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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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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7…3 15:10:37  字数:1255

 女作家里,我喜欢两个人。
  一个是杜拉斯,一个是伍尔芙。杜拉斯好象一片阴影潮湿的苔藓,但是,十分诱人。即使老了,依然有小她三十八岁的安德烈扬陪在身边,伍尔芙如一枚坚硬的钱币,总是这样坚硬,闪着动人的眼光芒。
  杜拉斯说,我可以一次有五十个男人,我下一辈子不当作家,就当妓女,伍尔芙则要一个安静的屋子,伍尔芙是双性恋者,组织的小圈子分外迷人,很多人想进入,但不得其门,更多的时候,这两个女作,更象两条田野蛮的鱼,在江湖上分外惊艳。
  我记得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三毛,我近乎疯狂的喜欢着,后来有一天我发现,三毛是在演戏,一直演,演她自己,她按照自己设定的角色上演着浪漫或者悲情的一,不,她不可爱,很多时候,她的文字或者做人,都有作秀的成分,后来我听到她的声音,有点似鬼声,妖媚得不像真人,我更坚定这种想法。于是,彻底不再看三毛,三毛只属于十六七岁。大了再读,就显矫情。
  但杜拉斯不一样。
  她如此敏感如此坚硬,有一根粗大的超强神经,她田野蛮地侵略了我,她在《广之恋》这个剧本中说,我渴望通奸,渴望堕落。我记得那个女人说这话时的纯洁眼神,我还记得那黑白电影里那男人与女人一起洗澡,细沙一样的水珠在他们身上下来,但绝望一样在,时光一滴滴过去,他和她的相逢,就要结束了。
  一些女作家说,我活着就是为了写作。这句话多么让人生讨厌,或者变一种说法,我是为了写作而活,写作的女人最可怕,如果她真的这么想,就会把一切玩于股掌之上,它会显得过分不真实,矫情,显摆。更真实的东西应该是爱情或者生活,真正的写作一定是在人性之上,超越了灵魂,而不是附风雅,不要把写作当成宗教和圣经,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这两个女作家做到了这一点。
  我记得很多年前我看到过一个女作家写她和男人的交往,甚至很多细节都很细腻,我一直忍着。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一段男女之情沦为一个女作家的写作素材,男人会不寒而粟。
  不要为写作而写作,而要坚持自己,哪怕是条田野蛮的鱼,哪怕被腐蚀侵略掠夺。
  个性太强的人不容易幸福,如果张爱玲当年原谅了胡兰成,也不至于孤独终老,忧伤绝望。她更是一条田野蛮的鱼,在自己的旷田野里蛮,虽然是最另类的行为艺术,但是,她却承担了太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看米兰昆德拉《布拉格之恋》时,我想起一句话,我们的生活里来的残废之物,有好的,也有坏的,在幽暗的河水里慢慢下沉,直到消失在深处。也许我们一直在慢慢下沉,沉到最黑的黑夜里,才能做一条鱼。
  我们渴望做一条鱼,在绮年流影里,找到自己的河流或者大海,但大多时候,我们始终在岸上,一直渴望到死。
  所以,当看到女人成为田野蛮的鱼时,其实我们大多时候只是一个喝彩者,为她们的文字或者爱情,那些文字,尖锐而疼痛,那些爱情,带着空灵和深,他们不是凡人中的柴米夫妻,而是一直行走在边缘上,我们望其项背。
  伍尔芙自杀的时候,我不知天是不是黑了,可是我知道,一条鱼永远沉到了海底,她,终于安静了。

为永远而画
更新时间2009…7…3 15:10:52  字数:1885

 在罗曼罗兰的笔下,法国画家、巴比松画派的代表人物米勒是这样的:他仿佛是属于另一个时代,来自另一个民族,来自另一个时代,并且具有与众不同的思想形态,他在法国艺术中独一无二,而且几乎像一个外国人。
  我想这真是最高形式的褒奖。还有比艺术的独一无二更可贵更难得吗?那几乎是所有追求艺术人们的最高追求!
  少年的米勒已经知道了美与哀愁,他喜欢在田野间用木炭作画,那对美的追求几乎是自然的、天生的!当他的父亲把他带到巴黎大画家莫希尔面前,莫希尔批评了他的父亲:你如此天才的儿子怎么能长期在乡下画画,你罪过不小!而米勒的祖母路易莎朱梅琳对他影响至深,她曾经对他说:米勒,你要当大画家,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要为永远而画!
  这句话决定了米勒的一生。
  要为永远而画!这有多么难!
  那时的风气是画体女子的裸体和王侯贵人,只有这种画才有市场才能卖出去!而彼时米勒已经结婚生子,贫穷一直纠缠着他。饥寒交迫,面包,柴火,最低的生活维持都这样艰难,而他这样喜欢着画画,他只想为永远而画!
  他的妻子卡特琳娜勒梅尔,温柔而坚定地说:我不怕吃苦,你为永远而画吧,神会保佑我们的!相比较那些当了大画家的情人们的女人,卡特琳娜勒梅尔不美丽不风情不娇媚,甚至不会刺激画家的艺术神经,可是,她却给了他最坚定的温暖,在读到舒婷的《致橡树》时,我总是会想起这对相濡以沫的画家夫妻来。
  他们始终一家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每天只吃两餐粥和几块粗面包,柴是卡特琳娜勒梅尔亲自拾来的,菜是她自己种的,在以后长达数年的艰苦卓绝的日子中,是她给了他最有力的支持,抚养着九个子女,想象吧,在那样的环境中,米勒画出了《拾穗》和《晚钟》。
  我犹记得我第一次看到《晚钟》这张画时的情景。
  那是去一个朋友家,他递给我米勒的画册,我看到了这副画,我感觉自己的眼睛里渐渐升起一片雾来,我看不清画了,慈悲和惆怅刹那间袭击了我!悲从何处来,端然见忧色。只不过是端然之间,我被这种苍茫所打动——傍晚的田野间,一个贫苦的男子和一个贫苦的女子,低头站着,合着双手,远处,教堂的钟声正在响起,那有些苍茫的黄昏,那么善良的男人和女人,劳作了一天,晚钟响起时,他们在祈求上天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
  这悲苦的生活,有欢喜,亦有平和!画面上的男人和女人没有抱怨,只有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就像米勒,他说,生活是悲苦的,我决不忽视春天!即使悲苦不存在了,米勒也会把它们重现在纸上,因为,那些悲苦是那样的迷人和壮美。那些画里凝重的忧郁是如此之美!悲伤一直是米勒的朋友,但也给他带来创作的源泉,艺术从来不是一种消谴,更多的时候,它是一种斗争一种挣扎一种纠缠不休!而米勒一直为生活的困苦和不断向艺术的攀登而苦恼。为了还米店的钱,他不得不卖掉了《拾穗》,我无法想象卖掉这副画时他的心情,而买他画的人并不喜欢画,只不过是为了可怜他,想让他一家有饭吃,所以只出了几个法郎!
  几个法朗!
  如今,当我看到这幅《拾穗》,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在秋天的田野里,三个穿着粗糙破旧衣服的女人,大概是没有钱买米,所以,拾地里落下来的麦穗,拿去煮粥吃!家里或许和米勒一样,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有快要生产的妻……这些低层生活的人们,米勒对他们怀着慈悲!甚至有悲壮!所以,当那些法国学院派的画家看到米勒的画,都说他土得掉渣,是个土包子!就连米开朗基罗也说他是老夫子!他见了生人紧张、羞涩、口吃,但是,当他遇到知音,他马上又会恢复他敏捷的思维和风趣的谈笑风生……这是真正的米勒,大地之子米勒,他不会为自己画这些z最低层的人而羞愧,因为他与他们息息相关,与他们血肉相连。
  陈丹青在写到一个画家蔡国强时盛赞他的一句话是:他就是一个地方艺术家!为什么要附庸风雅?为什么要把一切艺术搞得形式无比华丽?米勒从来是自然的,慈悲的。
  慈悲,那是怎样一个完美的境界啊!
  而穷苦了一生的他怎么会想到在他死后他的画会价值倾城?那张《晚钟》一千法朗就卖掉了,他兴奋得带着孩子们坐火车去旅行,后来这张画被一个美国人以五十五万三千法朗买走,而现在,它几乎是无价之宝!
  贫穷了一生的米勒,大地之子米勒,始终坚持为永远而画,永远是什么?永远绝对不是哗众取宠和华丽的堆积,永远就像一张自然的风景画,怀着深深的欢喜与惆怅,就像米勒在一篇文章中说到的:我看到了蒲公英的光环,太阳在云层放射出光芒,我看到了田野中的马群……而我看到了米勒,看到了他独自走在大地上,素朴,光芒,带着大地之子的微笑,永远,自然,慈悲,壮丽!

优雅地老去
更新时间2009…7…3 15:11:07  字数:1541

 优雅是件很难的事情,比矜持难,比无赖也难,矜持能装,无赖更容易,不要脸就会无赖了。可是,优雅不行,优雅要气质,要资历,要岁月沉淀,要那份从容和风淡云轻闲云野鹤。
  优雅地老去就更难。老了,难免长了皱纹,衣服也不讲究了,妆也不化了,也说东道西了,也忘性大了,所以,翻着旧照和别人说,看,他年轻时追求我,我不同意——因为老了,所以,也许什么都可以原谅?
  记得小区里有个老人,一头银发,大红的衣服多,瘦,时常穿牛仔裤,我喜欢她走路的样子,不老态,一点也不。见了年轻人,总会明媚地问好,她的心态好,非常让人心仪。
  还记得看过一本书,孙梨的散文,写到老,他说,“如果老了,我就什么也不干,发发呆,因为没有年轻时的睿智和聪明了,所以,我什么也不写了。我怕留下垃圾文字,我不让人笑话,我要优雅地老去。”
  看到这里,我叹息一声。大道低回,这于一个作家来讲多么难得,如果我没有了才情,我宁可闲置,什么都不做,我怕会越写越烂。我想起张爱玲来,盛年只两年,此后,慢慢余生,几乎都在搞翻译工作,为了躲避媒体,她一次次地搬家,她愿意一个人享受上帝赠她的孤独,这种老去,是贵族式的优雅。
  我还看过一张画,我忘记是哪个大画家画的了,他穿着袍子,呆呆地看着脚下的纸屑,外面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脸上有表情也没有表情,很散淡,他和那些阳光融化在一起,我知道,那种老,很优雅。
  老去很容易。优雅很难,每个人都会老,每个人都怕老,可是,终究会老,只是如何老下去的问题,很多人,糊里糊涂地就老了,一把皱纹了,罗里罗索了,老得很不细腻,老得很粗粝。
  那些半老更可怕,更能检阅光阴如何刀削斧刻在脸上。
  张曼玉是妖精,总是那样精致的脸,不,不能光说是法国化妆品的作用,哪个明星都用化妆品,都舍得用极致的化妆品,可是,张曼玉不像四十多岁的,她举手投足,没有年龄。
  王祖贤就老了,老得松松垮垮了,没气场了,托不住了。张曼玉始终有一处气场在托着她,很神秘,很说不清,这些半老徐娘们,她们俩个是极端,一个永远不老,一个迅速地老了。
  我能想象张曼玉八十岁的样子,一定还是个妖精一样的老太太,看不出年龄,就像我去香港时参加了一个宴会,我看到一个披着红色披肩戴着珍珠项链的八十岁的女人,她哪里像八十岁啊,一头卷卷的发,不黑,亦不白,是刚刚正好的那种颜色。她手上戴几克拉钻戒,手背上印了蓝色小蝴蝶,眼睛大而迷人,眼睛大的人容易有眼袋,可是,她没有,好象还只有五十岁,冲我嫣然一笑:看,我的蝴蝶好看么?
  当然好看。这么精致的女人,八十岁了,还有在手背上印上蝴蝶才来参加晚宴,而且迷人地笑着,问我们有爱情没有?她说,爱情是个好东西,可以让女人看起来年轻十二岁。
  她轻声与我们交谈,英语、印尼语和日语混杂着,并且轻吻年轻男子,我旁边的男子六十多岁,哈哈笑着与她开玩笑,说她老不自重,她也笑着:我年轻时活得太严谨,八十岁再不轻薄,来不及了。
  我喜欢这种老不自重,优雅得十分有道理,是另一种雅致,别有风味。
  临别她飞吻我,然后把手轻轻放在嘴边,再轻轻地吹一下,亲爱的,接住啊。
  我眼睛差点湿了,这是怎样的童心?我们约了明年再见,她说要带蝴蝶给我,也给我的手上印上蝴蝶。
  我知道优雅地老成这样需要仙风道骨,可是,我宁愿努力地去老,就像明知思君苦,还要苦相思,就像知道爱情有时不过是一场盛大的烟花,还是要努力地去开去绽放,那么,我也希望优雅地老去,老出风骨,老出一锅汤,也老不自重,也在自己的手背上印上一只蝴蝶,我也要穿红,红得不能再红的红,到那个时候,我知道,我一定比现在还要美还要妖。
  为什么不呢?如果,如果自己喜欢

那些花儿,已经远了
更新时间2009…7…3 15:12:43  字数:1964

 八十年代。成都。诗人。顾城。摄影家。肖全。这些词语,足够了,我看到一些黑白照片,是八十年代的成都,诗人们骑着自行车来回寻找,顾城那时真年轻啊,但脸上的清稚是别人没有的,永远没有的。
  肖全为他拍了一张照片,他安静地看着前方,眼神浩渺,我喜欢那样清洌的眼神,和空气一样轻,和大海一样清。他的整个人,和空气一样,环绕在周围,但你却感觉不到。
  还有一张他和谢烨的合影,他们相依在窗前,穿着那个时代的衣服,谢烨是一件棉袄,好象有扣绊,他们安静地相依着,在那个晚上,他写给肖全一句诗:那些花儿,已经远了。
  多年后,他和谢烨魂断激流岛,我的一个朋友曾经去新西兰看望了他们曾经住的地方,他说,很简单,就像顾城的人一样。
  那些花儿,真的远了。
  我亦记得在故乡的小镇,我在十三四岁的时候,总去县里唯一的文化馆看书,那时文化馆有几十种刊物,那个小院子,有两棵合huan树,两排红砖的房子,绿色的门。我在整整几年时间里,不停地往那个院子跑,最初对文学的喜欢,来源于那个小院子里的那些书。
  很厚的《中篇小说选》,我一个下午就能看完,阅读速度极快,眼睛很快就近视了,管理员要下班了,催促着我,我央求着:我能再看一会吗?
  后来,她允许我带回家看。
  我在半夜,打着手电筒,躲在寒冷的被窝里看书,从冬天,看到夏天。
  夏天,合huan花开了,后来我才知道,合huan也叫马樱花和绿化树,多么让人心动的名字啊!
  我在树下,捧着书看,文化馆只有几个打牌的闲人,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子,我看着,掉着眼泪,寂寞而慢长的八十年代,一点点远去了。
  那个文化馆早就拆掉了,绿化树也没有了。
  但我再回小城时,总喜欢在那里发上一会呆。
  感谢那些孤单的周末,我没有去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买发卡戴在头上,我穿着旧的蓝裤子和白衬衣,捧着书读。
  感谢那寂寞的时光,没有车声,没有电话,只有几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织毛衣打牌,没完没了的织和打牌。
  感谢我的清高与凛洌,让我早早进入一个更为坚硬的世界,感谢文字,让我在十四岁时有了二十四岁的复杂与骄傲。
  感谢那些花儿,那些合huan,一直陪着我,陪着我的清冷,我的孤单……
  那些花儿,真的远了。远在了少年的记忆里,乡春早,旧燕暖空巢。白雪孵来青色草,长河寸寸涨新潮。在早春二月,我去放风筝,我和弟弟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他在我后面追着我喊:姐——姐——,他永远是个没有主意的孩子,因为我太有主意,所以,骗大人的事情常常是我干。
  他一直比我矮很多,我们每年在正月里会照一张相,这是母亲每年正月里必做的一件事情,我留着那些黑白的二寸照片,在照片里,我永远比他高一头,虽然他只比我小一岁,我还欺负他,骂他小矮子。
  后来他终于超过了我,成了一米八的大男人,见了我,仍然小声叫我,姐。
  而此去经年,我们都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常常不会见面,有一天我梦到他被一群狗追赶,半夜就打过电话去,他茫然间叫着我,姐……我的眼泪就下来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就过来了啊。
  还有早年的那些女同学。
  我们常常在夏天最热的时候去一个花圃里去偷芍药花,芍药花——大,紫,无边无际的壮丽。带头的是一个叫杨学军的女生,这么英气逼人的名字!她黑而俊,有着异常的勇敢,总是偷的又大又好,然后塞给我。
  我们疯狂地骑着自行车,疯狂地在阳光烈日下跑着。
  小镇上的阳光是寂寞而单调的,然而在少年时,它们只是灼热而怒放,如偷来的那些怒放的芍药。
  我还不知喜欢一个男子,所以,杨学军说她喜欢魏建强时,并且把眼泪流到我的白衬衣里时,我也跟着她哭了。她是为自己喜欢的男子哭,我是为了莫名其妙哭。
  那年,她十六岁,我十四岁。
  我们哭了很久,在城墙上吹着风,风吹起她的黑辫子,她扬了扬手说,算了,反正好多女生喜欢他,然后她转过脸来问我,你喜欢他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只有书和花,那些偷来的花儿,还有,一个人在城墙上吹风的黄昏。
  初中毕业后杨学军就回家种地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而魏建强,我看到过一次,在我多年后参加我们小城的一个政府组织的笔会时,我看到当年如此英俊逼人的他一脸诿琐地站在门房里当一个临时工,有人喝着他,魏建强,快把二楼的小会议室打扫干净,快!
  他没有认出我,我看着他的背影,没有叫他。
  快二十年了,他怎么会认出这个穿着安瑞井戴着粉边眼镜涂着夏奈尔五号的女子是他的初中同学呢?我一直呆在原地,发了好长时间的呆,我知道顾城说得对,那些花儿,已经远了。
  而我的少年时光,和那些花一样,枯萎了,远去了,留下一把瘦瘦的红,在我的心里,在我的旧梦里。

我行我素
更新时间2009…7…3 15:12:59  字数:2207

 一直以来,我想写她。
  她太美,看一眼,但觉得失了魂,即使是我,如此要求完美的人,我亦认定,她美到心惊。
  但我迟迟不下笔,越读她越爱,她并不是太讨好的女子,因为过分美丽,所以,过分危险。
  非常美,又非常罪。写她时,我常常想起这几句话来,她是生来的戏子,伶人之中,她具有天生惹事生非的气质。她和别人气场如此不同,她的美具有侵略性,让所有女人不舒服,人缘次是是正常的,因为她从来招摇放肆。
  言慧珠,言菊朋的二女儿,天生丽质,梅兰芳最得意的弟子,我看过一张她和梅兰芳的合影,两个壁人,绝色倾城。
  她一出场,满场皆惊,高挑靓丽,气质高贵,有一种凛洌和自傲。她有清高与骄傲的资本,不仅国色天香,而且嗓音动人,她唱压轴《女起解》,她父亲唱大轴,她唱完之后,观众走了一半,连她父亲都嫉妒她,一病不起。
  她不管别人,一意孤行,我行我素。
  开会时,所有人坐定,她才缓缓进场,裘皮大衣,高跟鞋,大波浪卷发,法国香水,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不能当她不存在,她有自己独特的气场,足以勾引男人,足以让女人自卑。
  她活得这样浓烈,是一朵荼靡花,只觉得荼蘼这两个字分外生香,叫起来都有一种堕落的美,让人心猿意马。
  言慧珠艳丽,壮观,白,而且大。多么像这朵花,秋天的最后,才是青跗红萼,一片惊艳。
  就连她的爱情,亦是这朵花,两次爱情,两次婚姻,她全力以赴,心中有饱满的爱情,无处可放,总是遇不到对手,她的爱情太过浓烈,过分地想投入,所以,会变得冰凉,与白云,算是冰与火的缠mian,他与她,本是相似的人,因为太过相似,都太招摇,所以,注定会灭。白云是那个年代最飘逸最俊朗又最靠不住的男影星,她烧过一次,化为灰,但从不抱怨,她宁愿为爱情烧一次。
  再遇到俞振飞,她又动心。
  他长她二十岁,她不嫌。她有自己的考虑,俞振飞有名声和地位都比她高,当年最红的小生演员,如今的上海戏剧学校的校长,曾和梅兰芳和程砚秋合作,我收藏了程砚秋和俞振飞的一张老照片,经典剧目《春闺梦》,她这段爱情,有势力的因素,可也动了真心。
  两个人一起从上海到北京拍《游园惊梦》,俞振飞的柳梦梅,梅兰芳的杜丽娘,言慧珠的春香,这是绝配。他和她住北京饭店,那时,她就动了嫁给他的心思。
  她每天找他聊天,他给朋友打电话,我烦死了,她天天来找我。几个月后,俞振飞又给这个朋友打电话,我要和言慧珠结婚了。
  这就是言慧珠,永远不和别人不一样,她依旧张扬,靓丽,作为上海戏剧学校的副校长,她没有校长的样子,依旧是黄色的大衣,明亮的大卷发,黑色的丝袜,学生们都停下来看她,她照样我行我素。
  1961年12月,由她和俞振飞带队的“上海青年京昆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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