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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女孩,有人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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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等等。
有好几次我告诉她她很美,我知道她不相信。我跟她说没关系,但她还是很在意,毕竟,我一个人的声音敌不过世界上更多的声音。试着跟一个身材庞大的女人交往,你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当人们看看她,又看看跟她在一起的你时,你就会明了是什么滋味了。
还记得莫妮卡·莱温斯基事件爆发时,身为新闻记者的C小姐写了篇报道,强烈地为这位被朋友背叛的白宫实习生辩护。她的报道公开后,收到很多表达愤怒之意的读者,其中有一人写道:我可以从你的文章看出你一定是一个超重而且没人爱的女人。这封信深深困扰着她,尤其是“超重”这个字眼,而“没人爱”的字眼也似乎快要变成事实。当个莫妮卡好像比当个背叛者还要糟糕似的,体重过重也好像是犯了滔天大罪。
当今的社会,和一个胖女人谈爱是需要勇气的。我知道我爱上一个她自己都不相信她值得爱的女人。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不知道如何发泄我的愤怒跟痛苦。我气这个社会让她变成这个样子,我也气她不够坚强,无法克服这个社会对她的评语。我气我自己不够爱她,无法使她相信她自己。
我又胡乱翻阅着《薇薇新娘》杂志,一边流下泪来。我跌坐在沙发前,泪水沿着脸颊流到下巴,滴湿我的衬衫,我仿佛能听见杂志上穿着薄纱的新娘说:“我愿意。”
我为布鲁斯而哭泣,他了解的我比我知道的自己还要多,他爱我多过我应得的。他是我梦想中的情人,他可能成为我的丈夫,而我却就这样失去了一切。
如今我不但永远失去了他,也失去了他的家人,而他的家人是我喜欢布鲁斯的主要原因之一。他的父母都是犹太人,他的父亲是一个皮肤科专家,长年留着络腮胡,有一对跟布鲁斯一样善良的眼睛。跟我自己的父亲比起来,布鲁斯的父亲——伯纳·库伯曼就像是火星来的外星人一样奇特,他竟然喜爱他的小孩!也喜欢跟孩子们在一起!我真的很惊讶。他竟然记得布鲁斯生命中发生的点点滴滴!
布鲁斯的父亲也很喜欢我,他并不是喜欢我这个人,而是因为我:1.是犹太人,因此有彼此通婚的可能性;2.有自己的工作,因此不太可能去他们家挖金;3.能够带给他的儿子快乐。其实我也不在乎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反正我就是尽情享受他对我的好。
至于布鲁斯的母亲——奥黛丽,我对她有点心存恐惧。她的指甲总是修剪得美美的,而且涂上的指甲油通常是下一期《Vogue》杂志上流行的颜色。她的发型也很时髦,他们家到处都是玻璃装饰,铺着白色地毯,七套卫浴设备都一尘不染。我跟朋友提到她时,都称她是有品位的奥黛丽。她原本是个老师,现在是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同时她也担任义工以及一些幼童军及犹太妇女组织的领袖。
有这样的父母亲惟一的缺点就是:他们扼杀了你的企图心。因为我离婚的父母亲以及为了大学的就学贷款,我必须不断地找下一个工作,为了赚更多钱、获得更多的肯定。我一直想写别人的故事,认为这或许会是我成名的好机会——当我还在一个小报社写着车祸之类的报道时,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跳到大报社去;等到我终于跳到大报社去工作不到两个星期,我又开始计划如何再往上晋升。
布鲁斯对他的研究所生活还算满意,有时接接家教的工作、有时则接接写作的案子。他赚的钱只有我的一半,但他的父母会帮他负担车子的保险费、房租,每次见面会给他生活费,他父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年节礼物,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礼物也慷慨得吓人。每次我溜下床去赶一些报道或是在周六的早上赶去上班,他就会对我这么说:“放轻松点……”他总是说:“坎妮,你应该要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我想,有时候他喜欢想象自己是史宾斯汀早期歌曲里的男主角:热情的19岁青年,对世界、尤其是对自己的父亲充满愤怒,并且寻找一个情人来拯救他。可笑的是,布鲁斯的父母从来就没给他发挥反抗的机会,他的生活里没有严苛爱骂人的长辈,更没有贫穷的日子。史宾斯汀的歌曲及震耳欲聋的吉他伴奏也只能持续三分钟,这些歌曲完全没有提到该洗的碗和衣服、该铺的床,还有一些小小的关心和体贴,而这些才是维系感情所必需的要件。
我的布鲁斯喜欢随波逐流,喜欢读读星期天的报纸,抽抽高级的烟卷;想得到一些大报的青睐,但不想花太功夫去争取。我们刚交往的时候,他寄了一篇文章到《观察报》去,结果获得一张简单的回函上面写道:“五年后再来试试”。他把这封回函塞在一个鞋盒里,我们也从此不再提及此事。
但是他还是很快乐的,还可以大声唱着歌,“就算头脑一片空白。我也不在乎……”,我对他强颜欢笑,一边想着:我的头脑不可能一片空白,如果真的是一片空白,我可是会非常在乎呢!
说也奇怪,我干吗让这些事困扰我?我陷入沉思,一口气把碗里的龙舌兰酒给喝光。这些都不重要了,反正他已经不再爱我了。
我在半夜醒过来,口水流在沙发上,然后听到我的头砰砰作响,但仔细一听,原来是有人在敲我的门。
“坎妮?”
我坐了起来,还搞不清楚状况。
“坎妮,快打开门,我很担心你!”
天啊!是老妈。
我又缩回到沙发上去,忽然想起今天早上(对我而言简直就是恍如隔世)她打电话说她晚上要去参加一场同性恋的聚会,聚会完了之后她跟唐雅会到我这里来。我站起来轻声地把台灯移开,可惜声音一点也不轻,因为我打翻了台灯,而且Nifkin不断地叫个不停,跳到沙发上怒视着我,接着又听见我妈的敲门声。
“坎妮!”
“走开……”我有气无力地回答着。“我现在……没穿衣服。”
“乱讲!你现在正穿着宽松的T恤,喝着龙舌兰酒,而且你正在看《音乐之声》。”
她都说对了,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喜欢音乐剧,而且特别爱看《音乐之声》,因为有一幕玛莉亚在雷雨交加的时刻安抚那些没有母亲的孩子们,哼着歌给他们听,那种感觉真温暖。曾几何时,我的家庭也拥有过这种场景。
我听见外面有人轻声讨论着,一个是老妈的声音,另一个低沉的声音,好像烟抽得太多,声音沙哑,想必就是唐雅——那个用受伤的手吃螃蟹的家伙!
“坎妮,快开门!”
我又坐了起来,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浴室去。打开灯,盯着自己满是泪痕的脸。一头咖啡色的短发,塞在耳后,没有上妆,还有那么一点点……其实不是一点点……是真的有……双下巴。丰满的脸颊、圆滑的肩膀、D罩杯的胸部、肥肥的手、大大的屁股,结实的大腿上有一层赘肉。我的眼睛看来非常小,就好像是躲在脸部的赘肉里面。只有我的眼睛,我苦笑着心想,这算是我全身上下最漂亮的部分,美丽的绿色眼睛、皱着眉、苦笑着。以前外婆常会捧着我的脸颊说:“好漂亮的脸蛋……”可惜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今年二十八岁了,眼看就要三十了。酗酒、肥胖、孤单、没人爱。《甜心俏佳人》的女主角艾莉和《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布里吉斯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就是我的重量,而外面又有两个不死心的女同性恋猛敲我的门。我现在惟一的选择就是躲到衣橱里假装死掉。
“我可是有钥匙的。”老妈威胁说。
我努力把装着龙舌兰酒的碗从Nifkin口中拿开。“等一下!”我大叫着。
我打开一点门缝,看到老妈和唐雅盯着我瞧,她们俩人穿着一样的运动服,一副关心我的模样。
我说:“我很好,现在很困,要去睡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我们看到《Moxie》杂志上的文章了。”老妈说:“露西拿给我们看的。”
真是感谢她,我心想。“我真的没事。”我接着又说:“没事!没事!没事!”
老妈很怀疑地看着我,而唐雅跟以前一样,还是一副想抽烟、想喝酒、甚至希望我跟我的兄弟姊妹都没出生,然后她就可以带老妈远走高飞的德性。
“你明天会打电话给我吗?”老妈问。
“会。”我回答完,就把门给摔上。
我的床看起来就像沙漠里的绿洲,或是航行在刮着暴风的海上看见的沙洲似的。我侧躺在床上,让自己完全放松,我的背、我的手臂、还有我的腿,像黏在棉被上的大海星一样全部展开在床上。我爱我的床——漂亮的浅蓝色棉被、柔软的粉红被单、一叠叠用亮丽颜色的枕头套包裹的枕头——有紫色、橘色、浅黄色、还有乳白色。我从小就喜欢Laura Ashley的碎花滚边布,还有红色的羊毛毯。现在惟一适合我的东西就是这张床了,Nifkin跳上来跟我一起分享,我盯着天花板看,只觉得天旋地转。
我多么希望自己没跟布鲁斯说出要暂时分手的话,我多么希望自己从来就不曾认识过他,我多么希望当时我就该头也不回地一直跑、一直跑……
我希望我不是记者。我希望自己是面包店里的烤面包师傅,每天只要打蛋、量面粉,没有人会欺侮我,每个人都认为我长得胖是正常的。我真希望自己是个无名氏,能够隐藏起来,最好是死掉。
我想象自己躺在浴缸里,镜子上留了几句遗言,拿起刀片准备在手腕上划上一刀时,看见Nifkin呻吟着用迷惑的眼神看着我,它的爪子在浴缸旁刮着,疑惑着它的主人为什么不起来。然后我开始想象老妈来收拾我的东西,然后翻阅我的上层柜子里的隐私,还有布鲁斯送我的情人节礼物。最后,我想象医护人员准备把我的尸体从三楼抬下去时,其中的一位医护人员还说:“这女人真是够胖的。”
算了,我心想还是放弃自杀,然后躲到棉被底下。面包师傅的角色虽然诱惑人,但是不太可能发生。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毕业生通讯杂志》里,要如何解释一个普林斯顿大学的毕业生会放弃一个好工作去开家面包店。当然这些店或许最后变成有名的连锁店,赚进大把钞票,然后在《毕业生通讯杂志》里造成轰动。而持续几年后,取而代之的是儿女成群穿着黑橘相间的班服出现在《毕业生通讯杂志》里。
我把枕头压在脸上,真希望能回到少女时期,把自己塞进咖啡色跟红色涡旋纹的棉被底下,读着书,读到很晚,直到爸爸轻轻地走到我的身旁。我多希望他能像以前一样把手放在我的头上,然后微笑着对我说:“坎妮,还在看书啊?”我希望能回到小时候,有人爱,而且身材苗条,这才是我要的。
我转过身去,在床头找到了笔跟纸。我写下:减肥。停下来想一想,又加了一句:找个新的男朋友、把剧本卖出去、买一个有花园和篱笆的大房子、帮妈妈找个像样的爱人。不过当我写到换个时髦的发型,还有想着要如何让布鲁斯后悔的句子时,我就睡着了。
* * * * * *
“欲望单人床”。哈!他真是勇气可嘉,竟然敢把自己的名字放在“欲望单人床”的专栏里,也不想想自己交往的对象寥寥无几,他认识我之前也没认识多少女人啊!他在高中的时候被人家拒绝过好几次,那时他满脸青春痘,后来才发现留马尾或许可以吸引某些女孩。
他出现在我的公寓前的第一晚,穿着格子裤、手里拿着睡袋,他虽然不是处男,但我知道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和女孩子交往过,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真正爱过。他认识我时,是他正在寻找梦中情人的时候,而我虽然不是那种会热衷于白马王子梦想的人,其实也在寻找某种……感情吧,或是吸引力,更精确地说应该是性关系。
我们是从沙发上开始的。我们坐在一起,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冰冰冷冷又湿湿黏黏的,我偶尔会把手臂放在他的肩膀上,或是用大腿去碰他的大腿。我感到他在发抖,我温柔地拉起他的手,带他离开沙发,跟他说:“我们躺下来。”
我们牵着手走到我的房间里去。他躺在我的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在黑暗中闪烁着,就好像坐在牙医师的椅子上。我用手肘支撑着,并且用发梢轻轻地扫过他的脸颊。当我亲吻他的脖子时,他就像被火烧一样喘着气。我把手轻轻地伸进他的衬衫里,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胸毛,他叹息着,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哦!坎妮!”
他的吻功真是差劲极了,他的舌跟唇碰到我的舌跟唇时,简直就快打结了,害得我只能在他的牙齿跟胡子间作选择。他的手也够笨拙僵硬的,我只好对他轻声地说:“躺好!”
他不是很高兴地回我:“对不起!我做得不好,对不对?”
“嘘!”我对他吹着气说,然后我的唇再次落在他的脖子上,就是他没有胡子的平滑部位。我把手轻轻地从他的胸部滑到他的裤裆,发现那里居然没有一点动静。我把胸部靠近他,亲吻着他的前额、眼睛、鼻尖,再试一次,还是没有动静。
我把他的手放在我想要他放的地方,我的手在他的手上面,我带着他教他怎么做,然后我靠着他,要他感受我高潮时的汗水、还有我的喘息和呻吟。然后我再度把头放在他的脖子里,我的嘴唇往上移到他耳边小声地跟他说:“谢谢。”我不知道我尝到的咸咸的东西是我的汗还是我的眼泪,还好暗暗的看不到。
我们双双入睡。我穿着T恤还有内裤,抱着身上还是穿着完整的他。当光线出现在窗边时,我们睁开眼注视着对方,就好像认识好久好久了一样,一点都不陌生。然后,我小声对他说:“早。”
“你好美!”他对我说。
我好希望每天早上都能听见他这么说,于是布鲁斯就搬进来跟我住在一起。我们交往了三年,知道对方很多事情。他告诉我他为什么缺乏经验,他在大学一年级时被人家拒绝,只好跟自己说要有耐心。“我知道有一天会遇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女孩子。”他一边说一边看着我,然后把我搂得紧紧的。我们也渐渐发现彼此的好恶,有时候我们会尝试一些性刺激,甚至想投稿到《Moxie》,让读者眼睛一亮。
第二章
星期六早晨我被电话铃声吵醒,这个人肯定是老妈,无论如何她都会让电话响到我接起来为止。
我一拿起电话,直接就说:“你很烦,知道么!”
“别废话了!”老妈直截了当地说:“一个小时后来接我,我要去市场参观烹饪表演。”
“不去!”我说。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即使我不断地抗议抱怨,找出十七种不同的理由拒绝,但我知道我最后还是会出现在市场里,带着一副嫌恶的表情,听着老妈一会儿批评厨师的菜单,一会儿批评他的烹饪技术。
“喝点水,吃些阿司匹林。”她说:“一个小时后见。”
“妈,拜托你好不好……”
“我想你应该看过布鲁斯的文章了吧?”老妈说。
“有。”我妹妹露西订阅了《Moxie》杂志。我不想走在路上看见书报摊上卖着《Moxie》,也不想看见有人从信箱里拿出订阅的《Moxie》。我觉得全身上下都蒙羞了,好像我穿着巨大的红色衣服在街上走,好像每个人都知道我是“欲望单人床”里的女主角,好像全世界都知道我很胖……而且我还甩掉了一个想要好好了解我、爱我的男人。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心情不好。”
“我没有心情不好,”我说:“我好得很。”
她一定没想到我会这么说。“噢。”她接着说:“我觉得他有点下流。”
“不是有点,是非常下流。”我回答说。
“可是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啊!真是出入意料。”
“我们要现在讨论他到底是不是一个下流的人吗?”我躺了下去,头很痛。
“待会儿,”老妈说:“我们等一下见面再说。”
* * * * * *
我以前生活的街区里有两种家庭——一种是父母没有离婚的家庭,另外一种则是父母已经离异的家庭。
表面上看来,这两种家庭的房屋没啥两样——都是位于离人行道不远的地方,四个房间或五个房间的规模,每个家庭大概都有一英亩的草坪。大部分的人都把房子漆成保守的颜色,窗框装饰跟百叶窗都成对比——譬如石板灰颜色的房子配上蓝色的百叶窗,或是米色的房子配上红色的大门。庭院里都有长长的铺石子道,很多人家后院还有游泳池。
但是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差异。
在父母离异的家庭,你会看到一群脸总是很臭的青少年,而且女主人都亲自在除草、铲土。在父母离异的家庭,单亲妈妈开的Camry或是Accord的车子不会年年更换,只会任车子一年一年老旧,就算换车,也只会换那种四手旧货。如果小孩幸运的话。或许会承接爸爸不要的跑车。
美好的景象不再,夏天在游泳池旁举办的大型露天舞会不再有,也不再有工人来装修新的书房或主卧房。一般两年到三年就会粉刷一次的房子,也变成四或五年等到油漆都剥落了才粉刷一次。
特别是在星期六早上,我和朋友们都会加入这个与爸爸出游的队伍。每隔一周,大约十点或十一点,街道上会有车子进进出出,这些开着车的人,就是过去住在这些大房子里的男主人。如今一个接着一个打开车门,很疲累地走到门前,按着自己过去住的房子的电铃,然后接孩子去度周末。
朋友告诉我说,那几天都是过得非常奢华浪费的——在百货公司大肆购物、去动物园、吃大餐、看电影……只要能够找到一些打发时间的事,来填补已经没什么话说的父子相处时间就可以了。不管是和平分手(父母双方没什么错)或是激烈争吵下分手(父母双方在法官、好奇的三姑六婆或甚至在孩子面前数落对方的错误跟出轨的记录),父子间都忽然变得没什么话好说。
我的朋友们都很清楚这些常规。在我的父母刚离婚时,我和兄弟姊妹们也执行了几次这些常规,然后老爸对我们说,他的角色不再是父亲,只能像叔叔一样。周末出游不适合他,因此我们周六晚上通常会住在他位于另一个城镇的公寓里。那里到处放着昂贵的音响、电视,还有小孩的照片,当然这些照片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连一张也没了。
我跟妹妹露西挤在一张铺着薄薄被单的床上,整夜都感到金属床架硬邦邦的不好睡,而弟弟贾斯就睡在地板上的睡袋里。我们都是在餐厅解决三餐,因为很少有单亲爸爸会煮饭,他们都是再找一个老婆或是女朋友来打理三餐。
星期天早上是去教堂的时间,车队又再度出现,但是这回刚好相反。车子停下来,把小孩送回来,孩子们匆匆忙忙走进屋里,不可以用跑的,也不可以看起来很轻松愉快的样子。至于爸爸们也不可以快速离去,要假装他们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而不只是尽义务而已。然后过了两年、三年、四年,他们很快就会消失不见,不是再娶就是搬家了。
其实也还算可以!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像第三世界那么糟。我们既没有身体上的病痛,也不必忍受饥饿,甚至所居住的费城市区,环境远比世界上大部分的地方好。虽然我们的车变得老旧,我们的假期过得不够奢华,但是我们仍是有车阶层,我们仍有假期,仍有游泳池,还有遮风避雨的屋顶。
妈妈和小孩相依为命,离婚让我们知道要怎么面对恶劣的环境,也知道要怎么应对难堪的问题,例如女童军的小队长问我们父亲节想要些什么时(其实最好的礼物是爸爸),我们都知道要怎么回答。十六岁以前,我和我那些女同伴们会组成一个联合帮派,我们学会伶牙俐齿,也学会扮演强硬的角色。
我常想,那些爸爸们开车到这个原本熟悉的街道时,他们的心中作何感想?可曾注意到这是他们之前住过的房子,可曾注意到那些房屋破损的部分现在都修补好了?当我开车经过这个我从前生活过的地方时,我不由自主地想着……一切都没什么不同。我妈和她那个令人厌恶的同性恋人唐雅一样不喜欢整理草坪,于是院子里到处都是枯叶,车道上的碎石就像老人家的头发一样稀疏。
我以前常把脚踏车停在那里,后来唐雅把我们的脚踏车一一清出来,都放在车库后面让它们生锈。贾斯常跟老妈抱怨说他看到那堆脚踏车就觉得自己仿佛是拖油瓶。我常在想,我的父亲可曾想念过我们?他可曾想过妈妈现在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还是就任由自己的孩子在这世界上成长,渐渐变成陌生人,而一点也不在乎?
我看见老妈在车道边等着我。她和我一样很高、很胖(套句布鲁斯的话,就是胖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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