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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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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霞接口道:“诶诶,你们也太没追求了,怎么着也得来一支5毛的的雪糕。”
“对对,我要吃黄玫瑰。”李静喜欢吃菠萝味的。
“我要黑玫瑰。”任洁喜欢吃巧克力味。
“我要小布丁。”任霞喜欢奶油味。
阳光从有些破损的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任洁眉飞色舞的脸上,带着暖黄的气息。
林夏抿唇笑道:“那行,我回去找老妈申请。若有奖励,一人一支雪糕。”
事实上,林夏并没有将卷子拿回家。
回到家后,林夏钻进床底下,从下面抱出一个小铁罐子,上面写着xx饼干。
没错,这就是林夏的私人小金库。
费了老大的劲将铁盒撬开,林夏将里面的钱翻来覆去的数了两遍,颓然的倒在床上。
12块5毛1分。
林夏躺在枕头上仰看着手中一分钱的硬币,没错,就是一分钱。
天,她金库里面居然还有一分钱,这可真是老古董了。
林夏从金库里取出2块钱,将剩余的零钱又数了一遍,然后整齐的叠好放进小铁盒里面,再翻过身将铁盒塞进床底下。
这可是她全部的财产,可不能让老妈找到了充公。
揣着这两块钱,午休后,林夏到学校买了四支雪糕,最后一支塞给同桌杨艳菊了。
这种雪糕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这还是林夏进大学之后才慢慢改过来的。
她读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可喜欢吃这个了,一连吃三支都不带喘气的。
晚自习后,回到家,林夏简单冲了个澡,又跑到阳台上看了看那两盆被林夏用来做实验的花草,这才回了屋子。
拧开台灯,林夏将今天老师将的内容粗粗的回顾了一下,这才打开《红楼梦》细细翻看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喜欢看书,但大多都是网络小说之类的,对这些经典繁复的古典文化向来是避而远之。
倒不是说她不爱看,而是看那个东西比看通俗的网络小说费脑子,里面言语简练,人物繁多,看着后面,你已经忘了前面出现过的人了。
而且林夏看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龟。毛,喜欢逐字逐句的看,每个人物都力求弄清楚,自然对出场人物很多的四大名著敬而远之咯。
现在,在找不到别的小说这种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林夏自然将家里仅剩的几本小说拿出来看。
更何况,她现在有的是时间来研究名著里面各个人物的关系。
能静下心来读古代文章,对培养她的文笔可是很有帮助的。
翻开书,就见上面写着:“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
刚看了开篇第一段,就难住了林夏。
这“茅椽蓬牖”是什么意思?这个“牖”字,怎么读?
林夏找出一个空白的笔记本,将这个词写在了上面。
心里却叹了一口气,想要成为文学工作者,要靠这个吃饭。
现在看来,好像也不是这么容易啊!
得,万丈高楼平地起,她还是好好打好基础吧。
反正,她现在有的是时间,也有这个心。
正文 014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二天,朝读课上,林夏再一次打了个哈欠,用手抹去眼角处的泪渍,任洁用笔端戳了戳她的背心。
林夏迅速将背靠到任洁的书桌上,然后耳边响起任洁的声音,“你昨儿做贼去了啊,今天没精打采的。”
“你才做贼呢,我昨天做题目到半夜三点,喏,这是成果。”林夏甩给任洁一本数学课外习题册。
任洁随手翻了翻,讶异道:“你竟然做了一大半,天!这些内容你都预习了么?”
“这个自然,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做?”林夏反问道。
其实她心里也郁闷的很,她的数学向来就是弱项,为了不让数学在高中拖后腿,她现在当然要拼命打好基础。
要知道,高中文理分科之后,文科数学可是拉分的关键。
“你可真行,对了,你看昨天那集没有,两人终于结婚了,好浪漫……”任洁梦幻道。
林夏黑线,泼冷水道:“这《金粉世家》号称现代版的《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你难道不知道麽?”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终究只是一场悲剧。
当年,她也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而感动过,而后来,再次回顾时,留下的却只是深深的遗憾。
也许金燕西谁都不爱,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又或许,在追求冷清秋时,他爱上的不过是爱情本身,与那个人无关。
齐大非偶,古人诚不欺我!
电视剧还是美化了金燕西,到最后,他爱的只有冷清秋。可在张恨水的原著里,金燕西最后还是背叛的冷清秋。
当爱消失后,竟连其生死,也不管不顾了。
真是让人心寒!
但毕竟,作者是相信爱情的,所以他塑造了小怜和柳春江这两个悲剧性的人物。
一个身亡,一个出家。
与《红楼梦》何其相似,林夏一阵唏嘘,对任洁道:“我虽喜欢清秋,但更欣赏柳春江和小怜之间的爱情,金燕西太不成熟,注定要辜负冷清秋。冷清秋被爱迷了心智,注定要承 受''爱情的背叛和家庭的离散,凄苦一生。”
任洁不赞同的撇了撇嘴,“可爱情就是这样啊,清秋既然选择了,就该不顾一切的往前,即便日后不是完美的结局,可当回想起当年,也无怨无悔了。”
林夏皱眉,“可他们并不合适,一个喜欢交际喜欢应酬,喜欢热闹,而另一个喜欢安静恬淡,喜欢看书,明知道在一起是将来是悲剧,为何还要开始?”
“那照你这样说,世间岂不是没有爱情了。爱情本来就该是不顾一切的,爱情就是青春,就是飞蛾扑火,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可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我不相信你口中的爱情。”林夏反驳,“真的爱情,并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应该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噗呲”,有人笑了起来,是任洁的同桌陈娜。
任洁立刻找外援,“你觉得我说的对,还是夏夏说的对。”
听完陈娜的回答,林夏立刻对她刮目了三分。
她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子,当年她怎么就会忽视了她呢。
“两者我都不赞同。”陈娜淡淡道,“若是照任洁所说,那爱情未免太过可怕;可照林夏所说,未免又太过悲凉。这日复一日平淡的日子,可真的给人折磨疯了。我喜欢平淡中带刺激的,可这个刺激要有一个度,不能太过,超出我的承 受''范围。”
与任洁面面相觑了片刻,林夏这才由衷叹道:“原来我身边一直藏着一个世外高人,我竟不自知,果然是井底之蛙了。”
陈娜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爱情结束了,剩下的还有美好的生活。姑娘们,你们的爱情论也该停了,马上有英文测验。”
“嗷——”任洁一把扑在桌上,唱着她那不变的咏叹调,“万恶的考试啊,老天,你收了我吧!”
林夏勾了勾嘴角,“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经过我的鉴定,你是一只祸害,并且是很大一只。”
说完,林夏便转过了身子,留任洁一人在座位上呲牙咧嘴的。
这时,陈娜在一旁火上添油道:“哦,任洁。”
“是么。”
“她说你是祸害。”
“……”
“你们,你们……你们俩狼狈为奸,蛇鼠一窝,狼心狗肺,一丘之貉。”任洁气急。
“哦,还有‘沆瀣(hàngxiè)一气,狼顾之相’,你语文可真差。”陈娜凉凉道。
“沆瀣一气?”任洁果然被转移了视线,“那是什么?”
陈娜翻了翻辞典,递给任洁,“骂人连词语都记不住,喏,瞅瞅。”
沆瀣一气,成语,比喻臭味相投的人结合在一起。出自宋·钱易《南部新书·戊集》:又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谭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天啊,我不要坐这里了,简直是前有狼旁有虎,还让不让人活了。”任洁闹腾。
陈娜瞥了她一眼,凉凉吐出两字,“测试。”
任洁立刻消停了,赶快合起字典,拿出英文书,复习了起来。
林夏勾了勾唇角,这就是青春啊!
刚回到家,就听见林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是夏夏回来了么?”
“唔,老妈我回来了。”林夏一面逗弄着脚边的阿毛,一边往屋里走。
到了饭厅,就见她妈从厨房出来,一面用围裙擦着手,一面兴奋道:“今天卖菜时碰到你们杨老师的老婆,听说你这次数学测验考了全班第一。”
林夏拿了水杯喝水,随口道:“唔,并列的,还有一个同学也是满分。”
“嗳,林家贵你还有心思看你那个国家大事呢。”听林夏这么说,林老妈对这正在看新闻联播的林老爸吼道,“你听到没有,你们家闺女给你争气了,考了全班第一诶,你们林家可真是祖坟冒烟了。”
见老爸老妈喜于言表的样子,林夏心里一酸,忙转过身子,“老妈我上楼看会书,吃饭时叫我。”
“诶,好的,今天老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爆炒牛肚,犒劳犒劳你。”
林夏一面上楼,一面喊道:“谢谢老妈!”
然后,泪如雨下。
谢谢老妈,谢谢老爸,谢谢你们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都不曾嫌弃过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在全世界都背叛了我的时候,只有你们,永远站在我的身后,不曾说过一句重话。
即便,这个女儿,曾经让你们那么的面上无光!
正文 015开始写文
林夏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突然,她伸手抹去了眼角的泪珠,发了狠劲: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这一次,她绝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不浪费宝贵的光阴。
收拾好心情,林夏进卫生间拿了脸盆,进了空间。
很快,身形一闪,她端着半盆水从屋子里出来,给昨天试验的花草浇水。
左边三盆浇空间里的水,右边三盆淋自来水。
六盆花草,六六大顺。
浇了水,林夏仔细观察对比了一番,从外观上看,和从前一样,也没什么变化。
林夏隐隐松了一口气,至少这个水没有什么毒,对花草的伤害不是很大。
浇了花,回到屋里,将《红楼梦》翻到昨天晚上看的地方,正好是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才看了一页,就听林老妈在楼梯口喊道:“夏夏,下来吃饭。”
“嗳,来了。”合上书,“蹬蹬蹬”的跑下了楼。
林辉洗完手,来到饭桌前,惊讶道:“哇,老妈,你发财了么,这么多好吃的。”说完,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糟溜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含糊嘀咕,“好吃……”
林夏洗了手,只见饭桌上摆着,香辣碎骨鸡、炒双菇、白水滚鲜笋、千张炒牛肚、清炒小白菜、糟溜鱼片和卤鸡翅。
居然还有一碗莲子龙眼汤,算上甜汤,加起来有八盘菜了。除了来客人的时候,哪户人家吃个家常饭会做上这么多菜,也难怪林辉会这么问了。
林老妈嗔笑的点了点儿子的头,“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说着,将手里的饭递给林夏,“夏夏,快吃,尝尝这牛肚味道如何?”
林夏点了点头,夹了一筷子放入嘴里,笑道:“自然是妈妈做的饭菜最合我的口味。”
得了女儿的夸奖,林老妈笑眯眯的看着儿女,又见林老爸埋头苦吃,吼道:“林家贵,你女儿这次考这么好,难道你没什么表示吗,吃吃吃,只顾吃……”
见老妈又开始数落老爸了,林夏忙岔开话题道:“妈妈,今年林辉也五年级了,明年六年级,正是关键的时候,我想从这个学期开始,每天给林辉补课两个小时,给他打基础。”
听女儿这么说,林老妈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想了想迟疑道:“你的时间都浪费给他讲课了,这样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
林夏笑道:“谁说给人讲课会影响成绩的,这是误传。其实讲题目的过程就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这讲课的过程中,也会巩固讲课人的基础,这是双赢。”
“可你晚自习回来辉辉已经睡了。”
林夏倒没有想到这一茬,上了高中的他们从来没在11点之前睡过,可现在林辉不过是个小学生。
沉吟片刻,林夏道:“那我上晚自习之前给他补一个小时,然后再布置一个小时的作业。您和老爸在家里督促他把作业写完了,才能放他出去玩。”
“妈,我不要姐姐讲课。”见不知怎的,话题就移到了他的身上,还比剥夺了晚间的欢乐时间,林辉忙咽下嘴里的菜,急急抗议道。
可谁会听一个小毛头的?
最后,林老妈挥了挥手,一锤定音道:“好,就这么决定了。”
林夏笑眯眯的看了看林辉,“妈妈都决定了哦,以后每天都给你补课,还布置作业。若是你完不成,哼哼。”
想到他未来的那个媳妇冷眼冷语对待她母亲,而林辉却无能为力,管教不了的样子,林夏冷哼两声,狠狠道:“完不成作业就给姐加倍,我看你还想不想玩,还做不做作业。”
看着这样威严的姐姐,林辉不禁打了个寒颤,却不敢反驳。只瘪了瘪嘴,拼命往嘴里刨饭,化悲愤为饭量。
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正文 016效果貌似还不错
2003年,郭敬明的幻城席卷了整个文坛,横扫各大书市,是继韩寒《三重门》之后,又一名少年天才似的种子型选手。
而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却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名字。
林夏捧着手里的《零下一度》,不是不感叹。
韩寒果然是一个天才,这确实不可否认。
看着那个18岁的少年辛辣老练的笔调,在看看自己这个30岁的老女人,还在写着校园童话式的故事,林夏不禁一阵脸红。
没错,溪水镇就是个连正规书店都没有的偏远小镇。
只有一家买文具的杂货铺的架子上放在两本类似《学王一拖三》的辅导教材。
而她手上的这本《零下》,还是从她表弟柳皑的手上夺过来的。
林夏老妈有兄弟姐妹五人:大姨夏春姣,二姨夏梦姣,表弟柳皑就是二姨的小儿子。林夏的老妈夏瑶姣,还有四姨夏元姣,小舅夏泽淼。
大姨生了两个儿子,大表哥陈显,二表哥陈赫,加起来就是显赫的意思。可两位表哥志不在读书,大表哥初中未完,便到外面闯荡去了。二表哥倒是读了个大专,现在刚读大一。
二姨家有三个,老大柳雪,老二柳皓,老三,自然就是柳皑了。三个娃秉承父愿,都取了个冰清玉洁的名字。
雪,皓,皑,都是洁白盈素之意。
柳皑比林夏迟了那个五个月,但就是这五个月,柳皑不得不乖乖管林夏叫声姐。虽然次数很少,但小时候的柳皑可没少为这事闹腾。
柳雪比林夏大5岁,眼下正在县里读高二,柳皓大林夏2岁,和林夏在一所初中,现在正是初三关键时期。
而这本《零下一度》,正是柳雪从县里面带回来的。
原来的林夏,在初三中考之前,都没有出过小镇,那时候的县城,对她而言,就是“大城市”了。
而现在,重来一次的林夏,自然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
“夏夏,夏夏,这几篇文章写的可真好,你还有么?”任洁拍打她的肩膀道。
“诶,真的不错。”陈娜手握稿纸,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篇《少女,不哭》,很独特,虽然只有一个短短的开头,却能让人从中看出你的风格,有你的烙印。按照这个写,说不定你真的能够在青春文学杂志上面创出一番天地。”
“那个不好,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写的才好呢,你听听: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还有这个: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停止。”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喜欢,喜欢到在他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啊啊啊!夏夏,你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太喜欢了。那个《别跑!我的王子》和你的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任洁将稿纸一拍,假装严肃道:“林夏同志,我命令你必须把这篇文章投稿,一定会发表的!”
林夏接过稿纸,犹疑道:“真的假的,说实话,我觉得这篇文章很一般,完全没有特色。”
“不,你听我的,一定要投稿,这个一定会被选中。实在是看不出来,你一个晚上就写了三篇文章,还都这么好看。”任洁立刻换上一副哀怨的脸,“你那个《似水年华》写的好是好,就是太虐了,你能不能改一个结局,让莫似水和戚年华在一起啊!拜托!”
林夏从她手里抽过稿纸,“大姐,我不是写了一篇喜剧给你么,还没能治愈你啊!我这是普遍撒网,看我是适合写悲剧还是喜剧,是适合写校园言情,还是青春疼痛,亦或是小清新励志。”
陈娜将目光从稿纸上移到林夏脸上,拔冗开口建议,“既然你无从选择,就交给市场去淘汰,读者喜欢的,才是最好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
校园言情、青春疼痛和小清新励志,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读者会选,市场会淘汰。
在这个80后青春文学即将正式崭露头角的时代,她,这个90后的初一新生,应该用她手中的笔,写下稚嫩的,属于她的,独特的感悟。
写下她的,青春的光芒。
“对了,你这个《少女,不哭》,确实很独特,很治愈。连我自认为千疮百孔、百毒不侵的心看了,都会感到温暖。”
陈娜是单亲家庭,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从小是父亲养大。
当年,林夏也曾和她说过一两句话,可她语言犀利,说话做事也有些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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