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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通行证-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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ツ腥说目阕幽兀偎担蛞豢阕拥袅嗽趺窗欤磕蔷妥ネ贩桑墒撬耐贩⒄饷炊蹋缘陌宕纾芟匀唬窃缬性つ钡模憷此闳ィㄒ豢梢宰サ囊簿褪悄翘趿醋恿耍Γ蔷驼饷淳龆耍蘼廴绾危膊荒苋盟拥簦》裨眒m一边用前所未有的高速思考对策,一边慢慢地把身体移近柜台的出口,随时准备上演美女追强盗的大戏。
  楚歌看了半晌,越看越满意,信口道:“多少钱?这条链子我买了。”
  小姐松了口气,道:“不贵不贵,这条脚链只有三克多,一千元整。”
  “什么!”楚歌吓了一跳:“一千块!”
  小姐看他那样子,立刻又紧张起来,道:“你到底买不买?”
  楚歌强忍着心疼,潇洒的打了个哈哈:“买,买,买,当然买,我刚才是在奇怪,这东西怎么这么便宜啊,亏我还带了这么多钱来。”他说着,还“不小心”把裤兜里的一大沓百元大钞全部掏了出来,然后悄悄抬眼去看小姐的脸色。
  小姐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甚至还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弄得楚歌反而奇怪起来:“我靠,跟她炫耀一下而已,她怎么这副表情?难道是看上我了?”
  接下来一切顺利,楚歌拿着脚链走出去的时候,裤兜里的重量明显少了很多,可是他自我感觉良好得要命,刚刚那位漂亮mm既羞涩(其实是紧张)又激动(其实是害怕)的眼神,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回到家,楚歌花了十分钟,把那块青色的风系水晶石穿到脚链上,自己端详了一下,似乎链子细了点,水晶又太大块了点,不过没关系,楚歌安慰自己道:“如果不是脚链,又怎么会这么细?如果不是这么细,又怎么显得出水晶的大呢?如果显不出水晶的大,又怎么显得出我的真心诚意呢?”
  这几天平安无事,只是周二晚上在QQ上碰到了天工开物,这小子告诉楚歌,去北京的事情已经全部安排妥当了,坐飞机去,食宿全包,周四下午出发,最后这小子加了一句:“楚大哥,我可是用自己的零花钱请你旅游的,如果你不帮我拿个冠军,你就太对不起我了!”
  楚歌倒也知恩图报,立刻承诺:“放心,你拿不到冠军的话,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
  再然后,就到周三了。
  晓香居的情侣包厢内,楚叶正专心致志地往生日蛋糕上插蜡烛,过了今天,她就满二十岁了,一般人过二十岁生日都是插两根蜡烛了事,可是她却拿了一大把蜡烛,在那里一根根地插,蛋糕并不大,却做得十分精致,雪白的奶油,红色的鲜花图案,衬托着最中间的“生日快乐”四个字,看起来非常完美,可是也正因为完美,可供插蜡烛的地方就非常少了。楚叶拿出插花的艺术手法,非常用心地动作着,深怕破坏了蛋糕整体的美感。
  老板在一边看着,忍不住问道:“叶子,你到底请了几个人?”
  楚叶微微抬头,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嫣然一笑:“一个人呀。”
  老板更是好奇:“叶子,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我记得你上个星期都还说你没有的。”
  楚叶的脸蛋稍稍有些发红,显得更是娇美无比,低声道:“就是上个星期有的啊。”
  老板瞪大了眼睛:“啊?不会就是上次跟你来吃饭的小子吧?”
  楚叶点点头,没有说话,却露出一个羞涩甜美的笑容。
  “我的天啦,叶子,你没烧糊涂吧?”老板用手拍了拍额头,他跟楚叶已经很熟了,所以说话也没太多顾虑:“那小子怎么配得上你呀!吃饭还要你结帐,一点风度都没有。”
  “您别这么说,他只是家庭条件不好,倒不是没有风度,您看他很普通吧,其实可厉害了,”楚叶的大眼睛闪出了动人的光彩:“而且,他又勇敢,又聪明,又谦虚,而且还很很淳朴。”说到“淳朴”,楚叶立刻想起楚歌第一次给自己送花的情景,嘴角悄悄弯起了新月般的弧线,那种温柔含蓄的笑容看得老板一呆,心里感叹起来:“正是年少青春啊”
  如果楚歌知道那天的一捧花,居然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估计会回去拉住唐诗再爆打两顿了。
  楚歌在中午十二点准时到达,进入包厢之前,看到老板混合着惊讶和不满的眼神,简直莫名其妙,一头撞了进去,把门关上,老板在外边为楚叶抱不平:“哪有女孩等男孩的,还说他有风度,我看根本就是个啥都不懂的傻小子!唉,真糟蹋我们叶子啊。”
  楚叶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向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为恋人开脱的,所以在她看来,楚歌来得如此准时,只能证明他是个有信用的人。 
 
 
 
  
第十五章 复合魔法初成
 
  楚歌一进去,发现包厢里只有楚叶一个人,立刻怔了一怔,也没多想,连忙把怀里揣着的礼物掏了出来:“楚叶,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这句话是他在家里反反复复练习了好多遍的,所以说起来又熟练又认真,显得十分真诚。
  那条脚链被楚歌弄了个木头盒子装了起来,外表看来很不起眼,楚叶笑吟吟的接过来,信手打开,一道青色混合着白色的光芒闪耀在眼前,立刻吓了她一跳。
  “楚歌,这是你买的吗?你哪来这么多钱?”楚叶问。
  “当然是我买的,”楚歌硬着头皮,关键时刻当然一定要撑住:“你放心啦,钱是我自己的?”
  “说不准哦,”楚叶嘴角又流露出那种顽皮可爱的笑意:“你打架这么厉害,谁知道从哪儿抢到的钱呢!”
  “冤枉啊!天大的冤枉!”楚歌一手指天,连忙发誓:“我发誓这钱是我自己的,如果骗你,我”在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中,楚歌倒也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什么荒谬的事情,只要有人愿意发誓,别人一般还是相信的,这导致楚歌一旦迫切想证明一件事情真实性的时候,第一时间必然会想到要发个誓。还好他跟韦小宝毕竟不一样,骗人的誓言他是不屑去发的。
  可是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楚叶忽然伸出纤纤小手,堵住了他的嘴巴,这只手纤细光滑,柔若无骨,还带着点护手霜的香味,软绵绵的往嘴巴上一堵,立刻就把楚歌满肚子的恶毒誓言和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打消得一干二净,做为一个二十年没有和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的处男,就这一下,足以让楚歌彻底进入泥塑状态。
  楚叶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把手慢慢的拿开,柔声道:“笨蛋,我当然相信你。”声音里的情意,便是傻瓜也听得出来。
  也难怪她感动,刚才粗略一看,也没估计到那条链子到底值多少钱,可是无论如何,也在一千以上,加上中间挂着的那颗不知道是不是水晶的东西,总价值绝对不低,按照她对楚歌的理解,做家教是肯定挣不到钱的,家里条件又差,又拒不接受唐诗的资助,那么买这条链子的钱,毫无疑问是楚歌攒出来的。
  楚歌减肥二十公斤,一年攒出一台电脑的光荣事迹已经广为人知,楚叶虽然不知道楚歌已经有了电脑为什么还要攒钱,可是看着眼前这件礼物,她也百分之百断定,楚歌一定是把这一年来攒的钱全部拿出来买礼物了。
  她一直觉得楚歌有点不解风情,不过看到这条链子,一切的猜疑就都不存在了。
  这小子哪儿不解风情了,他分明是最高明的那种情场杀手!
  如果要问我们的女主角之一楚叶到底是如何把心系在楚歌这个绝对癞蛤蟆身上的,那么毫无疑问,她就是在这一刻,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沦陷。至于当时楚mm心里的激动和震荡,以作者一支秃笔要描述实在有些困难,大家可以参照《大话西游》中,当至尊宝说完“曾经有一段爱情摆在我面前”之后,朱茵扮演的紫霞仙子那种绝对的花痴反应。
  而当时,楚歌看到楚叶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融金销骨,几乎要把他融化,立刻就不识时务的问了一句:“别的同学怎么还没来啊?”
  楚叶的目光温柔如水:“傻瓜,你没发现这里是情侣包厢吗?”
  “情侣情侣包厢?”楚歌的脸立刻就白了,吃吃的问:“你你只请了我一个人?”
  看到楚叶肯定的点点头,楚歌蓦地“啊”的大叫一声,飞快地拉开门,一脚就踏了出去,包厢的门口有三层台阶,楚歌一脚睬空,脚下一个踉跄,向前一冲,顿时又扑倒了一张桌子,老板才来得及惊讶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已经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老板打开门,发现楚叶正坐在包厢的凳子上,一个人微笑,老板惊疑的问:“叶子,没事吧?”楚叶笑笑:“没事。”看到老板走了出去,她才低下头来,雪白的牙齿咬了咬鲜红的嘴唇,用细如蚊蚋的声音轻轻自语:“楚歌啊楚歌,无论你有多害羞,有多胆小,既然你真的喜欢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她重新打开木头盒子,仔细端详里边的生日礼物,那条链子不是项链,而是脚链,这当然是菜鸟才会犯的低级错误,不过在这种时候,正好进一步说明楚歌确实没接触过高档物品,那么这件礼物的分量和心意,也就更令人感动了。楚叶的脖子又细又长,脚链虽短倒也能够戴上,至于那颗水晶??
  这块水晶似乎有点奇怪哦见多了高级货色的楚叶,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颗水晶,神色慢慢的疑惑起来。
  楚歌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水晶出了问题,他仓皇逃出晓香居,也没多想,就是一路狂奔,快奔到宿舍的时候,才忽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这一跑,对楚叶实在是太大太大的不敬了。
  幸好现在手头有钱了,楚歌立刻去买了张电话卡,回到宿舍给楚叶打电话。
  “喂,”电话一通,他小心翼翼地说了一个字,然后等待那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暴和雷霆。
  “是楚歌吗?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哦”楚叶的声音清脆悦耳一如往常,看来心情还不错。
  “你你不生气吧?”楚歌再次确认。
  “当然不生气了,我为什么要生气啊?”楚叶的声音里饱含着笑意。
  “可是,我还没吃蛋糕就跑了啊,还打翻了一张桌子。”楚歌坚持不懈。
  “哎,没事啦,你能够来,我就已经很满意了。”楚叶再度给他宽心。
  “嘘??那就好,那就好。”楚歌吐出一口长气,忽然觉得没话说,想了想,又道:“哦,对了,我明天要去北京。”
  “去北京干什么?有车费吗?要不要我帮你?”楚叶问。
  楚歌道:“不用了,我有点事要去一下,具体情况回来再告诉你吧。”
  “恩,好吧,”楚叶停顿了一下,又问:“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楚歌道:“目前就你一个人知道,唐诗那家伙,这几天人影都没有,也没办法告诉他。”
  电话那头传过来一阵悦耳如银铃的笑声:“别告诉他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哦。”
  “呵呵,好吧。”楚歌无所谓地点点头,挂断了电话。
  这天晚上,楚歌啥都没干,掏出了红色的火系水晶和水系的蓝色水晶,开始专心致志的吸收魔力,前几天吸收的风系水晶让他的感觉非常好,因为水晶里边的魔法元素的数量远大于卷轴,大概吸收一块水晶就抵得上几十个初级卷轴,而且,吸收到自己身体里之后,完全可以控制使用魔法的量,要多少用多少,而不象用卷轴一样,一次就是一个卷轴,必须用完才行,楚歌这是第一次有机会坐飞机,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去京城,为了避免一切一切的意外因素,他决定把水火这两项魔法元素先吸收了再说。
  无论如何,水箭和火球也是一般魔法书里最基本的攻击性魔法嘛,楚歌想,只会辅助魔法还是不行的,那充其量是个牧师,自己必须要学会攻击敌人,才有战斗力,才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师。
  可是这次的吸收远没有上次那么顺畅,不同的魔法元素,在身体里居然会有细微的排斥,楚歌体内充满了很多风系元素,虽然使用过几次风之敏捷,可是体内的元素还只损耗了不到十分之一,这些元素虽然给他的感觉不是很拥挤,却分散在四肢百骸里,现在,他一吸收火系元素,四肢百骸里立刻就生出一股排斥力,想强行把进入的火系元素挤出去。
  吸收魔法元素这种事情,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而不象普通做体力活,所以楚歌再怎么有心把火系元素放进身体里,也没办法用出力来,只能拼命的冥想冥想再冥想,他的想法很单纯,既然冥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就直接冥想两种元素融合就可以了,这也是他看了那么多YY小说和所谓的气功书籍之后得到的一点点心得。
  人们常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按道理说,这两种元素是很好融合的,可是楚歌费了一个小时的工夫,想得头脑发麻,还是屁用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楚歌的懒惰天性又发挥了作用,把火水晶收起来,转而钻研水系水晶,这么一来,结果又和刚才一样,短短一个小时,眨眼就过去了,一点收获都没有。
  “天啦,怎么会这样呢?”楚歌哀叹道:“尼古拉那个臭小子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同时修炼几种魔法的吗?难道是他自己太天才,就误以为别人也是天才?所以把异常情况当作普通情况了?”
  如果每个人真的只能修炼一种魔法,那么,难道我的身体正好就是风属性的?楚歌凭着自己那点三脚猫的魔法理论水平,开始分析问题:我从小就不容易感冒,可是青春痘比大部分人都出得早,我的皮肤是油性的,三天两头牙齿疼,爸爸妈妈都说我容易上火,无论如何,我也该是火属性的身体吧,为什么会是风属性呢?看来,只有一个解释,我的身体是无属性的,可以接受任何属性的魔法元素,可是有个前提,就是只能接受一个属性的元素,否则,就会产生某些类似“魔法元素排斥”的现象。
  既然这样,问题就简单了,把风系魔法消耗干净,自然就可以注入火元素了,不过风元素是要用来帮助天工开物打比赛的,也是自己去北京唯一的凭借,无论如何都不能废掉,那怎么办呢?
  楚歌想来想去想不到一个好主意,最后一咬牙:管他三七二十一,干脆三种元素一起收,成不成也无所谓了,我就不信还能出啥事。
  也是他胆子大,运气好,这种馊主意,如果他告诉尼古拉?幻,估计尼古拉?幻立刻会以死相逼,不许他动手,因为这实在是魔法修炼的大忌,按照异世界的基础魔法理论,这么做的结果只有一个:元素爆炸。
  就这样,楚歌在懵然无知的情形下,开始了自己的魔法修炼,把火水晶和水水晶一起放在手上,一只手一个,握紧在手掌里,然后两手并拢,干脆把两颗水晶碰在一起,开始从两个方向缓缓抽取里边的魔法元素。
  这又是一个大忌,两种不同类型的魔法水晶一旦碰在一起了动用里边的魔法元素,往往会造成两颗水晶里的魔力互相渗透,渗透的结果百分之百又是大爆炸,而且,这些元素一旦混合,再碰触到空气中天然的双系魔法元素,产生的连锁反应,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这种理论,说起来和地球上的原子弹裂变有某些方面的类似。
  可是正好地球上根本没有魔法元素,而地球的重力值又比异世界要大得多(这也是异世界的战士总是一跳几米高的原因之一),所以不但外界没有连锁反应,连水晶内部的渗透都几乎没有,这两个在异世界几乎不可能存在的条件一达成,居然起了非常良好的效果,楚歌感觉到水火二元素开始十分听话地向自己体内聚集,这两种元素一合力,威力就远远大于风系元素,风系元素虽然是主人,也没力量驱逐外来力量了,这么一来,水火二元素固然是互不服从,风元素占据地利,也是绝不妥协,三方在体内拼命的斗争盘旋,风元素占据中原位置,可是由于消耗,能力只剩余十分之九,水系和火系却是生力军,正好战了个平手。
  楚歌本来吸得正开心,忽然觉得体内的三股元素开始疯狂的旋转,形成了三个巨大的旋涡,一在左臂,一在右臂,另外一道却在胸口,三道元素的旋风越转越快,水晶石里的魔法象流水一样被吸了进去,本来要一个小时才能吸干净的魔力,在短短五分钟内,就被吸得干干净净,随着“丁冬”两声,水晶掉在了地上,楚歌两只手紧紧地合在一起,身体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握,似乎立刻就要被分裂成三块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五马分尸?哦不,应该是三马分尸,看来我要死了,老子今年刚满二十,还没叉叉过呢,可惜了楚歌在最痛苦的那一会儿,这么想着。
  想完这个念头,只觉得三股旋风猛地一顿,然后往下一沉,全部沉到了气海丹田的位置,再接着,他就昏了过去。
  异世界的人类,虽然看起来与地球上类似,其实在人体结构上,是不一样的。
  在那个世界,每个人的体质都适合冥想或者修炼武力,冥想的人锻炼的是精神力,他们的精神能量都是藏在脑袋里一个神秘的位置,那个位置大概类似于地球上的松果体,而修炼武力的人,锻炼的是自己的肉体和意志,他们练出来的东西,叫做斗气。
  斗气这东西,虽然听起来似乎跟地球上所谓的“真气”、“内功”差不多,其实却完全不同,因为那是和魔法操纵所需要的精神力同源的东西,战士的能量蕴藏在四肢百骸、头脑、血液当中,却偏偏缺少了地球人类一个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丹田”
  可以说,丹田是地球人类和异世界人类最大的不同点,也是楚歌跟异世界的人相比,最大的特殊点。
  丹田这东西,楚歌其实也不是很懂,他看的都是闲书,说起来满口的“气沉丹田”、“贯穿天地之桥”、“打通任督二脉”,可是真要他说个所以然来,他肯定屁都说不出来。
  虽然屁都说不出来,不过楚歌到底还是知道,传说中的丹田,就在小腹下三寸,而现在自己觉得鼓胀得难受的地方,正是小腹下三寸,也就是所谓的丹田。
  三种元素本来没有灵魂,只是单纯的搏斗,可是他们斗着斗着,就觉得有个地方传来巨大的吸引力,要把它们吸引过去,这三种元素根据本能,觉得要另外寻找地方生存,而不是在一个拥挤的地方斗得你死我活的,于是,几乎不约而同的顺流而下,进入了丹田气海。
  气海虽然就那么点地方,可是在元素这种无形物质的感觉中,却的的确确是一个“海”,三种元素一进去,连水花都没掀动,就遭受了灭顶之灾,而楚歌的身体本身,根据生物的本能,那些并非由身体可以控制的部分,却因为这三种从来没遇到过的东西,开始悄悄的变化了。
  当楚歌终于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看了看手里,空空如也,再去看地上,水晶赫然在目,看来还没出事,楚歌一挺腰坐了起来,发现精神振奋体力充沛,啥事都没发生。
  “我就说不会出什么事吧,哈哈”楚歌开心的想着,再去感受体内的魔法元素,这才发现,体内的风元素已经不见了,不但风元素不见了,连水火二元素也都不见了,可是丹田鼓胀鼓胀的,却多了些奇怪的元素。
  楚歌再次进入冥想,才发现三种元素已经混融无间的和平相处了。
  那么,这种混合元素施展出来有什么后果呢?最关键的是,风之敏捷到底还能不能用呢?
  楚歌走到窗口处,打开窗户,心里对空中默念着“火球”,立刻,一团碗口大小的火焰飞了出去,火焰虽然飞了出去,可是在楚歌的感觉里,似乎还可以操纵,他心里又想着:“拐弯”,那团火焰仿佛受到了大风吹拂,立刻就改变了方向,往另一头冲去,楚歌眼尖,一眼看到那边正是另外一栋宿舍的五楼,吓了一跳,心道:“快点灭火啊,要坏事了。”刚刚想完,“噗”的一团水雾凭空出现,顿时把火球浇灭了。半空中那声水火相遇时“嗤”的一声,连远在几米外的楚歌都听得清清楚楚。
  “哇!老大老三快来看,球状闪电哦!还是大晴天的球状闪电哦!”那边五楼传出某人的惊呼声,接着是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故做渊博道:“恩,根据声音和光的传播速度来判断,等会要打雷了。”
  “打你个大头鬼”楚歌心里想着,嘿嘿直笑,简直心花怒放,他是个聪明人,这次实验一完毕,他立刻就明白自己拥有了什么能力:综合使用三种魔法。
  “哈哈哈哈,在任何一本YY小说里,复合魔法都是绝对的超级魔法哦!”
  周四一大早,楚歌走出宿舍楼的时候,看到牛得华和许明两个人鬼鬼祟祟的捧着个大蛋糕从林荫道那边跑了过来。
  “咦,这是干什么?不是放假了吗,你们怎么还在学校?”楚歌奇怪是有理由的,牛许二人家都在本市,按道理,放假了绝对没理由留在这里的,可是一大清早居然在校园里出现,确实值得怀疑。
  牛得华看起来有些惊慌:“啊?哈哈,哈哈,没事,一个朋友生日,我们去给他庆祝呢。”许明立刻在后边补了一句:“是男朋友,啊不,是男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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