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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那个三了我n次的女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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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形容词,唯一的。

  而那年的我,则将全部基因都用在了个子上,才不过十四岁,已经长到了一米六五,而且还有往上窜的趋势。虽说五官也张开了,不过在叶秋水这朵鲜花旁边,顶多也算根野草。因为贪玩,成绩也马马虎虎。所以,我把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基因用到了点子上,我去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并因为犀利耐操很快成为主力队员。

  这样一来,我陪叶秋水的时间大大减少。许是因为少了我这个护花使者,大伙儿得了空子,叶秋水的倾慕者在这一年内开始疯长。现在想想,那时候的男生还真是精力旺盛,变着法子告白呀,情书什么的都弱爆了。某次下课,我和叶秋水手拉手去WC;刚走到楼下,就听到楼上起哄,一个男孩子站在二楼栏杆上,大声吼道:“叶秋水~~我喜欢你~~”全校哗然,叶秋水羞得脸都要滴血了,我撒腿就往楼上跑。居然敢让叶秋水难堪,我就让他难看。谁知我跑到了,发现这倒霉孩子早就被教导主任揪住耳朵送去了办公室。

  当然,跟后面的比起来,这只是小儿科。什么214、七夕送花送巧克力的,更不值得一提。叶秋水也渐渐习惯了大家不同寻常的目光,收到情书告白时也不再害怕,大不了丢到垃圾桶就好了。直到快年末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天好似特别冷,铅灰色的天随时要坠下来,大概是要下雪了。放学后,我骑了单车,载着叶秋水回家,在街角一个拐弯处,被一群小混混拦住了。看着脸都很陌生,应该是附近学校的。引头的一个头发横七竖八,五彩缤纷的,活像只大公鸡。赤脚踢拉个拖鞋,大冬天的也不嫌冷。穿着脏兮兮的羽绒服,嘴里叼着根烟,自以为潇洒的朝天吐了一口,仰着鸡冠桀骜不驯的说道:“后面那个妹子长得不错呀,交个朋友吧!”

  身后的叶秋水揪紧了我的衣服。我停住车子,强装镇定,说道:“不带你们这样的吧,交朋友就交朋友,带这么多兄弟来,也不怕吓着人家了!”

  那小子嘿嘿一笑,“人多热闹呀,兄弟们准备去录像厅,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去?”说着就要凑上来拉叶秋水。叶秋水一看那黑爪子,尖叫一声,吓得要哭出来。我一看形势不好,就想骑车闯出去,没成想,车把和车尾都被这群小混混牢牢控住。没法子,我转身抱住了瑟瑟发抖的叶秋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声别怕。迅速弯腰拾起路边早就瞄到的半块砖头,死命的朝那个领头的头上砸了上去,他扶着头啊的大叫一声,鲜血瞬间顺着额头就下来了。几个人都吓傻了,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大喝一声,“谁还敢来!”扯着车子的几双手都缩了回去。我脚尖点地,一溜烟的骑着车逃走了。

  叶秋水紧紧搂着我的背,在我身后小声啜泣着。不知什么时候,零零碎碎的雪花开始飘飞,落到我眼睛里,灼出点点泪花。我轻轻叫了声,“秋水!”“嗯!”她在身后低声应答。

  “要是,万一,那个人有个三长两短,我被抓走了,你记得来看我哈!”她哭的更狠了,哽咽的说道:“不会的,不会的!”

  “那,要是我被枪毙了,你可记得去我坟前拜拜我,我会寂寞的。”

  叶秋水听了,突然就不哭了,半晌听到身后幽幽的来了这么一句,“不会的,你要是死了,我就去跟你作伴!”

  虽然知道她也是安慰我,但是听后,心里莫名的受用。怒跳的心突然就安定了下来,因为我知道,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我都不是一个人,我有个伴呢。

  (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幼稚的可笑呀。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血,难免有点害怕嘛。)

  回到家里,雪已经薄薄落了一层,满院银装素裹。我擦干叶秋水脸上的泪痕,紧紧握住她的手,小声安慰她说:“回去什么都别说,有我呢!”她轻轻点了点头,消失在楼道里。我定了定心,推门堆了个笑脸,“妈,我回来了,外面下雪了呢!”

  “喔,是初雪呢,真是美呀!”老妈从厨房里探出个头来,温和的笑着应我。

  我不动声色的吃完了饭,回到自己的小卧室里,翻箱倒柜,整理出七十四块三毛的零用钱,将它们用橡皮筋扎好,贴上个纸条:给叶秋水。然后拿出纸笔,开始写遗书。

  爸爸妈妈,女儿该死,我对不起你们。划掉。

  爸爸妈妈,对不起,我给你们丢脸了。划掉。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不管我之前做了什么错事,请原谅我。还是简单点好。写完我将这封遗书和钱收在了抽屉里。万一哪天我被警察抓走了,爸妈就会发现。

  第二天我镇定自若的背着书包去上学,叶秋水没有来,估计是被吓坏了吧。我想着下课先去她家看看。谁料想爸爸在窗外一脸焦急的向我招着手。我连忙跑出来,被爸爸一把抱住。“小米乖,不管你做了什么,爸爸妈妈都不会怪你,可千万别做傻事哈!”说罢将揉成一团的纸丢给我。我晕,划掉的字团丢在纸篓里,居然被收拾房间的妈妈发现了,实在是太挫了。

  课时上不成了,我告假回家,老实向爸爸妈妈陈述了昨天发生的事。爸妈一阵后怕,将我好好教育了一通,什么下次遇上这种事就大声呼救了,会有大人来救你们的。以后放学小心了,多和小伙伴们一起走了。我心想,那是你没被别人堵呀,敢叫吗,万一别人拿着刀呢。

  之后的几天都战战兢兢,老爸亲自护送我和叶秋水去上学下学,甚至托人给我弄了条警棍放在书包里。可是似乎那伙混混都被打怕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许久以后,大概是几校联合春季运动会上,我又见到了那个小混混,剃了个光头,贼亮贼亮的,人也顺眼了不少。参加的是跳远比赛,我看他活蹦乱跳的,似乎没什么生理障碍,心里不由念了句阿弥陀佛。当时最怕的就是他被打出个好歹,半身不遂,拉到我们家里让我照料有么有。

  这件事带来的后果就是,叶秋水越来越黏我了。初中毕业时,她甚至为了我放弃了市里最好的中学市立一中,跟我来到了二流点的十四中。为此她好像吃了老妈一顿打。我后来问起来,才知道中考考语文时,她没有写作文。其实也不错,十四中的校服比一中好看多了,叶秋水穿上白衣蓝裙,新一代女神就这么诞生了。

☆、第4章 四楼。生日纪事

  楼主:小马没有甲

  小时候吧,老师和家长老爱唠叨,说什么珍惜光阴、韶华易逝。可是那时候不懂事呀,总觉得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浪费可以挥霍,如今猛一回首,才发现这么多年刺啦一下就没有了,即便现在写下来,也只不过短短几章而已,唉,蛋蛋的优桑。

  好吧,废话少说,命运的年轮咔嚓咔嚓,我和叶秋水来到了高一。这一年似乎也没什么大事,叶秋水的爸爸下海经商,生意很不错的样子,在离工厂三站路的高档小区里买了套三居室,全家都搬走了。我的爸爸因为常年吃苦耐劳,也早已晋升,在新家属院里分了套房子。虽然离得远了,可友情不会因为距离就淡泊。我依旧每天早起,骑单车绕上三站路去接叶秋水上学。那时候或许觉得两个人是个伴儿,现在想想真是傻,自己这么贴心贴肺的对她,为她见过血流过汗,打过架挨过骂,到头来都落得什么呀,唉,提起来就一肚子气。

  对了,那一年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我发现了自己酒精过敏,沾酒就醉。说到底,还是叶秋水害的。某月某日我十六岁生日,叶秋水说这是个大日子,要好好给我庆祝一下,预支了她的压岁钱,请我去城里最好的KTV唱歌。那个时候,KTV刚流行起来,绝对是高大上有木有。所以我既兴奋又期待,为了这个还请了一天的假。我俩先是逛商场,试穿那些贵的离谱的衣服,还别说,叶秋水真是个衣架子,穿什么什么好看,往那一站,活脱脱一广告牌子,就连商场的服务员都不好意思赶我们走了。路上还遇到个年轻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星探,硬要赛个名片给叶秋水,叶秋水笑着收下了。

  “咦?秋水,难不成你真的想去做明星呀?”我好奇问道。

  “切,鬼知道是不是骗子,姐今天心情好,就给他个希望吧!”有时候吧,还真摸不清这大小姐什么心思。

  俩人又去咖啡店喝苦的掉渣的清咖啡,叶秋水给我买了个小小的蛋糕,点了根蜡烛在上面,“我们家小米满十六岁了,是个大姑娘了喔!”她对着我甜甜的笑,两个眸子深深,像是要把我装进去。我佯怒道:“切,说的你好像不是十六一样!不对,你下个月才过生日,所以我是你姐姐了喔,快叫姐姐!”她撇了下嘴巴,“得瑟!”我便拉着她的手央求道:“叫嘛叫嘛,人家想听你叫嘛!”当时若有面镜子,应该能看到我满眼开花吧。叶秋水无奈,低声又快速的嘟囔了一句,“姐姐!”“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我大声应道。她只好又浅浅叫了声“姐姐!”

  “哎!秋水妹妹你叫的真甜!”我心里美极了,她一根指头戳过来“快许你的愿吧!”

  现在想来,那是她唯一一次叫我姐姐,后来不管我怎么威逼利诱,都再没成功过。

  至于当天许了什么愿,太长久了,都忘记了。当时看着笑意妍妍、貌美如花的她,或许是愿此生都能一直和她在一起,做最好的朋友?如果是这样,未免太可怕了,幸亏没有实现。

  重头戏到了,我和她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天下KTV赶去,谁料被门口的服务员拦住了,颇为礼貌的鞠了个躬,“对不起,我们这里未成年人不得入内!”

  什么?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未成年了,光看个头我都高你一截好不好。我一把扯下绷着马尾的发圈,潇洒的把头发一甩,挺了挺刚开始发育的胸膛,“小妹妹,我们是面嫩懂不懂,姐姐出来混的时候,你还在幼儿园呢!”

  “那,能不能让我看看你们的身份证?”服务员闻言,底气弱了不少。

  “出门唱个K,还要拿身份证,不带这样的。不给进就算了,走,我们去别家!”说罢搂着叶秋水就往外走。

  “哎哎,你们别走呀,请进请进!”这服务员倒识时务,引着我们两个进了包房。

  因为叶秋水素来不爱热闹,总共就我俩人开唱了。从如果我有仙女棒、咯叽咯叽咯叽格叽格叽唱到了老鼠爱大米、童话、嘻唰唰。大多数时候,都是我扯着嗓子吼,叶秋水安静的坐在一边笑着看我,不时轻哼着跟我相和。待我嚷的快没劲了,她开了瓶百事给我,

  “渴了吧,快喝一口吧!”

  我摇摇头,鄙视的说道:“咦!今天是我的大日子,怎么还喝这小孩子玩意儿,不如,我们喝这个吧!”说着我拿起架子上一瓶红酒,眼睛发出向往的光芒。

  “还是不要了吧,喝醉了怎么办?”叶秋水劝道。

  “切,太小看我了吧,你要是喝倒了,我就送你回家!”

  叶秋水看我言辞凿凿,也就不再劝我。我兴奋地开启了瓶塞,给每人倒了一大杯,妆模作样的举起道:“来,为我们的伟大友谊干杯!”

  “干杯!”叶秋水端起那杯红的像血的液体,轻轻抿了一口,皱起了眉头,“怎么这么难喝,不会是过期了吧!又酸又涩!”

  “不是吧。”我连忙尝了一口,虽然上口有点微苦,但仔细品品还是甘甜醇厚的,便笑叶秋水没见过世面。她莞尔一笑,“那小米你喝吧,我唱首歌给你听。”

  “好呀好呀!”我兴奋起来,平时都听她哼些不知名的小调,唱歌给我还是第一次呢。没想到,这家伙二话没说唱起了生日快乐歌!

  “切,你就这水平呀!”我鄙视道。

  她拿起遥控器点了几下,开始唱一首我当时最喜欢的一直很安静。不得不说,叶秋水真有点艺术天分,声音干净清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御姐音。唱起歌来深情婉转,真的很好听。虽说是首忧伤的歌,但被她诠释出来,却是另一番清新落寞的感觉。包厢里黯淡的灯光里,她睫毛低垂,浅吟低唱,时不时抬起头冲我微笑,实在是太美太有范了。我忍不住对着她花痴起来。唱完我啪啪啪的鼓掌,拍的手都痛了,嚷道:“喂!叶秋水你太不够意思了,唱歌这么好听,居然都藏着不让我知道!”

  她微微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唱喔,那要是喜欢,那我以后经常给你唱就是了!”

  “对了,明年我们去参加超级女声吧,铁定能进十强!”

  “拉倒吧!也就你喜欢听,出去不够丢人的!你还要听什么,我唱给你。”

  “我要听燕姿的开始懂了!还有勇气!还有下一站天后、十年!”恨不得把所有自己喜欢的歌都点出来给她唱一遍。她都微笑着一一点了,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低声的唱,好似一部怀旧的留声机,回荡在小小的包厢里。我靠在沙发上,看着美女,开心的听着歌,得意的饮着酒,觉得自己特土豪特享受。不知不觉地,头就有点大,眼睛开始发花。这时叶秋水唱的是一首我没听过的英文歌,很轻柔的乡村小调,好听的不得了。那歌我现在还会哼: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Lord; I'm one; Lord; I'm two

  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

  Lord; I'm 500 miles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Lord; I'm 500 miles away from home

  Not a shirt on my back

  Not a penny to my name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我沉浸在这悠扬而婉转的小调里,只觉得自己不断下坠下坠。叶秋水凑过来抱住我,睫毛弯弯,眼眸浅浅,眉毛皱成一个好看的弧度,真是越看越欢喜。我忍不住轻抚她花瓣一般的脸颊,喃喃道:“秋水,你真好看!”她轻笑,“笨蛋,你又不是第一次见!”

  “哎呀,讨厌,你笑起来更好看了,教我怎么办!”此时我的眼睛里应该星光点点吧。

  “得了吧你,我看你是醉了。来,我送你回家!”

  说罢搀我起身,我才发现浑身虚软,一点力气都没有。

  “哎呀,小米,你怎么把整瓶酒都喝完了!”她惊道,“你没事吧!要不要我叫叔叔来接你!”

  “别,千万别,要是给我爸知道我喝醉了,非打死我不可!”我惊叫道。

  无奈她只好灌了些热水给我,然后连背带扶的把我弄出了KTV。华灯已上,车如流水,城市披上了一身霞衣。我被夜风一吹,酒劲全上了头,一阵恶心,扶着电线杆把晚饭全部都吐了出来。叶秋水吓得不行,一个劲的拍着我的背,又拿出自己的手绢给我擦,手脚忙乱。吐完我觉得清醒了不少,可看着浑身狼藉,又不敢回家。叶秋水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劝道:“这么晚了,不如回我家吧,你爸妈那里,我打个电话就是了。”

  心里突然很雀跃是怎么回事,不是因为可以避免一顿责骂,而是对和叶秋水这个大美女同床共枕异常的期待,毕竟,还是我的第一次嘛~

☆、第5章 五楼。蠢蠢的初恋

  楼主:小马没有甲

  当时天气已经转凉,叶秋水拦了个的士把我带回了家。这么晚了,她家里依旧黑灯瞎火,不消说,叶阿姨一定又去打牌了。不过也好,省得见到我这个醉猫大惊小怪的。

  房间里装修高档,家具和电气都蛮豪华的,我也不是第一次来,轻车熟路的钻到叶秋水卧室里,扑在她那张大的离谱的软床上,得意的吼道:“今晚我也要做公主喽~~”

  叶秋水带着点宠溺的微笑,“起来,还是先把你身上那身酒气洗洗吧!”我不情不愿的起床,拿起叶秋水递过来的Hellokitty的睡衣,钻进了卫生间。身上酒劲没过,依旧绵软,我吃力的脱了上衣,弯腰时脑袋一沉,咣的一下跌坐在地上,扭到了老腰,忍不住唉呦唉呦的叫了起来。叶秋水惊慌的冲开门跑进来,“怎么了~怎么了?”就要凑过来看。我连忙捂住*的上围,虽说刚发育,可还是有点料的好不好。没料想她往上一看,惊呼道:“哎呀,小米,你身上怎么了,长了好多红点点。”

  我也顾不上遮羞了,慌忙往镜子前一看,乖乖隆迪东,整个人红彤彤的,混身上下密密麻麻长满了小疹子,我慌忙褪下裤子一瞧,下身也一样,再仔细瞧瞧脸上似乎也开始长了。看着镜子里癞蛤蟆一样的自己,我痛哭失声,“叶秋水,都怪你,非要带我去KTV,这下好了吧,我都毁容了,你让我怎么嫁人呀,呜呜呜~~”

  叶秋水从后面抱住我,安慰我说:“傻瓜,别哭,我们去找个医生看看吧,可能是过敏,说不准明天就好了。”

  “那要是好不了呢?”我哭道。

  “反正小米在我眼里都是最美的。”她笃定的说道,似乎不是为了劝我。

  “真的?”

  “真的!”她更加坚定了。

  那好吧,我突然就不想哭了,反正大美女都说我好看了,那应该还过得去吧。摸摸身上的疹子,参差不平的,自己一阵子恶心,亏得叶秋水还敢抱我。啊,对了,我还光着身子呢。我尖叫一声,将奸笑着的叶秋水退出了房间。末了还听她在外面得意的说道:“都看到了喔,没我的大!”真不知羞。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身上似乎也没那么红了。叶秋水安安静静帮我吹着头发,鬼使神差的,我觉得那一刻特美好。忍不住叫了声,“秋水!”她低低嗯了一声。

  “到了七八十岁,我们都老的走不动了,门牙也掉光了,一说话都漏风,还在一起做好朋友,该多好!”

  “这有什么难的,只要你愿意,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她浅笑道。

  “一辈子!”我认真的点了点头。

  (去T喵的一辈子呀,也不想想是谁害我到现在还嫁不出去的!)

  那晚其他的事都忘记了,实在是喝多了,大概是我把她当抱枕睡了一夜,又香又软的,终于理解了为何君王为了美人就不早朝了。大清早看到身边花容月貌的,看着都醉了,还谈什么国事。

  哎呀,想起以前的自己那么花痴就来气,要不是被她一张天使面孔给蒙骗了,又怎知她长着一颗恶魔的心。废话少说,还是赶紧进入正题,八八她三我的第一次吧。

  十七岁那年,我恋爱了,初恋有木有,纯洁又美好,当然,只限前半段哈。

  高中时期的叶秋水依旧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花,仰慕的人不少,却没几个她待见的。虽说人开朗了不少,也同班上同学打成一片了,但对于收到的情书或者示好的信号,统统都视而不见。我那时候依旧是校女子篮球队的主力,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去小操场打一会球。叶秋水有时会去球场旁边安静的看着书等我,休息时也会帮我买个水,那个毛巾擦擦汗什么的。久而久之,她受到了隔壁男子篮球队的全体关注。想想也是,树荫下一个美丽少女安静的读着书,微风拂动她的发丝轻扬,她的脸上露出调皮的微笑,这一幕,怎么看怎么偶像剧。所以那一阵子,男子篮球队经常组织打三三,几个大男孩你争我抢,卖弄着花哨的技巧,打得热火朝天,或许想博得女神的青睐吧。真是鄙视他们,叶秋水连两分球和三分球都分不清楚,妄想她对这群四肢发达,头脑欠缺的大块头动心,等下辈子吧。

  春季里某天,男队里来了个新队员,高高瘦瘦,白白净净,戴着个眼睛,还蛮斯文,一点都不像打球的。可上了场,啧啧,真叫人乍舌,带球过人潇洒漂亮,跨步上篮稳准狠,最惊艳的,是他的三分球,一投一个准。旁边的啦啦队喊得嗓子都破了,那场校际友谊赛我们71:56获胜,他一个人得了28分。

  我那时候正苦练三分,不由对他上了点心,想向他讨教一二。可少女的矜持又不允许我这么随便。某天我苦恼的同叶秋水诉说,叶秋水吃惊的瞧着我:“小米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嘛!难不成你喜欢他?”我慌忙摆摆手,“切,鬼才喜欢一个瘦电线杆呢。我就是想问一下打三分球的秘诀嘛!”

  她笑了笑,没再说话。

  几天后,我又一个人在球场里,不停地换着角度投三分球,打了好一阵都找不到感觉,手一用力,球还跳到了隔壁的球场里。那里几个男生也在挥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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