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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通行证-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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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得常开天一个劲的嘲笑他:“暴发户!土财主!一点品位都没有!”
  楚歌的脸皮厚得很,忙完了一身行头,又开始忙随身配件,第一个要买的,是手机,对这东东他倒干脆得很,一口咬定“就买诺基亚的”,因为“他们都说诺基亚的手机质量最好!”两人挑选了半天,最后花了三千多买了一款最新式的翻盖手机,诺基亚本来一直都做直板手机的,可是时代在变,观念在变,为了赚钱,这个金字招牌终于也向翻盖的领域进军了。
  买完手机,楚歌给家乡打了个电话,通知家里去银行查查帐号,楚歌的家乡是个很偏远的穷地方,叫做楚家坳,整个村子里就一台电话,装在村长家,楚歌一年也打不了几个电话,所以一打过去,楚歌他爸立刻以为出啥事了,听说楚歌给家里汇款了,更是着急坏了,楚爸爸是个厚道人,再三的问楚歌:“伢子,你没做啥伤天害理的事情吧?”楚歌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你儿子绝对是奉公守法的良民。”楚爸爸仍然不放心,千叮咛万嘱咐,要楚歌做人要有天地良心,听得楚歌头都大了,末了来一句:“伢子,给家里寄了多少钱啊?够买个小电扇吗?最近天气真是热啊,家里又没钱了”
  楚歌心里微微一酸,“三百万”这三个字硬是吞到了肚子里,怏怏的道:“你自己去查吧。”就把电话挂了。
  两人回去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北京的夜还是很热闹的,司机大哥把两人送了一段路,远远的已经看得见住的旅馆了,两人就要司机先走,准备在夜市上逛逛。
  这一段路通往火车站,正是最混乱也最热闹的地方,正值盛夏,街上来来去去的,多的是穿着时髦的漂亮女人,现代女性开放得很,雪白耀眼的胳膊和大腿在楚歌面前招摇过市,阵阵的脂粉香飘荡在空气中,弄得楚歌心里边砰砰直跳,血液一阵阵的往头上涌。楚歌也是个二十岁血气方刚的男人了,平时在网上也没少上黄色网站偷摸着瞄个一眼两眼的,现代的大学生都这样,楚歌平时在学校里,因为太穷,从来就没敢往乱七八糟的方向想,一直是个禁欲主意者,可是现在身在离校千里之外,又忽然多了五百万打底,眼瞅着还即将有五亿的进帐,正所谓饱暖思淫欲,立刻就想入非非起来,事实上,这两个小子之所以要司机回去,都是典型的没安好心。
  成熟的男人总是喜欢青春年少的女孩,可是刚刚成年的少男们,对性感和成熟的女性兴趣要大得多,象夜市这样的地方,只是想一想,也让他们热血沸腾。
  正在那里躁动不安,又是一个妙龄少女翩然而过,纤细的腰肢款款摆动着,从楚歌眼皮底下掠过去,一股充满女人味道的芳香立刻充满了楚歌的鼻端,楚歌张大了嘴巴去瞧,那小衣根本遮不住里边的春光,露出一段雪白的腰来,圆圆的肚脐象一朵盛开的鲜花,绽放在最耀眼迷人的地方,直看得楚歌口干舌躁,一不小心连口水都流出来了。正在神魂颠倒,那女孩无巧不巧的微微一甩头,满头秀发飞扬起来,伴随着夏日傍晚的凉风,刷的从楚歌脸上拂过,浓郁的芳香立刻笼罩了楚歌的整个世界,这种不经意间偶尔产生的诱惑,绝对是最难抵抗的。这就好比是拳击赛中的最后“K。O”一击,又好比星际比赛中的最后一次总攻,更好比是尼古拉?幻手里最后一个禁咒魔法,总而言之,当场就击中了楚歌的心脏,让他本来就薄弱不堪兼毫不设防的道德伦理犹如洪水决堤般崩溃下来。
  女孩自由自在的走了,楚歌和常开天却被晾在了那里。
  “受不了啦!”
  许久
  “楚大哥,这个,恩,今天,反正高兴,我们就进去看看吧,你说好不好?”常开天是个有钱人,可是从小家教就严,除了玩游戏,见识还真不多,跟楚歌的处境倒是有共通之处。
  楚歌装腔作势的皱了皱眉头:“这里面啊不太好吧我们还是回去吧。”他嘴里说着回去,脚下却坚定得象固守山头的狼牙山五壮士,一动不动。
  “也没什么啦,楚大哥,难得你今天赚了这么多钱,我们庆祝一下啦,说好了,你请客。”常开天毕竟比他见识高些,说话也利索起来。
  楚歌长长的叹了口气:“唉,既然你坚持,大哥就陪你堕落一把吧!”他抬起“沉痛”的脸,看看常开天促狭的眼睛,两个人忽然都红了脸,心照不宣的互相拍拍肩膀:“好兄弟,今天的事情,谁也不许跟家里说,违反的人是乌龟王八蛋!”
  这一条街上几乎都是吃喝玩乐的地方,街道两边巨大的灯箱招牌和霓虹灯管,烘托出强烈的放纵意味,两人旁边正好有间迪厅,上边四个金字“天上人间”,正伴随着彩灯一闪一闪,看起来十分漂亮。楚歌和常开天跃跃欲试的看过去时,正有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一左一右搂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走了出来,男人满嘴酒气,在那里胡言乱语,两个女孩都穿得很少,雪白的肌肤在灯光下耀眼生辉,衬着红晕的脸蛋,显得非常动人,眼看着那个男人的手不规矩的游动,楚歌的喉结上下蠕动了几下,也顾不得矜持了,一把拉住常开天,就闯了进去。
  迪厅里,音乐声震耳欲聋,楚歌的英语本来就没学好,更何况里边这种根本就是嘶声吼叫的英语劲曲,听得满头雾水,干脆用手堵住耳朵,小心翼翼的往里边挤,厅里的人非常多,天花板上的彩球旋转着,昏暗的灯光下,每个人的样子都模模糊糊,偏偏这样看不清楚的情形下,越是觉得每一个人都说不出的顺眼、好看、充满活力。
  楚歌气喘吁吁挤到里边,昏头昏脑的叫道:“来杯饮料。”
  “帅哥,你要什么饮料呢?”柜台里的女孩子巧笑倩兮凑上前来,雪白的乳沟随着她的弯腰深深地蜿蜒进楚歌的眼球里,她的个子比楚歌还要高一点,这么一站,楚歌看在眼里,鼻子里一热,连忙用手一摸,道:“什么都行。”
  女孩咯咯的笑起来,一副肆无忌惮的样子,高耸的胸膛也随着笑声微微起伏:“什么都行?你有这么厉害吗?‘爆炸’要不要?”她的眼睛带着勾魂的味道,水汪汪的斜睨着楚歌,这个动作楚叶也做过,可是楚叶做的时候,感觉纯情得很,她这么一勾一睨,却弄得楚歌差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要,当然要,嘿嘿,嘿嘿”
  女孩笑嘻嘻的看着他,忽然道:“哎哟,你怎么流鼻血了?”
  “啊!”楚歌大惊,连忙拿手去摸:“不会吧!”他摸了一把,干干的,放到面前一看,什么也没有,耳朵里只听到这个女孩子又咯咯的笑起来:“骗你的啦,帅哥,你的定力不够哦。”
  楚歌的脸涨得通红,虽然早就有心想要放纵一下,可真轮到有人跟他调笑了,他又觉得拘谨得很,一点也放不开手脚,简直是手足无措,情急之下,端起柜台上高脚杯子里装的“爆炸”,一口就吞了进去。
  那种高脚杯子的容量并不大,里边也就那么一团碧绿色的液体,可是楚歌一喝下去,立刻就后悔了。
  一股火辣辣的感觉从肠胃里一路飙升起来,转眼间就一直冲到了喉咙口,再然后,上至脑门顶,下至脚指尖,全身上下无处不热,无处不辣,体内仿佛“轰”的一声响炸开了似的,整个人晕呼呼飘悠悠就象忽然升上了天一样,脑袋里的思维也没办法维持下去了,楚歌只觉得双眼皮直打架,刚刚叫出了一声“哎哟”,就一头趴到了柜台上,两条腿软绵绵的直打颤,还好没有瘫到地上去。那女孩子大概也没想到楚歌这么没用,等楚歌趴了下去,才来得及用纤纤小手掩住了嘴巴,轻轻的“啊”了一声。
  就听一个声音尖笑道:“哈哈,大家快来看,就这熊样还喝爆炸呢!”
  紧接着是常开天的声音:“喂,楚大哥,你没事吧?”
  楚歌睡眼朦胧的把头转过来,后脑勺抵着柜台,似乎看到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小青年正在面前大笑,他迷迷糊糊地道:“我、我没、没事、我、我还要、喝、喝爆炸。”
  红发青年哈哈笑道:“给他喝,我请客。”
  那个女孩子犹豫的看了他一下,迟疑着道:“恐怕不能喝了吧,你看他都这样了。”
  红发青年笑声戛然而止,猛的一拍桌子,声音大得连整个大厅都能听到:“你说什么!我要他喝他就要喝!怎么,我周大川说的话你都不听了吗?”
  女孩子沉默了半晌,低声道:“是,周大少。”拿出一个专用的酒器,将几种不同的酒混了进去,动作熟练的调试了一番,一杯碧绿色的爆炸就出现在面前,楚歌的眼睛朦朦胧胧,心里想:“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调酒啊。”
  周大川哈哈大笑,把那杯爆炸端到了楚歌面前,道:“小子,我请你。”
  楚歌并不傻,周大川一出场,他就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事情,现在虽然全身无力,眩晕的感觉倒是淡了很多,思想也重新回来了,手一挡,嘴里道:“我、我不喝了。”他本来只是想把周大川的手挡住,可是身体不听使唤,“砰”的一声,手重重地挥过去,酒杯立刻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音。
  周大川勃然大怒:“你自己说要喝,我请你喝,你又不喝,不喝就不喝,还敢打破我的杯子,你小子简直是吃了豹子胆了!”
  楚歌酒量本来很大,爆炸这东西,劲很足,但是酒精含量倒不算很高,他刚刚虽然很狼狈,现在也缓得差不多了,不过刚喝过酒的人通常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摇晃着站起来,无视那边的常开天一个劲的摇头,直接就开骂了:“老子就是不喝了,你他妈的要干什么?”
  现代社会,哪个学生没看过几部黑社会录象的,楚歌虽然不崇尚打架,但是对《蛊惑仔》里的江湖豪气还是有一点向往的,现在喝了酒,立刻胆子就壮了,对着周大川就吼了起来。
  周大川气得脸都白了,在这一带还从来没人跟他这么嚣张过,现在一个外地人居然在他头上撒野,他一挥手:“给我打,打死为止!”
  随着这一声,立刻从后边的人群里蹦出十几号人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着楚歌。
  楚歌嘿嘿一笑,体内的魔法元素立刻流动起来,自从吸收了水火二系的魔法,他一直就想找人打打架,不过平时被理智压着而已,这次一喝酒,可没那么多顾虑了,大声道:“谁怕谁啊,你们来吧。”
  常开天躲在一边,眼看楚歌是存心要挨揍了,牙齿一咬,心里道:“妈的,不就是挨一顿打吗,我常开天可是一个义字当先的人!”一下跳了出来:“楚大哥,我俩同舟共济!”
  很显然,这又是一个受黑社会电影毒害的青少年。
  楚歌心里觉得十分安慰,拍拍他的肩膀,说话的时候舌头还在打结:“小子,你、你一边看、看着,我一个人就、就能把他们全部摆、摆平。”他手一挥,就把前面的常开天拨到一边去了。
  说起来,这周大川还真不是普通人,北京城里高官如云,他正好就是传说中的“太子党”成员,有一个做大官的爸爸,从小缺少强有力的束缚管理,也见多了别人对自己父亲溜须拍马的样子,加上年少多金,出手豪阔,早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跋扈作风,本来跟他同龄的那些少爷小姐们都或多或少的在长辈的扶持下在做点沽名钓誉的事情,为日后捞点政治资本,可是他偏偏是个异类,天生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爱上了喝酒打架泡吧,打牌赌博玩女人,他这样的身份地位,一旦决定在里边混,当然是很轻易就成了这一片街上谁也惹不起的角色。
  所以说,他刚才说的“往死里打”,那可不是一句大话,而是真的要把楚歌往死里打,即使真打死了,他也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摆平。
  现在,迪厅里的音乐早就停下来了,柜台里的女孩子满脸苍白的看着楚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担忧,至于常开天,本来是被楚歌拨开了,居然又非常仗义的蹦了回来,仍然拦在楚歌面前,这小子也豁出去了,脖子一梗:“奶奶的,想打我大哥先过我这关!”
  周大川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嚣张的人,冲上去就是一巴掌,眼看巴掌都快落到常某人脸上了,常某人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仍然保持着大无畏的造型,忽然周大川觉得手里一阵冰凉,仿佛打在坚硬的冰块上,发出“砰”一声清脆的响声。
  “啊!”一声惨叫,周大川呼的跳起老高,甩着自己打人的手掌,倒抽了一口凉气,叫了起来:“哎呀哟啊,妈妈呀,我的手啊!”
  常开天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看着周大川忽然把手掌撤了回去,开始惨叫,立刻洋洋得意:“嘿嘿,嘿嘿,敢打我,看小爷我的金钢不坏护体神功。”立刻就摆出了一个标准的健美动作,楚歌在一边用鄙视的目光看着他,心想:“他的pose摆得真不错,看来有做男模的天赋。”
  众混混惊疑不定,他们明明看到周老大的手都打到那小子脸上了,可是那一声“砰”,怎么听也不象是打在肉上的声音,再看周老大现在吊着手在那里喊妈妈,立刻在心目中把这两个小子升级成pk高手了。
  对付高手,应该怎么办?老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只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众混混都是经验丰富的专业群殴人士,不约而同的齐声高呼,一起冲了上来。
  混混甲蓦地脚底下一软,感觉好象陷在了淤泥之中,他吃了一惊,心想:“这里明明是木头地板,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地板被虫蛀穿了?还是被水弄潮了?或者干脆是我的幻觉?”这位小混混也算是个高才生,高中毕业,并且当年十分热爱文学,想象力丰富,对YY文学有一定涉猎,尤其喜欢写诗,在这一瞬间,他想了很多,最后的念头很有深度:“两个打十二个,体现了黑社会的个人英雄主义正在抬头,而十二个打两个,则体现了现代人类越来越现实的社会观念,到底哪一种好,这是个永远没有答案的命题。”思想到这里就停顿了,因为肉体开始疼了,他重重的摔倒在地板上,摔倒的同时十分欣慰的发现跟自己一起冲锋的几位正好被他压在身下。
  “妈的,邪门了,地板怎么是软的?”混混乙闷声闷气的叫起来。楚歌在那里站着,笑嘻嘻的,也不说话,刚才的冰霜之铠和流沙术用得天衣无缝不露痕迹,怎么看都是大魔法师的级别了,尤其是不用念咒语,意到力到,实在是值得骄傲啊。
  这下子,众混混又开始缩头缩脑了,周大川吊着胳膊蹲在那儿,看样子还没缓过神来,初步估计是骨折了,这下子群虫无首,气氛僵在了那里。
  “还打不打呀?”楚歌摇了摇昏沉沉的脑袋,一举手,一团微弱的火光从手掌心里冒出来,就这么悬浮在手上,看起来非常古怪。
  混混丙吞了口唾沫:“哈哈,我明白了,原来是个变魔术的家伙,兄弟们,我们拿刀砍他,看他还有什么招!”他一喊完话,就向楚歌冲了过来,等冲出去两步,忽然觉得不对,回头一看,同伴们都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自己,“咦,他们为什么不上来?”混混丙刚想到这里,就觉得脸上一热,接着头上“哧拉”一声,好不容易留的一头飘逸长发已经被烧成了鸡窝。
  楚歌站在那里,哈哈大笑:“还有谁要来呀?”他一举手,又是一个火球从手里冒出来,顺手往混混群里一扔,顿时“轰”的一声,众混混四面闪开,火球落在地上,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楚歌耍得兴起,两手一举,干脆两个火球一起扔了出去,这下不止是混混们,迪厅里的其他人也开始躲了,楚歌直着舌头骂道:“躲个屁躲,难得哥们今天兴致好,你们快点陪我玩玩。”
  那群混混看着楚歌,一个个象看疯子,忽然一个混混大叫一声,就往门口跑,楚歌嘿嘿一笑:“小样,让你跑了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手一指,忽的一道土墙从地面直升上来,那个混混一头撞在墙上,立刻头破血流,瘫倒在地上,腿蹬了两蹬,居然很不争气的昏过去了,更衬托出楚歌的凶狠残忍。
  这下子,众混混可真吓坏了,这小子一开始毫不起眼,傻头傻脑,典型找揍的货色,怎么忽然就变得这么厉害了呢?还有那火球,那土墙,还有那个金钢不坏神功,这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啊?众人看着还在那里笑嘻嘻得意洋洋的楚歌,有些人迈出去的脚步又悄悄收了回来,脑海里不约而同的浮现了两个字:魔鬼。
  常开天张大嘴巴,站在那里发呆,大厅里鸡飞狗跳,楚歌放火球的动作就象跳舞,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左手一个右手又一个,简直是节奏感十足,那些混混个个都是惊弓之鸟,十一个人(刚刚昏了一个)二十二只眼睛都盯着楚歌的手,楚歌的手向左他们就集体向右,楚歌的手向右他们就集体偏左,整个场面和谐而统一,就象一场正在举行的大型音乐演奏会,丢了大概一二十个火球,楚歌大概玩累了,就悄悄给自己加了个力量之环和风之敏捷,然后手一指:“你,对,就你,过来,陪我过两招。”
  那个混混左看看,右看看,终于确定是自己中奖了,满脸痛苦的就想往后缩,被其他的十个人嘿的一声扔到了楚歌面前,大伙都用同样的目光看着楚歌,那意思分明是说:您要玩就玩他吧,跟咱们没关系。常开天缓过神来,忽然发现在门口被撞昏的那位睁开眼睛,飞快的往这边瞟了瞟,看到灾难还在继续,立刻双眼一闭,一动不动了。
  常开天苦笑起来,唉,今天玩得是爽,这位楚大哥也果然威猛无比,不过等明天酒醒了,大概麻烦事也就找上门来了。
  事实证明,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不是可以想当然的,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十二点,两个小子起床了,屁事都没发生。
  楚歌又开始郁闷了,整个晚上他都在害怕被别人暗算,他是这个地球上独一无二的魔法师,可是在他睡觉的时候却是一点都不设防的,一个小孩用一把刀就可以杀掉他,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天知道有什么危险,他可能忘了现在是和平年代,还是法制年代),也是他不能接受的事情。
  “唉,有个结界就好了,”楚歌想:“人家异世界的魔法师都是会布结界的,哪有象我这样,靠从石头里边吸取魔法元素来施展魔法的啊。”
  还有一个很郁闷的问题,他仔细查看了自己的身体,昨天晚上玩的太疯,火系元素都快被他用干净了。
  他吸了吸鼻子:“咦,什么味道,好奇怪啊。”一股奇怪的味道顺着走廊飘了过来。
  常开天也吸了吸鼻子:“嘿嘿,我们学化学的都知道这东西,这是乙醚。”
  楚歌惊讶的打量他:“化学系?原来你是学化学的呀,我最好的哥们也是学化学的,啊,不对!”楚歌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刚才说乙醚?是那个让人晕倒的乙醚吗?”
  “扑通扑通”,两个小子一起倒了下去。 
 
 
 
  
第二十一章 武林高手
 
  迷迷糊糊中,似乎一直躺在车上,随着一路颠簸,醒了又昏昏了又醒,楚歌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迷糊了多少天,反正除了吃饭之外,其他时间都在睡觉中,楚歌百分之百肯定是别人在他的饭里下了药,看来不到目的地是不会让他清醒的,他的体质本来就不怎么样,也就非常配合的接受现实了。
  终于,好象到达了目的地,自己被两个人抬着手脚扔到了地上,楚歌心里还隐约泛起一个念头:落地的感觉,真好。
  这个念头之后,楚歌就再次昏了过去。
  楚歌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全身上下被捆得象个粽子,正躺在冰冷的地上,努力抬头,上边有个小小的铁窗子,里边射下微弱的光线来,看来正是深夜。
  “嗨,楚大哥,你醒啦。”旁边一个声音响起来,这个声音楚歌很熟悉,正是常开天。
  常开天也捆得象粽子,躺在楚歌的旁边,现在勉强把脸转过来,正对着他苦笑:“老大,你看看,得罪了那个周大川,遭报应了吧。”
  “周大川?”楚歌晃晃脑袋,忽然想起来自己若干天前在迪厅里做的事情,立刻出了一身冷汗,脑筋也从迷糊中清醒过来:“天啦,我哪知道那小子是黑社会的呀,早知道我就不去碰他了,现在可怎么办呢?”
  常开天哭丧着脸:“我怎么知道怎么办,你不是号称有超能力吗,你想办法吧。”
  楚歌全身大概被捆了三四根绳子,不但没办法站起来,就连维持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下来都很困难,晕倒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忽然觉得腰酸背痛,腿上有点发麻,绝对是血液不畅通所至,他悄悄给自己加了一个力量之环,想把绳子挣断,可是努力了两次,绳子倒是没断,自己的手腕差点断了,楚歌本来就不是一个有毅力的人,立刻就放弃了这一招,转而寻求其他的办法。
  他的两只手被捆在背后,两条腿被交叉在一起,连翻身都做不到,否则的话,只要能看到常开天的手腕,他就有信心用魔法把常开天手腕上的绳子弄开,当然了,自己的魔法控制精度万一不足,让常开天流点血,受点伤,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反正吃亏的也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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