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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案调查科3:无间行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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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勘查工作从朝霞映脸一直忙到余晖满天,当我们全部围在会议桌前时,还能隐约闻到一股尸臭味。
  “我这边基本上没有什么指向性的结论,死者的所有人体组织都在,抛尸现场就这一个。焦磊,你那里有没有什么情况?”明哥开了个头。
  “暂时没有,等贤哥说的时候,我会补充一点。”
  “小龙,你说说。”明哥扔过来一支烟卷,我双手接过放在一边:“嫌疑人能徒步进行抛尸,我起先认为他应该住得距离抛尸现场不远,可后来我和叶茜沿着鞋印一路寻找才发现,他竟然挑着尸块步行了将近四公里,鞋印最终消失在村子最南端的大路上。”
  “四公里?”胖磊惊呼道。
  “四公里只是最小值。”
  “这体力真是太厉害了。”
  明哥开口说道:“经测量,尸块总重量在74千克左右,他能挑行这么远,不光是体力好就可以的,挑扁担也是技术活,靠蛮力挑不了多久。按照我的猜测,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长年累月挑扁担讨生活的人。”
  我有些为难地道:“现场鞋印涉及范围这么广,就算是知道嫌疑人是干啥的又能怎样?根本没有任何抓手。”
  叶茜听我这么说,也点头回道:“嫌疑人走过的路线涉及近十个自然村,村子人口密度太大,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明哥有些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国贤说说。”
  老贤翻开报告回道:“我在尸体伤口处提取到了大量氯化钠,也就是食盐,说明嫌疑人分尸用的菜刀可能是他经常使用的。”
  “也就是说,嫌疑人身边除了自己平时做饭用的菜刀,并没有更合适的分尸工具,单从这一点可以分析出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明哥开始逐条分析,“死者的致命伤是后脑部的钝器伤,嫌疑人站在死者身后用圆铁锤多次敲击,才会形成这种伤口。他在知道自己杀了人之后,可能是为了移尸方便才想到分尸。国贤的检验结果判明,他并没有事先为分尸准备工具,只是顺手拿起了自己平时使用的菜刀,从这一点分析,嫌疑人很有可能是激愤杀人后分尸。”
  我们几人动作一致地点了点头。
  “案发时嫌疑人和死者必定共处一室,能在一起说明两个人相互认识,但嫌疑人在分尸之后没有对死者的面部进行破坏,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很隐蔽,不为人知,嫌疑人并不担心我们能因此找到他。凡是符合这种情况的,都是我们下一步要考虑的重点。”
  “国贤,你接着往下介绍。”
  老贤起身打开了投影仪,一块长满毛点的东西出现在投影布上:“我们在现场只注意到了尸块,没有人注意到在尸块的旁边还有一块这个。”
  “这个是……?”我看着这块比萨形状的东西问出了声。
  “馕。”对于号称“吃神”的胖磊来说,这根本难不倒他。
  “确切地说,这是一块长满霉菌的馕。”老贤翻开报告接着说,“这块馕装在一个塑料袋内压在尸块内侧,由于时间和气温的原因,这块馕已经长满了霉菌,在显微镜下观察,馕上面长的是曲霉。”
  “曲霉?”我们所有人对这个名词都很陌生。
  老贤放下报告,科普道:“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霉菌有两种:青霉和曲霉。青霉常分布在霉腐变质的水果、蔬菜、粮食和皮革等物体上,菌体直立菌丝的顶端长有扫帚状的结构,结构的每一个分支生有成串的孢子,成熟的孢子呈青绿色,进行孢子生殖。曲霉广泛分布在谷物、空气和土壤中,曲霉直立菌丝的顶端膨大成球状,球状结构的表面放射状地生有成串的孢子,孢子随曲霉种类的不同而呈黄色、橙色或黑色。”
  “这些和案件有关系?”
  老贤接着解释道:“我刚才提到了一个名词:孢子。它是霉菌的主要繁殖器官,分为有性孢子和无性孢子两大类,前者通过两个细胞融合和基因组交换形成,后者无此阶段而经菌丝分裂等形成。孢子在适宜条件下发芽,形成菌丝而进行分裂繁殖;当外界环境不适宜时可以呈休眠状态。菌丝的生长与水分、温度以及生长基质有很大的关系。我结合最近一段时间案发现场的气候条件分析出,这一块馕放在这里最少已经三四天的时间。”
  “和抛尸时间吻合?”
  “对,这块馕应该是嫌疑人连同尸块一起扔在这里的。”老贤给了最终的结论。
  我边听边盯着大屏幕:“贤哥,这块馕并没有牙齿咬痕,也就是说嫌疑人并没有食用过,难道这上面留下了嫌疑人的DNA?”
  老贤摇了摇头:“馕上面没有嫌疑人的DNA。”
  “那这对案件有什么帮助?”
  “这个我来解释。”胖磊接了话茬,“其实这应该属于你们痕迹学上的知识。”胖磊冲我挑了挑眉毛说道:“馕是新疆少数民族的传统美食,说白了就是一种用馕坑烤制的面饼,和我们平常吃的烧饼有些类似,但馕也有它自己的特点。”
  “是不是又圆又大,盖上菜馅就是比萨?”我想起了胖磊第一次带我去买馕时说的一句顺口溜。
  叶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小子,就不学好,我在说正事。”
  “小龙。”明哥冲我敲了敲桌子。
  我吐了下舌头,没有说话。
  胖磊正襟危坐:“我说到哪儿了?”
  “馕的特点。”
  “对,特点。”胖磊滑稽地一拍脑袋,“这馕在制作的过程中为了美观,往往会在面饼中央拓上类似同心圆的‘馕花’。”
  听到“馕花”两个字,我的表情忽然认真起来。
  胖磊接着说:“拓印‘馕花’有专门的工具,这种工具在新疆当地很常见,类似牙签罐周围插上一圈铁钉,这种特制的工具扎出来的‘馕花’整齐、好看,在烤制的过程中不会变形。现在我们来看看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这块馕。”胖磊把屏幕上的照片逐渐放大,馕花的形状也逐渐清晰。
  “为什么这上面的馕花孔这么不规律?”我问出了声。
  “这个问题我以前在吃馕的时候就研究过。”胖磊见我问到了关键所在,松开了点击图片的鼠标,“这种不规则的馕花说明卖馕的老板使用的是传统工艺,拓印馕花的工具是他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
  “对,馕在新疆已经食用多年,在制式拓花工具出现之前,人们通常都是自己制作。手工的拓花工具用鸡毛根手工捆扎成圈,因为鸡毛有粗有细、有直有歪,在捆扎时会出现鸡毛根之间的间距差异和个别鸡毛根偏离花纹轨迹的现象。鸡毛根的选择是随机的,这样每一个‘馕花’都有各自的特征。”
  “这就意味着,传统工艺制作出来的馕花就像指纹一样具有可识别性,咱们只要拿着馕花的照片一家一家地找,就可以找到嫌疑人购买这块馕的地方!”我已经彻底明白过来。
  “对头!”
  “咱们云汐市正儿八经卖馕的地方很少,排查起来几乎无压力。”叶茜自信地说道。
  “还有没有?”明哥记录完毕之后问道。
  老贤拿出了最后两份报告:“死者牙齿的烟焦油含量很大,说明她有长期的抽烟史。另外,我在死者的下体检测出了混合型DNA,被害前她曾和三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
  “什么?三名男性?”这个结果让明哥有些诧异。
  “对。”
  “根据死者的打扮,以及生活习惯,再加上贤哥的检验结果,她的身份会不会是……”
  “失足妇女?”胖磊抢答道。
  “不排除这个可能。”明哥话音刚落,老贤递过来一张写着个人信息的A4纸。
  “这个是……?”
  “案发前和死者发生性关系的其中一人的身份信息,他之前因为聚众斗殴被处理过,在公安局建的档,估计找他能问出死者的一些情况。”
  “刘传龙,男,41岁,无业。住址:云汐市园南小街225号。”叶茜接过A4纸,唰唰地开始记录。
  “接下来,两个线索都需要刑警队去查实,一个是嫌疑人买馕的地方,另一个就是找到这个叫刘传龙的人,有消息立刻通知我。”
  “好的,冷主任。”

  七
  在命案侦破期间,所有的工作都必须火速完成,两条线索很快见底,卖馕的地方就位于案发现场不远的集镇上,而刘传龙也在当天晚上被传唤到了刑警队讯问室。
  瘦骨嶙峋,弱不禁风,是对他身材最好的诠释,再加上鞋码与嫌疑人鞋印极度不符,他基本被排除在嫌疑之外。
  “警官,我错了,我错了。”刘传龙刚被带进讯问室就开始认错,这让我们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小龙,你确定嫌疑人不是他?”胖磊站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句。
  “百分之百不是他,我可以肯定。”
  “你错在哪里了?”明哥点了一支烟卷,坐在了他对面。
  “你们抓我是不是因为我卖黄碟的事?”刘传龙试探性地问道。
  明哥没有出声,而刘传龙却理解成了默认。
  “警官,我也没办法,只是为了糊口。以前年轻不懂事,学别人去混什么黑社会,出去打架被砍了一身的伤,没有办法干重活,只能指望这个混口饭吃,还请警官网开一面。”刘传龙声泪俱下地向我们作揖道。
  “你平时卖这个是不是很赚钱?”明哥扔给他一支烟卷。
  刘传龙受宠若惊地接过烟卷夹在耳朵上:“现在都上网看的多,碟片只能卖给那些上年纪的人,也赚不了多少,一天也就四五十块钱。”
  “卖黄碟这事咱们以后再说,我问你,你四天前有没有见过什么人?”
  “四天前?这我哪里能记得?”
  “你绝对能记得,这是照片。”明哥直奔主题,把死者的面部照片递给了他。
  “这、这、这、这……”刘传龙没有去接照片,舌头像打了结一般。
  “怎么,是不是很面熟?”
  “面、面、面、面熟。”
  “很好,她叫什么?”明哥收回照片。
  “我不知道她大名叫什么,只知道她叫花姐。”
  “她是做什么的?”
  “站、站、站街的。”刘传龙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好,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最后一次接触的具体细节。”明哥往座位上一靠等待答案。
  “我们是在北湖公园里认识的,白天有很多上年纪的人在里面消遣,我在那里摆摊卖碟,花姐也经常在公园里拉客。我是光汉条一根,平时总有一些需求,只要我想干那事,就会去找花姐,这一来二去就熟悉了起来。”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哪里?”
  “北湖公园的小树林里。”
  “小树林里?”
  “对,花姐每次和客人谈好价钱后,就直接在公园的树林里接客。北湖公园的站街女都是这样干活,她们各自有各自固定的地点,公园里的一些嫖客基本上都心照不宣,没人会偷看。”
  “嗯,你接着说。”
  “那天我收完摊路过小树林,看见花姐从里面出来,我俩打了照面之后就聊了几句。我问她生意怎么样,她告诉我她站了一天就接了两个客,我当时就半开玩笑地说:‘要不然,我来照顾一次你的生意?’我本意是开玩笑,没想到花姐当真了,硬是把我往树林里拽,说二十块便宜让我弄一次,我没经得起诱惑,就答应了。搞完以后,我给了钱,接着就和她分开了,这几天都没有见过她,没想到……”
  “你离开时是几点钟?”
  “下午五点钟左右。”
  “前两个和她发生关系的人,你知不知道情况?”
  “不知道,不过应该都是经常在公园溜达的人。”
  “你知不知道花姐的住处在什么地方?”
  “我有一次喝醉酒想去她家包夜来着,可是花姐就是不同意。我听说她住在东苑城中村里面,具体位置在哪儿我也不清楚。”
  “花姐每次做生意时,用不用安全套?”
  “经常光顾的都是熟面孔,没有什么大问题,公园里所有站街女都不用安全套。”
  “花姐平时什么时候离开公园?”
  “北湖公园年久失修,里面连个路灯都没有,基本上太阳一下山,里面就没人了。按照现在的月份来算,六点钟前后。”
  “好,我们今天的问话就到这里吧。”
  送走刘传龙,胖磊第一个开了口:“北湖公园我知道,里面乱得很,偌大一个公园,连一个像样的监控设备都没有。剩下的两个人我们怎么核实?”
  “不用,嫌疑人不会是嫖客,监控没有任何用处。”
  “啥?不是嫖客?”听了明哥的话,我有些惊讶。
  “我们在死者体内检测出了三种男性的DNA,按照刘传龙的描述,他应该是最后一个和死者发生性关系的人,另外两个人离开时,花姐还活着。我们之前已经分析过,嫌疑人的杀人动机是激愤杀人,也就是怒气值瞬间爆满引发的血案。公园里的嫖客给了钱和死者发生性关系后就没了交集,不存在激愤的可能,所以嫖客基本上可以排除。”
  “焦磊,馕的情况有没有跟进?”一条线索中断,明哥很快把注意力转移到另外一条线索。
  “卖馕的地点找到了,在卢集镇农贸市场的西南角,这家店生意做得非常好,每天有很多人从那里购买馕饼,虽然摊位的正上方就是一个城市监控摄像头,但是这三天内,符合特征的人太多了,菜市场内根本不缺拎着扁担的买卖人。如果没有更为详细的刻画,要找出嫌疑人简直是大海捞针。”胖磊解释道。
  “那好吧,今天晚上我们所有人先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再想想有没有什么疏漏。”

  八
  线索已经中断,既然不能另辟蹊径,那还不如休整一下来日再战的好,所以明哥把我们全部放回家休息,他一个人留在科室思考下一阶段计划。这几乎都成惯例了。
  虽然在明哥的一再要求下,我们都离开了单位,可像这样的夜晚,我们有谁能踏踏实实地睡去?穷凶极恶的刽子手仍然逍遥法外,我们却一点抓手都没有,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受。
  足足煎熬了一晚,我在半睡半醒之中迎来了第二天的朝霞。刚走进科室大院,我便看见叶茜领着一个40多岁的妇女朝明哥的办公室走去。
  “她是谁?”我几步走到叶茜面前。
  叶茜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说道:“早上六点多,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个失踪人口的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她的姐姐花娟娟失踪了。”
  “咱们这起案件,刑警队和市局110指挥中心通过气,如果有这样的电话就直接转到刑警队的值班室。在问明情况后,刑警队判断她的姐姐花娟娟应该就是死者,我把消息告诉了冷主任,他让我把人给带过来。”
  “希望她能提供一些破案的线索。”我饱含希望地看了一眼她的背影。
  “走,去听听怎么说。”叶茜挽着我的胳膊走进了询问室。
  “是不是我姐有消息了?”我们刚一进门,就看见女子正紧紧地抓着明哥的右手。
  “马兰,花娟娟是你什么姐?”明哥很自然地把女子扶到了座位上。
  “我认的姐。”
  “这样,你情绪稳定一些,我问你几个问题。”
  站在旁边的胖磊目不转睛地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的马兰。
  “磊哥,看什么呢?”我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
  “对了,你是不是也在北湖公园站街?”胖磊突然瞪大眼睛指着马兰说道。
  “我……”她的脸瞬间爬满红晕,刚才焦急的情绪,也在瞬间被羞愧所代替。
  “焦磊。”胖磊用词有些不妥,明哥大声喊他的名字提醒了一下。
  “真的,我在公园附近的监控上见过她,应该不会错。”胖磊又火上浇油了一把。
  “磊哥,还说。”我已经被他的智商给打败了。胖磊这才明白过来,有些歉意地举起右手对着众人点头说道:“不好意思,你们继续。”
  “说说你们认识的经过吧。”明哥递过去一杯热水缓和了气氛。
  马兰用手指撩了一下鬓角的头发,露出扎满耳洞的左耳,她低头不语,心中开始酝酿情绪。
  明哥很有耐心地坐在询问桌前等待她的回答。
  马兰水杯中的热水已经失去了温度,也不知过了多久,啪,一滴水滴声传入我们的耳朵,水杯中泛起一圈圈波纹。
  “你怎么说哭就哭啊,你这……”胖磊以为这一切是他的言行造成的,顿时慌了神。
  胖磊这么一说,马兰哭得更大声了。
  “这是什么情况?”胖磊一脸无辜。
  “警官,这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心里难受。”马兰边哭边解释道。
  “对嘛,我就说。来大姐,擦擦眼泪。”胖磊如释重负地递过去一张面巾纸。
  “谢谢。”马兰双手接过,擦了擦眼角,劣质的睫毛膏和泪水一并抹在了面巾纸上,停止哭泣的马兰把纸握成一团攥在手心里,哽咽着说道,“我和花姐都是苦命人,我们虽然来自两个地方,却是同一个孩子的母亲。”
  “同一个孩子的母亲?难不成她们两个还共享一个丈夫?”我被她这句话给整蒙了。
  “这怎么说?”明哥也有同样的疑问。
  “唉!”马兰长叹了口气,眼神迷茫地盯着地板回忆道,“谁也不是天生就想出来坐台,要不是走投无路,我们也不想指望这个养活自己。做我们这行的,基本上都是全国各地到处流浪,我和花姐虽然不是云汐市人,但我们都把这里当成了家。”
  “五年前,我和花姐在同一个浴场给人按摩,三四十岁的我们已经是人老珠黄,受到很多年轻丫头的排挤,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和花姐走得很近。人都是感情动物,走得近了心就贴得近了,以至于后来我们两个以姐妹相称,成为彼此的亲人。”
  “在浴场忍气吞声干了四年,到第五年时,浴场老板把我们给轰了出来,没有出路的我们只能去公园里卖身子。”
  马兰说到这里,我顿时怒意横生:“你们有手有脚,干吗要去干这个?就不能找份正经工作?”
  马兰听出了我话语间的鄙视,情绪有了很大的波动,她提高嗓门说道:“你以为我们不想?可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我们需要钱救命。”
  “小龙,你别说话。”明哥大声训斥了我,很显然,这是给马兰一个台阶,好让她的情绪在短时间内有所平复。
  “我给你加点热水,你接着说。”叶茜出面帮我打了圆场。
  也许是漂亮的女孩到哪里都讨人喜欢,马兰刚想爆发便被叶茜给巧妙地压了回去。

  九
  风尘女子其实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她没有驳叶茜的面子,把水杯放在一旁,开了口:“如果就我和花姐两个人,我们完全可以不再干这行,毕竟干了一辈子,谁都觉得恶心。但我们不得不选择继续下去。”
  马兰轻叹一声,很快陷入了回忆:“那是四年前的一个晚上,夜里两点多钟,我和花姐下班途经一个小巷子,就在我们要拐回出租房时,听见巷口有婴儿的啼哭声,巷子里有不少人经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停脚看看是怎么回事。我本来也不想多管闲事,可花姐就是不听劝,我实在拗不过她,就跟着她循声走了过去。哭声把我们引到了巷口的垃圾车旁,那里躺着一个裹着包被的女婴,也就几个月大,婴儿的身边还摆着奶瓶,很明显是个弃婴。”
  “我和花姐在浴场里给人按摩,早出晚归,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小孩。我当时注意到花姐看小孩的眼神有些不对,就劝她千万不要有收养的念头。可是她嘴上答应,却蹲在那里说什么也不肯走。我看劝不动她,就把她一个人留在了那里,自己回了出租屋。”
  “我前脚刚到家,花姐后脚抱着女婴就跟了进来。虽然我猜到会是这个结果,可当婴儿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还是有些接受不了,就跟花姐吵了一架。”
  “花姐心里知道我在担心什么,跟我解释说:‘都已经半夜了,巷子里来往的都是一些在浴场或者KTV上班的‘小姐’,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万一没有一个人同情这孩子,孩子可能就没命了。既然事情让我们碰上了,说明孩子跟咱们有缘,我不忍心看着不管,就先带回来养一夜,回头我再给孩子找个合适的人家,这也算我们积德行善了。’我听花姐这么说,心里很快释然了,当晚就答应了她的请求。”
  “之后的一个月,花姐几乎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孩子身上,她总是以找不到合适的收养人为借口继续把孩子留在身边,还以孩子的妈妈自居。时间长了,孩子越来越离不开花姐,而花姐也把这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亲闺女。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生个孩子,可谁愿意娶我们这些肮脏不堪的‘小姐’?所以当妈妈在我们这些年纪稍大的‘小姐’心里,只能是个梦,之前我很不理解花姐的举动,可我渐渐接受这个孩子后才发现,原来当妈的感觉这么好。”马兰的脸上露出了些许幸福。
  她只是稍稍停顿,脸色很快变得难看起来:“我们给孩子取名叫糖糖,糖糖很懂事也很疼人,小嘴那叫一个甜。她管花姐叫大妈,管我叫二妈,我们两个打心眼里疼她,把糖糖养大成人已经成了我和花姐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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