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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修的推理书柜-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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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慌忙站起身,再次打开门。出乎意料的是,门外竟然还站着那个痴情的男子。他看着她,真诚地说,“我会娶你的。我还要将你的身份永远的保密。”
玛丽·简·凯利又哭了,这一次流下的是所谓的幸福的泪水。
一个月后,被列为世界犯罪史上头号悬案的“开膛手杰克”案件开始了它的第一乐章。

在贝克街,我看着正在吃着晚餐的大侦探,满怀怒气地责问他说:“福尔摩斯。为什么你没能制止谋杀,你不是说只要杰克再次作案,你就可以逮捕他吗?”说实话,此时我自己也并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生气,也许是因为他辜负了我的信任吧。
“华生,亲爱的。我知道你很生气,因为我没有能制止谋杀,但是我要告诉你,案子结束了。就想我保证的一样开膛手已经从伦敦完结了,再也不会出现了。”
“你是说你逮住了那个杀人魔?为什么晚报上没有报道?”
“我没有去逮捕他,伦敦所有的报纸也不会刊登这案子的真相。不过案子确实是结束了。我很抱歉,这一次案件不能让你写成廉价小说发表在那些刊物。即使是几年,几十年以后也是一样。开膛手的案子将成为世界犯罪史上永远的迷案。但如果你愿意坐下来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事实。”
“你的意思是说有不得不保密的理由,是涉及到贵族吗?柯恩爵士?”
“不仅仅是贵族。他涉及到我们伟大女王的孙子,威尔士王子的儿子阿尔波特·维克多·克里斯蒂安·爱德华。”
“埃迪王子?”我惊呼起来,然后明白了福尔摩斯必须保密的理由。同时我也深深的感激他对于我的信任。我坐下来,侧耳倾听他的推理。这就像是一位好学的画家享受一位伟大艺术家的作品讲解一样,使人享受,使人倾倒。
“我曾经对你指出过在连续的杀人案件中有三条线索指引我去追查,第一条就是刊登在所谓的开膛手杰克的信,我为此伪造了一封‘无礼的杰克’的明信片去引诱他出来,结果这一条路走不通,所以我中止了。第二条线索来源于案发现场留下的皮革围裙,我对此追查的结果非常满意,因为它使我找到了玛丽·简·凯利。至于第三条线索,我说了它掩埋在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下面。苏格兰场的那些人在尸体的身上看到了什么呢?生活在伦敦社会底层的妓女、被人瞬间的谋杀和损毁尸体……但是,还有一点最明显的线索他们却忽略了,那就是被害人的年纪。从玛纱·塔伯拉姆到伊丽莎白·斯特莱斯和凯瑟琳·艾多思,她们每一个都是年纪在四十五岁以上的中年妇女。这样的人和年轻貌美的玛丽·凯利有着何种联系呢?如果以都是妓女这一点来联系的话,还是很不足以说明问题的。因为即使是她们,彼此之间也是有不同的等级。所以除去了这一点,再考虑到年纪的这条线索,我确定玛丽·简·凯利是那些被杀者之一的女儿。调查的结果证明,玛丽·凯利就是尼科尔斯的女儿,塔伯拉姆和查普曼都是尼科尔斯年轻时的朋友。根据这两条线索我已经把嫌疑人的视线转移到了玛丽·凯利身边男人的身上。我推定凶手是个男人,所以不会把凯利本身当成凶手,尽管她可能是个同谋者,但她并不是最主要的谋杀者。我让韦金森他们监视米勒大院十三号,以得到进一步的线索。这帮孩子的工作很有效率,当天晚上就把柯恩爵士和安妮护士告诉了我。我说过韦金森的报告给我接上了推理的链条。我们又知道了一名出入爵士府的男子,也就是说这是名男子本身也应该是一名贵族。你想想看,一个贵族出入伦敦东区的贫民窟,和一个妓女有交往,这是多大的丑闻。但是,此时我犯了一个错误,我认为葛尔爵士或者说那个神秘男子是为了掩盖丑闻,才在伦敦怀特切伯杀人的。因此我就派韦金森开始监视葛尔爵士的府邸,等待着下一次的谋杀。这种错误一直持续到一个礼拜之前你来的那天晚上。那个时候我们两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葛尔爵士的身上,我还为他的停顿而恼怒。后来我回想起你对我说的关于你在皇家医生俱乐部的见闻,我才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大的笨蛋,我完全追踪错了方向。真正的开膛手不是葛尔爵士,而是那个你嘴里所说的举止浮夸轻佻的安德森。”
开膛手的真名实姓传入我的耳蜗,我一阵惊愕,然后问了一个傻的不能再傻的问题:“为什么?”
“一个曾经生活在贫困中的女孩,突然之间有钱租起了房子,并且还有从爵士府来的男子。这说明这个凯利受到了贵族的眷顾,他给了她珠宝衣物还有财富。那么这个贵族是谁呢?我们知道葛尔先生是个皇家医生,而去寻找那个男子的安妮是个护士,这说明那个男子是葛尔爵士的病人,也就是皇室的人。我们也听到有关埃迪王子经常出入伦敦东区,过着不检点的生活,并且为此得病的传闻。有了这些线索,难道我们还不知道那个神秘的男子是谁吗?当然就是埃迪王子了。但是,他又为什么要杀那些女人呢?是因为他和玛丽公主订婚了,所以要结束这段不检点的生活,把过去的劣迹全部掩盖起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第一个被杀的就应该是玛丽·简·凯利,其次凶手没有必要再杀了她们以后损毁她们的身体,最后所被谋杀的人是凯利阿母亲和她的朋友,她们是曾经的朋友,那么有可能知道现在凯利和王子在一起的秘密吗?不可能。这些相左的证据否定了我以上的推论,于是排除了这个不可能之后,得出的唯一结论是:有一个人要隐藏玛丽·凯利出生的秘密,那么很显然这个男人想要带她离开怀特切伯,给她新的生活。所以他才去谋杀那些知道凯利出生秘密的人,而之所以在谋杀了她们以后毁损她们的尸体,是为了给警方产生一种错觉:损毁尸体是犯人的一种习惯。使他们忽视在最后一案里面以桃代李的事实。
“这个爱上贫民窟的男人会是谁呢?当然不可能是埃迪王子,因为他刚刚订婚,所以只可能是和王子在一起的,知道王子秘密的男人,而且是一个懂得丰富的心理学和解剖学的人。这个人是谁,只可能是哈利·安德森。回想一下你那天的话吧,你会发现他在不知不觉间告诉了我们此案的事实。比如:他告诉过你凶手把谋杀的对象当成是自己的母亲;当你读完‘无礼的杰克’那段新闻后,他立刻对此进行了否定;他还对柯恩爵士说:‘好了好了,我自己问王子殿下就是了,不用你为难了。’这也说明他和埃迪王子的私交非常亲密,另外最关键的一点是当你和他吵架时,含沙射影地攻击他就是开膛手杰克,他并没有对此做出反驳。虽然不能认为他这是向你承认,但在他潜意识中却是默认了你的话。我之后马上去核对了安德森先生在谋杀案发生的日子里活动情况,结果发现他都在米勒大院十三号。所以杀死那五个妓女的开膛手杰克,就是哈利·安德森。”
 “但是。”我插话说,“如果说安德森是那个杀人魔,他自然不会去杀玛丽·凯利,那么死在米勒大院十三号的人是谁呢?福尔摩斯你为什么没能制止呢?”
整个的迷题兜了一圈,又回到了最初我的疑问。
福尔摩斯并没有表示出很生气,但确实并不满意,他说:“最后一案中,死的女人是安妮·克卢克。但是杀死她,并不是安德森大夫,而是我们的埃迪王子。安德森因为知道我在他的四周布下了天罗地网,所以在一个月以前开始准备了最后的谋杀方案。他是一个精神病医生,对埃迪王子的精神状态非常了解,他知道王子有歇斯底里和偏执的毛病。而关于丑闻的暴露更增加了他的心理压力,使得王子本人非常憎恨那个将他丑陋的私生活泄露给女王知道的人。昨天晚上,他先是和埃迪王子一起去了米勒大院十三号,然后又一个人独自离开。过了午夜以后,他又回到葛尔爵士的府上,假装和王子分手了,询问其有没有回家。这样一来,就使得安妮护士不得不去寻找失踪的王子,而她又是知道王子隐私的人,所以一个人径直跑去了米勒大院十三号。当护士到达那里之后,早已得到安德森指教的玛丽故意挑唆埃迪和安妮吵架,并且暗示埃迪王子,安妮·克卢克就是把他的秘密泄露给皇室的告密者。原本就精神不正常的王子一瞬间歇斯底里起来,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长刀杀死了安妮·克卢克。之后,安德森大摇大摆地带着葛尔爵士一起到了米勒大院十三号,出现在葛尔爵士眼前的是这样一出惨剧,你认为葛尔爵士会怎么作。为了皇室,他必须保持这个秘密,只能让安德森和玛丽·凯利带着埃迪王子离开,自己善后。把安妮·克卢克的身体完全肢解,一方面把这件案子伪装成怀特切伯系列杀人案的继续,一方面将安妮·克卢克和玛丽·凯利的身份互换。
“在这里,我不得不承认安德森这个人是非常聪明的,整个计划前后呼应,一气呵成,不留下一点疑点,把所有的罪名全部推到了那个疯狂的王子的身上。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他为了不让我插手进去,把我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他自己身上去。他故意泄露自己的行踪,让韦金森发电报给我说他在葛尔爵士的府邸。趁我离开贝克街时,又让安妮·克卢克去寻找王子,而安妮离开的电报是没法传到已经离开了贝克街的我手上的。当我与韦金森会合,得到最新的消息时,我已经赶不及前往米勒大院时救安妮。而在那之后,我也没有办法去阻止葛尔爵士做那些为皇室掩盖丑闻的事。
“华生。你知道,在《圣经》里,上帝因为该隐杀死了亚伯而给他一个记号,将他放逐,但这不代表上帝就赦免了该隐的罪。我发誓,只要有可能,我一定要让我们的‘开膛手杰克’接受公正的审判。”

<完>


蒙古骏马之谜

“全球通,全球通,一进草原它不通;全球通,全球通,一入山川它不通;全球通,全球通,上天下海都不通。”我气呼呼地将那如同玩具一般的手机丢在草地上,仰面躺倒。
实在是不够走运的,不过就是骑在马上打了会瞌睡,竟然就被它驮到了一片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上。真不晓得我现在的情况要是被泉知道的话她是哭还是笑。唉,早知道我还不如和前两年一样,不来参加这个侦探小说家们的笔会了。
三年前我参加首次侦探作家笔会时和泉闹了点矛盾,后来经过了人鱼岛那个案件我们两人才和好。之后的两年我就没有参加第二、第三届的笔会。而这一次,我所以又有参加这第四届笔会是因为我想见见这个在网上认识的朋友——玻璃。我这个人不喜欢上网,从本质上而言我讨厌电脑,但玻璃却是我网上认识的最好的朋友。说是知己的话也一点不过分。我们聊得很多,从文学到音乐,从体育到政治。除了彼此没有故意探查对方的隐私外,我们几乎什么都说过了。不过就我而言,我觉得我对玻璃的了解肯定比他对我更多一些,不管怎么说我的推理可是数一数二的。
他是一个在检察院工作的法医,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男性。
但是泉对我的判断却不置可否:“我同意你关于她职业和年龄的判断,不过就性别而言。我断定她是个女的。“
“不可能。”我嗤之以鼻道,“女人做法医,别开玩笑了,她们看见血都会晕倒的。再说了一个做法医的女人会是长什么样呢?想想张刑手下的大骡子就知道了。我才不会把法医这个职业和女性联系起来呢。”
“联不联系是你的自由,你性别歧视我也没办法。不过就我判断玻璃她一定是个女的。看看她对你文章错别字的挑剔,再看看她跟你说的家里养了三四只天竺鼠的事。这种敏感和细腻都是女人的特质。”
我不吭气了,心里祈祷泉她说的是错的。
但是事与愿违,泉的推理没有错,错的是我。玻璃——傅鄢芝同志是湖南省Y市检察院的女法医,一个火辣辣的湘妹子。看着她在我那张无法与法医相联系的俊秀可人的脸,我知道原打算与之共处一室畅谈通晓的计划泡汤了。
和我共处一间房的是一个叫吕万笙的记者,一个长得颇壮实的男人。
由于火车上失眠的缘故,使我一直想要好好的补上一觉来减轻疲劳。与玻璃同室的愿望落空后就更让我想要马上睡觉。但是再一次的事与愿违,奔赴内蒙的汽车在半道抛锚,大家一起帮忙推着拽着也没有办法把它的引擎再次点燃。然后我们这一批人转上了一辆开往相同目的地的公交车,等着这老破驴颠簸完十几公里的石子路到达了D县后,已经是晚上十点多。接风、吃饭、交际应酬……终于把一切搞定后回到房间躺倒在床上,已是临晨两三点。
那么就这么睡觉吧……说得简单。
喝得烂醉如泥的吕万笙在我三尺不到的地方哈着酒气说着梦话折腾了一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他神志清醒、精神抖擞时,我已经两晚上不曾合上眼。接着一上午又是忙着看会馆、逛古庙,虽然本来我对这些应该都是兴致勃勃的,可无奈实在是提不起精神;然后下午开会显些闹出大笑话,要不是坐我身边的傅鄢芝捅捅我,我可能已经在摄像机的镜头上留下流口水的画面了。也不知在会上说了些什么胡话的我期望着晚上能够早一点睡。却不曾想,昨晚上不知又是谁出的馊注意,让我们离开饭店舒适的房间跑到草原的牧民的蒙古包里过夜。还要逛什么夜市!!于是我在两腿抽筋的情况下躺在蒙古包里听着身边吕万笙的呼噜,闻着附近牲畜棚里的气味熬了第三天的夜。今天早上我红着眼在大会上匆匆发了言,然后我决定接下去无论做什么,我都要睡上那么一会儿——结果我就骑在马背上睡着了。
福无双降,祸不单行。这话可是一点也不错。
现在望着茫茫一片的绿色大草原,我的心情降到了冰点。如果上天给我一个再选择一次的机会,我绝对不会来参加这个什么笔会!!
不远处的马儿啃着嫩草,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我恨得直咬牙,该死的畜生。好端端的你乱跑什么?即使你要跑也不该在我睡着的时候跑啊?我发昏了,要不然我去跟这马说什么疯话。算了还是继续躺在这睡觉,等着他们来找我吧。
我把身上背着的旅行包当枕头,垫在草地上继续睡。

当我再次醒来,不是被找我的人所叫醒的,而是被身边的马鸣声给吵醒的。我睁开眼,发现在身边不远处,除了我原来骑的马还在外,又多了一匹没有鞍子黑马。起先我认为那是一批漂亮的野马,不过再一看,却又发现了蹊跷。的确,它的身上没有马鞍马镫,但是它的马掌下却钉着马蹄。这不是一匹野马,而是一匹家马。
难道这是老铁穆尔昨晚上丢的那匹马?不对啊。那匹驽马是枣红色的,而且看上去也没有这般的矫健身姿。难道是和我们一起的那个马术队的马,可是没有听到他们有说丢马啊。
我迷惑了,决定把这匹马的来历调查个清楚。
我刚才所说的马术队,是这一次和我们从北京同来的。一共是五个人十匹马,开着一辆吉普一辆卡车。后来路上我们因为汽车抛锚和他们搭上话,于是他们热情地腾出地方,把我们这一群人中的老幼妇孺给先带了走。友谊也就这么结下了。
李骥是这个马术队的队长,一生最大的愿望是有朝一日能够参加奥运会的马术比赛,和欧洲那些高水平的马术师们同场竞技。不过他却可惜说:“我想我这辈子是没希望了。”
“为什么?”吕万笙问。
“马,马不行。”
“什么意思?”
“马种不行。”他指着马厩里的那些马说,“虽然同是轻型马,但是亚洲马的马腿短,和欧美的马比起来,样子很不美观。你看看悉尼奥运会里那些参加马术的马,哪一匹不是细长的腿,优美的体形。一匹匹看上去就像是艺术品,而你在看看那些。不能比啊。”
确实比起电视上看到的那些马,这个马术队的那几匹马就显得丑陋了,尽管比起这个马厩里的老铁穆尔家的马已经漂亮了许多。
“我们现在这个队里那匹火鸟是几年前从欧洲买的名马,拥有德尔莱·阿拉伯血统的纯种马。那个时候确实也为我们这个马术队赢得不少奖杯。但是后来在一次训练时不慎撞坏了腿,就这么没落了。我们几次提议要市里拨款再买一匹,却都是被驳回。马术,国内有多少人对这项体育竞技感兴趣。都知道他妈的看什么追着球跑的比赛——足球,哪一点能比得上马术的魅力。”
我明白他牢骚的理由,但我不同意他对足球的看法。本想和他驳上这么两句,但无奈,实在是萎靡不振。
“就我看来这么大的草原上开个高尔夫球场啊,建个十几个足球训练基地啊,都是开发的好办法。还有你们马术队,也可以在这边圈个几百亩地,开一家马术旅馆,让北京那帮子大款来这里度假,学着西方人骑骑马什么的。保证几年以后,你们马术队也就有钱了。”不愧是做记者的,商业眼光就是敏锐。吕万笙的主意里有一项被县里采纳的话,这个县的旅游收入就可以翻上几翻。
“那么你们这次来这里是干什么呢?夏季训练。”
“不,是给马配种的。虽然现在还不到季节,不过早点来比较好。每年我们都是这个时候来的。”莫骐说着,摇摇头,“这个时候北京的天太热,我们马术队又没有钱在马厩里装空调,还是到草原上来比较凉快。”
原来是为了避暑。我看着那个黑黝黝的女子,不禁对他们的马术队同情起来。
“好了好了,不要说这么伤感的话题了。明天你们不是有骑马的活动吗?我们也去,我可以教你哦。傅医生。”说话有些轻浮的冮骃是这个队上资历最年轻的小伙子,去年三月份刚刚加入马术队。虽然明知这个马术队没什么前途,却毅然加入,足以见他对马术的热爱。他说他对马产生兴趣是因为小时候在《射雕英雄传》里看到郭靖那傻小子竟然撞大运的得到了一匹汗血宝马。这一次来草原,也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么好运。如果能得到一匹汗血宝马的话,呵呵……别说是一个马术队,一百个马术队也能救活。“明天我跑马时一定要好好遛遛去。”
“小心跑的在草原里迷了路。呵呵……到时就算你找到了汗血宝马也只能和它一起风餐露宿了。”何小骙开着年轻人的玩笑,露出他的黄牙,“我说队长,也许吕记的想法真的能成,这次回北京,我们给上面再打份报告。”
“没用的老何。我们要给马厩里装个空调,那个报告去年就打了,到今年还没来装。你还指望着他们能想到我们这个……马术队啊。”房蹄似乎是说了什么禁忌的词语,看了的一眼冲他唬嘴的李队长。站起来向外走。
“这家伙怎么这副德行,每次都是他泼冷水。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想待在马术队。”冮骃耿耿地冲着房蹄的背影瞪眼。
“他想走的话我是不会阻止的。”李骥说,“你们也一样,想走的话就可以。我们这个马术队不强留任何人。”
“别,队长你可别这么说。我何小骙在这马术队已经呆了十几年,我早就决定把这把老身子骨丢在这了。即使退了休,马术队要我的话,我还留下来干——白干。”已生华发的何小骙一番话说的在座各位蹉跎不已。

老铁穆尔是个土生土长的蒙古人,养了几匹马,几百头牛羊。在这大草原上即使不算是富翁也不能算是穷汉。一年四季骑在马上牧羊放歌,生活得也很惬意舒畅。他的性子豪爽,也好客。这一次听说县里来了几个客人想要在蒙古包里住几晚,当夜就来把我们这群人给圈了走。
他的老伴早逝,给自己留下了一双儿女。女儿穆筝取了个汉人的名字,今年已经二十出头,一心想去城里读大学。可惜第一年的高考就惨败,后来又补习了两年,再考,依旧落榜。于是在父亲的威慑下不得已的在县里找了份工作,是县里唯一的那个旅馆里的服务员。她人长得很漂亮,住进旅馆的第一夜就已经分别受到了我们的吕记和冮骃的“骚扰”。不过可惜的是,我们这位草原上的红粉佳人早已将芳心许予他人,除非他们中有谁能将这方圆十公里的第一摔跤手给摔趴下。但是这在我们看来,这件事的成功几率比冮骃他要找到汗血宝马的几率还要小。穆筝的弟弟穆雷,比姐姐小八岁,今年刚刚小学毕业。趁着放暑假,帮着父亲一起放牧。但是这个孩子人小鬼大,看到我们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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