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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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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花清远这么好的理解能力,也缓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小棒子说得是些什么,转身快步冲向了前台,边走还边想呢,过后一定得提醒三癞子,让他把他身边的手下,口齿训练得灵快些,这TMD耽误事啊。

等花清远急匆匆地赶到前台时,前台已经大乱了。

程蝶衣站在台中间,完全懵了一般地看着周围,他的戏服尾角被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子狠狠地抓在手里,那女子的另一只手汩汩地冒着鲜血,已经流了一小滩。

段小楼也没有闲着,他关键的时候都是很护着程蝶衣的,连菊仙都拉不住。

段小楼尽自己所能地挡着往前台冲上来的几个男人,不让他们围攻到程蝶衣的身前,也不知道这几个男人是戏迷还是特意来此挑唆闹事的。各个打扮的都是平头百姓的样子,怪不得瞒过了三癞子他们的眼,混进了场子。

他们嘴里叫嚷着非常难听的话,有一个人甚至叫喊出程蝶衣‘勾引良家妇女、草菅人命’,这样类似口号的话一经叫出,就渲染得台下更乱起来。

毕竟在场所有人,都是亲眼看到那名女子叫着‘程蝶衣’的名字,大喊着‘喜欢’冲上台去的,在程蝶衣下意识地推了她一把后,就拿出刀割了腕。

这一切都是一气呵成,没有半点间隙,容不得人做出反应。

花清远眯起细长的眼睛,他直觉这事有问题,斜眼望了一眼二楼,袁四爷坐着的位置怕是这乱哄哄的戏院里,惟一安静之处了,——他还有心情端着茶水在那里品茶呢,仿佛现在上演的也是一出活色生香的好戏。

看吧看吧,看得你长针眼。花清远在心里咒骂着,却一把推开了挡在他面前被三癞子他们叫‘胖货’的那老板,直冲到了台上。

“蝶衣,”花清远才不管这台上都有什么,他眼里只有程蝶衣,他大步走到程蝶衣面前,看到程蝶画了彩妆的脸颊,溅了几滴血,心疼地用袖子帮他抹下去。

“清,清远,”直到花清远的袖子碰到他的脸,程蝶衣才转缓过来,他一把拉住花清远的手,扣在花清远手上的指头颤抖起来,“我,我……我都不知道……这,这是怎么了?”

他当然不知道,他哪里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个女人当着他的面自杀,还拉着他的衣袍不放,更狗血地此时还不停地叫喊着她怀了自己的孩子……

真TNND放屁!

花清远差一点骂出来,这女人若说怀了段小楼的孩子怕是更会讨人相信些吧。

“来人啊,你们还看着做什么,没看到这位喊着怀了程老板孩子的疯女人血都流干了吗?快送她去医院!”

真要是死在台上,那才是‘罪过’呢!这就成了传说中的死无对症了。

花清远这么一喊,看场子的那几个都纷纷地冲了上去。

三癞子最是懂花清远的心意,在人多脚杂、眼花影花的时候,他一把揪开了流了一地血,还不忘了拉着程蝶衣戏服衣角的那个女人的手,算是解救出了程蝶衣。

花清远趁着这个机会,一把把程蝶衣拉到了戏台后面,菊仙也正站在那里,她是被段小楼生硬地推下来的。

发生这事时,她最先反应就是冲过去拉段小楼回来,生怕段小楼被连累到。她虽出身不好,但看事还是有些准头的,她直觉得这件事是冲着程蝶衣来的,而且是件大麻烦,她不想段小楼沾上麻烦,还有几天他们就要成亲了。

“麻烦菊仙姑娘照顾蝶衣,”做为交换条件,花清远很自然地补上一句,“段老板那里,不会有事的。”

“有六少爷这话,我就放心了,”菊仙是个反应极快的,她低低地说:“怕是和京剧皇后的选举有关,蝶衣是入围前五的。”

竟是这事?花清远挑眉,他之前只是耳闻,却从未关注,在他觉得,程蝶衣选不选京剧皇后都是他的程蝶衣,他干嘛还分心思,想这种浪费时间的事。

甚至连程蝶衣自己都没有太重视这些,别的入选者四处串场拉票时,他还在纠结段小楼和菊仙的地下情开展多久以及他要被相依为命多年的‘师兄’抛弃,还有花清远那个就会嘴上卖乖的家伙,怎么还不回来,他都要委屈死了。

现在看来,他们没看中的名头,有人却是十分眼热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更晚了,哎哎……

☆、托他的福

随着花清远的一句‘送医院’,三癞子那伙人抬手的抬手、抬脚的抬脚,把躺在地上还要挣扎着的割腕女人架了起来。

“送去圣贝尔医院,交给潘彼得潘医生,”不是喜欢装疯卖傻吗?那就等事情过后,让你一直装下去,——送自己的仇人去最好的精神病院,一直是花清远最愿意做的事情之一。

前世,他亲手把他自己的亲爹送进去了,随后又把他同父异母的兄长也送进去了,这多好,世界从此清静。

三癞子他们架着那个疯女子从后台走后门送去的时候,被段小楼以及戏班几个人拦着的那几个明显是挑事的人,也忍不住地往上冲,吼着‘他们要杀人灭口’的话。

“这话说得笑话了,你们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动手杀她了,明明是她自己要死的,我们好心送她去医院,怎么就扯到了杀人灭口呢!”

那厢里安抚完程蝶衣,这边又眼看着三癞子他们强制性地架走割腕的女人后,花清远总算腾出手来,好好和这些人说道说道了。

花清远拔开纷乱的人群,走到当中,冷静地笑着,冷声地训着,“若是不信,请警察局的巡捕过来作证啊!”

刚才,花清远已经让那老板去报警了。这样故意往一个人身上泼污水的事,若想洗干净,必然要黑白两道都做功夫,先把舆论方向纠正过来。

那几个人也顿了顿,不再言语了。

这台下大都是程蝶衣的戏迷,真要是闹起来,与他们也没有好处,而且他们想要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只要再渲染一点墨水就好了,领头的那个立刻喊道:“程蝶衣污了我表妹,致使她怀了孩子,你们说这该怎么办吧?”

段小楼拦着那人的松了一下,刚才互相推搡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听割腕的女人疯喊着什么,怎么也不会想喊出的竟是这样的话。他是最了解程蝶衣的,程蝶衣有可能做出抹脖子的事,但断然是没有做这种事的可能的。

花清远大步走到这人面前,伸手拉了拉段小楼,示意段小楼不用拦着了。

花清远直视着那人的眼睛,“你确定那个女人是你的表妹吗?你确定那个女人怀了孩子吗?你确定那个女人怀的孩子是程老板的吗?我顺便再问问你,你是拿什么确定的。”

这一连串的问题问出,问得那个男人立时瞠目结舌了。

台上台下的目光都堆积到他的身上,让他变得更加紧张起来,缓了好一会儿才说:“自……自然……自然是我……是我表妹。”

花清远咄咄逼人,“既是你的表妹,你做为表哥,为什么不拦着她割腕自残,为什么要在她流了一地血后,还不带着她去医院呢,而是眼睁睁地看着她倒下去,你自己却在这里很有闲心地嚷得震天响呢?口口声声地说着为了你表妹的名声,你这大嗓门说出的话,不敢说整个四九城,至少这条街都知道你表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你这是何居心?还有,最最可笑的是你又拿什么证明你表妹与程老板有半分关系?观之刚才你表妹的作为,俨然就是患了失心疯,这是恰巧看到了程老板在台上唱戏,这要是换个别人站得如此醒目,她也一样会扑上去的。”

段小楼的手指哆嗦了一下,他想起发生这事时,确实是程蝶衣站得更往前面些,他自己正转身冲着戏台里面呢。

花清远说得那人哑口无言,台下的戏迷也激动起来,嚷嚷着那伙人心怀叵测,都纷纷地要提程蝶衣出头。形势已经好转过来。

正这时,那班主也带着警察局的人来了。他们来了以后,就不用花清远具体来管了。这片地区的警察,他收买得很齐全。

傍晚时分,花清远着人打听的事情,也渐渐都打听回来了。

大红门戏院的后台大厅里,坐着的都是戏班子自己的人。

程蝶衣纤长的细指抠了抠他倚着的那张桌子的桌面一角,颇为烦恼地说:“进前五的又不只我一个,凭什么往我的身上泼这样的污水?我难道看着像陈世美吗?看着就像始乱终弃的吗?我明明连和女戏迷单独接触的时候都没有过的。”

花清远点头支持,在这方面,程蝶衣确实是极其自醒的,他虽唱着风花雪月、爱恨别离,但他那小心思真没在那些女戏迷身上。

他连忙出言安慰,“蝶衣务要烦恼了,我着人打听过了,与你一同入选的那四个,最近几天也是接连地出问题,排名第三的那个,走夜戏回家时,被人从后面打了一闷棍,现在还在维新医院的抢救室里昏迷不醒呢,排名第四的那个更是倒霉,直接被人扔进了粪坑,几乎熏得不能再开嗓了。”

如此相比,程蝶衣遇到的境况已是最好的了,至少人身是安全的,想来自己按排在程蝶衣左右的保镖还是起到威慑作用了,这才没使得程蝶衣像那两位落得个终身残疾。

“是谁下得这般狠手呢?”段小楼把手里菊仙递他擦脸的汗巾子,甩到了旁边的脸盆里。他也见不得别人污程蝶衣的名声,那俨然就像污了他的名声一样。

“这要看举办这场选秀的幕后之人是谁了,”花清远淡淡地一笑,对着陪坐在他身边的那班主说:“咱们蝶衣的戏,场场暴满,戏风戏德都是有口皆碑的,像这种虚名之事,以后不要掺合了,万一出了什么事,怎生了得?”

那班主抹着额上的汗,连连赔笑,“是,是,六少爷说得有道理,这件事真不是咱们主动掺合着的,都是那些个人生拉硬拽的,要是咱们,……咱们一个唱戏的,哪里会去注意什么书啊报的。”这件事,明面上举办的单位是《朝日新报》。

“这事不只这么简单,京戏分得生旦净末丑,怎么偏偏就来选这京戏皇后,从旦角入手了呢,怎么就没选个京剧皇帝之类的呢……”

花清远斜眼看了一下段小楼,心里暗暗盘算,嗯,段小楼这体格子,比较抗折腾,闹一闹也没得什么。

果然是事不关己,就可高高挂起,只要不伤及程蝶衣,花清远都能打个玩笑。

“六少爷这么一说,倒是叫人清透了些。”

那班主和段小楼对视了一眼,也恍然想出了些味道。

“这事无须急恼,总会查个水落石出的,受连累被黑的又不只咱们一家,”花清远看了一眼程蝶衣,笑笑,“倒是蝶衣受了惊吓,实该好好压压惊。”

程蝶衣毫不客气地回敬了花清远一个白眼,心里却是十分舒服的。

倒是菊仙很上道,嘴也快,连忙笑着说:“还不全看六少爷,有着六少爷在,蝶衣哪儿还有惊了。”她是巴不得程蝶衣这块烫手山芋离着他们全家远一点儿呢。

眼看着程蝶衣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花清远知道他是不待见菊仙的,而刚刚这话也万不该菊仙说的,把自己和程蝶衣两个人的关系说得也尴尬了。

他花清远对程蝶衣的感情是顶天立地的,从未想过程蝶衣对他有什么感恩戴德,像是夫妻两口子,谁关心谁还不是正常的吗?都是平等位置一条线上站着的,干嘛非要分个高低上下呢。

“菊仙小姐玩笑了,我能压得住蝶衣的惊,正是因为他能压得住我的惊,我是托他的福了。”

人生来或许是有贵贱的,你这一胎投不好,活法立竿见影,但感情却是永远都没有的。不是怜悯、不是同情,心里有了他,就是真真正正地喜欢他了。          

☆、餐桌深夜

花清远既然提到了压惊,自然不会失言于程蝶衣,当晚回到程蝶衣的宅邸处,花清远亲自下厨,给程蝶衣做了一桌正宗的法式西餐。

程蝶衣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别人亲手给他、专门为他做的饭,更别说是什么西餐了。

花清远在后厨忙着的时候,他眼巴巴地扒着门框,看着花清远扎着围裙,围着灶台转。

别说,花清远这副模样看起来还挺好看的,脸上的那块红肿也渐消了下去。

白天那阵,因花清远和菊仙初见,顺口说了几句话,虽说让他觉得很不舒爽,但也算把花清远脸上这件事遮掩过去了。

随后又发生了闹场的事,更是没有人注意到花清远的脸是为何肿着了,而且程蝶衣深深觉得,就算今天谁也没有遇到、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也是万万没有人敢过去问一声“六少,你这脸怎么肿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有人胆子肥了、问了,依着花清远那脾气肯定会如之前说的那般,把这顶黑锅扣到他的身上来了。

这么翻来复去地想着,不知怎的,就有些遗憾着竟没有人问了。

花清远摆弄好一道开胃菜,正准备进行下一道时,就看到程蝶衣一脸纠结地依着门框,他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到程蝶衣的身边,轻声地问道:“饿了?”法式菜的制作程序有些麻烦,耽误时间。

“嗯,有点,”程蝶衣抬了抬眼眸,目光上扬,刚好滑升进花清远微微敞开的领口。

白衬衫映衬下,那里的皮肤呈现出一片灿烂阳光下麦牙糖的颜色,两根骨窝深浅适度、线条清晰圆润的锁骨,明明是安睡在那里,却仍是掩示不住的气度飞扬。

这个俊朗的,充满朝气的男人,而这个男人说,他愿意属于自己。程蝶衣下意识地咬了咬唇,脸颊脖侧泛出红来,他自己觉得仿佛被火烧到,却又没有觉出疼来。

“饿了就来尝尝这道开胃菜,”眼里不揉沙子的花清远自是看到了程蝶衣的表情,心情大好,一把拉住程蝶衣扒在门框上的手,拉他进了厨房里面。

程蝶衣曾听人家说过,西餐的讲究多着呢,脚步略滞了一下,“不是还没有做好吗?”但奈何花清远手上的力道大,还是一下子把他带了进去。

“哪有那么多的规矩,本就是做给你吃的。”

花清远甚至都用上了筷子,夹起一个酥炸奶酪丸子塞进了程蝶衣的嘴里,“你尝尝,看这个味道还得意吗?”

洋溢着醇醇奶香味的丸子入口即化,程蝶衣惊喜地瞪大了眼睛望着花清远,嗯嗯,东西做得慢一点还是有些道理的,一个时辰忙乎出一道菜,自是与以前吃过的菜不一样的,但……

“吃西餐不是要用刀叉吗?”他虽没有吃过,但也是听过的啊。

见程蝶衣吃得连连点头,花清远笑得写意,“是要用的,一会儿吃牛排时,我教你,”瞄到程蝶衣还在点头,他顺势俯下头来,说话时呵出的热气洒在程蝶衣微微低垂、曲线优美的颈部,极柔声地说:“手把手地教你!”

等程蝶衣反应过来,他已经被花清远圈在怀里了,他一把推开花清远,嗔道:“谁用你教我,我……我会的……”嘴上说着硬气的话,目光却在灶台上摆着的刀叉两处游离,到底是哪只手刀、哪只手叉来的?

花清远也不在意,被程蝶衣推开后,他洗了洗手,继续摆弄他未完成的法式大餐。

“蝶衣,这几天休息休息吧,等事情过去了再唱也不迟,”幕后的黑手还没有查出来,就算查出来,收拾起来总还要有些麻烦的,花清远不想这段时间程蝶衣有事。

程蝶衣沉默了一会儿,他舍不得离开戏台,但事实是,就算没有发生今天这事,这段时间他也唱不安稳的。

段小楼的婚礼就在眼前了。霸王有了别的姬,他这个虞姬一个人孤单单地在台上说起来也是落寞的,抹了脖子都没有人看一眼,何苦的呢?

好吧,既然和自己一起发誓唱一辈子戏的人,已经不恋着这戏台,他也没有必要时时守在那里的。

他在戏台下面也是有人陪的,想到这处,他的心瞬间回暖,“好,那你……你这几天呢?”

“郊外春色正浓,浅草初碧,一起去踏青吧。”

还有大半年的好时光,今年过了,明年就是天下大乱了,好好珍惜吧,而他们的好时光却是从现在开始,一生一世的。

“踏青?”程蝶衣二十年的人生里,如此悠闲地词,只出现在戏文里,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过呢。一双凤眼一下子亮了起来。

“是啊,早春四月,正是郊游的好日子,”花清远说着,“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很好的补气时节,”手里的活儿却没有停下来,娴熟的摆弄着。

“补气?”程蝶衣没太听懂,气还用补吗?生着生着不就有了吗?谁还特意去找那个。

“和你们京戏里那一嗓子的底气是一个道理的,像咱们男人,抓着春天的尾巴多进补,阳气大增,夏天和秋天也不显晦涩。”

花清远把一盆刚切好的牛排,浸好调料,放到旁边的案上,而对于他解释出来的‘气’,程蝶衣听后若有所思,终是点头,“那……那是该好好补一补的。”

“去过香山吗?我们明天就去那里吧,”花清远抬眸,“我们开车过去,若是晚上不及回来,找户农家住下,可好?”

“好,”程蝶衣的脸上已经有了期待,但转念一想,又低落下去,“你,你不回家去瞧瞧吗?”柳云芳是气急败坏地走的,他扒在后窗那里,看得清楚的。这股子气怕是难消。

“不急着回去,”花清远无所谓的口气,“我在你这里,你能安全些,等你的事过了,我再回去也不碍事的。”自己娘亲的脾气自己最是了解,现在去劝也是无济于事,“再说了,这里也是我的家啊!”

“哪个是你家,”听花清远说不回去,程蝶衣心里一片欢喜,“你没看到门匾上写着程府啊?”

“看到了,字还是我题上去的,”那字是花清远写的,着最好的雕匠弄的,当时手一哆嗦,差点就写成了‘花程府’,程蝶衣是没有注意到吧,匾前留得位置刚刚够添一个字的。

“好吧,看在你题的字,就……就暂时算你的家吧,”程蝶衣的语气软软的,连带着软下去的还有他的耳尖和眼梢,竟有些不敢去看花清远,‘家’这个字眼真是太撞击他的心了。

在他最悲苦绝望的时候,竟有个人从来而降般地来到他的身边,愿意陪他一起走过,这样洗净双手,专为他一个人做饭,他越发的不知该如何珍惜才好了。

这一晚的西餐确实是在花清远手把手的教调下吃完的,花清远很温和地教着他一切,把切好的肉条拿过去时,顺便说一说西餐的小常识,不像是一种炫耀,而就是平平淡淡的诉说。

他的身上明明有着富家子弟那种慵懒和自傲,却永远不带出高高在上、俯身看人的神色,偏偏又不给人以平易近人的感觉,真不知道这个尺度,他是如何掌握的。

——程蝶衣却深觉这样的花清远很好,这样的花清远只真心地对他好。虽也对别人笑,但绝不会笑到骨子里,敷衍的应付的,只有对自己笑时,眼瞳深处都是璀灿的。

当夜,程蝶衣夜惊了。

他第一声‘哼叫’出来时,与他同床的花清远就有了反应。花清远向来觉轻,而且他早就猜到程蝶衣今晚不会睡得安稳的。

这一天发生多少事,接二连三的刺激,想想那次程蝶衣独自跑出来在大成监狱外面,撞到刑场的夜晚,他也是一夜噩梦的。这也是花清远必须留下来,一定要和他一张床的原因。经常梦魇,对神经不好,忒影响身体。

花清远一只手伸过摁开了床头的台灯,一只手摸到程蝶衣,顺着程蝶衣的脖颈穿过去,揽起程蝶衣颤抖的肩膀,把他抱在怀里。

“蝶衣,蝶衣,我在,别怕了,蝶衣……”

花清远轻轻地拍着程蝶衣的肩膀,听着他胡乱地说着“血,不,不要,不要离开……”这些支离破碎的言语,一个字一个词从他苍白的唇里传出。

“不会离开的,也没有血,”花清远不敢松开程蝶衣,身边又没有趁手的毛巾,只得拿着袖子抹去程蝶衣脸上的汗。

程蝶衣穿着的内衣都被汗湿透了,糊在身上,把他瘦弱的身体勾勒的太清楚了,瘦瘦的一条,看得花清远直摇头,男人还是壮些得好。

昏昏沉沉的程蝶衣介于清醒与迷糊之间,他只是尽所能地抓住花清远,不管是衣服还是手,只有紧紧地抓住,他才能安心一样。

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他的梦渐渐散了,眼睛却困乏得一点也睁不开,头不由自主地往花清远的怀里拱去,还说:“你哄我睡吧,我困。”

“好,”花清远应得很快,随后有些头疼,怎么哄他睡?

想起前世,他似乎也哄过粘人的弟弟睡觉,那时用的是什么办法,噢,好像是唱歌吧,但唱什么歌呢,这里的歌他都不会,而那一世里,有什么歌适合这里呢?唱出来倒叫人发怪的。

怀里的人已经有些不耐,扭动起身子来,他的头脑快速地转了一下,忽然记起有一年陪弟弟在家看影碟时,那个电影的片尾曲,好像叫《最好不相见》吧。与他们这般关系,真是太像了。真是最好不相见,只要见了,便是不能再分开的了。时空都阻止不了,何况乎人力。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最好不相对,便可不相会。最好不相误,便可不相负。最好不相许,便可不相续。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花清远的声线柔和,随口哼出来,在这漫漫宁静的长夜里,悠长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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