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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尸还魂-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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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清醒后,关于这段的记忆完全消失,以为自己就是高烧了一场,被他治好了。
  过了没几天,我就因为证据不足而被放了。
  被我剥离的这部分记忆,留在洗手间里,徘徊不去,等待着我归来。如今,终于和我融为一体。
  我消化完全部的记忆,大汗淋漓。镜子里,我的形象变得有些狰狞。
  然后,那个翟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背后。
  “我救你只不过是随意为之,不是什么好心,你别误会,纯粹是太无聊了。我为了和人打个赌,自我封闭在看守所里。你只是我的试验品。”
  “没想到,你在后面表现出来的特质让我对你刮目相看。你回到这里,也是我刻意安排的。我想,我们现在可以好好聊聊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千年计划

  他给我说了段故事,故事很久远。
  这个所谓的翟医生,不过也是借尸还魂的躯壳罢了,他的本体诞生自汉朝,在东汉时候得道。张角兄弟获得天书三卷时。他也在山中有奇遇,随即苦修,并不出世。他天资聪颖,对任何法术一看就会,一学就精。在漫长的岁月中,他走遍四方五岳,遍访高手,学习法术。
  起初,还有很多人可以和他匹敌。逐渐,能对抗他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他修成了外丹,寿元悠长,从汉代活到了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以致现在。他并未尸解,也没有飞升,而是执意留在人间。每过百年左右,就要选取新的躯壳,借体重生。
  他自号为“元”。上古时期的大贤,名字基本都只有一个字,尧,舜,禹,汤,羲,娲。取一字名,是效仿圣人之意。
  元历经千年,战遍无数人,学会了无数法门。只为突破。
  他的法术越练越多,境界越来越高,但在某日,却像是卡在了瓶颈上。无论他再找人挑战,再日练月练,也没有丝毫寸进。
  失望之余,他把自己战胜的那些人的遗体都收集了起来。建造了座地宫保存,日日观摩,期望从这些人身上获得突破。
  按照他的想法,他要搜集世上一万名厉害高手的遗体和功法,互相印证参悟。
  那座地宫的名字,被他命名为万圣殿。
  “原来万圣殿就是你建造的!”我脱口而出。
  建造万圣殿,以他的能耐并不难,难的是高手的收集。时间越往后,热兵器越发达,人类越依赖枪械等外力。对于自身的开发越少。到了民国时期,像古代高手那样动辄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的人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世俗界的技击高手。
  他很失望,眼看这个计划是没法完成了,突破一事似乎变成了永远不可能。
  这时,出现了一丝转机。
  在世间游历的时候,他遇到了另外一个人。那人自称牧。牧同样很神秘,走的是和元截然不同的另外一条路子。
  牧的来历很神秘,不知从何而来。他同样在千年前领悟大道,勘破了命运的奥秘,成为能掌握世人命运的改命师。从这条路子走下去,牧吸收天地间存在的各种各样奇异的命格,化为己用,并凭空培养出种种原本不属于这天地的奇命。
  像是能够寿元千载的“天地同辉”,能够抵御任何伤害的“金刚不坏”,能够改变时空的命格“太玄白首”,能够勘察神州天地动向的“十方乾坤”等等。
  牧遇到的问题和元一模一样。在吸收了这么多奇命后,牧几乎也成为不死不灭的超强存在。他笃信自己的境界还有突破的余地,但是接下来的路怎么走,却没有了方向。
  两人相遇后,就是惊天动地的大战,直战得黄河决堤,赤地千里。经过旷日持久的大战,两人终于明白,对方和自己虽然道不同,但是却神奇的达到了同一境界,继续战斗下去,就是五年十年也没有结果。
  两人都求道心切,为了证道可以做任何事。在千年前得道的时候,对于自己所学的功法还有敝帚自珍的心态,对于任何人都绝对不会传授。千年过去,这种心态消磨的无影无踪,只求突破。
  当两个人发现对方的所学和自己全然不同后,报着互相切磋,共同印证的心态,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绝学尽数传授给对方。
  两人都是天纵奇才,各自花了百年时间,把对方的本事全部融会贯通。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人的实力果然各自都有进境,同时都感觉到离突破自己的瓶颈越来越近了,但始终隔着那层窗户纸。
  商量的结果,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同时也有大机缘。两人无敌的时间太久了,对方对于自己也没法造成真正的伤害,所以始终无法突破。
  他们想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所学传到世上,让有缘人都去练习。大千世界,卧虎藏龙,两人把自己的所学全部公诸于众,数十亿人里面,肯定有同样天纵奇才的人,能够达到他们的高度,甚至能够超越他们,威胁到他们,从而促使他们突破提升。
  即使自己提升不了,看到别人突破后的境界,两人也是死而无憾了。
  两人约定,为了防止对方在世间行走打乱人间的正常秩序,导致计划有变,两人要自我封闭起来,不和外界接触。所以元附身在了看守所医生的身上,把自己放逐在这与世隔绝的看守所里。
  当初,我来求医的时候,一头撞死在洗手间里。他当时本不想管,后来发现我的命格是比较罕有的无根水命,心念一动,就和我扯上了因果。
  当时我已经有部分魂魄消散,他施展手段从当时也在医务室的几个人身上各自取了部分魂魄,强行移植到我身上,使我复活。为了防止我的记忆发生混乱,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他又把我不相干的记忆剔除出来,让我忘记了这件事。
  牧和元商量传功后,为了避免自己先入为主,约定由对方传授自己的功法,即由牧传授世间各门各派的法术,而元则传授逆天改命的功法,以及培育各种命格。
  牧把各种功法弄成视频,通过互联网传播了出去,而元则选取合适的人选,组建了个神秘的组织。这个组织的使命就是搜罗世间各种各样的奇命,并研究,改造,培育。
  两人的计划并行不悖的进行着,而两个计划产生了个交叉点,这个交叉点就是我。
  在我被元救活,从看守所被放出来后没多久,我就接触到了牧的功法,而且还练成了。这样,我就既和牧产生了联系,也和元产生了联系。
  在元看来,我的资质并不算是非常优秀,只是身上天生具备无根水命比较特殊。他把我救活的时候在我体内打下了部分自己的烙印,我在外面的一举一动他知道的清清楚楚。在我学习了牧的功法后,他也并没有太过于留意我,而把大部分精力花在那个捕猎命格的组织和其首领身上。
  让他改变主意的,是昨天被困在那栋大厦里,我面对那个瞎子自爆时候的表现。我同时使用了蛟龙命格,以及白驹过隙命格。这两种命格的搭配使用产生了奇效,让我躲过了几乎必死的局面。
  元给我解释,世间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只能够有一个命格的,被一个主命格主导。有无根水命的人也有,但也是一次只能使用一个命格,像我这样,能把不同命格搭配使用的人绝无仅有。
  基于我的这个特质,让他改变了主意。他决定让我成为他的传人,继承他的衣钵,将来和牧的传人对抗,乃至直接对抗牧。
  在击败牧后,我的终极目标就是击败元。到时候他会全力出手,不管我和他谁死,都有一人会获得突破,看到大道的模样。
  “牧选的传人是谁?”我心里隐隐有了丝明悟。
  “是个叫做江离的少年。我知道你们认识。他和我非常相似,对于任何法术一学就会。他已经获得了牧的衣钵。那座七宝玲珑塔,就是他获得了牧的法器,融合了幻梦之蜃、言出法随之骨、鸿蒙之镜、七杀之刀等宝物制成的法宝。在他手里,也是君临天下的利器。”他冬向巴。
  “七宝玲珑塔开始只有夜晚出现,夜间能吸收一切阴鬼等等的法力。壮大后,白天也能现形,吸收活人的精气。到了最后,甚至能吸收整座城市的地气,乃至整个省,全国的命脉。这天,对于常人来说是末世,对于我们来说,却是证道的最好时机。”

  ☆、第一百六十七章 杀人取命

  了解完前因后果,我忽然失去了和他交谈的欲望。
  “你们要证道,要突破,是你们的事情。和我无关,我也没有义务帮助你们完成理想。就这样吧。我走了。”我为自己的臭屁表现感到自得。我这人挺怪的,有时候很惜命,有时候又因为自己的脾气而表现的对死亡毫不畏惧。
  “你的秉性我很了解。你之前没有什么弱点,因为对什么都不在乎。不过,现在有了弱点。”他仿佛漫不经心的说道,“你的那个朋友,叫江超的是吧?我已经把他拘禁,他的死活就在你一念之间。按照之前的历史轨迹,你的儿子毛子现在才刚刚出生,还没有见过你。”
  他双手一翻,昏迷不醒的江超和毛子出现在我面前。他们双目紧闭,好像是睡熟了。毛子现在的形象只是个小小婴儿,像是襁褓中的孩子。
  “你可以自己验证下是不是幻术。”他的声音慵懒。
  我蹲在他们面前探了探他们的鼻息,有呼吸,皮肉温暖松软。是活人,并不是幻象。
  “放了他们!”我出离愤怒了。
  他拍拍手,两人同时消失。“要让我放了他们也很简单,你打败我,或者杀了我,自然可以救出他们。在你有能力击败我之前,我会保护他们的周全,你可以放心。但是如果让我失去了对你的耐心,我马上会杀了他们。”
  趁着他说话,防备松懈,我闪到他面前,用胳膊肘狠狠撞向他的喉咙。胳膊毫无阻碍的穿过他的身体,撞在洗手间的镜子上。镜子碎裂,凸出的碎片把我的胳膊刺得血肉模糊,疼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没用的,你现在跟我的实力差天共地。打不过我的。刚才我使用的是命格的力量,‘旁观者’。这种命格不是天生就有的,是我采集了多种命格,炼化出来的。在现实中。有很多人,没有丝毫存在感,在各种聚会时候他们总是坐在角落,上学时候你可能直到毕业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虽然活着。但像幽灵一样,没有人在意他们,他们活得像是空气一样。这种命格叫做‘小透明’,是种低等的命格。对于普通人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对于需要隐匿行踪的卧底、刺客之类,用处就很大。”
  “命格就像是材料,你把它放在不恰当的地方它就是垃圾,把它放在恰当的时候它就是珍宝。你有这种随机应变的能力,所以我才在你身上押宝。”
  “命格也能提升,变异。低等命格小透明。糅合了其它几种低等命格,也能成为高等命格旁观者。拥有旁观者命格,这个世界的一切对你而言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你随时可以抽身而去。”
  “言尽于此,你好好领悟。”
  “我给你三年时间,三年后,等你来挑战我。”
  我站在他面前,拦住他。“我这三年该怎么做?”
  他眼中浮现出来笑意。“你果然识时务。”
  “这一个月,你先去吞噬各种有用的命格,壮大自己吧。一个月后,到我创立的那个组织里。有人会帮你,指引你后面要走的路。”
  “让我再看下江超和毛子。”
  他冷晒声中,两人又躺在我面前。
  我用力抱了抱毛子,又摸了摸江超的脸,心里暗道,“我现在还没能力救你们。等我回来。”
  ……
  澳门,葡京娱乐场。这是赌徒的天堂。眼下是午夜12点,正是各色赌徒鱼贯而入,准备大杀四方的时候。扑克,骰子,牌九,各个桌子前面已经聚满了人。
  在这间赌场里面,一个银发黑眼的年轻小荷官特别引人注目。他应该是华裔,身量修长,出奇的是头发。一头银发像是最纯净的冬天的雪,双眼亮如宝石。
  一些阔太太和金丝雀也在频频朝这个荷官打量,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有的还故意把抹胸往下面又拉了拉。
  我也混杂在这群赌徒里面。
  这个小荷官最近一个月在澳门的赌场里面颇有名气。他有手绝活,摇骰子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大还是小。屡试不爽,千试千灵。
  刚开始大家以为是他出老千的手法特别高明,但经过几个老千高手来叫阵,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手法。连续一个月都有人来挑战,这个荷官保持了不败的记录。要大就大,要小就小。
  过于出风头不算是好事,正在四处寻找奇命的我听到了这个消息,马上赶了过来。
  荷官正在摇骰子,场上大部分人押了小,众人眼皮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的手。他的手被戴上了特制的铁手套,降低手的敏感性。耳朵也被塞上了棉花,防止他的耳朵特别灵敏,能听到骰子的点数。
  他的手法没有任何出奇,但是揭开盖子后,“8点,大。”
  周围一片咒骂和吸冷气的声音。但赌徒心理,越输越要玩,聚拢在这个赌桌前面的人反而更多了。
  我刚才仔细观察了他的手法。手法没有任何出奇,事实上他压根不是什么老千高手。他用的是命格。
  在扣定离手前,我感觉到空间发生了片刻的凝固。这么说罢,一瞬间,时间暂停了。他冬刚弟。
  大约2秒后,时间的流逝才重新开始。
  2秒钟,足够做很多事了,包括用手把骰子摆放成自己想要的任何点数。
  这个荷官身上背负着奇命。虽然我不清楚这个命格的名字,但是效果却是很明白了,能让时间暂停。
  这是很可怕的本领。想想,你和敌人战斗,你把时间停止,敌人不能动,而你却能自由行动,哪怕只有几秒钟。几秒钟对于职业杀手来说,已经足够把对方杀死十次了。
  我决定取了他的命格。虽然命格取完之后,这人会死,但是我没有其它办法。
  新的一局,荷官故技重施,重新催动命格,让时间凝固,然后用手去翻骰子。
  不过这次他失算了。在他的手刚伸出去的时候,就被我一把抓住。
  “你为什么能动?”他没有说话,但是惊惶的眼神明明白白的透漏出了这个意思。
  我没有告诉他,我是利用白驹过隙命格。这个命格能让周遭的时间流逝变得超越平常十倍,百倍。利用白驹过隙,在凝固的时空中我也能行动,只不过像是在泥浆中行动似的,分外的滞涩和不便。
  不过,以我最近苦训的身手,对比这个弱不禁风的荷官,即使我的动作迟缓,杀他也不是不可能。更何况,我是有备而来。
  在他惊骇的目光中,我藏在袖中的软剑毒蛇般出窍,在他脖颈上缠绕一圈,他的大好头颅就咕噜噜掉了下来,鲜血把雪白的衬衣领子和紫色的领结都染黑了。
  手一挥,他的命格被我快速取了出来,我直接吞到了肚里。
  时间的凝固结束,所有人眼睁睁看着刚才还在开骰子的荷官变成了无头尸,趴在牌桌上。在他们的尖叫声还在胸腔酝酿的时候,我已经快速消化了这个新的命格,并熟练运用。
  施展开命格,继续暂停时间。两秒钟后,我已经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
  江西,龙虎山。
  天师道已经分裂为两派,一支在台湾,一支在大陆。近年来大陆道教衰落,龙虎山的天师道也日衰。但近些年,龙虎山隐隐有了复兴的势头。
  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小道童。
  小道童10岁入山学道,起初并不显眼,3年前开始崭露头角。他在山中诵经时,群兽来拜,百鸟来朝,众人以为圣人。
  这是一种霸道的命格,风虎云龙。若身处乱世,入世能开疆裂土,称霸一方。避世能降妖除魔,开宗立派。
  在龙虎山群道中抢走这个小道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好几次我都差点被掌心雷劈死。不过,最终凭借凝固时间的奇命我逃到了山间,又借助蛟龙之命跃入山涧,一遁数十里,消失无踪。

  ☆、第一百六十八章 蜕变

  哈尔滨果戈里大街上,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孩子正蹲在路边乞讨。他的衣服肮脏,眼神明亮。
  围观的人们正在议论纷纷。
  “这孩子真是个天生的扫把星!”
  “是啊,听说他出生的时候,他妈就大出血死了。长到四岁,亲生父亲也在交通意外里死了。后来被收养到了孤儿院。在他14岁的时候,夜里一把鬼火把孤儿院也给烧光了,就他自己逃了出来。”
  “啧啧,别提了。本来在这一带乞讨的老张头看他可怜,收留他给自己一起要饭。结果老张头昨天就被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野狗群咬死了。依我看,这小崽子就是妖怪,谁和他走得近了都要倒霉。”
  “嘘,小声,看他在看你!”
  小乞丐犀利的目光死死盯着刚才在交头接耳的三两个人。几个人被他盯得发毛,急匆匆的走了。没走两步,一辆摩托车像是疯了似的疾驰而来,不偏不倚的撞到其中一个人身上,把他撞得飞了起来,在空中画出个弧线。摔到几米开外。
  摩托车驾驶员奇迹般的没事,只是擦破了些皮,那个被撞飞的嚼舌头的人在地上抽搐着,从嘴里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
  “扫把星!果然是扫把星!看谁谁倒霉!”围观的人们吓破了胆,一哄而散,连地上的伤员也没人打电话抢救。
  小乞丐阴恻恻的笑了,他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眼里的寒光。这一切被站在旁边墙角下的我看得清清楚楚。
  “你也厌倦了自己的能力吧?天煞孤星?天生就克父克母,克一切人,谁靠近你都不得好死。假以时日,你这种能力会越来越强,越来越恐怖,甚至真正达到以眼杀人的境界,真正的被人当作怪物。”
  我缓缓从墙角的阴影里走出,小乞丐像是受惊的小兽似的跳起,嘴里发出野兽似的嘶喊声,“死!”
  我脚下的路面忽然无故开裂,地面下陷。露出腾腾的水蒸气。这下面是输送热水的管道,要是掉下去,我非得被活活烫死。
  “你已经练到了可以用意念杀人的地步?”我的眼睛亮了,“不枉费我跑一趟。”
  “定!”
  在小乞丐错愕的目光中,我像是大鸟似的腾空而起,落到他面前,而在他眼中,世界的一切都凝固了。
  然后,他的头颅高高飞起,在头颅重新落到地上之前,我已经取走了他的命格,借助人流的掩护,消失了。
  在数日前,我从一个大有前途的短跑运动员身上取得了“神行”的命格,加以炼化。现在行动的速度已经可以和毛子的缩地成寸差不多了,甚至犹有过之。最大的优点还是这算是天赋技能之类的,只要有体力就可以施展,而不用像施展法术之类的要耗费精神。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在快速的变强。他帅鸟才。
  在偏僻的小巷里吞噬了“天煞孤星”的命格,正要离开时,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把我围住。
  “兄弟,看你打扮的很洋气啊,借哥几个点钱花花?”为首的流氓头子上前。用手掐掐我的脸。“呦,还细皮嫩肉的。哥几个今天可以爽爽了。”
  我在瞬间已经把命格的力量激发出来。
  抬起胳膊,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我就会快点跑。”我慢条斯理的说,“不然的话,在5秒钟之内,估计你们要脑袋搬家,而且死的惨不忍睹。说实话,我也猜不透会以什么方式。”
  说真的,我确实不知道。命格不同于法术,像是这种给人带来厄运的命格,更多的像是被动技能,我无法控制。
  环视四周,这是个被居民楼包围的幽静小巷。旁边的墙壁是那种八九十年代的老式筒子楼,高高的,有十来层吧。墙壁斑驳,阳台上大都没有安装防护网,有几户人家正在阳台上炒菜。
  “去你妈的,吓唬老子们是吗……”小混混们的话还没说完,5楼正在炒菜的老阿姨好像心脏病犯了,身子慢慢软了下去。在她倒下前,她把架在阳台上的炒菜锅撞翻,菜锅连同锅里滚烫的油一起被泼了下去。
  正在冲我骂骂咧咧的小混混被滚油结结实实的泼中,我眼看着他脸上的皮肤被全部烫掉,变得血肉模糊。紧接着沉重的铁锅削在他脑袋上,把他圆圆的脑袋砸成了椭圆的形状。
  铁锅砸中脑袋后,余势不衰,长长的锅把正好斜着打到了站在旁边的小混混的喉咙上。这小混混挺爷们,喉结很突出。突出的喉结在某些时候也会成为致命的缺点,比如被锅把砸中的时候。
  锅把把他的喉咙击碎。他像是缺氧的鱼似的,躺在地上抽搐,双手死死掐着脖子,在大口大口的呼吸,但脸色还是迅速的变成了猪肝色。
  围拢在我身边的小混混瞬间死了两个。第三个反应还算快,看到自己的同伴惨死,正要转身溜走。他跑出第一步的时候,老阿姨放在阳台上的案板不知道为什么剧烈颠簸了下,放在案板上的王麻子菜刀刀刃朝下,直直落下去。
  小混混跑出两步,正好跑到菜刀落下的轨迹上。这柄割肉刀应该刚磨过,锋利无比,穿过头骨的声音清晰可闻。小混混的整个脑袋连同气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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