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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祸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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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祸崇

达希尔·哈米特


“冷硬派侦探小说”的开创者——达希尔·哈米特



  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1894—1961),美国侦探小说家。生于马里兰州圣玛丽镇。他曾在美国早期的私家侦探社(平克顿侦探社)工作过,之后便以此为依据,写作出一部部充满社会真实色彩的作品。
  哈米特是“冷硬派侦探小说”的开创者,与钱德勒共同打造了美国侦探小说的新世代。从20年代初起,他接连创作了5部侦探小说,其中的三部,如《马耳他之鹰》、《玻璃钥匙》和《瘦子》都拍成了电影。而《瘦子》又为后来的侦探故事片《大侦探聂克》提供了故事情节。1931年,他与派拉蒙影片公司签订合同,先后创作了《十字街头》、《守望莱茵河》等电影剧本,其中后者还获得该年最佳电影剧本金像奖的提名。最后因政治原因而掇笔,于1961年1月10日去世。
  哈米特的作品被誉为美国文坛最重要的作品之一,他精练明快的文字风格,对罪恶世界的深彻洞察力,让他成为文学史上姿态最强悍的经典作家,和海明威、福克纳及钱德勒共同代表美国小说最高峰的史诗时代(1920~1950)。 
 

第一部 戴恩家的人

第一章  八颗钻石



  那是一颗钻石,错不了,离蓝砖墙根有五六英尺远,在草地里闪闪发亮。钻石很小,重量不会超过四分之一克拉,还没嵌上戒指。我捡起来放进口袋里,就在草坪上细细搜寻起来,搜得可细了,就差没趴在地上了。
  在草坪上才搜了不过两个平方码的这么一角地吧,莱格特家的前门开了。
  走出来一个女人,站在宽阔的石头台阶顶上,瞅着下面的我,一副和善而好奇的样子。
  这女人跟我差不多年纪,也有四十了,金黄的头发色调比较深,胖乎乎的脸儿讨人喜欢,浅红的腮帮上一对酒窝。她是做家务活的家常打扮,白底子衣服上是熏衣草花的图案。
  我就停下手来,不再去拨草细找了。我走到她跟前问:“莱格特先生在家吗?”
  “在。”她的声气跟她的脸色一样平和。“你要见他?”
  我说是。
  她笑笑,冲着我,也冲着那草坪。
  “你又是个侦探吧?”
  我说让她说对了。
  她领我到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整个房间就见翠绿、橘黄、红褐三种颜色。她让我在一张花缎面子的椅子里坐下,就到实验室里叫她的先生去了。我就趁这等候的工夫,满屋子打量起来。我断定脚下那发暗的橘黄地毯大概不但是地道的东方货,而且还是地道的老古董,那胡桃木的家具决不是机器生产的产品,墙上的日本画也决不是一位道学先生看中了挂在那里的。
  埃德加·莱格特一跨进来就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手里的工作一时放不下来。你发现什么情况了吗?”
  他虽然态度十分和气,说话的声气却是出乎意料的粗厉,听着很觉扎耳。肤色黝黑,腰板挺直,中等高矮,细挑身材却很壮实。他本来倒也长得满秀气,可惜那晒得黑黑的脸上额头的几道皱纹镂得好深,实在触目招眼,从鼻孔直通到嘴角边也是这样深深的两道。深色的头发留得很长,鬈鬈的盖在那宽而又皱的脑门子上方和两旁。角质架眼镜后面一双红棕色眼睛亮得反常。鼻子又长又细,鼻梁很高。薄薄的嘴唇线条分明,显得很灵巧,配着个小尖下巴。黑白两色分明的衣服做工考究,拾掇得齐齐整整。
  “还没有,”我这是回答他的问话。“我不是警察局方面的侦探——我是大陆侦探事务所的——是受了保险公司的委托——案子我还只刚接手。”
  “保险公司?”他似乎感到有些吃惊,黑黑的眼镜顶架上方两道黑黑的眉毛往上一扬。
  “是啊。不是说……”   
  “对对,”他笑笑说,把手轻轻一挥,打断了我的话。那是一只长长细细的手,指尖过于发达,显得很难看,一些有特殊技艺的人他们的手多半都是这样难看的。“对对。那些东西肯定都是保了险的,我倒没有想到。你知道,这些钻石不是我的,是霍尔斯特德的。”
  “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吗?保险公司倒没有告诉我详情。这钻石是让你先试用,再决定买不买的?”
  “不是。是让我做实验用的。霍尔斯特德知道了我是研究玻璃的——研究怎样给玻璃制品上色,添色,或是染色——他就产生了兴趣,想是不是可以把这种工艺用之于钻石,特别是对一些色泽欠佳的钻石,是不是可以把颜色改得好看些,想法把黄兮兮、褐赤赤的色调去掉,把蓝色加深点儿。他要我试试,五个星期前就把这些钻石给了我,供我做实验用。总共是八颗,都不是太值钱的。最大的一颗也不过重半克拉多一点点,有几颗才四分之一克拉。只有两颗比较好些,其它都是色泽很差的。小偷偷走的就是这些钻石。”
  “这么说你的实验还没有成功?”我问。
  “说老实话,”他说,“我还一点进展都没有。钻石要比玻璃难侍候得多,那质地可要坚硬多啦。”
  “你的钻石是收藏在哪儿的?”
  “通常我也不收不藏,就随处一放——当然总是放在实验室里啦——不过最近这几天倒是一直都锁在橱里——最近一次试验没有成功,就收起来了。”
  “还有谁知道你在搞这个试验?”
  “谁不知道啊,这事大家都晓得——又没有必要保守秘密。”
  “是锁在橱里给偷走的?”
  “对。今天早上起来我们发现前门开着,橱里的抽屉给撬开了,钻石也不见了。警察在厨房门上发现了痕迹。他们说小偷是打那里进来,从前门出去的。昨天晚上我们一点动静都没听见。其它倒什么也没有丢失。”
  “今天早上我下楼去,发现前门开了没关上,”莱格特太太在门口那儿说。“我就上楼来叫醒了埃德加,一起在屋里查看了一遍,发现钻石不见了。警察认为小偷一定就是我看见的那个人。”
  我就问她看见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是昨天晚上,半夜前后,就在我临睡前,我打开卧房的窗子,看见街口转角上站着一个男人。我直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人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他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什么人。眼睛是在朝这边看,不过样子似乎不是在看我们这座房子。我看他大概已四十出头,个头相当矮,肩膀却很宽——一副身架跟你差不多——不过他留着粗硬的棕色小胡子,是白白的皮肤。他戴一顶软呢帽,穿着大衣——大衣颜色很深——好像是褐色的。警察认为嘉波莉那天看见的也就是这个人。”
  “谁看见的?”
  “我女儿嘉波莉啦,”她说。“一天夜里她回家很晚——记得那好像是星期六的夜里吧——到家时她看见了一个人,觉得他好像是从我们家的台阶上下来的。不过她也不敢说一定,后来也就把这事丢过一边了,直到家里出了盗案才又想起。”
  “我倒想跟她谈谈。她在家吗?”
  莱格特太太就去叫她了。
  我问莱格特:“钻石没有串在一起吗?”
  “钻石都还没有嵌上戒指呢,是放在马尼拉纸的小信封里的——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的信封——一个信封装一颗,信封上都编了号。标明了钻石的分量,都是用铅笔写的。信封也都一起不见了。”
  莱格特太太领着女儿来了。她女儿有二十来岁,身穿一件白缎子的无袖连衣裙。虽只中等高矮,看上去却似乎显得特别苗条。她的头发也跟她爸爸一样,一点也不比她爸爸的长,不过那种褐赤赤的色调却要淡多了。下巴很尖,细润的皮肤白极了,五官眉宇之中唯有那双又似绿幽幽又似棕褐色的眼睛是大大的:前额、嘴巴、牙齿,都小得出奇。我站起身来,经过了介绍以后,就问起她那天看见的那个人来。
  “我也不敢肯定说他一定就是从我们家出来的,”她说,“连是不是从草坪那儿走过来的我都说不准。”她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像是很不愿意受我的查问似的。“我当时只觉得也许有这个可能,其实我只是看见他在街上走来。”
  “他是怎么个模样的人呢?”
  “我也说不上。那时天很黑。我是在汽车里,他在街上走来。我又没有把他看个仔细。他跟你差不多身材。没准儿就是你也说不定哩。”
  “哪儿能呢。那是星期六的夜里?”
  “对——应该说是星期天的凌晨了。”
  “几点钟?”
  “噢,三点钟,也许还过一点,”她不耐烦地说。
  “你是一个人吗?”
  “这能吗。”   
  我就问她跟她在一起的是谁,后来她总算告诉了我一个人名:是埃里克·科林森开车送她回家的。我问她在哪儿可以找到埃里克·科林森。她皱皱眉头,迟疑了一下,说他是斯皮尔-坎普-达菲证券公司的雇员。接着就又说她头疼得要命,说她知道我再没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她了,是不是这就可以让她走了。说完,也不等我回答是还是不是,她就转身走了出去。就在她一转身的当儿,我注意到她两个耳朵是没有耳垂的,耳朵顶端尖得异样。
  “你们家的仆人情况怎么样?”我问莱格特太太。
  “我们只有一个仆人——叫明妮·赫尔希、是个黑人。她不睡在我们家,我相信她跟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关系。她在我们这儿已经做了近两年了。我敢担保她绝对是个老老实实的人。”
  我说我想跟明妮谈谈,莱格特太太就把她叫了来。那仆人是个瘦小而结实的混血儿姑娘,那平直的黑发、棕色的脸膛,说明她有印第安人的血统。她十分讲究规矩,却也说得十分坚决;她跟钻石被偷一事根本没有一点关系,她是直到那天早上踏进东家家里才知道这里出了盗案的。她把自己的地址告诉了我:她住在旧金山的黑人住区。
  莱格特夫妇俩把我领到实验室,实验室在三楼,一个大统间,占了三楼五分之四还多一点的面积。粉白的墙壁,窗户之间挂着图表。木质地板上没有铺地毯。一架X光机——反正总是这一类的什么机器吧——还有四五架小些的机器,一只锻炉,一只大水斗,一只镀锌面大桌子,几只小些的瓷面台,一些茶几,放玻璃器皿的架子,虹吸管状的金属水柜——诸如此类的东西占了大半间的屋子。
  被窃的钻石是放在橱里的,那是只绿漆面钢板橱,六只抽屉是同锁同开的。从上面算起第二只抽屉——就是原先放钻石的那只——开在那儿。抽屉边上有个凹痕,可见窃贼是用撬棒或凿子在这儿插进细缝里把抽屉撬开的。其余的抽屉都还锁着。莱格特说,由于放钻石的抽屉被硬是撬开了,锁的结构也因此损坏了,所以其它几只抽屉只能请机匠来开了。
  我们下了楼,穿过一个房间,见那个混血儿女仆正在里边用真空吸尘器扫地,出了房间往前便是厨房。后门和门框上的痕迹跟钢板橱上的差不多,显然也是用同一个家伙撬的。
  查看完后门以后,我就从口袋里摸出那颗钻石来,请莱格特夫妇看看,问:“这可是八颗里的一颗?”
  莱格特用食指和拇指从我手掌心里拿起钻石,举到阳光里,迎着阳光转了两圈,说:“不错。这一颗底面有个混浊的斑点,一点没错。你在哪儿找到的?”
  “前门外边的草坪上。”

  “我们还是到草坪上去看看吧,”我说。“如果我们还能再找到颗把钻石的话,那我就承认我的内线之说也许是错了。”
  我们就去前门,可还没有走出屋子,就碰到明妮·赫尔希穿上了深黄的外套,戴上了紫罗兰色的帽子,来跟她的女主人告别了。她眼泪汪汪地说,只要有人怀疑她偷过东西,再好的人家她也不干。她一向老老实实,比谁都不含糊,比起有些人来还要强多呢,人家有什么理由不尊重她?这儿不尊重她,自有尊重她的地方嘛,她又不是找不到东家,干了整整两年的活儿,连一片面包都没有拿过东家的,人家东家才不会冤枉她偷东西呢。
  莱格特太太对她连求带劝,不行就骂,就摆出东家架势来不许她走,可是都一点不起作用。那个混血儿姑娘拿定了主意,还是走了。
  莱格特太太对我瞧瞧,居然也会把那张和气脸儿硬是一板,带着责备的口气说:“你瞧瞧你干的好事。”
  我说实在对不起,然后就跟她先生一同到草坪上去细细寻找,却再也没有找到一颗钻石。 
 

第二章 长鼻子



  我花了两三个钟头在附近的街坊查访,想为莱格特太太母女俩见到的那个人找到一些确切的旁证。这个人的旁证没有找到,却打听到了另外有一个可疑的人。首先向我提供这个情况的,是一位叫普里斯特利太太的,这位面色苍白的太太看样子是位准病号,她的住处跟莱格特家相隔三个门面。
  普里斯特利太太晚上有时候睡不着觉,常去坐在临街的窗前。有这么两个晚上,她见到了那个人。她说那人高高个子,好像还很年轻,走起路来头向前一冲一冲的。街上灯光暗淡,她看不清楚,说不出他是什么肤色,穿什么衣服。
  她第一次看见他是在一个星期以前,那人在街的对面走过来走过去,来回走了五六次,每次相隔十五分钟到二十分钟,总是转过了脸,似乎在看普里斯特利太太家这边街上——也就是莱格特家这边街上——的什么,也可能是在等候什么。据她回忆,那天晚上第一次见到他大概是在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一点左右。几天以后也就是星期六的晚上,她又见到了他,这次就不是走来走去了,而是站在街口转角上,老是朝街的那头望,时间大概是在午夜前后。过了半个钟头他就走了,此后就没有再见到过他。
  普里斯特利太太跟莱格特一家只是常见面熟,对他们了解极少,只知道他们家的女儿据说有点儿“野”。他们看起来倒似乎是正派人家,不过不大与人交往。莱格特先生是一九二一年独自一人搬来的,当时除了他便只有一个替他管家的,叫伯格太太——据普里斯特利太太了解,这位伯格太太如今在伯克利替一个姓弗里曼德的人家当管家。莱格特太太和嘉波莉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来跟莱格特先生住在一起。
  普里斯特利太太说昨天晚上她没有去坐在窗前。所以莱格特太太在街口转角上见到的那个人她并没有见到。
  对面街上住着一个叫华伦·戴利的人,他家就紧靠普里斯特利太太见过个可疑人的那个街口转角。他星期六晚上锁门的时候发现门廊里有个人——显然也就是那个人了。我上门访问的时候这位先生不在家,他的太太听我如此这般一说,就替我打个电话找到了他。
  戴利说那人就在门廊里站着,看来不是躲着街上的什么人,就是在偷看街上的什么人。戴利开门出去,那人就逃走了,是顺着街跑的,戴利问他“你在那儿做什么?”他也没答理。戴利说这人有三十二、三年纪,一身深色的衣服相当考究,鼻子是长长的,又细又尖。
  我遍访了附近的街坊,就打听到了这一些。于是再到斯皮尔-坎普-达菲证券公司的蒙哥马利街营业处,去找埃里克·科林森。
  埃里克·科林森还很年轻,金头发,高个子,皮肤晒得很黑,衣着相当时髦,从他那副漂亮而有欠机敏的相貌,可知此人对马球、射击、飞行之类十分精通——甚至可能还兼通两样——而对其他就什么也不甚了了了。我们坐在客户室的油光光的皮沙发里,这时交易时间已过,客户室里是空落落的,只有一个瘦皮猴似的孩子在股票行市牌上涂改数字玩儿。我把钻石失窃的事告诉了科林森,向他问起星期六晚上他和莱格特小姐见到的那个人来。
  “我看这家伙的模样儿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当时街上很暗。人矮矮的,挺壮实。你看是他偷的?”
  “他是不是从莱格特家里出来的?”我问。
  “至少是从草坪上过来的。他似乎很紧张——所以我才疑心他在搞什么鬼名堂,到这儿来一定有鬼。我说我去追他,问他在干什么,可阿嘉不让。说或许是她父亲的朋友也未可知。你问过她父亲吗?他是常常喜欢跟一些老古怪来往的。”
  “要是个客人来访,到那个时候才告辞是不是太晚了点?”
  他把眼光转了开去,因此我就问:“那时候有几点钟了?”
  “大概有半夜了吧。”
  “半夜?”   
  “一点不错。就是老话说‘墓门大开,鬼魂出来’的夜半时分。”
  “莱格特小姐说那时三点都过了。”
  “你瞧瞧,她就是这么回事!”他嗓门也大了起来,淡漠之中透出了一丝得意,仿佛我们是在争论什么问题,他提出了一个有力的证明似的。“她那双近视眼真跟个睁眼瞎子差不多,可又不肯戴眼镜,怕戴了眼镜有损美观。这种笑话她闹得还少吗。打起要命的桥牌来,把‘小二’都看成了‘爱司’!那时大概是十二点一刻,准是她看钟的时候把长短针看反了。”
  我说:“看这有多糟!”谢过他以后,我就直奔吉尔里街上的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
  华特·霍尔斯特德是个秃顶胖子,态度和蔼,面色苍白,眼神里透着疲乏,一副硬领未免卡得太紧了点儿。我对他说明了自己的任务,问他跟莱格特到底有多熟。
  “他是我的主顾,我很欢迎他这样的主顾,我久闻他的名声,是位科学家。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他那件被窃案事有可疑——至少在某些方面有疑点。”
  “喔,那你看走眼了。我是说,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你要是疑心他跟这种案子沾边,那你准是看走眼了。一定是手下仆人干的;对,仆人干是很有可能的。这种事是常有的,不是吗?可决不会是莱格特干的。他是个有相当地位的科学家——在染色方面有非凡的造诣——而且,除非我们的信用调查部门情报有误,否则据我们所知他的经济情况肯定有中等以上的水平。我不是说他已经富到了时下的那种所谓有钱人的地步,不过他钱还是有一些的,不至于会干出这种事来。而且,我可以偷偷告诉你,我正好了解个情况,就是他在西曼的国民银行户头上目前的存款余额超过了一万。所以你想呀——八颗钻石总共才值个千把块钱哩,一千二三百块是最多了。”
  “是零售价吧?这么说你的成本才五六百块咯。”
  “喛喛,”嘻嘻一笑,“七百五还差不离吧。”
  “你怎么会把钻石给了他的?”
  “我跟你说过了,他是我们的一个主顾,我知道了他有玻璃染色的专长,就起了个想法,我想,要是他这种工艺能用在钻石上,那真是太妙了。菲茨斯蒂芬——我知道莱格特在研究玻璃染色主要就是他告诉我的——他认为怕不见得办得到,不过我觉得倒很值得一试——我到现在还觉得很值得一试——所以我就请莱格特试验试验看。”
  菲茨斯蒂芬,好耳熟的名字。我就问:“哪个菲茨斯蒂芬?”
  “就是作家欧文·菲茨斯蒂芬。你认识他?”
  “认识,不过倒不知道他在西海岸。我们以前是常在一起喝酒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吗?”
  霍尔斯特德在电话号簿里替我找到了地址,那是位于诺布冈的一套公寓。
  我从珠宝店出来,就去明妮·赫尔希家的附近一带。那是一个黑人住区,遇上这种事情要想摸到一些比较可靠的情况本来就希望不大,何况又是在黑人住区,所以看来希望也格外渺茫了。
  我打听到的情况总括起来是这样:那个混血儿姑娘是在四五年以前从弗吉尼亚的温切斯特到旧金山来的,最近半年来跟一个叫“犀牛”廷利的黑人住在一起。一个人告诉我“犀牛”的名字叫爱德,另一个人却又说叫比尔,反正有一点是说法一致的,就是此人年轻,个大,奇黑,下巴上有个伤疤,一眼就认得出来。我还听说他的生活来源一是靠明妮,二是靠赌博;还听说他不发火还是不错的,一发火可就无法无天了。我还打听到,要看看他的话一般晚上来都能找到,只是要来得早一些;他不是在邦尼·麦克的理发店里,就一定是在“大脚野人”格伯的雪茄烟店里。
  我问清楚了这两家店开在什么地方,就又回城里去了。我来到司法大楼里的警察局侦缉科。“经侦队”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我就穿过走廊,到对面房间里去问达夫副科长:莱格特的案子是不是已经派谁负责侦查了?
  他说:“去找奥加尔好了。”
  我就到会议室里去找奥加尔,心里有点纳闷:奥加尔是“刑侦队”的探长,跟我手上的这个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奥加尔和他的搭档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了支烟,心里捉摸:是不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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