿大石头,扔石头的不是别人,是那个活人堂的伙计,他大口大口喘着气,道:“快,上树!”野猪被大石头砸的懵了一下,我感激的看了小眼睛一眼,二话不说,当下便朝离我最近的一棵树爬上去。

爬树这东西,我还是停在行的,福利院没什么娱乐,倒是有几颗大树,我小时候经常爬到树上,坐在那里,视线可以穿过福利院的围墙看到外面的街道。

这里的树粗壮,而且表面并不光滑,因此爬起来非常顺手,等那野猪回过味儿来,我已经爬了两米多高。它气的立刻来撞树。野猪蛮横的冲击力,撞得整棵树都跟着颤抖,我差点儿没直接摔下去,只能双手死死攀着树,双脚夹的很紧,以防自己被撞下去。

此刻,离我最近的那个树丫,还有两米多高,我必须得爬上去才算安全,否则这野猪再多撞那么几下,我肯定得被它撞下去。

但俗话说,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我正琢磨着往上爬,那野猪撞了两下,见没把我撞下去,竟然改变了策略,整只猪都人立起来,两只前蹄子就搭在树干上。我惊的眼珠子差点儿没掉出来,这野猪兄弟,真他妈是野猪界的体操冠军啊!一时间,我这心情就别提了,瞬间就在心里将我那没见过面的爹妈问候了一遍。你说你不养我也就算了,生的时候好歹给我生个好点儿的八字成吗?

我不知道自己的真实生辰,但根据我这二十多年的经历来看,我的八字儿铁定是很背的。

当然,更背的还在后头,那野猪直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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