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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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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豫朗遇到红灯停下车,利用这点闲暇又想起闻捷。本来还在为错失了这个男孩颇有些遗憾,没想到今天竟然又遇见他,实在天作奇缘。半路把他劫回家自然心存不轨,虽然到头来连好好亲一下都不能,但至少有了个再次见面的机会,况且闻捷连宿舍楼都暴露了,哪天心血来潮可以到楼下堵着,大不了在那堵一天,还怕见不到他?丁豫朗摇了摇头,暗笑自己的幼稚。不知闻捷什么时候会联系自己,是下个周六?那天是不是又会下雨?送回来的衣服也会沾上闻捷身上清新好闻的味道吗?丁豫朗想着想着竟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回到家,丁豫朗发现茶几上赫然还放着闻捷拿出来摆晾的书。丁豫朗拿起来翻了翻,发现书被仔细地包上了书皮,书名是《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丁豫朗对文学一向没多大兴趣,作家名字也只叫得出最著名的那几个,对这个萧红实在完全没有了解。扉页上写着一行小字:白燕,2007年4月。
  白燕?看起来应该是个女名,是闻捷钱包里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子吗?她和闻捷又是什么关系?闻捷看起来对这本书十分珍视,白燕难道是他喜欢的人?可既然他喜欢女孩子,为什么又要去GAY吧找男人过夜?为什么在问他兼职干嘛还要带着书的时候,他会说起今天是他爷爷的忌日?
  丁豫朗百思不得其解,想着也许书里会有答案,便随手翻阅起来。书里不少句段下都划了横线,有些还在旁边写了阅读心得。笔迹看着有些年份了,不知这写写划划的究竟是白燕还是闻捷。书里的文字丁豫朗并不喜欢,他习惯了毫无感情的数字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这种飘悠的,一点一滴的,仿佛自言自语的文字引不起他的任何兴趣,甚至难以抓住他的注意力。丁豫朗草草翻到第二章,见又有一段文字下面划了横线:
  “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
  “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
  这句话!丁豫朗恍然大悟,上周那个下着雨的午夜,他和闻捷站在阳台上,在两人轻松的开场白后,闻捷说出了这句话。原来那并不是闻捷幼稚的伤怀,而是出自这本书的句子。
  丁豫朗随即对这本书兴趣大增,仿佛读这书时可以看到闻捷含蓄的笑容,可以闻到他清新的气味,可以知他所想,爱他所爱。一口气看完了半本,丁豫朗觉得眼睛有些疲惫,抬头看钟,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丁豫朗加了一天班,此时已经感觉到困倦,起身洗了个澡便躺到床上去睡了,睡着前脑子里还在想着闻捷,想着书里呼兰河镇冬天的冽风,嫁进势利人家的童养媳和教“我”读诗的祖父。
  第二天是周日,丁豫朗把书剩下的部分看完,想着闻捷也许也和书中的“我”一样,想着闻捷也许也和书中的“我”一样,童年寂寞压抑,只从祖父那里得到为数不多的温暖,因而在爷爷忌日的这一天,即使兼职也要带着这本书。虽然这些完全只是自己的臆测,而疼惜和怜爱却还是从心底一股一股翻涌出来。自己在闻捷这个年纪时没心没肺只知道玩乐,而闻捷却在为赚取生活费辛苦奔波,他大概是真的受过些苦的。闻捷内向而不冷情,虽然一开始总少不了害羞,但后来在自己面前却也是不卑不亢,自尊自爱,没有因为自己的殷勤故意拿乔,也没有因为经济的诱惑违心委身于自己。脑中回想着闻捷在自己身下半闭着眼喘息的表情,第一次对自己露出的笑容,被自己调侃时皱起的眉头,跑向雨中清瘦的背影,丁豫朗的心脏突然间不受控制地砰砰乱跳起来,丁豫朗捂着心口,细细感受这久违的悸动,好像回到了许多年前,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在一群穿着宽大土气校服的人群中寻找那个心爱的少年。
  时隔多年,他的心里终于又住进了人,让他想捧在心尖上的,不想仅仅只把其称呼为伴侣的人。
  没有预料中的那么久,丁豫朗在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闻捷的电话。
  “我好像落了本书在你家。”
  “对,我现在给你送去好不好?”
  闻捷犹豫了一下:“这倒不着急。你的衣服我还没洗,等洗好了我把衣服拿给你,你再把书给我。”
  简直就是摆明了不想跟自己多见一次面!只是尝到这样的冷淡丁豫朗也甘之如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吵杂声,断定此时闻捷刚结束了兼职还停留在市区里,不禁柔声道:“你工作结束了吧,还在昨天那个车站等车吗?不要坐公车了,我现在就过去接你,顺便把书拿给你,到了给你电话。”说完便立刻结束通话,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留。
  丁豫朗拉开窗帘,看到雨过的天气仍是阴阴沉沉,此刻心情却是万丈阳光。丁豫朗出门时顺道在途径的花店买了束大红玫瑰,小心翼翼捧着放在后座上。
  丁豫朗看到闻捷仍站在昨天那个车站里,放下车窗,冲他喊道:“小闻!”闻捷闻声看过来,脸上倒看不出对自己半强迫式献殷勤的反感,只是也无半分高兴神色。丁豫朗下车走到他面前:“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闻捷皱眉:“这话我不太敢信第二次。”
  丁豫朗诚恳道:“我真的只是送你回去,我的车上有榔头,我要是骗了你你就拿它砸我。”说着又悄悄握住闻捷的手指,“再信我一回好不好?”
  闻捷赶紧把手抽开,怕被周围的人看到,低下头:“行,走吧。”
  闻捷刚上了车,丁豫朗就从后座把那一大束红玫瑰递到他眼前:“小闻,给你的。”
  闻捷吓了一跳:“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我在追求你。”丁豫朗正色道,“我想让你做我的恋人。”
  闻捷不禁好笑:“见了两次面要我做伴侣,见了三次面就要我做恋人了。”
  “这倒是,等下次再见面大概会忍不住想跟你去结婚。”见闻捷不再答话,丁豫朗继而道,“你也许觉得我油嘴滑舌,满嘴没一句信得过的话,但我想让你看到我的诚意,我会慢慢追求你,直到你点头之前,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
  闻捷低头看着玫瑰,把玩着其中一朵的细嫩花瓣,突然抬起头问道:“你的车里为什么会放着榔头?”
  丁豫朗一怔,诚实道:“我骗你的。”
  丁豫朗载着闻捷驶进校园,看着满校园青春朝气的少男少女,不禁有些唏嘘起岁月,对闻捷道:“我当年在隔壁的大学念书,常常跟朋友到这里来打球,认识了不少这边的球友。打完球一身臭汗地跑到水池边冲个脸,然后蹭球友的饭卡吃饭,你们学校食堂的饭菜实在是棒。”刚好驶到了食堂附近,丁豫朗又一脸怀念:“这么多年了,真想再吃一次这里的饭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司马昭之心连闻捷都无法假装不知。
  “你上回请我吃了饭,这回我请你吧。”
  丁豫朗毫不掩饰一脸得逞的笑容,与闻捷共进晚餐。普通的饭菜也吃得津津有味,喝完那碗跟洗锅水似的清汤竟也畅快得像喝了一大杯冰啤,嘴里连连叹爽。闻捷看得忍俊不禁:“慢点吃吧,知道你逃荒出来辛苦了。”
  吃过饭丁豫朗回到车里把那本《呼兰河传》拿给闻捷,闻捷说了声谢谢,又道:“那束花我不能带回去。”
  丁豫朗早已料到:“没关系,花是你的,我帮你养着,想你的时候见花如见人。”
  丁豫朗说话总是像嘴里抹了蜜糖,两人只不过认识了一周,见过三回,明明连朋友都还算不上,闻捷听着这些话多少有点不自在。丁豫朗执意要陪闻捷走回宿舍,二人并肩走在校道上,看起来大约像一对师生。
  “我看了那本书,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上周做兼职还要带着它。”
  “那本书我以前最爱看,现在反倒看得少了。每年这时候特别想爷爷,总爱把书带着。”
  “那本书——是白燕送给你的?”
  闻捷愣了一下,点头:“对,小燕子特别喜欢看书,这本就是她给我的。”
  小燕子——叫得真亲切,丁豫朗心头不禁有些泛酸,又问道:“白燕是你钱包里照片上的女孩吗——呃,上回你钱包掉了,我帮你捡起来时刚好看到的。”
  “是她,那张照片是小燕子十六岁生日时照的。”
  丁豫朗醋味又浓了些:“你们关系倒挺好。”
  “小燕子是邻居,我们一起玩大的。”
  丁豫朗简直是咬牙切齿了:“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
  闻捷听出异样,有些好笑:“小燕子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丁豫朗松了口气,心道万幸,刚想再开口,却已经走到了宿舍楼下,闻捷道:“今天谢谢你。”
  明明是自己强行要送闻捷回来,到头来竟得了句感谢,丁豫朗喜不胜收:“你不必跟我这样客气,我倒希望你随意把我呼之即来——当然最好不要挥之即去,不过作为一个追求者,越挫越勇是必备的品质。”
  “你这嘴真是会哄人。”
  丁豫朗笑嘻嘻地:“我只哄你嘛。”
  闻捷不再跟他纠缠,说了句再见,转身上了楼。丁豫朗看着他修长的双腿一步步迈上楼梯,挺翘的臀形在裤子里若隐若现,背影清瘦挺拔,最后整个人消失在楼梯的拐弯处,丁豫朗细细回味,良久才转身离开。
  回到家后丁豫朗找了个玻璃瓶,将那束玫瑰插在瓶子里,满意地赞叹,拍了张照片发给闻捷,并附上文字:你的花被我悉心照料,你大可放心。而我却始终放心不下,因为无法伴你左右。长夜寂寞,见花如见人,晚安。
  不久后收到回复,共两个字:晚安。
  心里有了挂念的人,连工作起来都干劲满满。丁豫朗多少算个情场老手,深谙追求离不开死缠烂打这一精髓,工作中不时抽空给闻捷发短信。
  “今天天气放晴,但我还是怀念雨天,大概因为你跑进雨中的背影太过迷人。”
  “下午同事带了香瓜来分享,闻起来很清新,尝起来是绿色的味道,很像你。”
  “回家又经过那个公车站,虽然知道你不会站在那里,但还是想多看几眼,所以第一次期待遇到红灯。”
  虽然闻捷并不会不礼貌地故意忽略这些短信,但回复的无非也是“晴天出门上课比较方便”“我也想吃”或者“那段路特别堵,很烦人”之类不解风情的文字,即便如此丁豫朗也会在手机震动时两眼放光,盯着那一行字开心笑上半天。心中恋爱的喜悦迫切想要与人分享,丁豫朗给老友发信息:我喜欢上了一个特别可爱的男孩子,现在眼睛看哪都是粉红色。
  老友回复:哟呵,恭喜恭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丁豫朗念着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见面,但过了好几天,无论怎么旁敲侧击闻捷也没提到还衣服的事,丁豫朗心中暗暗有些着急,于是晚上挑了个闻捷大概不会在上课也还没有休息的时间给他打电话,电话没等很久便接通了,那边传来闻捷清朗的声音,丁豫朗听得心里一紧,道:“你穿走了我最喜欢的衣服,又抢走我的心,我不指望把心拿回来了,但我的衣服可不可以还给我?”
  闻捷显然被这热情四溢的开场白弄懵了,好一会儿才抓住重点:“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有的话我把衣服给你。”
  丁豫朗得逞,开心道:“我明天下了班过去找你,我还想再吃一顿你们学校食堂的饭。”
  闻捷答应了,丁豫朗又缠着他非要一句晚安,闻捷无奈,避着宿舍里的人小声说了句晚安,丁豫朗听得通体舒畅,美滋滋地挂了电话。
  下班时正是交通高峰期,大学城又离得远,第二天丁豫朗赶到闻捷的学校时已经将近七点半,饭堂早连残羹冷炙都不剩了,看闻捷为等自己饿到现在,丁豫朗心疼不已,非要带着他去吃顿好的。闻捷推脱不过,道:“去小吃街吧,那里东西多味道好,也不贵。”丁豫朗知道他不想让自己多花钱,心道果然是个勤俭顾家的好孩子,乐呵呵地答应了。
  当年丁豫朗在这边上学时还没有这条小吃街,这回逛得倒颇为新鲜。闻捷带他去吃了这条街最出名的麻辣烫,丁豫朗看他吃得满头大汗,样子十分开怀,嘴唇被辣得通红,不时伸出舌头来舔舔溅到嘴边的汤汁,勾得丁豫朗恨不能把他按住了结结实实地亲个痛快。小吃街热热闹闹,叫卖声、年轻人的嬉笑声不绝于耳,闻捷也没了拘谨,二人吃完麻辣烫又买了几串烤串,边走边吃,十分惬意自在。
  小吃街的尽头是个丁字路口,往左走是丁豫朗的母校,往右走是条繁华夜市街。丁豫朗想起当年有朋友进了货晚上到夜市街来摆摊,自己还帮他来吆喝过几天,一时十分怀念,非拉了闻捷一起逛逛夜市。夜市街上大多卖些小精品,因此逛街的多是女孩子,偶尔见到几个男生也是帮女朋友拎包的命。两个男人结伴走在这条街上虽然说不上是奇怪,但多少有点突兀,闻捷脸皮薄,想催着丁豫朗赶紧走,不料丁豫朗竟然拉了他钻进一家玩偶店,拣了个半身大的机器猫要付账。
  闻捷莫名其妙:“你买这个做什么。”
  丁豫朗坦然一笑:“送你啊。”
  闻捷急了:“我不要你的东西,男生哪有玩这种布娃娃的。”
  “送给你了就是你的,你要是不愿意拿回去,就先放在我家里,见猫如见人。”说着又往那机器猫的口袋里掏了掏,“都说这里面什么都有,在家想你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把你变出来。”
  于是两个男人走在夜市街上,年轻点的那个空着手,年长点的那个抱着个大娃娃。空手的总想往旁边靠,故意拉开些距离,抱娃娃的腆着脸皮往上凑,像块粘皮糖甩都甩不开。不时有几个女孩子看过来,一脸了然地窃笑,惹得闻捷愈发地不好意思,头低得都要贴到了胸口上。
  “她们以为我们是一对呢,你再摆这副害羞的样子,不就是把她们的猜想坐实了?”见闻捷还是低头不说话,丁豫朗又笑吟吟道,“我原来以为你不愿让人误会我们的关系,看来也不是嘛,难道你其实也对我…哎呦!”
  见丁豫朗又开始满嘴不着调地开他玩笑,闻捷又羞又恼,抬脚狠踩了他一下,丁豫朗呼疼求饶:“小闻,我错了,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什么都听你的,可别踩我了。”倒像是被不讲理的小情人欺负了还要委屈地讨好,经这一下,看过来的人更多了。闻捷气急:“我走了,你自己回去吧!”说完大步走开。
  丁豫朗也不上去追,笑眯眯地抱着机器猫不远不近地跟着,看着他快步走在前面,看着他瘦长的腿灵巧地向前迈动,一步一步好像踏在自己心上,咚咚咚的。
  闻捷走到学校门口时往回看了一眼,见丁豫朗还跟在自己后面,便停下了步子在原地等着,丁豫朗心中一软,跑上前道:“我就知道你舍不得不理我。”
  闻捷皱眉:“脸皮这么厚的人真是第一次见。”
  丁豫朗毫不愧疚:“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况且为了追到我的小闻,脸皮本来只有二两,现在至少要厚到三斤。”
  闻捷笑他:“何止三斤,我要是你,脸皮重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丁豫朗见他笑了,心里觉得甜蜜,道:“我送你回宿舍。”
  闻捷断然拒绝:“你可别再抱着这东西跟我走在一起了。”
  丁豫朗不依不饶:“那我把它放在车里,让我送你回去好不好?好不好嘛,嗯?”
  闻捷一脸嫌恶:“你竟然还撒娇。”
  丁豫朗做出一脸委屈:“三十岁的男人真可怜,连撒娇都不能。”
  闻捷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只得答应下来。二人在昏昏黄黄的路灯下往回走,丁豫朗假装不经意地触碰闻捷的手,都被对方避开了,丁豫朗叹了口气,道:“小闻,我是不是看着就不像个好人。”
  闻捷想了一会儿:“看着不像好人,但好像也没做什么坏事。”
  “以前没人像我这么对你死缠烂打吧。”
  “也有过。”
  “哦?”丁豫朗来了兴致,“也像我这么油腔滑调?”
  “不是,人家清高得很,长得好看,又会画画,自恋得像水仙花。”
  闻捷的话让丁豫朗一阵警觉,隐约觉察到那个人与闻捷关系匪浅,甚至有着至深的纠缠:“那他——得手了?”
  即便前几天刚下过大雨,南方九月中旬的夜晚也只算得上凉爽而已,闻捷却突然间明显一个寒颤:“没有,他死了。”
  丁豫朗发觉了他的异样,此时更确定了刚才的猜想,心中怜惜闻捷,又暗道不妙——跟死去的人争地位,何其艰难。
  而闻捷此时又补了一句:“为我死的。”
  “啊。”这一声像惊叹,却又没有丝毫力度,最后变成一道弱弱的气声,丁豫朗再说不出其他。丁豫朗想就此抱紧闻捷,用自己的温度抚慰他刚才那一阵寒颤,又为自己哀叹,跟死去的人争地位已然足够困难,跟为他死去的人争地位,难上加难。
  二人间的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道了别,丁豫朗依然目送着闻捷消失在宿舍楼的楼梯拐角处。丁豫朗回到车上,看到副驾驶座上那个咧着嘴笑的机器猫,没好气地朝它一锤:“叫你笑,叫你笑。”又把它给摆正,“跟我回家去。”
  回到家里,丁豫朗把巨大的机器猫端端正正摆在沙发上,又从玻璃瓶里抽出一枝玫瑰花,□□机器猫的大口袋里,左看右看觉得满意了,掏出手机拍了张照,发给闻捷,附上文字:机器猫的口袋变不出你,可惜可叹,不过幸好还能变出玫瑰花,今后大概还可以变出更多好东西,都想送给你。晚安。
  而闻捷那通常仅有两个字的回复却等了很久都没等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又是周六,丁豫朗趁下午去了趟超市,估算了闻捷结束兼职的时间,把车停到公车站附近,专门到车站里等他。远远看到闻捷朝这边走来,丁豫朗想着今天多少要稳重些,等到他走近了才柔声打招呼:“小闻,我来接你。”
  闻捷好似看惯了他的死缠烂打,也不再推脱:“谢谢你。”
  上了车,闻捷听到从后座传来扑腾扑腾的声音,看过去发现竟是一袋活虾,丁豫朗解释道:“刚才去了超市,冰箱总算可以填满了,今晚上不会再让你肚子饿得咕噜叫还吃不上饭。”
  闻捷一阵不祥预感,见丁豫朗果然又把车开到了通往他家的方向,这时候又不能跳车,闻捷一阵气闷,任丁豫朗怎么逗他说话都懒得搭理。到了家,丁豫朗把一袋一袋的东西都放进冰箱,又拿了茄子,鲜虾,排骨,鸡蛋和西红柿走进厨房。闻捷奇道:“你竟然也会做饭。”
  “独居男人的生存技能而已,手艺不精,不挑味道,只管饱。”
  没想到闻捷笑了起来:“我也来帮你吧。”
  这可是意外之喜,丁豫朗乐得像是把观音请进了厨房。闻捷在一边切茄子,丁豫朗烧了锅热水,把鲜虾往里倒,几只负隅顽抗的虾从锅里蹦出来,有一只还蹦到了闻捷身上,把闻捷给吓了一跳。丁豫朗哈哈大笑地抓住它:“它知道我喜欢你,以为跑去跟你求情就能保命。”
  闻捷也忍不住笑:“我没那么好的心肠,煮熟了第一个就吃它。”一时间厨房里的气氛竟也十分轻松祥和,二人手里忙不停,不时说上几句话,闻捷刚才那阵因为被再次诱拐而生出的闷气也在这烟火味中消散了。
  “现在的孩子像你这么会做饭的可不多了。”
  “我从小跟爷爷一起生活,家里开了个杂货店,爷爷每天要看着店铺,都是我做好了饭给他送去。”
  “哦。”丁豫朗若有所思,闻捷从小过着祖孙相依为命的生活,难怪对爷爷感情极深,爷爷去世后再没了亲人,家里的存款大约也有一些,但除了支付学费,剩下的也许并不够应付生活,所以必须靠兼职赚钱。理清了这些,丁豫朗对闻捷愈发地心疼怜爱,等闻捷做完了手上的活后坚决不让他再干其他,非要他到客厅里坐着看电视。
  三菜一汤做好,丁豫朗招呼闻捷过来吃饭,闻捷洗了手就要开始剥虾,不料被刚做好的鲜虾烫了一下,丁豫朗把他的手拽过来呼呼地吹气,趁机揉捏着他的掌心,甚至把手指拿到唇边轻啄了几下,闻捷红着脸抽回手,道:“吃你的饭吧。”
  丁豫朗占到了便宜,心里美滋滋,嘴上又要开他玩笑:“别只顾着我啊,小闻也多吃点。”
  这话倒说得像闻捷有多关心他似的,闻捷自知嘴上斗不过这个老油条,索性不再理他,埋头吃饭。不料丁豫朗还不放过:“还好刚才不是烫到了嘴,不然就只能嘴对嘴帮你吹了,哎!”
  闻捷给他气笑了:“流氓!”
  丁豫朗挺起胸:“正是!”
  两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一顿饭倒也吃得开心。收拾好碗筷,两人坐在沙发上看新闻联播,丁豫朗侧过脸去看旁边的闻捷,看他侧面挺直的鼻梁,嫩色的嘴唇,发现他白皙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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