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战争的猛犬-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に娜艘泊硬缓驼飧鲂「鲎影枳欤蛭苁悄敲辞嵘崞蝗痪褪敲娲侵挚喟桶偷乃菩Ψ切Φ纳袂椤�
坐在朗加拉蒂和香农中间的是这几个人中年纪最大的,他是个德国人,名叫库尔特·塞姆勒,今年40岁。在回到那个飞地的初期,正是他设计了用骷髅作标记,佩戴在雇佣兵和他们的非洲受训者的肩上;也正是他曾经用木桩圈出一道前线,每个木桩上挂一个头天被击毙的联邦士兵的脑袋,以此辟出一个5 英里的扇形防区来抵御联邦分子。打这以后一个月,他所在的防区是最安静的。他生于1930年,长在德国,经历过希特勒时代。父亲是慕尼黑的一名工程师,后来和托特一起死在俄国前线。15岁那年,塞姆勒作为一个狂热的希特勒青年团的毕业生,当然也像那些经过希特勒统治差不多12年的德国青年一样,他领导一个小部队,由比自己年幼的青年和年逾七旬的老人组成。他的任务是阻止乔治·巴顿将军的坦克纵队,而他的武器是一支反坦克火箭筒和三支马枪。毫不奇怪,他失败了,因而整个青年时期他是在他所痛恨的美军占领下的巴伐利亚度过的。他也很少有工夫去侍奉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宗教狂,一心想让儿子成为一个神父。17岁那年他离家逃亡,穿过斯特拉斯堡的法国边界,在斯特拉斯堡的征兵站签约受雇加入法国外籍军团,这个征兵站是专门招收逃亡的德国人和比利时人的。一年之后,他在阿尔及利亚的西迪贝勒阿巴斯随同远征军到印度支那。他在那儿待了8 年,后来到了奠边府,由于在现港时外科医生给他切除了一叶肺,所以他很幸运未能看到在河内大败的耻辱就飞回了法国。他养好了伤,1958年他又被派往阿尔及利亚,成了法国殖民军第一外籍伞兵团里的一名顶好的中士。这个伞兵团在印度支那曾两次全军覆灭,那时先是一个营的编制,后来发展成一个团,他是活下来的少数人之一。他只崇敬两个人,一个是罗杰·福尔奎斯上校,曾经在初期的外籍伞兵连里待过,后来一连人马全军覆灭;另一个是勒·布拉斯司令,也是一个老资格的军人,如今执掌加蓬共和国的保密局,替法国维护那个国家的安全。此外,连曾经领导过他的马克·罗丁上校,在OAS 组织最终溃败时也失去了他的尊敬。
塞姆勒在第一外籍伞兵团时,这个团的每个人都参加了在阿尔及利亚的阿尔及尔的暴动。后来,这个团被夏尔·戴高乐永久解散了。他一直跟随法国军官,服从他们的领导。1962年9 月、阿尔及利亚宣布独立后,他在法国马赛被捕了。他在牢里服了两年刑。由于他有四排战斗勋章的缓带,使他不致遭到更惨的结局。1964年,他20年来第一次过上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他带着自己的打算去和以前在狱中同牢房的难友碰头,准备和他一起在地中海地区进行走私。三年里,不算有一年他被送进意大利监狱,他从地中海这一头到那一头经营过酒类\黄金,偶尔是武器走私。后来,他终于在香烟走私中发了财。不料,这时他的合伙人既欺骗了买家,也欺骗了卖主,却把责任推给塞姆勒,并且卷包逃走。因为有许多找他算账的人,所以他只好渡海到西班牙,又坐了一连串的汽车到达里斯本,一走了之。到那儿以后,他和一个军火商朋友挂上钩,就投身到他在报纸上读到的非洲战争中去了。香农把他当做可操胜券的赌注接纳了他。塞姆勒凭着打过16年的仗,比他们所有的人在丛林战上都有经验。现在,他在飞往利伯维尔的途中睡着了。
当DC-4 开始飞近机场的时候,离天亮还有两个钟头。在孩子们的呜呜啼哭声里,人们还能辨出另一种声音,这是一个男人吹口哨的声音。香农在吹口哨。他的同伴知道,快要打仗前,或者打完了仗,他都要吹口哨。他们也知道他吹的那个曲调的名字,因为他曾经告诉过他们。那个曲调叫牺班牙的哈莱姆》。
在范·克里夫和地面控制站通话时,DC—4 在利伯维尔机场上空盘旋了两圈。这架老式运输机左右颠簸着在一条跑道的终点降落了。这时,一辆坐着两名法国军官的军用吉普车在飞机的机头前突然拐弯,车上的军官向范·克里夫招手,让飞机跟随他们沿着滑行道滑行。
他们把DC—4 从机场主楼带往机场的另一头,那儿有一些小屋,随后指示飞机就在那儿停下,但让发动机继续转动着。几秒钟后,一个梯子架在机尾,副驾驶从舱内出来,使劲拉开了门。一顶法国军帽伸了进去,巡视了一下机舱,军帽底下的鼻子因舱内难闻的气味而皱了起来。那个法国军官的眼光停落在五名雇佣兵身上。他向他们招手,让他们跟随他上停机坪。当他们踏上陆地时,那个军官对副驾驶做个手势关上门,旋即,DC—4 又向前左右颠簸着绕着机场开往机场主楼。一队法国红十字会的医生护士正在那儿等候接收飞机上的孩子们,好把他们带往儿童医院。当飞机摇摇摆摆地经过五个雇佣兵身边时,他们一齐向站在舱板上的范·克里夫挥手致谢,随后转身尾随那个法国军官走了。
他们必须在那些小屋里等上一个小时。他们不安地坐在直背的木头椅子上,这时,几个年轻的法国军人从门缝里窥视他们,看一眼那几个“Lesaffreux”——他们用这个法国俚语来称呼那些形容可怕的人。雇佣兵们终于听到一辆吉普车发出长而尖的声音在门外停住了,接着是在过道上立正的劈劈啪啪的脚步声。最后门打开了,进来的是一个晒得乌黑、面容冷酷的高级军官,身穿热带的浅黄褐色军服,头戴顶上缀着金镶边的法国军帽。香农留神到他那双睿智的、飞快瞥来的眼睛,军帽下的铁灰色的头发剪得很短,伞兵的翼形徽章别在胸口五排勋章绶带上。塞姆勒一见就迅速立正,站得笔直,下巴朝上,五指也笔直地放在裤子裤线的地方。香农不需要别人告诉他来者是谁,因为来的正是传奇式的勒·布拉斯。
这位身经印度支那和阿尔及利亚战争的老牌军人和每个雇佣兵都握了握手,在塞姆勒面前停留的时间更长一些。
“AIDrS (哦),是塞姆勒吗?”他温和地说,脸上慢慢漾起笑意,“还在打仗。不过,不再是副官,我想,现在该是上尉了。”
塞姆勒不安。
“Out mon Colnmandant (是的,司令官先生),不过,我是上校了——只是临时的。”
勒·布拉斯沉思地点了几下头。随后他向他们大伙儿说:“我会让你们住得很舒服的。不用说,你们需要洗澡、刮脸,吃点东西。你们显然是没有换洗衣服啦,衣服会供给你们的。恐怕你们暂时只好待在你们的住处不能出去,这只是预防措施罢了。城里有许多新闻记者,同他们必须避免任何形式的接触。一旦办妥,我们就安排你们坐飞机回欧洲去。”
他要说的都说了,于是就打住话头。他把右手的五个僵硬的指头伸向帽檐,然后就走了。
一个小时以后,他们坐上四周遮严的货车,从后门进了他们的住所。他们住在甘巴大饭店顶楼的五间卧室里。这是一家新建的饭店,离路对过的机场主楼才1000码,因此离市中心还很远。陪他们同来的年轻军官告诉他们就在这层楼吃饭,并且待在那儿听候通知。1 个小时以后他又回来了,带着毛巾、刮脸刀、牙膏、牙刷、肥皂和海绵。一托盘煮好的咖啡也送来了。每个人都快快活活地泡在冒着热气、发出肥皂香味的大浴缸里洗澡,这是六个月来第一次洗澡。
中午,一个军队里的理发师来了,还有一个下土捧来一堆长裤、衬衫、背心、短裤、袜子、睡衣和帆布鞋,他们把这些衣服鞋袜都试穿了一遍,各人拣了合适的留下,然后那个下士就把拣剩下的拿走了。那个军官和四个侍者一起端来午餐,并且关照他们不要走近阳台。万一他们想活动一下身体,也只能足不出户。他说,虽然不能答应拿英国或南非的书和杂志,却还可以带些经过选择的书和杂志来。
自从上一次战后休假以来,他们在过去的六个月里还从没有吃过这样的饭菜。吃完饭,这五个人就钻进被窝睡着了。当他们睡在还不习惯的褥垫和难以置信的被单上打呼噜时,范·克里夫在薄暮中把DC—4 离停机坪,飞出了一英里,经过甘巴大饭店的窗口,又向南往纳米比亚的卡普里维和南非的约翰内斯堡飞去了。他的任务也完成了。
实际上,这五名雇佣兵在那家饭店的顶楼住了四个星期。同时,报界对他们的兴趣也消退了。记者们被编辑叫回他们的总社,因为编辑们觉得,把记者留在一个没有新闻可采访的城市里毫无意义。
一天晚上,勒·布拉斯司令官总部的一名法军上尉没有预先通知就来找他们。他笑容满面地说:“先生们,我给诸位带来了好消息。诸位今晚将飞往巴黎。诸位将坐23点30分的非洲航空公司的班机。”
这五个对漫长的禁闭厌烦得发狂的人听罢都欢呼起来。
飞往巴黎需要10个小时,在喀麦隆的杜阿拉和法国的尼斯要停两站。次日早晨快到10点的时候,他们到了布尔歇机场。时值9 月中旬,机场上寒冷的晨风呼呼地刮着。在机场的咖啡室里,他们互相道别。杜普里选择坐长途汽车先到奥利,然后买一张单程票坐下一班的南非航空公司的飞机到约翰内斯堡和开普敦去。塞姆勒愿意和他同行,不过他至少要先回慕尼黑去看看家。弗拉明克说他想到诺尔车站去,坐直达布鲁塞尔的头班车,然后到奥斯坦德去。朗加拉蒂打算到里昂,搭火车去马赛。
“让我们保持联系吧。”他们说,眼睛全盯着香农。他是他们的头儿,全靠他去找活儿,签订下次的合同,打下一次战争。同样的,如果他们当中有谁听说和这一伙人有关的事而要和某个人联系,那么他首先想到的也就是香农。
“我在巴黎待几天,”香农说,“在这儿找临时活儿的机会比伦敦多。”
接着他们交换了地址,邮局待领邮件地址,或者是一个酒吧的地址,酒吧的侍者可代传信函,也可以保存信件,等收信人来喝酒时取走。然后他们分道扬镰了。
由于他们从非洲回来的消息很保密,因此没有记者在等着他们。可是,有一个人却听说他们回来了,他一直在等着香农。这时,在别的雇佣兵都走了之后,他们的头儿才步出终点站的大楼。
“香农。”
喊名字的声音是法国腔,语气也不客气。香农转过身来,看见离他10码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于是他把眼睛眯缝起一点儿。那个人长得很粗壮,唇上长着下垂的胡须。他穿着抵御寒风的厚外套,走上前来,直到两人离着大约两英尺面对面地站着。从两人互相打量的神态看,他们谁也不喜欢谁。
“鲁。”香农说。
“哦,是你们回来了。”
“不错,我们回来了。”
那个法国人轻蔑地笑了,说:“你失败了。”
“我们没有办法。”香农说。
“我的朋友,我有一言相劝,”鲁忿忿地说,“回到你自己的国家里去吧,别在这儿待着。待在这儿是不明智的。这是我的城市。要是这儿有什么合同可订,我头一个会听到信儿,我就包下来,然后去挑合伙人。”
香农没有作答,只是走向等在街边的第一辆出租汽车,他把手提包放进车里。鲁尾随着过来了,脸都气青了。
“听我说,香农,我警告你……”
那个爱尔兰人又转过脸来对着他。“不,鲁,你听着。我想在巴黎待多久就待多久。在刚果时我从来也没有被你说动过,现在也不会被你说动。拿出你的本领来吧!”
当出租汽车开走后,鲁在后面忿然地盯着那辆车。他喃喃自言着大步走向停车场里自己的汽车。
他点上火,挂上档,在车上坐了好几分钟,两眼透过挡风玻璃凝视着。
“有朝一日我把这狗杂种宰了。”他喃喃自语。不过,这个念头似乎并不能使他的心情变得更好些。
第一部 水晶宝山
一
在支着蚊帐的帆布木架吊床上,杰克·马尔罗尼搬动着一大堆自己的东西。他看见东边的树林上空有一道闪电停留了一下。那儿有一道模糊不清的围篱足以勾勒出遮蔽着那一片空地的树林子。他抽着香烟,嘴里诅咒着他周围的原始森林。他像所有久居非洲的人那样,又自问干嘛要回到这个讨厌的大陆来。
如果他认真分析,就得承认他在别的地方也住不下去。不用说,他不能住在伦敦,甚至在英国,也没有一个地方能住得下去。他不能过城市生活,因为那儿的清规戒律、各种捐税,还有寒冷的气候都使他感到不快。像所有久居非洲的人那样,他对非洲有时爱,有时恨。不过他承认,经过了四分之一世纪,他已经喜欢上了非洲。在这么多年里,他离不开疟疾、威士忌和数不清的昆虫的叮咬。
他是1945年从英格兰来的,那一年他25岁。在这之前,他在英国皇家空军里当过五年钳工。那时有一部分空军在加纳的塔科拉迪,他就在那儿装配过被打坏的“喷火”战斗机,让那些飞机到东非和中东作长途飞行。那是他初次见到非洲。1945年9 月他退伍了,领取了一笔退伍金,告别了天寒地冻、粮食配给的伦敦,搭上了开往西非的轮船。有人对他说,到非洲能交上财运。
他并没有发财,倒是在周游了这块大陆之后,在贝努埃高原获得了一项小小的采锡矿特许权,那儿离尼日利亚的乔斯8 英里。当时,马来亚仍然处于紧急状态,所以锡很贵,价格看涨。他和尼日利亚的土著工人并肩干活。因此,一些殖民者的太太们在英国俱乐部里闲聊时说这证明了大英帝国末日将临,说他“采取土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表现”。这倒是真的,马尔罗尼确实喜欢非洲生活方式。他喜欢丛林,也喜欢那些非洲人。那些非洲工人似乎不必去考虑会遭到他的吼骂,或者被他打耳光、被迫去干更多的活计。他也和他们一起坐着喝棕榈酒,他不但没有蔑视那些部落的戒律,而且还遵守那些戒律。1960年,在尼日利亚独立前后,他的采锡矿特许权期满了,于是他给一家公司当管理人员,那家公司在附近拥有更实惠的采矿特许权,名叫曼森矿业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到了1962年,那项特许权也到期了,他就被雇作曼森公司的职员。
他已年到半百,却依然身材魁梧,臂力过人,身强力壮就像一头牛。他的手很大,因为成年累月在矿里工作,手上都被划破结成了疤。这会儿,他用一只手划拉着卷曲的灰发,另一只手把香烟在吊床底下潮湿的红土上捻灭。现在天亮了一点,快要到黎明了。他能听到他的厨子在空地的另一头生火。
尽管马尔罗尼在采矿学和工程学上都没有学位,可他把自个儿叫做采矿工程师。其实,这两门学科的课程他倒是都学过,并且还学过大学里不会教授的学问——25年艰苦工作的经验。他在南非的兰德掘过金子,在赞比亚的恩多拉城外采过铜矿,在索马里兰钻探过珍贵的水,还在塞拉利昂搜寻过钻石。他能凭直觉辨认出不安全的矿井,靠鼻子闻就能识别哪儿有矿石。至少,他自己这么说;并且等到傍晚他照例从贫民窟里取走20瓶啤酒后,没有人会为他下的这一断言而去和他争论。事实上,他是那儿最后一个老勘探人员了。他心里明白,“曼联”——这家公司的缩写——给了他一份微贱的工作,这份工作要到离开文明社会很远的幽深的丛林和荒僻的腹地去,并且必须—一勘探清楚。不过,他喜欢那样的生活。他喜欢独自一人工作;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
他最近的工作当然是称心的。三个月来他一直在一个山麓小丘探查矿藏,那条山脉叫“水晶山”,位于西非海岸的一个小飞地,赞格罗共和国的腹地。
他被告知到水晶山周围的什么地方去集中勘探。那儿有连绵的较高的山丘和起伏的圆丘,高达二三千英尺,纵贯这个国家,与海岸平行,离海边40英里。这条丘陵带把沿海平原和腹地分隔开来。它只有一个山隘,有一条路通过这个山隘到达腹地。那是一条土路,夏天被烤得如同水泥地,冬天则泥泞得像沼泽地。山巅那边的土著是文杜族人,除了他们的工具是木制的以外,这个部落差不多进人铁器时代了。马尔罗尼在不少荒野之地待过,不过他发誓说,他还从未见过像赞格罗的腹地那样落后的地方。
在这条丘陵带的一头是一座大山,这儿的丘陵以此山得名。这座山甚至还不算那儿最高的山。40年前,有一个传教士只身一人穿过丘陵进人腹地,然后又循着山隘改朝南走,走了20英里,只见一座卓立不群的山隐约闪现在眼前。头天夜里这儿下过雨,那是一场骤雨,在五个月的雨季里,这样的骤雨很多,给这个地区带来300英寸的年降雨量。当传教士看见那座山时,它正在晨光里生辉,于是他把此山叫做“水晶山”,并把这个名字记在日记里。两天后,他被人用棍棒打死后吃掉了。又过了一年,这本日记才被一个殖民军的巡逻兵发现,它被一个土人村落当成一本符咒来用了。殖民军士兵奉命执行任务,扫荡了这个村落,然后回到海岸,把这本日记递交给教会。这样,那个传教士给这座山起的名字就流传下来了,虽然他为忘恩负义的世界做过的其余的事情都被忘却了。后来,整个丘陵带也就以此山命名了。
那个传教士在晨光中看到的并不是水晶,而是许许多多头天夜里从山上泻下来的雨水汇成的水流。雨水也从别的山上泻下来,可是这种景象被稠密的丛林遮住了,丛林覆盖在那些山上,从远处看就像一条有许多裂缝的绿色毯子,如果从那儿穿过,就可以看到那是一片又阴又潮的丛林。而那座有许多水流泻下而生辉的山所以会有这番景象,是因为山坡上的植被实际上比较稀疏。那个传教士不曾想到这一点,许多别的白人也没有见过,因此对此都很奇怪,不知是什么缘故。
在这片又阴又潮的环绕着水晶山的丛林里生活了三个月之后,马尔罗尼懂得这是什么缘故了。
他开始绕着整座山走,发现在向海的山坡和别的丘陵之间有一条山隘。水晶山也由此离开这条丘陵的主体东向,卓立不群。因为它比向海的最高的山峰低,所以从海这边望去是看不见的。除了每一英里山坡流下的水流比南北走向的山多以外,这座山就没有什么特别显眼的地方了。
马尔罗尼把那些山都计算了一下,既算了水晶山,也算了周围的丘陵。疑团释然。原来雨后水也从别的山上流下来,只是许多水都被土壤吸收了。在丘陵的主体地带,山上都有一层20英尺厚的浮土,惟独水晶山差不多没有。他让招募来的当地文社族土著工人用他随身带着的钻头在山上钻了一个又一个孔,确定了二十多处浮土的不同深度。他由此就能解答其中的原因了。
几百万年以来,这儿的土壤是由风化的岩石和风带来的尘土形成的。尽管每次下雨把一些土冲下山坡人了溪流,又从溪流汇人河里,由此流人浅水滩,淤塞了河口,但还是有一些残留下来。它们贮存在小裂缝里,或者顺流而下,那些水流在柔软的岩石上注成了许多孔,这些孔又成了排水沟,一部分雨水从山上流下来,顺沟而下,并且把水沟越冲越深,有些已经陷进山石里去,这两种情况都起了把浮土存留下来的作用。因而土层也越来越厚,每一百年、一千年就积厚一点。鸟类和风带来了种籽,种籽在土层的低洼处落下,从那儿生发出来,植物的根又能保住山坡上的土壤。当马尔罗尼看到那些山时,山上已有肥沃的士壤,足以养活覆盖在山坡和所有那些山顶上的大树和纠结缠绕的葡萄藤。只有一座山与众不同。
在那座山上,流水无法冲刷出形成溪流的水沟,也无法陷进岩石的表面,尤其在向东对着腹地那一面最陡的坡上更是如此。在那儿,土存留在小洞里,从这些小洞里长出矮树丛、草和蕨类植物。这些植物从一个小洞到另一个小洞蔓延开去,藤蔓相连,在一片光秃秃的岩石上形成一层薄薄的帐幔,而在雨季就完全被水冲刷一光。于是,一片片水在绿色之中发出微光来,这就是那个传教士临死前见到的景象。那座山与众不同的原因很简单,它孤立在群丘之外,岩石也和丘陵的主体不同,古老的岩石和丘陵主体较为近期的柔软的岩石相比坚硬得多。
马尔罗尼在山上巡视完毕,对此已经确信无疑。他花去了两个星期的时光,才确定了至少有70条水流从水晶山上流下去,那些水流大部分又汇成三条主流,向东流去,从山麓小丘注人更深的河谷。他还注意到了别的情况:这座山水流两边的土壤颜色和别的山不同,植物也不同,有些植物尽管在别的山的水流两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