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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权贵-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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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想,在我们我公司举行的这种酒会,来宾都是言必称生意、发财的,等会却看看酒会中夏小洛有何高见。

    正好这个时候,有下属打来电话请示工作,他冲夏小洛微微一笑,道:“酒会马上开始,你先去活动下场吧,我处理下公务就下去。”

    夏小洛起身告辞,两人握了一下手,握手的时候,曹伟业感觉这少年的手掌很硬朗,而手心很干燥,可见他刚刚那种淡然并不是伪装出来。

    他认为,生理一向绝对真实的反映心理变化,他看夏小洛的眼神不禁又多了几分赞赏。

    夏小洛带着楚秀菡三人下了楼梯,按了往下的按键,从来没有坐过电梯的屈小元和二狗子都感觉一阵眩晕,很是兴奋,哇哇怪叫,屈小元道:“很爽啊,很爽啊,晕乎乎的,跟打灰机一样。”

    夏小洛很“厌弃”地看了他一眼,道:“你就是个渣!”心说,真实江上易改本性难移,这小子此生就是走上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恐怕成年后依然那么淫。荡,不,屈小元的淫。荡之路好像从高中就开始了。

    楚秀菡看夏小洛对现代化的设施都如此熟稔,心中的仰慕又多了几分。

    电梯转瞬到了36楼,三人走出电梯,一出电梯门,就是一个装饰精美的大门,门两旁,站着两排穿着旗袍的礼仪小姐,一水儿一米70以上的水灵小姑娘,水蛇腰,明眸皓齿,巧笑倩兮。

    四人一进门,礼仪小姐一起鞠躬,如莺声燕语一般地道:“欢迎光临。”

    夏小洛前生也没有参加多少高级的聚会,这情景还是第一次见到,而且是在物质贫乏的90年代初,心想,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啊,这才是人生啊。

    而屈小元和二狗子的眼神则被礼仪小姐开叉开得很高的旗袍下面那雪白的大腿吸引,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

    夏小洛咳嗽一声,两人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酒会的气氛很轻松,男士们都身穿深色西服,端着高脚杯在温文尔雅地交谈,女士们身穿袒肩露背的黑色晚礼服穿插在人群中,乐台上的乐队演奏着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经典曲目《秋日私语》,这首曲子描述秋天里的童话,秋天里的温馨烂漫,或许是一个下午,或许是一片红叶,在每个音符里,仿佛都在静静品着秋天里的一杯下午茶。

    身穿白制服的待者用托盘把斟满香槟的酒杯送到每个人的面前。脸上始终挂着职业化的微笑,让人有种上帝般的感觉。

    夏小洛等人一进场,立马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不过那目光不是赞叹,而是鄙夷,不断有优雅的女士捂嘴轻笑,心道,不知哪儿跑的土包子。

    夏小洛淡然一笑,仿佛浑然不觉的样子,而楚秀菡则微微脸红了。

    夏小洛轻轻地握了一下她的手,道:“没事。这里的所有女宾都没有你漂亮。”

    楚秀菡脸微微一红,心中的不安消失无踪,原本洒脱奔放的性格显露出来,她看到墙上挂满了很多油画,接过侍者托盘中的一杯香槟,和夏小洛去看油画。

    在刚刚一进门的一瞬间,夏小洛就扫视了一下全场,片刻之后,了然于胸,看有没有让自己印象深刻的人物,心中一点都不紧张,有种俯视众生的感觉。

    而屈小元和二狗子这两个真正的土包子则完全不顾形象地去摆放着简餐的地方寻找狗肉,同时欣赏着那些坦胸露乳的美女们身上的美景。

    屋子里很暖和,不一会,楚秀菡就沁出了细细的汗珠,索性脱掉羽绒服交给侍者,穿着里面一件薄薄的t恤衫,下身则是很宽松的休闲裤,整个人洒脱无比,露出健康而白皙的肌肤。

    她本来天生丽质,肤若凝脂,在这种较为正式的场合穿得如此潇洒,反而吸引了一些纨绔子弟灼热的目光,奈何她和夏小洛一直紧紧地站在一起,男伴形影不离,这些动了邪念的牲口也不好动作。

    曹浩暄带着弟弟曹浩然在一帮纨绔子弟的簇拥下步入会场,如同众星捧月一般,立刻引起了一个小小的gao潮。

    曹浩暄穿着一件修身的休闲西装,下身则是牛仔裤和军靴,和平时随意的穿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肌肉结实,身材修长,把小西装穿得干练紧致,牛仔裤则很洒脱随意,这种混搭的穿法形成了一种干练与洒脱相结合的感觉,让很多女宾眼前一亮。

    也许在别人身上这样穿着,就是瞎扯淡,不懂穿着,而曹浩暄这样一穿,那必将在纨绔圈子中形成一个新的潮流,人人效仿,进而波及京城时尚界,引发普通消费者的穿衣风格,这就是他妈的时尚。

    后面跟着的他的弟弟曹浩然,这时候依然如夏小洛暑假见着他的时候一样,鼻孔朝天,嚣张而不可一世,简直就是最骄傲的废材二世祖,但是一见美女就柔情蜜意地过去套磁,也不想想自己初中都没毕业呢。

    大家看曹公子来了,纷纷过来打招呼。

    曹浩暄在这种场合,如鱼得水,举止优雅,言行得体而不是热情,和大家或握手,或拥抱,或碰下酒杯,轻声地耳语一句。

    能和他有机会打个招呼的人,立马容光焕发,被他轻轻拥抱的女性,不论年纪大小,都会喜笑颜开,喜形于色。

    而在曹浩暄形成一个小圈子的同时,则同时存在着一个相对稳定的小圈子。

    圈子的核心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唇红齿白,长得蛮帅气,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透着股上等人的气势和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周围几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一直和他站在一起,热火朝天的聊着股票房产。

    曹浩暄进门口,和他远远地对望了一眼,曹浩暄微微一愣,皱了下眉头,却没有走过去打招呼。而是不失礼貌地摆脱围着他的众人,朝穿着普通的夏小洛走去。

    曹浩暄过去给了夏小洛一个热情地拥抱,这个拥抱让刚刚许多暗暗鄙夷夏小洛的人心中一震,曹浩暄亲热地道:“等会我给你介绍几个强人认识认识。”

    夏小洛点点头,但是,他心中并没有丝毫激动,作为一个二流野鸡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他熟读企业史、金融史,而且自己还亲自操刀编写过一部经济史(没有署名),对华夏任何一个能在历史留下一笔的人物都耳熟能详,他一眼扫过去就知道,这个酒会现场并没有什么以后能名动华夏的人物,都是历史淹没的小人物而已。

    可是,他们怡然自得,满足于这种珠光宝气的浮华生活,和小小成就。却不知道这个时候,柳传志还在中关村用三轮车拖运电脑,他们刚刚满怀激动地获得了惠普的代理权,二十年后他将成为华夏市场份额第一的pc生产厂商;而今年任正非46岁,他的华为公司才刚刚成立,还没有和这些通讯巨头接上头,正在苦苦思索如何才能建立一种共赢的盈利模式;从深圳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国家机关的史玉柱才刚刚从安徽统计局数据中心下海,孤身一人来到深圳,一年以后,他将编出第一个汉化软件,并且在五年内缔造一个巨人帝国然后又轰然倒塌。

    他们还在辛苦的创业路上挣扎奋斗,自然没有机会来这种高级的场合享受人生。

    如果真有一个还算有影响力的话,也就只有一直接待他的黄卓而已。

    不过,那个刚刚那个团结了一个小小圈子面对曹浩暄有几分自矜的人吸引了夏小洛的注意,他问道:“那个人是谁?”

    曹浩暄一撇嘴,轻蔑地道:“渣!所谓的华夏神秘组织洪帮京城分舵的老大的公子,叫袁浩。其实就是一个渣!最近想洗白吧,想上岸,因此一直想往京城上流社会挤,怎么可能?华夏这个权贵这个圈子是个壁垒森严的圈子,他以为有几个小钱就能进的?黑社会在华夏想进入上层那是永远的痴心妄想。”

    夏小洛心道,原来如此。他对黑帮也一向不待见,心说,一个个牛逼哄哄的,遇见了我华夏英勇的人民军队那肯定就是一堆渣,前世公安部部长许四驹说过,华夏没有黑社会。这话不无道理。在香港在台湾或许黑社会可以做到黑白通吃,但是在大陆永远没有这种可能性,黑社会想和政府对抗或者较量,那就是如同猫想和老虎pk一样,不自量力。

    因此,他淡淡一笑,道:“杜月笙说过,黑社会就像zf的尿壶。急了时候用一下你,不用的时候就把你扔到床底下。”

    曹浩暄嘿然一笑,道:“杜月笙还说过,别人能利用你,你应该高兴,因为说明你还有用。可惜,我连想用他就不想用。”

    夏小洛哈哈一笑,道:“对,在华夏,恐怕还没有你们曹家办不成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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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小小权贵震京城(四)

    曹浩暄点了一下夏小洛道:“嘛时候学会拍马屁了,我们中原人从来都是很实在的啊。”

    两人又扯了几句淡,曹浩暄逐一向夏小洛介绍几位重要的宾客,当介绍到一个叫冯裤子的电影导演的时候,夏小洛不禁眼前一亮,这个人倒有点意思,以后将是名动华夏的大导演。

    此时,他还真像后世新闻里的那个样子,龅牙,小眼睛,鸡胸脯,罗圈腿,哪儿哪儿看上去都一脸龌龊。但是眼神闪烁着精明的光芒,一看就是深谙人性和商业的规则的聪明人。

    曹浩暄介绍道:“冯导,冯裤子。和我们院的朔爷是哥们。原来在北影当美工的,现在也鸡犬升天了。”

    夏小洛握住他的手道:“冯导。你和朔爷关系那么好,怎么不拍他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啊?朔爷电影都很喜感,观众看着乐啊,你就拍那个《好梦一日游》。”

    一句话让冯裤子愣住了,夏小洛作思考状,回头补充了一句道:“对了,这种片可以趁春节的时候上映——就叫他贺岁片吧。”

    只是若无其事的一句,就让这位冯导彻底呆若木鸡,一双眼睛小眼睛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然后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直接就哭了,先是抽抽嗒嗒,接着涕泗涟涟,嚎啕大哭,如丧考妣。

    曹浩暄一皱眉,道:“别丢人行不?你咋那么好哭呢?”

    冯裤子一抹眼泪,止住哭声,道:“我谢谢这位小兄弟,给我指出了一条明路啊。”冯导最近戏路不顺,经过夏小洛一点拨,不禁有醍醐灌顶之感,自然对夏小洛感恩戴德。

    曹浩暄拍了下他的肩膀,道:“那就好好拍电影吧。”

    夏小洛心想,这冯裤子导演还真像后世他朋友写的传记里说的那样爱哭天抹泪的。

    接着把夏小洛介绍个一位叫谭歌的音乐人。道:“这位是我的朋友夏小洛,少年作家。”

    “谭歌。国家交响乐团的作曲家,自己也有唱片公司。当年中央音乐学院的四大才子之一啊,亚运会的曲子都有他写的部分。”

    谭歌有几分高傲,嘴里很礼貌地道:“过誉,过誉。”其实心里对夏小洛很是瞧不起,但是,他也要卖曹浩暄的面子,只是微微一笑。

    夏小洛也不以为意,作曲家和我有个蛋关系。

    曹浩暄带着他走了小半圈,却唯独闪过了袁浩一伙人,看来曹浩暄对此人真是不屑,甚至连和他一起的那几位老板模样的人都不待见。

    而袁浩看曹浩暄对他如此不屑,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不大高兴,身为华夏第一大黑社会的青红帮京城分舵的老大的儿子,到哪儿不得有人供着?他当然也很是骄傲。

    他不禁朝一直很受曹浩暄礼遇的夏小洛看了一眼,一瞥之下,很是失望,继而产生对曹浩暄的一点轻蔑,都说你曹少爷如何聪明绝顶,也不见得如何么高明么!

    别的不说,但看你一直挺看重的男生,也不见得如何出彩,穿着邋遢,相貌平平,甚至脸色还有一丝病态的苍白。

    可是,夏小洛身后那个远远跟着他的女孩子却让袁浩眼前一亮,这女孩真给人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感。让周围那些浓妆艳抹珠光宝气但是容貌平平的女子相形见绌。

    心说,真是极品尤物,和那名叫夏小洛的男子站在一起真是鲜花插到牛粪上。

    看夏小洛和曹浩暄在和众人应酬,而楚秀菡远远地有点无聊地站在后面,袁浩很巧妙地甩开众人,径直向楚秀菡走去,微微一笑,道:“美女,能和你聊聊么?”

    楚秀菡远远地看着夏小洛在人群中穿梭,不过,在她眼里,只有夏小洛一个人,其他人在她眼中只不过是行尸走肉。

    袁浩又问了一声,楚秀菡仿佛从梦中醒来一样,这才扭过头来,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自顾自地看着墙边的油画。

    袁浩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很欣赏,他见惯了在社交场所举止得体搭讪熟稔,对一切信手拈来的女人,楚秀菡这种在社交上很生涩甚至有几分的女孩子对他来说别有一番风味。

    楚秀菡不再看他,转而看着墙边的油画,油画虽然都是一些名画的复制品,比如蒙娜丽萨,这玩意本来在法国卢浮宫挂着呢,自然不能挂在信华公司。

    但是都是高级复制品,足以以假乱真。还是值得欣赏的。

    看楚秀菡这么冷冷无语,只顾专心致志看着墙上的油画,袁浩很耐心地微笑道:“小姐,怎么称呼?也喜欢油画么?”

    楚秀菡并没有转过头来看他一眼,袁浩不能看见他的表情,但是能看见楚秀菡微微点头。

    走到一副油画前,这副油画是法国新古典主义画家大卫的名作《马拉之死》,也是这次画展最有名的油画,是不是真迹不好说,至少没有标明是复制品。

    画面上的马拉赤身躺在浴盆里,鲜血从创口中涌出,已经死去的马拉脸上带着一种绝望的表情。

    袁浩有意卖弄自己的艺术修养,侃侃而谈,道:“我认为画面上马拉的形象是作者按照马拉真实的相貌创作的,因为大卫和马拉是同时代的人,大卫生于1748年,到1793年马拉遇剌时已经四十五岁了,注意,他只比马拉小五岁,而马拉当时是巴黎的名人,经常在群众集会上讲演,巴黎的市民几乎都见过他,那么画家大卫显然也熟悉马拉的相貌,也幸亏是大卫把他画下来了,不然我们今天怎么会知道马拉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呢?”

    楚秀菡扭过头,饶有趣味地看了他一眼,又回过头看那幅《马拉之死》。

    袁浩被她看了一眼,虽然眼神平明,没有他期待的崇拜,但是依然大受鼓舞,如同吃了蜜一样甜滋滋的,继续自认为很幽默地道:“那时还没有发明照像机嘛,大卫是法国新古典主义的代表,皇家学院院士,早期作品还带有罗可可风格,后来转为古典主义,这是他最重要的作品。”

    袁浩看周围不断有美女围了过来,不断点头赞许,以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越发得意,完全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他远远地指点了一下画的几处,极力压抑心中的兴奋,道:“大家看,这幅油画以极为简洁的古典手法成功地将肖像的描绘、历史的精确性和崇高的悲剧性结合在一起,有力地突现了这位‘人民之友‘的英雄主义特征,成为纪念碑式的现实主义历史画名作……”

    楚秀菡看夏小洛来了,从人群中走出去,一脸欢悦地挽着夏小洛的胳膊。

    曹浩暄看着夏小洛戏谑地道:“小洛,眼光不错哦。”

    夏小洛一本正经地道:“普通朋友。纯洁的男女关系。”

    楚秀菡轻轻掐了他一下,却一脸笑意。仿佛对她来说,能站在他身边就是一种荣耀。

    楚秀菡走到夏小洛身边,一脸亲昵的样子,让袁浩很是愤恨。

    他看着夏小洛一身土气的装扮,有意让他出丑,道:“这位夏先生,听曹少说,你是少年作家,想必对绘画也应该有所见解。文学和绘画,一门作为语言的艺术,一门作为视觉的艺术,都是来源于一定的社会的现实生活,有共通之处。状物和抒情的角度,它们都是通过对形象的塑造而形成彼此共同之处,绘画从其作为一种独立艺术形式产生之初就与文学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一番宏论让几位美女看他的眼神又灼热了几分,都知道他家大业大,身价数亿,手下握着几个大公司,又相貌俊朗,早已经暗自倾慕,现在看他谈吐不俗,学业渊深,不禁更为欣赏,简直可以说是崇拜爱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就连一向很是看不起袁浩的曹浩暄,此刻也不禁微微点头,心想,袁家倒不都是草包。

    而此时,很多此前一直不怎么看得起夏小洛,都以为曹浩暄如此捧一个高中生很不可理喻的那些权贵、富商和各界名流也都走过来,看夏小洛有何高见。有的甚至带着几分看笑话的心态。

    夏小洛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你真想知道我的看法?”

    袁浩微微一笑,道:“洗耳恭听。”

    夏小洛淡淡地道:“我认为你刚刚那番话,完全是误人子弟,狗屁不通。您对马拉的看法,让我感觉很不入耳。”

    所有人都大感意外,也感觉夏小洛说话过于狂妄。袁浩的脸一下子变得铁青,怎么也没料到夏小洛如此彻底而直白地否定他的看法。嘴角牵动,冷冷地一笑,道:“愿闻其祥。”

    夏小洛道:“您凭什么认为马拉是个英雄?我看他不过是个杀人狂,除了被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暴民所爱戴,稍有理性的人都认为马拉是个刽子手。说到英雄,我认为恰恰应该是剌杀马拉的人,夏洛蒂·科黛,她才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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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小小权贵震京城(五)

    一位站在旁边一直倾听两人讨论的人民大学的史学女副教授,道:“教科书上说它是最彻底的一次资产阶级革命,而马拉是当时雅各宾派的领袖之一,是被称为‘人民之友’的英雄。先生的观点未免太过于离经叛道吧?”

    夏小洛嘿然一笑,道:“首先我要讲明的是,《人民之友》并不是马拉的称号,而是马拉在1789年创办的一份报纸,不错,《人民之友》是为底层民众说话,但是由于它的非理性,也将底层民众的破坏欲煽动起来,最后演变成暴民政治。1790年以后,马拉开始抛弃自己原先标榜的自由平等理念而倡导独裁,并且鼓吹革命恐怖,此时杀戳成了主要目的。1793年是法国大革命的一道分水岭,雅各宾派的领袖罗伯斯比尔、马拉、丹东等人开始着手清洗反对派,推翻吉伦特派,由马拉自任主席成立了公安委员会,开始了血腥的恐怖统治时期,在这一时期,大约有四十万人被处死,没有正常的审判程序,任何人的一句诬告就可以将一个无辜的公民送上断头台。诸位应该感到庆幸,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不然凭诸位先生小姐的气质、谈吐、衣着及所关注的问题和谈话方式,就可能会被当做贵族送上断头台,如果仅从底层民众对事物的好恶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那就太可怕了。我们可以做一个荒唐的假设,假如马拉先生又复活了,而且嗜血的恶习未改,他现在正藏身于北京某个胡同里为《人民之友》撰写文章,马拉先生固执地认为,今天来参观画展的人们都是人民的敌人,因为他们的这种爱好和底层民众的思想感情格格不入,并且出身可疑,即使不是贵族,也不会来自底层民众,如果杀掉这些倒霉蛋就可以使人类获得幸福,那何乐而不为呢?不知各位是否愿意为了人类的幸福做那献上祭坛的羔羊呢?”

    那位女教授微微点头,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一位史学的行家,更让她震惊的是,说出这番话的竟然是一位高中生。

    看那位女教授都纷纷点头,大家都认为夏小洛的言论应该所言非虚,而单从道理上又入情入理,看着夏小洛的眼神就再无鄙夷之色,而是一脸肃然。

    袁浩被他说得满面通红,道:“对待历史,要看它产生的后果,您不觉得马拉和罗伯斯比尔给世界带来民主和自由的声音,促进了未来的整个欧洲民主化进程?”

    夏小洛傲然道:“对不起,您混淆了概念,是法国大革命促进了欧洲民主化进程,而不是马拉等人,他们不过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一段血腥暴政的代表人物而已,雅各宾派的暴政统治只维持一年多,马拉等人已经成为一个血腥的集体犯罪集团,他们号召人们起来屠杀,点燃人们的仇恨之火,煽动人们的极端无政府主义狂热,他们以自由的名义剥夺无辜公民的自由,以平等的名义屠杀贵族,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践踏法律,践踏人类的尊严,践踏人类至高无上的生命权。至于对法国大革命的评价,我同意一位历史学家的观点,他认为∶就当时的法国而言,它是反人权的暴政。我们评价一个历史事件不在于它是否给未来和旁观者带来福音,而在于它是否给当时处于其本地域和当时代的人们带来福祉,因为人权是指当时当地的人权,而不是未来的人权,也不是旁观者的人权。”

    袁浩目瞪口呆,张口结舌,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着急地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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