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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魔霸世-第1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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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神剑虽强虽好,但已不见影踪,很难找出。而林锋和他合作,却能收伏这里的许多器魂,令他实力大进。论好处,并不
    与其去找那座看不到的金山,倒不如先捡起脚下的一块金砖。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就飞了回来,却现林锋已经不见影踪,心中就担心那林锋是不是被人抓去夺舍了,或是对木逍有什么误会而逃跑,那可就麻烦了。
    想着,木逍就飞到之前与林锋埋下大堆储物戒指的地方。
    “那子应该会回来?”
    说着,木逍迟疑了一下,将地下埋下的储物戒都取出,留下一块木板,上面刻着:“我已带走,往天门。”
    而后,来到了那个通往第二层世界的天门下方的天梯处。
    林锋未必会回去取回储物戒,但必定会通过天门前往第二层世界。所以,木逍就带着储物戒过来,埋在附近。想必里面的器魂再多,哪怕爆掉储物戒,也不敢在这里放肆。
    弄完这些,那木逍便静坐盘膝等侯,他相信,林锋必定会出现。
    至于林锋,现在正处于一个很玄妙的境界当中。
    那块玉牌里面的纯净精神力量,他已经吸纳了将近五成了。四成多的精神力量进入他的泥丸宫中,让他整个泥丸宫都冒起来了紫金色的火焰,整个泥丸宫就变得如同一颗紫金丹似的。熊熊烈焰将全身都点燃。
    “好强大的灵魂之火啊这样居然都没凝结成元神?你是人类还是亡灵一族啊。”一个稚嫩的声音在阴阳造化炉里传来。
    那已经苏醒了的黄金史莱姆诧异地打量着林锋,考虑着是不是该趁他在修炼时,就一口咬下去,饱吸一顿鲜血。
    但是,它仍在犹豫。
    却见林锋身上的紫金火焰越来越浓,然后,迅收缩,全部收敛了起来,完全进入泥丸宫内。
    林锋的精神力量集中在脑海深处,一直凝视着这枚紫金色的东西。但突然间,就感到自己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向那泥丸宫吸扯了进去,眼前一黑,就迷迷糊糊地来到了一个充满紫金色闪电的地方。
    抬头看,就见四面八方,处处是密集的紫金色闪电,整个世界,处处充满了紫金色的气息。
    这个一望不到边际的世界,天地之间,全部都是林锋无比熟悉的气息,仿佛,他只要心念一动,就能让这个世界山河变幻,斗转星移。只需心念一动,就能让这个世界的所有力量为他所用。
    陡然间,林锋心中升起一阵明悟:“这就是所谓的识海?”
    据林锋拥有的知识,只有修道之人修炼到一定程度,精神凝聚,才会进入泥丸宫内的识海,见到自己的灵魂所居住的地方的情形。没想到,自己还没修炼到斗圣境界,就已经能将精神渗透进来了。
    “是我的功法特殊?还是在任何人即将突破斗圣境界时,都有这样的奇遇?”
    林锋想着,低头一看,却突然惊愕地现,自己变了,脚,胖乎乎的,跟孩子的脚丫似的。而且都呈紫金之色,光华流转,蕴含着一股神秘的力量。
    再伸手摸摸自己的脸,上唇与下巴处微微长出的胡子没有了,脸上身上摸到的毛,都有种很古怪的触觉,不是很真实。
    下伸手摸摸自己的下面呃,毛毛也没有了,那里变得好精致。
    “天哪,我怎么变了?”
    林锋很震惊,但却奇怪地没感到惊慌。
    下意识一动念,这个识海当中的紫金色雾气迅凝聚,变成紫金色的液体,又分离出紫金色泽,留下一此完全透明的液体,在地面积聚,形成一个池子。
    这池子里的水,都是纯净的精神力量所化。在这里看起来很多,但在外界看来,还不足一滴。
    林锋凑上前,一打量,就现自己变年轻了不对,是变了。
    只有两三岁的模样,肉乎乎的,但看起来又不显得胖,很可爱。
    只不过,身体的肌肤和毛,包括眼睛,都是紫金色泽。而且,隐隐有种水晶般的通透之感。仿佛时不时能看透过去似的。
    “元神”
    林锋的心底陡然涌起一股明悟,自己的灵魂与全部精神力量,已经凝结成元神了。
    唯有凝结成元神,才能够真正控制住天地之力。而未凝成元神,感应天地之力都很困难,吸收使用更困难,更别说操控自如了。
    “难道我已经晋阶斗圣?”
    林锋吃了一惊,瞬间将自己的心神从识海里退出来。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不需刻意造作,他就现,自己呆在阴阳造化炉当中。
    一股股紫金色的,水银一般凝重的液态真元,在他的身体内流转着。这副身体,强壮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程度。坚固程度比斗尊战甲强不知多少倍。而且,还不只是坚固,这身体的延伸性与收缩性,居然能在运转真气后变得跟果冻一般只不过比果冻要坚固许多。
    林锋摇头叹息:“都快变成紫金史莱姆了,这副身体,果然强悍嗯,应该是‘紫金之躯’的修炼之法足够强悍。”
    林锋想着,缓缓释放出自己的精神力量,便惊喜地现,自己的精神比这前要凝固坚实许多,而且散出来的精神波动,已与之前有微妙的不同,还可以随意控制着变幻。
    体内的气息,也彻底改变了。
    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除了身形相貌与之前相差无几,但整个身体,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而且,还在不断变化着。只不过这变化度很慢,估计会需要几十天乃至半年时间才能完成。
    “怎么会这么慢?”
    林锋心中一动,突然一下子震开那正扑过来,不知是想要咬他一口还是想要抱抱的黄金史莱姆,同时打开阴阳造化炉,身体一下子窜飞出去,迅来到高处。
    刹那间,他就感应到,自己的精神力量可以延伸到五千之米外,直径一万米的范围大内,将近八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一切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感应下。
    只闭上眼睛,纯凭精神感应,林锋就能感应得到几公里之外的微风在轻轻吹动草草叶时的感觉,可以感应得到,另外几公里外,一只的蚂蚁在河边迟疑,绕着圈圈。
    还可以感应得到,日当正午,不时有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一张叶子上,让那叶面的温度有了微微的提升。甚至,他还可以通过精神感应,模拟出自己用手指头去触摸那叶片时的感觉。
    甚至,包括大地上的种种石头,草木,花果,都可以用精神力量感应到,并可以由此推断模拟处自己亲自用手触摸,用鼻子闻,用舌头舔时大概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这八十平公方里内的一切,都尽数在他的感应之中。
    而且,他还可以直接感应到,天地之间,空气之中,蕴含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就连大地深处,天空极高处,都有着这样的神奇力量。不过,他现在还只能控制空气中的。
    心念一动,那股神奇的力量就从四面八方涌来。
    倾刻间,天地风云色变,狂风滚滚,源源不断的天地之力在虚空中成形,凝成刺目的光带,朝林锋身上不断集聚,并渗透入他的体内,迅改造着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尘脱俗,凡入圣,由凡体变圣体,成为真真正正的斗圣。
    林锋的身体在不断强化着,体内的真气与斗气被不断粹炼着。
    而且,林锋还感到,天地之力当中蕴含着一股非常伟大非常古老的气息,那是一股强大而且非常伟大的意志。那意志蕴含着一种力量,正渐渐改变着林锋的精神意志。
    “天地意志?这就是天地之力当中所蕴含的天地意志?”
    林锋心中又惊又喜。这天地意志,在大斗尊境界是绝无可能感应出来的。唯有晋阶斗圣,才能感应。而且,唯有自身的精神力量受到天地意志的粹炼,拥有了与天地意志产生某种谐震的能力的精神力量,才可以将周围的天地之力指挥得如臂使指,而且,唯有感应到天地意志,才能不断吸纳天地意志,继续强强化自己的精神,最终迈向更高的境界。
    林锋心念一动,就感到那股天地意志直接闯入了他的泥丸宫中,仿佛进入毫不设防的房子,并且,直接融入了他的精神力量当中。
    随后,就如同他的精神力量蕴含着龙威一般,林锋的精神力量也蕴含了一丝丝天地意志的气息。只不过,这天地意志的气息,实在是太少太少太少太少了,少到难以感觉得到,所以现在除了能召唤天地之力聚拢过来,还想不出有什么强大的用途。
    但对林锋来说,已经足够了。
    “天地意志融入精神当中似乎没什么副作用。而且,更妙的是,我的精神波动,我的气息,居然完全改变了。如此,就算离开不朽之城出到外面,也不容易被那些女神给感应得到。只要不是被看穿真面目,不是追查到我从不朽之城中出去的信息,就不可能知道我是林锋”
    林锋心中大喜。以现在的实力,如果回到了天玄大6,那整个大6上,包括地底魔域当中的恶魔,就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得到全部恶魔用来献祭召唤愿望之门,说不定还能晋阶到斗神境界呢,到时侯就拥有近乎永生的生命了
    一切都是如此美好,林锋心喜,慢慢张开眼睛,眸中金光一闪即过。
    而后,随着他深深吸一口气,方圆万米内的天地之力再度聚拢过来,全部都聚拢了过来,令周围形成了天地之力的空洞,而方圆万米外的天地之力又不断聚过来。就像人在水中舀了一瓢,自然会有周围的水拢过来,让水面恢复平衡。
    如此,天地之力源源不断聚拢,天空中渐渐形成了强烈的罡风带,方圆数万米的罡风带,狂烈地旋转着,天空中阴云搅散,阳光照射下来。
    但是,即便是正午的阳光,也在这强烈的天地之力的光芒下黯然失色。
    这光,此时就聚在林锋身上,令他变成了光人。然后聚拢到他体内,凝聚,粹炼,融入丹田当中,转化为真气。而现在的真气,也完全变成了真元,并蕴有天地之力的气息,与之前完全不同了。
    林锋感应着自己的状态,觉得自己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心中不禁有股战意涌起:“现在我已经是斗圣了,不知道实力怎么样?”

第二百九十一章超级宠物
    对于斗圣以后的境界的具体情况,林锋并不是很清楚。仅知道斗圣之间的境界区别,与斗圣以下的境界区别完全不一样,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距,变得非常之大,而斗圣晋阶为斗神,斗神晋阶为真神,差距就更大得离谱了。但详细情形如何,就不敢肯定了。
    “那个傅亭柳的精神力量才被我吸了不到五成,就能让我以力证圣,强行突破斗圣境界,显然,那个傅亭柳比一般的斗圣要强大得多了。”
    林锋可以感应得到,自己的识海里,还藏着大量的精神力量,自己现在运用到的,不足十分之甚至可能还不足百分之。如果全部爆出来,那精神力量的强度绝非一般斗圣可比拟。
    略一沉吟,林锋将心思收回来:“当务之急并不是先试验我的实力如何,而是先想办法闯入第二层,找到离开这个地方回去的办法。这个世界的神兵利器和圣域魔兽多得是,以后再回来一一炼化。或能不能带着部份离开。
    “这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好,但别人利用不了,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而外面的恶魔尸体却可召唤愿望之门,而且大多数武者都在抢夺,是稀有资源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林锋心中虽对这里的庞大圣域魔兽尸体级神兵利器感到心动,但还是能忍得住贪婪,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
    至于这里最最珍贵的,比恶魔尸体和低级愿望之门都要珍贵的神格碎片,林锋现在可不认为自己就有能力收取。这个世界强者这么多,在这里呆了数千年,都没能得到神格碎片,他林锋何德何能,敢说得到那神格碎片?除非他有本事降伏阴阳造化炉当中的那支神剑,那才有可能。
    想着,身形一晃,回到阴阳造化炉旁边,便要将炉收起来。
    “等等。”那黄金史莱姆史克莱喊道:“锋锋,精血,精血,我要你的精血。”
    林锋无语。
    “你现在还打算要我的精血?”
    “当然。”
    “可是,我晋阶斗圣了,似乎不大需要你的帮助了啊。你拿什么来换取我的精血呢?”
    “啊,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那黄金史莱姆一阵气结,很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然后,道:“你说你晋阶斗圣了?斗圣又怎么样?斗圣也打伤不了我。而且,如果得到你的精血,我会更强大更强大,更强大的斗圣也伤不了我哦。”
    “哦,这样啊”林锋想了想,道:“那么,做个交易。我雇佣你,你这段时间跟在我身边,在需要的时侯保护我的身体,好让我能全心全意跟敌人战斗,这样,我就会把我的精血给你不过,是一滴一滴地给,不会一下子给完,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眨眨它的那双大眼睛,问:“你是要把我当冒险者和佣兵雇佣啊”
    林锋道:“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我们是合作关系。你付出你的劳动,我支付我的精血,以此作为代价,等价交换,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想了想,便蹦了蹦:“嗯,好,我保护你,你给我精血。不过,你现在要先给我一滴,这个是定金。”
    林锋暗暗好笑:“这个黄金史莱姆还懂得要定金?”
    想了想,就问:“我现在晋阶斗圣,体质改变,一滴精血足够你晋阶了?而且,说不定更强大。所以,我就先给你十分之一滴”
    “什么?这不可能我最少要三滴才能晋阶。”
    “你骗人,我晋阶斗圣,比原来强了十倍不止。原来你要我十滴精血,现在一滴精血,足够了,肯定足够了。”
    “没够没够,你虽然晋阶了斗圣,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多少改变啊。”那黄金史莱姆急了,蹦蹦跳跳地道:“你们人类晋阶,跟我不一样,我要的东西跟你们的不同啊。”
    林锋听着,就道:“这样啊,这么说,我要给你最少三滴精血你才能进化”
    “嗯,还要去吸收大量的天地之力和别的生物的生命力量才可以”
    “那既然你要三滴才能进化,那我现在给你一滴和给十分之一滴精血,还不是一样,你不一样都不能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愤怒了:“一滴精血,足够我先强化一些了。就像就像有冒险者想买一把剑,做任务得到十个金币可以买一把剑,那拿一个金币的定钱跟拿一个银币的定金,一样吗?”
    林锋呆了呆:“你最后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比你之前表现要聪明得多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个坏蛋,你是说我原来不聪明了?”
    黄金史莱姆显得很愤怒,它最讨厌别人对它说什么傻蛋傻瓜直线条死脑筋之类的话了。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怕人揭短。
    林锋听着,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很聪明,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嗯,肯定是因为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得到我的气息的滋润,所以连脑袋都变得更灵光了。”
    “你”黄金史莱姆傻眼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臭屁。”
    林锋无语。
    那黄金史莱姆眼睛转了转,心想:“不过,这家伙身上的气息还真的对我有用,他修炼的时侯散出来的气息,是让我变强了一点呢。”
    但是,它却没说,只问道:“那现在,你可以给我一滴精血了?”
    林锋点点头:“好,我相信你。但是,希望你也要信守承诺。”
    “放心,最有信誉的史莱克,那就是我的称号,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林锋嘀咕道:“还真没听说过。”
    说着,右手一指,一缕血丝被真气从自己的手指头处逼出来,并不断散着浓浓的紫色气息和淡金色气息。
    那血丝凝成一滴血珠,迅旋转,渐渐地,绽放出了深紫淡金色泽的光芒。
    “金色不朽之光?”那黄金史莱姆吃了一惊。
    “什么不朽之光?”林锋耳尖,就问道。
    黄金史莱姆看了林锋一眼,道:“金色为不朽的颜色,拥有了金色的灵魂和血液,就拥有了迈向不朽的资格,可以接近长生不死了。而且紫金比一般的金色更高贵,一般的金色纯粹,只能自身不朽,而紫金中蕴含着杂质而不朽,所以拥有紫金之色的强者可以带着别人一起不朽,一起长生不死。”
    林锋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那你们黄金史莱姆一族,那只黄金骷髅,还有其它天生金黄色身体的种族,岂不是天生拥有接近长生不死的特性?而且,其它斗圣,鲜血不也都是带着淡金色泽吗?”
    “那不同。”黄金史莱姆摆摆手,想了想,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林锋笑道:“你耍心眼了?是不是担心把我的血说得太好,担心我不肯把精血给你了?”
    黄金史莱姆一阵尴尬,变幻出来的手摸摸自己头顶,道:“那个,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只能感觉出你这金色跟别人的金色不同,有种很特殊的气息这些都是我从那圣域血族的记忆碎片中知道的,并不全,而且它知道得也不多。”
    林锋点点头,没再多说,只屈指一弹,那指尖凝炼出来的一滴精血飞向黄金史莱姆。
    这滴精血,差不多蕴含了林锋全身的百分之一的生命精华,以他现在的修为,凝炼出十滴精血也不算什么,只要多吸收别的能量补充回来,或是利用天地之力修炼几个月也就补回来了,但他不想就这么便宜了黄金史莱姆。
    “好了,这滴就是定金。”林锋话说着,那黄金史莱姆兴奋得蹦了起来,一口就将那滴精血接住,吸进体内。然后它就迅变成一滩黄金液,停留在地上,如同一滴巨大化的金色水滴。
    只感到一股奇妙的气息在它体内流转,然后,它猛地变回原状,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说着,盯着林锋:“你,你是不是在精血里动了什么手脚?”
    林锋摇摇头:“说话要讲良心,更要讲证据,你怎么说我在精血里动了手脚呢?”
    “那为什么精血里只蕴含着一股对我有用的气息呢?我根本就不能让自己获得那种对我有用的力量的特性啊。”
    林锋怔了怔:“你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嗯,就是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
    “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林锋摇摇头:“我怎么听着糊涂了?”
    那黄金史莱姆道:“你的精血,就跟一颗种子一样。一般人得到了种子,只能用来煮饭吃,获得里面的能量。但我得到了种子,慢慢培育,种了之后,就能得到很多很多的稻米。而且,我还可以变成种子,像种子一样成长起来。但是,我现在得到你的精血,就像是得到一粒米饭,只能吃,不能种,而且就算变成这粒米饭,也不能再成长了,因为这米饭已经熟了。”
    “哦”林锋点点头:“我似乎有点明白了。可是这精血我真的没动手脚,我是直接从体内提炼出来的精血,甚至没用精神力量祭炼。就跟直接从田里稻穗上采下来的稻子一样,连煮都没煮,怎么就变熟了呢?鲜血里的特性,我完全没有改变。”
    那黄金史莱姆愣了愣:“要不,你给我吸一口血?”
    林锋道:“随便你。”
    右手在左手食指一划,渗出一滴鲜血,血中带着淡淡的紫金光泽,一甩就飞射出去。
    那黄金史莱姆张嘴一吸,就吞进肚子里。
    然后,两只眼睛一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林锋道:“又怎么了?”
    “为什么你刚才没动手脚呢?为什么我吸收不了你的鲜血的特性呢?”
    林锋无语。
    顿了顿,道:“这该问你才对,我怎么知道?”
    黄金史莱姆一阵有气无力:“我知道了,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你身上的气息,根本不是自然散的。”
    “呃,什么意思?”林锋问。
    “就是说,你修炼的某种功法,对我的进化有用。但我感应到你的气息在你身上,就以为是你的身体散出来的气息。但其实不是,只是你修炼的功法散出来的气息。所以不论是吞噬你的身体还是吸收你的精血,都没有用。”
    林锋听着,正在沉吟,那黄金史莱姆就道:“就好像有人修炼了斗气,斗气藏在体内,别人吸了他的血,或是吞噬掉他,却不能直接获得他的斗气修为”
    林锋想了想,似乎有点明白了。
    就像古人修炼真气,体内存在着真气,那真气能让人拥有强大的实力,强健的体魄。但除了真气之外,就是个普通人。
    那就算有什么生物把那人给吃掉了,也只像吃个比较健康健壮的普通人,大补倒是大补,却不能获得人类的真气。
    嗯,大概差不多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林锋就道:“那你的意思是说,你想要进化,就不能吞我的身体或我的精血,只能吞我的斗气,或让我把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斗气输入你体内?就可以让你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点点头,又摇摇头:“一般情况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我的身体有古怪,只能接受别人输进来的精神力量,接受不了别人输进来的斗气”
    林锋无语了。
    “而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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