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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密令老婆-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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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晓芹在细细数了一下支票上的零,惊叫出声,差点跳起来……一百万!

    一百万!噢……天,她即使是傍大款都没有这么好的事,对方从没有如此阔卓地一下给她一百万!

    文晓芹坐不住了,哪里还顾得上仪态,笑得脸都变形了,猛地将支票抓在手里,喘着粗气。

    “你想我做什么?”文晓芹也不是傻的,这个中年男人必定有所求,否则怎会一甩就是一百万。

    魏榛很满意她的反应,笑容里隐约透出一丝轻蔑。这个世界上就是要有文晓芹那样的小人,才会被他所用。假设他面对的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许多事情就没那么顺利了。

    “你先别高兴得太早,一百万不是那么容易赚的,如果你提供给我的消息没有价值,如果你没有起到作用,这一百万,你一分都拿不到。”魏榛既然已经肯定了文晓芹是个什么样的人,说话的语气也没那么客气了,向来,他对这样的人只会轻视,如不是想要从她嘴里得到些什么,他连正眼都不想看她。

    “你想知道什么?”文晓芹的兴奋劲儿顿时褪去了大半,瞄了一眼那凶神恶煞的保镖,再看看这笑里藏刀的中年男人,文晓芹心里快速盘算着,这一百万,自己是否有能力得到?她傍大款连一栋房子都还没弄到手,就只有身上戴的这一套钻石首饰,她爱财如命,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支票飞了。

    魏榛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问道:“七年前,你父亲曾经收养了一个女孩儿,我想知道,你对她,了解多少,我要听全部关于她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要漏掉。另外,我还查到,你父亲最初并非姓文,是什么原因使得你父亲会改了姓氏?”

    居然是冲着文菁来的!

    文晓芹内心的震撼难以形容,文菁那贱/种还真能搞事,她惹到什么人了?文晓芹有的鼻子有时也很灵,嗅到几分不同寻常的味道,眼前这个人,不像是文菁的朋友,那么,竟然会不惜一百万来打听她的事,只会是……仇家?

    文晓芹心里这么想,嘴里可不会问出来,何必自找麻烦,他要知道,就全都告诉好了,对于她又不会有损失。

    文晓芹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文菁的事全盘托出,只不过言语间诸多不屑,最后讲得差不多了,还冷冷地嘲讽了一句:“我老爸带她回家的时候,就是不肯说她是谁生的,我和我妈妈都认为她一定是老爸在外边的野女人生的贱/种。”

    婕文天有。魏榛一直都没插话,脸上神色阴晴不定,没有人看得出来他到底是喜还是忧。

    “你是说,你爸爸是在有一次受伤被人救了之后才改的姓氏?”魏榛想要再一次确定。

    “是的,我小那时候,是姓张,后来我爸爸非要改姓氏,说他那条命是一个姓文的人救的,他这辈子,就算是做牛做马都要报答……我妈跟爸爸吵架,说他是神经病,还什么做牛做马,又不是在古代。爸爸为了表示自己对救命恩人的敬重,真的把姓氏改了……”

    魏榛的手陡然攥紧了,全是汗,文晓芹先前所说的关于文菁的事,其实没什么价值,就是说文菁曾经自闭,不说话,性格孤僻。唯有文晓芹刚才所说的这一段,具有非常的意义!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文启华的人?”

    “没有。”文晓芹很干脆地回答,目光坦荡,她是真不认识。

    魏榛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文晓芹的面前,竭力平稳着声线说:“看看这张照片,见过吗?”

    文晓芹疑惑地将照片凑到眼前,定睛一看……

    “这个人……好像……”文晓芹在记忆里搜索,她应该是见过的吧,很眼熟。

    魏榛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文晓芹,沉凝的目光颇为复杂,期待中还掺杂着不易察觉的惶恐之色。

    十分钟之后,魏榛从文家出来了,表面上看着没什么异常,只是反观屋子里的文晓芹……手里紧紧捏着支票。这是属于她的钱了,说明,她所提供的消息,就是魏榛想要的。

    魏榛在临走前还吩咐文晓芹替他办一件事。收了他的支票,文晓芹也不好拒绝。看似很简单,只是在圣诞节那天,打一通电话给文菁……

    这一夜,翁岳天终究还是回家了,虽然有些晚。

    文菁习惯性地依靠着他,汲取着这熟悉的温暖,他亦如往常一般将手臂放到她脖子下边……

    文菁心心念念着圣诞夜的事,忍不住小声地呢喃:“岳天……圣诞夜我们去吃烛光晚餐好不好?”

    软糯的声音,嫩嫩的,像婴孩儿的小手指在他心上一下下挠……翁岳天揽着她的手紧了紧:“圣诞夜那晚……我有个聚会要参加。不过我会尽早回来接你,到时候,我带你去广场看烟火,去吃烛光晚餐。”他的声音很低哑,透着疲倦,还有淡淡的歉意。

    文菁心里有点失落,不过在听到他说会尽早回家接她,会陪她看烟火,吃晚餐,她的心又愉悦起来……这互相依偎着的两个人,此时此刻都不会知道,三天后的圣诞夜将会是怎样的永生难忘!怀里的小人儿没声音了,但是翁岳天能感受到她的失落,心头最柔软的部分因她而疼着。凝视着这张圆乎乎的脸蛋,因为长了不少肉,所以五官轮廓自然比以前要模糊一些,成双下巴了。可是他没有嫌难看,反而觉得有种别样的美,红通通的,粉嫩粉嫩的,白皙细滑的肌肤在柔和灯光下泛着迷人的光泽,尤其是她那两片娇嫩的唇瓣,微微嘟着,像是在邀请他品尝一样……

    “我今天回来晚了,你等得急了吧。”翁岳天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眸光中流动着宠溺与爱怜。

    文菁很乖巧地点点头:“今天外边很冷,我又怕你是去应酬了会喝很多酒……我是想先睡的,可是睡不着,现在你回来了就好,我就能安心睡觉了。”

    翁岳天的心倏然裂开一条缝隙,涌入一缕甜蜜,她的宽容,不止是让他温暖而已,她依旧还是没怪过他一句,不会借此埋怨什么,不会追问他是去见了谁……不是因为她太笨,而是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她只会关心他,心疼他,舍不得一点点的责备。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不仅仅是他在给予她宠爱,她何尝不是在宠着他呢?

    “小东西,告诉我,你有多想我?”

    “呃……很想很想。”文菁有点不好意思看他。

    “我没回家的时候,你难道只是脑子里想吗?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特别想我的?”

    “你……你……”

    “你怎么了?”翁岳天明知故问,爱极了她羞涩的神情,怯怯的,像一颗含羞草,她依然会在亲热的时候脸蛋红红,心慌意乱不敢与他对视。

    “你……你怎么那么坏,明知道我……我……”

    “你想我了……不信你看看……”他故意将修长的手指凑到她跟前,羞得她直往他怀里蹭……太丢人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文菁酡红的俏脸,纯真无暇,却又透着一丝小女儿的娇憨,不自觉流露出天然媚态。

    文菁第一次大胆地在这种时刻说出如此撩人的话,真正地有感而发……他疼惜她,他喜欢和她这样……这让她有种自豪感,心爱的男人。这是每一个女人极度渴望的幸福。

    翁岳天在听见文菁这么说的时候,微微一颤,他当然知道,要从这懵懂的小东西口里听见这种话,那是有多难,无疑的,他被文菁所说的话取悦了。

    耳朵里充满了她柔嫩的呢喃,视线触及到她魅惑的曲线,听觉和视觉上的双重冲击加倍了他的感官……

    一番极致痴缠之后,文菁懒懒地睡去,小脑袋蹭在他怀里,好像一只得宠的猫咪,甜甜的,乖乖的,憨态可掬,被他吻得微微发肿的红唇发出莹润的光泽,还有她白玉般的颈脖上,还有还有……她娇嫩的肌肤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浅浅爱痕。

    他的一只大手还在轻轻地抚着文菁的腹部,那里边,有他的孩子……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仿佛手在碰到肚子时,能与里边的胎儿有莫名的联系,特别是在孩子踢她时,他总爱去摸那突起的一团……那就是孩子的小手或者小脚在顽皮呢,血脉相连的感觉,难以言喻的奇妙。他渐渐地也对那未出生的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

    她的呼吸逐渐均匀,轻轻拂过他蜜色的胸膛,心中的悸动还不曾褪去,如果不是顾及到她是孕妇,他一定会再要她一次。难以抑制的柔情如丝如雾般萦绕在他心间,他清晰地听见自己的每一次心跳都在呼唤着她的名字,默默地,确实那样真实。

    灯光下,男人俊美得让人屏息的容颜染上了薄薄一层朦胧的纱,如夜空星子般灿烂的眼眸缓缓闭上,心底,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小东西,我好像真的对你上瘾了……就算你是文启华的私生女,我也不会放手……小东西,你肯定不知道,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多年前与你父亲曾有数面之缘。他如果在天有灵,也会欣慰我今天的决定……”他的决定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些话,全在他心里反复诉说着,一个字都未曾吐露。

    如果文菁想继续隐瞒过去,他就由着她,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要她开心就好……这是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怎能够轻易割舍?从何时开始这么深刻地眷恋着,沉迷着,明知道前路或许艰难,但仍然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只因为……这舒心安宁的生活,是他渴望了多少年的梦想!曾经的爱人回归了,魏婕的出现,也许让他在那么一刻有过短暂的迷惑和犹豫,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文菁的可贵。

    他在她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丢下她,跑去追魏婕,他说好了要回家吃饭可又没有。他无需任何理由地晚归,而她却不曾怨过,闹过,不曾让他的心在纷扰时更加心烦意乱而是给了他更多的理解和爱。她爱的方式可能在许多人眼里都是愚笨的,但是,诚如一句俗话讲得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无疑的,文菁的性格,文菁爱的方式,文菁的一切,他都受用。能找到一个既有感情又适合自己的女人,何其幸运?!在思想上经过摇摆之后,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一夜的旖旎,气息伴随着这一对幸福的人儿进入梦乡。原来真的人在欢喜的时候,做梦都会笑。文菁梦见了自己和翁岳天在烛光晚餐,她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他穿着尊贵优雅的礼服,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戴在她手上……这小丫头嘴角溢出可爱的晶莹,开心得流口水了……

    梦,之所以美,是因为现实里没有得到。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文集和翁岳天的同居生活还是那么惬意,温馨,在安逸舒适的家庭氛围里度过。

    文菁已经怀孕8个多月了,距离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她也越发兴奋和紧张。翁岳天在这些日子里,已经被文菁同化了,变得和她一样的爱对着那鼓鼓的肚子说话。文菁没有告诉翁岳天关于她cd的事,打算今晚的圣诞夜,送他围巾的时候将cd一起送给他。

    下午,翁岳天准备要出门了。

    一身银灰色西装,精致的裁剪,勾勒出男人健美的躯体,天神一般冷贵高雅的风姿,眉宇间隐隐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桀骜之气,清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彰显出男人骨子里的孤清,深褐色的眼眸里,淡淡的苍然,那是经历过磨砺的成熟男人才会有的魅力,如此绝世风华,只瞧上一眼就会沦陷,这样的他,无端端让文菁心头颤了颤。

    文菁扯了扯嘴角,欲言又止的神情,最后低下头撅着小嘴儿看向自己的脚尖,局促地绞着手指……

    翁岳天从镜子里将文菁的脸色都看在眼里……太有趣了,她这是为哪般呢?为什么会如此可爱的样子?他被逗乐了,转身之际,眸底流泻出一片浓情缱绻。

    “在想什么?”翁岳天很好奇,他一向喜欢她生动真实的表情,这一回居然没摸透。

    文菁扁扁嘴,有点不好意思地小声嗫嚅道:“你穿得这么帅出门啊……好没安全感,你说只是朋友聚会嘛……你干嘛……干嘛穿这么好看啊……其实我觉得吧……你穿那一件咖啡色外套更好看……嘻嘻……”文菁说到这里,自己都忍不住捂着嘴笑。笑得有点贼兮兮的,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闪过一抹少见的调皮。

    咖啡色外套?翁岳天脑子里在搜索着……

    翁岳天眸色一沉,搂着文菁香喷喷的身子,一口就含住她白润的耳垂,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好啊,你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谁教你的?明明那件衣服我不喜欢,买回来只穿了一次就不想穿了,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眼她着这。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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