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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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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没等我问完,他松开了手。
  我浑身一轻,天旋地转。
  知觉在狂风的旋转中快速消退,一切都变成了虚无。失去知觉前,好像又有一双冰凉僵硬的手抓住我的左手手腕,想把我拉过去。第一直觉告诉我,那人应该是易道。但风力实在太强,我的身体纹丝不动。他僵持了半晌,也只能和白知秋一样无奈地放开了手。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浑浑噩噩的在黑暗中转来转去,没有听觉,连疼痛也完全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死亡。易道堂中有本关于死亡的书,书上说人死后会去到忘川,在忘川边上喝一碗孟婆汤后再过桥投胎。那里人山人海,全是等着过河的幽魂。有些不愿喝孟婆汤的哭嚎幽魂会被鬼差处罚,抽出前世记忆封入三生石。这意味着不管用什么法术,她都永远不会再记起深爱的恋人。
  我记得在那本书上,讲解三生石的地方,易道用潦草的小楷写了四个字:思卿若狂。
  那么我是死了吗?如果我死了,到了奈何桥边喝不喝孟婆汤呢?一定要喝,不喝会被抽出记忆,永远忘记白知秋。喝了汤还有回转的余地,因为我的哥哥是无所不能的,到时他一定有办法让我恢复记忆。
  就这胡思乱想着,也不知在空荡的虚空中飘了多久,
  “砰砰砰……”然后我突然听见虚空里的某一处有阵尖锐的声音从黑暗里钻了过来,钻进我空洞了很久的耳朵,“砰砰……”好像过年时密集的鞭炮响声。
  “砰砰砰……”声音再次传过来的时候近在咫尺,仿佛鞭炮贴着我的耳垂爆炸一般。
  我吓了一哆嗦。
  几乎是立刻睁开眼朝那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了过去,慢慢的,我从化不开的黑暗里逐渐分辨除了一些模糊的图像。接着图像变得清晰了起来,显出一张苍白的脸。是一个男人,他瘫软地靠在一辆黑色汽车车门上,脑门中间有一个花生米大的血洞,正哗哗向外淌血浆和脑浆。一双眼死不瞑目地瞪着我,眼里也溢满了血浆。
  愣了两秒,骤然间“砰砰”声再次响起,一股剧痛从我的左臂直窜了出来,疼得眼泪咕噜噜滚落。
  看了下伤口的情况,我发现自己中枪了。来不及思考旁边的尸体是谁,拔出他紧握在手里的盒子枪拔腿就想往汽车后面跑。才抬腿,脚下一绊扑通一下栽倒。低头一看自己穿了条黄绿色格子旗袍,根本迈不开大步。
  情急之下我将裙子往腰上一撩,连滚带爬冲到汽车背后,小心翼翼打量着周围。
  夜色很黑,路边只剩一盏半死不活的路灯撒着灰暗的亮光。我呆的地方应该是一条狭窄的街道,街道两旁是两排非常地道的折衷主义巴洛克风格建筑,但没有一户人家亮着灯。街道中央横七竖八摆着几辆二十世纪初期的别克绅士,而我后背靠着的车竟然还是辆古董皇冠。这个可以令汽车收集狂白知秋疯狂的地方到底是哪?
  正在发愣之时,忽然瞥到不远处一辆汽车边上蹲着一个男子,身穿格子背带裤,白衬衫。正警惕地盯着我,目光炯炯有一种超乎寻常的雪亮。
  我大喜:“哥……”
  话未说完,看见他手中那把枪口正对着我的手枪又咽了回去。再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发现有些不对劲。
  眉宇间磊落英挺,一脸英气,是白知秋的相貌没错,但他脸部的轮廓有种说不出的柔和感,完全是个少年的青涩模样。
  好像,好像才十七八岁的样子。

163☆、第三章

  未等我发问,周围传来了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音;几道模糊的影子在黑暗的掩护下正慢慢朝这边包抄。
  有人过来了;是来杀那少年的吗?我的心脏咚咚狂跳个不停。
  担心是必然的,那少年不光外表长得像白知秋,连眼神和气质都和白知秋一模一样;我怎会希望他出事?
  
  这厢我还在想对策;少年已将指着我的枪口一转,朝黑暗中扣动了扳机。
  瞬间四处枪声大作,震耳欲聋。
  
  真正的枪战非常单调,双方占住一个有利地点,你打一枪我打一枪。可单调的枪声没经过修饰;简洁明了地代表着死亡;落在人耳朵里反而特别可怕;对我这个莫名其妙被卷入枪声中央的倒霉蛋来说更是如此。
  
  流弹刷刷贴着我的身体飞过,在皮肤上掠起阵阵冰冷的战栗麻意。道道冷冽的枪响不断冲击着我的耳膜,挤进我的身体,直冲到心脏,压迫得心脏不断收紧,勒得胸口快要崩裂开。
  
  少年倒很冷静,只见他有条不紊地从车后探出手,开枪,再缩回身体,每一枪都准确地击中敌人。
  
  可惜我现在没心情欣赏风华正茂版“白知秋”的真人CS表演,我只知道我莫名其妙到了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还莫名其妙被卷入了一场枪战。而且替我挡枪的汽车很单薄,根本起不了多少抵挡作用。因此眼下我只希望这场枪战赶紧结束,或者先换个藏身地点再说。可流弹一粒比一粒来得急,压得我丝毫不能动弹。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灰衣男子一个翻滚越过少年左侧的汽车,还未落地右手已抬起,乌洞洞的枪口指着正着手换弹夹的少年。
  
  来不及反应,我飞快端起枪瞄准了男子。
  心窍霎时亮得跟明镜似的,用枪的注意事项冷静而迅速地从意识中划过:放松肩膀,屏住呼吸,准心稍高,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手中的老式盒子枪猛地一震,震得我耳朵嘤嘤作响。弹夹处冒出了一股青烟,熏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只模糊地看见自己击中了对方。但随后几发子弹直冲我而来,擦着我的皮肤飞过,全打在我身后的车门上,火花四溅,硝烟味呛得我喘不过气。
  这下我也变成了那群人的袭击目标,再呆在原地死定了。没工夫弄清少年是敌是友。我往地上一扑,低着头没命地往前爬去,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少年身边。
  
  可刚从尘土和浓烟中抬起头,我对上了少年的双眼。
  剔透的天青色眸光,干净得像雪山沉积多年的蓝色冰块,直叫人冷到骨子最深处去。
  
  “HI……”
  刚试着跟他打招呼,却见他抬起拳头对准我的太阳穴就是一拳。
  “嗡”的一声后,我再次失去了全部的意识。眼前一片黑暗,感觉不到声音,感觉不到四周的一切。但是有一些若有若无的信息,恍若恒古遗留下来的星光一般,源源不断灌进了我的脑海。
  不停地灌……不停地……
  吵得我的头疼得厉害。
  以至当一些声音伴着点光依稀再次映入我的眼帘时,我几乎是狂喜着想睁开眼睛。可四肢还是很麻,我只能耐心地等待着四肢一点点恢复知觉,由我控制。
  
  “小妹……”光晕里影影绰绰有人影在晃动,并且有人在喊我,喊我小妹。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脸,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女人很年轻,眼眶还残留着哭过的红肿,眉目如玉兰花般淡雅温婉。穿着件米白色和暗绿色相间的绣花旗袍,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毛巾。
  
  会不会是在做梦呢?我想,然后扭头打量着四周。
  这是间很漂亮的屋子,淡粉色玫瑰壁纸,白色法式公主床。窗前的雪白大理石桌子上放着个透明花瓶,里面立着几支盛开的白色玫瑰。
  
  “闷吗?”女子会意地站起身将窗户推了开来,瞬间,透着甜甜丝丝玫瑰香的清新空气从窗外涌入,让我精神一个激灵。
  猛地坐身,摸了摸自己的脸和手,又试了试自己的脉搏,发觉没有任何异样,是人的身体。这令我觉得有些诧异,又脱下衣服仔细查看自己全身,除了膝盖擦伤的痕迹和仍然隐隐作痛的头,还是看不出任何异样。
  那女人快步走过来,按住我的手,对我轻声道:“小妹乖,你没事就好,昨天可吓死姐姐了呢。”
  
  没伤着,本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不久前,我被墨九和慕容玥设计夺了身体,魂魄困在头骨中。后来又被螣蛇陷害扔进幽冥界,不人不鬼地在冥界飘荡了许久。如今又拥有了人的身体,这本该是最最值得高兴的事,不是么……
  可是我高兴不出来,因为我现在用的身体不是我的。甚至,连我呆的时代也不是我的。
  
  匆匆掀开被子从床上翻了下来,冲到穿衣镜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目光一滞。
  镜子里面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非常漂亮……
  当然很漂亮,因为镜子里的人和我白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皮肤要娇嫩白皙些,眼睛要无暇些,骨架子要纤瘦些。简而言之,她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果然,昏迷时涌进脑海里的信息,都是真的……
  脑袋一阵眩晕,心里头欲哭无泪。
  因为我……我……我穿越了……
  
  老天你是要玩我玩我玩死我吗?
  
  如果那些自动灌进我脑海的信息没错,我现在姓花,父亲花君年是江南医药界巨贾。花君年有六房妻妾,子女十八人。我是二夫人的女儿。二夫人死得早,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花素见,今年二十五岁,已嫁为人妇。小女儿花执,也就是“我”,今年十七岁,还未谈婚论嫁。
  本来花执长花容月貌,加上花家又家财万贯,找个婆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
  花执是个傻子,或者说,有自闭症。
  从小花执就没说过一句话,每天直愣愣地跟在姐姐或保姆身后。让她吃饭她就吃,让她睡觉她就睡,让她走路她就走。就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生活可以自理,却什么都不懂,倒也不惹事。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花执的大脑就像一台高功率摄像机,将她平常所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点不落记了下来。又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点不落,全部输进了我的脑海。
  
  至于花执为什么会在枪战现场出现,我根据花执所看到的得知,是因为花君年年轻时到南洋做生意曾受莫氏家族恩惠,与莫家订过一门娃娃亲,约定双方若有儿女就结为夫妻。年初莫家少爷莫宁可奉父命前来娶亲,原本花君年想把六女花玉函许配给莫宁可,但婚事还没谈妥,莫家却突发变故,莫老爷突然身亡,莫宁可无家可归。花君年便改了主意,将花执许配给莫宁可。
  哪个正常男子肯娶一个傻子?花君年此举不过是想逼莫宁可主动退亲。没想到莫宁可一口应承下来,头天晚上还装模做样邀木头人花执听戏。孰料在听戏回来的途中一行人遇到刺客,枪战中,我不知怎的就进了花执的身体。
  
  妖魔鬼怪还不够,还玩穿越,老天到底要把我折腾成什么样才肯罢休……
  我很想哭,可是我连哭的力气也没有,我就想过点安定日子,为什么这个目标总是遥不可及呢?
  很突然的,旁边传来道惊讶的声音:“老天开眼,妹妹,你,你的身体好了!”
  
  这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世界。
  花执是个严重自闭症患者,自闭到了连上厕所都必须听别人口令的地步。真的花执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主动跑到镜子面前看自己的模样。


164☆、第四章

  
  穿越这个概念在言情小说中很受欢迎,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好玩了。如果倒退几年;我倒很希望来一次穿越;好让我永远离开白知秋,可现在我只觉得绝望。因为空间的距离好超越,时间的距离却遥不可及。即使相差一分钟;一秒钟;一厘钟,不同时间段的两人也永远不可能见面。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白知秋……
  
  不过怕归怕,穿越后最重要的事是活下去,还要活得活蹦乱跳的,这样才有希望回去。目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乱糟糟的;ZG更是一团乱。饥荒;灾害,战乱,瘟疫,比起到处乱跑找回去的方法,留在花家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可傻了十七年的女儿突然变正常,任谁都会怀疑。被西医中医和巫医联手折腾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花家的主人,花执的父亲,花君年。
  
  花君年祖籍福建,十岁逃荒到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迹,五十岁成为医药巨贾。曾经在段祺瑞的军校里挂过职,所以大家叫他花先生。
  
  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花君年是个很低调的老人。带着副黑色圆框花镜,身穿白色丝绸小褂。低调到让人觉得他应该是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从小就在上海摊混,从普通小瘪三一拳一脚打成医药大佬的灰色商人。
  
  “你的名字?”问了我一番身体舒不舒服之类的套话后花君年问我。站在书桌旁,手拿毛笔,一副专心作画的样子。
  
  我微怔,随后敛神,小声答:“爸爸,我叫花执。”
  “花执?”这回答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他笔锋顿了顿,“这么说来,女儿变成常人,老夫应该高兴?”
  
  字字隐藏着杀机。
  
  一个经历过上海滩腥风血雨洗礼的老人怎么可能轻易相信自己的傻女儿一夜变正常的童话?
  
  虽然周围几个仆人谦卑地低着头,我还是能觉察出他们散发出的阵阵杀意。我想,只要花先生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一拥而上,将我这缕藏在花执身体中的幽魂揪出来毁掉,即使伤到花执的本体也没人在乎,横竖花家有那么多孩子。
  
  “爸爸……”这种时候,说得越少越安全。
  
  “你可知何为替魂之症。”画笔在宣纸上游动得如行云流水般,他在步步试探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
  
  “替魂之症么,就是垂死之人被山精妖怪孤魂野鬼占据身体,从此变成另外一人。”他抬眼朝我看了过来,“花执,你是妖,还是鬼?”
  
  后背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我是花执。你是我爸爸,段夫人是我妈妈。”
  “花执?”他笑了,手下的笔却寥寥几笔画出了一棵苍松:“妖孽,不要以为了解些花家的事,就能骗得了老夫。来人……。”
  大跨一步上前,揪住了他的袖子,挤出怯生生的眼神:“爸爸,我真是花执。爸爸,我记得妈妈临死前您对她说,有您在一天就没人欺负我。爸爸,以前我并不傻,什么都懂,什么都记得,就是不能说话。爸爸,您相信我,我是您的女儿花执。不管爸爸吩咐什么,花执都会尽全力做。”
  
  他再笑,眼睛瞥着我,半晌才缓缓道:“既然你愿意做花执,那就老实做,一个听话的女儿好过一个傻子。但老夫不缺女儿,你懂吗?”
  
  我父母亲缘薄,摊着个白老爷子当爹,又运气不好被宫娥生下来,没想到穿越一回依然碰到个冷血爹。从花执身体发生变化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天,花君年看都未看过花执一眼,他才不关心他的傻女儿。说这些话无非不过是警告我乖乖为他所用,不然他可不管我是妖怪还是他女儿,一样会把我除掉。又或许他还拿不准我是什么东西,所以还不清楚该如何处置我。
  
  “爸爸……”我哽咽了一下,力求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效果。
  他扯回了衣袖:“出去吧。”
  
  出了门,双眼通红的花素见立刻扑上来抱住我,似乎根本没料到我能安然无恙出来一样。
  花素见和花执的母亲原是段祺瑞府上的婢女,被段祺瑞赏给花君年做妾,性子十分懦弱。花素见遗传了母亲的懦弱和善良,从小什么都被别人安排,包括她的婚事。
  但她却是唯一对花执好的人,在这个又大又冷的花家,只有她和花执相依为命。
  姐妹俩的母亲死得早,家里孩子又多,花执可以说是花素见亲手带大的。帮花执更衣,洗澡,喂饭,这些事都是她亲自做。这么多年,不管花执多傻,花素见从没让花执受过一点委屈。要不是花素见,说不定傻乎乎的花执早“发烧夭亡”了。
  
  对于花执来说,有花素见这么个好姐姐是何等的幸运。花执变成正常人,真心觉得高兴的恐怕只有花素见。花执被花君年召见,生死未卜,唯一担心的也只有花素见。我喜欢她,不光因为花执的记忆告诉我花素见是多么惹人爱,也因为花素见是个好姐姐,就像以前的好哥哥白知秋一样。
  
  “爸爸说了什么?”听我没说话,她主动问。
  我冲她笑笑:“姐,没事。”
  “没事就好。”她又哭了起来。
  我搂住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姐姐别哭了,哭肿了眼睛我怎么向姐夫交待?”
  “嗯……”她又哭又笑。
  
  接下来我只能耐着性子做花执。
  在白家的时候因为跟哥哥单过,我并没受太多家规约束。可现在花素见和花执住在本家大宅的副宅,仆人都是本宅的分派的,规矩众多,我少不得将那些大家家规领教了一番。虽然还没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但实在闷得很。每天的娱乐无非是和花素见喝喝下午茶,聊聊读书心得,偶尔弹弹钢琴。
  要是这样过十年,不,五年,我就会憋得疯掉。但花素见很享受这种生活状态,她醉心于研究烤华夫饼干,红茶加奶的比例,帽子上的花边……明明是二十五的年纪,性子却像七十岁的英伦老太太一样沉静,犹如一滩泛不起波澜的死水。只有在提起她丈夫肖起良的时候,脸上才会浮现出年轻女性特有的绯红。
  
  肖起良是苏北人氏,家境贫寒,因为聪明能干被花君年相中招为女婿。婚后半年就被花君年送到英国留学,同时打理花家在欧洲的业务。新婚夫妻分离是最痛苦的事,不过花君年答应等欧洲的生意上了正轨,就让花素见前往欧洲同肖起良团聚。抱着这样的小希望,花素见才快乐地围着华夫饼,红茶,蕾丝花边打转。
  呃,真是受不了幸福的小女人。
  
  但花家将事业扩展到欧洲的打算落了空,在我变成花执后一个月,因欧洲战况吃紧,花家决定撤回所有业务。花君年把生意做到世界的野心受挫,一连几天都阴沉着脸,害得家里的气氛也布满了紧张的气氛。
  
  只除了我和花素见。
  久别的丈夫要回家,花素见高兴得像个孩子。为了丈夫面上有光,保守的花素见居然带着我直奔静安寺附近的一家洋裁缝铺,想做两套晚礼服在欢迎派对上穿。
  
  早就在历史书上听说过十里洋场的大名,真到实地还是让我赞叹不已。
  17种最具代表意义的欧洲古典风格建筑聚集在街道周围,气派豪华,风格迥异,又和谐统一,宛然天成。徜徉其中,雍容华贵的气势扑面而来。花样旗袍,欧式蕾丝长裙,青布长褂,绅士燕尾服,印度纱丽……身着不同国家服装的身影在青砖石道上来来往往,交织出一幅外来文明与中华文明融合的图画。后悔没带照相机来,无法记录下这份难以用文字表达出的韵味和繁华。
  
  裁缝铺在街道里头的小巷内,铺里的裁缝娜塔莎是白俄人,也是民国上海最优秀的服装设计师,许多设计放在二十一世纪也毫不逊色。量完尺寸,我兴奋地观赏着娜塔莎店里那些在服装设计教材上出现过的传奇设计,第一次觉得穿越是件快乐的事。
  
  没多久,店门铃铛叮当一响,几个身穿西服的男人走了进来。
  领头的少年一袭黑色中山装,后背笔挺如剑,眉宇间一派英气,黑曜石般清透的眼睛里透着青涩的成熟和冷漠。
  
  瞬间,我的牙根隐隐作痛,因为这小子赏我的那拳给我的印象很深,实在记忆深刻……
  
  和娜塔莎说了几句话后,莫宁可看到了我们。
  他脱下白手套丢给身后的人,走上前冲花素见一颌首:“二姐,真巧。”又扭头看向我:“花执小姐。”
  
  花素见可对他没好脾气,要不是花君年的意思,她铁定毁了莫宁可与花执的婚约。没搭理莫宁可,她展开檀香小木扇,扭头望向另一边。
  莫宁可似乎毫不在意,淡淡一笑:“可以请花执小姐单独说几句话吗?”
  这句话一出花素见朝他连翻了几个白眼:“可别,你们虽然是未婚夫妻,但男女有别,有什么话要单独说的?再者我家花执不是属猫的,又遇着刺客没那么多条命丢。”
  莫宁可眼里依然扬着笑,少年的外表,说的却是老成的话:“二姐还在生气,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
  “再说吧。”花素见站起身,同娜塔莎告辞,也不与莫宁可打招呼,拉着我的手就径直往外走。
  尽管莫宁可长得像白知秋,我还没色迷心窍到因为他的长相就对他完全信任的地步,更何况之前的一拳实在太疼了,于是乖乖跟在花素见身后往外走。
  “花执小姐,改天定登门拜访。”身后再次响起莫宁可的语音,带着冰冷的笑意。
  
  出门后上了车,花素见的手掌仍然一片冰凉。莫宁可和白知秋一样,浑身散发着不怒自威的压迫感,能在这样的人面前摆架子,委实为难了老好人花素见。
  “要死要死,爸爸怎么能替你选这么一个夫婿?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人。”她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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