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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仕途-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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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大惊道:“什么书院竟然有这般实力!什么人有这般大的面子!”要说这个科举,不是一般的考试而已,那是选官之道,一经选取,即授官职,因此天下仕子都趋之若鹜,一生所求,就在几场考试之上。全天下想当官的人有如过江之鲫,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倾扎之残酷,难以想像,比之后世的公务员考试还要惨烈几分。

    通过推荐直接拥有了贡试资格,理论上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不过不难操作,毕竟不是说直接不用参加考试就有了资格,而是因为了有名士大官的推荐,纵使还有个糊名制在阻挠着,不过总的来说遇到的关卡也少了许多,只要不是窝囊废,写出来的东西太逊,一般说来,总是有办法创作的。这与后世的直接保送生性质差不多,不过程序不同罢了。

    沈欢眼珠都发红了,这个名额,对于他来说,尤为重要,他实在没有信心能在考场上拼得过其他在经义上浸淫了几十年的考生。而像沈节君所说,只要有才能打动那个院长即可走上省时省力的捷径,对他来说有七八分希望,毕竟后世他的兴趣就在文史上,脑子里记下的诗文着实不少,属于肚子里有墨水一类的实力派。他就不信那院长接触到自己领先这个时代几百上千年的学识时还能无动于衷。若真这样,那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认了!

    “伯父,侄儿一切听你的吩咐,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沈欢已经做出决定,接下来努力的方向就是把那个院长给忽悠掉,争取到名额;正如沈节君所说,明年的科举就是一个机会,要不然又要等上几年,想到家里母亲的艰苦与妹妹的幼小,实在是再也等不下去了!

    沈节君颔首笑道:“如此就好,你回去与你母亲商议一下,提前准备,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

    沈欢见谈了半天尚未知道所去之处,又赶紧追问起来。

    “嵩阳书院听说过吧,就是去它开在开封城里的一家分院。”

    “开封城里?嵩阳书院?”

    沈欢一愣,沈家所处之地隶属开封府,在城东厢郊外,距离开封城有二十多里路,交通便利,走路也就两个多时辰可至。不过之前因为年纪幼小,又需在家学习,十多年了竟也没去过一次开封城。这是一个不小的遗憾,开封城作为大宋首都,“人口上百万”,巍峨富丽,实在是当世第一大城。如今闻得将去此地一观,激动难耐,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就出发。

    至于提到的嵩阳书院,作为后世文科读书人,更是记忆犹新,不正是宋代“四大书院”之一么!与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应天书院并列,皆是天下士人心之向往所在。嵩阳书院地处登封,在嵩山之阳,故而得名。宋景佑二年被赐名嵩阳书院,并设院长掌理院务,拨学田百亩以供开支。因为离开封近的缘故,名儒范仲淹、司马光、程颐、程颢等相继在此讲学,声名大振。

    虽然说只是去它设在开封城的一家分院,不过总也有“嵩阳”的名号,估计也是众多学子神往的地方,想来也聚集了不少优秀的文人。

    “欢儿,这里不是个简单的地方,有权有财子弟不少,届时你须好生谨慎方可,不要惹事!”沈节君继而叹口气,“伯父送你去除了学习外,还存了一层让你多方结识朋友的意思,为将来的仕途做好准备!总之你切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万不可有意气之争!”

    沈欢听得对方用《论语•;颜渊》里教育君子人格的话来警戒自己,不由得要撇嘴,他可不是什么好人,以文会友,用后人的智慧欺负他们,这个铁定的了。至于人家都在头上拉屎了还不反抗,这类窝囊的事实在忍受不住。总之他做人的宗旨就是这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看情况报之!

    心里不以为然,嘴上还在唯唯称诺。沈节君人老成精,眼光毒辣,当然发现了侄儿嘴角的笑意,知道对方年少,血气方刚,一时不好规劝,也只好作罢。

    沈欢见他事情交代完毕,客套几下之后,托词出去,一路往家里赶。

    一回到沈家,沈欢不敢有所迟疑,当即把沈节君的提议说给沈氏知道,本来以为沈氏会有一番深情嘱咐,没想到她只淡淡地说了一句:“鹰儿长大了总是要飞的,娘的欢儿也长大了。”说完抱着一旁的小女儿,进屋去帮沈欢收拾出门的物件。

    沈欢一愣,定定地站在门外,看着沈氏那矮小却又高大的背影,人也痴了,鼻子微酸,眼眶湿了大半……

    也不知站了多久,沈欢才醒悟过来,沈氏进去为他准备衣物,他所为求学,也须打点一下文房书籍之类的事物。进了祖辈收集书籍的屋子,摆设与沈节君的书房差不多,书本也都古香古色。收拾了几本儒家经义,再来到书桌前。

    这是一张宽两尺长半丈的紫木方桌,上头陈列着笔墨纸砚,另外还有他经常温习的雕版《论语》,据说这是沈欢父亲留下的。两年来在这里温习发奋的场景一副副在脑海里展现,心里有股浓浓的不舍之意。沈欢清楚地意识到,从明天起,他将在这个时代迈出一个不能回头的脚步。

    双手捧起《论语》一书,仔细地装进了兜里;叹了口气,在这个时代,这书绝对不能缺少。收拾妥当之后,时间也磨蹭了不少,转眼就到傍晚,用晚膳的时候沈氏母子都没有多说什么,只专心调戏碗里的面食而已。连本来可爱天真的小莲儿,也意识到那股肃穆的气氛,也没了平时的欢快。

    到了晚上,沈欢更是辗转难眠,翻来覆去没有入睡。虽然说嵩阳分院一个月有三天休假之期,足够他回来团聚,不过毕竟是两年来三人初次分开那么长久,一时适应不过来,心里堵闷而已。

    而对于即将走进这个特殊的时代潮流,他既有兴奋,又有对未来的恐惧,更有对离家出外的不舍,心儿七上八下,不得安宁。说实在的,沈欢对于仕途没有多大野心,要不然前世也不会甘于回到中学做个小教书匠;今世如果不是别人冀望太多责任重大,加上有改变生活质量的愿望在作祟,也许不会一心走上考取功名之路。其实若要生活过得好点而已,凭着他后世的意识鬼点子,经商是个不错的选择,可偏偏生在这个“士农工商”的封建社会,若没有功名,成为一个商客贩徒,这辈子也算完了,有钱不假,却成为社会阶层里最低下的一类,还要连累家人也给人看不起。

    再说了,宋仁宗的死,不单单是一个好皇帝没有了而已,还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另外一个时代就到来。确切地说,这个时代不同于宋前期政治比较清明的气氛,它开启了北宋黑暗时代的到来!想想即将上台的王安石,他的新党与旧党,政治场上阴谋诡计层出不穷,无情厮杀,把好好的大宋江山给闹得鸡飞狗跳,后来的继承者更是投机取巧,穷奢极欲,手段卑劣,把偌大的宋朝江山给败坏,以至于最后亡国。

    一想到这里,沈欢就不寒而栗,如今已是嘉祐八年,明年就是治平一年,而刚刚登基不久的宋英宗,又是个短命鬼,“治平”年号只用了四年就一命呜呼追寻他的祖宗去了;之后上来一个堪称中国古代最坚定的改革派皇帝,也就是他,标志着北宋朝廷另一个时代的到来。

    而对于这个时代大流,他又能做点什么呢?想到五十年后金人攻破开封城,践踏中华大地,大宋也只能保住半壁江山,苟延残喘。接着,就是蒙古铁蹄放马中原,把好好的中华文明圈养成放牧之国,让中华文明从此断层,错过了人类文明进程里的大改革时期,最后沦为任由外国欺负的邦国!

    “崖山之后无中国”!南宋之后,这片中华大地,无论经济、文化、政治,都发生了变质,再也不是“中国”方式的文明了!而这些,都将由这个时代发生转折!

    想到五十年后,自己命大的话可能还侥幸存活于世,这样说来岂不是要做亡国之奴?或者自己的子孙成为“窝囊宋”的陪葬品?不!沈欢出离了愤怒!他要尽自己所能去引导改变这一切。

    那么,该怎么做呢?

    沈欢给自己设计了道路:他文人性格,性好简约,而且又达不到动辄伤人性命的政治性格,如此说来,实在不是主事人的合格人选。他也清楚,以他的性格与能力,若真要站出来主导一切,稍嫌魄力不足,关键时候可能畏手畏足,反而碍事;那么,以他领先这个时代上千年的学识,站在主事人背后做个出谋划策之人还是能胜任的,简直天生就是一个狗头军师的人选了!

    道路确定了:就做那个成功者背后之人吧!现代人不也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肯定有着一个伟大的女人”,那么,这个时代,成功政治家的背后是不是也该有个伟大的军师呢?

    确定了道路,问题又来了:他该选哪个人来站队呢?这个“成功者”到底是谁?

    无疑,大宋朝今后二十年都是王安石与司马光的天下。前者领导的新党一直活跃到北宋灭亡,而后者领导的旧党也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一直成为左右北宋政局的团体!说白了,两人都不是省油的灯。他该挺王安石还是司马光呢?沈欢有点为难了,他不是一个冲动的人,这个人选可事关他一生的命运,马虎不得!

    看来仓促间是做不出决定了,那就等见过这两个人之后再拿主意吧,毕竟这个王安石连第一次辞职都还没开始呢,而此时的他与司马光也还是知交好友!时间还不紧,可以慢慢观察,俗话说“货比三家”,良禽择木而栖,眼见为实,后世的史书资料此时实在不足以判断这两个人的优劣。再说了,眼前最紧要的还是科举考试,未能高中取士,估计你就是想去抱大腿人家也不屑吧……自己就要进入开封城了,到时趁机与之一会,再做决定……

    遐思了半夜,沈欢迷迷糊糊睡下了。

    翌日一大早也醒了过来,骨碌爬起,沈欢梳洗一遍之后,发现母亲也早已起来,在灶房燃起了炊烟,离别在即,离愁也染上了心头。

    沈欢来到院子里,开始打起了他擅长的“陈氏太极拳”。他以前最爱看武侠小说,总想练就一番武功成就“大侠梦”,此拳是他大学时加入武术协会练成的,足足花了三年的功夫,才把它练得顺畅圆润。

    他刚到这个时代时身体虚弱得紧,便每天早上起来打上一趟太极拳,两年下来,身子骨算是好了很多。最近小莲儿也迷上了这套慢腾腾的拳术,觉得甚有意思,便央求沈欢教她打上几拳。此女极其有心,却因年纪小,打起拳来有模无样,滑稽可笑,却乐此不疲。

    今日也不例外,早早爬起,等待在一旁,哥哥一在院子里耍拳了,她也跟着“呵喝”叫上几声,配上自己特有的步伐,甚是逗趣。

    待沈欢打完拳,小莲儿粉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上一口。瞪着大大的眼珠,一眨一眨地盯着沈欢在看。

    沈欢心疼地把她抱起来,捏捏她可爱的鼻子,道:“小莲儿,哥哥打的拳好不好看呀?”

    小莲儿声音清脆,还有点奶声奶气:“好看!大哥,你每天都陪莲儿练拳好不好?”

    “每天?”沈欢心头有点苦笑,看来小孩子也不容小觑,极其敏感的她也知道自己的大哥即将离开家门了,看着一脸希冀的妹妹,沈欢只能安慰,“小莲儿,等大哥有空就陪你玩好不好?还可以讲好听的故事哦!”

    “我不要,我不要嘛,我要大哥每天都陪莲儿!”小莲儿扭着娇小的身体,不依不挠,娇嫩的声音里都有了点哭腔,“大哥,你是不是要走了?不要莲儿和娘亲了?”

    沈欢只觉得鼻头酸楚,强忍住后才道:“哪里的话,大哥怎么会不要莲儿了呢?大哥只是出去办点事,会回来的,到时再给小莲儿讲好多好多的故事,好不好?”

    小莲儿还是不依,挣扎着下去,甫一离地,即奔向一边,哭喊着道:“娘,我不要大哥走嘛!”

    沈欢心头一震,抬头一看,沈氏却不知何时已站在了灶房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兄妹俩,一脸的不舍与担忧。

    “娘……”沈欢只能深情地喊了一声。

    沈氏点点头道:“欢儿,今天就好好陪我们母女俩说说话吧,娘今天也不去织布了!”

    “知道了,娘!”

    纵是再怎么依依不舍,时间无情,还是瞬间逝去。一天的时间说长也不长,沈欢一整天都陪在母亲与妹妹身边,听母亲关切的吩咐与妹妹不依的眷恋,之后是夜晚来了,休息睡觉,一天就过去了。

    再到第二天起来,准备一番,告别了母亲与妹妹,沈节君就过来催人上路了……

 第三章 院长

    沈欢是在中午时分抵达开封城的。此时日已高挂,阳光普照,亮丽明媚,虽还有几分暑热之气,却也抵不过沈欢心中的激动之情。

    一早便与沈节君出发,走了几里路,沈节君年纪大了,身子骨老大不如从前,有点吃不消。沈欢建议花钱雇车,沈节君同意,这里已是开封城东厢,市集颇多,人流汹涌,也就应运而生了人力运输车辆,两人需要坐车,花了十多文钱,不难雇了一架牛力拉车。

    上了车就方便多了,沈欢来到这个时代两年,此次尚属第一次出远门,一路好奇,左顾右盼,只觉美不胜收。待渐渐近了开封城,更是觉得不虚此行,商贩走徒来往在开封之内外,络绎不绝,川流不息。还有旁边的大河,繁盛忙碌,大船小舟穿梭其间,百舸争流,好一派盛世繁荣之景象!

    车子一路前行,待过了朱家桥瓦子,开封城已然在望,望春门也就在眼前了。这时沈欢不愿待在车上错过美景了,与沈节君商议一番,同意下车走路。

    果然不愧此世的天下第一大城!城墙高达三丈,厚一丈多,全由红黄之色的大砖砌成,巍峨壮丽,真可谓固若金汤!一想到“固若金汤”一词,沈欢突然摇了摇头,苦笑不已,想必现在世人也是这样看的吧,以为凭此城墙防守之下不逊十万精兵。奈何恰恰在一甲子之后,正是由金国的十万精兵攻破此城,把两代皇帝都给俘虏了过去!

    摆脱了这个还算遥远的遐思,沈欢与沈节君一道通过了望春门,来到了潘楼街的地盘。城内景象,饶是沈欢见惯了后世几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还是吃了一惊。开封城号称“富丽甲天下”,真无愧矣!

    城内人流不息,来往频繁,有一身奢华的商人,有威严肃穆的达官贵人,也有青衣清贫的文人士子,还有一身朴素挑着胆子的农夫,各个阶层应有尽有,可谓三教九流齐聚于此。他们各自忙碌着,商人叫卖经商,官人行路匆匆,文人手捧经书摇头晃脑,农夫也忙着交易。还有旁边鳞次栉比各类商号大楼,更是让人观之眼花缭乱。

    沈欢目瞪口呆了,继而醒悟过来,口角含笑,果然不愧承平百年的大宋首都,没有让人失望呀!

    “欢儿,怎么样,长见识了吧?”沈节君没有催促侄子快点上路,含笑捋须看着他发呆的模样,微微摇了摇头,想到自己初到开封的模样,更是了解沈欢的心境,想当初,他的表情比如今的侄子好不到哪里去!

    沈欢点头道:“出乎侄儿的意料!”本来在后世史书上看到描绘的宋代都市文字,以为应该要比那时的大都市差上几分,如今看来,倒也相差无几,盖后世都市占地颇广,楼房也高,人在其中,视线受阻,总少了几分味道。现在看砖墙木楼,巍峨有生气,姿态逼人,与人流处在一起,感受自是不同。这可比后世观看《清明上河图》还要热闹几分呀!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走吧,反正你以后在这里学习,看的时间还很多。嵩阳分院就在任店街那边,近得很,先到地点再说。”

    沈欢点头称是,跟着沈节君继续前行。其实他现今的心绪已经甚是激烈了,根本平静不下来,见到了开封城里的繁荣与奢华,再对比家里的窘状,他心里难受异常,更是坚定了要在这里出人头地的心思,他需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好让在家受苦的娘亲与小妹跟着过上好日子!

    他暗暗下了决心,沈节君口中的贡试资格,一定要争取到手,这是发达的捷径。能不能翻身做主人,就看能不能得到它了。这是今后的努力方向,直到结果出来为止。想到这里,他对那即将见面的夫子更是期待了!

    两人一盏茶的工夫后真的就站在了嵩阳分院的门口。它坐落在任店街的尾头,占地不过十亩大,周围除了达官贵人奢华住处外,还有不少商号围绕。

    分院门口宽一丈,两扇朱漆古朴的木门也尽显了威严与尊严,还有上面的书院牌匾,四个大字遒劲有力,方正楷字,自然庄严有生气,有龙腾虎跃之势。

    “好字,好字!”沈欢赞叹不已。

    沈节君接口道:“当然,比你那手王体小楷可要漂亮多了。不是伯父说你,欢儿,你真的要在字上面多花点力气了,须知字如其人,如果字太丑,文采再精彩,也是美中不足。你的字虽然端正,有了点王楷的门道,不过太过惫懒,像没睡醒的人,让人一看连劲都提不起来!”

    沈欢撇撇嘴,想以“字体飘逸”来形容自己的字加以反驳,什么人嘛,不懂欣赏就不懂欣赏,本才子写起字来毫无拘束,飘逸有风,怎能说什么惫懒呢?再说了,有种你们和我比硬笔字呀,要不是自己前世喜欢书法,笔耕了十数年,再上这两年下了苦工夫,不然的话毛笔字写起来估计与你们刚启蒙的小孩有得一拼吧?

    不过……“我的字真有那么差吗?”沈欢偷偷笑了,他还隐藏着一个撒手锏呢,只待合适时机展露出来,一鸣惊人!

    “欢儿!”沈节君倏地用严肃的语气告诫起来,“伯父与你说的朋友就是这里的院长,姓司马,尊讳一个峰字,是昔年伯父的同窗好友,博学多才,更精《论语》,你等一下见着了他,可得尊敬点,不要失了礼数!”

    沈欢正色道:“伯父放心,侄儿不敢让你老人家丢了脸面!”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你也不是卤莽之辈,本来也不用罗嗦废话,不过这次机会难得,万不可让这位院长看轻了你!”

    沈欢心里一阵感动,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想来也是沈节君拉下脸面,多次与朋友诉说才换来的吧?这位老人,为了沈氏一家,付出甚多,须用此生来报答了!

    沈节君显然与这里很熟,刚进门就有门童与之打招呼,待探知院长司马峰所在何处,才带着沈欢穿厢越房,直奔后院而去。嵩阳分院颇大,不过也只有几排厢房而已,想来学员住宿之地与讲课之所都包含在内了。其他就是花草树木植种了不少,参天大树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为这书院带来了几分清凉之气。时已金秋,唯一开着的花卉就是就菊花,金黄朵大铺满了一地,簇拥亭立,观之令人心旷神怡。这是道地的菊花呀,比后世那些五颜六色的杂种可要纯粹得多了!

    后院有一个拱型的半圆之门分阁着,由东而入,西边入眼的是一排雅致的厢房,是给教授经义的夫子居住之用。北边是一片草地,虽已入秋,草已枯了大半,不过还有着一半绿意,接着就是几丛高大挺立的白杨,白皮光滑,直入云霄,细叶琐碎,无风自动,簌簌作响。南边是一个半亩方塘,水绿有浮萍,一角还长着青荷,却不复亭立之姿,枯黄了大半的叶子浮在水面上,令人惋惜。

    北边茂密的白杨之下有一块方型石桌,旁有四个石椅,其中有一人正在煮茶纳凉。此人一袭灰白长袍,文人夫子打扮,面目清奇,与沈节君年纪相许,已知天命;长须垂胸,须子与头发都花白了大半,像沾着了几片飘雪,凛然有生气。他端坐在石凳上,一手执书,一手端茶,嘴上喃喃有语,时不时呷一口茶水,好不恰意!

    “君礼兄,别来无恙呀!”沈节君赶忙向那人打着招呼走去。

    那人闻言一惊,放下手中的物什,看了过来,之后站起来,拱手作揖,道:“原来是思进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快请坐!”

    “思进”是沈节君的表字,此人如此称呼,算是尊称。沈节君连忙摇头说不敢,坐下寒暄一阵把沈欢招呼过去,与那人道:“君礼兄,这是我家侄儿沈欢,今日特意带上拜访。欢儿,过来,这就是我与你说的司马院长,快行礼!”

    沈欢赶忙作了个长揖:“见过夫子!”

    司马峰摆摆手笑道:“你不称我院长,反叫夫子,可见心思玲珑,哈哈!”

    沈欢默然,他确实也存了不小的心思,“院长”是职称,身份高人一等,“夫子”是对教书人士的统称,呼之有敬意。本来沈节君与他说明来意时他还有点不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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